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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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 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的基础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足够的经过正规学习或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正常工作的装备;有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有2台以上完好的探水钻机。

2、地测部门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3、在考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工程责任事故(如影响一个采区以上的透水事故、重大井巷工程事故及透巷伤亡事故等)。

第三条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两个等级:一级: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80分及以上。

第四条 因地测水害责任事故造成每死亡1人,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扣5分,实得分输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发生一次或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取消年度评级资格。

第五条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1、以矿为单位对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评级。

2、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实施逐年逐级达标。

已达标的矿井每年要复查,根据复查得分决定该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升、降级。

3、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第六条 本标准有关技术考核的依据如下:1、有关上级部门和煤炭行业所颁布的各种现行的有关规程、规定、条例、图例等。

2、煤炭工业技术政策。

3、其他有关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技术文件。

第七条 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1、月度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月动态检查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

2、季度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综合本季度月动态检查及现场检查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

3、年度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年度内公司各季度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得分之和/4。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4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4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目的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地测防治水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地测防治水安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考核范围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范围包括以下方面:1. 防治水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情况;2. 防治水工作的组织架构、责任分工和人员配备等管理体制建设情况;3. 防治水设备和设施的配置、运维和维护等技术支撑保障情况;4. 防治水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情况;5. 防治水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预案等工作的实施情况;6. 防治水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考核标准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防治水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各项指标的合规情况;2. 防治水工作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人员配备等管理体制建设的完善程度;3. 防治水设备和设施的配置水平、运维和维护工作的规范程度;4. 防治水信息管理系统的健全程度和运行效果;5. 防治水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6. 防治水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内容和效果。

四、考核流程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考核计划: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对象等。

2. 组织考核实施:组织考核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3. 收集考核材料:收集相关的文件资料、工作记录等,清理整理相关数据。

4. 进行现场考核:对考核对象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了解其工作情况和管理实施情况。

5. 进行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考核材料进行数据分析,评估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

6. 编制考核报告:根据考核结果,编制考核报告,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

7. 通报考核结果:将考核报告呈报相关部门,并通报考核结果给考核对象,要求其整改和改进。

8. 跟踪督促整改:对考核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范考核实施,提高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实施,包括机构考核和人员考核。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激励和约束相结合,促进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提升。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规范程度和实施效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执行情况;(二)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技术措施的应用和效果评估;(三)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构和人员的素质建设;(四)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六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的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即考核内容应当符合科学性,且考核方法、依据及指标应当具备科学性;(二)全面性原则,即考核内容应当全面覆盖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各个方面;(三)公正性原则,即考核过程应当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四)有效性原则,即考核结果应当能够反映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际情况,具备推动改进和提升的指导意义。

第七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由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核方式、依据和指标由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应当定期进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考核时间由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组确定。

第二章机构考核第九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构考核是对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构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工作职责等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十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构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机构职责是否明确;(二)人员配置是否合理,人员素质是否符合要求;(三)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四)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和实施。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模版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模版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工作,切实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水环境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工作。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规范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评估和考核,提高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操作,注重实际效果。

第二章标准体系第五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组成。

第六条国家标准是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工作的基本依据,由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修订。

第七条行业标准是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工作的具体指导,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

第八条地方标准是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工作的地方性补充和具体化,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三章评估与考核第九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评估采取定期监测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条定期监测包括常年监测和季度监测。

常年监测由地方测绘部门负责,季度监测由地方环保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不定期检查由相关部门组织,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第十二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第十三条定期考核由地方政府组织,每年进行一次。

考核内容包括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实施情况、工作成果、资源利用效率等。

第十四条不定期考核由相关部门组织,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考核内容包括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执行过程、水资源的利用状况、水环境的治理效果等。

第四章考核评级第十五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考核的评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六条优秀评级的条件是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实施情况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取得了显著成果。

第十七条合格评级的条件是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实施情况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取得了一定成果。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范本(3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范本(3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范本一、引言地测防治水是保障水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提高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对全面推动地测防治水工作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目的和依据1. 目的:本办法旨在确保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推动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 依据:本办法依据《水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三、评价指标体系1. 指标体系:根据地测防治水的工作内容和目标,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 规划编制:规划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数据收集: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工程实施:工程进度和质量;- 监测评估: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风险应对: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管理措施:管理措施的完善性和落实情况;- 绩效评估: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效果和贡献。

2. 评价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定性评价主要根据工作过程和成果质量进行评估,定量评价主要根据数据指标进行评估。

四、考核评级制度1. 考核等级划分:根据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综合评价得分,划分为优秀等级、良好等级、合格等级和不合格等级。

- 优秀等级:综合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 良好等级:综合评价得分在80-89分之间;- 合格等级:综合评价得分在70-79分之间;- 不合格等级:综合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下。

2. 评定程序:评定工作由地测防治水质量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评定程序包括:- 提交申请:地测防治水单位向评定委员会提交申请;- 材料审查: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 现场评估: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 综合评价:评定委员会综合考虑申请材料和现场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发布评定结果:评定委员会发布评定结果,并将结果告知地测防治水单位。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本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本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地质勘测工作在防治水安全质量方面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地质勘测单位的防治水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合理利用水资源,确保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地质勘测单位,包括国有地质勘测单位、民营地质勘测单位等。

第三条本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标准、程序和方法、考核结果的处理等。

第四条对于未依据本细则进行防治水安全质量考核的地质勘测单位,将视考核结果不合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考核标准第五条防治水安全质量考核的主要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项目设计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项目的水资源利用效益、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区规划和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二)工程施工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工程施工进度、施工标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三)工程验收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工程质量和达到的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四)项目运维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运维机制、运维人员配置、设备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防治水安全质量考核的分值权重按照不同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设定,其中项目设计指标占40%、工程施工指标占30%、工程验收指标占20%、项目运维指标占10%。

第三章考核程序和方法第七条地质勘测单位在每年上半年完成前一年度的防治水安全质量考核工作。

第八条考核程序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清查资料:地质勘测单位提供相关的防治水安全质量考核资料,包括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报告,以及运维的工作记录等。

(二)组织评审:评审组根据考核标准对资料进行评审,并按照分值权重给出评分。

(三)评定结果:根据评审组的评分,对每个地质勘测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并给出评定结果。

(四)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公布在地质勘测单位内部,并向社会公示。

第九条考核方法可以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定量分析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统计分析等方式进行,定性评估可以依靠考核人员的专业判断和经验。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一、考核目的和原则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是为了推动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发展,提高地测防治水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考核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合理、有效。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1. 考核内容(1)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

包括地测防治水组织架构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内部管理是否规范等。

(2)人员素质和能力的提升情况。

包括地测防治水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是否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等。

(3)设备设施的完备情况。

包括地测防治水所需的设备和设施是否完备,并且能否正常运行和使用。

(4)技术标准和方法的应用情况。

包括地测防治水工作中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应用。

(5)成果质量和项目效益的评估情况。

包括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成果质量和项目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6)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

包括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2. 考核方式(1)定性评价。

通过对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人员素质和能力、设备设施、技术标准和方法等进行审核和评估,给予定性评价。

(2)定量评估。

通过对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成果质量、项目效益、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等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给予定量评估。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1. 考核程序(1)编制考核方案。

根据考核的目的、内容和方式,编制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的标准和方法。

(2)召开考核示范会议。

邀请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介绍考核方案,并讨论和解答相关问题。

(3)组织调研和审核。

根据考核方案,对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和审核。

(4)汇总和分析评估结果。

对调研和审核的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得出评估结果。

(5)编制考核报告。

根据评估结果,编制考核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6)召开考核反馈会议。

邀请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汇报考核结果,并就改进措施和建议进行讨论和决策。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地质勘测防治水安全工作质量的一项规定。

下面是该细则的主要内容:
1. 考核目标:考核地质勘测防治水安全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评估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以及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

2. 考核内容: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项目规划和实施情况:包括项目选址、勘探设计、勘探方法和技术、勘探报告等。

- 数据收集和分析情况:包括水文地质调查、水资源评估、水质监测等。

- 风险评估和预警情况:包括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地下水位预警、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等。

- 工作管理和安全措施:包括工作计划管理、工作进度管理、安全措施等。

- 项目成果和效益评估:包括项目成果的实用性、可行性、经济性等方面的评估。

3. 考核方法:考核可以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使用问卷调查、现场检查、专家评审等多种方法。

考核的结果应该客观、公正、科学,考核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4. 考核周期:考核可以定期进行,也可以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进行临时考核。

5. 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优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对工作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警示,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以上是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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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61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
细则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
施细则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以下制度:⑴各级岗位责任制;⑵生产安全联席制度;⑶专业隐患排查制度;⑷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⑸预测预报制度;⑹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⑺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⑻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⑼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⑽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⑾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采用抽查、询问等方式检查执行情况。

缺项或制度覆盖专业不全面扣5分,执行有缺陷扣3分,缺一种技术规程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扣5分。

2、健全防治水保障体系;应有经过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落实;每月召开1次业务工作会议;资料及文件分类保管。

防治水体系不健全或无年度计划或年度计划未经批准扣10分,计划未落实一项扣5分,无会议记录和纪要扣5分,其他一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二、地质
1、采掘工程在设计施工前,按委托时间分别提交由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符合相应规定的委托书。

缺一项扣2分,未按期提交或无委托书一次扣1分,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不符,内容不全,一处扣1分。

2、对已结束的工作面和采区应按规定进行采后总结。

缺一份总结扣3分,总结不全扣1分。

3、完善地质构造台帐和达到《矿井地质规程》要求的地质基础资料、井巷地质素描图。

台帐缺一种扣3分;台账内容不全不清,发现一处扣1分,素描图每缺一处扣3分,要素内容不全扣1分,日常用图采掘工程及地质内容未及时填绘的,一处扣1分。

4、有正规的专用原始记录本,分档按时间顺序保存。

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

缺一种记录本扣3分,记录内容不齐、草图不清,观测精度低每处扣1分。

5、有《矿井地质规程》要求的矿井生产所需的地质图纸;内容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图种齐全有电子版;内容全面,符号,注记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要求。

全部地质图纸,图种不全的,每缺一种扣5分,图幅不全扣2分,无电子版扣2分,未及时更新一处扣1分,图测、注记不规范一处扣1分。

6、地质预报内容齐全,有月报和临地性预报,并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月报每缺一个采掘工作面扣5分,预报内容不全一处扣2分,预报内容有疏漏、失误一处扣2分,未预报造成工程事故本项扣20分。

7、各主采煤层均应有瓦斯地质图,规范填绘采掘进度、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被保护范围等地质内容,图例符号绘制统一,字体规范。

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边缘50米前,编制发放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按规定揭露煤层及断层,探测设计及探测报告及时无误。

瓦斯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此项扣15分,误揭煤层及断层,一次扣5分,未编制下发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一次扣2分,其他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三、测量
1、建立健全测量控制系统,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要求;
2、及时延长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和采区控制导线。

地面控制点密度不够、控制点被破坏、精度不符规程要求,一处扣1分,井下控制导线延长不及时,一处扣2分,未按规定敷设相应等级导线或导线精度达不到要求,一处扣2分。

2、贯通、开掘、放线变更、停掘停采线,过相邻巷道(空间距离小于巷高或巷宽的4倍)等测量工作,执行通知单制度。

贯通及过巷通知单未按要求发送,一次扣2
分,开掘及停头通知单发放不及时,一次扣2分,巷道掘进到特殊地质时,漏发通知单,一次扣3分,其他通知单,一处错误扣2分,漏发扣3分。

3、贯通、停掘、停采线及过相邻巷道通知单应按规定提前发送到分管领导、施工单位及生产技术、安全、调度、通风等单位。

贯通后重要方向误差超过允许偏差值一处各5分。

4、中腰线标定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要求。

未进行起算数据检查的,一处扣2分;中腰线标定不及时或有误差,造成掘进方向偏差超过限差,一处扣2分。

5、外业记录本齐全正规(导线测量、水准测量、联系测量、井巷施工标定、陀螺定向测量等),并分档按时间顺序保存,记录本内容齐全,书写工整无涂改。

查当年全部记录本,无正规专用记录本扣2分,无目录,索引,查找困难扣1分,记录本不全,每缺一种扣3分,无编号一处扣1分,误差超限一处扣2分,原始记录内容不全一处扣1分。

6、基本矿图应采用计算机制图,内容,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要求;图上符号、线条、注记等,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图面清洁、层次分明,线条均匀,色泽准确适度,文字清晰美观,并按图例要求的字体注记;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填绘1次,井上下对照图每季
度填绘1次,图面表达和注记无矛盾;数字化底图至少每季度刻录存盘备份1次。

图幅不全,错漏严重或质量不合格扣3分,未按时备份数据扣2分,其他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7、有符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规定的各种图纸,内容符合储量、损失量计算图要求。

图种不全每缺一种扣2分,其他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8、有符合《生产矿井储理管理规程(试行)》规定的储量计算台账和损失量计算台账,种类齐全,填写及时、准确,全部有电子版。

每缺一种扣2分;台账内容不全、数字前后矛盾,一处扣1分。

四、防治水
1、有井上、井下和不同观测内容的专用原始记录本,记录规范,保存完好;建立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的防治水基础台账和计算机数据库,认真收集资料、整理台账,并每季度修正1次。

每缺一种台账扣2分,其他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水文地质图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图种齐全有电子版,内容全面,符号、注记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要求。

图种每缺一种扣3分,缺一种电子版图扣2分;线条、色相不符合图例标准,符号、注记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处扣1分;各图种内容有矛盾的一处扣1
分。

3、预报内容齐全,年报、月报、临时预报及时下达,预报要评价突水危险性,提出水害处理意见;在水害威胁区域进行采掘前,应提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报告,报告编制、审批、提交程序应符合规定要求;对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矿井,年初提出年度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应根据整体生产布局,有针对性地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及年度防治水计划。

缺报一次扣2分;预报不能指导生产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图表不符、描述不准确,一处扣1分;预报下发不及时,一次扣2分;审批、接收手续不齐全,一次扣1分;对突水危险性评价缺一次扣2分;无年度水害分析图表扣2分;无中长期防治水规划或年度防治水计划扣3分,针对性不强扣1分。

4、每年进行联合试运转,编制联合试运转报告。

未进行联合试运转或无联合运转报告扣2分,联合试运转记录不完善扣1分。

5、技术要求:防治水工程有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程序审批,工程结束有验收报告;坚持“有掘必探”,有相关探测资料和记录;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上应标明井田范围内及周边报废的煤窑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标高、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制定水害应
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每年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进行1次演练。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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