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不用继续教育了吗
一建建造师继续教育政策

一级建造师需要进行继续教育以保持其注册资格的有效性。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一级建造师在每个注册周期(通常为三年)内必须完成至少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包括60学时的必修课程和60学时的选修课程。
继续教育的目的是提升一级建造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跟上行业的最新发展和标准。
一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时,必须满足继续教育的要求,并且需要对自己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做出承诺。
一旦获得延续注册,注册专业的有效期将从注册延续批准之日起重新计算。
如果注册建造师在注册延续申请时距离65周岁不满3年,其注册专业的有效期将持续到65周岁当日为止。
继续教育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一级建造师个人职业发展的需要。
通过参与继续教育,一级建造师可以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学习新法规,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力,为工程建设领域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级建造师多久继续教育一次

一级建造师多久继续教育一次住建部规定一级建造师持续教育是三年一次,即三年一个周期。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持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建证书注册三年后,就要及时进行持续教育,持续教育由省住建厅和住建局组织和操作,属于政府行为。
通过持续教育能使注册建造师及时掌握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知识系统,进而可以提升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一级建造师持续教育有学时规定,具体参照以下内容: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持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持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实的,可充抵持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
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持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2一建延续注册要持续教育吗一级建造师执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级建造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3年有效期满必须要持续执业的,必须要完成持续教育后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限制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一建注册许可条件: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持续教育标准。
一建申请延续注册的所必须材料:(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二)原注册证书;(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作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作、人事、工资关系证实;(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持续教育要求证实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3非全日制学历能不能报考一建一级建造师报考要求考生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同时满足相应的工作年限要求,其中学历、学位为经过一般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他国承认的学历、学位,因此不管是全日制学历,还是非全日制学历,只要满足一级建造师报名要求就可以报考一建。
国务院清理一级建造师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doc

国务院清理一级建造师申请人继续教育培
训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
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58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国务院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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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务院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89项)
国务院
201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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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行业牵头部门(如交通、水利部门)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方法

目录•引言•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现状及问题•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方法探讨•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内容设计•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策略•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效果评估与改进引言0102 03适应行业发展需求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一级建造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要求不断提高,继续教育有助于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
更新知识和技能一级建造师在工作中需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技术、法规和管理知识,继续教育是获取这些知识的重要途径。
提升职业竞争力通过继续教育,一级建造师可以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提高在职业市场中的竞争力。
目的和背景ABDC保持专业资格有效性一级建造师需要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以保持其专业资格的有效性,确保自己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资格。
拓展职业发展空间通过继续教育,一级建造师可以不断拓宽自己的专业领域,增强自己在不同项目中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为职业发展创造更多机会。
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教育有助于一级建造师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在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推动个人成长和进步通过不断学习和进修,一级建造师可以不断完善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实现个人成长和进步。
继续教育的重要性题03教育效果不佳由于缺乏有效的学习评估和反馈机制,继续教育的效果难以衡量。
01教育形式单一目前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主要采用传统的面授方式,缺乏多样化的教育形式。
02教育内容陈旧教育内容更新缓慢,未能及时反映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和前沿技术。
当前教育现状存在的问题学习动力不足一级建造师在取得资格证书后,往往缺乏继续学习的动力,导致知识更新滞后。
教育资源匮乏优质的教育资源不足,难以满足一级建造师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教育与实践脱节继续教育的内容与实际工作需求脱节,导致学习效果不佳。
原因分析制度不完善当前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制度尚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教育资源投入不足相关部门和企业对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投入不足,导致教育资源匮乏。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新政策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新政策
近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新政策,该政策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新政策,一级建造师需要每年完成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累计满80学时方可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此外,政策还规定,
一级建造师在3年内必须进行一次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考试,否则将失去执业资格。
对于未能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一级建造师,政策规定将被暂停执业资格。
而对于连续两年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一级建造师,将被取消执业资格。
这一新政策旨在提高一级建造师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政策也强调了一级建造师的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要求其始终保持专业素养和道德操守,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 1 -。
2024版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风险评估、防 范与应对能力提升
01
02
03
04
建筑工程技术创新与研 发能力培养
建筑工程行业发展趋势 预测与战略决策能力训 练
03
继续教育方式与途径
集中面授培训 01
由专业培训机构或高等院校组织
02
系统讲授工程建设领域的新理论、 新技术、新方法
强制性的学时要求,确保学习效果
03
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继续教育 学分
01
由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培训机构进 行
注重实践应用和技能提升
03
02
针对企业实际需求和员工岗位特点 设计课程内容
04
培训结束后可获得企业颁发的结业 证书或学分认证
201 4
04
继续教育实施与管理
培训计划制定与审批
明确培训目标和需求
01
根据一级建造师的职业发展要求,确定培训目标和需求,包括
知识更新、技能提升、法规政策等方面。
组织专家编写
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工程师等共同编写 教材。
严格教材审定
建立教材审定制度,确保教材内容的质量和专业 性。
培训场地与设施建设
设立培训基地
在各地设立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提供集中培训场所。
完善教学设施
配备先进的教学设施和设备,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模拟工地等。
加强网络教育平台建设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网络教育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 的教学模式。
经费保障与政策支持
明确经费来源
制定经费保障政策,明确继续教 育经费的来源和渠道。
设立专项经费
设立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专项经 费,用于支持师资队伍建设、教 材编写、培训场地建设等。
谈谈一级建造师注册后的继续教育流程

02
一级建造师注册后的 继续教育规定
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周期
初始注册者
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 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 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 初始注册。
延续注册者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 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 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 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拓展业务领域
继续教育学习可以帮助一级建造师拓展业务领域,掌握更多的专业 技能和知识,从而能够承接更广泛、更复杂的工程项目。
提高项目质量
通过学习新的技术和方法,一级建造师可以在项目实践中应用所学 知识,提高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
学习成果与职业发展关联
职称晋升
一级建造师在取得一定的继续教育学习成果 后,可以申报更高级别的职称,提升自己的 职业地位和待遇。
改进建议和措施
丰富教育内容
在继续教育中增加实际操作和实践经验的传授,引入行业前沿技术和最新研究成果,提 高教育内容的实用性和前瞻性。
创新教育形式
采用在线教育、实践培训等多种教育形式,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学员提供更加灵 活便捷的学习方式。
完善评估机制
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指标和体系,对学员的学习成果和实际应用能力进行全面客观的评 估,为学员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学习反馈和指导。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 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 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 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 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必修课内容包括
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注册建造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理论、新方法、 新技术和新工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案例分析。
一建不用继续教育相关文件

一建不用继续教育相关文件为了规范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术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一建注册人员不再实行继续教育制度,并制定以下相关文件:一、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等一建注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职业生涯中接受持续的教育和培训,以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自实施继续教育制度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尽合理的问题。
一方面,建筑行业的技术变革迅速,需要持续学习和更新知识,但受制于工作难度和时间成本,继续教育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部分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因盲目追求利益,存在培训课程质量不高、内容重复、考核浮于表面等问题,导致注册人员的投入产出比不高。
为此,为更好地规范一建注册人员的职业行为,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决定停止一建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
二、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本文件颁布之日起,停止对一建注册人员实行继续教育制度。
具体措施如下:1. 停止要求一建注册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不再向其颁发继续教育学时证书。
2. 对已参加并通过继续教育培训的一建注册人员,其继续教育学时证书仍然有效,但不再要求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3. 对已通过继续教育考核评定的一建注册人员,其考核合格证书仍然有效,但不再要求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4. 建立一种自愿参加继续教育的机制,支持一建注册人员自行选择和参加与其从业相关的培训课程。
5. 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规范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质量,防止存在虚假宣传、低水平培训等不良现象。
三、目标和要求1. 目标:督促一建注册人员自觉提升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保持行业内部的竞争力和学习积极性。
2. 要求:一建注册人员应当自觉关注行业技术动态和政策变化,通过自主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四、保障措施1. 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和交流平台,及时发布行业最新动态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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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年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资待遇
一线城市中,平均薪酬最高的是上海,上海市的一级建造师的月薪能达到12000左右,如果拥有三五年工作经验的,甚至更资深的建造师,拿到14000-15000的月薪根本不是难事。其次是北京和广东,平均薪酬分别为13000元/月和11000元/月左右。在其他城市中,平均薪酬最高的是浙江,为13416元/月,薪酬水平已经超过北京;其次是重庆和天津,分别为12895元/月和12579元/月。
一级建造师需要继续教育,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
一建需要继续教育
需要的。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是政府行为,按国家住建部的规定,一建证书注册执业三年以上,或者没有注册的情况下,只要满三年,就要办理继续教育,否则会影响以后的注册和证书使用。继续教育的目的是,系统学习建筑业最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更新知识并延期证书使用期三年。继续教育对持证人要求很严格,按要求必须完成指定的课程和内容,严格考勤制度。只要按要求去做,大多数学员都会很好完成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比第一次考证要容易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