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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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工作程序

项目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工作程序

项目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工作程序项目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工作程序1.目的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及时办理各单项、单位工程或总承包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以满足业主对工程的使用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分承包工程和总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

3.相关文件3.1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2 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4.职责4.1 项目经理负责牵头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是本程序的执行责任人;4.2 项目工程(机电)部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移交程序;4.3 项目技术质量部负责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制订及合格的判定;4.4 公司总部(区域公司)工程部、机电部协助项目组织单位工程、总承包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办理工程交付手续;5.组织机构项目应成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领导小组,一般地,应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工程(机电)经理任副组长,成员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质检主管、档案工程师、工地总管、工地主管、技术工程师等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竣工移交工作,负责竣工移交各程序节点的执行。

6.程序6.1 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6.1.1 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商在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并按规定提交汇编成册的验收技术资料后,提出分包工程验收申请,验收申请应包括如下内容:A. 专业分包工程正式开工日期,预计可进行验收的日期。

B. 截至验收之日,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的程度。

C. 专业分包工程质量自检结果。

CRCC/FN01 1/ 3 2003.9.29Draft16.1.2 项目收到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商验收申请3日内填写《分包商上报文件审批记录表》(2012-1)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A. 项目如同意验收,立即书面通知业主或监理及相关分包商参加分包工程验收。

B. 项目如不同意验收,应在《分包商上报文件审批记录表》写明理由,责令其继续完成未完的工作或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整改,包括补充详细的技术资料。

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移交验收流程,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移交的效率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移交验收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三、工程移交验收流程1. 移交申请: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后,需向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提交工程移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施工完成资料、工程验收报告等。

2. 移交审批: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收到移交申请后,进行移交材料的审核和审批,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

3. 移交准备:施工单位在获得移交审批后,需要对工程进行整理、清理,准备移交验收所需的资料、图纸、保养手册等。

4. 移交验收: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员工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材料检验、试运行等,确定工程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

5. 移交报告:验收组员工填写移交报告,包括工程验收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报告需经相关方签字确认。

6. 移交整改:如验收中发现问题,需立即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直至问题全部解决。

7. 移交结算:工程移交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依据移交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结算,确认款项后完成工程交接程序。

四、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的责任分工1. 业主单位:负责编制工程移交验收计划,协调各方合作,确保验收程序顺利进行。

2. 监理单位:负责审核移交申请,监督施工单位准备移交资料和工程现场,参与验收过程并提出意见。

3. 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工程移交申请,准备移交资料及整理工程现场,配合监理单位、业主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及时整改问题情况。

4. 验收组员工:负责现场验收工程,结合移交要求进行检查,提出问题意见并填写移交报告。

五、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的执行1. 所有相关方员工需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私自移交工程或者违规操作。

2. 工程移交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不得拖延处理。

3. 移交报告需真实记录工程验收情况,不得故意隐瞒问题或夸大实际情况。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一、总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交付使用的重要环节,验收资料的归档与移交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细则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与移交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工程质量和施工情况。

二、归档管理1.归档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工作。

归档专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归档管理法规和要求。

2.归档程序(1)收集资料: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和性质,确定应收集的验收资料范围,并建立相应的信息登记表。

项目部门应按照统一的资料收集标准收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3)编制档案目录:归档专人应按照归档资料的类别和属性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查找和利用的便捷性。

(5)存放保管:建设单位应为归档资料设立安全、保密的存放场所,并制定相应的存放管理制度,对档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三、移交管理1.移交责任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移交工作。

移交专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的移交管理法规和要求。

2.移交程序(1)初步移交:工程的初步移交应在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初步移交资料清单。

移交资料清单应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2)验收移交: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移交。

验收移交程序包括资料清单核对、实物交接和移交记录等内容。

移交方应提供防止文件遗失、损坏和涂改的保护措施,确保移交的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的查找与利用1.查找方式建设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查找方式。

归档专人应每年对档案目录进行一次更新,并进行索引和编号,以方便查找。

2.利用方式归档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可以在合适的时候进行利用,如工程维护、追溯工程质量和施工情况等。

建设单位应规定档案利用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利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工程完工交付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完工交付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完工交付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完工交付流程,保障工程交付质量,提高交付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完工交付阶段管理。

三、管理要求1. 工程完工标准:工程完工标准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同时要求项目各阶段工程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2. 完工验收:在工程完工之后,需进行完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量、质量、安全等方面,同时要求项目工程经过相关部门鉴定认可后才能进行交付。

3. 完工报告:完工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部门需提供完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验收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作为最终工程交付的依据。

4. 交付手续:交付手续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包括工程完工证明、验收报告、交付单据等,要确保手续齐全、规范。

5. 工程交付:在完成各项手续后,项目负责人将工程交付给业主或相关单位,同时进行相关交接手续。

四、具体流程1. 完工前准备:项目经理应提前做好工程完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安排验收人员、准备验收资料、清理现场等。

2. 完工验收:进行完工验收,由验收人员对工程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确保工程符合要求。

3. 完工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部门提供完工报告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4. 交付手续:获得审批通过后,项目管理部门准备交付手续,确保手续完备。

5. 工程交付:项目负责人向业主或相关单位正式交付工程,并进行相关交接手续。

五、责任及处罚1. 工程经理:负责工程完工交付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交付效率。

2. 验收人员:负责对工程进行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完工过程,提供完工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4. 业主或相关单位:负责接收工程交付,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违反工程完工交付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责任追究等。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流程,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实施的各类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结果客观准确。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验收与交付的主体、程序、要求和责任。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应当与工程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相衔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管理第七条工程项目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的核实、评审和确认过程。

第八条工程项目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组织实施,验收过程应当充分体现对工程项目的真实情况和质量水平的评价。

第九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必要时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以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为依据,对工程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和评审。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下进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和验收合格证,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归档。

第十三条对于验收未通过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重新进行验收。

第三章工程项目交付管理第十四条工程项目交付是指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将工程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或者出让单位的过程。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必要时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监督。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交付的工程项目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的要求进行,确保交付的工程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交付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对交付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确认。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基本原则: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模板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模板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模板一、验收准备1. 施工单位应提前准备好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变更设计、施工日志、检验记录等。

2. 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3. 编制竣工验收报告,详细记录工程的施工情况、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二、组织验收1. 成立竣工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2. 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并通知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

3. 按照预定的验收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资料审核、功能测试等。

三、验收内容1. 结构安全:检查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裂缝、倾斜等问题。

2. 功能性能:验证建筑的各项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供水排水、电力照明、通风空调等系统的运行情况。

3. 装修质量:检查内外装修的完成情况,包括墙面、地面、天花板等的装修质量。

4. 环境配套:确认周边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是否完善。

四、问题整改1.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 整改完成后,应重新进行检查,确保所有问题均已得到妥善解决。

五、验收结论1. 根据验收结果,验收小组应出具竣工验收意见书,明确指出工程的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 如果工程符合所有要求,验收小组将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标志着工程正式交付使用。

六、交接手续1. 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包括施工图纸、竣工图、验收记录等。

2. 签署交接文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过渡到运维阶段。

七、后续服务1. 施工单位应提供一定期限的保修服务,对于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维修。

2. 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方案

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方案

XX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方案1、竣工验收管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承包合同执行是否达到约定要求的重要环节。

项目部将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付过程的各项工作。

在组织竣工验收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相关资料,严格按国家现行工程建设验收标准办理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申报手续,积极配合业主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程序包括:❖竣工验收准备;❖编制竣工验收计划;❖组织现场验收;❖移交竣工资料;❖办理交工手续。

1.1竣工验收准备➢组织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成立竣工验收小组,编制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督促各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对竣工收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要部位要做好检查记录。

➢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督促和配合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质量评价,整理各项交工文件及技术资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批准书、土地、规划批准文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工程概(决)算书、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提出交工报告。

➢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对工程的收尾、修补、成品保护、资料整理、场地清扫等内容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竣工收尾工作满足有关要求。

➢完成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后,将按工程建设验收标准的规定先内部组织预验收,邀请一些有经验的专家参加,检查各项工作是否达到了验收的要求,对各项文件、资料认真审查,通过初步验收,找出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并分析、汇总验收结论及资料。

1.2组织现场竣工验收➢在内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业主及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发出预约竣工验收的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项目的情况,商定有关竣工验收事宜。

➢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业主会同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本项目各单体的验收工作。

对于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工要求的专业工程,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可进行分阶段竣工验收。

➢按照竣工验收程序对工程质量等情况核查合格后,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各参加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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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项目施工总承包范围之外的各项分包工程的验收,涉及行业管理部门专项验收的由分包单位负责组织,并在工程总体验收前将通过专项验收的资料提交给总包单位和工程部。
二、验收程序及要求
1、工程施工完毕后按以下次序进行验收:预验→内部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完工验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负责验收的各级负责人应了解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验收程序和验收要求,提前做好各项验收的准备工作。
1、是否符合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复意见;
2、是否完成了政府规定的检测工作;
3、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和地方性法规;
4、是否全部完成了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作;
5、是否完成了必须的阶段性验收工作(如基础工程验收、结构工程验收、节能验收、玻璃幕墙验收等)。
6、是否符合《交工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合同约定;
工程部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操作细则)
一、验收组织及要求
1、项目工程部对工程各项验收应编制验收计划和验收方案,并上报工程总监审批。
2、工程总监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完工验收的组织工作,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3、工程的预验、内部验收、竣工验收、完工验收由项目工程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4、规划专项验收由综合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人防、消防、环保由项目工程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8、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是否齐全;
9、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
10、甲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是否签署了质量合格文件;
11、施工单位是否签署了工程保修书;
12、竣工图是否将施工过程的变更进行如实的标绘。
13、其他应检查的事项。
四、专项验收
1、规划、人防、消防、环保等专项验收工作,应在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时及时办理专项验收手续。
3、各项工程验收计划和验收方案应按照政府管理部门的验收程序和要求,合理安排次序,进行系统协调。
4、工程部及综合部应尽力与政府管理部门协调,缩短验收的时间。
三、检查对比
在各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均应按照验收依据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符合政府管理部门的验收要求和工程合同要求。
过程及竣工检查对比的主要事项如下:
2、工程部应提前制定验收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及时检查督促承担相关需要专项验收工程的甲方独立分包单位,及时办理专项验收手续。
五、施工单位撤场
1、施工单位撤场工作由项目工程部负责。
2、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后,须组织其自有人员、材料、设备撤场。场地内施工临设、临建应按合同的要求同期拆除。临设基础、临时道路、建筑垃圾应同期清理。
3、施工水电在施工单位撤场时要办理移交结算手续(可在合同结算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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