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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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制定本施工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的管理,包括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

二、前期准备1.项目经理提前组织开展工程前期调研,包括地理环境、施工场地、材料供应等方面的调查和分析,编制项目管理计划。

3.制定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保证计划,明确各个工程节点和工作任务,监控整个施工过程。

三、施工过程1.施工现场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设立安全警戒线,明确施工区域,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2.使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

3.预制构件制作时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严禁使用有破损、开裂、变形等质量问题的构件。

4.施工过程中要保持工地秩序,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整齐,及时清运垃圾和废弃物。

5.严格遵守相关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如不得私自带燃烧物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等。

6.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设立质量检验点,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四、竣工验收1.施工完成后,要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验收包括工程结构安全性、施工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

2.竣工验收时,要对工程合同、图纸设计、施工记录、施工检验报告等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合规。

3.验收合格后,按照建设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获得相关证明文件。

五、违规处理1.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施工、未经审批擅自改变设计方案、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2.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私自使用废弃材料、在工程结构上进行非法拆改、使用无资质的施工队伍等。

3.针对违规行为,可以进行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罚款等处理措施,严重者还可以依法追究责任甚至解除合同。

六、附则1.根据实际情况,本制度可以进行相应的补充和修订。

2.施工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制度,严禁违规行为,自觉维护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六项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六项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六项制度一、质量管理制度建筑工程的质量是保障工程安全、可靠、耐久的重要保障。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质量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监督检查等内容。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1.1 质量目标确定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性质、工程要求等因素确定工程的质量目标,明确工程质量的要求和标准。

质量目标应具体、可操作,确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实现。

1.2 质量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质量目标制定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符合质量要求。

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验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

1.3 质量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检查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

同时,要加强对分包单位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监督,确保相关方的工作符合质量要求。

二、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因此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1 安全责任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意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2 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新员工和临时工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3 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现场,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重点工序、高危作业等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工作风险和安全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三、施工组织管理制度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涉及多个专业工种和多个流程,为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需要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管理制度。

施工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施工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施工管理制度(通用多篇)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二、监理期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三、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及交底落实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四、检查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堆放情况、通道清理情况,妨碍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六、施工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发现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安全防护措施和损伤设施(如脚手架、损伤平台、悬挑平台等)完成后,应按类别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随着期工程施工向上进展,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项检查、验收以及记录工作。

1、具体负责编制本项目部的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或细则、体系、分解安全目标和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

2、具体负责对进入现场的机械的准入检查(包括本公司调入、外租、分包队自带的整机和待安装机械零部件的检查),检验合格证的审查,并对不合格的机械缺陷提出整改单,对整改反馈的验收确认,并填写检查表;报请监理复查合格后,登记准入台帐。

3、具体负责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安拆队伍的'资质审查、核实,并登记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台帐。

4、具体负责按要求建立规范的机械台帐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台帐,掌握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掌握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数量和持证上岗情况。

实施动态管理。

5、负责或参与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的审查、安装告知,并留存备查。

6、具体负责机械现场巡检、专检、月检和重要吊装、安拆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督等,并做好记录、小结。

7、具体负责组织编制现场机械危害辨识、防范措施、机械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演练、改进工作。

8、具体负责本项目部机械安全管理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汇总和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个人责任,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施工单位、施工组织、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培养,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安全监督检查。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应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组织与协调工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力度。

第九条施工组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安全管理措施,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施工组织、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与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与教育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等相关知识。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与教育应采用多种形式,包括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学习交流会等。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培训与教育档案,记录培训与教育内容、时间、对象等信息。

第四章安全风险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和方法,及时识别和评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风险的降低和消除。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技术文件。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在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抢抓施工进度。

1、工程部监督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工作,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审核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二、进度控制措施1、审核各项目工程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机具是否满足,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2、以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制定控制性工程施工计划,避免控制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

3、检查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状况的记录、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对比,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4、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三、工程进度奖罚制度1、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与审核。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对分公司、项目部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

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责令项目部(分公司)采取调整措施。

2、整体工程项目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准时完工的,对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进行表彰且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3、拖延工期五天以内的给予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经济处罚,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追究有关责任。

4、提前完工十五天以上的,给予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一定的经济奖励,拖延五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的,给予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一定的经济处罚。

5、提前完工三十天以上的,给予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一定的经济奖励,拖延三十天以上的,承担建设单位的施工合同工期相应违约金并处以一定的经济罚款。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六篇)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六篇)

最新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六篇)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篇一一、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断进步公司开发房屋的质量,从而促进我公司建立事业的安康开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三、集团公司平安质量监视中心为各工程部〔工程公司〕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视执行本制度。

四、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公司技术总监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程在公司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平安质量监视中心为公司质量管理制度详细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技术总监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搜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标准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历、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五、工程部〔工程公司〕经理作为工程部〔工程公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本工程部〔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施行本工程部〔工程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工程部〔工程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

详细工程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视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监理单位按工程工程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展日常工程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工程部,由工程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

工程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展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制度一、施工管理概述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施工设备、材料等资源进行协调和管理,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完成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目的是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成本、保证施工质量,最终实现工程的顺利竣工。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管理流程。

二、施工管理组织1.施工管理部门的设置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部门是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工作的部门。

施工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程规模、工程性质等因素进行合理设置,确保施工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通常施工管理部门包括总工程师、工程经理、项目经理、质量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职位。

2.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力量,他们负责工地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施工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管理工具和方法,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建议施工管理人员结构包括项目经理、安全主管、质量主管、进度主管等职位。

3.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施工管理流程,确保施工工作按照法规和规范进行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施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管理程序、管理规范、管理责任等内容,对施工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

建议施工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作业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等。

三、施工管理程序1.施工准备程序施工准备程序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第一步,是施工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包括施工方案制定、施工计划编制、施工队伍组建、施工队伍培训等内容。

通过施工准备程序的实施,可以确保施工工作按照计划进行,避免因为前期准备不足引起的问题。

2.进场验收程序进场验收程序是指施工单位进入工程现场前进行的验收程序,目的是确认施工单位的资格和能力,保证施工单位具备进行施工工作的条件。

进场验收程序包括施工单位资格审查、施工单位管理体系审核、施工设备验收等内容。

通过进场验收程序的实施,可以确保施工单位和施工设备符合相关规定,为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施工单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以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质量和安全。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工程师和劳动力等。

二、项目管理组织架构1.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制定项目目标和计划。

2.施工队长:负责指挥具体施工任务,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3.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长,负责设计、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4.劳动力:执行具体的施工任务。

三、项目管理流程1.项目启动阶段:–制定项目计划书,明确定义项目目标和任务。

–组织项目启动会议,明确各方责任和沟通渠道。

–负责施工图纸的审查和设计变更管理。

2.施工准备阶段:–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劳动力、材料和设备的准备安排。

–确定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制定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确定施工现场的布置和管理,保证施工环境卫生和安全。

3.施工实施阶段:–按照施工图纸和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和进度。

–进行现场巡查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问题和隐患。

–进行施工日志和工程记录的管理和归档。

4.施工验收阶段:–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和移交手续。

–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包括图纸、技术文件和保修期维护计划。

四、质量管理1.完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确定质量控制点和关键工序,并进行质量把关和抽检。

3.强调施工材料的进货验收和质量追溯。

4.注重现场施工质量的监控和记录,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五、安全管理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的防护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成本控制1.制定项目预算和成本控制计划,明确各项费用的来源和用途。

2.进行成本估算和预测,及时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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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治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治理方法依照我局《经营治理责任制暂行条例》、《项目法施工实施细则(暂行)》以及与其相配套或对其作补充的一系列差不多治理制度,结合建筑市场实际,总结在建工程施工治理实践制定。

本方法属工程局项目法施工治理的要紧实施细则之一,是规范在建项目施工治理的专业性、规定性文件。

第二条工程局对在建工程采纳项目法施工治理模式:工程局以履约项目为治理对象,以代表工程局全面履约的项目经理部为差不多治理单位,进行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治理;其中项目经理部全面履行本项目经理部履约项目的施工治理职能,工程局职能部门按各自的工作职责履行全局在建工程项目归口治理职能,工程局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治理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履行项目施工治理职能的差不多任务是:贯彻工程局经营理念,全面履约,充分利用施工资源,合理组织项目施工过程,按合同工期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施工,并以较低的工程成本完成合同工程项目施工任务。

工程局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治理的差不多目标是:在项目经理部较好地完成项目施工治理差不多任务的基础上,实现工程局生产经营的最佳综合效益,扩大工程局的社会声誉,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求得更大进展。

第四条本治理方法适用于我局签约承担施工任务的所有国内国际工程施工合同项目,要紧包括:一、建设单位与工程局签约(工程承包合同)的项目(简称承包项目)。

二、工程总承包(或责任承包)单位与工程局签约(工程分包合同)、工程局分包的项目(简称分包项目)。

三、联营体(松散型)按联营协议和分标决定,划分给我局实施的项目(简称分标项目)。

以上项目通称履约项目。

工程局按联营协议和联营体章程,向联营体(紧密型)投入施工资源,并得到相应回报的项目除外。

第五条本治理方法包括以下治理内容:一、要紧治理内容:施工生产打算和工程统计治理;施工项目目标成本治理与操纵;工程进度打算和操纵;质量治理和操纵;安全施工治理和操纵;施工技术治理;完工验收治理。

二、与要紧治理内容紧密相关的治理内容:项目开发相关治理工作;合同治理;资源配置及治理;生产经营打算治理;科研治理;工程档案治理。

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治理的其他工作,按工程局其他治理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施工项目的目标成本治理,执行工程局下发的《XX 目标成本治理方法》和《XX目标成本编制方法》。

第七条代表工程局全面履约的项目经理部的类型有:一、内部紧密运作的局直属项目经理部;二、内部分标运作的局直属项目经理部;三、内部分标运作的局属主导分局主管的项目经理部;四、相对独立运作的由某一施工分局自管的项目经理部。

上述各类项目经理部对外通称局项目部;本治理方法中,除有专门讲明外,均通称项目部。

一个工程,有多个履约项目的,均由一个代表工程局履约的项目部组织实施。

履约项目内,局内各二级单位派出的二级治理机构和作业单位的项目治理工作,均纳入项目部项目施工治理范围,以项目部的治理为主(满足项目施工治理的要求),派出单位的治理为辅(满足本单位生产经营治理的要求)。

工程局职能部门对其的施工治理,也均通过项目部归口。

第八条代表工程局全面履约的所有项目部,项目经理是局长在项目上的合法代理人,代表局长行使对项目的行政治理权。

若项目经理不是被授权人,局经管部应及时提请工程局变更被授权人。

项目部以项目经理为中心,各二级单位,局直各部门用任何形式派往项目部的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领导,听从项目经理指挥,必须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对外,有令则行,令行禁止。

局项目经理部要科学地、主动地、制造性地扎实的履行治理职责。

工程局局长授予项目经理部对违反项目治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治理规定,阻碍项目部良好履约的单位和个人行使酌情处罚的权力。

对不称职或失职的责任人有权作出停工检查、退场和建议免职的处罚决定。

被处罚人不服处罚能够按组织程序提出申诉,但在局长未作出撤销项目经理部处罚决定前,必须按处罚决定执行。

切实解决项目经理不敢管、不善管,参加施工的协作单位不受管,不服管的问题。

第九条工程局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治理决策的重大事项要紧有:一、履约项目施工组织形式;二、项目部类型、机构设置方案、项目经理和项目部其他要紧治理人员的任免;三、履约项目施工资源配置总方案,局内施工资源的重大调迁,“局管”设备购置;四、履约项目内部分标方案;五、阻碍工程施工进展的重要事项;六、合同事项的重大变更;七、履约项目内要紧工程项目或限额以上工程项目的对外分包;八、大宗材料的采购,由项目部自行采购主材(水泥、钢材等)的工程项目材料采购;九、项目部的解体。

局属主导分局主管的项目部和分局自管项目部组织实施的项目,其施工治理的重大事项,按分类分级治理原则,由分局决策,或由分局报请工程局批准。

第十条工程局职能部门按工程局制订的各部门工作职责的规定,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进行主动动态的归口治理:一、拟订、完善各项治理规章制度;二、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工作制度;三、对项目部履约、项目实施和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操纵,项目部内部各类专业治理工作等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服务;四、协调项目部与工程局内各单位的关系,必要时及时作出内部裁决并督促落实;五、为工程局决策收集信息,提供依据,并做好决策事项的实施工作;六、项目部解体后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后续治理。

局直管项目部解体后的后续工作由局职能部门归口接管。

局属主导分局主管的项目部或分局自管项目部组织实施的项目,局职能部门通过分局职能部门进行归口综合治理。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负有管好在建项目,开拓周边市场的责任。

项目经理应收集整理所在工程或地区的工程信息,并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回局市场开发部。

第十二条中标工程项目是工程局的要紧收入来源和经济增长点,做好工程项目施工治理工作是全局的要紧工作重点。

局、分局两级领导及其职能部门应切实将工作重点转移到项目上去,要急项目所急,想项目所想,主动的对项目施工进行有效监管和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部应依照本治理方法,结合工程实际和履约需要,制订本项目部项目施工治理的各项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将本治理方法细化落实到项目施工治理全过程。

第二章施工预备时期的治理第十四条工程项目一旦中标,该工程项目即成为工程局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治理对象。

施工预备时期则从工程项目中标之日起,到项目正式开工止。

在这一时期,工作重点是工程局的决策,项目开发到实施的过渡,项目部组建并开始运作,工程局各职能部门对起步中的项目部的施工治理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和配合。

各项治理工作应以按合同工期规定的时刻开工为首要目标。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中标后5日内,工程局分管局领导应依照项目工程规模、施工特点、工期紧缓、资源配置和履约环境等因素,研究拟定适合项目实施的施工组织形式及与其相适应的项目部类型,聘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等建议方案报局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分局自管项目部项目经理、副经理(含三总师)的提名和项目部的组建工作由分局负责,项目经理、副经理(含三总师)由工程局批准并聘任。

工程局将依照工程项目情况,对非工程局直管的项目部酌情直接委派治理副经理、经管部主任或财务部主任。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一经行文确定,即由分管项目施工治理的副局长组织,局工程质量安全部主办,召开项目施工预备专题会议。

工程局相关领导、项目授权代表、项目经理、拟投入施工资源(人员、设备)的施工作业单位、局市场开发部、工程质量安全部、经营治理部、人力资源部、总工办、财务部、设备物资治理部、内部银行等部门的负责人员参加。

会议对市场开发时期的情况进行交底后对施工预备时期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各单位、各部门均应按会议确定的意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落实会议决定。

第十七条合同文件的分发市场开发部应在合同签署后,及时(具体时刻由项目施工预备专题会议确定)将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补充通知、评标澄清书和工程施工合同等)作如下分发:项目部:全部合同文件一套;工程质量安全部: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文件技术部分一套;经营治理部: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文件商务部分一套;设备物资治理部:投标文件的施工总组织设计中的施工设备配置资料一套;总工办:合同文件技术部分一套。

财务部: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量报价单(或修正报价单)一套。

局内其他部门需要的,可向市场开发部借阅或经分管本部门的局领导批准后,由市场开发部复制并提供。

凡二级单位参与项目施工所需文件一律由项目经理部复制并提供。

由局内二级单位代表工程局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自行投标而中标的项目,应在中标后15日内由有关二级单位报送全套招(投)标文件一套给局市场开发部存档,由局市场开发部按满足项目施工治理需要的原则决定合同文件的分发单位、内容和数量。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安全部依照项目经理部的组建情况和施工预备专题会议安排的时刻,组织召开项目投标施工总组织设计及商务交底会,交底会由分管局领导或其托付人主持,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总工办、财务部、经管部、设备物资部、人力资源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局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市场开发部负责“交底”。

第十九条投标施工总组织设计的优化。

投标施工总组织设计优化由局总工程师负责,工程质量安全部主管牵头,会同项目部、总工办、专家咨询委员会、科研所共同进行。

优化工作应依照工程规模、结构特点、技术难易程度及具体施工条件和实际地形,遵循科学、有用、经济的原则,重点突出施工总部署、总进度、总平面布置、要紧构筑物的施工方案,要紧辅助生产系统设计方案和要紧施工设备总配置方案的优化确认。

优化工作应在工程现场基础资料差不多齐备的前提下,于项目施工预备专题会议安排的时刻内完成。

优化后的施工总组织设计,应充分体现科学、经济的原则并具有可操作性。

优化后的施工总组织设计经局总工程师批准后,由工程质量安全部印送市场开发部、项目部、总工办各一份。

项目要紧施工设备总体技术配置优化工作由工程质量安全部负责牵头组织,总工办、项目部、设备物资部配合制定方案,由主管工程施工的副局长审定后,报局长审批。

第二十条施工设备总配置方案的实施。

项目部依照优化后的施工总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设备总配置方案,提出施工设备需求打算。

打算要紧包括设备清单、需用时刻和来源的意向性意见。

该打算报工程质量安全部审核并确认。

经工程质量安全部审核确认并经分管施工治理的局领导审定的设备需求打算,由设备物资治理部负责,财务部、经管部配合,提出其配置来源建议方案,送局分管设备的副局长审定后报局长批准。

必要时,由分管设备的局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讨论、复审后再报局长批准。

设备物资治理部依照批准后的施工设备需求打算,及时进行施工设备的调配,工程质量安全部给予协助,项目部予以组织实施。

局内施工设备的调动,由局机电设备物资部下达调动指令,各单位均应遵令执行。

新购置施工设备应按工程局有关施工设备购置的规定办理,应坚持“公开公正、决策透明、权利制衡、比质比价”的原则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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