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建筑施工现场工程现场管理制度(甲方)

建筑施⼯现场⼯程现场管理制度(甲⽅)⼯程现场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程施⼯中各项⼯作规范、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程现场质量管理1、各分项⼯程施⼯前,⼯程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单位等相关部门及⼈员进⾏技术交底,针对节点做法、⼯程易出的问题、不明确的事项及细节进⾏交底。
监理单位对施⼯单位的技术交底要进⼀步深化,施⼯单位技术负责⼈要对班组长进⾏技术交底,班组长对施⼯⼈员进⾏技术交底,减少⼈为的不明确因素所引起的质量问题。
2、任何分项⼯程施⼯前,施⼯单位必须先做样板,以做实物标准,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程部或其他部门验收批准后⽅可⼤⾯积施⼯。
施⼯单位组织施⼯⼈员对样板标准进⾏现场技术交底。
3、施⼯过程中,施⼯单位、监理单位、⼯程部专业管理⼈员及时跟进,按所要求的标准进⾏有效监督,每位管理⼈员要树⽴精品意识,坚持⾼标准、严要求、常抓不懈,有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事中控制,减少因检查不到位所引起的返⼯损失。
4、实⾏严格的⼯序报验制度。
每道⼯序完成,施⼯单位⾃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程部进⾏验收。
监理单位与⼯程部双⽅验收合格后⽅允许进⾏下道⼯序施⼯,对关键⼯序要实⾏施⼯单位、监理单位、⼯程部三⽅会签。
⼯程验收做到“标准达不到要求不放过、细节做不到不放过”,做好事前控制。
5、实⾏严格的⼯序交接制度。
在各⼯序衔接过程中,尤其是两家以上施⼯⽅进⾏⼯序衔接的项⽬,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相关单位参加联合验收,各⽅之间必须以书⾯形式(交⽅、接⽅、见证⽅均签署意见)完善交接⼿续,以保证其施⼯⾏为得到有效控制,⼯序交接完成⽅可进⼊下⼀道⼯序。
6、砼浇筑、防⽔、⼟⽅回填、重要设备安装、隐蔽⼯程等关键部位、关键⼯序、关键⼯艺,监理单位到现场进⾏检查旁站,⼯程部各专业⼯程师对旁站记录、影像资料进⾏检查并记录。
7、在施⼯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程部各专业⼈员⼝头或书⾯下达整改通知单(监理单位书⾯提出的,应及时报送⼀份给⼯程部),施⼯单位必须认真整改或回复,整改后重新上报验收。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是指在施工现场,为了保障工作环境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和利益,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 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和建筑材料废料。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围挡或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施工区域和禁止入内区域。
3. 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4. 严禁施工现场上吸烟,明火作业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5.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适的通道和安全通行设施,确保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通行。
6. 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车辆应经过合格检测并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7.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并配备灭火器材。
8. 施工现场应管理好施工材料和设备,防止被盗、丢失或损坏。
9. 施工现场应设置噪音和粉尘隔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10. 施工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礼貌待人,尊重他人权益,不得进行辱骂、恐吓或施行人身攻击等行为。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内容还需要根据具体施工项目、地区和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建筑施工现场标准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标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各类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组织,包括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应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建筑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派驻专业监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协助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派驻设计师,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设计方案审核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八条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前,应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办理相关手续、购置施工材料和设备等。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安全标识,明确施工区域和安全通道。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日志,定期记录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和安全情况。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岗,负责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警示。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进行材料采购和施工工艺的质量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施工记录。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标准。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完备的安全检测设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简洁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简洁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一、施工队伍管理1. 施工队伍应具备相关资质,施工人员需持有相关证书,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2. 施工队伍应按照工程需求合理配置人员,确保施工工期和质量。
3. 施工队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施工。
二、施工设备管理1. 施工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2. 施工设备应按照规定使用,防止超载和操作失误导致安全事故。
3. 施工设备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清洁维护,并妥善保存。
三、施工材料管理1. 施工材料应按照规定进行验收,防止使用不合格材料。
2. 施工材料应按照规定存放,避免受潮、损坏等情况。
3. 施工材料的使用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选择和施工。
四、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标识,确保安全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2.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3.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五、质量管理1. 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工程验收和评估,明确施工目标和要求。
2.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六、进度管理1. 施工计划应合理安排,确保施工工期和质量。
2.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工程验收和完工验收,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七、沟通协调管理1. 施工过程中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问题。
2. 施工队伍和相关部门之间应保持良好的协调合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与业主和监理单位保持沟通,及时反馈工程进展和问题。
以上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的简要内容,希望对相关人员在工程施工中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新版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新版(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5143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新版New version of construction site management regulation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最新版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程序和时限(一)由住建部许可的资质和换证,企业向我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和需要核对的原件,经我厅初审后上报住建部审批。
(二)由我厅许可的资质和换证,企业向我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的,为方便企业,原件交企业工商注册地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对,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方面的资质,按《交通、水利、通信工程企业资质并联审批的实施方案》(闽建许〔2014〕418号)规定办理。
省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一层级的独立法人企业,原件由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核对,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直属企业,原件交其主管部门核对,其他省直部门、省高校直属企业原件由我厅核对。
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应在每份复印件上盖上与原件相符的核对章并由核对人签字,但不需要逐页盖章,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
(三)委托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资质和换证,企业向工商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和需要核对的原件,其中,省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一层级的独立法人企业,省直部门和省高校直属企业向我厅提出申请,由我厅审批。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新版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新版(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5143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新版New version of construction site management regulation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最新版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程序和时限(一)由住建部许可的资质和换证,企业向我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和需要核对的原件,经我厅初审后上报住建部审批。
(二)由我厅许可的资质和换证,企业向我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的,为方便企业,原件交企业工商注册地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对,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方面的资质,按《交通、水利、通信工程企业资质并联审批的实施方案》(闽建许〔2014〕418号)规定办理。
省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一层级的独立法人企业,原件由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核对,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直属企业,原件交其主管部门核对,其他省直部门、省高校直属企业原件由我厅核对。
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应在每份复印件上盖上与原件相符的核对章并由核对人签字,但不需要逐页盖章,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
(三)委托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资质和换证,企业向工商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和需要核对的原件,其中,省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一层级的独立法人企业,省直部门和省高校直属企业向我厅提出申请,由我厅审批。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一、施工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1.遵守法律法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
2.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人员,确保施工按设计要求进行。
3.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质量要求,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合格的材料,保证工程质量。
4.确保安全生产: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5.保护环境:施工单位必须遵守环保法规,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环境,防止污染。
6.合理利用资源:施工单位必须合理利用施工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二、施工现场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统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协调施工各方关系,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
2.施工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具体管理工作,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组织施工作业。
3.质量工程师:负责质量控制工作,监督施工质量,提出改进建议。
4.安全工程师: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5.规划工程师:负责施工进度规划,监督施工进度,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6.环保工程师:负责环保管理工作,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环保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造成环境污染。
7.材料管理员:负责材料采购和管理工作,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8.施工队长:负责具体施工作业,管理施工人员,协调施工进度。
三、施工现场管理的具体要求1.施工现场的布置: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需要合理布置,设置施工临时设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3.施工现场的卫生整洁: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乱倒杂物,确保施工环境卫生。
4.施工现场的现场监督:项目经理和质量安全环保工程师应定期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
5.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材料管理员应按照工程需求,及时采购和管理施工材料,确保施工不因材料原因延误。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制度

2018-2019学年人教版六年级上学期期末测试数学试卷学业质量监测数学试卷一、填空题1.【答案】2.一个铁环滚动一周前进了1.57米,这个铁环的半径是________米。
【答案】0.25【分析】根据周长求半径的计算公式为:r C π2÷÷=,然后代入数字,即可求得最后答案。
【详解】1.57÷3.14÷2=0.25(米)故答案为:0.25。
【点睛】圆的周长:C =πd 或C =2πr ;根据周长求半径:r C π2÷÷=3.【答案】4.一袋大米重30kg ,吃了15,还剩_____kg ;如果吃了14kg ,还剩_____kg . 【答案】24 3294【详解】(1)30×(1﹣15) =30×45=24(千克) (2)30﹣14=3294(千克) 答:吃了15,还剩24kg ;如果吃了14kg ,还剩3294kg . 故答案为:24,3294。
5.4500mL=(_________)L 780dm 3=(_______________)m 3 8.6L=(________________)cm 3【答案】4.5 0.78 8600【解析】略6.一个长方形的长是5厘米,宽是2厘米,如果以长边为轴,旋转一周,得出的立体图形是______体,体积是______立方厘米.【答案】圆柱 62.1【解析】根据点动成线,线动成面,面动成体的道理,以这个长方形的长边(5厘米)为轴旋转一周,将得到一个底面半径为长方形的宽(2厘米),高为长方形的长(5厘米)的圆柱体,根据圆柱的体积公式V=πr 2h 即可求出这个圆柱的体积.【详解】由分析可知,这个长方形以长边为轴,旋转一周,得出的立体图形是圆柱体;体积是:3.14×22×5=3.14×4×5=62.1(立方厘米);答:这个长方形以长边为轴,旋转一周,得出的立体图形是圆柱体,体积是62.1立方厘米.故答案为:圆柱,62.1.【点睛】本题是考查长方形及圆柱的特征、圆柱体积的计算.关键是弄清长方形的哪条边是圆柱的底面半径,哪条边是圆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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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推行现场管理责任制。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对分包工程实施现场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
第七条建设监理或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分包单位依据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
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施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地平整,水通、电通、路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放置统一规格的施工标牌及施工平面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积、层数、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等设施。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周边应按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装配式围档,围档材料须优质、安全。
高层建筑、临街建筑必须设置封闭式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市区景观街路、广场、繁华地区施工现场围档高度为2米,其他路段施工现场围档高度不低于〖QS〗〗1.8〖QS()米;
(二)高层建筑(〖QS〗)35〖QS()米以上〗必须全封闭作业,自下而上对建筑物进行严密围档,直到粉装饰工程结束,方可拆除围档;
(三)施工现场内各类暂设设施一律不准超出围档高度,暂设房(棚)顶一律朝场内坡向;(四)安全防护网等设施要架设整齐,围护设施破损要及时更换。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内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要严格分隔,在危险区域、部位及通道处要有警示标语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保证道路畅通,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
施工应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车辆出入施工现场不准夹带泥沙;排水系统应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现场安全许可证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坚持安全交底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持良好的状态。
第十七条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须经安全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安全需要的夜间照明,照明灯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需要接设临时用电、移动电缆、停水、停电、封路等,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通知周围地区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方可操作。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持爆破器材使用说明,炸药的种类、数量、爆破地点及四邻距离等有关文件和《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报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现电缆或其他不明物等应暂停施工,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水泥砂浆搅拌等湿作业现场要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未处理的泥浆水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它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不得从建筑物门窗、阳台等处向外倾倒残渣废料,禁止高空扬尘;
(四)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五)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至6时不准施工,但抢修抢险除外,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经所在区(县)环保部门批准;
(六)严禁在施工现场外草坪、绿地、道路和树林旁堆放物料,搭建临时设施及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内的道路、树林、公用设施要妥善保护;
(七)施工现场要坚持日做日清,对坠落浮着物要及时清理,严禁堆积建筑垃圾。
第二十四条建设、施工单位由于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对环境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施工。
第二十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职工生活设施,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发生重大质量、伤亡事故、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并按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决定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条由于特殊原因,建筑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自停工之日起三日内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15日内拆除现场围档和临建设施,清除场内建筑垃圾。
全部工程质量、现场清理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QS〗〗2000〖QS()元至2万元罚款:
(一)无施工组织设计、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的,
或对施工组织设计擅自进行重大修改的;
(二)施工现场围档未达到本规定要求或使用劣质材料的;
(三)施工现场内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未分隔开的;
(四)违反安全操作规范安装和使用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
(五)施工现场没有夜间照明或照明灯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六)无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
(七)未办理施工现场安全许可证的;
(八)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
(九)无消防设施或者消防设施不合格的;
(十)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十一)施工现场因管理责任导致污染环境的;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没有上岗证书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施工中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除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对施工单位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和限期改正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行政执行法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弄虚作假、贪赃枉法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