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

合集下载

铁路工程资源配备及劳动力安排计划

铁路工程资源配备及劳动力安排计划

铁路工程资源配备及劳动力安排计划1. 背景为了保障铁路工程的顺利进行,必须合理配备各项资源,并制定详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铁路工程资源配备及劳动力安排计划的范例,以供参考和使用。

2. 资源配备计划2.1 人力资源铁路工程需要大量的工人参与,包括工程师、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根据工程规模和完成时间,需要对各类人力资源进行精确的配备和安排。

2.1.1 工程师根据工程的复杂性和规模,我们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工程师,负责项目管理、设计和监督等工作。

工程师的职责如下:- 项目管理:负责组织和协调整个工程项目,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并监督施工过程。

- 设计:根据铁路工程的要求,进行设计和绘图工作。

- 监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1.2 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在铁路工程中起着重要的支持作用,他们负责测量、测试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技术人员的职责如下:- 测量:进行工程测量,包括土地测量、地形测量等。

- 测试: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测试,确保其符合工程要求。

- 质量控制: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计划,确保工程质量。

2.1.3 施工人员施工人员是铁路工程中最庞大的一支力量,他们负责具体的施工工作。

施工人员的职责如下:- 土方工:负责挖掘和填筑土方工作。

- 焊工:负责铁路线路的焊接工作。

- 电工:负责铁路线路的电气化工作。

- 其他:根据具体工程需求,配备其他专业施工人员。

2.2 材料资源铁路工程涉及大量材料的采购和消耗,包括建筑材料、线路材料、设备等。

根据工程规模和设计要求,需要合理配备各项材料资源。

2.2.1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主要用于铁路站房、车间和办公楼等建筑工程,包括水泥、砖石、钢筋等。

根据工程设计和建筑需求,配备相应数量和规格的建筑材料。

2.2.2 线路材料线路材料主要用于铁路线路的铺设和维护,包括轨道、道岔、枕木等。

根据铁路设计和线路要求,配备相应数量和规格的线路材料。

2.2.3 设备设备是铁路工程中不可或缺的资源,包括施工设备、测试设备、工具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3.03.21•【文号】国办发[2013]21号•【施行日期】2013.03.2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3月21日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设立国家铁路局(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

2.取消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

3.取消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

4.取消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

5.取消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承运人资质许可。

6.取消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

7.取消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认定。

8.取消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

9.取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

10.取消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审批。

11.取消铁路工程及设备报废审批。

12.取消铁路日常清产核资项目审批。

13.取消印制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审批。

14.取消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

15.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督铁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铁路工程部门工作职责

铁路工程部门工作职责

铁路工程部门工作职责2.1.1部门设置⑴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明确铁路建设指挥部工作职责,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职责。

⑵指挥部是指铁道部、铁路局或其他业主为组织实施某一具体铁路建设项目专门成立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

⑶指挥部内设机构一般按综合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计划财务部、物资设备部5个部门设置。

2.1.2 指挥部工作职责⑴负责管段内建设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现场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⑵负责管段内征地拆迁协调工作。

⑶负责管段内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组织检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参加重点工程施工方案审查,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和现场咨询机构。

⑷组织召开现场例会,掌握施工进度情况,定期对施工进度和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质量安全、进度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⑸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第一时间到达事件发生现场,组织控制事件发展。

⑹配合处理质量和安全事故。

⑺负责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审查。

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 各部门工作职责1. 综合部工作职责⑴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党群工作,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催办和督查重要事项的执行情况。

⑵做好信息调研,及时掌握指挥部各类工作动态,畅通信息渠道,负责指挥部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⑶组织或参与指挥部有关文电的起草工作,负责公文、文档的收发、登记、呈批、传阅、催办、缮印和指挥部发文的审核工作。

负责文件的分类、立卷、归档工作。

⑷负责机要、保密和印鉴管理工作。

⑸负责会务组织工作。

组织或指导其他部门做好会议筹备、会议记录以及相关文件整理等工作。

⑹负责宣传报道工作,收集整理工程建设的有关影像资料和相关信息。

负责编写大事记,做好指挥部史志管理工作。

⑺负责外事接待工作。

⑻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的考察、调配和日常考核、奖惩、培训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铁劳卫1231号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的通知

铁劳卫1231号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的通知

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的通知
(铁劳卫函[2009]1231号)
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现就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铁道部发起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在铁道部下达的总编制数内,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编制数的20%。

具体编制按下表配置。

二、各单位要抓紧根据上述标准及有关规定、程序做好编制调整工作,并将调整结果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人事司、劳卫司,抄送工程监督总站。

三、各单位要强化铁路建设安全质量管理意识,按照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d的通知》(铁建设[2007]177号)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抓紧配齐配强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四、各铁路局发起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也要比照上述要求
办理。

五、前发文电与本文不一致的,按本文办理。

二○○九年九月七日。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是指铁道部、铁路局以及合资铁路公司为组织实施铁路建设项目专门成立的机构,包括建设期间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

第四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一个月内成立,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及时到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一个月内,项目管理机构应组建完毕,人员基本到位;初步设计批复一个月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全部到位。

第五条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初步设计批复前项目管理机构可将办公地点设在方便前期工作的地方,初步设计批复后项目管理机构驻地应设在建设项目现场。

长大干线的项目管理机构一般应设在项目中间位置,确需设在一端的,必须同时在中间位置或其他适当的位置设置由项目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副职为组长的现场工作组(对外可称项目段落指挥部),现场工作组人员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解决;项目管理机构所在地区不得设置现场工作组。

第六条铁道部批准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的机构编制,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

铁路局批准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的机构编制,按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铁劳卫[2007]170号)执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技术条件:(一)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主管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2年以上铁路建设管理工作经验。

客运专线和投资大于50亿元(含)普通铁路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项目管理机构生产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担任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具有3年以上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3.项目管理机构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担任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具有5年以上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工程部人员分配制度

工程部人员分配制度

工程部人员分配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工程部人员的分配,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编制1. 工程部人员分为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三类。

2. 正式员工包括工程师、技术员、管理员等,由公司直接聘用。

3. 临时员工指雇佣期限较短的员工,根据工程部工作需要进行聘用。

4. 实习生是指公司为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而招聘的学生,实习期满后根据表现考虑录用为正式员工。

三、人员分配1. 人员分配由工程部主管负责,统一安排。

2. 根据工程部的项目情况和人员岗位设置,主管确定人员分配方案。

3. 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的分配将根据实际情况临时调整。

四、人员调动1. 工程部人员在正式员工之间的调动需经主管部门同意。

2. 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的调动由主管负责,根据需要进行安排。

五、人员考核1. 工程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评定优良、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奖惩和薪酬调整的依据。

六、人员福利1. 工程部人员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2. 工程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的培训和进修。

3. 针对工程人员特殊工作需求,可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和工具。

七、人员保障1. 工程部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商业机密。

2. 工程部人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调动项目资源和人员。

3. 工程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或加班,需做好相关安排和记录。

八、人员激励1. 工程部将根据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对员工进行激励和奖励。

2. 表现优异的员工将被提拔并获得晋升机会。

3. 工程部也将建立相关的竞赛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九、人员沟通1. 工程部将建立定期的人员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需求。

2. 工程部员工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向主管反映问题和建议,主管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十、监督与评估1. 工程部主管应对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评估。

2. 工程部主管应保证人员分配和调动的公平合理,确保每位员工的权益。

铁路建设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铁路建设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铁路建设项目人员配置标准第一节组建现场施工管理机构1.1现场施工管理机构的组建1.2人员配置第二节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第三节按架子队模式组建作业队3.1管理机构及职能分工3.2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配置及任职要求第四节组织开展培训第五节组织开展考核5.1局指挥部(经理部)绩效考核5.2外部劳务队伍考核评比5.3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第一节组建现场施工管理机构1.1现场施工管理机构的组建根据中标通知书,局工程管理中心组建局指挥部(经理部)的建议和受局委托子(分)公司组建的指挥部(经理部)及以局资质中标的子(分)公司申请成立项目经理部机构的报告,局人力资源部拟定成立指挥部(经理部)的机构方案,经局企业管理部、工程管理中心、安全质量监察部、法律事务部会签,呈报局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成立指挥部(经理部)。

局指挥部(经理部)为局派出机构,对外代表局协调与地方政府及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关系;对内以局中标工程为管理对象,以施工图预算为依据,以项目成本核算为中心,以经济合同为约束,通过项目法施工组织指挥施工生产,并对工程工期、安全质量、责任成本、效益和涉及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负责。

指挥部(经理部)按管理权限分为局指挥部(经理部)、代局指挥部(经理部)〔子(分)公司受局委托组建并管理的项目经理部〕,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以局资质中标的工程)。

局指挥部(经理部)由局负责组建,代局指挥部(经理部)、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由子(分)公司负责组建。

局指挥部(经理部)、代局指挥部(经理部)下设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下设架子队;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下设架子队。

局指挥部(经理部)、代局指挥部(经理部)下设的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受指挥部(经理部)和所属子(分)公司双重领导,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实行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管理。

在工期、安全质量方面对指挥部(经理部)负责,在责任成本、经济效益方面对所属子(分)公司负责。

铁路客运专线四电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方案

铁路客运专线四电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方案

铁路客运专线四电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方案根据投标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程需要,本监理项目部站前工程人员配置如下,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和本项目的工程特点,我们将在实际监理工作过程中,加大监理人员的投入,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13 11 6 5 211人员配置说明监理人员由经验丰富、专业技术全面、有吃苦耐劳的专业工程师组成;本标段拟配站后四电专业监理人数为13人,其中中方配备监理工程师6名,监理员5名,外方配备监理工程师2名。

站后监理试验检测工作,主要是房建专业混凝土工程的平行检测工作,其他电气性能检测按验标要求均为见证试验,根据投标承诺中对试验检测设备的要求,目前监理二标中心试验室能够满足站后试验检测工作要求。

2监理人员上岗动态计划2.1监理人员信息库监理人员进场后,按下面附表建立人员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并做好和沪昆客专云南段建设信息库接口工作。

2.2监理人员上岗动态计划详见下面附表:监理人员上岗动态横道图。

备注:1、箱梁制运架时间节点按大板桥、嵩明、旧县梁场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时间绘制;2、联调联试分昆明一嵩明段、嵩明-一曲靖段绘制;3、缺陷责任期按开通运营后半年绘制;4、以上人员安排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动态调整。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云南段)监理二标安全质量管理体系DKιu7z÷bi4.t>-DKιiby∙y∑δ3监理人员培训计划3.1保证监理资源投入的措施按照本公司对建设单位的承诺,从以下两方面保证监理资源的投入:3.1.1人力资源配置:为确保监理服务质量,公司对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从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专业搭配上进行优化,以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

3.L2监理设备配置:针对本工程特点,配置必要的交通、通讯、试验、办公设备:充分保证监理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规范有序的现代化管理。

3.2保证监理人员素质的措施3.2.1建立项目考核体系按照《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办法(2008修订版)》(西监生[2008]12号)规定,公司已建立覆盖各分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的目标考核体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路工程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
3.1依据
指挥部编制及人员配备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建设指挥部管理办法》(铁建设〔2007〕177号)及《关于规范铁路建设指挥部的指导意见》(铁劳卫〔2007〕170号)有关规定。

3.2设置原则
3.2.1基本原则
(1)指挥部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一个月内成立,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及时到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一个月内,指挥部应组建完毕,人员基本到位;铁路局所管项目的指挥部和初步设计批复一个月内,指挥部人员必须全部到位。

(2)指挥部按照《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及《铁路建设指挥部管理办法》(铁建设[2007]177号)规定的任职条件,配置指挥部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3)指挥部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初步设计批复前指挥部可将办公地点设在方便前期工作的地方,初步设计批复后指挥部驻地应设在建设项目现场。

长大干线的指挥部一般应设在项目中间位置,确需设在一端的,必须同时在中间位置或其他适当的位置设置由指挥部领导班子副职为组长的现场工作组。

3.2.2人员配置
指挥部人员根据项目规模合理配置。

1.编制内人员配置
客运专线项目投资100亿元(含)以下的项目,一般不超过20人;投资100亿元至300亿元(含)的项目,一般不超过30人;投资300亿元至800亿元(含)的项目,一般不超过40人;投资大于800亿元的项目,一般不超过50人;
普通铁路项目投资20亿元(含)以下的项目,一般不超过20人;投资20亿元至50亿元(含)的项目,一般不超过30人;投资50亿元至100亿元(含)的项目,一般不超过40人;投资100亿元以上的项目,一般不超过50人。

2.聘用人员及费用
(1)指挥部可在人员配置标准内聘用年龄不超过65岁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2)一般项目在人员配置标准内聘用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指挥部人员数的20%,聘用人员费用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

(3)指挥部可以在指挥部人员数外聘用司机、炊事员等后勤人员,聘用费用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支付,但不准超过指挥部当年工资总额的15%。

(4)因工作临时需要,指挥部可以在指挥部人员数外临时聘用少量技术管理人员,聘用费用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支付,但不准超过指挥部当年工资总额的5%。

(5)指挥部不准从在本建设项目承担施工、设计任务的企业的
现职或退休人员中聘用人员。

3.2.3工资管理
指挥部中,国铁控股公司人员的工资管理,执行铁道部《关于国铁控股铁路客运专线公司劳动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铁劳卫函[2005]765号);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人员的工资管理,执行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新线公司筹备组工资管理的通知》(铁劳卫函[2005]1027号);铁路局所属指挥部和作为出资人代表的合资公司人员的工资管理,执行铁路局有关规定;其他铁路建设指挥部人员工资,可参照国铁控股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的有关规定,按照决策程序确定。

3.2.4指挥部核备
1.核备程序
项目建议书批复后30天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40天内,铁路局或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应将指挥部组建以及人员到位情况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40天内,指挥部应填写《铁路建设指挥部及人员情况表》,经铁路局审核盖章后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核备。

合资铁路项目由合资铁路公司在《核备意见表》“建设单位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报铁路局,经铁路局审核后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核备。

2.相关资料
(1)指挥部的批准文件;
(2)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主管人员的任职文件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3)部门负责人任职文件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4)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外聘人员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退休证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等证明。

3.调整备案
项目建设过程中人员配置发生调整的,指挥部应按程序及时上报备案。

3.3部门设置
指挥部内设机构一般按综合部、计划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5个部门设置,长大线路项目经批准,可以设立指挥部。

(具体机构设置按铁道部或铁路局等批准的指挥部设置方案进行设置)
3.4人员配备
3.4.1综合部人员配备
主要负责人事、劳资、党群、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

部门内设部长、办事员、文书及档案管理等岗位。

3.4.2计划财务部人员配备
主要负责计划统计、财务管理、工程招标、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程计价等工作,部门内设主任、会计、出纳、计划统计、合同管理、概预算工程师等岗位。

3.4.3工程管理部人员配备
主要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技术管理、设计管理、环保管理、工程调度、工程验工、对外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根据项目特点,部门内可设部长、副部长、线路工程师、桥梁工程师、隧道工程师、通信工程师、信号工程师、电力电气化工程师、房建工程师、工程调度、征地拆迁工程师等岗位。

3.4.4安全质量部人员配备
主要负责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等工作内容,部门内设部长、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岗位。

3.4.5物资设备部人员配备
主要负责甲供与甲控物资设备管理、施工单位自购物资设备的监督等工作,部门内设主任、物资、设备管理工程师等岗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