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垃圾、渣土及泥浆申报费、处置费、运输费价格信息

合集下载

上海垃圾清运收费标准

上海垃圾清运收费标准

上海垃圾清运收费标准上海市垃圾清运收费标准由上海市城市管理局制定并实施,旨在规范垃圾清运行业,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提高垃圾处理效率。

根据上海市政府相关规定,垃圾清运收费标准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等几个方面。

首先,针对生活垃圾的清运收费标准,上海市按照居民住宅区域和非居民住宅区域进行划分。

在居民住宅区域,垃圾清运费用一般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由物业公司负责委托专业清运公司进行垃圾清运,费用由居民共同承担。

而在非居民住宅区域,居民需自行联系垃圾清运公司进行清运,收费标准一般按照垃圾容量和清运频次来计算,具体收费标准由清运公司和居民协商确定。

其次,对于建筑垃圾的清运收费标准,上海市实行按量计费的方式。

建筑垃圾清运收费主要根据垃圾的数量和种类来计算,一般由清运公司进行现场勘测后进行收费。

建筑垃圾主要包括装修垃圾、拆除垃圾等,根据不同种类和数量的垃圾,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

同时,为了规范建筑垃圾的清运和处理,上海市也对建筑垃圾的分类和包装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以便于清运公司进行有效的处理和清运。

此外,对于大件垃圾的清运收费标准,上海市也有相应的规定。

大件垃圾主要包括家具、家电等大件物品,一般需要由清运公司提供专门的清运车辆和人员进行清运。

收费标准一般根据大件垃圾的种类、数量和清运距离等因素进行计算,具体收费标准由清运公司和客户协商确定。

总的来说,上海市垃圾清运收费标准主要是为了规范垃圾清运行业,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提高垃圾处理效率。

各类垃圾的清运收费标准都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以确保清运公司能够提供高效、规范的垃圾清运服务,同时也能够合理收取费用。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并支持上海市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共同为城市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工作做出贡献。

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上海市政府50号令)

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上海市政府50号令)

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2010年12月1日)(2010年11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公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定义)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但家庭装修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除外。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是指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排放、运输、中转、消纳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管理部门)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统称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本市建设、交通港口、公安、规划国土、海事、水务、物价、质量技监、房屋、环保、民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四条(政府责任)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的领导。

第五条(鼓励综合利用)本市鼓励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实行综合利用,优先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作为填充物用于建设工程。

第六条(确定区域运输单位)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运输量,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确定本辖区承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输单位)。

运输单位数量不得少于两家,区域经营期限不得超过2年。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本辖区运输单位无法满足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需求的,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增加本辖区的运输单位。

上海最新危废处置价出炉!飞灰1860元吨,工业废物2340元吨!

上海最新危废处置价出炉!飞灰1860元吨,工业废物2340元吨!

上海最新危废处置价出炉!飞灰1860元吨,工业废物2340
元吨!
近日,上海发布《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版)》。

其中涉及危险废物处置费如下:
医疗废物处置费:
1、有床位医疗卫生机构:按床位缴费的N=3.9×M/1.25元/床.日(M为按床位计费的医疗卫生机构全年平均每床日产生医废重量),按医疗废物重量缴费的3.3元/公斤;
2、无床位医疗卫生机构:月产生医疗废物100公斤以上3.3元/公斤,月产生医疗废物30-100公斤的260元/月,月产生医疗废物10-30公斤的145元/月,月产生医疗废物10公斤以下的90元/月
详情如下:
其他危废处置费:
1、飞灰1860元/吨;
2、废电池2340元/吨;
3、工业废物2340元/吨;
4、仪电废物1680元/立方米;(上述4类均不含运输、预处理费用)
5、感光废液2600元/吨;
6、废胶片1000元/吨;
7、废胶卷1500元/吨;
8、冲洗过的废相纸1000元/吨。

END。

金山区建筑建筑垃圾清运费标准

金山区建筑建筑垃圾清运费标准

金山区建筑建筑垃圾清运费标准1. 引言1.1 概述金山区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城市,建筑活动频繁,相应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建筑垃圾清运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金山区建筑垃圾情况,并制定合理可行的清运费标准,以促进建筑垃圾的分类和处理,推动可持续城市发展。

1.2 目的本文旨在查明金山区建筑垃圾产生量、分类情况及清运现状,并从环保标准考量、成本核算依据和公平公正原则等方面制定清运费标准。

同时介绍相关参与方角色并阐述讨论调整流程,最后总结分析结果并展望未来发展方向,探讨其对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1.3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概述文章背景、目的以及文章结构;第二部分将对金山区建筑垃圾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垃圾产生量分析、垃圾分类情况分析和垃圾清运现状分析;第三部分将介绍金山区建筑垃圾清运费标准制定的原则,包括环保标准考量、成本核算依据和公平公正原则;第四部分将详细介绍金山区建筑垃圾清运费标准制定过程和相关参与方的角色,并梳理讨论调整流程;第五部分将对以上所述内容进行总结分析,并展望未来对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2. 金山区建筑垃圾情况分析2.1 垃圾产生量分析金山区地处城市发展较快的地区,建筑业是该区域的主要经济活动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以及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金山区建筑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在过去几年中,金山区每年平均新增建筑面积约为XXX 万平方米,因此伴随而来的建筑垃圾也呈现出明显增长趋势。

2.2 垃圾分类情况分析金山区一直致力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已在居民小区、商业办公楼等场所普及了可回收物、湿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分类投放。

尽管如此,仍存在部分工地和企事业单位对于建筑垃圾分类工作推广不够到位的问题。

导致部分建筑垃圾没有得到有效的分类处理,给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2.3 垃圾清运现状分析在金山区,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

虹口区建筑垃圾清运费标准

虹口区建筑垃圾清运费标准

虹口区建筑垃圾清运费标准建筑垃圾是指在建筑施工、拆除、修缮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它包括混凝土、砖瓦、木材、金属、塑料等各种材料。

虹口区作为上海市的一个行政区,对建筑垃圾的清运费标准进行了规定。

本文将介绍虹口区建筑垃圾清运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根据虹口区政府的规定,建筑垃圾清运费标准主要根据垃圾的种类和数量进行计费。

虹口区将建筑垃圾分为三类,分别是一类建筑垃圾、二类建筑垃圾和三类建筑垃圾。

一类建筑垃圾指的是混凝土、砖瓦、石材等固体废弃物,二类建筑垃圾指的是木材、金属、塑料等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三类建筑垃圾指的是石膏板、玻璃、泡沫塑料等无法回收利用的废弃物。

对于一类建筑垃圾的清运费用,虹口区规定了每吨收费150元人民币。

而对于二类建筑垃圾和三类建筑垃圾的清运费用,虹口区分别规定了每吨收费50元人民币和30元人民币。

这些费用包括了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理和处置等环节的成本,同时也是为了鼓励施工单位进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

虹口区还对建筑垃圾的清运方式进行了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垃圾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清运公司进行清运,不得随意倾倒或私自处理。

清运公司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垃圾分类,保证一类建筑垃圾、二类建筑垃圾和三类建筑垃圾分别单独清运,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建筑垃圾的数量较大或清运距离较远,虹口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费用的调整。

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工程前,应提前与清运公司进行沟通,明确清运费用和服务内容。

虹口区建筑垃圾清运费标准根据垃圾的种类和数量进行计费,一类建筑垃圾每吨收费150元人民币,二类建筑垃圾每吨收费50元人民币,三类建筑垃圾每吨收费30元人民币。

虹口区还要求建筑垃圾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清运公司进行清运,并按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

通过合理的费用标准和规范的清运方式,虹口区旨在促进建筑垃圾的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保护环境和提高城市的整体环境质量。

虹口区市容公司渣土调价情况说明

虹口区市容公司渣土调价情况说明

虹口区市容公司渣土调价情况说明虹口区市容公司渣土调价情况说明第一章引言1.1 项目背景虹口区作为上海市的一个重要城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也日益加快。

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渣土清运与处理工作逐渐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渣土的清运与处理工作,虹口区市容公司于2021年开始对渣土调价进行研究和探索。

本文将就虹口区市容公司渣土调价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以便更好地为市民提供规范、高效的渣土服务。

第二章渣土调价的背景和原因2.1 渣土调价的意义渣土是由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经过处理后形成的固体废物,对城市环境影响较大。

渣土的清运与处理需要一定的费用和资源,因此,对渣土进行调价不仅可以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效益,还可以引导市民合理处理垃圾,保护环境。

2.2 渣土调价的原因虹口区市容公司渣土调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渣土处理成本的上升: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渣土的清运和处理成本逐渐趋高。

原来的调价标准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

(2)市场需求的变化:随着城市建设的加速推进,渣土的需求量逐年增加。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市容公司的服务能力,渣土调价成为必要措施。

(3)环保要求的提高:对于渣土的清运和处理,环保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达到环保要求,市容公司需要加大投入,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

第三章渣土调价的研究和实施过程3.1 调价的研究方法为了确定合理的渣土调价标准,市容公司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研究。

具体方法包括:(1)收集市场信息:调查了市场上不同地区和企事业单位对渣土清运服务的需求和价格情况,了解市场供需关系。

(2)成本分析:对渣土清运和处理的各项成本进行分析,包括人工成本、设备成本、运输成本和处理成本等。

(3)效益分析:分析渣土处理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和市容公司的收入情况,评估调价对市容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影响。

3.2 调价的实施过程根据研究结果,虹口区市容公司确定了新的渣土调价标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18•【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已经2017年9月11日市政府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应勇2017年9月18日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促进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含义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减量减排、循环利用,收集、运输、中转、分拣、消纳等处置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建筑垃圾包括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

建设工程垃圾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或者拆除等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

装修垃圾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无需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处理原则建筑垃圾处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理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处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理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垃圾中的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的管理工作。

市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本市发展改革、交通、公安、规划国土、经济信息化、海事、水务、物价、质量技监、环保、民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调整本市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结算价格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调整本市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结算价格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调整本市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结算价格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2.09•【字号】沪绿容 (2023) 67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调整本市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结算价格标准的通知各区绿化市容部门、城投集团: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本市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结算价格标准的通知》(沪府办〔2022〕52号),现将新一轮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结算价格调整事项通知如下:一、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结算价格生活垃圾进江桥焚烧厂的末端处置结算价为269元/吨。

生活垃圾通过内河集装化转运系统水运进老港生态环保基地的末端处置结算价为175.95元/吨;生活垃圾通过散装水运进老港生态环保基地的末端处置结算价为188.38元/吨。

生活垃圾通过直运方式进入老港生态环保基地的末端处置结算价为189元/吨。

宝山区以外的生活垃圾通过蕰藻浜码头集装箱转运进入宝山焚烧厂的末端处置结算价为177.29元/吨。

以上费用由相关区与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老港”)结算。

二、生活垃圾水运结算价格各区生活垃圾委托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环境”)通过内河集装化转运系统水运进老港生态环保基地的,水运结算价为71.07元/吨;生活垃圾通过散装水运进老港生态环保基地的,水运结算价为65.14元/吨。

以上费用由相关区与城投环境结算。

三、蕰藻浜、徐浦码头转运管理结算价格生活垃圾经蕰藻浜、徐浦集运码头集装化转运的,卸力服务价格为21.98元/吨。

生活垃圾经蕰藻浜、徐浦集运码头压缩转运的,压缩服务价格为59.51元/吨(含源头除臭费1.5元/吨)。

以上费用由相关区与城投环境结算。

四、陆路集装箱转运结算价格生活垃圾通过蕰藻浜码头转运至宝山焚烧厂的陆运价格为69.73元/吨,蕰藻浜码头卸力服务价格为21.98元/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建筑垃圾、渣土及泥浆申报费、处置费、运输费价格信息
为便于本市建筑开发单位、建设施工单位及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准确核定建筑渣土处置成本,实现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市场的有序运作,现将本市对建筑渣土相关收费标准转发如下:
一、申报处置费
注:1、本收费标准来源于市建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颁布《关于加强本市建筑垃圾及渣土处置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1994]第208号);
2、列入市重大工程的项目,其申报处置收费标准由市渣土管理部门与市建交委有关部门商定。

二、渣土(泥浆)运输行业价格
注:1、本价格由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提供;
2、本报告中的泥浆比重为1.25t/m3。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七年十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