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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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影响标准

交通影响标准

交通影响标准
交通影响标准指的是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评估新建或改建项目对交通流量和交通系统的影响的一套标准或准则。

这些标准的目的是确保新建或改建项目不会对周边交通系统造成过度拥堵、安全问题以及其他不良影响。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交通影响标准中的考虑因素:交通流量:评估项目对周边道路交通流量的影响,包括新建或改建项目可能引起的车辆数量的增加。

道路容量:考虑项目对周边道路容量的影响,确保新建或改建项目不会导致道路超负荷运行。

交叉口性能:评估项目对周边交叉口性能的影响,包括交叉口流量、延误和行车安全。

交叉口控制:确定是否需要在项目周边增加或调整交叉口控制,如红绿灯、交叉口形状等。

公共交通:评估项目对公共交通系统的影响,包括是否需要提供新的公共交通服务或设施。

行人和自行车交通:考虑项目对行人和自行车交通的影响,确保道路安全并提供适当的步行和骑行设施。

停车需求:评估项目对停车需求的影响,确保提供足够的停车场地。

空气质量和环境:考虑项目对空气质量和环境的影响,以确保
新建或改建项目符合环保标准。

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是评价交通工程项目对周边交通环境的影响程度的标准,是交通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交通畅通以及周边环境的和谐发展。

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交通工程的顺利进行,促进城市交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周边交通环境的特点和变化趋势。

在评价过程中,应当全面考虑周边道路、公交线路、交通枢纽等因素,对于交通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其次,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应当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评价标准应当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上,充分考虑交通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因素,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同时,评价标准应当具备可操作性,便于评价人员进行实际操作,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另外,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应当注重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在评价过程中,除了考虑交通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交通效益外,还应当充分考虑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对空气质量、噪音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影响,确保评价结果符合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最后,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应当具备时效性和灵活性。

评价标准应当随着交通发展的变化而不断更新,确保其具有时效性。

同时,评价标准应当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不同交通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周边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交通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城市交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充分重视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不断完善评价标准,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城市交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1. 介绍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是指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交通影响进行评价的技术标准。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建设项目对交通系统产生的负面影响,保障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保障周边居民的出行安全和便利。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进行全面剖析和深入探讨。

2. 技术标准的内容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是由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组成的。

这些标准常常包括交通调查、数据分析、模型建立和预测、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等内容。

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以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技术标准的重要性建设项目对交通系统产生的影响可能会涉及到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问题,如果没有科学的评价标准,很有可能会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不便,甚至危害居民的生命安全。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显得尤为重要,它可以有效地规范建设项目的实施,减少对交通系统的负面影响。

4. 技术标准的应用在实际项目中,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需要根据相关的技术标准来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首先需要进行交通调查,收集相关的数据;然后利用交通模型对交通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最后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设项目的调整方案,以减少对交通系统的影响,确保其正常运行。

5. 个人观点在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时,我认为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应用非常重要。

只有严格依照技术标准进行评价,才能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从而有效地减少建设项目对交通系统产生的负面影响。

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也应该不断完善和更新技术标准,以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建设项目的特点。

总结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对于确保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保障居民的出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建设项目中应得到充分重视。

只有通过严格遵守相关的技术标准,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建设项目对交通系统产生的负面影响。

希望未来在这方面能够有更多的研究和探讨,以促进技术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为交通系统的发展和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指导。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1、合同主体11 甲方(委托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乙方(受托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合同标的21 本合同的标的为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相关服务。

22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具体要求,对甲方指定的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23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周边交通现状分析、项目产生的交通需求预测、项目对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的影响评估、交通改善措施及建议等。

3、权利义务31 甲方权利义务3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内容完成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3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展和成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31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1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32 乙方权利义务32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3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323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324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价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评价报告。

325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违约责任4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具体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约定天数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及相应的违约金。

4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服务费用的具体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约定天数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是指对建设项目对周边交通系统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和分析的技术标准。

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交通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应当包括对交通需求、交通运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评价内容。

评价应当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区的交通状况、周边道路网络、公共交通设施等因素,全面分析项目对交通系统的影响程度。

其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应当明确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

评价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包括定性和定量分析手段,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指标体系应当全面覆盖交通需求、交通运行、交通安全等方面,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性。

此外,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应当规范评价程序和内容。

评价程序应当包括调查研究、数据分析、模拟仿真、效果评估等环节,确保评价全面、深入。

评价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对周边交通系统的影响情况、可能产生的问题和影响程度等方面,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最后,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应当强调评价结果的应用和监督。

评价结果应当为项目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保障项目对交通系统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城市交通系统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不断完善技术标准,提高评价水平,为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规范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交通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尤其是在大城市中,交通拥堵成为了百姓生活的一大困扰。

为了解决交通问题,保障交通安全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交通影响评价的技术规范。

一、交通影响评价概述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对新建或改建交通设施对周边交通网络、环境、人群通行等方面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

该评价旨在为交通规划和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减少交通问题对城市发展的负面影响,提高出行效率和交通网络可持续性。

二、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的目的与原则1. 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旨在客观、准确地评估交通工程的影响,为规划决策和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2. 原则:a) 全面性:评价应综合考虑交通设施对环境、交通流、经济等多方面的影响。

b) 可操作性:评价应具备实际可操作性,为规划和设计提供具体和明确的建议。

c) 可比性:评价结果应具有可比性,以便不同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三、影响评价技术的主要内容1. 交通流评估:a) 车流量预测:通过研究交通网络和建筑用地的特征,预测未来交通流量,为交通规划和设计提供依据。

b) 交通组织:评估交通设施的影响,包括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交通限制措施等。

c) 行车规模评估:评估交通设施对道路通行能力的影响,了解交通设施对车辆拥堵水平的影响。

2. 环境评估:a) 噪音评估:对交通设施对周边环境噪音的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减少噪音污染的建议。

b) 大气污染评估:分析交通设施对大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影响,提出减少大气污染的措施。

c) 生态影响评估:评估交通设施对周边生态系统的影响,提出环保建议。

3. 交通安全评估:a) 交通事故风险评估:评估交通设施对周边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风险,提出减少事故概率的方法。

b) 交通流畅性评估:评估交通设施对交通流畅性的影响,提出减少道路拥堵的措施。

四、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应用与发展随着交通领域技术的不断进步,交通影响评价技术也得到了广泛应用和进一步发展。

交通影响评价内容及要求

交通影响评价内容及要求

交通影响评价内容及要求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对交通设施建设、交通规划或交通政策实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和分析的一项工作。

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是预测交通项目实施后可能对周围交通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产生的影响,为相关决策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确保交通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下面是关于交通影响评价内容和要求的详细介绍。

一、交通影响评价内容:1.项目概述:对项目的背景、目的和范围进行介绍,并说明交通影响评价的目标和要求。

2.关联项目分析:评估项目与其他相关交通项目之间的关联性,并分析其可能产生的叠加效应。

3.交通分析:通过交通调查和交通模型等方法,对项目实施后的交通状况进行评估,包括交通流量、交通组织、交通运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分析。

4.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如噪音、空气质量、土地利用等,同时对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应的管理和治理措施。

5.社会经济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如就业、收入、土地价值等方面的影响,并分析可能的社会经济效益。

6.社区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周边居民和社区的影响,包括交通可达性、生活质量、社区破坏等方面的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社区管理和改善措施。

7.可持续性评价:综合分析项目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交通影响评价要求:1.科学性:评价过程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应综合运用交通调查、模型模拟、环境监测等手段,确保评价结果具备科学的可靠性。

2.预测性:评价要对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合理的预测和分析,以提供未来决策的参考依据。

在交通预测方面,应考虑到项目建设阶段、运营阶段和未来交通发展趋势等因素。

3.客观性:评价过程应具备客观中立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评价过程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并依据科学的依据和方法进行分析和判断。

4.可比性:评价结果应具备可对比性,可以进行不同方案之间的比较和评判。

东莞市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东莞市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东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规范东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定本技术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东莞市所有城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城市详细规划交通分析、建设项目施工等的交通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遵循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除应遵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以及东莞市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法规与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本标准所指的建设项目为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表1所列规模的拟建(新建、改建与扩建)永久性或临时性项目。

表1 交通影响分析对象的规模标准第1 页第六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主要目标是:(1)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法定规划与交通系统状况,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量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路网、行人设施及其他交通设施)运行的影响;(2)评价项目对出入口、停车场(库)、装卸区、行人与公共交通设施的需求;(3)提出可行的道路交通改善方案措施(包括项目外部与内部),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承受范围;(4)在进行以上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结论与可行的建第2 页议,供市规划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第七条交通影响评价的主要依据至少应包括:(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2)《通行能力手册》;(3)《交通工程手册》;(4)建设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5)公安部、建设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6)《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7)东莞市域及项目所在镇域已经生效的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规划)、停车规划;(8)项目所在片区及周边有紧密联系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9)项目本身的规划方案;(10)本技术标准。

第八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成果必须内容完整、结论明确。

第三章主要内容及标准第九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包含以下内容:(1)确定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与年限;第3 页(2)资料收集、交通量调查与分析;(3)评价范围内现状、规划的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分析;(4)交通需求预测;(5)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量的影响评价;(6)提出项目建设方案、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改善措施;(7)提出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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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规范东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定本技术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东莞市所有城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城市详细规划交通分析、建设项目施工等的交通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遵循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除应遵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以及东莞市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五条本标准所指的建设项目为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表1所列规模的拟建(新建、改建和扩建)永久性或临时性项目。

表1 交通影响分析对象的规模标准
第六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主要目标是:
(1)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法定规划和交通系统状况,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量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路网、行人设施及其他交通设施)运行的影响;(2)评价项目对出入口、停车场(库)、装卸区、行人和公共交通设施的需求;
(3)提出可行的道路交通改善方案措施(包括项目外部和内部),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承受范围;
(4)在进行以上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结论和可行的建议,供市规划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第七条交通影响评价的主要依据至少应包括: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2)《通行能力手册》;
(3)《交通工程手册》;
(4)建设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5)公安部、建设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6)《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7)东莞市域及项目所在镇域已经生效的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规划)、停车规划;
(8)项目所在片区及周边有紧密联系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9)项目本身的规划方案;
(10)本技术标准。

第八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成果必须内容完整、结论明确。

第三章主要内容及标准
第九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包含以下内容:
(1)确定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与年限;
(2)资料收集、交通量调查和分析;
(3)评价范围内现状、规划的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分析;
(4)交通需求预测;
(5)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量的影响评价;
(6)提出项目建设方案、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改善措施;
(7)提出结论和建议。

第十条确定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与年限
(1)评价范围:项目计容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内,评价范围由项目邻近的主次干道围合;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评价范围由项目邻近的主次干道外的下一条主次干道围合;项目与主次干道由大片山体或水体隔开,可以将山体或水体做为研究范围的组成边界之一。

(2)评价年限: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2年;分期开发的项目以最后一期建成投入使用后2年做为评价年限。

第十一条资料收集、相关调查和分析
(1)资料收集:基础资料必须完整、准确、有效,至少应包括项目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上层次各规划、研究范围内地形图及影像图、项目自身规划方案。

(2)交通量调查:应对评价范围内的主要路段和交叉口进行交通量调查,根据东莞市交通流特点,调查时段至少应包括16:00-20:00,对于较复杂项目,调查时段应延长。

(3)交通量分析:以现状道路条件为基础、以交通量调查数据为依据,分析现状道路运行情况。

以分析路段及交叉口的交通量饱和度为主,必要时交叉口应分析其延误情况。

道路及交叉口通行能力的确定应遵照《交通工程手册》第九章有关方法和规定。

第十二条现状、规划的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分析
(1)土地利用分析:通过对比现状土地利用和规划土地利用,分析出评价范围内其他在建、拟建项目的具体情况,做为预测背景交通量的依据。

(2)交通系统分析:分析评价范围内道路系统、行人系统、停车系统、公交系统等交通设施现状和规划情况。

第十三条交通需求预测
(1)预测方法:交通需求预测应采用宏观与微观想结合的分析手段,预测方法为“生成-方式划分-分布-分配”的四阶段法,对背景交通量需求和项目新生成的交通需求别进行分析,分析软件可以采用目前较为成熟的TRANSCAD、EMME/2、TRIPS、VISSIM等。

(2)关键参数取值
交通生成率:必须对类型、区位、规模类似的项目进行交通生成率调查,并参考上层次规划的相关数据和建设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的建议数值。

交通出行方式:在进行交通生成率的同时,必须调查与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相关的各种交通方式的比例,并参考上层次规划的相关数据,充分考虑东莞市近期交通政策对项目出行方式的影响。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量的影响评价
(1)外部评价:主要评价高峰小时项目新生成交通量对周边路段和交叉口的影响,评价标准见表2和表3。

当项目新生成交通量的影响超出表中限定比例时,应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和措施,将影响降至该比例以下。

表2高峰小时项目新生成交通量占路段通行能力的限定比例
表3高峰小时项目新生成交通量占交叉口通行能力的限定比例
交叉口等级为:1级为主干路(快速路)与主干路(快速路)相交;2级为主干路与次干路相交;3级为次干路与次干路相交;4级为次干路与支路相交。

由于支路与支路的交叉口等级较低,并且其服务通过性交通的功能较弱,因此在实际应用中一般不限定项目交通对其的影响。

(2)内部评价:主要从机动车出入口、机动车停车位及布局、非机动车停车位、内部道路系统。

机动车出入口:参照《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机动车停车位及布局:参照《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以及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考虑到东莞市的交通发展政策,在核算机动车停车位时应尽量采用取值范围的上限,并可依据预测数据适当突破上限。

非机动车停车位:以核算的机动车停车位为基准,按照预测时所计算出的项目生成的机动车交通量和非机动车交通量的比例进行计算。

内部道路系统:在没有路边停车的情况下,单向道理宽度最少6米,双向道路宽度最少7米,并应能保证项目生成交通量的行驶要求。

第十五条结论和建议
(1)结论:结论应在外部评价和内部评价的基础上,提出项目生成的交通量对周边道路的影响是否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2)建议:建议是在结论认为项目生成的交通量对周边道路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的前提下,外部评价和内部评价这两部分内容所提出的建议措施的汇总。

第十六条本标准解释权归东莞市城建规划局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二00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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