机械行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对“9.19”机械伤害事故的分析及安全管理措施

对“9.19”机械伤害事故的分析及安全管理措施石油机械设备的效率与安全,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效益,对于“9.19”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我深感痛心,马上要进入冬季,未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重演,我认为要做到以下管理措施:一、针对“9.19”事故的分析手入绞龙的伤害事件,从本源来说是因为员工安全意识的松懈,谨慎的意识是安全运行的前提,作为石油行业一线操作人员来说,因为不当操作引发的安全问题屡见不鲜,我们要以血的教训警醒员工,加强自身安全意识,风险意识。
企业在纠正员工员工意识的同时,也应该尽到企业对员工人身安全保护的责任,可在机械上贴有警示作用的标语,时刻提醒操作员;并在机械外,加安防护栏,给员工进一步的保护;指派专人在员工作业时,观察其精神状态,发现异常立即让其停止操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开展安全管理培训我们要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对员工进行理论结合实际的器械操作培训,日常工作中让技术熟练的员工帮助新上岗的员工,指导其操作中不规范的现象,尤其针对本次事故,对员工的动作进行规范,防止手入绞龙的事故再次发生。
三、设备防火管理除了要预防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管理人员还应做好设备的防火管理,此类安全事故在石油行业出现的比率也是较高的。
一是,防止电流过大,导致保护器失效,引起火灾;二是,选择高质量的设备,对设备一定要绝缘处理。
四、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对班组的操作建立监督考核制度,能有效发现人员在作业时,是否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执行任务的,并对违章作业的人员进行批评、跟踪教育等。
我们已经经历了一次“9.19”机械伤害事故,绝不希望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在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人人抓安全,提高安全意识、风险意识、保护意识,与企业携手共进促发展!。
机械设备事故案例

机械设备事故案例目录:案例一:原安阳镇东山中埠村“12·17”砂轮伤害事故案例二:搅拌机事故案件案例三:吊车工被砸伤致残案件案例四:钢丝绳断裂塔臂坠落事故案例分析案例一:原安阳镇东山中埠村“12·17”砂轮伤害事故 2003年12月17日上午10时,位于原安阳镇东山办事处中埠村瑞光大道618至620号的个体无照工场发生一起砂轮伤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尚志发,男,现年20岁,贵州省关岭县花江镇马皇村人;1、事故经过:2004年2月25日下午15点30分,死者陈佳兵同曹胜利山东单县人一起操作液压机,压制DN50同径三通管件;工作开始时,液压机运转正常;在完成6只三通管后,压制第7只三通管时,刚压到四分之一,用于卸压的减压阀突然飞出,并击中了陈佳兵的腹部,陈佳兵当即被击倒在地,曹胜利看见后立即过去,将他扶起,并问他有没有事,但他没有反应过来,见他脸色发白,就马上向公司领导汇报,并立即找到司机一起把陈佳兵扶出来;陈佳兵说自己眼花,公司总经理当即安排司机和车间主任用车一起护送陈佳兵到市人民医院抢救;因腹腔内大量出血,伤势过重,经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17时许死亡;2、现场调查该公司已于2000年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主要岗位都制定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但职工在操作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存在违规操作现象;该液压机操作部位前面有一块钢质防护档板,在压制操作时应将防护档板安上,卸压后才能取下档板;而死者陈佳兵为图方便,违规操作,在设备加压时没有将档板安上;经过调查了解到,此类违规现象在平时也曾发生过;3、事故原因死者陈佳兵为图方便,违反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液压机加压前没有按规定安放防护档板;该公司质量体系作业指导文件Q/DG23.12-2003安全操作规程第5条规定:经常检查各行程开关、安全保护装置,以确保可靠工作;公司总经理于2月23日晚上巡查车间现场时发现陈佳兵未按规定操作,未安防护档板,当场予以批评和纠正;而陈佳兵在2月25日操作液压机时仍然没有安放防护档板,导致本人在事故发生时被机台飞出的减压阀击中受重伤致死;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瑞安市东海管件制造有限公司督促员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力,平时发现职工违规操作现象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杜绝,是发生事故的间接原因;该液压机的安全装置在设计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安全防护档板的装卸不方便等,也是发生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4、事故责任界定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而瑞安市东海管件制造有限公司在发现员工有违规操作现象时,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杜绝违规现象,纵使陈佳兵继续违规作业,最终导致事故发生;瑞安市东海管件制造有限公司对该起事故应负主要责任;瑞安市东海管件制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现场管理不力,没有督促本车间职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死者陈佳兵,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听公司领导劝阻,继续违规操作,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对这起事故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有关部门对这起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理;案例二:搅拌机事故案件1、事故概况2002年4月24日,在某中建局总包、广东某建筑公司清包的动力中心及主厂房工程工地上,动力中心厂房正在进行抹灰施工,现场使用一台JGZ350型混凝土搅拌机用来拌制抹灰砂浆;上午9时30分左右,由于从搅拌机出料口到动力中心厂房西北侧现场抹灰施工点约有200米左右的距离,两台翻斗车进行水平运输,加上抹灰工人较多,造成砂浆供应不上,工人在现场停工待料;身为抹灰工长的文某非常着急,到砂浆搅拌机边督促拌料;因文某本人安全意识不强,趁搅拌机操作工去备料而不在搅拌机旁的情况下,私自违章开启搅拌机,且在搅拌机运行过程中,将头伸进料口边查看搅拌机内的情况,被正在爬升的料斗夹到其头部后,人跌落在料斗下,料斗下落后又压在文某的胸部,造成头部大量出血;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立即将文某急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10时左右死亡;2、事故原因分析①、直接原因身为抹灰工长的文某,安全意识不强,在搅拌机操作工不在场的情况下,违章作业,擅自开启搅拌机,且在搅拌机运行过程中将头伸进料斗内,导致料斗夹到其头部,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②、间接原因1总包单位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督促不力;2清包单位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未落到实处,导致抹灰工擅自开启搅拌机;3施工现场劳动组织不合理,大量抹灰作业仅安排三名工人和一台搅拌机进行砂浆搅拌,造成抹灰工在现场停工待料;4搅拌机操作工为备料而不在搅拌机旁,给无操作证人员违章作业创造条件;5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施工现场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③、主要原因抹灰工长文某,违章作业,擅自操作搅拌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3、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①、工程施工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的情况发生;②、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仅仅放在口头,而应落到实处,要让每个施工从业人员都知道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纪律和各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强化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施工危险源作业的监控,完善有关的安全防护设施;④、施工现场应合理组织劳动,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量的情况配置和安排充足的人力和物力,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⑤、施工作业人员也应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明确自己的岗位和职责,不能擅自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与自己工种无关的设备设施;4、事故处理结果1、本起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2.25万元;2、两家事故单位根据事故联合调查小组的调查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作以下处理:1清包企业领导缺乏对职工的安全上岗教育,违反五大规程“关于安全教育”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法人代表刘某,作书面检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金某,给予罚款的处分;2清包企业驻现场负责人顾某,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力,对本次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和罚款的处分;3总包项目经理于某,对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不力,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给予罚款的处分;4总包法人代表林某,对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够,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作书面检查;5抹灰工长文某,在搅拌机操作工不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违章操作搅拌机,对本次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鉴已死亡,故免于追究;案例三:吊车工被砸伤致残案件1、事故经过:30岁的小管来昆明务工多年,是一名建筑工人;2011年2月26日15时左右,小管在吊砖作业时,一块砖头从上升途中的砖车里掉落下来,因躲让不及,砸伤了小管的右手;小管受伤后被送至呈贡区人民医院拍片检查;伤势还未治好,由于支付不起高额的医疗费用,无奈只好回贵州老家借钱继续治疗;小管在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总医院住院治疗期间,被诊断为右3、4掌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先后住院治疗20余天,支付医疗费用近两万元;事后,小管的损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八级伤残;治疗基本结束后,小管就赔偿问题多次找发包人、转包人、承包人协商,但均遭到以上人员的互相推诿;为此,小管将上述人员诉至法院,要求4名被告赔偿因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96536.19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2、案件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2月9日,王庆与周大元签订建房合同,约定由周大元承建王庆所有的位于呈贡区七甸乡七兴街的自有房屋加层工程;尔后,周大元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了张良洪,张良洪又将吊砖工程交由祖大发完成;小管是祖大发雇佣来的吊砖工人;同年2月26日发生以上事故;另查明:被告周大元、张良洪和祖大发均不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3、法院判定法院认为,依据小管提交的证据,以及结合庭审中被告祖大发的陈述,能证明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认为,原告小管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而受到人身损害,被告祖大发作为雇主,依法应对小管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王庆将自有房屋加层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建筑工程承包资质的被告周大元承建,周大元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不具有相应建筑工程承包资质的被告张良洪承建,而张良洪又将吊砖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被告祖大发施工,违反了建筑行业特许经营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因此,被告王庆、周大元、张良洪应与被告祖大发承担连带责任;4、案列分析雇主祖大发应承担赔偿责任是无可争议的,但对于房主王庆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一些读者有不同的看法;部分读者认为自有房屋加层工程小,这种房屋建造的技术含量要求不是很高,而且对这一类工程,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对此,记者采访了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关上法庭魏东法官;魏东表示,房主王庆将房屋加层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人承建,其对承揽人的选任存在明显过失;魏东说,建筑工程有关的各种类型的纠纷案频发,与工程违法层层转包、多级分包有直接关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建建筑工程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必须持有资格证书,自然人不得承包工程;云南律师李建章表示,现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违法总包和分包的现象极为普遍,建筑公司承接了工程后,将工程分拆,然后进行转包,承包者中有些是没有资质的小公司,甚至是个人,建筑公司把工程分包出去后,仅向他们收取管理费,对工程的管理实际上处于失控状态;对此,魏东法官建议:应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工程承包,杜绝承包商层层发包、转包行为,建立严格的资格审查准入备案制度;案例四:钢丝绳断裂塔臂坠落事故案例分析一、事故过程2004年某月某日,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一项目部在某综合楼工地拆卸塔吊过程中,因租用的起重机钢丝绳断裂,致使塔臂坠落,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2、原因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该施工单位未取得塔式起重机拆卸许可证、吊车司机末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的情况下,违规、违章操作;二是建筑单位现场指挥人员违章指挥;三是在拆卸塔吊过程中,捆绑塔臂的钢丝绳断裂;3、违反事故措施与预防1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必须由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在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不可违章作业;2起重机械的操作、安拆、维修、检测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杜绝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象;3对吊装作业中需使用钢丝绳等索具,应由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吊装载荷情况对索具的破断拉力等进行计算和校核,确定所使用钢丝绳的规格,并在作业指导书中予以明确;在吊装作业前,无论是采用何种方式取得的钢丝绳,都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的合格证或试验证明,以保证其机械性能、规格符合吊装作业指导书要求;4、违反何种标准、规定、规程及其条款本事故是由于违反如下条款而造成: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之第十七条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第三十九条起事机械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之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资格认可,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以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第十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一85之5.2.3.1起重机的操诈,只应由下述人员进行:a.经考试合格的司机;2.2.10钢丝绳的维护:f.领取钢丝绳时,必须检查该钢丝绳的合格证,以保证机械性能、规格符合设计要求;g.对日常使用的钢丝绳每天都应进行检查,包括对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处的检查,并作出安全性的判断;5.1.2.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同机不应进行操作:b.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之10.3.1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柞;10.3.5起重机安全操作的一般要求:4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以及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并做必要的试验;如有异常,应在作业前排除;10.4.1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按GB5082的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后可上岗指挥;。
挖掘机械操作事故案例分析

挖掘机械操作事故案例分析挖掘机作为矿山、建筑等行业常用的机械设备,普及率也日益提高。
然而,在不规范的操作、维护、管理等环节中,挖掘机械操作事故也随之而来。
本文将从实际案例入手,进行挖掘机械操作事故案例分析,以探索其原因和对策。
案例一:挖掘机翻车一施工单位在使用挖掘机进行土方作业时,由于操作员不熟练,在进行降档作业时,因踩错刹车,导致挖掘机失控溜坡,最终翻车造成人员伤亡。
该案例中,挖掘机操作人员缺乏实践经验和技能,对车辆性能的了解不足,未能掌握正确的驾驶方法,导致事故的发生。
解决方法:加强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管,严格车辆运营管理流程和要求,保证车辆安全使用。
案例二:挖掘机碾压某工地对位于地下的水泥管道进行挖掘作业,由于操作员未发现地下设备,致使挖掘机在作业时将地下水泥管道碾压导致水泄。
该案例中,挖掘机操作人员未进行充分的工地侦查,对各种管道设施等基础资料了解得不够充分,导致了设备的损毁。
解决方法:在开始挖掘前,进行充分的勘判,查明工地内隐蔽的地下设施;加强现场监管,对使用挖掘机进行监管和指导,确保安全作业。
案例三:挖掘机作业引发火灾某行业企业对厂区进行平地开挖,并使用挖掘机进行地面铲运作业,由于操作员在铲装过程中,铲斗碰撞厂区钢筋等金属物品,产生了火花,引起火灾。
该案例中,挖掘机操作人员进行铲装时未控制好力度和姿态,操作不规范导致火花,最终引发火灾。
解决方法:制定完善的车辆安全使用规程,在操作中加强车辆的使用管理和操作监督;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遏制措施。
综上所述,要防范和避免挖掘机械操作事故的发生,需要加强车辆使用和维护管理,强化操作人员技能培训,提高操作安全意识,全面监管和管理车辆作业过程,落实相关的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挖掘机械的操作和使用安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机加工生产安全案例

机加工生产安全案例机加工生产安全案例近年来,随着机械加工行业的快速发展,机加工生产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将以某机加工企业中发生的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为例,从事故原因、事故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以及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总结。
事故发生在某机加工企业的车间中。
当天,工人张某负责操作一台数控机床进行零件加工。
由于工作繁忙,张某开始疏忽了安全操作步骤。
他没有戴好防护手套和护目镜,也没有将袖口收起。
在进行切削操作时,不慎把手指放在了刀具的切割区域,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首先,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工人的违章操作和安全意识不足所致。
作为机械加工行业的从业者,工人应该深刻认识到机械加工作业的高风险性和危险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然而,张某为了节省时间和方便操作,选择了忽视安全操作规程。
这种安全意识不足和敷衍态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其次,该事故给企业和员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一方面,企业需要承担事故造成的工伤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员工面临长期的康复和恢复过程,不仅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而且心理上也会遭受打击。
此外,事故的发生也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了重大影响,可能会导致客户流失和订单减少,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这家机加工企业应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首先,企业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计划中,向员工普及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
其次,在工作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员工保持注意和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此外,企业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并对安全意识较强的员工给予奖励,以此促进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此外,个人安全意识的提升也是事故防范的重要环节。
员工应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保护自己的安全。
同时,员工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疲劳驾驶机械设备,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和保养,及时报告和处理设备故障。
总之,机加工生产安全不容忽视,一起小小的违章操作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机械行业事故案例

行车事故案例:2019年11月28日,四川普格县一家钢铁厂内发生一起行车坠落事故,一名工人在作业时被行车吊具掉落致死。
2019年10月12日,江苏扬州某工艺品厂内发生行车事故,一名工人在作业时被行车吊具砸中头部,当场身亡。
2018年7月17日,山东青岛某码头内发生行车事故,一名工人在作业时被行车吊具夹住身体,后因伤势过重死亡。
数控机床事故案例:2019年8月12日,浙江温州市某汽车零部件厂内发生数控机床事故,一名工人在操作数控机床时,因机床某部件故障导致手臂受伤。
2018年10月19日,江苏南京某机械厂内发生数控机床事故,一名工人在操作数控机床时,被机床刀柄刺入腹部。
2017年3月4日,广州某电子厂内发生数控机床事故,一名工人在操作数控机床时,被机床转轴卡住手臂,致手臂骨折。
半自动车床事故案例:2020年2月22日,江苏苏州某压力容器厂内发生半自动车床事故,一名工人在作业时手臂被切割,导致手臂严重受伤。
2019年5月7日,广东东莞某五金厂内发生半自动车床事故,一名工人在操作半自动车床时被切剂弹片击中面部,导致面部淤血。
2018年8月15日,山东济南一家制冷厂内发生半自动车床事故,一名工人在操作半自动车床时,被车刀切割胸部致死亡。
砂轮机事故案例:2019年10月28日,上海某钢铁厂内发生砂轮机事故,一名工人在使用砂轮机时,砂轮突然爆裂导致眼部重伤。
2018年11月6日,安徽芜湖一家钢结构厂内发生砂轮机事故,一名工人在使用砂轮机时,砂轮突然脱落导致面部受伤。
2017年5月16日,江苏常州某电器厂内发生砂轮机事故,一名工人在使用砂轮机时不慎碰触到砂轮,导致手部严重受伤。
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人人牢记。
安全生产,齐抓共管。
生产大上,安全不忘。
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出人命。
珍爱生命莫轻心,安全生产牢记心。
安全生产日日好,员工生活步步高。
生产在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为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机械事故案例

1.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6-9-22 15:56:16减小字体增大字体轻轻一点,立刻拥有一本安全工具书!收藏本篇文章,方便以后查看尽管国家和企业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但每年还是有成百上千的机械事故不断发生。
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一些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却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要想降低机械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引用了一些事故案例,希望大家看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能有一个更深的认识;能吸取这些事故案例的经验教训;得到一些有用的启示,真正把安全放在我们一切工作的首位。
一、装置失效酿苦果,违章作业是祸根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
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人为图一时方便,擅自拆除了自以为有碍作业的安全装置;更有一些职工,工作起来,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净净。
下面这两个案例就是违章作业造成安全装置失效而引发的事故。
(案例一)2001年5月18曰,四川广元某木器厂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木板尺寸为300X25X3800毫米,李某进行推送,另有一人接拉木板。
在快刨到木板端头时,遇到节疤,木板抖动,李某疏忽,因这台刨床的刨刀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右手脱离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间李某的四个手指被刨掉。
在一年前,就为私饩鑫薨踩阑ぷ爸谜庖灰迹殴褐昧艘惶追阑ぷ爸茫吧嫌昧艘欢问奔浜螅僮魅嗽毕勇榉常透鸪耍峁痪镁头⑸耸鹿省?br>(案例二)2000年10月13曰,某纺织厂职工朱某与同事一起操作滚筒烘干机进行烘干作业。
5时40分朱某在向烘干机放料时,被旋转的联轴节挂住裤脚口摔倒在地。
待旁边的同事听到呼救声后,马上关闭电源,使设备停转,才使朱某脱险。
但朱某腿部已严重擦伤。
引起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烘干机马达和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在上一班检修作业后没有及时罩上而引起的。
以上两个事故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机械的不安全状态失去了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
机械伤害事故(6例)

案例一公司车间机械伤害事故【案情】2003年9月17日晚,某公司生产部挤塑车间发生一起工伤事故,现将事故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当事人:刘某参加工作时间:2002年3月,本工种工龄12个月安全教育情况:接受过入厂三级教育受伤部位:左手挠骨中段伤害程度:轻伤致害物:单工位吸塑机辅助压模架(171F门吸塑模)事故经过9月17日晚上约22:30分左右,挤塑车间6#单工位(设备编号:599-129)操作工刘某在操作设备生产时,未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擅自对安全门及行程开关进行捆绑(短接),使设备在运行状态下,失去了安全联锁功能。
当刘某发现吸塑辅助压模架压刀移位,设备已经处于自动生产状态,但是刘某在没有停机的情况下,用左手伸进危险区域对压刀位置进行调整修正,被迅速下行的辅助压模架压着左手小臂,造成左手挠骨中段骨折。
【问题】1、试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这起重大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2、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措施的建议;3、你认为这起事故的责任应如何处理?【参考答案】1、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违章操作:a.当晚刘某未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擅自对安全门及行程开关进行捆绑(短接),使设备在运行状态下,失去了安全联锁功能。
b.当压刀移位需调整时,没有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停机进行。
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是管理松懈和设备本质的不安全。
管理松懈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车间管理层对安全生产重视度不够、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和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当事人安全意识淡薄,在设备异常情况下违章操作,归根结底是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做的不够。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不够重视和监督管理不力,吸塑机安全门及联锁开关是为了避免操作者在设备正常生产时进入危险区内的一个保护装置,是设备本质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允许人为的对其进行破坏或使其处于失效的状态。
但仍有一些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人为短接行程开关。
挤塑车间一直未能足够重视和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违章现象“屡禁不止”!此外,工装辅助压架及压刀容易移位,造成工人生产时,需频繁调整压刀,不仅影响生产效率,也增加了工人操作设备的风险度,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机械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及安全管理知识

机械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总结词
操作机械设备时,应遵循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同时,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 护,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详细描述
操作机械设备时,应遵循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确保人员安全。操作人员应经过专 业培训,熟悉设备的性能、操作和维护要求。同时,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 保设备正常运行。在检查和维护过程中,要重点关注设备的磨损、松动和腐蚀等问题,
事故原因
操作工人未经过专业培训,对冲压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不了解,导致误操作。
预防措施
加强员工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熟悉机械操作规程,配 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
案例二:某工地起重机倒塌事故Fra bibliotek事故描述
某工地一台起重机在吊装作业时发生倒塌,造 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原因
起重机安装不规范,安全装置失效,同时操作 人员无证上岗。
机械安全事故案例分 析及安全管理知识
目录
• 机械安全事故案例介绍 • 机械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 机械安全管理知识 • 机械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 机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 机械安全事故案例总结与启示
01
机械安全事故案例介绍
案例一:某工厂机械伤害事故
事故描述
某工厂操作工人在操作冲压机时,因违规操作导致手 部被压伤。
04
机械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加强设备维护与检修
01
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 好状态。
02
及时发现和修复设备故障,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 安全事故。
03
建立设备维护和检修记录,追踪设备的维护情况。
提高操作人员素质与技能
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 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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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行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一、装置失效酿苦果,违章作业是祸根
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
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人为图一时方便,擅自
拆除了自以为有碍作业的安全装置;更有一些职工,工作起来,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净净。
2001年5月18日,四川广元某木器厂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李某进行推送,另有一人
接拉木板。
在快刨到木板端头时,遇到节疤,木板抖动,李某疏忽,(因这台刨床的刨刀没有安全防护装置。
)右手脱离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间李某的四个手指被刨掉。
在一年前,就为了解决无安全防护装置这一隐患,专门购置了一套防护装置,但装上用了一段时间后,操作人员嫌麻烦,就给拆
除了,结果不久就发生了事故。
安全意识低是造成伤害事故的思想根源,我们一定要牢记:所有的安全装置都是为了保护操作者
生命安全和健康而设置的。
二、危险作业不当心,用手操作招厄运
一些机械作业的危险性是很大的,但有些使用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尤其是工作时间长了,更不
把危险当回事,将操作规程和要求抛在脑后,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结果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恶果。
例
如下面的这个案例,就是因为不把危险当回事,用手代替应该用工具完成的工作,而导致的不幸事件。
1999年8月17日上午,浙江一注塑厂职工江某正在进行废料粉碎。
塑料粉碎机的入料口是非常
危险的部位,按规定,在作业中必须使用木棒将原料塞入料口,严禁用手直接填塞原料,但江某在用
了一会儿木棒后,嫌麻烦,就用手去塞料。
以前他也多次用手操作,也没出什么事,所以他觉得用不
用木棒无所谓。
但这次,厄运降临到他的头上。
右手突然被卷入粉碎机的入料口,手指就给削掉了。
手是我们身体很重要的一部分,我们的很多安全生产操作的条文,都是用曾经流过血的手写成的,千万不要再冒失去手的危险去验证它的正确性。
爱护自己的双手就是爱护自己的生命。
三、习惯不能成自然,休息也得想安全
我们在工作中,可能会经常做一些不安全的行为,有一些行为可能是不经意和习惯做出的,但不
知你是否想过,就是这些小小的习惯行为,有时会造成终生的后悔,甚至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2001年8月17日下午,河北某机械厂职工李某正在对行车起重机进行检修,因为天气热,李某
有点发困,他就靠在栏杆上休息,结果另一名检修人员开动行车,李某没注意,身体失去平稳而掉下,结果造成严重摔伤。
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麻痹大意只会招来伤害。
在生产作业现场,我们都要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警惕性,不论是在操作的时候,还是在暂时空闲,想休息的时候,都要牢记安全第一,做到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千万不能习惯成自然地去做一些不安全的行为。
2003年7月29日早晨7时35分,东岭矿碎石车间的岗位职工正在打扫岗位卫生,为岗位交接班作准备。
由于生产任务紧,皮带运输机仍在运输矿石。
11#皮带岗位操作工吴好强象
往常一样冲洗岗位上的皮带运输机。
为能按时下班,他不顾皮带还在运行,习惯性地用橡胶水管冲洗皮带运输机的各部位。
他一边干活一边想:快冲、快完,好下班回家洗个澡,然后进城参加同学聚会。
当他冲洗完皮带南面的平台后,水管要收拣到皮带的北面去。
这时,吴好强走近皮带的主动轮与减速机*背轮处甩水管过皮带,因*背轮缺安全罩,吴好强的上衣也未扣好,在使劲甩水管时,飘起的上衣被*背轮螺杆挂住旋转,将吴好强绞死在皮带减速机*背轮下面(其状惨不忍睹),时年22岁,一颗年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了。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吴好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中“严禁在设备运行中冲洗岗位及隔机传递工具物品”的规定;二是岗位上存在事故隐患,即减速机*背轮缺安全罩,没有及时整改;三是吴好强习惯性作业,心存侥幸,麻痹大意。
事故经过
2004年2月2日7时30分工人开始上班。
上班后,车间主任朱志平对在岗员工进行分工,冷拉车间共有9人在岗,其中盘圆拉丝工1人,其他人员都在冷拉大车间工作。
拉丝工邵某操作型号为JZQ650的卧式拉丝机,工作程序是把 6.5mm圆钢拉成6mm的圆钢。
他操作拉丝机将第三盘圆钢快要拉完时(每盘约150公斤),发现拉丝机运转不正常,判断机械有故障。
他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和断电停机措施,就伸手排除拉丝机故障,不小心其左手、右手和上半截身子被卷进拉丝机。
9时45分左右,冷拉车间工人蒋某到拉丝机旁拿工具箱时,发现邵某被绞死在拉丝机上。
他立即切断电源,并随即喊来几个人,用大铁剪把钢丝一道道剪断后,救出邵某。
邵已经死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拉丝机操作工邵某安全意识薄弱,违规操作,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神力公司2003年1月制定《卧式拉丝机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规定:正常工作是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开关部位启动开关,碰到特殊情况立即停机;设备正常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接近滚筒,更不允许用手摸拉制的钢材。
拉丝工邵某于2003年3月是经公司招聘熟练工种被录用的,招工时据邵某本人介绍曾在浙江干拉丝工已有10多年。
事先没有断电关机,在处理拉丝机故障时,他不该伸手排除故障,不小心将身体被拉丝机绞进致死。
间接原因
1.拉丝机定位不合理。
正常生产时,车间里的噪声比较大,把拉丝机定位在最南边2间厂房里,中间又有一道隔墙,拉丝机又是一个人独自生产和操作,一旦有异常情况,其他人不易及时发现。
2.执行操作规程不到位。
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深入人心,工人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针对生产中出现的事故隐患组织工人经常学习和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3.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在安全防护措施上没有采取隔绝的措施,如果装设防护栏并用锁加以控制,使操作人员无法擅自进入拉丝机和电机卷筒部位。
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网络,明确专人抓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好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修订、充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有章可循依规作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给生产工人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佩戴。
5.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整改机械传动防护,安全用电、安全防火等事故隐患以防重复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