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1)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发挥集约优势,保障物资供应,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的总体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入公司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资,由北京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第三条公司集中采购由物资公司牵头组织需求单位通过招标或非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等,物资公司或需求单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行为。
对采用框架招标方式的物资采购行为,物资公司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或备忘录,需求单位与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或备忘录基础上签订采购合同。
集中采购原则上在集团供应商网络内选择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或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
集中采购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公司采购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四条集中采购实施统一管理,各级单位分工负责的管控方式。
按照集中决策、分层操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物资采购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生产、经营和基建等物资安全、及时、经济供应。
第五条大力推进战略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最大限度实现性能价格比最优和供应总成本最低。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系统全资、控股公司及专业化管理煤炭企业(以下简称“需求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结果审定;负责集团公司内部企业集约化采购结果的审定;负责物资集中采购制度的审定;负责集中采购目录的审定。
物资管理部负责制订物资集中采购的规章制度;更新集中采购物资目录;组织集采计划和采购申请的审查审批;负责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物流管理部、煤化工管理部、电力管理部参与重要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申请和技术规范的审查,为物资集中采购提供技术指导。
监察部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监督工作的组织、检查、协调和指导。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附件 1:
物资招标采购请示
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
我部承担
项目施工,需要采购下列物资,
请审定。
序号 物资名称
预算价 总金额 采购
规 格 单位 数量
(元) (元) 时间
备注
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意见:
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意见:
集团公司领导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附件 2:
招标邀请书
:
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对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行为,充分发挥中国铁建品牌效应 和集团优势,以量换价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提高集团公司整体 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 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规和股份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物资集中采购的目的,是以最低的成本投入获得质量合格的 产品和满意的服务,满足施工质量和进度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利益, 降低工程成本。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工程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根据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和“建立股份 公司、集团公司两级集中采购管理体系”的要求: 1、集团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 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子(分) 公司、直属项目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人组成,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的领导 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各子(分)公司、 直属项目部相应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2、集团公司设立物资采购中心,负责物资集中采购具体工作,物资 管理部负责物资采购中心日常工作。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的物资设备及耗材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我单位经常使用的各类物资、设备、耗材及药品等物资的总称。
第三条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设备的,均应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采购原则第四条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物资必须根据我单位的实际需求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
在本着处处节约,维护单位利益的原则下,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择中标客户。
第六条验证准入,无证缺证禁止的原则。
物资采购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和验证,供货方如证件不全,禁止采购。
一次性卫生材料的采购除保证三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齐全外,必须有消毒日期、方式、标志。
第七条周密调研,充分论证的原则。
各类物资采购前,必须进行调研和论证,充分了解供货方的生产状况、产品信誉、市场结构状况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盲目性。
第八条违反程序、即行终止的原则。
所有采购工作,必须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如有违反,采购委员会确认后或监督委员会发现报采购委员会确认后,立即终止和纠正采购行为。
第九条廉洁自律、严守纪律的原则。
承担采购的科室和人员实行“六公开”“五不准”制度。
六公开:公开进货渠道;公开进货品种、数量;公开价格;公开进行业务洽谈;公开验收结果;公开扣率、让利、宣传费、论证费、试验费数额。
五不准:不准索贿、受贿和吃回扣;手续不合格、发票不符合要求不准付款;计划、采购、验收不准一人完成;不准私自更改采购计划;不准私自参加有关商家邀请的吃、玩、旅游和各种发布会、座谈会等。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建七局第X建筑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公司各单位的物资采购行为,加强对施工项目监控管理,不断降低大宗物资材料的采购成本,增加公司综合效益,依据局、公司有关要求及公司物资管理的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集中采购是指由局及公司直接签约或公司授权签约备案管理的物资采购形式。
第三条集中采购物资的范围:建筑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木材(含模板)、电缆、配电箱及临时设施活动板房.第四条集中采购行为应坚持降低成本、公开透明、资金统筹、风险共担和择优选用的原则。
第五条凡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与局或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签定《集中采购委托书》,由局或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统筹采购,实施项目物资的集中配送.由公司授权项目部自购大宗物资,物资采购合同需报公司集中采购中心备案。
第六条组织机构为了保证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中心,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公司材料设备部,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材料设备部门为集中采购中心授权代理机构.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一条集中采购中心的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及股份公司有关物资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贯彻落实局及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2.研究制定公司集中采购有关文件、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3.收集上报公司所属各区域二级单位参与集采项目工程概况及物资需求总计划、采购计划及物资需求额度申请表;4. 对接、参与局组织的有关本公司所属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议)标及供应商选择过程;组织、实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议)标及供应商选择过程;5。
建立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计划台账、物资集中采购进场台账、总账及明细账;负责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商及项目结算管理;负责公司所属项目局集采物资调拨单及验收单的传递确认;6。
根据项目月度工程量及还款计划,开具《物资集中采购资金划扣单》(表五),配合财务进行资金划扣;7.授权所属区域二级单位代表公司集中采购中心采购大宗物资。
集中采购出入库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出入库管理办法
一、入库管理
1、采购员提前将采购的原材料清单转交库房保管员待收货,供应商送货后,保管员按样品和检验标准进行查验。
2、保管员对不合格原材料及时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对合格原材料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上要有采购员、保管员名字。
3、保管员对入库原材料分类码放,并贴上标识。
4、保管员根据入库单记帐并录入系统汇总,每月5日前上报汇总表。
二、盘库管理
1、保管员每周进行一次盘库,盘点库存原材料的种类、数量,并填写做好记录。
2、保管员如发现有损原材料库存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
三、出库管理
1、保管员根据领用单上的品种和数量办理出库手续,填写出库单,出库单上要有经办人和保管员签字。
2、保管员根据出库单记帐并录入系统汇总,每月5日前上报汇总表。
入库原材料清单
采购员:入库原材料清单
采购员:入库原材料清单
采购员:入库原材料清单
采购员:
原材料领用单
经办人:原材料领用单
经办人:原材料领用单
经办人:原材料领用单
经办人:。
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集中采购管理制度集中采购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集中采购管理制度1为更有效的制止铺张、浪费现象,切实管理好办公经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要由民主推荐,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至少三人以上。
二、对常规性及较大宗的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年初要有具体详细的计划,并报单位领导办公会审批。
三、对单笔购置5000元,批量购置10000元的固定资产,要上报局机关审批。
四、采购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以及在5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决定;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大宗款物品或5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办公室对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进行入库清点、造册登记,对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大宗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建立相应台账,对其领用人、保管人、使用人都一一登记。
领取时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通过,履行必要的领借手续,一旦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不得一人独自行动,须3人以上集体行动。
七、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对所购物品需经市场调查,做到心中有数。
严把质量关,力争使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八、采购小组在采购后,对采购发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关,发票内容要实事求是,所购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等内容应齐全。
九、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集中采购管理制度2一、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
自行采购办公用品的不予报销其采购资金。
二、办公用品的分类本制度所规定的办公用品分为一般办公用品和特殊办公用品两类。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控制工程材料成本,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实现法人对项目物资管理的有效监控,根据《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集中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廉洁奉公,确保招标工作规范运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按照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完整的物资集中采购机构和制度体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和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成立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中心),负责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的计划审核、招标方案制定、专家库维护、合格供应商评定、组织招标与评标等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组建评标专家库,设物资、设备、技术、经济、财务、法律等专业类别。
根据不同的招标内容,随机抽取相应专业类别的评标专家参与评标。
第八条集团公司负责发布本级《物资集中采购目录》,目录范围内的物资,由集团公司集采中心组织集中招标,未列入目录的物资,可由集采中心委托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实施采购。
第三章物资集中采购的范畴第九条集团公司(包括工程公司、分支机构)所属项目部,单个品种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能够集中采购的工程材料,一律在集团公司集采中心实施集中招标采购(甲供材料和股份公司集采的材料除外)。
第十条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的主要材料品种如下:1、钢材、水泥等主要工程材料;2、粉煤灰、矿粉、外加剂、周转材料、防水材料、成品油料、土工合成材料、锚具、锚杆、电线电缆、沥青、桥梁支座、线上料和民爆器材等可集中批量采购的物资;3、其它单个品种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能够集中采购的工程材料;第十一条砂石料等地材由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组织在现场招标采购。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障国家和组织的利益,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采购范围物资集中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办公用品;2.劳动保护用品;3.机房设备和维护服务;4.实验室设备和耗材;5.医疗器械和耗材;6.通讯设备和维护服务;7.食品和饮料等生活用品;8.其它组织所需物资项目。
第三章采购方式物资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按照采购需要和合用法律法规选择采购方式。
第四章采购程序1.需求确认:明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2.招标公告:根据采购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招标公告。
3.投标报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报价。
4.开标评标:开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开标评标。
5.中标结果公示:公示中标结果并进行合同签订。
6.验收及付款:验收物资并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付款。
第五章采购控制1.采购需求管理:进一步明确采购需求,确保采购计划合理、准确。
2.招标文件管理: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3.报价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核投标文件和报价。
4.开标评标管理: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开标评标。
5.合同管理:按照采购合同中的条款和法律法规进行采购管控。
第六章风险管理为减少采购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应开展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制定工作,确保采购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监督管理1.采购主管部门应依法对集中采购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采购承办人员应按照采购程序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工作。
3.监督部门应严格执行职责,催促有关单位做好集中采购工作。
第八章附件清单1.采购计划表;2.招标公告模板;3.招标文件样本;4.中标通知书样本;5.采购合同范本。
第九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政府采购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招标投标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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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的精细化管理需求,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达到以量换价降低采购成本目的,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实现规模效益,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集中采购的意义:就是要从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加强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减少因分散的采购引发法律风险、经济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省内工程项目及省外具备集采条件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根据公司“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采购”的原则,建立公司采购管理体系。
1、股份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股份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组成,负责物资采购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股份公司企业管理部为物资采购管理职能部门;
2、子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及物资管理部门;
3、物资公司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股份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股份公司有关物资采购管理的发展战略;
2、审定股份公司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
3、指导、监督股份公司层面重大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4、定期听取股份公司开展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汇报,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发展思路。
第六条股份公司企业管理部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负责对股份公司所属单位的物资管理部门及物资公司的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3、负责维护物资网络竞价采购平台运行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审核、协调重大物资集中招(议)投标方案工作;
5、负责汇总、审核各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计划;
6、负责审核物资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7、负责审核物资公司的出售价格;
8、负责选定股份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代表股份公司与其建立互利双赢的战略合作关系;参与各子公司及物资公司的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定期公布股份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七条物资公司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物资采购体系,配备专业人员,强化资源掌控,完善服务及保障体系;
2、负责按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权限实施物资集中采购。
开展市场资源调查、制订采购供应方案、组织招
(议)标、对生产厂家考察、与供应商的谈判、合同文本制订;
3、负责协助组织合同评审,受项目部委托签订采购供应合同;
4、具体实施采购供应合同,满足项目施工对各类物资供应需求。
向供应商提出供应计划,协调供应商和项目部、组织物资中转运输、办理与项目物资管理人员的交接验收签认;
5、负责质量异议处理,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
6、负责与供应商的合同结算及相关票据处理;
7、做好特定项目物资管理服务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其它物资代理服务工作;
8、负责维护股份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保障集采物资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供应及时、服务周到;
9、负责协助开展股份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工作。
第八条子公司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代表子公司负责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负责制定、完善本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3、负责子公司层面重大物资集中采购计划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核本单位所属项目物资采购工作;
4、监督指导项目部的地产材料及项目常用物资采购工作;
5、负责对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检查监督;
6、参与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
负责本单位供应商评价,公布《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册》;
7、参与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第九条项目部物资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2、配合物资公司,做好项目前期当地市场调查;编制本项目物资集中采购计划、技术规格等资料,及时报送上一级物资部门;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项目物资的计划、验收、工地保管、物资消耗管理、定额发料、核销等现场管理工作;
4、负责推荐物资供应商,收集供应商评价资料;
5、负责编制、报送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信息。
第三章物资采购范围分工
第十条股份公司物资采购范围的原则:
1、物资公司负责采购的物资(暂定)主要为:钢筋、水泥、沥青;
2、项目所需的汽柴油由企业管理部会同各子公司与石油公司确认价格、供应等事宜,合同由各子公司自行与石油公司签订;
3、地产材料采购工作在各单位的物资管理部门监督和指导下。
由项目部采购。
项目部应将需求计划及采购方案报子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审批后,交股份公司企业管理部备案。
股份公司企业管理部汇总数量、价格、产地、供应等信息后,通报各子公司及项目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避免企业内部出现竞争及不规范操作行为;
4、项目部常用物资采购原则上需在龙建物资采购平台上采购。
股份公司已在阿里巴巴网站平台的“名企采购”上开辟了采购专区,
为项目常用物资采购开通了采购通道,项目部将物资需求投放到采购专区上,发布采购信息,实现网上竞价、成交、到货、支付等工作。
第十一条股份公司和项目部应积极争取甲控物资纳入股份公司集
中采购。
建设单位对物资采购另有规定的,须将建设单位有关文件报股份公司企业管理部。
第十二条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物资公司集中采购的,需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自行采购。
第四章物资集中采购业务流程
第十三条项目部按物资集中采购范围编制物资集中采购需求计划:
1、股份公司直属项目部采购计划上报股份公司企业管理部;
2、子公司项目部采购计划上报子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由子公司物资部门汇总上报股份公司企业管理部。
第十四条股份公司企业管理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采购计划编制集中采购方案。
经股份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后,抄送股份公司的物资公司,由物资公司负责具体采购事宜。
第十五条物资公司通过自己的专业和市场优势,利用规模优势采购。
采购采用“公开招(议)标采购为主,与厂家批量团购议标为辅”的形式进行。
第十六条物资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具体的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合同和物资管理服务合同,明确物资公司与项目部是合同关系,明确集中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供应地点、采购价格、供应时间、付款条件及双方的责任及权益。
第十七条股份公司成立招(议)标领导小组,招(议)标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股份公司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及物资公司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除专家外,还应邀请法律、纪检部门参加。
招(议)标采购一般由股份公司企业管理部牵头,物资公司组织,招(议)标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严谨,全过程监督,招(议)标过程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在物资公司。
每次招(议)标后,招(议)标领导小组要根据评标结果选定中标供应商,并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核批。
第十八条由采购主体(物资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须采用股份公司统一制定的合同范本。
第五章物资集中采购价格执行标准
第十九条由物资公司组织集中采购、供应的物资,使用单位(项目部)每月以实际使用的物资数量为基数,按物资公司采购价格支付物资款的同时,还应向物资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采购管理服务费。
物资公司收取服务费的基本标准为:
1、冬储物资价格执行标准:以物资公司招(议)标确认的价格为准。
另外,物资公司收取1%的管理服务费。
供应期间占款产生的财务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2、施工期间采购供应的物资执行当月市场均价。
物资公司不收取管理服务费。
价格由股份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确认后执行。
在此期间物资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由物资公司承担。
第六章资金结算管理
第二十条物资公司应根据物资采购计划,有计划地备足采购资金,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股份公司给予资金支持。
第二十一条各采购合同主体应恪守信用,严格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结算、支付货款。
子公司负责监督所属项目采购资金的支付,出现支付困难到期不能按约定支付货款时,由子公司协调、督促或代为支付。
股份公司负责监督直属项目部采购资金的支付,出现支付困难到期不能支付的由股份公司协调、督促或代为支付。
第七章供应商管理
第二十二条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选择一些有信誉的厂家合作。
物资公司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资质、技术、质量、服务、供应能力、信誉等方面进行资格评审,完善《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三条实行《物资合格供应商》动态管理和定期评价制度。
股份公司企业管理部组织对物资合格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发布《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八章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股份公司依据本办法,对各单位物资集中招(议)标采购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进行通报。
第二十五条利用信息平台,及时对物资市场价格和集中采购价格等信息进行公布。
第二十六条建立物资集中采购绩效考核体系。
年终对各单位物资集中采购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执行《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项目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对具备物资集中采购条件
的物资化整为零或以其它形式规避的项目部给以通报批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股份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