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站卫生防护距离
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毒技术规范

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毒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毒的技术要求、措施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作业过程中各类毒物职业危害的工程控制技术和管理防范措施的设计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GB 2894 安全标志GB 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T 16556 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GB 17916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1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3 术语和定义3.1 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3.2 城镇污水处理厂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3.3 密闭空间confined spaces指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制、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
对于污水处理厂主要包括井下作业,进入管廊作业,半开敞空间作业等。
4 总则4.1 生产过程防毒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选择毒物危害小的工艺和设备,以无毒物料代替有毒物料、以低毒物料代替高毒物料,对毒物危害进行综合治理。
雨污泵站一般规定

5 泵站5.1 一般规定5.1.1 排水泵站宜按远期规模设计,水泵机组可按近期规模配置。
5.1.2 排水泵站宜设计为单独的建筑物。
5.1.3 抽送会产生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的污水泵站,必须设计为单独的建筑物,并应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
5.1.4 排水泵站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宜采用防腐蚀措施。
5.1.5 单独设立的泵站与居住房屋和公共建筑物的距离,应满足规划、消防和环保部门的规定。
泵站的地面建筑物造型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做到合用、经济、美观,泵站内应绿化。
5.1.6 泵站室外地坪标高应按城乡防洪标准拟定,并符合规划部门规定;泵房室内地坪应比室外地坪高0.2~0.3m;易受洪水淹没地区的泵站,其入口处设计地面标高应比设计洪水位高0.5m以上;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期,可在入口处设立闸槽等临时防洪措施。
5.1.7 雨水泵站应采用自灌式泵站。
污水泵站和合流污水泵站宜采用自灌式泵站。
5.1.8 泵房宜有二个出入口,其中一个应能满足最大设备或部件的进出。
5.1.9 排水泵站供电应按二级负荷设计,特别重要地区的泵站,应按一级负荷设计。
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期,应设立备用动力设施。
5.1.10 位于居民区和重要地段的污水、合流污水泵站,应设立除臭装置。
5.1.11自然通风条件差的地下式水泵间应设机械送排风综合系统。
5.1.12 经常有人管理的泵站内,应设隔声值班室并有通讯设施。
对远离居民点的泵站,应根据需要适当设立工作人员的生活设施。
5.2 设计流量和设计扬程5.2.1 污水泵站的设计流量,应按泵站进水总管的最高日最高时流量计算拟定。
5.2.2 雨水泵站的设计流量,应按泵站进水总管的设计流量计算拟定。
当立交道路设有盲沟时,其渗流水量应单独计算。
5.2.3 合流污水泵站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拟定。
1 泵站后设污水截流装置时,按本规范公式(3.3.1)计算;2 泵站前设污水截流装置时,雨水部分和污水部分分别按本规范公式(5.2.3-1)和(5.2.3-2)计算。
建设项目环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办法

建设项目环评中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选址问题至关重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除取决于城市总体规划相容性、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公众参与的认同性等诸多因素外,卫生防护距离的可达性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合理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可有效防止污L——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m2)计算r=(S/π)0.5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1中选取。
根据GB/T13201-91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级差为50m;超过100m 但小于1000m时,级差为100m;超过1000m以上时,级差为200m)将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取整。
15m低矮排气筒的排放都属于无组织排放。
⑵污染源: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或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筑构造(如车间、厂房等)。
⑶无组织排放源:指设置于露天环境中具有无组织排放的设施或具有无组织排放的建筑构造(如车间、厂房等)。
⑷零散居民点:指少数(几户到十几户)零散居民的居住地。
⑸排毒系数:指某种污染物的平均无组织排放量与该污染物一次最高容许浓度之比值。
⑹特征污染物:指某装置(设施)的数种污染物中排毒系数最大的污染物。
⑺凡不通过排气筒或通过15m高度以下排气筒的有害气体排放,均属无组织排放。
工业企业应用合理的生产工艺流程,加强生产管理与设备维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有害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TJ36时,无组织排放源源强的可控水平在确定无组织排放源的源强时,是在分析了1982年编制卫生防护距离标淮的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再选择近几年来典型炼油厂的环境影响评价资料,确定无组织排放源源强,并用现场监测浓度反推源强进行复核。
1982年曾对胜利炼油厂、锦州炼油厂和安庆炼油厂进行了污染源调查,按排毒系数大小排列;其中硫化氢和酚类较大,作为确定卫生防护距离的污染因子。
污水站卫生防护距离

污水处理站卫生防护距离计算为了解污水厂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上海市对10万m3/d规模的普通曝气法污水处理厂作过专门的现状闻味调查。
组织10名30岁以下无烟酒嗜好的未婚男女青年进行现场臭味嗅闻。
调查人员分别在下风向设5、30、50、70、100、200、300m等距离嗅闻,并以下风向作为对照嗅闻。
调查当天的风向为NE,风速为4.5m/s,气温12℃。
由嗅闻结果统计可知,在污水处理设施下风向5m范围内可感觉到强烈的气味(4级),5—100m范围内很容易感觉到气味(2—3级),200m 处气味很弱(2级),300m以外已闻不到气味。
采用面源模式进行预测,得出污染物NH3、H2S对厂界最大影响浓度为0.045mg/m3、0.026mg/m3,均小于各自排放标准(NH3 1.5mg/m3、H2S0.06mg/m3)。
用厂界浓度最大影响值对照上页“恶臭污染物浓度(ppm)与恶臭强度关系”,厂界处臭气强度为2.5-3级。
另外,根据预测结果,厂界外50-150米范围内NH3、H2S影响值分别为距离厂界(m) 0 50 100 150NH3(mg/m3) 1.4 1.1 0.52 0. 30H2S(mg/m3) 0.027 0.021 0.0100.0054恶臭强度 2.5-3级 2.5-3级 2-2.级 1-2级可见在厂界外150米处,臭气浓度为1-2级水平,已经低于感觉阈值。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计算,NH3和H2S的最大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
2、废气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主要成份为恶臭,恶臭主要在进水泵站、水解池、BAS曝气池及污泥处理等部分产生,恶臭影响程度与充氧、污水停流的时间长短、原污水水质及当时气象条件有关。
恶臭主要成份为NH3、H2S、甲硫醇等。
由于恶臭物质的逸出和扩散机理比较复杂,废气源强难于计算,本次评价类比同类污水处理厂的监测数据,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来确定本项目的废气排放源强。
污水处理厂环境监察要点

污水处理厂环境监察要点1.1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工艺流程污水处理方法可归纳为:1、物理法:物理或机械的分离过程。
过滤、沉淀、离心分离、上浮等。
2、化学法:加入化学物质与污水中有害物质发生化学反应的转化过程。
中和、氧化、还原、分解、混凝、化学沉淀等。
3、物理化学法:物理化学的分离过程.气提、吹脱、吸附、萃取、离子交换、电解电渗析、反渗透等。
4、生物法:微生物在污水中对有机物进行氧化、分解的新陈代谢过程。
活性污泥、生物滤池、生物转盘、氧化塘、厌气消化等。
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采用生物法作为主体处理工艺,并辅以物理法和化学法,处理工艺往往是生物法与物化法的组合。
随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施行,特别是在环太湖流域,目前较为流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为:(1)连续式处理工艺:原污水-格栅-沉砂池—初沉池/厌氧池-A2/O生化曝气池—二沉池—絮凝池/滤池—消毒-出水。
(2)序批(间歇)式处理工艺:原污水—格栅—沉砂池-均质调节池—SBR池—絮凝池/滤池-消毒—出水.1。
2主要生产设备曝气机(鼓风机)、提升泵、刮吸泥机、水下推进器/搅拌机、污泥脱水机等.1。
3主要污染物排放点、排放因子废水:总排放口的pH、CODCr、SS、NH3—N、TN、TP、粪大肠杆菌.固废:主要为粗细格栅—漂浮物的生活垃圾居多及细小的颗粒、悬浮物和污泥脱水机房的干化污泥。
第二章材料审查环节2.1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1、环评制度执行情况。
污水处理厂环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批建是否相符,主要包括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配套截污管网及沿途提升泵站建设情况等要与环评审批一致。
2、“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试运行3个月内(最长不能超过1年)是否已经办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2。
2产业政策符合性、卫生防护距离、周边敏感点等1、选址是否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有无办理土地证.2、卫生防护距离是否执行到位,卫生防护距离内有无敏感点.2。
建设项目环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建设项目环评中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选址问题至关重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除取决于城市总体规划相容性、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公众参与的认同性等诸多因素外,卫生防护距离的可达性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合理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可有效防止污染纠纷,减少影响范围。
一、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国标中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民区边界的最小距离,进一步解释为: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
二、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方法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规定,计算公式如下:()DC L.0r/+=25/1BLACmQc50.02式中:Qc——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Cm——标准浓度限值(mg/m3);L——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m2)计算r=(S/π)0.5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1中选取。
根据GB/T13201-91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1000m时,级差为100m;超过1000m以上时,级差为200m)将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取整。
注:表中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分为三类:Ⅰ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者;Ⅱ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或者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Ⅲ类:无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且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建设项目环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建设项目环评中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选址问题至关重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除取决于城市总体规划相容性、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公众参与的认同性等诸多因素外,卫生防护距离的可达性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合理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可有效防止污染纠纷,减少影响范围。
一、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 中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国标中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民区边界的最小距离,进一步解释为: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
二、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方法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 的规定,计算公式如下:Qc/Cm二1/A €BL C,0.25r2hoL D式中:Qc——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Cm标准浓度限值(mg/m3);L――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m2)计算r=(S/n)o.5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1中选取。
根据GB/T13201-91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1000m时,级差为100m;超过1000m以上时,级差为200m)将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取整。
注:表中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分为三类:I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者;II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或者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III类:无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且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区别及常用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汇总

大气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的区别一、两者之间的共同点卫生防护距离有两种:一种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另一种是以大气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它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提出来的,名称比“卫生防护距离”更客观些。
虽然两者名称有所差异,但无论哪种距离,都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
二、主要不同之处目前,有GB号的各种行业卫生防护距离基本是这样定义的: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卫生防护距离是指: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通过计算后,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从上述可知,有GB号的各种卫生防护距离是以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为起点算起的,而大气导则是以厂界为起点算起的。
三、应用的原则目前,环境影响评价中确定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方法有:一是根据各行业单独制定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有GB号);一种是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公式进行计算;还有一种是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提供的公式进行计算。
1、有GB号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优先执行。
2、对于大气无组织污染源而言,无GB号可执行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来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公式进行计算就可。
3、有的地区,在计算防护距离时,需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同时计算,然后取最大值,也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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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卫生防护距离计算
为了解污水厂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上海市对10万m3/d规模的普通曝气法污水处理厂作过专门的现状闻味调查。
组织10名30岁以下无烟酒嗜好的未婚男女青年进行现场臭味嗅闻。
调查人员分别在下风向设5、30、50、70、100、200、300m等距离嗅闻,并以下风向作为对照嗅闻。
调查当天的风向为NE,风速为4.5m/s,气温12℃。
由嗅闻结果统计可知,在污水处理设施下风向5m范围内可感觉到强烈的气味(4级),5—100m范围内很容易感觉到气味(2—3级),200m 处气味很弱(2级),300m以外已闻不到气味。
采用面源模式进行预测,得出污染物NH3、H2S对厂界最大影响浓度为
0.045mg/m3、0.026mg/m3,均小于各自排放标准(NH3 1.5mg/m3、H2S0.06mg/m3)。
用厂界浓度最大影响值对照上页“恶臭污染物浓度(ppm)与恶臭强度关系”,厂界处臭气强度为2.5-3级。
另外,根据预测结果,厂界外50-150米范围内NH3、H2S影响值分别为
距离厂界(m) 0 50 100 150
NH3(mg/m3) 1.4 1.1 0.52 0.30
H2S(mg/m3) 0.027 0.021 0.010 0.0054
恶臭强度 2.5-3级 2.5-3级 2-2.级 1-2级
可见在厂界外150米处,臭气浓度为1-2级水平,已经低于感觉阈值。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计算,NH3和H2S的最大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
2、废气
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主要成份为恶臭,恶臭主要在进水泵站、水解池、BAS曝气池及污泥处理等部分产生,恶臭影响程度与充氧、污水停流的时间长短、原污水水质及当时气象条件有关。
恶臭主要成份为NH3、H2S、甲硫醇等。
由于恶臭物质的逸出和扩散机理比较复杂,废气源强难于计算,本次评价类比同类污水处理厂的监测数据,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来确定本项目的废气排放源强。
本次评价类比江阴经济开发区石庄园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监测数据来进行类比分析,根据类比监测资料,在各点各次监测中,甲硫醇均未检出,表明其含量很低。
确定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如下:
污染物恶臭污染物排放源强
mg/s kg/h t/a
NH3 一期 41.2 0.148 1.30
最终 123.4 0.444 3.89
H2S 一期 1.59 0.0057 0.05
最终 5.08 0.018 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