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州日报社社长戴玉庆受贿案真相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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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揭司机助官员贪腐 代收钱代洗钱或直接收贿(黑幕揭露)

媒体揭司机助官员贪腐 代收钱代洗钱或直接收贿(黑幕揭露)

媒体揭司机助官员贪腐代收钱代洗钱或直接收贿时政新闻新快报[微博]黄琼2014-09-02 03:59我要分享371■统筹:新快报记者黄琼■采写:新快报记者郭海燕黄琼实习生刘文鑫司机,这个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工种,近几年已成为不少贪腐案件中出镜率颇高的“龙套”——一些领导司机凭借接近领导的特殊身份,逐渐分享部分权力资源,开始参与甚至主导某些腐败犯罪,成为一种新的腐败群体。

上周,近年来罕见的国企巨贪——原白云农工商公司老总张新华涉贪贿近4亿元在广州受审。

昨日,其心腹——跟随其多年的司机张桂新被控帮助张新华收贿并转移洗白贿款,被控受贿罪受审。

新快报记者注意到,这并不是第一例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司机贪腐案,“得天独厚”的条件,让不少领导司机变成“司机领导”。

那么,非亲非故,文化素质相对也较低,这些司机缘何成为领导们的“心腹”呢?你侬我侬裸官不让家人插手司机外甥帮忙洗钱妻女在国外,大量赃款转移出境,涉贪贿近4亿元的白云农工商公司巨腐案主犯张新华,为何能暗裸暗贪十年?昨日,广州中院一堂庭审,似乎解开了此间的关键一环:不让妻女掺合,就靠司机和外甥,用钱庄、用空壳公司,洗白巨额赃款。

外人成立空壳公司“洗钱”张新华落马三个月后,跟随其多年的司机张桂新和外甥石志文,一老一小在同一天被抓,真相开始浮出。

昨日,二人涉嫌帮助张新华收贿“洗钱”,被控受贿罪,在广州中院过堂。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3年间,张新华担任广州市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广州有林投资管理公司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白云公司经理,收受江某、游某、何某等人贿送的款项共计9780万元人民币、238万港元。

在此期间,张桂新和石志文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在张新华的授意下,二人成立香港新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和弦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用以接收贿款。

张桂新多次协助张新华收何某、游某等人的贿赂款项,并将所收赃款汇入此两家公司账户和香港刘某辉的个人账户,而后,张桂新和石志文将新元公司赃款汇至张新华前妻女的账目。

广州日报原社长之妻实名举报市纪委书记

广州日报原社长之妻实名举报市纪委书记

广州日报原社长之妻实名举报市纪委书记新闻回顾原广州日报社长否认受贿250万元称用此钱学英语广州纪委回应广州日报原社长翻供:未错办过案件【广州纪委书记有无内幕交易,要靠法律说话】原《广州日报》社长戴玉庆受审,其妻子则实名举报广州市纪委书记,涉嫌伙同亲戚通过内幕交易获利7000余万元。

广州纪委书记涉是否涉内幕交易,是实情,还是污蔑,要讲证据,更要讲法律。

希望证监会和纪检机关介入调查,查清真相,以定争讼。

此前报道:广州市纪委回应戴玉庆“翻供”:没办错过任何案件羊城晚报讯“对有关的涉案人员在庭上翻供,在我们的办案实践中时有发生,但事实胜于雄辩,我相信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会得到依法依纪查处。

”昨日下午,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如此回应广州日报社原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戴玉庆涉嫌受贿案近日在东莞中院受审时“翻供”一事。

据《第一财经(微博)日报》报道,今年3月28日,广州日报社原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戴玉庆涉嫌受贿一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戴玉庆在2006年至2012年间,接受常勇强、梁某某(两人曾任广州日报社广告处副处长)等人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岗位调整、职务提拔、广告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共计250.1万元。

在东莞中院的庭审中,戴玉庆否认了主要的受贿指控。

而此前他在接受广州市纪委组织调查期间,以及在广州市检察院进行提审询问时,对于起诉书的指控都做了确认的供述。

昨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梅河清回应称市纪委已经关注到相关报道,但他表示“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坚决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坚持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办成经得起历史、实践、法纪检验的铁案,至今为止,没有错办过任何一个案件。

”他表示,对有关的涉案人员在庭上翻供,在办案实践中时有发生,再狡猾,再狡辩,但事实胜于雄辩,相信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会得到依法依纪查处。

万庆良受贿过亿揭秘

万庆良受贿过亿揭秘

万庆良受贿过亿揭秘2015年12月25日上午8时30分,广西南宁市中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原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受贿案一审开庭。

官微同时称,万庆良被控利用职务便利受贿1.1125亿元。

根据此前公开报道,万庆良于2014年6月遭中纪委调查。

落马548天后暴瘦出庭当庭痛哭流涕从官微发布的万庆良出庭受审的照片看,他明显比此前清瘦许多。

据媒体稍晚报道,受审时万庆良当庭认罪悔罪,痛哭流涕,对自己犯下严重的受贿罪行表示万分悔恨,深感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家人,恳求法庭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现年51岁的万庆良为广东本地干部,梅州市五华县人、客家人,他的仕途起步也在梅州市。

曾历任梅州市委常委,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揭阳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

2008年1月,万庆良当选为广东省副省长,分管外经贸、口岸、旅游、侨务、外事、粤港澳合作、对台工作等,是当时广东副省长中唯一的一位“60后”。

2010年4月起,兼任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由此成为改革开放后广州最年轻的市长。

2011年12月,万庆良升任广州市委书记,2012年5月任广东省委常委。

万庆良也是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并一度被外界看好成为广东省省长候选人。

但事实上,从2013年开始有关他涉及贪腐被调查的传言就一直没有停止过。

2014年6月27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万庆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至此次出庭受审,其已落马548天。

有消息曾透露了万庆良落马当时的细节:两名中纪委人员和4名武警,在有40多名官员参会的广东省委会议会场宣布“双规”万庆良。

据报道,万庆良在“双规”文件上签名后便瘫倒下来,最后被架扶着离开会议室。

6月27日下午他被直接押送北京,乘坐的是东航飞机,头等舱全部清空,并与后舱封闭。

身涉揭阳窝案对于万庆良落马的原因,外界普遍认为是揭阳窝案的延续。

2013年初,揭阳原市委书记陈弘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广东省纪委立案调查,并于同年7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万庆良1.1亿受贿款他贡献了近一半,现在仍平安无事

万庆良1.1亿受贿款他贡献了近一半,现在仍平安无事

“行贿状元”陈族远的刑责之谜胡星最终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正贵也因行贿和受贿罪并罚领刑18年,但“行贿状元”陈族远行贿案却如同“石沉大海”,音信全无。

8年后,陈族远再次回到公众视野,在2015年法院审理的原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受贿案时,涉案的15个单位和个人中,陈族远再次以5000万元行贿数额名列榜首,占到万庆良受贿总额的近一半法治周末记者王阳在中国众多的民营企业中,深圳市安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远)可谓名不见经传。

但深圳安远的董事长陈族远,因涉及一系列案件,却又声名在外。

早在2007年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受贿案中,陈族远以3200万元的行贿款,在涉案的12个单位和个人中位列第一,占到胡星受贿总额的80%,当地媒体《云南法制报》援引民间说法,戏称陈族远为“行贿状元”。

与此同时,陈族远为了同一项目,还向昆明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城投)原总经理陈正贵行贿600万元港币。

胡星最终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正贵也因行贿和受贿罪并罚领刑18年,但“行贿状元”行贿案却如同“石沉大海”,音信全无。

8年后,陈族远再次回到公众视野,在2015年法院审理的原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受贿案时,涉案的15个单位和个人中,陈族远再次以5000万元行贿数额名列榜首,占到万庆良受贿总额的近一半。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日前表示,反贪部门将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民建中央委员周新生提出,“要建立良好的政商关系,打击贪官必要,对行贿者制裁也必要”。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称,2015年各级法院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判处罪犯2495人。

然而,陈族远两次行贿数额都特别巨大,但官方始终保持讳莫如深的态度。

为解个中缘由,法治周末记者先后前往云南、广西、广东等地采访,但陈族远行贿案的刑责情况,依然是扑朔迷离。

广州图书馆新馆项目里的贿赂案

广州图书馆新馆项目里的贿赂案

广州图书馆新馆项目里的贿赂案作者:暂无来源:《农家科技·城乡统筹》 2013年第11期文特约记者蒋佳伽吴迪2012年3月,一篇名为《市长批广图新馆“烂尾”要求年底须全部开放——工期已拖延4年,建设费从8.4亿元飙至13.14亿元》的报道掀起不小的波澜。

文章总结了广图新馆自立项以来的漫长建设经过。

工期延误近五年,资金投入却一涨再涨:原计划8.4亿元,2010年改为9.24亿元,2012年3月已涨至13.14亿元。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从一篇文章入手展开调查,一举查办广州图书馆新馆(以下简称“广图新馆”)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贿赂窝案11件11人。

这些案件目前仍有一部分在进一步侦查中。

贿赂从千篇一律到“技术”入股资料显示,王玉林是广州某电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玉林到案后,主动交代了他与设计院之间的事情。

但是在交代广图新馆项目时,只提及曾送过‘过节费’和‘好处费’,我们觉得他有避重就轻的心态。

”谈起办案初期的经历时办案人员说。

但是,王玉林最终还是说出了在承接广图新馆项目中曾送给代建方现场管理人员20多万元人民币的事实。

海珠区检察院从代建方现场管理人员受贿入手,找到了这起窝串案的突破口,发现相关人员曾收受多人贿赂款近六七十万元。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这笔贿金大多已被使用,甚至已被受贿人与日常工资收入混为一谈,心安理得地使用了。

其中,王玉林与广州市某设计院第二设计室负责人古翼以及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师章峰的交往,促成了其在广图新馆承接项目中的诸多便利,也是一种典型的工程领域“贿赂链条”:供应商行贿设计院,设计院按照供应商的产品特征提供图纸。

此案中,古翼通过“技术”入股王玉林的公司,实际上已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从而导致只要是古翼负责设计的方案图纸上,大部分都会体现王玉林公司经营产品的品牌特点这一现象。

事实上,这种所谓的“技术入股”是干股,没有任何合同表现形式,纯属变相的不正当经济关系。

通过干股的形式把设计师和供应商绑在一根绳子上,而“技术支持”的股东只有在招投标的时候才有较高出场率,公司其他日常的技术指导很少参与。

当庭翻供喊冤为什么往往被重判

当庭翻供喊冤为什么往往被重判

当庭翻供喊冤为什么往往被重判?2015年4月17日上午,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福州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7年。

4月17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广州日报社社长戴玉庆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被告人戴玉庆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福州市检察院指控,陈柏槐在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厅长和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授意、批准将农业厅下属单位的国有划拨地非法转让用于经营性开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1亿多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83万多元。

陈柏槐当庭翻供喊冤,认为起诉书指控其“滥用职权”没有证据证实;关于“受贿”的有罪供述系特定情况下作出的虚假供述,不承认“受贿”指控。

法庭最终确认了检方的指控,称陈柏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认定陈柏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原广州日报社社长戴玉庆妻子杨兰凌在丈夫被重判后称,“冤案令人发指,维护国有资产的人有这样的结局,不仅仅是我们家的悲剧,也是法治环境的悲剧。

”杨兰凌表示,她将上诉。

2005年10月,戴玉庆离开人民日报社,卸任该报华南分社社长及总编辑职务,任职广州日报社社长。

2011年9月,戴玉庆经广州市委批准免,离开广州日报社,调往该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

杨兰凌告诉凤凰网,戴玉庆离任广州日报社时,该报账户现金为33亿元人民币。

“老戴若贪污就不会傻到拿下属的钱,他拒绝与腐败分子瓜分广州日报社资产,才有今日下场。

”财新网此前报道,在2014年3月28日庭审中,戴玉庆数次提到自己案件的背景。

他认为,此案案由与过去他与上级官员的矛盾有关。

这位官员担任宣传部长时,试图插手广州日报业务,他曾尝试抵制。

法院通稿称,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2年,被告人戴玉庆在担任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常勇强、梁振鸣、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46. 9万元,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广告业务等方面为常勇强等人或单位谋取利益。

涉案4亿的国企蛀虫广州白云公司张新华死刑案剖析

涉案4亿的国企蛀虫广州白云公司张新华死刑案剖析

涉案4亿的国企蛀虫广州白云公司张新华死刑案剖析作者:钟敏来源:《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2015年第01期12月的广州,寒意渐浓。

双眉灰白、眼袋厚重,戴着手铐、脚镣的张新华被法警押着一步步走向被告人席,满脸疲惫,目光茫然。

“贪污罪判处死刑、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一审判决结果从法官嘴里一字一顿地吐出来,法庭刹那陷入一片死寂。

张新华身体微微颤抖,似乎有些站立不稳。

“听不清楚,没听清楚……”张新华数次摇头自语,他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事实。

他曾为自己设想过各种结果,甚至还幻想着能被判缓刑,可如今却要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和缺乏敬畏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悔不当初,可悔又能如何!张新华以涉案金额近4亿元刷新了广州个人贪腐纪录,也成为限制适用死刑后广州对职务犯罪分子处以极刑的首例。

>>> 案件回顾张新华,1962年5月出生于广州白云区京溪村一农民家庭,家里兄弟姐妹众多,生活较为贫困。

20岁中专毕业后,张新华被分配到广州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工作。

用张新华自己的话说:“作为一名农民的儿子,能进入到国企工作,端上‘铁饭碗’,我成为了全家的自豪和骄傲。

”怀着满腔的热情,凭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一股子倔劲,负责农药销售的张新华为了打开销路,跑遍了大半个中国,仅仅半年时间就让所在的生产资料公司扭亏为盈,跃居全公司盈利第一名。

凭着过人的才干,他迅速脱颖而出,32岁就出任白云公司副总经理,36岁坐上了头把交椅成为白云公司总经理。

覆水难收的第一次张新华有个较为宠爱的弟弟叫张新发,1998年张新发前往澳门赌博,欠下澳门赌场30万元港币被人追债至广州。

虽然怒其不争,可看在亲弟弟的份上,张新华终归是于心不忍,冥思苦想下他铤而走险,向当时正与自己公司合作开发恒华阁项目的广州鸿安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江逢灿挑明此事。

“不怕办不到,就怕不开口”,精明的江逢灿此时当然知道这是一个拉近他和张新华关系的天赐良机。

萝卜坑事件指什么

萝卜坑事件指什么

萝卜坑事件指什么萝卜坑事件指什么?广州萝卜坑是哪里?据说,这是中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腐败窝案之一。

也许,你对它一无所知,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我们只需把目光放在主角身上即可: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明国和其情妇何丽娟、秘书黄文胜等人因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死刑。

记者在现场看到,白色的尸体倒伏于泥水当中,双手被反剪背向身后。

法医解剖时证实,两具尸体均为男性,系窒息死亡。

由于此案牵涉面广,影响恶劣,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随着公诉机关追查的深入,案件很快被披露出来:自1998年以来,原广东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广东警官学院党委书记王华元先后收受11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0余万元;汕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旋龙在任潮阳市(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非法侵吞公款20多万元;广州市人大代表马善祥则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子林某合伙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其他相关涉案人员也各有问题暴露出来。

一个月后的某天下午,风雨交加。

汕头市金平区东墩工业园内一片狼藉,拆迁办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一条用胶带包扎好的手臂,打开胶带,发现是一截已经被火烧焦的手臂,正是前几天清理东墩工业园违章建筑垃圾时发现的那具男尸,后经警方确认,该尸就是广东警官学院副院长、政法委书记王华元。

然而一个星期过去了,警察依旧没找到凶手,尽管多次更换破案线索,但还是毫无进展,也许这种不公平会持续,也许杀手永远都不会落网。

今年7月22日晚,他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10月23日零时许,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王华元执行死刑。

昨日傍晚5点半左右,犯罪嫌疑人————广州市人大代表马善祥在其家属陪同下回到汕头,交接尸体。

至此,广东省特大命案侦破终于划上圆满句号!“不可能吧,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在广州市萝岗区中国科学院软件学院门口,等候多时的大量群众难掩心中震惊,纷纷围观讨论,他们之中有马善祥的亲友,还有马善祥父母请来帮忙运送尸体的同村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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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州日报社社长戴玉庆受贿案真相调查近日,原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戴玉庆涉嫌受贿在法庭上对多项受贿指控予以否认,称自己迫于压力而承认受贿行为,对此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在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面对记者提问,两度作出回应表示,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实践、法纪检验的铁案。

至今为止,没有错办过任何一个案件。

事实胜于雄辩,相信司法机关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对于戴玉庆称自己迫于压力而承认受贿行为,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认为,一切腐败分子在查处前和查处中都是"压力山大",广州纪委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严格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有所有的书证、物证、录音、录像等为证,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实践、法纪的检验。

因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任何公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都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此案到底真相如何?带着这个问题,日前,笔者走访了相关人员。

案发
2005年10月,戴玉庆开始担任广州日报社社长,2009年2月兼任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临时党委书记,2010年6月兼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管理委员会主任,2011年8月离开广州日报社到市政协任职。

据接近广州市纪委人士透露,广州市纪委信访室从2011年以来,陆续收到群众反映戴玉庆的信访举报件共18件(最早的一封是2011年3月28日收到的),其中还有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批转来的信访举报件。

对戴玉庆的众多举报件主要反映戴玉庆利用职权收受广告项目回扣、私设小金库、挥霍公款、违反规定选拨任用干部、以及重用亲信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如有群众举报戴玉庆挥霍公款宴请校友、同行一次就花费高达17万元之多,还有群众举报戴玉庆重用腐败分子梁某某导致九州阳光传媒公司巨额损失等等。

群众多次举报反映戴玉庆的各种问题,引起了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注。

据接近广州日报集团人士反映,2012年6月,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纪委收到群众反映广州日报社广告处原领导班子成员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的举报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广州日报社纪委对广告处原领导班子成员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核查。

在核查广告处原副处长常勇强的违纪问题过程中,常勇强不仅交代自己利用负责广告业务的职务便利、收受客户好处费的问题,还交代了自己为保住广告处副处长的"肥缺"职位、寻求广告业务关照及谋求进一步升迁,在4年内共10次送给戴玉庆共200万元人民币的问题。

至此,戴玉庆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的线索浮出水面。

据接近市纪委人士透露,常勇强在调查期间交代,戴玉庆是报社社长,又非常关注报社广告业务,为寻求本人的升职机会,更为方便和保护其本人收受客户好处,就给戴玉庆送钱了,先后10次送给戴玉庆共200万元人民币,而钱都是广告客户给常勇强的。

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由市纪委常委会决定,2012年7月23日对戴玉庆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06至
2011年期间,戴玉庆利用担任广州日报社社长、负责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下属及广告客户等贿送人民币共计249万元。

坦白
在调查期间,戴玉庆承认了收受上述249万元人民币的事实。

据戴玉庆本人交代,广告处是广州日报社重要经济来源的经营业务部门,虽然戴不直接分管广告处,但对广告处的工作很重视,经常召集分管副社长和广告处正副处长开会,听取广告处工作汇报,研究广告经营策略,审批决定广告业务;戴称,常勇强是广告处副处长,经常参加他召集的广告业务会议;戴曾经在开会时表示对广告处工作的不满,常勇强分管的房地产和汽车广告是广州日报主要的收入支柱、地位非常重要,广告处领导收入也是整个报社最高的,很多人都希望到广告处担任领导职务,常勇强担心戴会调整广告处领导班子免去他广告处副处长的职务,所以送钱给他,应该是想保住位子,让其继续能够保持较高收入。

戴玉庆还在自我检查材料里写了:"他送钱给我,目的是让我成为保护伞,默认他们私下从广告客户那里获取私利。

而我也是这样做的,从来没有制止过报社工作人员,克服与广告客户的不正当利益往来。

"
对于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方面,戴玉庆承认,广告业务的两大块都由常勇强分管,他没有对常分管的业务进行调整,这也是对其工作的支持和肯定,常勇强报批的业务,他都会批准;戴玉庆刚到广州日报社任社长时,就对广告处的班子成员办事风格和创新意识很不满,经常在一些公开场合批评他们,常勇强应该感觉到戴给他的压力,所以送钱给戴。

鉴于戴玉庆行为已涉嫌严重经济犯罪,市纪委根据相关规定,于2012年8月28日,将戴玉庆涉嫌犯罪问题以及其他涉嫌严重经济违法问题移送广州市人
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戴玉庆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的整个调查过程,市纪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公正执纪,文明办案,尊重人格,关心身体;并按照规定对整个调查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在配合调查期间,戴玉庆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良好,思维清晰,明确知道自己的权利义务,对执法执纪机关依法依规和文明办案的方式表示感谢;对于自己的受贿行为,戴玉庆感到非常愧疚,他在自我检查材料里写道:他们给我送钱都是看中我手上的职权;我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个人利益,收受别人财物,是十分错误的,是受贿行为;我一定要向组织交代清楚自己的经济问题,积极配合组织查清自己的所有问题,退清违纪违法所得,争取组织对我从宽处理,并恳求组织能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

退赃
为争取组织的从宽处理,戴玉庆还主动交待,从2006年至2011年在担任广州日报社社长期间,收受下属和客户所送购物卡,并写信给他的妻子杨兰凌,让杨兰凌帮自己向市纪委退缴了125万元人民币赃款。

在谈到收受购物卡如何处理时,戴玉庆交待,一部分用于个人日常购物消费,一部分给妻子用于家庭日常的购物开支,还有部分用于购买烟酒等物品送给外地到广州看望戴的新闻同行……。

为核清问题,戴玉庆妻子杨兰凌在配合组织调查期间曾交待,戴玉庆在担任广州日报社长期间,收到过其在工资收入以外拿回家的的购物卡,并用购物卡买过两条50克金条,金佛一尊以及洗衣机、传真机各一台,其余用于其他消费和馈赠亲友。

据了解,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戴玉庆涉嫌受贿立案侦查后,查明戴玉庆涉嫌收受常勇强、梁某、刘某某、肖某某以及某单位等贿送的款项共计人民币250.4
万元,比市纪委调查移送前的数额还多。

杨兰凌帮戴玉庆退缴的125万元赃款,已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扣押。

目前,戴玉庆受贿案已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对戴玉庆受贿案件涉及的相关违法人员,检察机关还在继续追查和追逃中。

向戴玉庆行贿的广州日报社原广告处副处长常勇强,已于2012年12月被天河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其中,法院审理认为,常勇强供述的行贿细节与戴玉庆所讲相符合,足以证实常勇强行贿戴玉庆200万元人民币的事实。

随后常勇强上诉,2013年5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约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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