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营业员管理制度
药店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共3篇)

药店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共3篇〕第1篇:药店岗位职责岗位职责目录1、企业负责人职责2、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3、采购员岗位职责4、收货员岗位职责5、验收员岗位职责6、营业员岗位职责7、处方审核人员岗位职责8、处方调配人员岗位职责9、养护员岗位职责制度1:企业负责人职责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平安、有效、及时、方便。
2、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组织本企业员工学习法律法规,执行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对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3、组织、监促相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制度。
4、催促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行使职权。
5、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催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视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
6、对药店的药品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店销售质量合格的药品,绝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及质量不合格药品,有效行使质量否决权。
7、执行药店标准化管理,抓好药店的效劳质量管理,负责处理顾客的效劳投诉。
8、负责药店的环境卫生管理,为顾客提供优美舒适、清洁卫生的购物环境。
9、对药店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对因人为引起药品质量损失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制度2: 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1、组织本单位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和《药品流通监视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展经营管理;2、组织有关岗位人员建立规章制度和完善质量体系,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问题;3、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展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展动态管理;4、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监视员工严格按gsp 来标准药品经营行为;5、负责质量信息的搜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6、定期和不定期进展药品质量检查,做到经营药品帐物相符,严禁霉变、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品出售的现象发生,及时发现并制止质量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7、负责不合格药品确实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施行监视;8、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9、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10、负责药品质量查询;11、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12、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根底数据的建立及更新;13、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14、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15、负责药品不良反响的报告;16、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17、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效劳质量的考察和评价;18、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才能的审查;19、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门诊部药房的规章制度

门诊部药房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部药房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门诊部药房的管理及工作人员的操作。
第三条门诊部药房应遵循“以患者为中心,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政策。
第四条门诊部药房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尽职尽责,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五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门诊部药房应当配备合格的药师,并定期进行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第七条门诊部药房应对药品进行严格管理,保证药品质量,杜绝假药、劣药流入。
第八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定期进行药品库存清点,确保库存药品按时更新。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管理第九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合理采购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进货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规定标准。
第十一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台账,记录每一批次的进销存情况。
第十二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过期药品和损坏药品进行及时处理,杜绝使用。
第十三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加强药品信息管理,及时更新药品说明书,确保患者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急需药品进行备货,确保患者及时用药。
第三章药品配送及发药第十五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建立规范的药品发药流程,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六条门诊部药房应当进行药品包装,标签清晰,避免混淆。
第十七条门诊部药房应当按照医嘱要求合理配药,确保患者用药正确。
第十八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每一位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记录,便于跟踪。
第十九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药品存放安全。
第四章药品使用与报废第二十条门诊部药房应当确保患者用药依从性,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
第二十一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建立用药监测制度,监督患者用药效果。
第二十二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过期药品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不再使用。
第二十三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报废药品进行记录,做到明确数量。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定期进行药品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
医院西药房管理制度9篇

医院西药房管理制度9篇医院西药房管理制度篇1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一、人员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营业员管理制度

营业员管理制度一、考勤制度(一)、上班时间规定1、营业员实行轮班制,由店长负责排班。
能保证上班时间8:00-21:00正常营业(超市专柜视超市营业时间定)。
2、每天上班时间分早班、晚班两种。
早班上班时间为8:00—16:30;晚班上班时间为12:30-21:00。
3、用餐时间采用轮班制,就餐时间为30分钟,早班用餐时间为12:00-12:30,晚班用餐时间为16:30-17:00。
用餐后须按时返回岗位,口中不留异味或残留物;并检查妆容,及时补上唇膏或唇彩。
(二)、考勤管理1、每天上下班必须签到(签名并写下时间).公司将按照门店传真回来的上班记录进行核发工资。
2、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提前离岗,视为迟到或早退,如有此类现象发生将按照门店管理条例执行。
3、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商门店,无正当理由,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擅自不来上班,或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均视为旷工.旷工处理按门店管理条例执行。
(三)、请假制度1、假不论长短,不论什么假,除紧急情况外,一律凭请假条,经店长批准方可休假,并传真回总部人资部门备案。
请假时必须找到相关人员替班。
特殊情况事后补填假条,非特殊情况不以电话形式请假.2、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须提前一个星期请假,批准后方可有效。
3、周末、黄金周等销售高峰期原则上不准请假。
4、其他假期,依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参考公司规定细则。
5、各种假期中如遇休假日不能连续计算.二、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一)、工作纪律1、上班时间不准在商场内吃零食、玩游戏,不准离岗、串岗,不准聚集在一起聊天、嬉笑、喧哗;不准在工作时间吃食物、看书、报、看杂志、做私事;不准在营业时间内会客、带小孩、带宠物,或逗玩亲朋好友的小孩;2、注意个人及公司形象,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将手插入袋内站立或行走,不准将手搭撑在货架上,不准坐在货架、货箱及货品上;3、上班须用礼貌用语,提高销售技巧。
接待顾客态度要和蔼,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或打骂、殴打顾客;4、上班时间必须保持店内有人照顾,不准2个以上(含2人)同时饮水或上厕所,不准店内同时有二位以上营业员当班而出现只有一个人在柜内15分钟以上。
医院药房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人员管理制度医院药房人员管理制度医院药房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一、人员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药店营业员员工管理制度

药店营业员员工管理制度药店营业员员工管理制度1(一)药品进货必需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管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需依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
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显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店营业员员工管理制度2一、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需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含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刻调离原岗位。
痊愈要求上岗,必需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需立刻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连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本身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需立刻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药房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药房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药房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1 )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 2 )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 3 )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 4 )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
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 5 )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 3 次,冬天每周洗涤 2 次。
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 6 )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企业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 7 )健康体检每年组织—次。
企业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 8 )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 9 )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
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他离职手续。
( 10 )要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药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015-09-06 9:43 | #2楼一、在药房、库房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
二、新进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健康检查,体检项目与在岗员工检查项目相同,合格者方能上岗。
三、凡患有精神病、传染病(隐性传染病)、皮肤病及可能传染疾病的,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四、工作人员每年的体检由药剂科按期组织实施,并建立员工个人健康档案。
药房人员健康管理规定2015-09-06 22:47 | #3楼1.目的:规范药房人员健康状况及营业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药店员工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药店员工规章制度范文一、工作时间与考勤规定1. 根据药店的营业时间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迟到、早退、旷工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或扣除工资。
2. 请假需提前向店长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3. 员工需按时完成考勤签到和签退,未签到或签退不准进入药店工作区域。
二、服装及仪容仪表要求1. 员工需佩戴统一的工作服,干净整齐,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不合适的服装。
2. 禁止身上有异味,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 发型整齐,不得有夸张、不合时宜的发型。
4. 禁止佩戴过于华丽或高调的饰品,只能佩戴简单、不过于张扬的饰品。
三、工作纪律1. 员工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隐私,对患者的信息、药品情况保密,不得私自泄露。
2. 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使用手机、上网、玩游戏等,以免影响工作效率。
3. 禁止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工作时间,要有效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4. 对于上级给予的工作任务必须按时、按质完成,不得拖延或敷衍。
5. 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喧哗及无关人员进入。
四、服务质量和态度1. 员工应以热情和礼貌的态度接待顾客,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和服务。
2. 顾客有任何询问或投诉,员工要耐心倾听,积极解决问题,不能怠慢和推诿责任。
3. 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情绪带入工作场所,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4. 不得与顾客产生过分的亲密关系,不得接受顾客的礼品或私下交易。
五、药品销售与储存规定1. 销售药品时,员工必须详细了解药品的相关情况,如药品适应症、剂量、不良反应等,确保正确的药品使用和提供专业的建议。
2. 销售药品时必须核对顾客的身份,如有需要要求提供处方或有效证件。
3. 药品储存要按照药品分类、有效期先后顺序排列,保持药品干燥、阴凉、通风的环境,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
4. 禁止私自销售过期或不合格的药品,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应急处理与灾害防范1. 员工需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对于突发事件,要及时、冷静地进行处理,并报告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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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营业员管理制度
一.营业员日常行为规范:
1.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着装整洁,干净。
不按要求着装者每次罚款5元。
2.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违者罚款2元,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者罚款10元。
3.注重药房的对外形象,提倡文明用语服务。
顾客进入店里必须立刻主动迎接。
服务态度
热情,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吵。
违反者根据情节罚款10-50元。
4.在店里不得玩游戏机,看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得长时间玩手机。
严重者罚款5-10元。
上班时间不得长时间接私人电话,如果在接待顾客的时候不能接电话,违者罚款5元。
5.营业员,收银员对营业款应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按该金额的10倍罚款。
6.接待顾客积极,主动,热情,面带微笑,并用“您好,请问,请稍等,请慢走”等礼貌
用语。
7.营业员对每次店里推出的活动都应了解,熟悉和掌握,并且积极主动告知顾客。
8.代金劵及赠品必须按要求按规定正常发放。
9.没有库存的药品在销售时应做好登记并且及时上报处理。
二。
环境卫生与药品陈列:
1. 个人分担区域卫生不合格,柜台,货架收银台上乱堆乱放,清洁卫生不彻底如果不及时处理每检查一次将扣该营业员10元。
2 药品摆放应陈列有序,分类明确,药品与药品之间不能留有空格。
发现一空格将扣该区域负责人按一空0.5元给予处罚,以此类推!
3 药品陈列与价格标签必须保持一致,做到一货一签。
如有不符的将进行每个品种0.5元的处罚。
4 中药区,熬药机,门店门口及厕所卫生实行轮班制度。
收银台卫生由该天当班组负责。
5 门店当天垃圾必须当天晚上处理干净不得留至第二天。
如有发现将扣当班当组5元。
三.销售制度:
1.不得擅自抬高C类品种价格,必须严格按照定价销售。
如有违反者罚款5元。
2. 营业员发错药,卖错价,损坏药品者必须按照进货价格进行赔偿,如有隐瞒不报者应按卖价进行赔偿。
3. 营业员要做到见票发货,对票发货,避免发错货。
4. 不服从门店店长安排,不按门店管理要求进行价格调查或进行虚假价格调查的,每次罚款5元,
5. 营业员之间不认真交接,工作配合不畅,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6. 门店来货清点时经手人必须签上自己名字。
少货,多货等来货错误问题必须立即与相关人员联系,并且做好登记。
7. 营业员按照先后顺序,轮流依次接待顾客,不得插队与其他营业员发生争抢顾客。
如果当次接待顾客营业员不在药房,按照顺序替补接待。
8. 如果顾客在进药店时指定某人接待,该营业员应该接待此顾客不受次序限制。
9. 必须对附近药房的价格进行及时调查,对其信息反馈给管理人员。
不得虚报,谎报。
10. 对来店顾客积极办理会员卡,进行详细讲解会员优势,并赠送代金劵(代金劵上必须写上发放日期及有效日期签上自己名字)。
对已办理的顾客进行实事求是的积分以及打折,兑换代金劵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