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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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某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明确业务管理流程,完善采购决策机制,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理顺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公司整体优势,降低采购成本,规避采购风险,促进公司采购水平的全面提升,确保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配件、辅助材料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公司通过管理将有限的、分散的采购人力、采购资源整合形成合力,集中需求形成采购批量,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优势以应对市场,充分利用公司的品牌效应在市场上获取优质资源的一种采购模式。

第五条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严守企业机密和商业秘密;(二)发挥整体资源优势,坚持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通过统一筹划,集中运作,实现与所属企业利益共享的原则;(三)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利用批量优势减少采购物资的差异性,提高标准化服务程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控制、评价,建立质量跟踪追溯;(四)坚持需求拉动式管理,采购过程规范、高效、科学、公正,确保供应进度,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五)加强审计监督,注重评价考核,推动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运营管理部(物资管理处)对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归口管理。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企业运作情况;(二)负责组织集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编制《集中采购物资目录》;(三)负责集中采购供应链研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下属投资租赁有限公司受托执行);(四)负责制定集中采购年度计划、目标,定期对集中采购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对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五)负责协调发挥所属企业的专业优势和积极性,设立信息员,成立专家组,全面掌握价格资料,形成信息共享,完善决策机制。

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院(公司)]采购行为,提升采购管理水平,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做好降本增效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办公用品、设备、家具、车辆等物品。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有偿取得物资或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因办公需要,由相关部门统一进行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院(公司)后勤与安全生产保障部为集中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采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财务、纪检等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集中采购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集中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条需求量较大且购置较频繁的物资均须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采购,采购部门应逐步建立健全集甲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录,将具有相应资质、价位合理、服务到位的供应商纳入集中采购供应商名录之中。

建立供应商考核机制,本着优胜劣汰和不断更新的原则,建立一个动态、不断优化的供应商名录,切实做到降本增效。

第二章采购范围第六条院(公司)集中采购范围包括如下:(一)力、公用品;(二)办公耗材;(三)设备、家具;(四)其他需求量较大且购置较频繁的物资或服务。

第三章采购申请手续第七条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物资时,由专门管理人员根据库存量情况提出购置需求,由后勤与安全生产保障部组织实施采购。

第八条采购设备、家具等物资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请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四章供应商的筛选第九条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通过以下两步进行筛选,将其纳入供应商名录中,作为采购过程中的可选的合作伙伴。

供应商名录应实时调整,及时吸收优秀供应商以及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

(一)供应商初选:(1)资质审核:要求供应商提供全套资质证书(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增值税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且在有效期中;(2)服务承诺:供应商应承诺提供上门送货;产品三包;单批采购金额较小时,实行批量结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保真保质等; (3)特殊承诺:办公设备耗材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上门维修能力。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的物资设备及耗材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我单位经常使用的各类物资、设备、耗材及药品等物资的总称。

第三条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设备的,均应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采购原则第四条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物资必须根据我单位的实际需求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

在本着处处节约,维护单位利益的原则下,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择中标客户。

第六条验证准入,无证缺证禁止的原则。

物资采购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和验证,供货方如证件不全,禁止采购。

一次性卫生材料的采购除保证三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齐全外,必须有消毒日期、方式、标志。

第七条周密调研,充分论证的原则。

各类物资采购前,必须进行调研和论证,充分了解供货方的生产状况、产品信誉、市场结构状况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盲目性。

第八条违反程序、即行终止的原则。

所有采购工作,必须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如有违反,采购委员会确认后或监督委员会发现报采购委员会确认后,立即终止和纠正采购行为。

第九条廉洁自律、严守纪律的原则。

承担采购的科室和人员实行“六公开”“五不准”制度。

六公开:公开进货渠道;公开进货品种、数量;公开价格;公开进行业务洽谈;公开验收结果;公开扣率、让利、宣传费、论证费、试验费数额。

五不准:不准索贿、受贿和吃回扣;手续不合格、发票不符合要求不准付款;计划、采购、验收不准一人完成;不准私自更改采购计划;不准私自参加有关商家邀请的吃、玩、旅游和各种发布会、座谈会等。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建七局第X建筑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公司各单位的物资采购行为,加强对施工项目监控管理,不断降低大宗物资材料的采购成本,增加公司综合效益,依据局、公司有关要求及公司物资管理的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集中采购是指由局及公司直接签约或公司授权签约备案管理的物资采购形式。

第三条集中采购物资的范围:建筑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木材(含模板)、电缆、配电箱及临时设施活动板房.第四条集中采购行为应坚持降低成本、公开透明、资金统筹、风险共担和择优选用的原则。

第五条凡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与局或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签定《集中采购委托书》,由局或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统筹采购,实施项目物资的集中配送.由公司授权项目部自购大宗物资,物资采购合同需报公司集中采购中心备案。

第六条组织机构为了保证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中心,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公司材料设备部,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材料设备部门为集中采购中心授权代理机构.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一条集中采购中心的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及股份公司有关物资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贯彻落实局及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2.研究制定公司集中采购有关文件、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3.收集上报公司所属各区域二级单位参与集采项目工程概况及物资需求总计划、采购计划及物资需求额度申请表;4. 对接、参与局组织的有关本公司所属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议)标及供应商选择过程;组织、实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议)标及供应商选择过程;5。

建立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计划台账、物资集中采购进场台账、总账及明细账;负责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商及项目结算管理;负责公司所属项目局集采物资调拨单及验收单的传递确认;6。

根据项目月度工程量及还款计划,开具《物资集中采购资金划扣单》(表五),配合财务进行资金划扣;7.授权所属区域二级单位代表公司集中采购中心采购大宗物资。

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集中采购管理制度集中采购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集中采购管理制度1为更有效的制止铺张、浪费现象,切实管理好办公经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要由民主推荐,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至少三人以上。

二、对常规性及较大宗的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年初要有具体详细的计划,并报单位领导办公会审批。

三、对单笔购置5000元,批量购置10000元的固定资产,要上报局机关审批。

四、采购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以及在5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决定;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大宗款物品或5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办公室对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进行入库清点、造册登记,对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大宗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建立相应台账,对其领用人、保管人、使用人都一一登记。

领取时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通过,履行必要的领借手续,一旦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不得一人独自行动,须3人以上集体行动。

七、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对所购物品需经市场调查,做到心中有数。

严把质量关,力争使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八、采购小组在采购后,对采购发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关,发票内容要实事求是,所购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等内容应齐全。

九、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集中采购管理制度2一、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

自行采购办公用品的不予报销其采购资金。

二、办公用品的分类本制度所规定的办公用品分为一般办公用品和特殊办公用品两类。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控制工程材料成本,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实现法人对项目物资管理的有效监控,根据《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集中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廉洁奉公,确保招标工作规范运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按照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完整的物资集中采购机构和制度体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和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成立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中心),负责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的计划审核、招标方案制定、专家库维护、合格供应商评定、组织招标与评标等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组建评标专家库,设物资、设备、技术、经济、财务、法律等专业类别。

根据不同的招标内容,随机抽取相应专业类别的评标专家参与评标。

第八条集团公司负责发布本级《物资集中采购目录》,目录范围内的物资,由集团公司集采中心组织集中招标,未列入目录的物资,可由集采中心委托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实施采购。

第三章物资集中采购的范畴第九条集团公司(包括工程公司、分支机构)所属项目部,单个品种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能够集中采购的工程材料,一律在集团公司集采中心实施集中招标采购(甲供材料和股份公司集采的材料除外)。

第十条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的主要材料品种如下:1、钢材、水泥等主要工程材料;2、粉煤灰、矿粉、外加剂、周转材料、防水材料、成品油料、土工合成材料、锚具、锚杆、电线电缆、沥青、桥梁支座、线上料和民爆器材等可集中批量采购的物资;3、其它单个品种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能够集中采购的工程材料;第十一条砂石料等地材由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组织在现场招标采购。

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

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

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物资的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确保施工生产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及局集团相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在施工生产中工程物资的项目工程物资采购申请、项目工程物资采购计划、采购活动组织、采购合同签订及采购合同拨付款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分公司推行集中采购,阳光操作。

第四条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分公司工程物资部是采购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与采购相关的管理制度,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执行、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部工程物资采购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应明确物资管理人员,负责采购申请的编制与审核并上报,由分公司审批;分公司工程物资部根据项目部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上报局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物资管理人员应规范采购行为,积极开展集中采购活动。

第三章集中采购权限和范围第七条各项目部应积极参与并配合由分公司工程物资部协调组织的重点项目、跨项目部协作项目的大宗物资及通用工程物资的集中采购。

第八条各项目部负责在分公司工程物资部业务指导下执行项目工程物资的集中采购。

第九条各项目部所需零星材料采购时,需向分公司提交《采购订单申请审批表》,分公司审批后,方可由项目部进行采购。

零星材料款支付及发票报销,需手续完善,严格执行单笔采购单笔支付,报销流程依照相关财务制度按时执行,以便于成本统计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第十条任何部门不得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四章采购方式第十一条采购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六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标前综合遴选、单一来源,询价。

实施项目部应遵循阳光采购的原则,合理选择采购方式。

招标、竞争性谈判应作为集中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切实降低采购成本,稳步推进“法人管项目”,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应以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以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为目的,对大宗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形成规模效益,确保项目得到质优价廉的物资与优良的售后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公司物资集采管理机构设置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公司分管物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物资部部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公司集采中心主任、工程部部长、安质环保部部长、经管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

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

公司物资部设立物资集采中心,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的总体策划、过程管理、监督检查等。

第四条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2、负责各种招标文件范本的拟订,并指导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3、负责选定部分供应商作为公司大客户合作伙伴,并鼓励支持其参与项目物资投标,以达到降低物资采购价格的目的。

4、负责组建物资招标评标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物资招标、议标、评标工作。

5、负责对项目的物资招标采购进行监督管控,并参与或监督项目物资议标工作。

6、负责对集中采购审批工作流的监控与指导。

第五条项目物资部职责1、负责根据项目总设计量在使用前30天编制物资总需求计划,并通过股份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走审批流程;2、负责编制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并做好招标服务保障事宜。

3、负责对招标前期对市场与供应商的调查工作。

4、负责组织不具备招标条件物资的议标工作,并接受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的监督与指导。

5、负责物资的计划、催料、验收、结算、储运、保管、限额发料、核算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物资集中采购的权限和范围第六条物资采购权限的划分按照采购权限,物资可分为:甲供物资、集采物资(含甲控物资)、项目部供应调剂物资、工程队自购物资。

1、严格执行《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禁止越权采购,违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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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为贯彻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方针,规范股份公司集中采购行为,完善集中采购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管理提升,特制订《中国建筑股份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是各级企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指导性文件。

1.2适用范围1.2.1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中国建筑或股份公司)范围内所属各分子企业。

海外企业可按所在地区的特点,在执行本《办法》时适当修改。

1.2.2股份公司所属企业需制订相应的细则、办法、程序、规定等可控性文件作为执行本办法的配套文件。

1.3管理原则1.3.1理念:价值发现,合作共赢,阳光透明;1.3.2管理方针;总体部署,过程把控;规范运作,标准统一;信息引领,高效协同;战略互惠,整体提升。

方针内涵解释:➢总体部署,过程把控:由股份公司统一对集团采购管理进行设计和规划,做好服务、引领和监督工作。

➢规范运作,标准统一:按照股份公司要求的“统一的机构,限定的模式,规范的流程”实现采购。

➢信息引领,高效协同:以应用网络交易平台为核心举措,统一采购体系,实现资源高度共享,适时收集基础数据,高效分析实施结果,指导采购管理持续改进。

➢战略互惠,整体提升:不断引进和发展高端资源,推行战略互惠合作,实现股份公司总体采购管理水平的提升。

1.3.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集中采购管理须做到机会公平、过程公正、结果公开。

1.3.4诚信履约原则: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恰当的行使权利,诚信履约,重视和维护中建企业品牌及合法权益。

1.3.5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原则: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应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1.4主要对应的风险本办法所对应的“风险”是指:1.4.1供方风险供方资源不足,选择不当,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对其监控不严,质量低劣,可能导致质次价高,损害公司利益。

1.4.2制度风险制度不完善,没有分级授权管理,不相容职责分离不适当,易导致舞弊情况发生侵损公司利益。

1.4.3计划风险缺乏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变化趋势预测不准确,可能导致项目施工进度受阻或窝工或浪费等不利局面。

1.4.4合同风险在合同中对供方的业务范围、安全、质量、进度、付款条件、验收、保密、赔付、监控等方面约束不严,不利于合同履约。

1.4.5管理风险由于管理控制不到位,造成物资(设备)采购核心环节缺少监控,可能导致舞弊行为,损害公司利益。

1.5术语定义1.5.1 集中采购是指股份公司内一定金额以上的单笔物资(设备)采购业务,按照股份公司规定的采购模式,采购权至少集中在三级法人专设采购机构层面上的采购行为。

1.5.2 联合集中采购是指各分子企业之间互相联合,整合需求量,进行集中采购的行为,按照联合度分为二级单位联合集中采购和三级单位联合集中采购。

1.5.3 集中采购模式在实施集中采购行为中各分子企业参与形式的总称,主要包括股份公司战略框架采购;股份公司组织区域联合集中采购;二级单位集中采购(总部集中采购和区域联合集中采购);股份公司三级单位集中采购。

1.5.4 集中采购方式在实施集中采购行为中运用方法的总称,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

1.5.5 框架协议是指股份公司内各分子企业整合采购需求,通过公开竞争,择优选择战略供方,双方就合作意向、内容、方式等框架性内容达成一致意向,并签订在一定时期内采购协议形式,俗称“一揽子协议”。

1.5.6 供方供方是指向股份公司各级采购者提供标的物的法人或组织。

1.6相关规定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

1.6.2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1.6.3 OHSMS18000;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职责分工2.1股份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全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战略部署以及其它领导工作(集中采购组织机构详见附件1)。

2.2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中心贯彻并落实集中采购管理理念和方针,负责全集团范围内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引领、服务与监督。

2.3股份公司区域总部负责组织该区域联合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区域各单位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情况。

2.4二级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制订本规定实施细则,指导三级单位落实相关要求,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5三级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集中采购中心的总体要求与部署,参与股份公司或二级单位区域集中采购。

3集中采购模式管理本规定所阐述的四种采购模式具有广泛性适用性,各分子企业根据现行的集中采购模式依照下述四种采购模式要求进行调整和重组,但至少应实行三级单位集中采购。

四种采购模式可以并存,鼓励和引导更高层级的采购模式。

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按照要求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在实施采购时,须由对应级别的监督机构或监督人对采购过程进行监控。

(四种采购模式各层级执行模块示意图,详见附件2)3.1 股份公司战略框架采购是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的最高表现形式,主要是在股份公司战略合作层面上,以框架协议的形式与国内或国际上知名的大型、高端供方建立深层次、广维度、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关系,各分子企业自由选择战略供方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模式。

3.1.1 机构设置股份公司成立战略采购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中心主任兼任,各二级单位集中采购中心负责人为委员。

其办事处设在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3.1.2 工作职责战略采购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维护战略供方资源库、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制订战略供方管理办法、指导各级企业签订战略合作执行协议,并监督检查。

3.1.3 工作流程➢战略谈判:股份公司战略采购管理委员会就具体战略合作事宜与供应商谈判,达成战略合作共识。

➢签订战略协议:与供应商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合作过程:各分子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与战略供应商签订执行协议,落实协议内容。

➢监督检查:股份公司对各分子企业战略合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3.2 股份公司组织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是指由股份公司组织区域内分子企业,通过集中招标、联合谈判的方式,共同确定供方和采购价格(或定价机制),统一签订框架协议或采购合同的采购模式。

按照组织主体不同,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即由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直接牵头、股份公司区域总部牵头和委托专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等方面有优势的二级单位牵头。

该采购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区域内各分子企业自愿参与,集中采购,统一洽谈,统一定价,各自管理,各自支付。

3.2.1 机构设置➢设立股份公司区域总部的地区,由区域总部集中采购中心主办,其他二级单位参与、配合实施;未设立区域总部的地区,由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牵头或委托二级单位牵头,其他二级单位参与、配合实施。

➢牵头单位负责成立领导小组和招标工作组,领导及组织该区域的联合集中采购。

领导小组组长由该区域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或者指定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该区域集中采购中心主任和三级法人单位负责人担任。

招标工作组组长由股份公司区域公司或牵头单位采购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二级单位集中采购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该地区三级单位采购中心负责人担任。

牵头单位:集中采购管理中心、股份公司区域公司集中采购中心、委托牵头单位。

3.2.2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区域内集中采购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

➢招标工作组职责:负责区域集中采购的供方引进、采购计划收集整理、招标文件编制评审、招标、合同签订、数据统计等工作,并负责对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3.2.3 工作流程➢计划管理:各单位按照本《办法》附件上的统一表格,填报《主要物资(设备)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9),由招标工作组汇总后,报工作组组长审批。

➢确定采购方式:工作组根据招标计划标的物的性能特点,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在网络交易平台上生成采购任务(详见附件8),报工作组组长审批。

➢招(议)标管理:招标工作组确定采购方式后,按照相应方式组织集中采购行为,发放标书(详见附件12、13)实施上线交易。

➢定标:工作组拟定中标单位(详见附件15、16、17、18、19)并报领导小组审批,并以中标通知书(详见附件20)形式告之中标单位。

➢签订协议或合同:集中采购管理中心与中标供方签订框架协议,区域内各分子企业参照框架协议自主签订执行协议或合同。

➢合同执行:各分子企业按照执行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权利与义务。

➢资料管理:采购管理中心负责资料归档及保管工作,具体流程参照《中建股份合同管理手册》的规定进行。

3.3 股份公司二级单位集中采购模式股份公司二级单位集中采购按照集中度分为,股份公司二级单位总部集中采购和股份公司二级单位组织区域联合集中采购。

3.3.1 股份公司二级单位总部集中采购股份公司二级单位总部集中采购是指由二级单位总部集中采购中心牵头,整合下属分子企业需求量,进行集中采购,并与供方签订框架协议或执行合同,由二级单位或二级单位授权采购中心签订合同。

该采购模式的主要特点是集中采购,统一洽谈,统一定价,统一管理,统一支付。

➢机构设置股份公司二级单位总部集中采购应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该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该地区集中采购中心主任和三级单位负责人担任。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本单位集中采购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

集中采购中心职责:负责本单位集中采购的供方引进、采购计划收集整理、招标文件编制评审、招(议)标、合同签订、数据统计等工作,并负责对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其它工作职责参照二级单位现行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工作流程参照各单位的现有工作流程3.3.2 股份公司二级单位组织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模式股份公司二级单位选择在专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方面有优势的三级单位,委托其牵头组织区域内各分子企业的集中采购,并成立区域集中采购中心,通过集中招标或联合谈判的方式,确定供方和采购价格,签订框架协议或采购合同的模式。

该模式主要特点是区域内各单位共同参与,共同招标,统一洽谈,统一定价,各自或统一支付。

➢机构设置领导小组:组长由二级单位指定该区域牵头的三级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员由该区域其他单位负责人担任。

招标工作组:工作小组组长由该区域采购中心采购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区域内其它参与单位采购负责人担任。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本区域内集中采购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

招标工作组职责:负责本区域集中采购的供方引进、采购计划收集整理、招标文件编制评审、招标、合同签订、数据统计等工作,并负责对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其常设机构为二级单位区域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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