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机构年报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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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报表目录及填报要求

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报表目录及填报要求
同上
卫统4表
医院出院病人
调查表
二级及以上医院(含未定等级的政府办县及县以上医院)
同填报范围
季报
季后1个月内网络直报
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厅医政处
卫统5表
采供血情况
调查表
采供血机构
同填报范围
季报
季后第1个月15日前
逐级上报
同上
二、卫生监督调查表
表号
表名
调查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告期别
报送日期
及方式
省卫生厅负责部门
有地方性砷中毒(水型)防治任务的市
疾控机构
年报
次年1月15日前网络直报
厅疾控处
卫统32-8表
地方性砷中毒(燃煤污染型)防治工作调查表
我省无
卫统33-1表
尘肺病报告卡
各地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半年报
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网络直报
厅疾控处、卫生监督处
卫统33-2表
职业病报告卡
各地
同上
半年报
同上
实时
监督后5日内网络直报
同上
卫统20表
放射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
以职业病防治和放射卫生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实施的卫生行政处罚案
同上
实时
结案后5日内网络直报
同上
卫统21表
传染病防治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
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实施的卫生行政处罚案
同上
实时
同上
同上
卫统22表
医疗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
以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作为法律依据实施的卫生行政处罚案
同上
卫统30表

2021年卫生统计报表1-7及其附表

2021年卫生统计报表1-7及其附表

卫统1表欧阳光明(2021.03.07)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________年一、基本情况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附:《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说明。

一、调查目的全面了解卫生机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等基本情况,为制定卫生方针政策和区域卫生规划提供参考。

二、填报单位及填报范围1.填报单位:本表要求除以下7类机构外所有其他卫生机构填报。

7类机构包括:①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填报卫统6表)、村卫生室(填报卫统7表);②卫生新闻出版社;③卫生社会团体;④卫生行政机关;⑤教育部门登记注册的高中等医学(药)院校;⑥军队编制内卫生机构;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所属卫生机构。

卫生机构下设的未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不再填报此表,其分支机构数字计入上级单位上。

卫生机构定义: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2.填报范围:除筹建单位填报第一、三项内容外,其他卫生机构填报所有各项内容。

三、报送日期、内容及方式本表一律填报每年年底数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于次年2月底之前将本地区调查表和汇总表数据以光盘、远程传输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四、填表要求1.本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填写数字要求右对齐,如某项没有数学或不要求填报则填上“-”。

2.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机构属性代码由县(区)卫生局按照“卫生机构(组织)名称与代码”标准(WS218)的要求统一填写。

3.表内各项之间平衡和逻辑关系。

第2.2项≥第2.2.1项,第3.1项=第3.1.1+3.1.2+3.1.3+3.14项,第 3.1.1项=第 3.1.1.1+3.1.1.2+3.1.1.3+3.1.14+3.1.1.5+3.1.1.6项,第3.1.1.1项≥第3.1.1.1.1项,第3.1.1.2项≥第3.1.1.2.1项,第3.1.1.4项≥第3.1.1.4.1+3.1.1.4.2项;第4.1项≥第4.1.1项,第4.2项≥4.2.1项;第5.1项≥第5.1.1+5.1.2项;第6.1项=第6.2项,第6.1项=第6.1.1+6.1.2+6.1.3+6.1.4项,第6.2项=第6.2.1+6.2.2项,第6.2.1项≥第6.2.1.1项,第6.2.2项≥第6.2.2.1+6.2.2.2+6.2.2.3项;第7.1项≥第7.1.1+7.1.2+7.1.3+7.1.4项,第7.1.1项≥第7.1.1.1项,第7.2项≥第7.2.1+7.2.2项,第7.2项>第7.2.9项。

全国卫生计生财务年度报表编制说明

全国卫生计生财务年度报表编制说明

全国卫生计生财务年度报表编制说明一、编制范围全国卫生计生财务年度报表(以下简称“财务年报”)编制范围包括委预算管理单位,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31个省级行政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卫生计生(卫生、人口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以及所属(管)的有预算管理关系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口计生机构。

具体包括:(一)主管部门指各级卫生计生(卫生、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含单列的中医药管理部门,以下同),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

(二)基层单位——医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门诊部(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机构: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财务独立核算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机构、卫生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以及其他卫生事业单位。

——人口计生机构: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财务独立核算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科研机构,药具站(所)、宣传站(所)以及其他人口计生事业单位。

二、填报对象和填报类型分类财务年报填报对象指符合编报范围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口计生机构,具体包括:(一)主管部门指各级卫生计生(卫生、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

其填报类型为行政单位。

(二)基层单位1.医院分城市医院、城市中医院、区级医院、区级中医院、县级医院、县级中医院6类填报类型。

具体划分为:——城市医院包括地(市)级及以上(含4个直辖市所辖区级)各类医院;——城市中医院包括地(市)级及以上(含4个直辖市所辖区级)各类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区级医院:除4个直辖市外地市所辖各类区级医院;——区级中医院:除4个直辖市外地市所辖各类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县级医院包括县(含县级市)各类医院;——县级中医院包括县(含县级市)各类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2类填报类型。

卫计统1_6表

卫计统1_6表
医疗卫生机构年报表
(卫生监督机构)
一、基本情况 代号 指标名称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机构属性代码(要求新设机构和属性代码变动机构填写): 1.1 1.1.1 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1.1.2 医疗卫生机构类别代码 1.1.3 机构分类管理代码 1.1.4 行政区划代码 1.1.5 乡镇街道代码 1.1.6 设置/主办单位代码 1.1.7 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隶属关系代码 1.1.8 单位所在地是否民族自治地方 1.1.9 是否分支机构 基本信息 1.2 1.2.1 地址 1.2.2 邮政编码 1.2.3 联系电话 1.2.4 单位电子邮箱 1.2.5 单位网站域名 1.2.6 单位成立时间 1.2.7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 1.2.8 下设派出机构数 1.2.9 机构行政级别 1.2.10 机构性质 1.2.11 是否达到建设标准 1.2.12 1.2.13 是否独立核算单位 非独立核算挂靠单位
修订版本:V_2015-12-17 16:08:58
构年报表
表 号:卫计统1-6表 制表机关:国家卫生计生委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号 有效期至:2017年 2015年
本年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构填写):

基本公共卫生相关报表

基本公共卫生相关报表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情况表(附表1)(一)作用用于收集健康档案、计划免疫、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的基本服务人群总数,并作为计算各项目相关率的分母。

(二)内容详见附表1。

(三)报送时间和要求每年报送1次。

各市县卫生局要于2012年8月10日前将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厅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办。

2013年起,每年5月10日前报送当年基本情况表。

各市县公共卫生指导机构在上报当地卫生局时,抄送省级公共卫生指导机构。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月报表(附表2)(一)作用用于收集资金使用、11个项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反映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

(二)内容详见附表2。

我厅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月报表填报内容进行了调整,原月报表作废,今后各市县上报月报表内容以此附表为准。

(三)报送时间和要求月报表统计时间为当月。

各市县卫生局要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厅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办。

各市县公共卫生指导机构在上报当地卫生局时,抄送省级公共卫生指导机构。

(四)实施月报质量考评制度1、自2012年9月起,我厅将执行月报质量考评制度,并将月报质量作为我省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其权重拟占年终考核总分的9%(注:2012年项目日常监测数据审核拟占项目年终考核的30%,其中月报监测质量占日常监测数据的30%)。

2、月报质量考评标准:月报质量考评实行百分制,每期月报总分100分,其中及时性30分,完整性20分,逻辑性20分,一致性30分。

及时性指每月10日前将上月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厅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办。

完整性指报表中各项需上报内容无漏报、错报。

逻辑性指报表中各项内容不存在逻辑错误。

一致性指报表中10个基本公共卫生监测指标(注“▲”标示)要与医改监测数据直报系统()保持一致。

3、评分标准:超出上报时限10个工作日上报或不上报的扣30分;超出上报时限但在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的,每超出1个工作日扣3分。

卫生机构年报表-乡镇卫生院类(1-2)

卫生机构年报表-乡镇卫生院类(1-2)

卫生机构年报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表号:卫统1-2表制表机关:卫生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 56号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1年机构名称(签章): 年一、基本情况(Y-是,N-否)1.1 机构属性代码(要求新设机构和属性代码变动机构填写)1.1.1 经济类型代码□ 1.1.2 卫生机构类别代码□□□□1.1.3 机构分类管理代码□ 1.1.4 行政区划代码□□□□□□1.1.5 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名称乡镇街道代码□□□1.1.6 设置/主办单位代码□ 1.1.7 政府办卫生机构隶属关系代码□1.1.8 单位所在地是否民族自治地方□ 1.1.9 是否分支机构□1.2 基本信息1.2.1 地址1.2.2 邮政编码□□□□□□ 1.2.3 联系电话□□□□□□□□1.2.4 单位成立时间□□□□年 1.2.5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1.2.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在(1街道 2镇 3乡 4居委会 5村) □1.2.7非独立法人挂靠单位(1医院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卫生院4门诊部5其他卫生机构9其他) □1.2.8 下设直属分院(站)个数□□,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院分院□□1.3医改措施落实情况1.3.1 是否实行岗位设置聘用□ 1.3.2 是否实行绩效工资□1.3.3是否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制度□ 1.3.4 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3.5政府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方式(1总额预付 2定额定项补助)□1.3.6 年内政府是否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1.3.7 是否达到建设标准□1.3.8当年是否为中央和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单位□1.3.9 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基层部分)品种数□□□其中:化学药品□□□中成药□□□1.3.10 配备非目录的药品品种数□□□其中:化学药品□□□中成药□□□1.3.11是否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 1.3.12是否落实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的财政补助□1.3.13是否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1.3.13.1 是否与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1.3.14是否新农合定点机构□ 1.3.14.1是否与新农合经办机构直接结算□1.3.15是否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单位□1.3.16当年接收援助医师数□□1.3.17当年接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毕业医师数□□1.3.18是否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1.3.19本单位下设的村卫生室个数□□下设村卫生室人员总数□□□其中:执业医师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乡村医生数□□□1.3.20本单位管理的村卫生室个数□□ 1.3.21 年内召开乡村医生例会次数□□1.3.22年内考核乡村医生数□□□ 1.3.22.1其中:考核合格人数□□□1.3.23是否组织开展乡村巡回医疗□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由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填报。

全国妇幼卫生年报表

全国妇幼卫生年报表
况表(新增) • 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
新旧妇幼卫生年报表的指标数比较
报表名称
旧表 新表 删除 新增 修改
孕产妇保健和健康
44
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 28
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 18
妇女常见病筛查
9
计划生育手术情况表
31
婚前保健
30
合计
160
43
3
29
3
17
0
13
0
29
6
22 10
153 22
3 2(二合一)
3.1 3.2 3.3
指标名称
一、儿童数
7岁以下儿童数
5岁以下儿童数
3岁以下儿童数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 ——删除
其中:男
女性别Biblioteka 明婴儿死亡数——删除
其中:男

性别不明
新生儿死亡数
——删除
其中:男

性别不明
三、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情况
母乳喂养调查人数
母乳喂养人数
纯母乳喂养人数
指标名称 一、儿童数
7岁以下儿童数 5岁以下儿童数 3岁以下儿童数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 其中:男 女 性别不明 婴儿死亡数 其中:男 女 性别不明 新生儿死亡数 其中:男 女 性别不明
三、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情况 母乳喂养调查人数 母乳喂养人数 纯母乳喂养人数
序号
11 12 13
211 212 213
产妇孕产期中重度贫血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 孕期和产后42天内至少一次检查发现患有中重度贫血 的产妇人数。中重度贫血的诊断标准为血红蛋白含量 小于80克/升。

关于基层医疗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关于基层医疗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附件2: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新制度及《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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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机构年报表
(诊所、医务室、卫生所) 表号:卫统1-3表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56号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1年
机构名称(签章): 年
一、基本情况(Y-是,N-否)
1.1 机构属性代码(要求新设机构和属性代码变动机构填写):
1.1.1 经济类型代码□ 1.1.2卫生机构类别代码□□□□
1.1.3 机构分类管理代码□ 1.1.4 行政区划代码□□□□□□
1.1.5 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名称乡镇街道代码□□□
1.1.6 设置/主办单位代码□ 1.1.7单位所在地是否民族自治地方□
1.1.8 是否分支机构□
1.2 其他信息:
1.2.1 地址 1.2.2 邮政编码□□□□□□
1.2.3 联系电话(座机或手机) □□□□□□□□□□□1.2.4 单位开业时间□□□□年
1.2.5 法人代表(负责人) 1.2.6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由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填报。

2.本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1月20日前。

通过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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