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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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民办学校设立

胶州市民办学校设立
胶州市民办学校设立
申请表
编号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
表一申请简要说明
拟设学校名称
举办者
办学地址
法定代表人
拟任校长
联系人
联个人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
1、主办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2、学校法人代表、校长身份证明
3、学校财务人员会计资格证书
4、办学管理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
5、任课教师学历或职称证明
6、专职人员的离退休证明,辞职、待业证明,主办单位派出专门管理人员证明
7、校医从业资格证明书
8、办学场地、设备租借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9、担保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明
10其他资料
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 审查人: 年 月 日
注:此栏中应填写文件或证明材料的编号。没有编号的,应由经办人审查文件或资料是否完备。

2024年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制度范本

2024年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制度范本

2024年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制度范本尊敬的教育部门领导:根据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繁荣和民办教育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特制定了《2024年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制度范本》,旨在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民办教育机构按照规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一、审批程序1. 准备阶段: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准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申请表格:详细填写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学项目、拟招生人数等基本信息。

- 办学计划: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师资队伍等。

- 经济实力证明:提供机构的资金证明,以确保机构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进行教育活动。

- 师资力量:提供教师的资格证书、聘任合同等材料,以评估机构的师资力量。

2. 提交申请:民办教育机构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向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经过初步审核合格后,进入下一阶段。

3. 审核评估:教育部门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审批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教育理念和办学目标的合理性。

- 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的保障措施。

- 基础设施和教学资源的配备情况。

- 经济实力和资金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和教师队伍的培训情况。

- 其他与教育质量和安全有关的因素。

4. 审批决策:根据审核评估结果,教育部门进行审批决策,并向民办教育机构发出审批通知书。

对于符合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核发办学许可证,并公示在相关栏目。

二、审批要求1. 教育质量要求:民办教育机构应当明确办学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并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教师队伍,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2. 学校安全要求:民办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措施。

3. 经济管理要求:民办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同时应加强对经济实力的监督,确保能够正常开展教育活动。

4. 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机构存在的问题。

青岛民办学校申办流程及资料

青岛民办学校申办流程及资料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指南举办范围: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含企、事业法人单位、各民主党派、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法人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均属举办民办学校的范围。

注:举办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教育机构(如美容美发、服装)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待批准后一个月内须到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

审批流程:1.举办者提交办学申请及有关资格证件。

(1)办学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单位办学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副本;公民个人办学提供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明等。

2.填写《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并附齐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社会组织举办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2)学校举办者、法人代表、校长相关资格、身份证明;(3)学校财务人员会计资格证书;(4)办学管理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5)任课教师学历或职称等相关证明;(6)专职人员的离休退休证明,辞职、待业证明,主办单位派出专门管理人员证明;(7)社会组织举办学校需提供学校法人代表授权书、校长任命、聘任书;(8)土地房产相关证明、设备租借协议及房产证;(9)担保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件;(10)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以上材料需交验原件,报送复印件。

3. 办学场地实查(居民楼内不得设为教学场所)。

4.开办费验资(验资报告)。

5.批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审批时限: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下旬,受理后2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答复;逾期申报者,转至下一年度办理。

非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度的四月至十一月,受理后14个工作日内教育主管部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答复。

每年十二月至下一年度三月份为民办学校年检时间。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鲁教职字[2008]12号_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鲁教职字[2008]12号_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鲁教职字〔2008〕12号)各市教育局: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民办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教育部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内容和样式进行了修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教发厅[2008]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进行换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这次换发办学许可证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民办高职除外)。

各市教育局请接此通知后,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这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换发工作。

二、各市在换发办学许可证之前,要按照管理权限,重点围绕学校校产、安全、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对本地的民办学校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

同时,要依法委托会计事务所对民办学校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教育网站和媒体上公布。

通过评估检查,进一步督促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

检查中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审批机关责令缓发办学许可证、限期整顿;情节严重的,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连续两年未招生或所招学生达不到规定的开班数额的;(二)人民来信和投诉较多,办学条件差、教学或财务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其他违法办学行为,经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三)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违规招生、欺诈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因违法办学情节严重,依法应予吊销办学许可证者。

民办幼儿园审批登记表

民办幼儿园审批登记表

东营区民办幼儿园申请登记表幼儿园拟设名称:幼儿园拟设地址:办学性质:(营利性或非营利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学类型:3-6岁学前教育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只能由决策幼儿园负责人或者园长担任)园长:______(具体要求见园长表格)____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年月日—1 —填表说明1、凡招收3-6岁幼儿的民办幼儿园均需如实填写本表。

2、本表系存档材料,须用正楷小四字体打印,字迹不清者,不予受理。

3、本表一式2份,正式批准后由审批机关存档1份,办学者1份。

—2 —1.名称预约核准通知书名称符合有关法规规定,体现学校所在行政区域、办学层次、办学类别及特色,名称必须带有行政区域“东营区”字号)。

办理流程:(一)营利性幼儿园(公司)1、到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开办服务区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业务电话************。

名称示例:东营区XX幼儿园有限公司。

2、到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窗受理窗口申请办学许可,业务电话************。

3、取得办学许可后,到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开办服务区办理营业执照,业务电话************。

(二)非营利性学校1、到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窗受理窗口进行学校名称预先核准,业务电话************。

名称示例:东营市东营区XX幼儿园。

2、到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窗受理窗口申请办学许可,业务电话************。

3、取得办学许可后,到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开办服务区办理学校登记,业务电话************。

—3 —2.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及设立论证报告(设立可行性的论证报告)。

XXX幼儿园申办报告东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切实提高公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分力量,我们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XXX 幼儿园。

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

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

(本表适用正式设立民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及高等非学历学校设立审批)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填表日期年月日青岛市教育局印制填表说明1.凡是举办民办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学校均需填写本表。

2.本表系存档材料,需正规打印。

3.本表一式三份,正式批准后退还办学者一份。

关于申请正式设立青岛XXXX学校的请示(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青岛市教育局:(正文仿宋-GB2312三号)青岛XX学校(筹)是…时间经…审批筹设的(层次、类别)学校,注册地址在…,校长…。

经过…(时间)的筹设,目前已基本符合正式办学的条件,现申请正式设立。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筹设期间学校基本情况(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学校位于XX区XX路XX号,办学场地面积,教室、办公场所情况,消防验收情况,师资情况,教育教学仪器设备情况。

二、举办者公司举办介绍下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法人代表、注册资金、公司经营范围等内容。

个人举办介绍下个人经历或者从事教育培训经历等情况。

合作举办请说明校舍产权归属方与学校注册资金、投入建校资金出资方等问题。

三、筹建期财务情况XXXXXX四、下一步学校发展规划当否,请批复。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举办者(签字):(社会组织举办者需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青岛××学校章程(同申请筹设时提交的学校章程,如有修改,请注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或地名、字号、专业范围、非学历教育修饰词——专修、培训或进修,一般称为某学校,如青岛海贝艺术培训学校)。

第三条学校地址:(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如青岛市××区××路××号)。

第四条学校性质:(要求写明:自愿举办,是从事教育事业、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民办幼儿园申办正式设立审批表

民办幼儿园申办正式设立审批表

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幼儿园资产的验资报告作附件(一).附件一:二、申请办园法人单位情况表(个人举办者免填)注:1.填写本登记表的同时,须将举办者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作附件(二).2.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每单位填写一份,并将联合办学协议原件作为附件(十三).附件二:三、申请办园个人情况(法人单位举办者免填)注:1.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

2.属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按举办人数填报;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

三、申请办园个人情况(法人单位举办者免填)注:1.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

2.属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按举办人数填报;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

四、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履历表注:幼儿园董事会推荐法定代表人的决议作附件(三).附件三:五、举办者出资情况法人单位盖章、签字或各举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张贴、签名处六、幼儿园首届办学董(理)事会成员情况办园董(理)事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七、园长履历表注:园长文凭、教师资格、职称、上岗证、董事会聘任书复印件作附件(四)附件四:八、医生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身份证、学历、上岗证、职称证明和聘用合同书复印件作为附件(五)。

2.本表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附件五:九、会计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身份证、学历、会计资格证、职称证明和聘用合同书复印件作为附件(六)。

2.本表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十、出纳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身份证、学历、职称、财会人员资格证明和聘用合同书复印件作为附件(六).2.本表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

附件六:十一、幼儿园主要建筑物情况注:本表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

十二、幼儿园主要功能室情况注:本表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

十三、幼儿园主要玩教具设备和设施情况注:本表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

十四、园舍和园地使用情况注:园地、园舍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表作附件(七)附件七:十五、幼儿园课程设置及改动说明十六、办园经费来源说明(单位:元)十七、拟聘任教职工情况表本页写不下,可另附页。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威海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举办者:拟办学校名称:申请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威海市教育局制填表须知一、在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明确办学的条件与规定,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表一、二、三)。

筹建结束正式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时再提交:5、筹设批准书;6、筹设情况报告;7、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8、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应提交以上1、2、3、4、7、8、9项规定的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本表及所提供的文件一律用A4纸,微机单面填写、打印,时间、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外A4纸附页。

五、申办者按筹设和正式设立学校的规定需分别提供下列附件材料:1、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3、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4、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5、聘任教师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6、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

六、本表(含附件)报审批机关一式三份(需转报的一式五份),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审批机关,一份送业务主管单位,一份退举办者。

表一:学校申办报告注:此表可续,正文三号字。

表二:举办者(社会组织)基本情况注:举办者二人以上者,复填表二;申办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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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青岛市民办学校





填表日期年月日
青岛市教育局印制
填表说明
1、凡面向社会招生的各级各类学校均需填写本表。

2、本表系存档材料,须用兰、黑钢笔正楷字体书写,字
迹不清者,不予受理。

3、本表一式三份,正式批准后退还办学者一份。

NO.2
NO.3
NO.4
学校法人代表简明登记表NO.5
NO.6
学校校长简明登记表
NO.7
办学条件
NO.8
学校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一览表
NO.9
兼职教师一览表
NO.10
学校开设专业及上课地点一览表
NO.11
各专业教学计划(不足时另附表)专业名称
学制(总学时)任课教师
使用教材:
学时安排表
NO.12
主办担保单位意见
NO.13
审批意见
NO.14
新专业申请表
学校变更申请
NO.15
NO.16
奖惩记录
NO.17
年检记录
NO.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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