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 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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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练习期末考试新参考答案

《宪法学》练习期末考试新参考答案

《宪法学》练习期末考试新参考答案宪法学是一门研究宪法现象、宪法制度和宪法理论的学科。

在宪法学的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掌握宪法的基本概念、历史发展、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的原则和制度等内容。

为了更好地巩固所学知识,下面我将结合练习题,对宪法学的内容进行总结和梳理。

一、宪法的基本概念1.宪法的定义宪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是规定国家制度、组织机构、权利义务和保障公民权利等事项的基本法律。

2.宪法的特点宪法具有以下特点:(1)宪法是最高的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权威;(2)宪法是基本法律,规定国家制度、组织机构、权利义务和保障公民权利等事项;(3)宪法具有纲领性和稳定性,既要规定国家发展的长远目标,又要保持相对稳定。

二、宪法的历史发展1.世界宪法的历史发展世界宪法的历史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封建宪法时期:以欧洲中世纪时期的封建制度为基础,宪法主要是国王和贵族之间的协议,具有明显的阶级性;(2)资产阶级宪法时期:以欧洲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为标志,宪法成为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3)社会主义宪法时期:以苏联为代表,宪法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法律基础。

2.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可以分为五个阶段:(1)南京临时政府宪法时期:1912年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2)北洋政府宪法时期:1914年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是北洋政府的宪法;(3)南京国民政府宪法时期:1947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是南京国民政府的宪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期: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开端;(5)现行宪法时期: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现行宪法。

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1.宪法的制定宪法的制定是指制定宪法的过程和方式。

在中国,宪法的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1982年现行宪法的制定经过了两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讨论和审议。

国开电大专科《宪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开电大专科《宪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开电大专科《宪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以下哪项不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A. 民主集中制原则B.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C. 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D.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答案:C2. 以下哪个文件是我国的宪法性法律?A.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答案:C3. 以下哪项不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的组成?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C.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D.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答案:D4.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什么原则?A. 民主集中制原则B. 集中民主制原则C. 分权制衡原则D. 联合政府原则答案:A5. 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出版自由C.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D.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答案:C6. 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A. 依法纳税B. 服兵役C. 参加劳动D. 遵守公共秩序答案:C7. 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个组织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D. 最高人民法院答案:A8. 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A. 省人民代表大会B. 市人民代表大会C. 县人民代表大会D. 乡人民代表大会答案:D9. 我国宪法规定,以下哪个选项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A. 主席B. 副主席C. 委员D. A、B、C均正确答案:D10. 以下哪个选项不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A. 省人民政府B. 市人民政府C. 县人民政府D. 乡人民政府答案:D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1.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__________。

答案:人民2.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__________的原则。

《宪法学》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6)

《宪法学》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6)

《宪法学》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6)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的。

每题2分,共20分)1.宪法在本质上是( )。

A.国家的根本法B.民主制度的法律化C.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D.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2.国家制度的核心是( )。

A.政党制度 B.政体C.国家结构形式 D.国体3.我国采取的国家结构形式是( )。

A.委员会制 B.复合制C.共和制D.单一制4.近代意义的宪法的发源地是( )。

A. 中国 B.日本C.英国 D.荷兰5.世界上第一个把人权写入政治纲领性文件并赋予它以法律地位的是( )。

A.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B.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C.1966年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D.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6.以下制度属于资产阶级民主制核心的是( )。

A.普选制 B.分权制C.代议制 D.法制7.在宪法中增加规定,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在( )。

A.1988年宪法修正案中B.1994年宪法修正案中C.1999年宪法修正案中D.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8.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或其他不当行为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时,公民有权向有关机关告发,要求制裁违法行为者,这种宪法权利称为( )。

A.批评权 B.建议权C.申诉权D.控告权9.亚洲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宪法是( )。

A.魏玛宪法 B.日本国宪法C 中华民国宪法 D.苏俄宪法10.中国宪法史上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是( )。

A.《宪法重大信条19条》B.(钦定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选择2至4个正确的。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每题2分,共20分)11.我国特别行政区不具有的权力是( )。

A.立法权 B.终审权C.外交权 D.国防权1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宪法学期末复习题集

宪法学期末复习题集

宪法学期末复习题集一、选择题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主要特点包括:A. 法律效力最高B. 制定和修改程序最为严格C. 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D. 所有选项2.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活动准则是:A.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B. 四项基本原则C. 宪法D. 法律3. 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A. 人民主权原则B. 法治原则C. 市场经济原则D. 权力制衡原则4. 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包括:A. 国家主席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 国务院D. 所有选项5.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包括:A. 言论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受教育权D. 所有选项二、填空题6. 我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过_________的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7.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禁止_________。

8.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_________。

9.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_________。

10.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机构实行_________原则。

三、简答题11. 简述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

12. 阐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13. 解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的含义及其表现。

14. 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15. 阐述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四、论述题16. 论述宪法在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中的重要性。

17. 分析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机制及其意义。

18. 讨论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19. 论述宪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

20. 探讨宪法修正案的制定过程及其对宪法发展的推动作用。

五、案例分析题21. 某市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决定征收一块土地用于建设工业园区。

请分析该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规定,并说明理由。

22. 某公民因言论自由受到限制而提起诉讼。

请结合宪法规定,分析该公民的诉讼是否合理,并给出你的观点。

六、材料分析题23. 阅读以下材料,分析宪法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方面的作用,并提出你的看法。

常州大学《宪法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

常州大学《宪法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

常州大学《宪法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宪法学》考试内容:《宪法学》;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姓名:——;班级:——;学号:——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下列哪一项是宪法的核心价值?A. 维护社会秩序B. 保障公民权利C. 确立国家机构D. 促进经济发展2. 我国现行宪法是哪一年颁布的?A. 1954年B. 1975年C. 1978年D. 1982年,并历经多次修正3. 宪法中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其核心是禁止什么?A. 宗教信仰差异B. 民族歧视C. 阶级差别D. 不合理的差别对待4. 下列哪项权利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政治权利?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劳动权C. 受教育权D. 社会保障权5. 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关?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 最高人民法院D. 国务院6. 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谁?A. 全体公民B. 人民代表大会C. 人民D. 政府7. 下列关于宪法监督的说法,正确的是?A. 宪法监督仅指司法机关对宪法实施的监督B. 我国没有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享有宪法监督权D. 宪法监督主要是事后监督8. 下列哪项不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最高人民法院C. 国务院D. 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9. 宪法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规定是?A. 人民民主专政B. 单一制C.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 联邦制10. 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的时间是?A. 1988年B. 1993年C. 1999年D. 2004年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1. 宪法是国家的_____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我国现行宪法是_____年颁布的,并经过多次修正。

3. 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主要包括_____权、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等。

《宪法学》2019-2020期末试题及答案

《宪法学》2019-2020期末试题及答案

《宪法学》2019-2020期末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的。

每题2分,共20分)1.关于宪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它是国家的根本法 B.它是由若干法律规范构成的C.它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D.它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2.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 )。

A.国家主席 B.全国人大常委会C.最高法院 D.国务院3.下列不属于宪法实施监督内容的有( )。

A.审查法律法规的合宪性 B.审查政党社会团体行为合宪性C.审查国家机关行为合宪性 D.审查公民法人行为的合宪性4.下列原则中仅属于社会主义宪法民主原则的有( )。

A.主权在民原则 B.民主集中制原则C.权力分立原则 D.法治原则5.中国宪法史上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是( )。

A.《宪法重大信条19条》 B.(钦定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6.我国的哪一部宪法修正案删去了不得出租土地的规定,增加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的规定( )。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刑法修正案7.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

A.人民民主专政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民主集中制 D.多党合作制8.国家的结构形式主要是调整( )。

A.国家的民族关系B.国家局部之间的关系C.国家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D.国家的阶级关系9.各项公民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是( )。

A.人身自由权 B.政治权利C.平等权 D.经济权利10.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对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提出质询案,但是应当( )。

A.10人以上联名B.20人以上联名C.30人以上联名D. 50人以上联名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1.下列属于宪法规范表现形式的有( )。

A.宪法典 B.宪法性法律C.宪法惯例 D.宪法判例12.关于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正确的说法是( )A.近代宪法的产生是实行宪政的前提B.宪法和宪政都以规范并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目的C.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D.近代宪法和宪政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13.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现行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A.完善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 B.增加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规定C.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 D.增加对国歌的规定14.我国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包括( )。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宪法学》2022-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6)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宪法学》2022-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6)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宪法学》2022-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6)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宪法的首要功能是( )。

A.保障公民权利B.规范国家权力C.维护国家统一D.促进经济发展2.国家制度的核心是( )。

A.国体B.政体C.国家结构形式D.政党制度3.旧中国唯一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 )。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D.《中华民国宪法》4.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是( )。

A.共同纲领B.1954年宪法C.1975年宪法D.1982年宪法5.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 )。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最高法院D.国务院6.被马克思誉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

A.《独立宣言》B.《世界人权宣言》C.《人权宣言》D.《权利请愿书》7.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是( )。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人民政协8.各项公民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是( )。

A.人身自由权B.政治权利C.平等权D.经济权利9.我国《宪法》没有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是( )。

A.国家主席B.国务院总理C.国家军委主席D.最高法院院长10.我国《宪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 )。

A.出租B.买卖C.转让D.馈赠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1.我国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是( )。

A.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家主席D.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12.关于《独立宣言》说法正确的是( )。

A.它是1775年制定的B.《独立宣言》宣告了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C.《独立宣言》认为政府是为保障公民权利而设立的D.《独立宣言》宣告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13.有关宪法实施监督的机关,有以下几种体制( )。

A.由立法机关监督B.由司法机关监督C. 由专门的特设机构监督D.由行政机关监督.14.澳门行政区行政长官依法对( )负责。

宪法期末考试题大题及答案

宪法期末考试题大题及答案

宪法期末考试题大题及答案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答案: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主要包括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人民民主原则、民族平等原则和党的领导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国家机构在组织上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要求国家机构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人民民主原则要求国家机构必须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民族平等原则要求国家机构在处理民族关系时必须坚持民族平等;党的领导原则要求国家机构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试述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答案: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包括: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公民有保卫祖国、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

二、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 论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和职权。

答案: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行使立法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决定国家重大问题、选举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等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行使制定地方性法规、监督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决定地方重大问题、选举和罢免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等职权。

2. 论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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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一、宪法的研究对象1、研究宪法的有关理论;2、研究宪法的历史;3、研究宪法的内容及其在实际中的运用;4、研究本国宪法的同时研究外国的宪法与宪政制度;二、宪法定义宪法学是以宪法理论、宪法历史以及由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原则以及宪法的实际运行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三、学习宪法学的意义1、有利于形成宏观思维习惯;2、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3、有利于推进体制改革;4、有利于学好其他的法学课程;四、宪法学研究的方法1、理论联系实际;2、本质分析;3、历史分析;4、比较分析;5、系统分析;6、价值分析;7、实证分析;8、规范分析;五、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1、宪法确认现有社会关系中的各种政治、经济和文化力量的合法存在,并为其力量的此消彼长提供合法制度框架;2、宪法是现代国家的“出生证明”;3、宪法是划定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界限;第一章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理解宪法的概念、法律地位;掌握宪法的本质特征)一、宪法最基本特征(宪法是调整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国家机关之间相互关系的国家根本法)1、限制国家权力;2、保证公民权利;二、古代,近代,现代宪法的区别古代意义的宪法仅是法的一种表现形式,与保障人权毫无关系;近代意义上的宪法不仅是法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是国家根本法。

同时,它也是人权保障法,具有宪法制定的正当性和宪法功能的合理性;现代宪法与近代宪法唯一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反映福利化国家的倾向;三、原始意义上的宪法:国家组织法基本功能:作为一种调整国家组织的法而存在;由其规定国家机关的构成、职权及相互关系,包括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分配及相互关系;四、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人权保障法、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实质:通过制定法律来限制国家权力而保障人权;定义:指一个国家存在的通过限制国家权力来保障人权的法;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属于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

它可以是统一的成文法典,也可以是分散的一系列法典;地位上,它可以居于一切法律之上,也可以与其他法律的地位相同;只要是在本质上是对国家权力限制的法,且核心价值是保障人权则为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五、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关系的规律规范的总和特点:以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为标准,将法律划分为不同的部门;范围:既包括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又包括具有一般效力的法律(宪法性法典);宪法主要以国家与公民这一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采用的基本方法是控制、合理分配和保障国家权力的运行;六、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成文宪法典,体现立宪主义精神,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定义:是调整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国家机关之间相互关系的国家基本法;绝大多数的国家的宪法都属于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通常所说的宪法就是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七、宪法的法律地位1、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具有最高法律效力);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是一个国家各种政治力量对比的全面集中表现(本质特征);注:1、宪法规定的是一个国家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其他部门法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问题;2、宪法必须从宏观上平衡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

寻求一种宏观上的平衡与相互制约,是宪法要解决的根本问题;3、宪法特征:具有独特性: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独特的;内容是独特的(最根本的内容才能入宪);制定修改的程序独特;法律效力独特;八、宪法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1、涉及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性问题,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和基本制度(单一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2、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主权原则、国家权力制约原则基本人权保障原则和法制原则;九、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理由:内容根本性,效力最高性,平衡权威性;表现:1、在制定上更为严格:制定宪法要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2、在修改上更为严格:只有宪法规定的有限的特定主体才能提出修改宪法的有效议案(在我国,宪法修改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修改宪法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宪法的某些内容不得修改或者在宪法通过以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修改;十、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宪法是一切法律之母;2、一般法律规定与宪法相抵触的无效;3、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十一、宪法的本质特征1、是对一定社会集团胜利成果的确认、记录和总结,在条文上有着较强政治色彩;2、宪法规定,作为主权者的人民与代理者的政府之间是一种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3、宪法是一国各种政治力量对比的全面集中体现(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宪法规定了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而变化;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首要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第二节宪法的分类(了解宪法的传统分类和实质分类)一、宪法的形式分类(传统分类以及新的分类)传统分类: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为标准;(最早成文宪法是1787美国宪法和1791法国宪法,英国宪法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以宪法的法律效力与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的不同为标准;(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属于刚性宪法)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与协定宪法:以制宪主体为标准;新的分类:1、近代宪法(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与现代宪法(20世纪初以来):以宪法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为标准;2、平时宪法与战时宪法:以宪法适用时间为标准;3、君主宪法与共和宪法:以国家政体为标准;4、原始宪法(在内容上具有创制性)与派生宪法(模仿性宪法):以宪法是否具有创制性为标准;5、规范宪法(宪法具有最高权威性)、名义宪法(宪法只是一种法的形式)与语义宪法(被掌权者作为宣传手段以及点缀物);二、宪法的实质分类1、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资产阶级私有制基础)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共产主义公有制基础):以宪法所依赖产生和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为标准;2、法定的宪法(统治阶级通过法律程序制成的书面形式的宪法)与现实的宪法(一个国家现实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关系,以及现实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以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的基本原理为标准;第三节宪法与宪政(了解宪政的概念,理解宪法与宪政的关系)一、宪政(以民主事实为政治内容的宪法的实施)基本前提:制宪;基本内容:民主事实的制度化;宪政的水平和程度归结于一国的政治、经济及文化的发展程度;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二、宪政与宪法的关系1、宪法是一国宪政运动的结果,又是一国宪政的规范形式和依据;2、宪政是宪法的实施;第四节宪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了解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及其发展;掌握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与西方国家宪法基本原则的异同;了解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发展)一、我国宪法指导思想及其发展1、1982年修宪时总的指导思想是四项基本原则;2、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3条确认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为宪法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3、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2条,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宪法地位;4、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序言;5、党的十七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二、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1、含义:指宪法所确认和包含的根本方针,是指导宪法制定、修改和宪法实施的基本准则;2、体现制宪的指导思想;3、通过宪法规范表现出来,为宪法实施提供一般准则;4、是宪法原则的核心部分,决定和影响其他宪法的内容;三、人民主权原则(起点)(宪法第2、27、41条)1、定义: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归人民所有(如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2、主权:指国家对内的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的独立自主权;3、人民: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一切拥护祖国统一的炎黄子孙;4、人民主权: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国家的一切权力源于人民,属于人民;5、人民主权的保障:国家机关应由普选产生;被选出的国家权力机关应能真正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权力结构应建立权力制约机制;人民应当充分的享有知情权、参政权、议政权和监督权;四、基本人权原则(终极目的)(宪法第33至56条)1、定义: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如《独立宣言》,《人权宣言》等);2、范围:生存权;发展权;人身自由权;政治权;经济权;社会权;文化权;3、为现代人之所必须;为大多数国家宪法所确认;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可;4、人权是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个人满足其生存发展的需要而应当享有的权利(道德上的权利;法律上的权利;实有权利)五、法治原则(根本保障)(宪法第5、33条)1、定义:严格按照法律治理国家的主张和学说;2、法治: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执行;3、法治核心内容: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法大于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独立;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和自由;各国家机关职权由宪法和法律授予,权力要依法行使;六、权力制约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基本手段)(宪法第3、41、77、135条)1、近代分权学说由英国的洛克首先倡导,孟德斯鸠系统阐述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2、言论自由受到法治原则,公共利益和其他基本权利的限制;3、权力制约原则的体现:社会主义:监督原则(成本过大)资本主义:分权原则(成本较小)七、我国与西方西方基本原则的异同同: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异: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在理论上一般不把“权力制约”看做宪法的原则,而是普遍确认权力的统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但民主集中制也不排斥行使国家权力的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也不排斥监督制约机制;第五节宪法结构(了解宪法结构的构成部分;理解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了解宪法规范及其构成要素、基本特点;掌握宪法的主要渊源)一、宪法结构的构成部分1、宪法序言;2、宪法正文;3、附则;二、宪法序言地位及法律效力地位:宪法序言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对宪法制定权的来源给予了说明,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效力:全部有效力说三、宪法规范及其构成要素概念: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构成要素:假定(即指明法律规范使用的条件);处理(即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后果(即指明符合法律规范的积极后果和违反法律规范的消极后果);四、宪法规范的基本特点1、宪法规范的根本性和最高性;2、宪法规范的广泛性;3、宪法规范的原则性;4、宪法规范的适应性和稳定性;五、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与部门法相比较)1、宪法关系主体的一方主要是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宪法关系的四个方面: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国内各民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级国家机关与下级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统计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2、宪法关系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和原则性;六、宪法的主要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1、宪法典(宪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定义:以法典形式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优点:内容明确具体,便于实施,同时一般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有利于保障线法的稳定性;缺点:因宪法修改程序较为严格和复杂,宪法规范适应社会实际变化的能力不是很强;2、宪法性法律定义:指有关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是从部门法意义上按法律规定的内容所作的一种法律分类;两种含义:一是指不成文宪法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宪法国家一般规定为宪法内容的法律;二是指在成文宪法国家有关调整宪法关系的一般法律;3、宪法惯例(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具有法律条文的国家强制力)作用:第一,宪法惯例可以使宪法条文成为具文,实际上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宪法惯例可以使宪法规定更易于实施;第三,宪法惯例可以弥补宪法规定的不足,绝大多数宪法惯例都能起到这一作用;4、宪法判例形成的条件:一是普通法院的宪法解释权;二是先例约束原则;5、宪法解释(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6、国际条约与国际习惯注:成文宪法的外部表现形式:宪法典(包括宪法修正案);宪法惯例;宪法解释;国际公约;第六节宪法制定(了解宪法制定的含义及与宪法修改的区别;理解制宪机关的概念;掌握制宪的基本程序)一、宪法制定概述1、含义:又称制宪或立宪,指宪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程序并通过立宪机关创制宪法的活动;2、制宪权概念:又称宪法制定权,是指创制宪法的权力;3、制宪权理论:归属主体:全体人民;行使主体:立宪机关;行使主体的形式:制宪会议和国民会议;行使的要求:民选代表组成制宪机关;制宪权部分保留给国民自己(如全民公决);制定草案时公之于众并说明理由;逐条表决;制宪、起草机关的区别:制宪机关是常设的,是国家机关,有权批准宪法;起草机关是临时的,是制宪机关的一个部门,只可起草;制宪权不需要任何实定法上的依据,具有原创性;4、制宪权理论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5、制宪权的界限:受宪法目的的制约;受法的理念的制约;受人民认识能力局限性的限制;受国际法的制约;二、制宪机关的概念:是接受宪法制定主体委托具体制定宪法的机关;三、制定程序1、设立制宪机关;2、提出宪法草案;3、通过宪法草案;4、公布;四、我国宪法的制定1、起草工作在毛泽东的直接主持下进行;2、制宪行使机关: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唯一一次制宪);第七节、宪法修改(理解宪法修改的含义、必要性与宪法修改的限制;掌握宪法修改的主要方式;了解宪法修改的程序)一、宪法修改含义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注:修宪权地位低于制宪权;当宪法解释权运用到极致时,行使修宪权;二、修宪必要性(我国共修改过九次宪法)总的来讲,修宪是为了解决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的冲突;1、客观上,制定宪法所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在不断变化;2、主观上,制宪者在认识上存在局限;3、法治上,为了法制的统一,使普通法律与宪法一致,必须修宪;三、修宪限制1、内容上的限制禁止变更宪法的根本制度、根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条款不得作不利于公民的修改;禁止全文废止或停止生效;2、时间上的限制规定宪法颁布一段时间后不得修改(消极限制);规定定期修改宪法(积极限制);规定国家处于非常时期时不得修改宪法;规定被否决的宪法修正案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再提出修改;四、宪法修改的方式1、全面修改定义:在国家政权的性质及制宪权的根源没有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宪法修改机关对宪法的大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变动,通过或批准整部宪法并重新予以颁布的活动;基本特征:宪法修改活动依据原宪法所规定的宪法修改程序,这是修宪与制宪的主要区别;宪法修改机关通过或批准整部宪法并重新予以颁布,这是全面修宪与部分修宪的主要区别;2、部分修改以决议的方式直接在宪法条文上以新内容代替旧内容,修改之后,重新公布宪法;以决议方式直接废除宪法条文中的某些规定,修改之后,重新公布宪法;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增删宪法的内容;,凡与新条文相抵触的旧条文一律无效;3、无形修改:又称宪法变迁,是指在宪法条文未作变动(包括修改、解释或者由宪法惯例加以补充)的情况下,由于社会的发展、国家权力的运作等,宪法条文本来的含义发生了变化;五、宪法修改程序1、提案2、先决投票;3、公告;4、议决;5、公布;第八节、宪法解释(理解宪法解释的概念;掌握宪法解释的机关和体制;了解宪法解释的分类和原则)一、宪法解释的概念1、含义: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2、宪法解释的原因宪法的条文文字简明扼要,其表述的含义常常不具体;宪法存在不完备和缺漏;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公正,需要统一解释国家的法律;宪法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和相对稳定性;二、宪法解释的机关和体制1、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社会主义国家)或立法机关(厄瓜多尔和泰国等)解释宪法;2、由普通法院(英美法系)解释宪法;3、由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解释宪法;三、宪法解释的分类1、以效力,分为有权解释(宪法解释机关的解释)和无权解释;2、以目的,分为合宪解释、违宪解释和补充解释;3、以方法,分为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和历史解释;4、以尺度,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四、宪法解释的原则1、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2、符合制宪的根本目的;3、与宪法的整体内容相协调;4、与社会实际相适应;五、我国的宪法解释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2、经常性宪法解释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承担;3、我国宪法解释的形式:主要通过立法进行间接解释;一般采用的在进行违宪审查时进行宪法解释的形式却极少使用;第九节、违宪审查(掌握违宪和违宪审查的概念,区分违宪审查与相关概念的不同;了解违宪审查的起源和基本功能;了解违宪审查的体制;掌握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内容)一、宪法的适用宪法的适用,是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将宪法规范实施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活动,具体包括立法适用、解释适用和违宪审查;二、违宪与违宪审查1、违宪概念:违宪是指违反宪法,包括违反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就宪法文本而言,包括违反宪法的序言、正文和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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