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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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与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与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与处理程序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针对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要求尽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注意合同中是否有限制甚至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条款;若对方拒绝或拖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尽量收集、保留能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有对方落款的工资支付单、考勤表、有对方盖章的员工手册、出入证等。

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可以寻找一些在法律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证,如愿意出庭作证的客户、办公场所的物业人员和保安人员等,以帮助维权。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平等协商,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合意,并签订劳动合同予以确定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实现互通内容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它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和双方已有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依法生效后,因出现法定情形而导致劳动合同的效力消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行为。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与本单位因辞退、辞职等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在法定限度内为履行工作义务,在用人单位从事工作或者生产的时间。

工作时间包括标准工作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

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劳动仲裁委受理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委受理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委受理的案件范围有哪些并不是所有发⽣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劳动仲裁都会受理。

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定要先了解清楚劳动仲裁委受理的案件范围是哪些,不受理哪些案件,别⽩忙了⼀趟。

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店铺⼩编马上为您介绍。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单位与劳动者发⽣的下列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的争议;2、因订⽴、履⾏、变更、解除和终⽌劳动合同发⽣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的争议;4、因⼯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发⽣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以下情形劳动仲裁委不受理: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的争议,如补缴、漏缴、⽋缴、延缴社会保险费、办理退休⼿续、确认⼯龄等;2、劳动者与⽤⼈单位因住房制度改⾰产⽣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以及因住房公积⾦产⽣的争议;3、劳动者对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4、如⽤⼈单位已经破产,因主体不存在不予受理;5、政府主管部门主持或主导改制企业的纠纷,属企业制度改⾰中和劳动⽤⼯制度改⾰中出现的特殊现象,不是履⾏劳动合同中的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般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按照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解决,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6、与企业主管部门产⽣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围;7、其他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的事项。

以上就是店铺⼩编整理的资料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家更好的了解劳动仲裁⽅⾯的法律知识。

如果对上述介绍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店铺进⾏法律咨询,也可以拨打店铺热线电话进⾏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适用本法:(一)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要求用人单位赔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劳动争议受案围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围,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 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国境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我国法律上,除上述几种一般 情况属于劳动争议受案围以外,还有几项特殊的规定: 第一,《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有规定的以外,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二,签订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通过协商解决, 当事人可以申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协调处理,或者后者主动介入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第三,违反《就业促进法》的规定,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还有如下规定:(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 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 院应予受理。

(3)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 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 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因此,上述几种情况也 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围。

风险级别:☆☆ 注意事项最咼人民法院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问:社会保险尤其是养老保险争议,一直是劳动者普遍关注的话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 护发生的争议;议;劳动争议仲裁 机构不予受理的案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 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律中对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作出了严格的规定,那么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呢?劳动仲裁程序该怎么⾛呢?下⾯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来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在上述基础上,进⼀步丰富、调整和扩充了劳动仲裁的适⽤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的争议;(2)因订⽴、履⾏、变更、解除和终⽌劳动合同发⽣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的争议;(4)因⼯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发⽣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程序该怎么⾛劳动仲裁要⾛如下受理程序:1、申请。

⾸先申诉⼈应在权利被侵害之⽇起60⽇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提出申请。

当事⼈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式⼆份,附劳动合同、⾝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系⽤⼈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

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应带原件核对。

2、受理。

⾃当事⼈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起7⽇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起7⽇内通知当事⼈。

3、委托。

当事⼈可以委托不超过⼆名的律师或其他⼈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4、举证。

劳动争议案件⼀般由申诉⼈提供证据;因⽤⼈单位应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作年限等决定⽽发⽣劳动争议的,由⽤⼈单位负责提供证据。

5、审理。

双⽅当事⼈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

申诉⼈⽆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诉⼈⽆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进⾏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6、调解。

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调解,当事⼈双⽅达成协议的,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在送达之⽇起具有法律效⼒。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业务操作指引一、概述二、案件受理1.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范围包括劳动合同争议、劳动报酬争议、工伤赔偿争议、劳动保护争议等。

2.受理要求:当事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三、调解程序1.受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收到申请后,立即进行受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调解准备:仲裁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调解。

3.调解会议:由仲裁庭组织调解会议,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到庭,并在调解会议上发表意见、陈述事实和证据。

调解会议通过调解协议书的形式,对争议进行调解。

4.调解协议:调解会议达成调解协议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当及时出具劳动争议调解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四、裁决程序1.不达调解协议:调解会议后,如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将进行裁决程序。

2.裁决准备:仲裁庭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案件审理,收集、排列、核查证据材料,了解案件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

3.审理程序:仲裁庭负责组织公开审理,双方当事人有权在庭审过程中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

庭审结束后,仲裁庭将进行评议,并准备裁决书。

4.裁决书:裁决书应当包括案件事实、争议的处理过程、理由和裁决决定,并由仲裁庭签字确认。

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五、执行程序1.裁决生效:裁决书发出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决定履行义务,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2.履行保证:如无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对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强制执行,包括责令当事人限期履行、罚款等措施。

3.强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结束方式七、注意事项1.制证材料:当事人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工资单、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不清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一些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经常会跑冤枉路。

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在实践中,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一裁终局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受理范围主要包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等惩戒影响实体劳动报酬权益享受而发生的争议。

7、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8、因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9、因劳动者人事(职工)档案转递发生的争议。

10、因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发生的争议。

11、因收取或变相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发生的争议。

12、因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发生的争议。

13、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

二、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一裁终局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此外,您还应该要知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案件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案件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案件受理范围
咱打工人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些不顺心的事儿,有时候还得靠劳动
仲裁来给自己讨个公道。

可您知道啥样的事儿能走劳动仲裁这条路不?
先说工资这一块,要是老板拖着工资不给,或者给的比说好的少,
这能仲裁不?那必须能啊!这就好比你去菜市场买菜,讲好了价,结
果摊主少给了你菜,你能答应?
还有加班的事儿。

咱辛辛苦苦加了班,老板却不给加班费,这能忍?这就像你帮朋友搬家累得半死,朋友连瓶水都不给你买,合适吗?当
然不合适,所以这也能仲裁。

社保的问题也很重要。

单位不给咱依法交社保,那咱们的保障从哪
儿来?这就跟出门没带伞,赶上大雨了却没地方躲一样,多没安全感呐,这种情况也能申请劳动仲裁。

解除劳动合同这方面,如果老板无缘无故把咱开除了,或者用些不
正当的理由让咱走人,这不是欺负人嘛!这就好比你正好好在路上走着,突然有人把你推到沟里,能不生气?能不找个说法?能,所以能
仲裁。

再比如说,工作中受伤了,单位不管不顾,不给工伤赔偿,这多让
人心寒呐!这就像你在战场上受伤了,战友却不救你,那能行?当然
不行,这必须仲裁。

还有一些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那叫一个不合理,严重侵犯了咱的权益,这能忍?就像你在家,有人定了一堆不讲理的规矩让你遵守,你能乐意?肯定不乐意,所以也能仲裁。

总之,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就是那些损害了咱打工人合法权益的事儿。

咱辛辛苦苦工作,为的就是能有个公平公正的待遇。

要是权益被侵犯了,可别害怕,勇敢地拿起劳动仲裁这个武器,给自己争取应有的权益!咱有理有据,不怕那些不讲理的老板,相信法律会给咱一个公道!。

劳动仲裁只管劳动合同吗

劳动仲裁只管劳动合同吗

劳动仲裁只管劳动合同吗?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根据协议或者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依法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律程序,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那么,劳动仲裁只管劳动合同吗?答案是不是的。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纠纷。

具体来说,劳动仲裁主要受理以下类型的劳动争议:1. 劳动合同纠纷: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例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义务等。

2. 劳动报酬纠纷: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争议。

例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未按照约定支付奖金等。

3. 工时休假纠纷: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加班等方面的争议。

例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安排加班、未支付加班费、剥夺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等。

4. 劳动安全卫生纠纷:包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争议。

例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未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等。

5. 社会保险福利纠纷: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争议。

例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支付医疗保险报销费用等。

6. 劳动争议解决途径纠纷:包括劳动仲裁、劳动诉讼等方面的争议。

例如,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等。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并不仅仅只管劳动合同,而是涵盖了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会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正、公平、公开地审理争议,并作出裁决。

对于劳动者而言,了解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

劳动仲裁具有以下特点:1. 快速高效:劳动仲裁程序相对简单,周期较短,可以迅速解决争议,减轻当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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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一、受理范围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于劳动仲裁的范围作出了详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劳动关系维持过程中,许多人比较关心的是劳动合同和劳动报酬引起的争议。

在发生这些争议时,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二、不予受理的范围
我国法律直接通过直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不过,劳动仲裁申请时也存在着不予受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

(三)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

(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

(五)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

(六)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七)其他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可见,申请劳动仲裁并不是随便什么情况都可以申请的。

法律对此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总而言之,劳动争议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注意相关规定,要在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内提起申请,以免白费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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