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政府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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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成、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晓成、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晓成、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8【案件字号】(2020)浙07行终84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单晓剑张淑英徐青雅【审理法官】单晓剑张淑英徐青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晓成;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当事人】王晓成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王晓成【当事人-公司】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刘桐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蓝海幻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王英豪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王虎华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桐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蓝海幻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王英豪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王虎华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桐蓝海幻王英豪王虎华【代理律所】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晓成;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所涉1998年12月21日义乌市佛堂镇村镇建设土地管理办公室召集王晓成等人召开房屋拆迁会议所形成的会议纪要及2003年8月11日经佛堂镇人民政府同意的移位报告,系佛堂镇人民政府与王晓成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等同于双方达成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权责关键词】行政允诺合法拒绝履行(不履行)质证关联性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本院对原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所涉1998年12月21日义乌市佛堂镇村镇建设土地管理办公室召集王晓成等人召开房屋拆迁会议所形成的会议纪要及2003年8月11日经佛堂镇人民政府同意的移位报告,系佛堂镇人民政府与王晓成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等同于双方达成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整合全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8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整合全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8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整合全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整合全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8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号)和《清理规范全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精简整合我省政府和职能部门驻各直辖市(北京市除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办事机构(以下统称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留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保留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保留宁波、温州、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6个市政府和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驻杭州办事机构,以及丽水市政府驻宁波办事机构。

保留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丽水等8个市政府和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驻上海办事机构,以及金华市政府驻深圳和厦门办事机构、丽水市政府驻新疆和福州办事机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驻上海办事机构、义乌市政府驻上海和广州办事机构、嵊泗县政府驻上海办事机构。

二、整合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浙江省商务厅驻上海办事处整合到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杭州市驻沪招商办事处整合到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

德清、长兴、平湖、海宁、桐乡、上虞、东阳、XXX、武义、定海、普陀、岱山、温岭、玉环、天台等15个县级政府及诸暨市建管局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整合到所属市市级政府(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义乌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整合到义乌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1.06.02•【字号】•【施行日期】2011.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义乌市人民政府:《义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义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10〕38号)的要求,结合义乌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全面贯彻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着力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新创优、提质提效”,促进义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扎实推进国际商贸名城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要求。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权责一致、依法行政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义乌实际改革创新,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改革。

二、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一)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全面梳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职能,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朱振华、陈青菊民政行政管理(民政)二审行政裁定书

朱振华、陈青菊民政行政管理(民政)二审行政裁定书

朱振华、陈青菊民政行政管理(民政)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02【案件字号】(2020)浙07行终86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冯少华张淑英钟雪丹【审理法官】冯少华张淑英钟雪丹【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朱振华;陈青菊;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朱振华陈青菊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朱振华陈青菊【当事人-公司】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蒋磊、朱淑才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蒋磊、朱淑才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蒋磊、朱淑才【代理律所】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朱振华;陈青菊;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院观点】两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为:1、撤销原、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判令被告对原告所有的未征收补偿的占地30.52平方米垂直房履行征收补偿职能;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房屋征收补偿款2196834.63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日止)。

【权责关键词】行政补偿合法第三人不予受理【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本院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两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为:1、撤销原、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判令被告对原告所有的未征收补偿的占地30.52平方米垂直房履行征收补偿职能;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房屋征收补偿款2196834.63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日止)。

自-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于2010年12月20日搬迁至望道路300号新大楼办公

自-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于2010年12月20日搬迁至望道路300号新大楼办公

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于2010年12月20日搬迁至望道路300号新大楼办公,并正式更名为“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简称“中心”),成立于2002年10月8日,是市政府集中多个职能部门,以窗口服务方式受理,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的办事机构,分综合管理层和窗口服务层两个层次设置。

综合管理层为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主要对“中心”各窗口的办事项目及工作人员进行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内设办公室、业务科、督查科三个科室;下辖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管委会服务处、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义乌市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三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中心”充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实施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项目的政府采购和全市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交易。

ﻫ“中心”各类办事项目实行“七公开、五制办理、五件管理”运行机制。

“七公开”即服务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事依据、办事结果“七公开”;“五制办理”即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重大事项的并联办理制,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五件”管理即按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和退回件等五种形式管理。

ﻫ“中心”设立网站和语音电话,提供服务指南、办件结果短信告知等服务,建立群众评议机制。

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中心”实行365天工作制。

工作日正常上班,双休日实行值班制,部分窗口能办理业务;法定节假日特殊窗口实行值班制,正常受理、办理有关业务。

ﻫ“中心”宗旨:依法行政、规范服务、优化环境、发展经济。

ﻫ“中心”承诺:让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当好政府“形象大使”。

行政服务中心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全年保持不变。

行政服务中心进驻35个窗口单位,除原365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外,还包括人劳社保局社保和医保办事大厅、国税局办税大厅、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运管分中心等。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9•【字号】金政办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婺城区政府、金义新区(金东区)管委会(政府),市直属各单位:《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19日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计划(2021—2025)》(浙委办发〔2021〕63号)、《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浙治水办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完善市区供排水体制机制,系统提升供水保障、排水运维、污水处理、节水利用的能力水平,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决策部署,以“资源统筹、设施统管、标准统建”为目标,以创新运营养护机制为载体,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抓手,全面深化市区供排水一体化改革,加快形成政策完善、机制健全、厂网一体、智慧监管的供排水工作新格局,为金华打造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浙中板块贡献水务力量。

(二)主要目标——2022年底前,完成市区供水、排水设施统一运营,推进市区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营;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基本建立供排水配套政策标准。

——2023年底前,全面提速市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市区统一的供排水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供水、排水从源头到末端全程可追溯管理。

——2025年底前,全面补齐市区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基本实现市区供水管网、污水管网两个互联互通,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高考政治】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押题模拟卷(一模)含解析

【高考政治】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押题模拟卷(一模)含解析

【高考政治】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押题模拟卷(一模)一、判断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1分,共5分。

)1.我国深入实施载人航天、探月探火、量子信息等知识创新工程,充分说明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推进伟大工程。

()2.针对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央行可运用积极的货币政策,降低购房成本。

()3.党加强自我革命有利于党确立价值追求的人民性,增强党的感召力。

()4.在城市,社区中的老旧小区是否加装电梯的民主决策由居民委员会讨论通过。

()5.电影《长安三万里》用精美动画呈现唐诗丰盈悠远的意境,表明物质决定意识。

()二、单选题1(共16题,每题2分,共32分)6.位于昆明的古城村遗址,出土了青铜器、陶器、玉器、石器等文物4000余件。

该遗址的发现为研究商周时期滇池地区的聚落形态、环境变迁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线索。

对此,以下认识正确的是()①生产力的发展使得人类摆脱野蛮状态,迈入文明时代②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③当时社会生产资料已经开始由氏族公有转为家庭私有④当时部落内的大事都是由氏族成年人共同讨论决定的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7.山东威海刘公岛上的北洋海军炮台遗址中的大炮,是清政府从德国买来的“克虏伯”。

屈辱象征的“克虏伯”曾让他在这里驻足良久,陷入沉思。

据此,有可能思考的是()①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②必须找到革命、改革的正确发展方向③船坚炮利不适合中国国情④先进阶级领导是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8.在时代翻涌的波峰浪谷间,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之所以能够不断创新,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之所以能够不断突破,得益于从“落后时代”到“赶上时代”再到“引领时代”的方位变换,得益于我们党团结带领亿万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拼搏在一起、奋斗在一起。

这给我们的启示是()①要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②要不断地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③要不断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④要深入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9.郑州暴雨,他们筑起防洪墙,与洪水较量;重庆山火,他们冒着危险运送物资……一旦青年心中的使命感在关键时刻被唤醒,就会激发出冲锋的勇气和豪情。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其龙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其龙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其龙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30【案件字号】(2021)浙07行终4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单晓剑徐青雅张淑英【审理法官】单晓剑徐青雅张淑英【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其龙;龚秀娟;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双江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其龙龚秀娟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双江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李其龙龚秀娟【当事人-公司】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双江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颖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吴佼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王英豪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王虎华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赵巧娟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颖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吴佼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王英豪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王虎华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赵巧娟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颖吴佼王英豪王虎华赵巧娟【代理律所】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被告】李其龙;龚秀娟【本院观点】被上诉人李其龙、龚秀娟坐落于义乌市××号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为此本案各方于2019年7月24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可撤销第三人证明重复起诉撤诉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被上诉人李其龙、龚秀娟坐落于义乌市××号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为此本案各方于2019年7月24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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