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法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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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要做的检测试验项目

施工过程中要做的检测试验项目
施工过程中要做的检测试验项目
1、工程地质勘察
2、土方回填
3、地基与基础
4、基坑支护
斷目
取样触
WSSJ?袪
#3
•重力式水泥土揽拌桩
《建筑基坑支护
技术规程.淞一
《建筑WW础工程施工质量殓,收规范》
采用钻芯法检测水泥土搅拌桩的鱼轴抗压强丿宴,完整性€呆度。检测数量不宜铁于总桩数的1%亍且不得少于&根9
•地下连续墙
悍缝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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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探伤
⑴—级悍缝:探伤比例対loo%4
(2)二级焊缝:採伤比例为20%o
焊接球焊缝
焊缝探伤
按毎一规格数量的丹。进行抽查』且不应少于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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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
《钢结枸工程施工质量验顺规范》
按构件数抽检10%,且不少于$件。
10、结构工程之后锚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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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主休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吟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寥啥橈层曽并岸〔夯殓收批中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聚试块邓应少于?组*对于建筑结构安全尊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知年及以上的房屋,同一峻收批砂浆试块的数臺不得少于3组。
(4)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蚤,除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应増加1芒且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用于检盜畝常温週的强嵐如有特殊需要,可另外増加相应龄期的同条件养护试块.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8、周边地面或临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9、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8、0、7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与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4、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5、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6、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她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3 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版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与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与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3、2 模板与支架系统在安装、使用与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

《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69-20115、4、3滑模工艺施工,应在现场操作面随机抽取试样检查混凝土出模强度,每一工作班不少于一次;气温有骤变或混凝土配比有调整时应相应增加检查次数。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 74-20033、0、5 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Q235A材料制作并应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焊接式钢吊环应合理选择焊条型号,焊缝长度与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采用双螺母。

6、5、2 大模板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1、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内,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不得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

房屋建筑工程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及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及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及内容[1]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A、土方工程检查基底清理情况,基底标高,基底轮廓尺寸等。

检查填方土料、冻土块含量及分层铺设厚度、夯压遍数、填土压实试验记录等。

B、基坑支护工程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插入长度,钻孔直径,深度和角度。

检查地下连续墙成槽宽度、深度、倾斜度,钢筋笼规格、位置、槽底清理、沉渣厚度,基础土质等,以及其他支护结构的施工情况,并填写主要数据。

C、桩基工程灌注桩的尺寸、位置、数量、成孔质量(包括沉渣厚度及清孔情况);钢筋笼制作;钢筋入孔的垂直偏差,保护层厚度;预制桩的外观质量、尺寸,锚筋规格、长度、形状、桩基检测报告等。

D、地下防水工程《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①防水层(水泥砂浆、卷材、涂料、塑料防水板、金属板、膨润土防水材料)的基层。

②防水混凝土结构和防水层被掩盖的部位。

③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等的防水构造做法(防水材料规格、厚度、平整度、坡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接密封处理等,蓄水试验情况)。

④管道穿过防水层的封固部位。

⑤渗排水层、盲沟和坑槽。

⑥结构裂缝注浆处理部位。

⑦衬砌前围岩渗漏水处理部位。

⑧基坑的超挖和回填。

注:地下防水工程一般不得按变形缝、沉降缝和施工段划分检验批,一个单位工程地下防水工程工程按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划分检验批,防水混凝土及防水层可按基础筏板、地下室外墙划分检验批,其他分项一般只有一个检验批。

[2]主体(基础)结构工程A、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I、钢筋分项工程(第5.1.1条)①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②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③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间距、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④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方案范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方案范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方案范例一、检测方案目的地基基础工程是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其稳定性和安全性直接影响整个建筑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因此,对地基基础工程进行全面、科学的检测是至关重要的。

本检测方案的目的是为了评估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和稳定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检测范围本次地基基础工程的检测范围为建筑基础施工前、中、后的全过程检测,包括地基勘察、地基处理、基础施工、基础验收等环节的检测。

三、检测方法1. 地基勘察检测地基勘察检测是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的第一步,其目的是获取地质、地貌和地下水情况等相关数据,为后续工程的地基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地基勘察检测方法主要包括地质勘察、地球物理勘察和地下水勘察等。

地质勘察主要通过现场取样和实验室测试,获取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包括土壤的密度、孔隙比、压缩性等多项指标;地球物理勘察主要利用地质雷达、声波探测等技术手段,探测地下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情况,为后续地基处理工作提供依据;地下水勘察主要通过地下水位监测,了解地下水的水位、流向和水质情况,为后续基础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重要数据。

2. 地基处理工程检测地基处理工程是地基基础工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其质量和效果直接影响基础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地基处理工程检测主要包括地基处理前的地质勘察、地基处理施工过程的监测和地基处理后的效果检测等环节。

地基处理前的地质勘察主要目的是为了了解地质情况,确定地基处理的方法和工艺;地基处理施工过程的监测主要通过现场监测和实验室试验,掌握地基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关键参数,确保施工质量;地基处理后的效果检测主要通过静载试验、动载试验等手段,评估地基处理的效果,明确地基基础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基础施工工程检测基础施工工程是地基基础工程的关键环节,其质量和施工工艺直接影响基础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基础施工工程检测主要包括基础材料检测、基础施工监测和基础质量验收等环节。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2)部分挤土桩:部分挤土灌注桩、预钻孔打入式 预制桩、打入式敞口桩;
(3)挤土桩:挤土灌注桩、挤土预制桩(打入或静 压)。
5)按桩径大小分类
(1)小桩:d≤250mm; (2)中等直径桩:250mm<d<800mm;
(3)大直径桩:d≥800mm。
3 一般规定
1) 桩位放样允许偏差
对桩位放样进行检查:群桩20mm;单排桩10mm。
GB500本规定
1 本章知识点: 1)地基基础施工、检测、见证试验单位应具备
相应资质的要求。 2)地基基础施工前必须掌握和了解的情况。 地质勘察资料,周围环境(邻近建筑物、构
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等)情况。 3)地基基础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内容。 4)地基基础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方法。 5)评定、验收程序。 标准使用应首先学习和掌握基本规定的内容。
近年来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常用于建 筑深基坑的支护或止水帷幕。
3 本章学习的要点
1)了解各种地基处理方法的适用范围、加固原 理、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2)掌握各种地基处理方法的检验要求(包括取 样数量,标准中的4.1.6条、 4.1.7条)。 3)了解各种地基处理方法所需的材料性能、机 械设备选择,熟悉施工程序和施工要点。
2 评定和验收
1)地基基础分部可以分为九个子分部工程:
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及基础处 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 基础、劲钢(管)混凝土、钢结构等。
(地基基础分部指的是±0.00以下的结构工程)
2)评定和验收的最小单位是检验批。
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 和 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 进 行划分”。
(目前常用的桩身质量检验方法为小应变检验法)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 钢筋分项工程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1.3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5.1.3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
项号 项目 允许偏差
1 盖有基础梁的桩:(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100+0.01H150+0.01H
2、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7 混凝土分项工程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7 基坑工程
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坑支护工程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坑支护工程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坑支护工程7 基坑支护工程7.1 一般规定7.1.1 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前应对放线尺寸进行校核,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复核各项施工参数,施工完成后宜在一定养护期后进行质量验收。

7.1.2 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的质量验收应在基坑开挖前进行,支锚结构的质量验收应在对应的分层土方开挖前进行,验收内容应包括质量和强度检验、构件的几何尺寸、位置偏差及平整度等。

7.1.3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分区分层开挖情况及时对基坑开挖面的围护墙表观质量,支护结构的变形、渗漏水情况以及支撑竖向支承构件的垂直度偏差等项目进行检查。

7.1.4 除强度或承载力等主控项目外,其他项目应按检验批抽取。

7.1.5 基坑支护工程验收应以保证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7.2 排桩7.2.1 灌注桩排桩和截水帷幕施工前,应对原材料进行检验。

7.2.2 灌注桩施工前应进行试成孔,试成孔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场地地层特点确定,且不宜少于2个。

7.2.3 灌注桩排桩施工中应加强过程控制,对成孔、钢筋笼制作与安装、混凝土灌注等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查验收。

7.2.4 灌注桩排桩应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桩数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5根。

采用桩墙合一时,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的检测数量应为总桩数的100%;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的灌注桩排桩数量不应低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3根。

当根据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判定的桩身完整性为Ⅲ类、Ⅳ类时,应采用钻芯法进行验证。

7.2.5 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

灌注桩每浇筑50m3必须至少留置1组混凝土强度试件,单桩不足50m3的桩,每连续浇筑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混凝土强度试件。

有抗渗等级要求的灌注桩尚应留置抗渗等级检测试件,一个级配不宜少于3组。

7.2.6 灌注桩排桩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表7.2.6的规定。

表7.2.6 灌注桩排桩质量检验标准注:垂直度项括号中数值适用于灌注桩排桩采用桩墙合一设计的情况。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结构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节能保温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部分。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除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外,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四县一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所监督范围内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项目负责人应经法人任命,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六条中标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质量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本单位在职职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经单位法人授权委托。

第七条一个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主体工程施工。

每一个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配备齐全并持证上岗。

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对特殊情况确需同时承担2个项目,需申请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时应设立总监代表。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

人员数量和资格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监理员的配备数量应不少于监理工程师配备数量的1.5倍。

(二)监理工程师(指国家注册或省建设厅发证的监理工程师,含总监和总监代表)的配备数量应符合一下要求:1、建筑结构施工阶段,每个项目不少于2名(3000m2以下的单体工程,不少于1名);2、桩基施工阶段,桩基设备在6台以上的,每增加6台设备增加1名,不足6台的按6台计;3、基础、主体施工阶段,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的,每增加40000m2增加1名,不足40000m2时按40000m2计;4、成片住宅小区,除按第三项的面积要求配备外,还应符合每一标段不少于1名土建监理工程师,每三个标段不少于1名安装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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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法及数量一、工程基桩部分
(一)施工前试桩静载试验
(二)验收试验
二、天然地基、复合地基部分
四、基坑工程部分
说明:
1、本表主要依据《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T15-60-201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2012),所列数量和方法是工程施工完成后质量验收检测的要求。

为设计提供承载力参数的试桩静载试验和锚杆基本试验结果,不得作为施工质量验收试验的依据。

2、上述检测应按单位工程计算,当单位工程由若干个子单位工程组成时抽检数量宜按子单位工程计算。

小区工程中,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且各
单位工程的工程桩总数少于30根或地基处理面积小于500㎡,经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可将地质条件相近、施工工艺相同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合并起来确定抽检数量,但应对每单位工程进行承载力抽检,承载力检测抽检数量:当采用单桩静载试验时不得少于1根、当采用高应变法时不得少于2根、当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时不得少于2点。

对地基处理面积超过20000㎡或工程桩总数超过2000根的大型单位工程,超过部分的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相应规定抽检数量的50%。

3、当配套附属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与主体工程采用同一施工工艺同时进行施工时,可将附属建筑与主体工程合并一起确定抽检数量,且每个附属建筑
均应有检测对象或检测位置。

4、当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按以下要求进行扩大检测:
①当平板载荷试验、单桩静载试验、钻芯法、岩基载荷试验、复合单桩载荷试验、锚杆与土钉验收试验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不满足
设计要求的数量加倍扩大抽检。

②对桩身完整性检测的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数量加倍扩大抽检;当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30%时,
应按原抽检比例扩大抽检。

③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方法,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孔数加倍扩大抽检,或适当增加平板载荷
试验数量。

5、对于本表中未给出的桩型和地基处理方式,应由工程各方依据有关规范确定相关检测方案。

6、扩展基础、柱下条形基础和筏形基础应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构件总数的10%,且不宜少于3个构件。

检测方法可选择钻芯法、回弹法;采用钻芯法检测时,每个构件钻孔不宜少于3个,对于截面尺寸较小的构件不宜少于2个孔,每孔截取1个芯样试件。

7、钢筋混凝土基础应进行保护层厚度检测,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构件总数的10%。

8、对于支挡式基坑支护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构件作为支撑结构,当对其施工质量有怀疑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数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9、对于复合土钉墙,当采用水泥土搅拌桩或旋喷桩作为截水帷幕,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法对截水帷幕固结体单轴抗压强度、连续性和深度进行检测,检测点数不应少于3处。

10、对于表中未列基坑支护形式,应由工程各方依据有关规范确定相关检测方案。

11、当设计对支护结构有止水要求时,应进行止水效果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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