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2020年)
通用范文(正式版)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一、协议的缘由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范生的培养,我校与学生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共同促进师范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资助对象1.受教育的学生:姓名:_________学号:_________专业:_________年级:_________2.资助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公费教育三、资助内容1.学费:学校将按照有关政策,对学生的学费进行全额资助,学生无需自费缴纳学费。
2.生活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学校将按月发放生活费。
生活费发放标准:_______(详细说明生活费发放的具体标准)。
3.实践教学经费: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将提供必要的实践教学经费,具体金额和使用规定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教材费:学校将提供必要的教材费用,以确保学生学习的正常进行。
5.必要的学习用具费:学校将按照学生需求提供必要的学习用具费用,如计算机、文具等。
四、学生的权利和义务1.学生享受根据协议提供的各项资助。
2.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学习质量,并且维护学校的声誉。
3.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学习计划和课程安排进行学习,不得随意更改专业、延长学业年限。
4.学生需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实践教学活动,并根据学校的要求提交相应的实践成果。
5.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维护校园的正常秩序。
6.学生应当如实填写各类教育部门要求的学生信息报告,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教育信息统计和调查工作。
7.学生应当保护学校的公共财产,爱护校园环境,不得随意损坏学校设施设备。
五、学校的权利和义务1.学校将按时足额提供符合规定的各类资助。
2.学校将提供必要的教育教学资源,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3.学校将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践教学场地和设备,并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教学活动。
4.学校将组织必要的教育培训和学科竞赛活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地方公费师范生协议书(2篇)

地方公费师范生协议书甲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乙方(师范院校):丙方(公费师范生):鉴于甲方为提高地方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设立公费师范生项目;乙方为培养公费师范生,承担教育教学任务;丙方为公费师范生,自愿参加本项目。
为确保各方权益,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义务1. 负责公费师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招生计划和政策选拔优秀学生。
2. 负责公费师范生的就业安置,确保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在地方教育系统就业。
3. 负责对公费师范生的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乙方义务1. 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公费师范生培养方案,确保培养质量。
2. 为公费师范生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3. 负责公费师范生的学籍管理,对违反协议的公费师范生进行教育、处理。
三、丙方义务1. 按照甲方和乙方的培养要求,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业。
2. 毕业后,按照甲方安置的岗位就业,履行教师职责,为地方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3. 在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协议或变更就业岗位。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公费师范生入学之日起生效,至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在地方教育系统就业满规定年限之日终止。
五、违约责任1. 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公费师范生权益受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公费师范生培养质量不合格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擅自解除协议或变更就业岗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培养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签名):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地方公费师范生协议书(二)甲方(地方政府):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费师范生):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了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决定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乙方自愿参加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现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义务1. 为乙方提供免费教育,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
公费师范生协议书

公费师范生协议书作为一名公费师范生,我在此向某某学校郑重承诺:在接受国家的慷慨资助的同时,我将以自己的努力和才能来回报社会和国家。
下面是我对这份协议书的认真思考和个人承诺。
首先,作为一名公费师范生,我深知自己肩负着培养未来一代的重要责任。
我将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教育者,以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我将秉持高尚的师德,尊师重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我将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着力塑造他们的健康人格。
无论学生的成绩如何,我都将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对待他们,并积极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实现自己的梦想。
其次,我将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
我将关注教育前沿的理论和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水平和专业素养。
我将主动参加教研活动,与同事们进行经验交流,促进教学方法的创新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我还将积极参与学校的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用实际行动推动学校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影响力的增强。
第三,我将努力提高自己的学科知识和专业能力。
我将认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我还将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我将积极参与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理论和方法。
第四,我将充分展现公费教育的价值和意义。
我将认真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珍惜公费教育的机会和资源,不浪费国家的财力和社会的关爱。
我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用优秀的品质和良好的行为影响他人,传递正能量,成为学校的一面旗帜和榜样。
最后,我将时刻保持谦虚和勤奋的态度。
我深知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我将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我将对待每一位学生都一视同仁,耐心倾听他们的需求和问题,积极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指导。
在教育的道路上,我将永远保持初心,不忘使命,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就是我对公费师范生协议书的认真思考和个人承诺。
山东师范生教育协议书

山东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山东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尊敬的师范生:为了提高师范生的文化素养,促进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全面发展,加强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合作与服务,特制定本教育协议书,以规范教育教学活动,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一、协议内容1. 学校将为师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并组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 学校将针对师范生的专业特点、学科特点进行个性化教学,注重实践教学、工科教育等,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培养。
3.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及相关教育政策,制定教育教学方案,明确教学目标和要求,逐步完善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师范生提供规范、有效的教学。
4. 学校将建立师范生教育培养管理机制,通过定期的教学评估、教学督导等方式,监控教学质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5. 学校将建立良好的师生沟通渠道,设立专门的教务咨询办公室或相关平台,解决师范生教育中的疑难问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6. 学校鼓励师范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等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奖励,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7. 为了保障师范生的学习权益,学校将组织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教育教学管理,建立教育教学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生的合理诉求。
8. 学校将定期组织师范生教育交流和座谈会,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协议履行1. 学校将通过教学计划、课程安排等方式,履行协议内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依规,确保师范生的培养质量。
2. 师范生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与实践活动,树立良好的师范生形象。
3. 师范生有权要求学校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支持,有权对教学质量提出合理的要求和批评,并及时向学校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4. 学校和师范生应相互尊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师范生教育的全面发展。
2020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2020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免费师范生政策为缓解农村教师师资队伍紧缺、提升农村教师师资队伍水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你知道AAAA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AAAA,希望对你有用!师范生免费教育主要的内容《师范生免费教育》由免费师范生招生学校、免费师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签订,协议就三方权利和义务、终止协议、解除协议及违约情形及处理等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约定。
《师范生免费教育》由省教育厅拟定,并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
考生在报考免费师范生前,要全面了解《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相关内容,报名时要承诺被录取后签署《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本校、各定向就业市教育局签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未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到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后,将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市教育局。
免费师范生报考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学籍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免费教育师范生定向就业招生:(一)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免费教育师范生协议,保证毕业后在省内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
(四)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2020年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协议书甲方:(招生学校)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学生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丙方:(定向就业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地址:法定代表人: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旨在适应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培养造就学有专长、胜任多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全科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
山东师范生教育协议书模板

协议书编号:_______甲方(培养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学生):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9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接受公费师范教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培养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培养乙方成为具备高尚师德、扎实专业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为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教育事业服务。
二、培养方式1. 乙方将在甲方提供的优良教育教学条件下,接受系统的师范教育。
2. 甲方将按照培养计划,为乙方提供专业课程学习、教育实习、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三、费用承担1. 甲方负责乙方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2. 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生活费补助。
四、乙方义务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应努力学习,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参加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4. 乙方应履行服务承诺,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五、服务期限1. 乙方在甲方培养期间及毕业后,须在山东省农村中小学任教不少于6年。
2.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如因个人原因提前离职,应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1.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履行服务承诺,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2.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履行培养义务,应退还乙方已收取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山东公费师范协议书

山东公费师范协议书甲方(公费师范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培养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向接受乙方提供的公费师范教育,乙方愿意根据相关政策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教育和资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教育资助1.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师范教育课程,乙方同意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向甲方提供公费教育资助。
1.2 资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具体资助标准按照乙方公布的标准执行。
1.3 甲方在接受资助期间,应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完成学业要求。
第二条服务义务2.1 甲方在接受公费教育资助后,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在毕业后到指定的地区或单位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2.2 甲方在服务期内,应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无故离职或转岗。
2.3 若甲方在服务期内违反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接受的资助,并可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违约责任3.1 若甲方未完成学业或未履行服务义务,应按照本协议约定退还乙方提供的资助,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2 若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教育资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资助,并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4.1 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4.2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协议的,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协议书甲方:(学校名称)乙方:(学生姓名)鉴于甲方具备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的资格和条件,乙方具备成为师范生的资格和意愿,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并于毕业后按照约定的服务期限顺利履行相关教育服务义务。
第二条学费与生活费1. 甲方承诺提供乙方所需的学费和生活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给乙方。
2. 乙方应加强学习,积极参与师范生培养项目,按期完成学业。
第三条服务期限1. 乙方毕业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师范生服务期限履行教育服务义务。
2. 乙方服务期限的具体安排和计算方法由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在协议签订后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在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严重影响甲方教育服务质量或违背协议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公费教育协议。
2. 如乙方毕业后不按照约定的服务期限提供教育服务,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对本协议进行必要的变更。
2. 任何一方有权根据协议约定,提前解除本协议。
解除协议后,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处理相关问题。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寻求解决办法。
第七条协议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学校盖章)乙方:(学生签字)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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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2020年)
招生学校:
学生姓名:
专业名称:
定向就业市:
甲方:(招生学校)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学生姓名)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定向就业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我省在省属高校面向师范本科专业实行师范生公费教育,旨在为农村中小学校培养造就优秀教师。
根据《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9〕1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协议签订的前提
第一条乙方具备普通高考(夏季)报考条件和认定教师资格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志愿到农村学校长期从教,有志于终身从教,自愿报考甲方师范公费教育相关专业。
甲方经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取条件,同意录取乙方为公费教育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师范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据公费师范生招生办法和录取原则,对报考甲方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公费师范生。
将公费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一份以及经甲方、丙方签字盖章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一并寄送乙方。
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在本协议书各份文本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第三条制订公费师范生教育培养方案,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条件,对乙方实施教育培养,进行管理和综合评价。
第四条在乙方四年修读年限内,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将公费教育经费拨付甲方,甲方免除乙方学费,免收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其中生活费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寒暑假除外)。
修读期间,公费教育经费标准若有调整,以调整后的金额为准。
第五条关心乙方学习成长,并为他们继续深造、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第六条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或应丙方要求向丙方反馈乙方培养情况。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公费师范生。
第八条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教育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四年。
除《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中止协议情形外,一般不得延长修读年限。
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第九条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
第十条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修读年限内,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毕业离校之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经教师资格认定后取得相应教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乙方可按照甲方规定的办法和程序,须经丙方同意后,在师范公费教育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
乙方一般不得因转专业延长修业期。
第十三条乙方毕业并达到本协议第十一条要求后,根据丙方公费师范生就业实施办法参加专项招聘,符合入职条件的,由丙方落实在农村学校任教岗位。
乙方服从丙方安排在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
乙方为学前教育专业,就业地若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则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进行备案管理。
第十四条乙方在培养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前须按照有关程序经丙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研究生毕业后继续履行本协议,可保留公费师范生身份至研究生毕业。
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不享受公费教育经费补助。
在培养期和服务期可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向省教育厅提出公费师范生需求建议计划。
在录取之前向甲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同时盖有丙方单位公章的本协议书。
第十六条负责制定公布公费师范生就业实施办法,通过竞岗选聘、双向选择等方式为乙方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确保符合入职条件的乙方有编有岗,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地区,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对学前教育专业的乙方进行备案管理。
第十七条为乙方到农村学校任教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十八条参与甲方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配合甲方加强对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过程管理,推动建立高校、地方政府与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
第十九条负责签约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经费和交纳违约金。
对于未及时足额退还以上费用的,记入人事档案、诚信档案,并通过信用山东向社会公布。
五、中止协议
第二十条乙方在培养期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中止协议申请,经甲方审核、丙方同意后,暂缓履约。
待情况允许后,经丙方核
实后可继续履行协议。
六、终止协议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规定审批程序,终止本协议:
(一)在校学习期间,经甲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二)在校学习期间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甲方或丙方认可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教师职业。
七、解除协议及处理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再继续享受师范生公费教育,且须在解除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一)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国家规定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开除学籍;
(二)受到甲方退学处理或自动退学。
八、违约情形及处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丙方应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乙方培养期满未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毕业离校之日前一个月内向甲方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毕业后未按本协议到农村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乙方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三)毕业后在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特教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满6年且未经丙方同意的,从乙方离开任教岗位之日计算,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6.6%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九、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经甲、丙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签字捺印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间,国家、省及相关部门变更或补充本协议所依据的规章制度的,则以新的规章制度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捺印):
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监护人(签字捺印):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