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编写规则

大事记编写规则
大事记编写规则

大事记编写规范

一、收录的标准和范围

1.收录标准

确定大事的收录标准和范围,是编好大事记的关键。所

谓大事,是指某一区域内在特定历史时期内社会、政治、经

济、军事、文化等各个领域所发生的大事、要事。必须是事

件的规模大、影响大、意义大,不管是推动社会发展或是阻

碍社会发展的,只要在某一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都应算大

事。但是,大事的概念是相对的,不可能有绝对的、统一的

标准,应以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为转移,研究的对象、范围

不同,大事标准也就不同。我们在选择大事时,应“因志而宜、因事而宜、因时而宜”。

2.收录范围

大事记记载的内容超越时间下限的不记,超越地域范围

的不必记载,不要“越界”、“涉外”。对于内容记载,一些修志行家比较推崇李少先在《方志编纂知识》中提出六个“要记”。这六个“要记”是:

第一,特别重大的事件要记;

第二,重要变革的事件要记;

第三,不平常的事件要记;

第四,有重要意义的事件(不一定很大)要记;

第五,为后人所效法、有教育意义的要记;

第六,为后人引以为戒的事件要记。

如果从实际出发,做到了六个要记,一个地区凡有重要

意义、重要影响、重要历史价值的事件,基本可包罗无遗了。

二、编写体例

大事记编写选用何种体例,关系到大事记的结构和质

量。通过编写大事记的实践,一般认为,大事记编写体例宜

采用以编年体为主,辅以记事本末体的编写方法。其优点:

以编年体为主,也就是按历史年代和时间顺序逐年编写,不

违背志书大事记的基本要求,清晰体现历史发展的脉络。结

合记事本末体,可以在不违背历史年代和时间顺序的前提

下,对一些一次性事件(如某项工程等)采用集中编写的方法,使事件不零乱,保持事件的完整性。

三、编写中注意事项

1.尊重历史,尊重事实

选择大事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实

事求是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做到政治观点正确,坚持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这些是选择大事的指导思想。

2.严格选择,突出大事

大事记不是“流水账”似的记事本,所记载的必须是大

事、要事,而不是琐事、凡事。既要取材广泛,前后贯通,

又要防止事无大小,逢事即记,而将真正的大事湮没在常事

3.取材要全面,避免遗漏

编写大事记前要充分占有资料,对确定入选的资料要充

分确认、排比。大事记要反映各部门、各战线、各行业的大

事、要事、新事,所以必须有目的、有重点地选择大事,不

能“东拼西凑”,既要有条条、块块上的情况,又要有点上的

情况,如果缺少某一行业、部门的情况,即会缺项断限,就

会与实际面貌不符,导致大事的遗漏。

四、记述要求

1.

上届修志时已记的大事、要事本届不予重复。但为了避

免旧方志大事记简到类似于目录索引,无任何情节变化的缺

点,本届修志在大事记编写时志详则略记,志缺则详记。对

于未设专门章节的那些内容,可适当详记。宜粗者叙其大

概,宜细者记明时间、地点、原因、情节演变、结果等。但

过分强调情节生动,造成大事记的冗长、琐碎也是不可取的。

2.记事简明扼要

语言要精练。写大事记要求语言文字十分精练,同时又

使人读得懂,真正做到文约事丰,言简意赅。一般不要解释

原因,也不要阐述事情的经过。

3.互不矛盾

这是要求大事记内容不能与志书正文内容矛盾抵触,应

保持一致。同时,大事记本身内容前后也不能矛盾。

五、编写步骤

大事记是一方之简史,工作量较大。我们在编写时一般宜在志书成稿的基础上进行资料搜集,先编成资料汇编,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补缺订讹。然后在资料汇编意见稿之上进行筛选和正式编写大事记初稿。如果按这两步走,一般不会出现大的缺漏,质量也有一定保证。

一部志书的编纂,往往先从大事记挈入,举大事记为纲,为各分卷张目。成书之后,一部志书的解读,也往往先从大

事记开始。大事记在整个志书编修中举足轻重。

一、选材

编写大事记首先遇到的问题是确定何为大事?坦率地

讲,这是个棘手的问题,把握不好,就会畸重畸轻,偏严偏

宽。没有原则地“拾到篮子里就是菜”不行,编拟者无法处理

繁复纷呈的大量信息,但确定一个统一标准又很难,即便一

时统一了,局部统一了,在具体操作中又会“按下葫芦起了瓢”,难以自圆其说,一以贯之。原则上,大事记对于大事要事的

选择,应以全面反映该地区、部门、行业的重大活动为基本

出发点,具体包括:

各种重要会议的召开及主要会务活动、可以公开发表的

会议决议和决定事项;重要政策、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的制

定、颁布和实施;本地区、部门、行业发生的重大事件和有

影响的活动;重大的组织机构调整和人事任免事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科技发明

创造、反映时代特征的新事物和英模人物;重大、特大案件

的发生和处理、各种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和自然变化;本地

区、本部门、本行业与国内外重要友好往来、交流活动及其

它重大事件等等。

确定大事记的收录范围并不难,难在既定范围内对取舍

标准的具体把握上,即我们常说的把握选材的“度”。大事记所选的大事要事是一种客观存在,就其绝大多数来讲编拟者不

会存在歧义。但编写大事记又是一个层分过程,越到细微、个别处越容易见仁见智。同一件事,在不同人的眼里、从不同的角度去认知、拿不同的价值标准去衡量,其结论大不相同,这种差异性必然反映到大事记的选材上。

二、相对性原则

如何使编写者笔下的大事记少一些杂瑜之瑕和遗珠之

憾呢?主要在于运用相对性、层次性和关联性的原则对材料作具体分析。大事记反映的是客观世界,而客观世界中的事物是相对存在、相互联系与发展的,并且维系在一定的时空坐标上。如果缺少了原则性的规范,将使纷繁的事物呈现无序状态,同样,如果不加区别地拿一个固定不变的标准去套,也将陷入片面和僵死。

同一件事,对于本部门、本行业是大事,对于本地区来讲也许称不上是大事,这就是大事的相对性。整体上说,大事记所涉及的人物和团体活动应有统一规格、统一级别和统一标准,但规格、级别和标准是相对的,搞绝对了就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反映党的活动条目,开始收录的活动级别低、规模小,随着时间推移,收录条目的规格和级别逐步推高,这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如果一律用现在的规格、级别去套过去,一些具有重大历史影响的大事要事就会被所谓“标准一律”拒于大事记之外。除党务政务活动之外,军事活动、外事活动和经济活动及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无不如此。因此,大事记应根据相对性原则确立“源小流大,头低尾高”的选材标准,选材的宽泛度向源头材料倾斜。

再如涉外活动。人们常说“外事无小事”,这只是相对而言。“外事无小事”是指外事工作权力高度集中,授权十分严格,

并非指每一项涉外活动都同等重要。主要收录政府和民间的

重要往来活动如友城活动及重要的来访出访活动。重点收录

反映青岛城市特点的国际商贸、对外引资、海洋科技领域的

国际合作以及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商务活动选取额度大、领

域新、带填补空白概念的项目。

三、层次性原则

各种会议、机构和社团内容的条目最能反映机关大事记

的层次性。层次性也是客观存在,是不以编拟者的意志为转

移的。鉴此,设定收录标准十分必要,以防大事记内容过于

芜杂,取舍不一。会议,是大事记收录的一个要项,其种类

日趋繁多,如全会、代表会、各种例会、办公会、报告会、

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经验交流会、命名表彰会;经济、科研领域的洽谈会、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招商会、订

货会、项目论证会和学术交流会等等,主办单位既有地方党

政机关、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也有中央、国务院及省有

关部门。面对性质、内容、规格不一的大量会议,逢会必录

不行,必须区分会议层次择要而记。一般地讲,由地方党政

机关及其部门召开的立法性会议和决策性会议要收录,而缺

少实质内容的例会、常会尽管规格较高也不必载入。表彰会、颁奖会、座谈会、交流会以及内容平泛的协调会、联谊会则

不必收录。对于中央、国务院各部门、省委省政府各部门、

全国性社团在本地区召开的会议,则要作具体分析。对本地

区有一定关联度的,可作简要记载。全国或区域性的对口部

门为加强横向联系、交流情况而定期召开的会议,一般可不

必收录。

在大事记编写过程中,经常遇到机构成立、撤销、恢复、合并、更名、改变隶属关系等内容。对于此类史实,机关大

事记、单位大事记必载,而且要求记载务详、务准,勿使遗

漏,因为这是反映该机关、单位基本历史面貌的主干材料,

存史价值很高。《青岛市志大事记》收录机构到局级(含副

局)以上单位,但对事业单位收录从宽,如一些文艺团体和

社会公益事业单位,根据这些单位的社会关联程度可不受级

别的限制。改革开放以来社团林立,应择要收录,前宽后严,主要选择社会重要领域和影响覆盖广大的社团,尤要注意反

映表征地区特色的社团如海洋科学、航海、电子、旅游等。

四、关联性原则

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使大事要事具有关联性。认可大事

记收录的大事,不能孤立地看,而要把它放到大的历史环境

中去透析。比如大事记收录新事物,凡是研制的新产品、发

明创造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以及最早的无疑都应记

载,但并非逢“新”必载,要看录入对象是否当时影响大、事

后影响久远、意义重大及有资治、存史、查考价值而定。如社会流行习尚和某些猝发的个案、个例,新固然新,但转瞬

即逝,收录何用?另外,各类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及荣誉奖

励的表述,务求准确严谨,切忌妄加评议,原则不采用“填补空白”、“领先地位”等评述性语言。正像记录在不断竞争中层层

刷新一样,“填补空白”、“领先地位”、“一流水平”、“XX之最”只是相对的历史概念,是缺少量化指标的主观描述,且容易受视

野空间的局限和蒙蔽,所以不用为好。

五、立足读与用

作为整部志书的提纲挈领,大事记的编修自始至终应立

足读与用,从读与用出发来布局谋篇,取舍详略,以读与用

的实效为尺度,来评价得失高下。从属于志鉴的大事记,由

于主体不同,对条目取舍及信息饱含度的要求也不同。一般

说来,各种专题性大事记如胶州湾事件大事记、中国收回青

岛大事记的信息取范相对容易把握,而综合性大事记由于涉

猎广泛、编修周期长、参编人员层次多、数度更替等因素,

往往取范不一,畸重畸轻,甚至以偏概全,导致大事记内容

的缺失,出现明显的行政化倾向。无疑,各级党政机关的大

事要事,都应成为大事记的主线和主画面,浓墨重彩无可厚

非,但大量机关团体、个人活动堆砌过多过滥,势必淹没丰

富生动的社会生活画面,降低大事记的信息饱和度,也影响

大事记的读与用。

一、地方志中设置大事记的必要性

(一)具有其他体裁难以替代的长处

长期实践表明,编年体大事记这种体裁具有存史容量

大、客观性强、形式稳定、便于查检等长处,具有强大的生

命力。正因为如此,这种体裁创立后在中国史学史上具有重

要的地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今天仍被编史修志广泛

采用。地方志设置大事记,同独立成书的历史大事记不同,

成为志书七种体裁(述、记、志、传、图、表、录)的重要

组成部分,发挥其他体裁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同时与另外

六种体裁相互联系,融为一体,使地方志的体裁更加完善。

(二)弥补志书横排结构的不足

地方志资料性的本质属性,决定它采取的体例结构是以

类系事,类为一志,先横分门类,然后在类下竖(纵)写史

实。每一个门类要逐层横分,一般分到第三或第四个层次,

反映在志书门类上,就是篇、章、节、目。但是,他们各自

独立,各自为界。这种体例结构的优点能最大限度地容纳统

合古今(始末)、横及百科的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系

统、全面资料,这是地方志书的最大优势,也是其他著述难

以比拟、无法替代的。

这个优势同时也伴随着它先天的缺陷,就是“偏于横剖,

而缺于纵贯,则因果之效不彰”(黄炎培),难以反映出各个

门类之间的相互的影响和关系。有了大事记,可以横连各类,纵贯始末,使志书浑然一体,弥补横分门类之不足。

(三)发挥志书“提要”的作用

全国首轮修志,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

三级综合性志书,一般卷帙浩繁,少则上百万字,省级综合

志书一般上千万字、数千万字(《北京志》总字数约7000万字)。一般读者不一定需要从头到尾仔细阅读。大事记内

容,虽然在志书正文中有详细记述,但是分散在各个篇、章、节、目中,大事记将其中大事、要事提纲挈领地集中在发生

的同一时间里,并贯穿于志书断限的整个过程,起到全志“提要”、“大纲”的作用。编排于卷前(在“概述”之后),可帮助读者未读全志就可对一地一专业的历史与现状有个大致的

了解,更好地发挥志书的作用。

二、大事记的断限与地域范围

断限:《北京志》和各区(县)志大事记的断限要同各

相应志书的断限一致。续修志书的上限一般要与第一轮所修

志书的下限时间衔接。新修志书从事业发端、建置之始写起。不论续修新修志书,下限时限都断至2010年12月31日。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应随意突破上限与下限时间。

范围:严守地界,为古今修志通例。凡在志书下限时间

内存在于现行行政区划内的事物,不论隶属关系、规模大小

及所有制的不同,都应记述,不要越界,也不弃界。

《北京志》各分志要遵循专业贵专的原则,记述本专业

内容。有些具有全程全网性质的行业(如铁路、民航、公路、电信、邮政……)以及本地区在外地的企事业,要依其特定

专业经营、管辖范围的实际情况记述,不受行政区划限制,

但只点到为止,不作铺陈。

五、大事记的选收标准与内容

(一)大事记的选收标准——大事,要事,新事,特事

选准大事,是编好大事记的关键。但是,何为大事?时代不同,理解不同,因而选取的标准、角度也不同。但是,前人提出的一些观点见解,对我们当今编纂地方志大事记,

还是有参考价值的。如司马光在编纂《资治通鉴》时,选取

大事记的标准及主旨是:“专取关国家盛衰,系民生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资治通鉴选》,王仲犖等选注,第397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以达到“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嘉善矜恶,取是捨非,足以懋古之盛德,跻

无前之至治。”以上说明,司马光把国家的盛衰、政治的得失、统治人物的政策和行为的善恶、民生的忧伤与欢乐等政治大

事,作为选取大事之标准。

徐无党注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记》),在《梁太祖本纪》下,阐述他选取大事记的标准,有五书,

即:“大事则书,变古则书,非常则书,意有所示则书,后有

所因则书。非此五者,则否。”(宋?欧阳修撰,徐无党注《新五代史》第13页,中华书局,1986年版)前三书指重大事件;后二书指具有显示某种特殊意义的和被后人所沿袭效法

的事件要求,具有重大事件代替不了的作用。

无论是综合性还是专业性的志书,对大事记的标准都难

于做出一个统一的绝对的规定。大事是相对的,是以时间、

地点、条件为转移和变化的。在此地是大事,在彼地就不一

定是大事。同样,对于大事记用以事系人的方式记述的人物,

也难于有一个统一的绝对的规定。笔者认为,要掌握两条:第一,要有格(杠杠)。没有一个杠杠,容易滥收失控,造成厚此薄彼,引发争议;第二,不拘一格。对于有些不够杠杠但做出重要贡献的人物,也应收录。

根据《北京志》和各区(县)志的情况,笔者粗略地归纳6条大事记原则标准和注意的问题,作为参考:

1.涉及地域范围广、影响巨大、意义深远;

2.具有首创性、变革性、非常性、借鉴性;

3.选材角度:从地区整体高度着眼,选取事关全局的事件,避免写成部门大事记;只收外视信息,不收内视信息;

4.点面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忌事无大小,逢事必记,使一般的事冲淡、淹没了大事;又要取材广泛,覆盖全面,不缺要项;

5.通典不录:中共中央或国务院专为本地区、本项事业(行业)颁发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文献应记;全国统一颁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一般不记,只记本地、本专业执行结果或优于、先于、多于其他地区或专业的内容;

6.常事不记:一般性、例行性、事务性的不记。著名史学家吕思勉在其《史学四种》中写道:“常事不书,为史家之公例。盖常事而亦书之,则有书不胜书者矣。”

(二)大事记选收的具体内容

下面粗略列举30项作为参考:

1.重大的自然灾害;

2.行政区划建置的重大调整;

3.重大政治历史事件;

4.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对本地区、本专业作出的批示、指示、决定及实施;

5.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参加的重大活动(以新华通迅社、人民日报或其网站等权威媒体公开报道者为准,未公开者不记);

6.本地区党、政、军领导人职务等方面的变动(任、免、辞、撤及逝世);

7.重大工程项目的兴建;

8.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体制改革;

9.重要行政管理机构的组建与裁撤;

10.重要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决定的颁布与实施;

11.国家在本地区举办的重大盛典;

12.本地区召开的重要会议;

13.重要的外事活动;

14.本地区主办的地区性(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北

京同港、澳、台两岸四地之间)重要会议;

15.本地区主办的国际性重要会议;

16.本地区具有开创性的新事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

果;

17.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的发明、创造与应用;

18.获得国家授予的奖项;

19.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领军人物(总指挥,首席科学家,

总规划、总设计、总工程师……)以及英雄模范、先进工作

者中具有标志性的代表人物,只限于记其与该项事件有关的

最主要事迹;

20.重要文物古迹的发掘、保护与破坏;

21.参与重大盛典的志愿者队伍及主要活动;

22.对本地区党政领导机关具有“资治”价值的重大事件

活动;

23.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事件(事物);

24.对当代后世具有重要效法、教化价值的事件(事物);

25.对当代后世具有鉴戒价值的重大事件(案件)(如受到审判机关终审判决的具有代表性的贪腐案件及主要代表

人物);

26.造成重大伤亡的安全事故;

27.应邀来本地区参访的港、澳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台湾地区主要政党的领导人;

28.应邀来本地区参访的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

29.重大的涉外事件;

30.具体转折性、标志性年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

合统计数据(不要逐年记述)。

六、大事记的记述原则与方法

1.地方志必须存真求实、客观记述。真实性、准确性是

志书的生命,志书不真实、不准确,不仅毫无用处,而且误

导当代,贻害后世。既要选取最主要、最典型的反映主流、

整体的事物,着重反映;也不回避事物发展中的曲折、工作

中的问题。

2.坚持述而不论。用事实,用数据,开门见山,直陈其

事,在资料的叙述过程中体现观点,不要出头露面专门议论,摆脱宣传色彩。志书记人记事,记这些人,不记那些人;记

这件事,不记那件事;这样记,不那样记,实际上都体现、

隐含了编纂者的观点、倾向。有时候,把事实(包括数字)

讲清楚了,读者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出应有的结论。有些事件,不稍加评论,不能说明问题实质和真相,可能产生歧义,甚

至是非不明。可用关键词作画龙点睛之笔,一语道破,一针

见血,击中要害,但是要点到为止,忌着墨过多。

3.行文要朴实、严谨、简明、通畅,言简意赅,杜绝大

话、空话、套话,忌冗杂繁细。

4.记述时应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不描写,不

抒情,避免个人感情色彩。

5.大事记系人,要严格控制,不能事事系人;可以是一

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团队(只记领军人物,不记所有成员);可以是健在者,也可以是已故者;可以是中国籍(含港、澳、台、侨同胞),也可以是外籍人士。

6.人物首次出现,写清职务、身份,再次出现时直书其

名,不加“同志”、“先生”等称谓。涉及港、澳、台、侨及外籍人士另议。

7.精心选好典型,用典型说话。典型同面上情况结合,

可相互补充,交相辉映,达到见微知著、反映一般的效果。

8.大事记为条目体,按年月日顺序记述。就是首先标明

年份,年之下记月份,月份之下记日期,日期之下写史实。

有月份而具体日期不明者,记于月之下,称“是月”;月份不

明者,记于年之下,称“是年”。

9.大事记一条只记一件事,不记多事。同一天发生两件

或多件大事,一般依事件重要程度分两条或多条记述,不要

多条事件的综合情况。依次第一条开头写清日期,接着记事;第二件大事另起一行,开头加三角形“Δ”,表示与第一条同一天,接着记事,余类推。

10.采取集中记述或分阶段集中记述始末的事条,一般放在事件开始之日写起,中间记发展演变与转折,最后记结果。

11.大事记记述一般要具备时间、地点、人物(机构)、

过程、结果等“五要素”。实际上并不是每一件事都同时具备

这五要素,要从实际出发。只记某年某月某日发生的事,年

月日三者都不清楚的不记。

12.只记可靠的准确的事。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事不记。

13.机构、会议、文件首次出现时用全称(在括弧内注明规范简称),再记时用简称。法律、法规、规章注明公布和

实施时间,便于读者查阅。

14.大事记不收录表(统计表、一览表)、图、像资料。

15.大事记初稿对重要事件注明资料出处,便于审稿时考核。定稿、出版时,将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列于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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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组织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与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与本单位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与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档案人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进行监督与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与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与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与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与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与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与保密。 5、主动接收本单位档案员的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与统计年报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与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与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她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办法、制度、守则、要求。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情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大事记写作及要求

大事记写作及要求 大事记是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地记载一定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的档案资料,是总结工作、编写资料、考证历史的重要依据,是编史修志不可缺少的补充。编写大事记是学校行政工作必须履行的工作职责。 一、大事记的种类 (一)机关大事记---记载一个机关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重要活动的机关大事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大事记也类似此种。 (二)地区大事记---记载国家或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重大事件的国家或地区大事记; (三)专题大事记---按照一定专题记载国家、或一个地区、一个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某一方面重大事件的专题大事记; (四)个人生平大事记---记载重要人物一生重要活动的个人生平大事记(通常也称年谱); 二、大事记的体例和结构 大事记一般采用编年体,以年月日为经,以事实为纬,将大事条目按时间顺序“横排竖叙”,以便反映同时期中大事之间的联系。 (一)题名,即大事记的标题。包括大事记的对象、内容、时间、名称等要素,如:《信息工程学院2006年大事记》。 (二)编辑说明,或称前言、编者的话。对大事记编写情况的

总说明,包括:编写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时间断限、选材标准、材料来源;编排体例、结构及需要说明的问题;编者情况。 (三)序言。介绍大事记记述对象的概况,如有关机构的组织沿革、基本职能等。 (四)目录,也称目次。查找大事记条目的线索。 (五)正文。大事记的主体部分。大事记的内容,主要由大事记述和大事时间两部分组成。 1.大事记述。通过许多重大事件的记述,反映历史发展的概貌和规律。大事的合理选择是撰写这部分内容的关键。应考虑的因素有: 一是立足本单位,突出本身活动。 二是根据本单位性质、任务和主要职能活动选择大事要事,三是突出本单位特点,突出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重大事件和要事,学校工作要突出教学。 2.大事时间。要求记载准确日期,每件大事年月日齐备。对时间不确切的应尽量进行考证。大事记条款严格按照大事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列。 (六)按语和注释。按语简要介绍历史背景和大事要点,起到总括下文、引导阅读的作用;注释,有些词语、人物、地名等要注释说明。 (七)附录。即大事记的辅助材料,放在正文之后,以便查阅。

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集团有限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建立有效的安全防护体系,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重大事件是指需要保供电的国家、省政府层面的重大活动,如重大会议、重大体育赛事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要坚持以加强领导,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地;高度重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周密部署,加强各相关方协作为原则,以确保重大事件期间不出现因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确保重大事件期间不出现因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 第四条集团公司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范围包括:集团广域网、各局域网、电力二次系统、重要信息系统以及信息安全。各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工作组应在集团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和整改工作。

第五条重大事件期间在时间上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时间划分为重大事件起始日期前两个月为准备阶段;从重大事件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为实施阶段;从重大事件结束日期后半个月为总结阶段。各阶段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工作内容有所侧重。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和系统各单位。 第七条集团公司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归口管理。 第二章准备阶段管理 第八条组织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查检工作,网络与信息安全采取自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开展各单位内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集团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专项检查。 第九条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管理制度建设、网络边界完整性检查和访问控制、电力二次系统安全分区、电力二次系统网络接口及防护、电力二次系统通用防护措施、安全审计、已采取的防范网络攻击技术措施、重要网站网页自动恢复措施、网络设备防护、系统运行日志留存及数据备份措施等。具体的检查内容见附件1《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表》。 第十条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陷患,各单位应制定整改

公司大事记管理办法

公司大事记管理办法编号 制定单位人事行政部 变更纪录NO 日期修订原因版本页数制定审核核准1 2018.1.25 新编 A 2 3 一、目的: 为及时系统地编写大事记,保留企业的发展轨迹,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辅助参考,并规范大事记的编写、维护、保管等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大事记管理。 三、定义 3.1大事记是记录公司的发展历程和重大事件的基础性文档资料。 四、权限、职责 4.1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大事记编写的责任人,人事行政部是公司大事记编写的责任部门; 4.2 人事行政部负责大事记编写的组织、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大事记的存档保管工作; 4.3 总经理负责公司大事记的审核; 4.4 各板块总监负责本板块大事记的审核,对审批结果负责。 五、内容: 5.1编写范围: ●公司的合并、分立、改组、改制、上市等重大经营事项; ●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公司高管和部门负责人的人事变动,部门的增减、合并、 拆分等; ●公司重要制度的颁布、修订和废除; ●公司的各种重要会议(包括职工大会等)的召开; ●企业年度主要的经济指标及完成情况; ●重要合同、协议、备忘录等的签订,项目招投标; ●重大的经济纠纷、涉诉涉案事件; ●重大安全事故、环境健康事故及处理; ●公司组织或参与的重要外事活动、社会活动、公益活动等;

●公司受到的各级各类荣誉、奖项、处罚、处分; ●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事件(包括员工培训、宣传平台的建设等),媒体对公司的 宣传报道; ●融资活动,受到各级各类资金奖励、扶持、税收减免等; ●重要资产的购置、处置、划拨等; ●重大接待、参观、指导、考察、调研和交流活动; ●党委、工会、团组织的重大工作(包括组织的建立、换届改选、重大会议等); ●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5.2 编写规范 5.2.1大事记应按年、月、日顺序编写,时间原则上要求标注到具体日期,特殊事件精确到小时; 5.2.2涉及的人物必须使用全名,可视情况需要在姓名前冠以职务或职称,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采用全称; 5.2.3涉及外文、化学分子式、通用简称的,应当同时标注中文、全称,计量单位统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2.4大事记是对具体事实的记载,原则上不进行评论。 5.3 编写流程 5.3.1人事行政部下发公司大事记管理办法,下发各部门; 5.3.2各部门根据办法收集、记录、整理本部门(企业)重大事项,每季度上报各板块总监助理; 5.3.3各板块总监助理综合汇总、筛选、整理,形成各板块大事记,上报主管总监审批; 5.3.4经各主管总监审批后的各板块大事记每半年提交人事行政部进行汇总、筛选、整理,形成公司大事记清单; 5.3.5人事行政部将清单上报总经理,并组织专题会议讨论; 5.3.6总经理审议通过公司重大事项; 5.3.7人事行政部将审议确定的公司重大事项记入公司大事记,并存档。 六、相关文件及记录 6.1大事记记录单

大事记编制管理制度

企业大事记编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地记录企业的发展历程和其中的重大事件,保留企业的珍贵历史轨迹,为经营管理层提供决策参考辅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全体在职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生等。 第二章编制内容范围 第三条大事记编写内容为: (1)公司的合并、分立、改组、改制、上市等重大经营事项; (2)分(子)公司的设立、工商信息变更等; (3)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部门的增减、合并、拆分等; (4)重大合同的签订,战略协议的达成; (5)重大项目的中标、开工、竣工; (6)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及完成情况; (7)技术研发的重大突破、新技术的引进、知识产权的获取、技术成果的转换等; (8)市、省、国家级政府融资项目的成功申报、验收、结题; (9)市、省、国家级各类荣誉、奖项的获得; (10)公司组织或参与的重要外事活动、社会活动,包括公益活动等; (11)公司重要会议的召开,包括董事会、高管会、经营性会议、职工大会等; (12)公司内部的重大活动,包括大规模招聘、培训等; (13)公司重要制度的颁布、废除; (14)公司员工重大的奖、惩事项; (15)媒体对公司的宣传报道; (16)政府机关、研究机构、同行企业、专家学者等来公司的参观、指导、考察、调研和交流; (17)国家领导人对公司项目的参考、考察、调研; (18)公司办公场地变迁,厂房扩建、租赁等; (19)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的重要外事及社会活动、获得的重大荣誉,职务变

更等; (20)公司党工团重大工作,包括组织的建立、换届改选、重大会议等; (21)对企业文化有长远影响的事件,包括企业文化的确立、企宣平台、渠道(网站、刊物、博客、微信等)的创建、改版、废除等内容。 (22)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企业大事记编写要求 第四条大事记的编写由董事长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事业部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素材。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事业部负责人依据本办法第三条所涉及内容,于每月30日(逢二月份为当月28日)向董事长办公室本月大事记录。董事长办公室对每月、每季度和每年的大事记整理成册,呈报董事长。 第六条大事记的编写必须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原则,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不丢。 第七条大事记应提纲挈领、文字简洁,并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内容,按时间顺序,简要、系统地分条记述,每条独立一段,先标具体月、日,然后记下当日发生的大事;具体参考本制度附件模版。 第八条企业大事记的编写实施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对未提交、逾期提交、提交质量不合格的部门及编制工作优秀的部门,由董事长办公室报董事长批示,依据追责制度精神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或奖励。 第九条大事记为公司机要文件,其编写、归档全管理流程必须依据公司保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十条成册后的大事记由董事长办公室、档案室各保存一份,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包括复印、扫描、拍照等)将大事记档案携带出档案保管场所。非高层管理人员,未经董事长书面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翻阅或查阅大事记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董事长办公室制定,由董事长办公室归口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14年8月1日起开始试行,试行期限为一年。试行期限满后,如无修订,则自动转为正式实施制度。 附件:大事记录参考模版

大事记编写规则

大事记编写规范 一、收录的标准和范围 1.收录标准 确定大事的收录标准和范围,是编好大事记的关键。所谓大事,是指某一区域内在特定历史时期内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领域所发生的大事、要事。必须是事件的规模大、影响大、意义大,不管是推动社会发展或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只要在某一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都应算大事。但是,大事的概念是相对的,不可能有绝对的、统一的标准,应以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为转移,研究的对象、范围不同,大事标准也就不同。我们在选择大事时,应“因志而宜、因事而宜、因时而宜”。 2.收录范围 大事记记载的内容超越时间下限的不记,超越地域范围的不必记载,不要“越界”、“涉外”。对于内容记载,一些修志行家比较推崇李少先在《方志编纂知识》中提出六个“要记”。这六个“要记”是: 第一,特别重大的事件要记; 第二,重要变革的事件要记; 第三,不平常的事件要记; 第四,有重要意义的事件(不一定很大)要记; 第五,为后人所效法、有教育意义的要记;

第六,为后人引以为戒的事件要记。 如果从实际出发,做到了六个要记,一个地区凡有重要意义、重要影响、重要历史价值的事件,基本可包罗无遗了。 二、编写体例 大事记编写选用何种体例,关系到大事记的结构和质量。通过编写大事记的实践,一般认为,大事记编写体例宜采用以编年体为主,辅以记事本末体的编写方法。其优点:以编年体为主,也就是按历史年代和时间顺序逐年编写,不违背志书大事记的基本要求,清晰体现历史发展的脉络。结合记事本末体,可以在不违背历史年代和时间顺序的前提下,对一些一次性事件(如某项工程等)采用集中编写的方法,使事件不零乱,保持事件的完整性。 三、编写中注意事项 1.尊重历史,尊重事实 选择大事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实事求是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做到政治观点正确,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些是选择大事的指导思想。 2.严格选择,突出大事 大事记不是“流水账”似的记事本,所记载的必须是大事、要事,而不是琐事、凡事。既要取材广泛,前后贯通,又要防止事无大小,逢事即记,而将真正的大事湮没在常事之中。 3.取材要全面,避免遗漏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一、事故分类与管理 1?事故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交通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伤亡事故。 ⑴生产事故,指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 作法、误操作或控制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⑵设备事故,指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 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损失或流产的事故。 ⑶质量事故,指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和企业规定的有关生 产质量管理规范,出现原料、中间体、成品使用差错以及混淆、混药、异物混入或变质等问题,使该物料不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物料损失或整批退货的事故。 ⑷交通事故,指在企业生产活动区域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 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⑸火灾事故,指发生着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⑹爆炸事故,指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 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⑺环保事故,指发生生产或“三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职工、居民和行人受到危害或影响周围农业生产的事故。 ⑻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包括在厂内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2.生产事故、爆炸事故和伤亡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安全生产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防火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统计和存档。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与救护 1.公司、车间、班组及危险岗位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防范。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进行抢救,妥善处理,切忌盲目涉险,以防事故的蔓延扩大。 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企业领导要直接指挥,各相关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疏散、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3.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请就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大型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汇编

关于印发中心内部有关行政管理制度的通知 中心各部室: 为提高中心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经中心领导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市中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AB角工作制度》、《经费支出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缺岗补位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接待用餐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一、AB角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岗位互补与监督,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避免因某人不在岗给服务对象带来的不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凡面向社会直接受理业务的岗位,均实行A、B角工作制度。既每个岗位必须有两人以上受理业务,可采取一人为主(A角),一人为辅(B角)的方式。 第三条除参加中心统一活动,上班时间不准空岗。若A角领导或承办人离岗时,由B角领导或承办人顶岗,接替A角的全部职责。 第四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请病、事假或临时外出,应当事先通知B角,并向B角做好正在办理事项的交接手续。同时,要以明显的方式告之来局办事人员找谁办理欲办事项。 第五条如因A角不在岗或B角不能全面接替A角工作职责影响正常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经费支出制度 1、实行财务公开制度。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公开一次。 2、中心经费支出严格执行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实行一支笔,一切支出由经办人签字,财务科人员审核后,主任签字报销。支出2000元以上的需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3、各种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先填报办公用品购置计划预算申请表,主任签字后比价购买,并建立领用登记册。各种因工作需要急需购置的办公用品,经主任同意后方可购置,否则不予报销。 4、一切报销单据,应开据正规发票,确无发票的,也要手续齐备后方可报销。 三、服务承诺制度 为认真落实市区优化发展环境会议精神和《济宁市创新发展环境二十条规定》,不断提高中心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中心形象,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向全区承诺: 1、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前来办事的有关人员,做到态度和蔼,服务热情,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真情为民。

工商登记管理制度大事记

工商登记管理制度大事记 (2014-05-02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政府法治 ■改革开放初期 1979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特种行业企业进行登记管理的通知》。这是工商机关恢复建立以来,第一次就某些行业开展登记管理的部门规章。以此为标志,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轨道。 1979年12月26日,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对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工业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登记。 1982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这是建国以来第一个比较完善和系统的针对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行政法规。 1988年5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一次明确了企业法人的条件、登记事项等重要事项。 1991年7月22日,工商总局发布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这是企业法人登记由综合性管理向事由性管理过渡的一次飞跃。 这一时期,个体企业登记管理主要依据1987年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1988年发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在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方面,1980年和1986年,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9年,工商总局规范对外资监督管理中的行政处罚问题。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 党的十四大前后,全国企业登记注册的重点转移到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法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行为的轨道,企业登记的范围拓宽、责任加大。 1993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进行改革,改革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是此次改革的重点。 1993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过。1994年,国务院发布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咨询代理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等十余件规范公司登记的规章相继制定并发布。 2000年3月,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登记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1年4月,工商总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

怎样编写企业大事记

怎样编写企业大事记 薛玉梅 张玉明 (来源:C N K I中国知网)企业大事记就是企业的史志,现成的体例.是传统方志中听没有的。怎样编写企业大事记是新时期修志工作中需要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笔者根据自己的实践和探索.所见如下。 一、企业大事记概况 企业大事记是按一定的时间顺序和方法.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内生产经营及为生产经营眼务的各方而大的重要的事件做言简意赅的记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生产蒸蒸日L.改革开放一派大好形势。盛世修志,在中央的倡导之下,各地大、中、小型企业也加入到轰轰烈烈地修志队伍中,掀起编修企业志、大事记的热潮。编修大事记,首先得认识企业大事记。 (一)企业大事记的特性 企业大事记是大事记的一个属类,它除具有大事记“以时系事”有选择性、文字言简意赅、述而不作的共性外,还有以下几个特性。 1、企业大事记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新中国的企业大事记记载着党和国家兴办工业企业的政策演变情况,记述着国营大、中、小型企业曲折发展的道路,每一件事都有时代的烙印。 2、企业大事记有着明显的行业特点。大事记是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以技术进步为龙头来写.就必然体现行业特点,反映行业的共同点及行业内各企业的特殊点。 3、企业大事记有着一业为主,广泛记载的特点企业大事记必须坚待以生产经营为中心,涉及政治、文化、自然等方面。这是因为新中国的企业,特别是特大骨干企业.占地面积大,人口众多,有的本身就是一座城市。辖区内企业是一业为龙头,百业兴旺,这就决定着企业大事记内容广泛的如同地方志大事记一般。就是其他企业也是个人肩负重担,除生产经营外,得为职工家属的生死婚嫁,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福利及本不该由企业承担的许多事而搅尽脑汁。.‘企业办社会”是中国企业的一大特点.大事记应该反映这些方面的情况。 4、企业大事记具有独立性。企业大事记可以是企业志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独立成书,反映企业的历史与现状。

大事记模板

概念 公司大事记主要记载本公司重大历史事件(情)的一种规范性文件之一,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历史依据和档案材料。 编制要求 1.时间。一般分月、季、年度编写,以发生时间作为编写顺序。 2.依据。一般由公司颁布《大事记编写规范》等作为依据性文件,按照依据性文件定期进行编撰。 3.文字。要求简洁、准确、真实,采用概述性语言,不能带有倾向性、情绪性的文字,其文字(包括数字)、格式等有规范要求。 4.内容。要求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内容等诸要素的完整记载,注重用材真实、取舍得当,部分大事记内容可以选用图片、注释等作为补充。 5.审批。大事记编写完成后,需要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 归档 公司大事记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历史材料,一般归档时间为永久。 ? 公司大事记包含的内容 1. 公司成立日期; 2. 公司的投资规模,主要产品,项目引进、技术改造、改扩建情况等; 3. 公司的经营情况:年度销售额,利税总额等; 4. 公司组织结构方面的重大变动和调整; 5. 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科研成果; 6. 媒体对公司的重大宣传报道; 7.公司所获的各项荣誉; 8. 政府机关,外界同行、专家来公司的指导、考察、调研和交流等工作; 9. 公司高层领导的变动、引进人才、举办大规模的培训等方面的重大活动; | 10. 公司高层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对外的重要联系和交流等活动; 11. 公司董事会会议以及会议的决议,公司内部重要的会议等; 12. 企业文化建设情况:外部形象宣传活动,大型的公关活动等; 13. 公司内部的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工程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内部管理方面的重大情况。

项目部大事记管理制度Word模板

项目部大事记管理制度 1目的:使大事记编辑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适用范围:项目部 3名词术语解释 大事记:所记载的范围和内容是项目各方面的大事、要事。 4责任:为编纂资料、总结工作、查证历史提供重要依据。 5管理规定: 5.1大事记内容:凡是对今后有考查价值的项目部重要工作、工程形象进度以及突发的一些重大事件,均在记载范围之列。 主要包括: (一)与项目有关的国家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大事要事; (二)项目的重要会议、活动,以及参加国家、地方或行业的重要会议; (三)工程开工、竣工和主要工程形象进度; (四)项目部颁布的重要决定、规定、通知、布告等文件; (五)项目部主要领导人、部门领导调动、任免、奖惩等情况; (六)项目部管理制度颁布、调整和机构的重大变化; (七)项目部取得的重大成绩和重大科技发明创造; (八)各级领导同志来项目部检查指导工作及其它重要活动;

(九)项目部发生的重大及以上事故、灾情及处理情况; (十)需要记载的有价值的其它大事、要事。 5.2 编写要求: (一)应按时间顺序记载,并标明序号。 (二)一般应一事一记。对大事、要事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因果等力求记录清楚,必要的数据也要记录。 (三)大事记记载要真实、准确、及时,文字要简洁,做到大事、要事不漏。 (四)有些持续较长时间的重要会议或机要活动,可以在结束后做一次综合记载。 5.3 工作要求: (一)大事记主要来源应为项目部各部(室)掌握的重要情况,以及各专业口情况和其它材料。 (二)大事记要利用微机记录存贮。每月记载的大事记要及时整理打印,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三)大事记要明确专人负责记载,综合管理部部长每月检查记载情况,并对大事记进行审核。 (四)全年大事记经过认真整理后,上报公司归档。

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提高公司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司的人员及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及企业形象。 第二条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损害公司形象,危及公司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六类: (一)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 (二)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 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司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三) 事故安全。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匪警、人身 伤害、失窃、办公场所及设备发生故障、公司机密外泻以及网络安全事故等。 (四) 经济事件。主要包括诈骗,货物丢失、产品事故及财产赔偿、财务事故 等。 (五) 人事事件。主要包括罢工、员工过激行为、重要员工突然离职或失踪等 造成工作无法开展的恶性事件。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 公关事件。公安、工商、税务等政府行政部门的非常规检查及处罚,媒 体或其他单位、个人散布的影响公司形象的负面新闻。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部门,或超出事发部门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公司总部及全国各办事处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二)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三)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四)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五) 普及观念,提高素质。 第二章组织体系 第五条领导机构 总经理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各部门领导组成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第六条办事机构 综合管理办公室作为应急管理常设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第三章运行机制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 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八条应急处置方案

公司大事记编写管理规定

公司大事记编写管 理规定 1

公司大事记编写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地记录企业的发展历程和其中的重大事件以及主要行政领导的履职过程, 保留企业的珍贵历史轨迹, 为企业全面和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历史依据,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某某公司。 第三条: 大事记可分为: 企业大事记和领导大事记。 第二章大事记编写的内容范围 第四条: 企业大事记编写内容为 (一)企业的由来 (二)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里程碑事件( 合并、分立、改组、改制、上市、重大改革事项等) (三)企业重要的外事活动、社会活动。 (四)企业重大合同的签订事宜 2

(五)企业的荣誉获得事项 (六)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及处理 (七)企业领导人的更换和内部重大人事变动。 (八)企业重要财产的购置报废丢失等事项。 (九)企业员工重大的奖惩事项。 (十)企业年度主要的经济指标及完成情况 (十一)企业产品的荣誉获得情况 (十二)企业重要制度的颁布 (十三)企业管理模式的重大变动 (十四)企业重大的经济纠纷 (十五)企业重要会议的组织召开 (十六)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活动 (十七)其它重要事项 第五条: 领导大事记内容 (一)个人的简历 (二)个人的工作成绩 (三)个人的工作、生活、学习过程中的重要事件 (四)个人重要的外事及社会活动 3

(五)个人的重大荣誉和过失 (六)个人职务的变动 (七)个人的其它重要事件 第三章大事记的编写 第六条: 大事记的编写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办公室主任领导, 由行政秘书主编,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 及时提供素材。 第七条: 每年的大事记整理成册, 报总经理、董事长各一份, 存档两份, 妥善保管。 第八条: 大事记为公司机密文件应按公司保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 本规定施行之前公司和领导的大事记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收集和编写。 第十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 报总经理批准后由总经理办公室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1998年月日起施行。 4

公司工作大事记制度

公司工作大事记制度 为及时记录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反映公司基本概况,并为总结工作、查证资料和编纂材料提供重要依据,促进公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大事记的记载内容 1、国内外大事在本公司和所属部门、单位的影响和反映。 2、本公司的各种重要会议、各项重要活动以及重要合同、协议的签订。 3、本公司发出的和上级机关、政府部门针对本公司发出的重要指示、决定、规定、通告、通知等。 4、上级机关和本公司批准的各级领导人任免、聘用、解聘、调动调整、辞职、退休以及奖励和惩处等。 5、上级机关和本公司批准的机构设置,包括建立、撤销、合并、改名以及对本公司体制变化、区域或隶属关系调整等。 6、上级机关和政府部门对本公司及部门、个人的表彰和奖励情况。 7.本公司和各部门所取得的重大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8、上级机关和政府部门的各级领导来本公司视察、考察和检查指导工作。 9、本公司党政领导参加重大活动、出访和考察。 10、本公司内部发生的安全生产、重大的社会治安事件及社会动态造成后果及善后处理情况。 11、因气象重大变化和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对本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二、工作大事记的编写方法和要求 1、大事记应按年、月、日顺序编写。应以当日记载为主,也可隔日或数日记载,但不能遗漏。 2、凡能反映本单位面貌,于今后有查考价值的事项和活动,无论例行的还是临时发生的,都在记载之列,并注意记载大事,防止事无巨细、一概罗列。 3、明确一事一记,如一日之内有几件大事,可分几条记载,每件大事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起因、主要过程、涉及部门及人员以及结果等都要记载清楚,做到言简意赅,把事情概要及线索说清即可,必要时基本数字也要记载。 4、编写大事记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历史,反映事件真相,。 5、对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持续数日或更长时间者,可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后,作一项综合性记载。 6、编写大事记由办公室文书拟稿,对于专业技术较强的事件,可由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起草,办公室文书修改,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定稿印发。 三、整编和归档 1、整编:每天分条记录,按日组合;每月按日期时序排列,构成当月大事记;每年按月份顺序系统排列组合,构成当年大事记。每年年终,办公室应对全年大事记作通篇的文字修改加工,以及选材上的必要删补。 2、归档:经过整编的大事记,经办公室主任审定,公司领导批准,由综合档案室存档备查。 四、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事记编写管理规定

大事记编写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及时记录公司的发展历程和重大事件以及主要领导人物的在职情况,保留公司的珍贵历史,为公司全面和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历史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 1.3 大事记分为:公司大事记和领导大事记。 2 大事记编写的内容范围 2.1 公司大事记编写内容为: 2.1.1 公司的由来。 2.1.2 公司发展中重大里程碑事件(合并、分立、改组、改制、上市、重大改革事项等)。 2.1.3 公司重要的外事活动、社会活动。 2.1.4 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事宜。 2.1.5 公司的荣誉获得事项。 2.1.6 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及处理结果。 2.1.7 公司领导人的更换和内部重大人事变动。 2.1.8 公司重要财产的购置报废丢失等事项。 2.1.9 公司员工重大的奖惩事项。 2.1.10 公司历年主要经济指标及完成情况。 2.1.11 公司重要制度的制订、颁布。 2.1.12 公司组织机构的重大变动。 2.1.13 公司重大的经济纠纷。 2.1.14 公司重要会议的组织召开。 2.1.15 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活动。 2.1.16 其他重要事项。 2.2 领导大事记内容: 2.2.1 个人的简历。 2.2.2 个人的工作成绩。 2.2.3 个人的工作、生活、学习过程中的重要事件。 2.2.4 个人重要的外事及社会活动。 2.2.5 个人的重大荣誉和过失。 2.2.6 个人职务的变动。 2.2.7 个人的其他重要事件。

3 大事记的编写 3.1 大事记的编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主任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编写,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素材。 3.2 每年的大事记整理成册,报总经理、董事长各一份,存档两份,妥善保管。 3.3 大事记为公司机密文件,其编写与管理应按公司保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4 附则 4.1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4.2 本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4.3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规定有抵触的规定以本规定为准。 4.4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大事记的要求

《大事记》编写基本知识及有关要求 根据《东平湖志》编篡总体要求,单位大事记是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根据市局和梁山河务局编写大事记的经验体会,结合各单位编写大事记初稿的有关情况,特收录《大事记》编写基本知识和有关要求如下,仅供参考。 一、什么是《大事记》? 大事记亦称大事年表。是以时间为线索记载一个地区、一个机关、一个专题、一个历史阶段发生的重大事件(事实)的书面材料。 二、《大事记》有什么作用? 大事记的编撰历史悠久,其原因就在于大事记十分有用。 1、大事记通过对历史上重大事件的概括和汇集,记述了社会发展的概貌,揭示历史发展规律,所记之事多“关于国家兴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从而使读者对一个国家、地区、单位、团体、一个问题以至著名人物对历史,有一个全局性的概括了解和认识,为人们管理国家、单位事务提供借鉴和参考,为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提供史料和线索,使人们增长知识、思想受到教育。 2、大事记记载的都是大事要事,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和生产中可供查证历史、总结工作,从长远看,则积累了历史资料,为以后编史修志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它还可以将志书中不便记载的大事要事记录下来,补志书正文记述之不足,特别是遇到宜粗不宜细的历史政治运动及其他敏感问题,更能达到掌握分寸,适可而止的目的。 二、《大事记》的种类有哪几种?

1、按照大事记所反映的客观对象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国家大事记、地区大事记、机关大事记、企业大事记和人物大事记; 2、按照大事记记事范围的不同,可分为综合大事记和专题大事记两种; 3、按照大事记正文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与表格式两种; 4、按照大事记印行和使用方式不同,可分为单行本和作为其他作品的一部分或附录两种。 三、《大事记》中大事时间的编写应注意哪几个问题? 1、大事时间必须考证、换算准确,标示明晰,竭力避免错误以及含混不清; 2、大事时间应该标示具体,尽量写全年、月、日,必要时甚至应该写出时、分、秒; 3、某些大事持续时间较长,并且在大事记中作为一个条目编写,其时间可以概括书写,也可以标明起止日期; 4、大事时间一般应以公元纪年为准,否则应注明其他纪年形式,免去读者换算之劳。 四、《大事记》选事最根本的依据是什么? 紧紧围绕大事记所要记述和反映的对象,勾勒全貌,突出重点,大事要事必载,小事琐事不取。其中明确大事记所要记述和反映的对象(即大事记的题目),搞清对象的性质、特点、客观内容与时间范围。 五、编写大事条目的最基本要求是什么? 1、编写大事条目一定要做到真实、可靠、准确,不仅基本内容要确切无疑、准确无误,各种具体史实(如时间、地点、人名、数字)的记述也应竭力避免差错;

公司大事记编写制度

XZ-BG/ZD---01 大事记编写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地记录公司的发展历程和其中的重大事件以及主要领导人物的在职情况,保留公司的珍贵历史,为公司全面和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历史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 第三条:大事记可分为:公司大事记和领导大事记。 第二章 大事记编写的内容范围 第四条 :公司大事记编写内容为 (一)公司的由来 (二)公司发展中的重大里程碑事件(合并、分立、改组、改制、上市、重大改革事项等) (三)公司重要的外事活动、社会活动 (四)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事宜 (五)公司的荣誉获得事项 (六)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及处理结果 (七)公司领导人的更换和内部重大人事变动。 (八)公司重要财产的购置报废丢失等事项 (九)公司员工重大的奖惩事项

(十)公司历年度主要的经济指标及完成情况 (十一)公司产品的荣誉获得情况 (十二)公司重要制度的制订、颁布 (十三)公司管理模式的重大变动 (十四)公司重大的经济纠纷 (十五)公司重要会议的组织召开 (十六)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要活动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领导大事记内容 (一)个人的简历 (二)个人的工作成绩 (三)个人的工作、生活、学习过程中的重要事件 (四)个人重要的外事及社会活动 (五)个人的重大荣誉和过失 (六)个人职务的变动 (七)个人的其他重要事件 第三章大事记的编写 第六条:大事记的编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主任领导,由秘书主管主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素材。 第七条:每年的大事记整理成册,报总经理、董事长各一份,存档两份,妥善保管。 第八条:大事记为公司机密文件,其编写与管理应按公司保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四章附则

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 加强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 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1、行政人事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1)负责部门档案的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 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5、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 定、决议、指示、计划、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 ⑶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等; ⑷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 简报、会议记录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 ⑺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计划考核/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 ⑻本公司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 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料; ⑽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 ⑾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⑿外出公务活动(如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资料; ⒀财务档案资料; ⒁各种实物档案; ⒂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3、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 ⑴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复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 等必须齐全。 ⑴一般资料按一份原件归档,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据需要,按二份原件存 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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