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几点认识
新《审计法实施条例》学习心得

收 支 有 关 的 特 定 事 项 , 有 关 地 方 、 门 、 位 进 行 专 向 部 单
项 审 计 调 查 。四是 增 加 规 定 了 对 社会 审计 机 构 ( 即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查 的具 体 范 围 。 核 再 次 扩 大 了审 计 监 督 的 权 限 ,新 条 例 进 一 步 规 范 了 审计 机 关 的 监 督 权 限 。 一 是 增 加 规 定 了 查 询 被 审 计 单 位 在 金 融 机 构 的账 户 以及 被 审 计 单 位 以 个 人 名 义 在 金 融 机 构 存 款 的 具 体 程 序 。 二 是 增 加 规 定 了 封存 被 审
裁 决 , 决 由本 级 人 民 政 府 法 制 机 构 办 理 。对 有 关 财务 裁
其 次 是 扩 大 了 审 计 监 督 范 围 ,一 是 增 加 规 定 了对 财 政 资金 运 用 实 行 跟 踪 审 计 的 范 围 。温 家 宝 总理 在 第 十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上 所 作 的政 府 工 作 报 告 中提 出 “ 政 资 金 运 用 到 哪 里 , 计 就 跟 进 到 哪 财 审 里” 。为 此 , 例 规 定 , 条 审计 机 关 对 其 他 取 得 财 政 资 金 的
收 支 的 审 计 决 定 不 服 的 ,被 审 计 单 位 可 以依 法 申请 行
政 复 议 或 者 提 起 行 政 诉 讼 。 审 计 机 关 应 当 在 审 计 决 定 中告 知 被 审 计 单 位 提 请 裁 决 、 申请 行 政 复 议 或 者 提 起
审 计 机 关 的 内 部 监 督 。新 条 例 规 定 : 审计 决 定 被 撤 销后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几大关注

新《 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的 几 大 关 注
邹 丽敏 ,易永 秀
( 宜春 市第 二人 民医院 , 审计 科 , 江西 【 摘 寅春 360 ) 3 0 0
要】 修订后 的《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审计法 实施 条例 》 需要 关注的地方 主要有 : 审计人 员与被 审计单位有经济利益关
系应回避 ; 地方审计机关 负责人 任免应事先征 求上级 审计机关意见 ; 增加规定 了对 财政 资金运 用实行跟踪 审计; 细化 了政 府
建设项 目审计范围; 增加 了专项审计调查 的 内容 ; 增加规 定了对社会审计机构核查具体 范围 ; 审计机 关查询被审计单位金 融 账户 负有保密义务 ; 审计机 关封存被 审计单位 资产期限为 7日以 内; 以公布的 审计结果 范围得 以扩 大; 可 审计机 关可不事先
部 门具体组 织本 级预 算执 行 的情况 ,本级 预算 收入 征收 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门征 收预算 收入 的情 况 ,与本 级人 民政府 财政部 门直 接发生 预算缴 款 、 拨款 关 系的 部 门、 位的 预算 执行情 况 单 和决 算 , 下级 人 民政 府 的预算 执行情 况和 决算 , 以及其 他 财 政收支情况 , 法进行 审计监督 。 依 经本级人 民政府批准 , 审计机关对 其他取得 财政 资金 的单 位和项 目 受、 接 运用财 政资金 的真 实 、 法和效益情 况 , 合 依法进 行审计监督。
( 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职责 1年以上的; 三) ( 不符 合 国家 规定 的其 他任职 条件 的。 四)
修订后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 ( 简称“条例》) 《 ” 笔者认为需要关注的地方主要有 :
一
2024年新审计法学习心得模版(2篇)

2024年新审计法学习心得模版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对《____审计法》的具体细化和补充,它的颁布施行,是审计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不仅有利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更好的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同时,对于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推动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更应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灵活运用于审计实践。
我个人通过学习新《条例》,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一、审计监督范围进一步扩大。
以往由于法律法规不具体,不明晰,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调查)工作和项目过程中,时常受到审计对象、部门单位性质等因素的制约,“理不直,气不壮”,致使有些问题无法查深查透。
新《条例》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增加规定了对财政资金运用跟踪审计的范围,实行“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即明确规定了对全部财政资金的运用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
主要体现在:一是审计机关对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项目审计的具体范围。
三是增加规定了专项审计调查的具体范围。
四是增加规定了对社会审计机构核查的具体范围。
二、审计监督独立性进一步增强。
新《条例》对保持审计监督独立性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主要体现在:一是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正职、副职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除非违法犯罪、失职、身体健康等原因,否则地____府不能随意更换审计机关负责人。
二是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依法进行监督。
三、审计监督权限进一步强化。
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审计机关的监督权限。
主要体现在:一是增加规定了可以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以及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款。
二是增加规定了可以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____规定取得的资产。
新审计法实施条例体现四个变化

新审计法实施条例体现四个变化
审计署有关负责⼈介绍说,修订后的《审计法》已于2006年6⽉1⽇起施⾏,与过去执⾏了11年的旧法相⽐,修订后的《审计法》在规范审计⾏为,加强审计⼿段等⽅⾯都有了明显变化,所以与《审计法》配套的、更加细化《审计法》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也要随之变脸。
审计范围有⽅⾯变化
哪些资⾦该国家审计部门审计,是《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最核⼼的内容,审计署有关负责⼈今天说,在审计范围⽅⾯,修改后的《条例》有4个⽅⾯的变化。
⾸先,增加了对财政资⾦要跟踪审计的内容。
以往审计部门对财政资⾦的审计都是事后审计,也就是钱花完了才进⾏审计。
最近两三年,审计部门已经开始尝试对财政资⾦进⾏跟踪审计,希望在资⾦使⽤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堵住漏洞。
成功的案例包括对汶川地震救灾资⾦、恢复重建资⾦的跟踪审计,以及京沪⾼铁资⾦的跟踪审计。
其次,不仅政府全资的项⽬要进⾏审计,政府投资超过50%,或者没有超过50%,但政府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项⽬也要审计。
制定1994年版本的《审计法》及其《条例》时,⼤部分国有企业,或者⼀些政府投资的项⽬都是纯粹的国资。
但近年来,很多企业成分都很复杂,政府参与投资的项⽬也不完全是国资,但为了国有资⾦的安全,修改后的《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投资超过50%,或者没有超过50%,但政府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项⽬也要审计。
然后是增加了专项审计的内容。
据介绍,专项审计是指除了传统的预算审计外,审计部门对⼀些特定事项,向有关地⽅、部门、单位进⾏专项审计调查。
近年来,审计署对专项审计的尝试包括,对全国病险⽔库出险加固资⾦的审计,对农村义务教育资⾦的审计,对三河三湖污染治理资⾦的审计等。
从民生的视角看《审计法实施条例》

圣 使命 , 既有 责 , 可 为 。 以 下 就 是 又
笔 者 的学 习体 会 , 请 同 行 指 正 。 敬
亮 点 一 :新 增 了 群 众 有 权 向 审 计 机 关 举 报 ,审 计 机 关 应 当 依 法 及 时 处 理 的规 定 。
监督合力 。
可 以就 有 关 审 计 事 项 向政 府 有 关 部
门通 报 或 计 、专 项 审 计 调 查 结 果 。审 计机关 经与有 关主管 机关协 商 , 可 以 在 向 社 会 公 布 的 审 计 、专 项 审 计 调 查 结 果 中 ,一 并公 布 对 社 会 审 计 机 构 相 关 审 计 报 告 核 查 的 结 果 ” 。
该 规 定 贯 彻 了政 务 公 开 的 原 则 , 充
的 玉 树 地 震 的 获 赠 资 金 为 典 型 代 表 。第 三 类 就 是 非 政 府 投 资 额 占总 项 目金 额 5 % 以 上 但 政 府 拥 有 项 0
目 建 设 、 运 用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民 生 工
分 保障 了公 民的知情权 和监督 权 , 取 消 了原 条 例 对 审计 机 关 公 布 审计
从 民生 的视 角
实施条例》
航
新 修 订 的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审
实 际控 制权 的 。 审计 机 关 对前 款 规
定 的 建设 项 目 …… 依 法 进 行 审 计 监 督” 。该 规 定 明 确 地 将 涉 及 国 计 民 生 的建 设 项 目无 论 政 府 投 资 比例 多 少都纳入审计机关监督范 围。 第 二 十一 条 规 定 “ 计 法 第 二 审
统” ,审 计工 作 必须 把 改善 民生 和促
2023年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

2023年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使我受益匪浅,这部法规对于审计工作的规范和指导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审计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环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严谨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的工作态度。
以下是我在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审计的目的是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计法实施条例》强调了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当保证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审计人员应当根据职责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全面、细致的审计,发现财务报表中可能存在的错误和违法行为,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只有通过审计的严谨工作,才能保障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
其次,法律法规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和依据必须得到严格遵守。
审计工作是依法开展的,审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
《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审计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审计机构的组织管理、审计程序和审计报告的要求,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和规范。
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是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其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再次,审计人员应注重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提升。
《审计法实施条例》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审计准则和法律法规,具备审计实施和技术应用的能力。
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胜任复杂的审计任务。
因此,我将学习作为一项持续不断的工作,不断探索和学习新的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最后,审计工作应注重监督和反馈机制的建立。
《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审计机构自身的监督机制和监督程序,要求审计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监督机制对于保证审计工作的公正和准确非常重要,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审计法实施条例是我国财经领域的一项重要法规,对于规范审计行为和提高审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审计的重要性,掌握了一些具体的实施要求和方法。
下面是我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制定对于提高审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审计是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查的过程,对于保护金融市场秩序和资金安全至关重要。
审计法实施条例为规范审计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实施方式,明确了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和审计尺度等方面的要求,提高了审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这样一来,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就能够更加准确地判断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其次,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对于培养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审计是一个高度专业化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较高。
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我深刻认识到了审计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和判断力。
首先,审计人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操守,保持独立公正,不受任何利益干扰。
其次,审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财务和会计知识,熟悉审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此外,审计人员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被审计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完成审计工作。
通过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我更加明确了未来作为一名审计人员需要具备的素质和能力,也增强了自己的自信心。
再次,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学习让我认识到了审计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作用。
审计是对财务报告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查的过程,通过审计可以揭示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至关重要。
通过审计能够发现虚报利润、隐藏损失、偷逃税费等违法行为,防止金融市场出现失控和破产等风险。
此外,审计还可以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信用度,为投资者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我进一步认识到了审计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坚定了从事审计工作的决心。
审计法实施条例解读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法实施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订四年后出台了,并从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审计是查清被审计对象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这次修订的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监督的范围,规范了审计监督权限,加强了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对审计机关进一步正确行使审计权力提供了依据。
就此次修订看,该条例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审计工作有重大帮助。
进一步明确了对财政资金运用的审计范围完善了对财政资金运用进行跟踪审计程序。
新修订的实施条例对审计范围进行了细化,具体规定了对财政资金运用实施跟踪审计的范围。
审计工作主要是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作出判断,国家资金运用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对国家机关和国有事业性单位的经费使用和收支的合法性情况进行审计;第二,对国家财政投资和资助的项目使用资金的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
财政资金运用与财政收入是一对矛盾体,没有财政收入就没有财政资金运用,但财政资金运用不当也会使财政收入失去意义,其合法性也会受到置疑。
所以,对财政资金的运用非常有必要进行审计监督。
以往的做法都是在财政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后再来审计,这种事后监督,损失已经造成,多数已难挽回。
新修订的实施条例明确了审计机关对财政资金运用实施跟踪审计的范围,审计机关可以在财政资金运用过程中主动审计,当发现财政资金运用不当时可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制止不当行为,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
增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操作性。
政府投资的项目主要有两类:第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第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是指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但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虽未超过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政府投资是基建的大头,如何保证政府投资资金按照计划、预算使用离不开审计从外部对项目建设者和管理者的制约。
认真学习 真正掌握 广泛宣传 切实执行审计法实施条例
认真学习真正掌握广泛宣传切实执行审计法实施条例认真学习真正掌握广泛宣传切实执行审计法实施条例作文/zuowen/《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和颁布施行,是我国审计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继审计法修订施行后我国审计法制建设进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推动依法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审计法实施条例》的修订与颁布施行,为审计机关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为规范审计行为,坚持依法审计奠定了更坚实的法律基础。
学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对于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是有利于完善审计法律规范体系。
《审计法实施条例》既是对审计法的解释和细化,又是审计准则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和基础,在审计法律规范体系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作用。
学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不仅有利于各级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准确理解、正确实施审计法,而且有利于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和国家审计准则等其他一系列配套审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加快立、改、废的步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审计法律规范体系,使其更好地适应审计工作发展,更好地体现时代要求和中国特色。
毕业论文二是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的本质是依法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
此次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的要求,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审计监督范围和内容、审计监督手段和权限,加强审计监督,为审计机本文由收集整理关履行职责提供法规依据,又进一步规范了审计行为,强化了对审计机关的监督,防止审计监督权的滥用,依法保障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
学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有利于充分发挥审计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推进依法行政。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解读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解读作者:展庐云来源:《审计与理财》2010年第07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具有其及时性、适用性,对我们在审计工作中曾经面临的局限性打开了通道,对曾经在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的处理给予了明确的规定。
解读新条例之后,是振奋、是对肩负的审计责任的那份庄重,是拥有对今后审计工作的那份自信。
首先,新的条例在审计监督权限方面,赋予了审计机关新的权利,使审计工作的开展更为畅通。
一、对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法律责任落实到被审计单位负责人。
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时,被审计单位应当依照、审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审计机关提供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二、增加了可以查询账户和存款的具体程序。
新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
有关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证明材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三、增加了封存资料、资产程序和期限的规定。
新条例三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封存通知书,并在依法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后解除封存。
封存的期限为7日以内。
对封存的资料、资产,审计机关可以指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保管,被审计单位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
四、明确了审计机关可不事先通知而直接审计的规定。
为保障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3日前通知被审计单位,但“遇有特殊情况”可不事先通知。
新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特殊情况”仅限于办理紧急事项、被审计单位涉嫌严重违法违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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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的意见 和建 议等 七个 方面 。
根 据新 条 例 第十 七 条 规定 ,审计 结
果 报 告的 内容 包 括 实施 审计 后 的 审计 处
行 . 继《 是 审计 法》 修订 后 , 国 审计 法 制 我 建 设进 程 中 的又一 件 大事 ,对于 完 善 我 国的 审计监 督 制度 ,推 动 审 计 工作 深 入
上一 级 审计 机 关提 出。
收 支 行为 的事 实 和定 性 、 理 、 罚意 见 处 处 和依 据 、 改进 财政 收 支 、 务 收 支核 算 管 财
在认 识 和理 解 上 ,不 应 将 审计 署 派 出机 构 、地 方各 级 审计 机 关 和 审计 组 的
常规 性 审计 报 告混 同于 审计结 果报 告。 ( ) 告 主体 、 次和 对 象不 同 一 报 层
预 算执 行 和 其他 财政 收 支情 况 进 行 审计 监督 ” 的结 果 的报 告 ( 方 审计机 关 向本 地 级人 民政 府提 出 的审计 结果报 告 除外 ) 。
( ) 用和意 义不 同 三 作
和 推进 依 法行 政等 方 面 ,都 具有 十 分 重 要 的意 义 。 为使 审计 同仁 和 有兴 趣 的 同
( ) 告 内容不 同 二 报 由于 报 告 的对 象不 同 .两者 的内 容
也不 同 。
发 展 。更好 地 发挥 审计 保 障 国家 经 济社 会 健 康 运行 的 “ 疫 系 统 ” 能 , 好地 免 功 更
维 护 国家财 政 经济 秩 序 ,促 进廉 政 建 设
移 送 、 改等 最 终 结 果 情 况 。 整 更不 是 “ 对
审计 与 税 务
FRl N E DS 0F A CCO [ TI I N NG
■礴 ■—一 ■撩 两麟
对新《 审计法实施条例》 的几点认识
审计 署 成都 特 派 办
【 摘
一
刘魁 明
要 】文章结合审计法规和 审计 实践 , 在认 真学 习和思考 的基 础上 , 对新《 审计法 实施条例 》 易忽略或 不 易理解或理解 不到 位的 容
工作 的 建议 和本 级 人 民政 府要 求 报 告 的
其他 情 况。 还有 第 十八 条 规定 的 对 中央
财 政 收 支情 况进 行 审计 监 督 ,向 本 级人 民政 府 和上 一级 审计 机 关提 出审计 结 果
报 告 。”
银 行 的财务 收支 的 审计 情 况。 常 规 性审 计报 告 有 审计 机 关 的 审计 报 告 和 审计 组 的审 计报 告 之分 。 前者 的 内容 , 包括 “ 审 计 事 项 的 审计 评 价 。 对 对 为提 出 的处理 、 罚 意见 。 送 有 关主 管 处 移 机 关 、 位 的意 见 , 进财 政 收 支 、 务 单 改 财
是 国务 院 总理 、本 级 人 民政 府 和上 一 级 审计机 关。审计机 关 常规性 审计报 告 , 指 各级 审 计机 关 按 照年 度 审计 项 目计 划 实 施 的 对 被 审 计 单 位 的 审计 情 况 的报 告 , 按 照审 计程 序 , 告 主体 有两 个 : 报 审计 机 关 和审计 组 ; 告对 象是被 审计 单位 。 报
计机 关 制定 、 完善 相 关政 策 的作 用 ,供 关 于审计 结果 报告 和审 计报 告
新 条 例 规 定 的 审 计 结 果 报 告 的 内
容, 有第 十 七条 规定 的五 类情 况 。 即本 级 预 算执 行 和其 他 财 政 收 支 的基 本 情 况 .
观方 面维护 国家 利益 和市 场经 济秩序 。
和 其他 财政 收 支 情 况 进 行 审计 监督 , 向
国务 院 总理 提 出审 计结 果 报 告。 地 方各
级 审计机 关 分 别在 省长 、 自治 区主 席 、 市
长 、 长 、 长 、 长 和 上 一级 审计 机 关 州 县 区
的领 导 下 .对本 级预 算 执 行情 况 和 其他
志 对新 条例 有 个初 步 认识 ,笔者 结 合 有
关 资料 和 审计 实践 ,对 新 条例 涉 及 的几
个 内容 进行 了认真 学 习和 思 考 。现 简 述
审计 结 果报 告 是 审计 机 关 向政 府 层 面 或上 一级 审计机 关 报告 履 行 审计 监 督 职 责 的情 况 ,是 汇报 和反 映 情 况 以及 提 出工 作 建议 等 ,有 提供 政 府 或 上一 级 审
提 出审计 结 果 报告 的主体 是 审计 署
或 地方 各级 审计 机 关 .报 告 的对 象 分 别
理 处罚 、 审计 移送 、 审计 决定 的 执 行 以及 审计 整 改等结 果情 况 。 有全 面性 。常规 带 性 审计 报 告按 审计 程 序 规定 ,是 阶段 性 情 况报 告 , 包括 审计 处 理 、 罚 结果 和 不 处
些内容进行 了研读和 分析 , 目的是促 进学 习、 深刻领会 、 固掌握 、 牢 正确运 用。
【 关■调 】新条例 ; 学 习; 认识
《 审计 法实 施条 例 》 以下 简 称 “ 条 ( 新 例” )于 2 1 0 0年 2月 2日经 国 务 院 第
1 0次会 议修订 通过 , 家宝 总理签 署 第 0 温 5 1 国务 院令予 以公布 ,自 2 1 7 号 0 0年 5 月 1日起 施行 。新 条例 的修 订和 颁 布施
一
、
审计 法 第十 七 条规 定 :审计 署 在 国 “ 务 院总 理领 导 下 ,对 中央预 算 执 行情 况
审计 机 关对 本级 预 算执 行 和 其他 财 政 收
宏观 决 策 性 。常规 性 审计 报 告 是反 映 审
支情 况 作 出的 审计 评价 ,本级 预 算执 行 和其 他 财政 收 支 中存在 的问题 以及 审计
机 关依 法采 取 的措 施 .审 计机 关 提 出 的
改进 本级 预 算执 行 和其 他财 政 收 支 管理
计实 簏 情况 和 对被 审计 单 位 违反 国家 规
定 的财 政收 支 、财 务 收支 行 为 的定 性 和 处理 、 罚 . 要 是体 现 审计 机 关依 法 履 处 主 行 审计 监督 职 责 的情 况和 结 果 ,是 从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