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

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
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

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激发学生学习潜力,培养适应性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结合学校辅修专业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辅修专业的设置与申办

第二条辅修专业的设置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学校学科专业优势资源与平台,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出发点,以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目标。

第三条辅修专业学制原则上为两年,文科专业总学时为450 至540 学时,总学分为 25 至 30 学分;理工科专业总学时为540 至630 学时,总学分为 30 至 35 学分。

第四条院(系)申办辅修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科学、规范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拥有完成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三)具备开办辅修专业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第五条申请开设辅修专业须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交包括人才培

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等在内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教务处审查、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分委会讨论审核后,报分管校长批准。

第三章辅修专业的招生对象、条件与申请程序第六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校学生,完成主修专业已开课程的学习内容,学有余力并有兴趣爱好者,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且每人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第七条学生在主修专业学习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一)在主修专业课程学习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退学者;

(二)未缴清应缴学费者。

第八条辅修专业报名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辅修专业所在院(系)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定期公布招生专业并开展招生咨询活动。学生自愿申报辅修专业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应提供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单并填写学校辅修专业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经主修专业所在院(系)推荐、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审核签章,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审批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办理注册,并按照要求缴纳辅修专业学费。

第四章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

第十条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属于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定。日常教学组织与管理由所在院(系)负责。各院(系)

要加强对辅修专业各教学环节的管理,规范教学过程,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实行宏观监控,定期对辅修专业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辅修专业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可在两个校区分别开班,每个教学班人数应控制在 120 人以内,对于申报人数低于 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开班。

第十二条辅修专业的教学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和假期,有社会实践环节的课程,其实践教学安排在假期。

第十三条辅修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不计入教师年终工作量,但可在教师晋职时计入其教学工作量。

第五章辅修专业的学籍与考试管理

第十四条辅修专业所在院(系)要为辅修学生建立学籍档案,档案材料在学生辅修专业毕业后由辅修专业所在院(系)整理后统一转入学生主修专业的学籍档案。

第十五条辅修专业课程期终考试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二周进行。对无故缺课累计达到课程总学时的 1/4 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期终考试,应跟随下一年级重修该课程;因病、事假缺课累计达到课程总学时的 1/3 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期终考试,应办理缓考手续,随下一年级参加考试。课程考试的其他要求参照学校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辅修课程成绩单一式四份,一份纳入学生辅修专业学籍档案,一份报送教务处,一份由辅修专业院(系)存档,一份由学

生存留。

第十七条学生在辅修专业课程考试中,有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者,按照学校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和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学生在辅修专业学习过程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应予以退学的,取消辅修资格。

第十九条学生若无法继续辅修学业,可将修读合格的辅修课程学分转入其通识课程学分,每门课程计两个学分。转入课程门数不超过两门。

第六章辅修专业毕业资格与双学士学位

第二十条完成主修专业规定学分并取得毕业(或结业)资格的学生,在校期间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具有辅修专业毕业资格,由学校统一颁发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辅修专业成绩优异者在辅修专业毕业后,可申请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是在完成辅修专业学习后,按照专业要求获得双学位规定的学分,并通过 3 门学位课程考试和双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方可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申请双学士学位应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辅修专业课程学习中,文科专业应修够 30 个学分,理工科专业应修够 35 个学分,同时完成辅修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具备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与经费使用

第二十二条辅修专业学费按照省教育厅及省物价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第二十三条学生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二周前缴纳学费。学生休学、退学或被取消辅修资格的,其已缴纳的费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辅修专业学费收入的 70%划拨辅修专业所在院(系),用于专业、课程建设和教师课时津贴等;学费收入的 15%划拨教务处作为教学管理、考试、证书制作、教学维持等费用;学费收入的 15%收归学校。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西南科技大学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 为深化教育改革,加速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知识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充分利用西南科技大学多学科的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成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性强的复合型人才,学校继续推行主辅修制,并新制定双学位制,在《西南科技大学辅修专业实施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特制订本办法。 一、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教学要求 (一)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由该专业所在学院参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研究制定,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后交教务处审核,经核准后实施。辅修/双学位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专业必修课应在4—6门,不应低于15学分,不超过20学分。辅修专业选修课不低于15学分,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 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课程基础上增加5—8门,其中文科不低于55学分、理工科不低于60学分。 (二)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教学形式如下: 1、学生以网上选课方式选择自己该学期要修读的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 2、对辅修/双学位学生超过20以上的课程,可单独组织开课。对辅修/双学位学生少于20人的课程,学生可到其它主修专业插班听课。 3、如果辅修/双学位专业必修课和学生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内容相同,学生可以申请免修。 4、如果辅修/双学位专业选修课和学生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内容相同,学生不得选修。 二、学生选修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要求 在校本科学生(专科起点本科除外)修满第一年全部课程后,成绩优良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学有余力,对某辅修专业有特别兴趣并有一定基础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成绩优良,且平均学分绩点达2.5及以上,并且未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可申请修读第二学位。 辅修/双学位一般应跨学科门类修读,即在我校现有的理学、工学、文学、经

华东理工大学辅修专业教学管理手册

华东理工大学辅修专业 教学管理手册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华东理工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一、2007级开设专业及学科类别 二、招生对象:华东理工大学一年级本科生 三、招生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 2、每学期主修专业课程全部及格。 四、收费标准: 我校辅修专业的收费标准根据西南片辅修学士学位的收费办法——按照相应主修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暂定我校2007级辅修学士学位的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 2007级第二专业的收费标准为80-100元/学分。 五、课程修读与学制要求 1、辅修专业的学习自一年级下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周周六始至第八学期结束。每1学分为16个学时。教学时间安排在每周五晚上、周六及暑假期间。执行教学计划起点是第二学期第3周,终点是第八学期。每学期全校本科进行期中考核周内辅修专业不停课;每学期本科期末考核周内,辅修专业不排课。学生每学期初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辅修专业开设系办理注册和缴费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向辅修专业开设系履行请假手续,在与辅修专业开设系约定的时间内注册。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辅修专业开设系有权取消其修读资格,并报西南片联合办学管委会备案。 2、辅修专业的学习与主修专业学习同时进行,若需延长学习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若所修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课程与主修专业的已修课程要求相同或被覆盖,学生在注册时可以凭所在院系出具的成绩单证明向辅修专业开设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办理缴费免听手续,但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此类课程最多不超过130学时或8学分。 六、课程考核与成绩

辅修建议

关于《????学院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的建议 1.第五条凡品德优良、身体健康、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 2.5且学有余力的本科一年级学生具有申请资格。建议辅修专业对1-3年级在校本科生开放,学有余力的本科生均可申请辅修 2. 第四条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应选择跨学院、跨学科门类或跨专业二级类。建议二级学院内部也可以跨专业辅修。 3.辅修的上课时间可适当放宽,规定辅修专业几门主要课程必须按管理办法实施,其他课程可适当放宽时间要求。 4.辅修专业的学分大体是多少学分?辅修课程时间能否安排过来?因为目前按 照培养方案要求,学生的课程安排较满,不知道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辅修课程的学习。 5.学生获得足够的辅修学分后拿到的是什么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还是结业证? 6. 第十一条学院可根据修读学生人数采取单独编班、随班听课等形式组织教学。建议辅修人数超过15人的单独开班,班级系数以1.0计 7.第十三条辅修专业学生的成绩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进行管理。考试成绩合格记入《潍坊科技学院辅修专业学习成绩单》(此表一式三份),由辅修专业学院负责登记并存档一份,毕业时一份归入主修学院学生本人档案,一份存入学校档案馆。建议学生成绩和学生学籍统一归档,应该由主修专业学院负责 8.第二十条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且修满辅修专业规定课程并获得最低学分,德、体合格,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如主修专业已经毕业,未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辅修专业课程学习证明》。建议未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课程和学分的,仅发放辅修课程成绩单,成绩单由教务处统一打印盖章。 建议辅修课程不组织补考,凡辅修课程不合格想继续参加辅修的需要等重新开课后参与学习

辅修专业常见问题解答

辅修专业常见问题解答 1.学生什么时候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大一下学期。 2.辅修专业的收费标准、行课方式、成绩如何记载?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的费用,严格按重庆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即80元/学分)。 根据修读学生人数及学院师资等因素,行课方式有两种,单开班或跟班修读。 辅修专业课程的考核和成绩记载方式与主修专业相同。3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基本条件: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2.5。部分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及教学资源等制定辅修专业录取细则。 4.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的区别和关系是什么? 第一,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完成主修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的统称。学生只需申请辅修专业。 第二,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学分≥25学分,同时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发给辅修专业证书。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学分≥50学分,且跨学科门类,同时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可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和双学士学位证书。

5.中途终止辅修专业学习怎么办? 中途终止辅修专业课程学习的,需到辅修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已取得的辅修专业课程学分,经主修专业学院认定可以作为主修专业非限制选修课或任意选修课学分。 6.辅修专业怎么选课? 由学校规定时间统一选课。 7.如何处理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课程冲突问题? 若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课程冲突时,原则上应参加主修专业的课程学习,凭课表向辅修专业课程任课老师请假。学生可以通过免修考核,获取相应课程的学分。 8.辅修专业考试与主修专业考试产生冲突如何处理? 学生可以提出辅修专业课程的缓考申请,经所在学院和辅修专业学院同意后,延缓进行考试。 9.关于学位证书问题? 跨学科修读辅修专业,原则上可获得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不同于第二学士学位。按教育部规定,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10.辅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是否纳入该学生的学籍管理? 不纳入学籍管理。辅修专业课程考试按《重庆大学本科

大连海事大学双学位管理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或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速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我校决定继续实行主辅修制并开设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选修辅修或双学士学位专业。为规范辅修和双学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简介 (一)辅修专业是指已修读主修本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又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 (二)双学位是指已修读并获得主修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又修读并获得另一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 (三)开办辅修专业、双学位种类 学校本着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原则,设立的辅修和双学士学位专业主要有:自动化、环境工程、物流管理、海事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社会工作、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法学、英语、日语、应用物理学等专业(院、系可根据每年人才需求对所开专业进行微调)。教务处于每年四月网上公布所开设的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招收名额。 二、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学要求 (一)开设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院、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制订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 辅修/双学位专业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专业必修课设5—8门,辅修结业须取得25学分左右,不得低于22学分; 双学位专业课程可在辅修课基础上再增加3门左右,双学位毕业须取得40学分左右,不得低于36学分(含毕业论文环节10学分)。 辅修和双学位专业与主修专业所开课程和环节的相同部分,由学生提出免修申请。相同部分是指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及教学大纲的要求都一致,经开课单位核准后准予免修。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学生,申请免修课程学分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五分之一。 (二)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教学形式:由开课单位根据开课计划单独排课。由开课单位组织学生上课。 三、学生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的要求

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

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激发学生学习潜力,培养适应性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结合学校辅修专业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辅修专业的设置与申办 第二条辅修专业的设置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学校学科专业优势资源与平台,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出发点,以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目标。 第三条辅修专业学制原则上为两年,文科专业总学时为450 至540 学时,总学分为 25 至 30 学分;理工科专业总学时为540 至630 学时,总学分为 30 至 35 学分。 第四条院(系)申办辅修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科学、规范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拥有完成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三)具备开办辅修专业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第五条申请开设辅修专业须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交包括人才培

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等在内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教务处审查、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分委会讨论审核后,报分管校长批准。 第三章辅修专业的招生对象、条件与申请程序第六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校学生,完成主修专业已开课程的学习内容,学有余力并有兴趣爱好者,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且每人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第七条学生在主修专业学习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一)在主修专业课程学习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退学者; (二)未缴清应缴学费者。 第八条辅修专业报名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辅修专业所在院(系)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定期公布招生专业并开展招生咨询活动。学生自愿申报辅修专业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应提供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单并填写学校辅修专业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经主修专业所在院(系)推荐、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审核签章,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审批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办理注册,并按照要求缴纳辅修专业学费。 第四章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 第十条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属于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定。日常教学组织与管理由所在院(系)负责。各院(系)

双学位、双专业和辅修各专业教学计划

工商管理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导向,面向广东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等组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懂经济、专管理、善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具有专业分析、决策和管理才能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双学位、双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工商企业管理的理论知识和能力,达到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的基本要求,能适应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辅修专业:培养掌握工商管理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人员基本素质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二.毕业生具有的知识、素质、能力 毕业生具有的知识 1、工商管理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2、人文社科公共基础类知识; 3、信息技术及管理软件知识; 4、现代管理、经济理论知识; 5、定量和定性的研究方法及相关知识; 6、经济法规及政策知识。 毕业生具有的素质 1、现代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 2、良好的身体素质; 3、稳定的心理素质; 4、管理伦理素质; 5、职业道德素质; 6、法纪素质; 7、综合管理素质 毕业生具有的能力 1、中文及外文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2、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3、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4、组织、协调和公共关系能力; 5、对企业管理环境分析、判断及处理的能力; 6、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企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培养特色 1.人才培养紧扣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 教学内容及课程案例,教学模式根据广东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优势学科建设及特色品牌教材建设,鼓励教师加大对广东经济前沿问题研究,加强对本地企业实际问题的探讨,建立企业、学校、毕业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和人才适应能力动态跟踪体系,以适应广东省制造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2.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并重的师资队伍结构 建立企业导师,组建专兼结合的理论水平高、企业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建立兼职教师参与专业课讲授、毕业论文指导的整个教学活动的互动机制,探索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建设机制;建立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制度,完善选派、考评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机制,提高教师实践知识的授课能力;建立专业教师出国交流制度,提高双语授课能力。 3、双专业、双学位和辅修都是利用周末和假期进行课程学习,使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和辅修课程,在有限的大学期间能获取第二专业和学位,实现拓宽学生专业领域和就业面。 四.专业主干学科 经济学、管理学 五.专业核心课程 管理学、运筹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市场营销学、技术经济学。 六.毕业学分要求 双专业、双学位课内总学分不低于67.0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不少于18学分。辅修专业课内总学分不低于34.5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不少于4学分。 七.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专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 八.课程设置 类别课程 编码 课程名称学 分 学时 集 中 周 数 各学期计划学分 先修 课程 总 学 时 含 实 验 含 上 机 四五六七八九 理论教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3.5 56 3.5 微观经济学 3.048 3.0 管理学 3.0 48 3.0 *应用文写作 2.0 32 2.0 基础会计 3.0 48 3.0 经济法 3.0 48 3.0 宏观经济学 3.048 3.0 统计学 3.0 48 3.0

-2017学年第1、2学期辅修课程选课指南

2016-2017学年第1、2学期辅修课程选课指南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我校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根据《东南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学生实际需求,现将各开课院系辅修选课工作细则、教学计划通知如下: 一、经济管理学院 1.教学安排及选课工作细则 面向对象和报名条件: 1)我校2015级在籍在校本科学生,学有余力的学生均可选辅修学位课程,修 满相关专业辅修课程可获辅修学位。 2)我校2013、2014级在籍在校本科学生,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继续选辅修专业 课程,修满全部辅修专业课程可获得辅修证书。 2016-2017第1、2学期课程开设: 教学安排: 2013,2014级辅修专业课程安排在两个学期,分别为2016-2017-2、

2016-2017-3。单独组班,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 2015级工商管理专业辅修学位课程,安排在2016-2017学年叁个学期,分别为2016-2017-1、2016-2017-2、2016-2017-3。 2015级会计专业辅修学位课程,安排在2016-2017学年两个学期,分别为2016-2017-2、2016-2017-3。 其他说明: 1)工商管理专业辅修学位课程最多可接受辅修学生40人,会计学专业辅修学 位课程最多可接受学生20人,授课形式均是跟随主修教学班上课,如主、辅修课程冲突,不可以办理免听申请。课程结束,参加主修班级的结课考试,考试通过者获得相应学分。 2)2016-2017学年为辅修专业课程开设的最后一个学年,请2013,2014级同学 特别关注。2015级开始将不再设置辅修专业课程,只设置辅修学位课程。 3)如2013,2014级辅修专业课程与2015级辅修学位课程相同,且学分大于等 于2015级辅修学位课程,2015级同学可在2016-2017学年选听相应的辅修专业课程,考核通过获得相应学分。 4)如2013、2014级辅修专业课程以及2015级辅修学位课程与相应通识选修课 类型相同,且学分大于等于通识课课程,可以替代相应通识选修课程。

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更好的落实四川大学双学位教学管理各环节工作,学校决定在《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质量保证 1.学校遴选各学科专家组成双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质量督查小组,负责指导双为学培养方案的制定、授课质量的评估督查等; 2.学校设立双学位教学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全校的双学位培养管理工作;开办 双学位学院设立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双学位各个教学环节的落实、质量监控、学生评奖等工作。 第三条培养计划 双学位培养计划由该专业所在学院研究制订,并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执行。 第四条教学方式 双学位的教学采取单独组班和跟班修读两种方式进行。 1.单独组班:部分专业对取得双学位学籍的学生采取单独组班,周末或晚上集中 授课的方式开设双学位课程,安排完成实践环节教学任务。双学位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原则上每班学生人数应控制在50~80人。双学位所在学院要为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负责学生修读双学位的学习管理。 2.跟班修读:未单独组班专业,学生可采取跟班修读方式完成双学

位学习。按照主修专业选课方式选取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完成实践环节教学任务。 第五条修业年限 双学位的学习须在主修专业修业年限内完成,其修业年限为2~2.5年。即学制为4或5年的学生,应在第4~8学期内完成双学位(双学位学习,基本学制为5年制的学生也可在6~10学期内完成双学位学习。 对于出国或国内访学交流且保留主修专业学籍的学生,可以保留双学位学籍。但应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之前完成双学位学习。 第六条取得学籍程序 1.学生在入学后第三学期(5年及以上学制的学生可在第五学期根据教务处通知提出双学位学习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双学位申请表》,附已修课程成绩单交主修专业学院审查,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送交开办双学位的学院。 2.开办双学位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查,并将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公布最终获得双学位学习资格学生名单。 4.获得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学年的缴费手续。 5.已缴费学生在双学位学院办理报到注册,取得双学位学籍。 第七条工作职责及安排 双学位教学管理由教务处和开办双学位学院负责。 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的审定,学生学籍资格、双学位授位资格审 2

关于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实施办法

关于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实施办法 (2008年7月修订) 主、辅修制度是学校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对学生实施因材施教、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它有利于发挥学分制的灵活性,激发学有余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有利于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有利于增强我校学生在就业中的竞争能力。为此,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辅修教学要求 (一)凡设置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的院系,必须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按照该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制定辅修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实施。内容包括: 1.辅修专业:规定应修读的课程及学分数(一般为40学分左右); 2.辅修学位:规定应修读的课程(含毕业设计或论文)及学分数(一般为60学分左右); (二)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的修读时间,一般从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辅修学生随相应专业上课。 (三)辅修学位一般在理、工、文、管、经、法等学科门类之间选择,辅修专业应跨院系或跨学科选择。 二、申请条件 凡学习努力,学有余力,成绩优良,累计平均学分绩原则上在75分及以上,对本专业以外的某一专业有特殊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当申请人数超过辅修专业接纳能力时,学校择优录取。 三、申请办法 (一)凡申请攻读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的学生,必须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导师和院系负责人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二)申请手续一般在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内办理。 四、组织及管理 (一)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学生每学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或到所在院系办公室填写选课申请表,办理选课注册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修读费。不按期选课注册者,不予办理听课手续,不予登载成绩。 (二)辅修课程考核一般安排随该学期同专业的同一课程结课考试进行。 (三)辅修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不参加学籍管理,但可作为公共选修课参加有关评优活动。 (四)在辅修学习过程中,如学习有困难可向本院系申明,暂时停止辅修,并报教务处备案。 (五)中途辍修者,学生需到所在院系填写《辍修备案登记表》,并报教务处备案。如已通过选课系统选择了辅修课程,需在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辍修备案手续。教务处将取消其所选辅修课程并注销其辅修身份。如未按期办理辍修手续,对于选择了辅修课程且没有交纳辅修修读费用者,所选课程不予取消,成绩以“0”分记。 (六)学生在辅修学习期间出现考试作弊者,即取消其辅修资格。 (七)辅修课程在校期间可修读、考试多次,每次均需事先到院系办理选课注册手续,选课注册时按所学课程的学分数交纳修读费。 (八)辅修学生如果主修专业的某一课程的学时、基本要求达到或高于辅修专业的同一课程的,经学生申请,辅修专业所在院系认定,学生所在院系报教务处审批后备案,其该门辅修课程可以视为通过。 (九)已修合格课程的学分数,达到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要求的,按辅修专业或辅修学

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2010年9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科之间的交叉渗透,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挖掘学生的学习潜力,增强学生竞争能力,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加快培养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知识面较宽的应用型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学院决定在我院本科生中试行主辅修制,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院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修好主修专业的同时自愿选修辅修专业,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它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由学院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条辅修专业应是与主修专业所属学科类别不同的专业。 第二章辅修专业开设、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第四条教学管理部审核通过的学生经院长办公会议通过,报省教育厅备案,列入我校的辅修专业目录。 第五条开设辅修专业的教学系部负责制定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由院教学管理部审核,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辅修专业必修课应包括15门左右专业主干基础课和专业课。获得辅修专业证书者最低需完成50个学分(其中:课程教学40学分,640学时;实践教学环节10学分)。 第三章辅修程序及条件 第七条辅修专业报名、招生和资格审查工作于每年9月初完成,其它时间不予

第八条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必须由本人自愿申请,填写《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经学生所在班主任审核同意,向院教学管理部推荐,进行资格复审或测试后公布录取名单,并发给《青海大学昆仑学院辅修专业录取通知书》,取得辅修专业修读资格。 第九条取得修读辅修专业资格的学生,在修读辅修专业课程时,必须按规定办理选课注册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辅修学费,凭交费手续发给《辅修听课证》。 第十条辅修专业课程学习从第三学期至第六学期间进行,修读时间在双休日或节假日。第三学期开3门课,第四、五、六学期各开4门课,共15门课。课程学习结束后学生若修满辅修专业全部课程,全部及格,取得相应的学分,发给《青海大学昆仑学院辅修专业课程结业证书》。 第十一条已取得《青海大学昆仑学院辅修专业课程结业证书》的学生有资格可继续申请辅修专业学位的学习,并在第七学期内完成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工作。对提出辅修专业学位申请者在第七学期第一周内进行资格初审(须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初审通过后将名单交院教学管理部复审,由院教学管理部公布参加辅修专业学位学习的学生名单。 第十二条申请辅修专业课程学习的条件为: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已修满第一年级主修专业全部课程,且主干课程全部及格,取得相应的学分,确实学有余力者,均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但不允许学生同时修读两个辅修专业。 第十三条取得辅修学位评审资格的条件为:主修专业成绩全部合格,获主修专业学位;获辅修专业全部课程学分,通过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发给《辅修专业学习证书》并拟发经济学学士学位。 第十四条凡有过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者,不得修读辅修

思修课后习题及答案

一、大学生应如何尽快适应大学新生活? 1.认识与适应大学生活。(学习要求的变化,生活环境的变化,社会活动的变化) (树立自立自强自信自律的生活意识提高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虚心求教,细心体察大胆实践积累生活经验) 2.更新学习理念。(自主、全面、创新、合作、终身学习理念) 3.确立成才目标。(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智是人才素质的基本内容,体是人才素质的基础,美是人才素质的综合体现) 二、如何理解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作用? 1.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人的基本素质,体现着人们协调各种关系、处理各种问题时所表现出的是非善恶判断的能力和行为选择的能力,是政治素养、道德品格和法律意识的综合体,决定着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动目的和方向。 2.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是促进个体健康成长、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基础。 3.良好的法律素质对于保证人们合法得实施行为,一发维护各种正当的权益,履行法定义务,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三、为什么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1.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价值支撑; 2.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精神动力; 3.引导大学生进德修业成长成才的根本指针。 四、如何认识学习本课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方法 1、重要意义: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打下知识基础;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摆正“德”与“才”的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2、基本方法:学好科学理论;掌握基本知识;注重联系实际;坚持学以致用。 一、谈谈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1.理想信念指引奋斗目标。人的理想信念,反映的是对社会和人自身发展的期望。因此,有什么样的理想信念,就意味着以什么样的期望和方式去改造自然和社会、塑造和成就自身。只有树立起崇高的理想信念,才能够解答好人生的意义、奋斗的价值以及做什么人等重要的人生课题。 2.理想信念提供前进动力。大学时期,同学们都普遍面临着一系列人生课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有一个总的原则和目标,这需要树立科学崇高的理想信念。大学时期确立的理想信念,对今后的人生之路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影响终身。 3.理想信念提高精神境界。大学生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才能明确学习的目的和意义,激发起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而发愤学习的强烈责任感与使命感,努力掌握建设祖国、服务人民的本领。 二、如何认识个人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关系? 1.个人理想是指处于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的个体对于自己未来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所产生的种种向往和追求; 2.社会理想是指社会集体乃至社会全体共同理想,即在全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共同奋斗目标; 3.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又相互区别相互制约; 4.社会理想规定、指引着个人理想。人是社会的人,实现理想的实践活动在社会中进行,正确的个人理想从根本上说是由正确的社会理想规定的。同时,个人理想的实现,必须以社会理想的实现为前提和基础; 5.社会理想是对社会成员个人理想的凝练和升华。社会理想不是凭空产生或有外在力量强加的,而是建立在众人个人理想的基础之上。社会理想的实现归根到底要靠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并体现在个人理想的具体实践中。 三、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历史使命中大学生肩负的责任。 1.立志当高远。青年时期是理想形成的重要时期,也是立志的关键阶段。志向高远,就是要放开眼量,不满足于现状,也不屈服于一时一地的困难与挫折,更不要斤斤计较于个人私利的多与少、得与失。树雄心、立壮志,是关系大学生一生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2.立志做大事。在今天,做大事就是献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新时代的大学生应该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和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立为国奉献之志,立为民服务之志,为祖国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在实现社会理想而奋斗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理想。 3.立志须躬行。漫长的征途需要一步一步地走,崇高理想的实现需要一点一滴地奋斗。通往理想的路是遥远的,但起点就在脚下,在一切平凡的岗位上,在扎扎实实的学习和工作中。实现崇高的理想,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平凡的工作做起。伟大出自平凡,社会需要杰出人物,更需要千千万万个普通劳动者。

工程管理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工程管理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辅修专业的培养目标设定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土木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相关的管理、经济与法律等方面基本知识,掌握工程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手段,获得工程师和经济师的基本训练,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公司、工程施工单位、工程咨询中介机构等从事一线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辅修专业的学生通过学习可获得以下几方面知识、能力和素质: 1.基本素质: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身心素质;具有较强的自信心、进取心、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法律意识和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创新创业精神。 2.知识结构: (1)具备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与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较系统地掌握土木工程专业的技术基础知识; (3)较系统的掌握工程管理专业领域的管理、经济和法律知识; (4)了解本学科、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 3.能力结构: (1)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运用计算机和专业软件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 (3)具有从事工程项目决策与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能力; 三、课程设置 本辅修专业设置课程包括:管理学、工程制图理论与实验、房屋建筑学、工程结构、建筑材料、土木工程施工、建筑工程预算、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理论与合同管理。 四、课程简介 课程1:管理学。本课程是工程管理专业的主要课程。它是一门研究一般管理的原理和理论的科学,为各具体管理类学科提供一般性的管理概念、方法和理论。它同许多学科如经济学、技术学、心理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等发生联系,要吸收和运用与之联系的这些学科的研究成果。因此,管理学的性质是一门介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边缘科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管理学的实践性很强,属于应用科学。管理学课程的主要内容是:管理基础:管理理论、道德与社会信息获取;管理过程与环境: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管理创新等。管理工作存在于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其实现的目标各不相同。结合其各个专业问题,更是包罗万象。例如工厂管理、商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等等。它可以用以指导各类专业管理。因此,管理学可作为各专业管理的基础理论。 课程2:工程制图。本课程是一门研究绘制和阅读工程图样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课程,它是建筑工程类的一门专业基础课。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具有一定的图示能力、读图能力、空间想象

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试行办法2007.4 『新版专业及教学计 划』『学籍管理办 法』 『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下 载』 『旧版专业及教学计 划』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适应科教兴国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人才的要求,充分利用上海市西南片高校群体的学科优势,拓展多元化人才培养途径,增强学生毕业后对工作的适应能力。上海西南片高校(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简称“西南片高校”,本着联合办学、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试行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制度。 第二条专业设置 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所设专业必须是各校现有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已有3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上海市西南片高校本科生教学协作组每年应将开设的副修专业学士学位统一上报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为西南片高校所属高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四)申请副(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和主修专业应属不同的专业学科门类。 (五)符合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要求。 第四条申请程序 (一)西南片高校本科生教学协作组在每年5月1日前将各校开设的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名称、专业培养计划、招收名额、招收条件、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予以公布。 (二)凡具备修读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并填写《上海市西南片高校修读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学生所在院(系)同意后交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并统一报主办学校审核和录取。 (三)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主办学校教务处将录取的修读学生名单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及其所在学校教务处。学生按规定的日期到主办学校教务处缴纳修读费、办理注册手续后领取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听课证。 第五条教学安排 (一)修读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与主修专业同时进行,一般不延长学制。若需延长,须获批准。 (二)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两部分,总学分不少于60学分。

英语教学法教程试题库 辅修

英语教学法教程试题库 Unit 1 Part I Read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or questions and choose the best answer for each statement or question. 1. Much of human behavior is influenced by their_____ _____ A. experiences B. wisdom C. knowledge D. parents 2. What is the basis for syllabus design, teaching methodology, teaching and assessment procedures in the classroom? A. teaching attitude B. definitions of language C. structural view of language D. functional view 3. What does the structural view of language see language? A. a system of categories based on the communicative needs of the learner B. a communicative tool to build up and maintain social relations between people C. a linguistic system made up of various subsystems D. a linguistic system and a means for doing things 4. What does the functional view of language see language? A. a system of categories based on the communicative needs of the learner B. a communicative tool to build up and maintain social relations between people C. a linguistic system made up of various subsystems D. a linguistic system and a means for doing things 5. What does the interactional view of language see language? A. a system of categories based on the communicative needs of the learner B. a communicative tool to build up and maintain social relations between people C. a linguistic system made up of various subsystems D. a linguistic system and a means for doing things 6. Which of the following teaching method is based on the behaviorist theory? B A. Grammar translation B. Audio-lingual C. Task-based teaching and learning D. Communicative teaching 7.What ar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udio-lingual method? https://www.360docs.net/doc/2013804892.html,nguage is learned by constant repetition and the the reinforcement of the teacher B.Mistakes were immediately corrected, and correct utterances were immediately praised. C.Students should be allowed to create their own sentences based on their understanding of certain rules. D.Both A and B. 8.Which three groups can summarize all the elements of the qualities of a good teacher? A.Ethic devotion, professional qualities and personal styles B. Ethic devotion, professional qualities and individual freedom C. Individual freedom, professional qualities and personal styles D. Ethic devotion, personal styles and individual freedom 9.What are the purposeful preparation that a language teacher normally receives before he starts the practice of teaching? A.Learning from other’s experiences B.Learning the received knowledge C.Learning from one’s own experiences as a teacher

《安徽理工大学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暂行)》

安徽理工大学文件 校教务[2010]7号签发人:昝连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 (暂行)》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处级单位: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使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同时可以修读其他专业,学校制定了《安徽理工大学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暂行)》,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向学生广泛宣传。 安徽理工大学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安徽理工大学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给学有余力的学生以更宽广的发展空间,经研究,决定从2009级本科学生开始实施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我校现有各本科专业,凡已有一届毕业生的,均可设立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专业。对学校尚未设立的本科专业,若已具备一定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试办相关辅修专业。 2、开办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应结合专业实际制定辅修培养方案。培养方案按教务处公布的模板制定,并由教务处审批后在校园网上公布。开设学院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组织教学。 3、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中应设置28~30学分的教学环节(包括相关实践3学分);若辅修专业属另一学科门类,学生可申请辅修双学位,但须另加至少14学分的教学环节,其中含相关实践3学分、毕业设计(论文)8学分。学生必须提供为期3周的相关实习证明(或相关实践能力证明)后,方可获得相关实践学分。毕业设计(论文)须由两名教师分别评分后取平均分。 4、对于主修专业所学课程与辅修培养方案中相同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对累计免修课程超过15学分者,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应安排其他的课程供学生选修。 5、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习,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 (2)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全部课程学分。 6、辅修开设学院负责审核、指导学生进行辅修学习的申请。辅修学生如违反考试纪律或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其相关学籍。 7、辅修开设学院应设立辅修学生学籍(含招生、注册)及成绩管理系统,对学生辅修学籍和辅修成绩进行严格管理。学生取得辅修学籍后,应在每学期第一周到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进行学期注册,并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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