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公平正义”的政治合法性基础
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政策解读

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政策解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并不断加大力度,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方式的基本方略,旨在建立起公平、公正、稳定的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改善的有效衔接。
本文将对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政策进行解读。
一、法治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新时代中国加强法治建设的核心是以宪法权威为统领,以人权保障为核心,注重创新法治方式,构建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
为了实现法治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结合,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一系列政策,包括:1. 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国政府致力于加强社会治理能力,推动综合治理、综合执法、综合服务相结合。
通过加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中心等基层组织的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实现基层治理、社会治理和公平正义的有机衔接。
2. 推动反腐败斗争:中国政府始终将反腐败工作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方面。
通过建立和完善反腐败法律制度,依法严惩腐败分子,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公正、廉洁的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3. 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中国政府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推动建立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加强劳资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等,为劳动者提供公平正义保障。
二、坚持法治思维促进公平正义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坚持法治思维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政府树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公平正义作为国家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府积极推动以下政策:1. 坚决打击腐败行为:中国政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一切腐败行为。
通过建立反腐败惩治体系,加强反腐败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依法打击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腐败行为,使公平正义成为社会共识。
2. 加强司法独立和公正性建设:中国政府在推动司法独立和公正性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加强审判权的独立、公正的实践,增加司法公信力,为人民提供公平正义的司法保障。
论政治权威及其合法性基础

论政治权威及其合法性基础3王红光1颖2黄( 1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 湖北武汉430079 ;330013 )2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江西南昌摘要:秩序是人类政治生活的首要目标,良好的秩序是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基本前提,一定的秩序需要政治权力来建构和维持,但政治权力解决的是政治秩序何以可能的问题,政治秩序要持久存在,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性基础,即建立政治权威。
本文通过梳理中外学者对合法性基础理论的阐述,认为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基础主要存在于这三个层面:意识形态的规训性、政治过程的守法性和政治产品的有效性。
关键词:秩序;权力; 政治权威; 合法性基础中图分类号: D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 - 0768 ( 2006 )04 - 0009 - 04公共生活的有序状态是人类社会共同体存在、持续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政治的首要价值目标就是在人类的公共生活中建立起有效的秩序。
良好的秩序需要有共同的权威来建构和维持, 从表面上看,权威所表达的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实质上是政治权力的正当性或合法性问题。
从根本上而言,权威不是基于权力而形成的,而是基于人们的认同和信仰而形成的,也就是说,任何政治体系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性基础,才能持久生存和发展。
本文通过系统地梳理中外学者对合法性基础理论的阐述,试图提出对此问题的分析框架。
一权威是植根于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景象。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权威反映了一定社会秩序的内在需求。
秩序是人类政治生活的首要目标, 良好的秩序是社会共同体存在、持续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美国政治学者塞缪尔·亨廷顿就认为: “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
人当然可以有秩序而无自由, 但不能有自由而无秩序”。
[ 1 ] ( P7 ) 因为自由的存在是以秩序为条件的,只有在秩序的基础上,自由才对人的生活有积极意义, "如果我们出于理性,而不是出于情感;如果我们尊重实际,而不是沉湎于想象,我们就应该承认,对于社会公共生活而言,秩序与其社会价值相比具有优越性" [ 2 ] ( P187 ) , 因此, 政治的价值目标是在人类的公共生活中建立起有效的秩序,而一定的秩序需要有共同的权威来建构和维持。
论政治合法性的构成要素

论政治合法性的构成要素作者:伍俊斌来源:《理论与现代化》2011年第01期摘要:政治合法性的基本构成要素有:法律规范、意识形态、治理绩效和认同机制。
法律规范既是建构合法性的对象和内容,又是评价合法性的标准和依据。
意识形态能为合法性提供道义诠释和正当说明,将政治权力转换成权威和影响力,实现社会共同政治理想与价值信念的重建,但意识形态对合法性的支撑受经济基础的制约,意识形态“祛魅”的进程也在加速。
治理绩效是统治集团获取民众认同和支持的重要手段,持久的治理绩效可以巩固和提升政治合法性,但治理绩效不能取代其他因素,更不能等同于政治合法性。
认同机制是统治集团与民众之间进行政治沟通和政治对话的一种制度设计,政治合法性的切实巩固和有效提升,有赖于认同机制的逐步完善和有效运行。
关键词:政治合法性;法律规范;意识形态;治理绩效;认同机制中图分类号:D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02(2011)01-0052-08政治系统的合法性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政治系统的合法性建构是一个动态的发展变化过程。
即使已经拥有合法性的政治系统也无法长期确保其合法性的稳固,即使政治系统拥有了“历史的合法性”,也不能推论它将拥有“现实的合法性”。
要建构和提升现实的政治合法性,有必要探究其最基本的构成要素。
政治合法性关注的核心论题是“统治与服从”的关系问题,影响“统治与服从”关系的现实社会政治因素纷繁复杂,这些现实的社会政治因素从不同侧面影响到既定政治系统政治合法性的获得、维系与发展。
笔者认为,在这些纷繁复杂的因素之中,政治合法性的构成要素主要是:法律规范、意识形态、治理绩效和认同机制。
一、法律规范“合法性”与“符合法律规范”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明确区别。
理解合法性与法律规范之间关系的关键在于:作为建构政治权力的重要方面,法律规范既是建构政治合法性的对象和内容,又是评价政治合法性的标准和依据。
其一,法律规范作为现代社会必要的治理手段,必然要求对其自身的解释、论证、评价、批判等合法化过程。
我国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基础

我国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基础作者:李赛来源:《资治文摘》2016年第07期【摘要】政治权威的合法性问题伴随着任何一个国家政权的诞生而出现,同时也是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的基石。
一个国家在其建立之初,都必须说明其政治制度选择的理由,并证明其正当性。
在国家建设的其他阶段,同样有此需求。
本文主要从意识形态基础、制度规范基础、有效性基础三个方面分析我国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基础。
【关键词】政治权威;合法性;意识形态;制度规范;有效性一、意识形态基础1.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能够反作用于社会现实存在,所以建构意识形态的“意义”事关重大。
自我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起,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一直作为国家意识形态而存在。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具有正向支持和利益整合功能,因此是我国政治权威合法性的重要基础。
2.领导人的人格魅力。
领导人的人格魅力主要由三个方面构成:第一,优秀的道德品质。
优秀的品德具有吸引人、感染人的力量,可使社会成员不自觉地引起心理上认同、肯定甚至模仿等普遍化动机,形成合法性支持的路径。
第二,丰富的知识和卓越的才能。
智慧型领导人是此知识和才能特质的统一。
第三,情感魅力。
情感魅力是指领导人对社会成员发自内心的情感与情绪相互合流而产生的感情联系。
除此之外,领导人的人格魅力具有聚合、内趋等社会功能。
领导人较为完美的人格能够吸引、感化社会成员,可以使社会成员在特定环境下自觉自愿听从领导人的命令而形成秩序。
二、制度规范基础上升为法的制度与规范是公众价值观念符号化的产物,它在公众普遍同意的基础上设定了程序化的政治体制和政治行为准则,从而可以在稳定的制度框架内实现合法化。
近代以来,随着民族国家取代传统王朝国家,人民主权观念的日益深入,遵循宪政制度已经成为政治权力合法性的根本性基础。
所谓宪政,简言之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规约政府和社会成员的行为,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制度安排。
浅论政治权力合法化

浅论政治权力合法性基础摘要:任何权力的行使都以得到社会成员的权威认同为前提,而国家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随着历史发展而变迁,我国古代的“君权神授”、“天人合一”到西方的社会契约论以及韦伯的三种统治类型,最后转向“权源于法”。
本文从分析政治权力形成的逻辑过程入手,进而界定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最后分析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基础。
关键词:政治权力;合法性;利益;“同意”一、政治权力的形成政治权力是权力的一种主要类型,所谓政治权力“就是某一政治主体依靠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或原则而在实际政治过程中体现出的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政治权力所要达到的目的,主要地表现为利益”。
①(一)政治权力形成的基础——利益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论述,人的利益的形成是一个从人的需要到人的劳动再到社会关系的逻辑过程。
②也就是说人的利益源于人的需要,无论是“政治人假设”还是“经济人假设”,也包括“社会人假设”,无非都是基于人到底需要得到什么利益,为了实现这个利益就采取具体行动去获取以及维护。
在社会实际生活中,个人尽可能地调动其有效资源,并且把这些资源有机地凝结成个人特定的力量,以此为凭借展开谋利活动;共同利益是在同一社会关系,尤其是经济关系和经济地位基础上形成的,处于同一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中的人们的各自利益的相同部分,③由此可见,共同利益是聚集一个群体、一个阶层、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社会的力量。
从某种程度上说,国家运用政治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就是为了实现和满足人们的共同利益。
在阶级社会,统治者运用手中的政治权力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体现的是阶层利益而非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而在现代民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虽然也有维护自身利益的举动,但更多的还是为社会的公共利益而行使政治权力。
(二)政治权力形成的重要条件——利益关系不同的利益主体为了实现共同的利益必然结成利益关系,在这种利益关系中,人们选择不同的群体力量开辟利益实现途径的时候,必然产生各种群体力量的对比关系,在纵向①李景鹏.权力政治学[M].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②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③同②.上,它包含着个人、群体和社会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在横向上,它表现为不同的个人、群体与群体,乃至社会与社会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
行政机构权力合法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

行政机构权力合法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行政机构是现代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广泛的权力和职责。
而为了确保行政机构的权力合法性,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建构。
一、理论建构1.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行政机构权力合法性的基石。
它要求行政机构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不能凭借个人意志随意行使权力。
在建构行政机构权力合法性的理论中,法治原则是最基础、最重要的原则。
2. 合规管理合规管理是指行政机构根据法律和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地开展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机构在权力行使过程中遵循法律法规,有效规范行政行为。
合规管理为行政机构赋予了合法性的基础。
3. 权力制约权力制约是指对行政机构权力的限制和制约。
这种制约可以通过设立独立机构监督行政机构的权力行使,或者通过设立司法程序追究行政机构的责任来实现。
通过权力制约,可以保证行政机构的权力行使在合法范围内,并减少滥用权力的可能性。
4. 透明度和问责机制透明度和问责机制是行政机构合法性建构的重要环节。
通过公开行政机构的决策过程和行政行为,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并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使行政机构能够承担起责任,并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二、实践建构1. 建立法治政府建立法治政府是行政机构权力合法性建构的关键实践。
这要求行政机构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为此,需要通过制定、完善和执行法律法规,确保行政机构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2. 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内部管理是确保行政机构权力合法性的重要实践。
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权责清单、分工合作、权力流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3. 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是增加行政机构透明度的重要举措。
行政机构应主动公开信息,包括决策依据、决策过程、决策结果等,以便公众了解和监督。
同时,建立公众参与机制,使公众能够参与行政决策,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 加强监督和问责加强监督和问责是确保行政机构权力合法性的重要实践。
第五讲 政治合法性
二、政治合法性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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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政治学关于“合法性”或“权威性”的观点概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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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政治学关于“合法性”或“权威性”的观点概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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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治革命 案例:阿拉伯“鲜花革命”的启示
——„摘自《中国人权双周刊》第45期2011-02-10;
/home/〕 无论哪一类国家,政治革命都是合法性危 机的可能结果。马克思主义认为,革命是阶级 矛盾激化达到极点的产物,它是被压迫者和被 剥削者不再忍受压迫和剥削的激进行为。革命 到来的时候,对原有政治体系的破坏和对既有 社会秩序的冲击是不可避免的。一个社会能否 走出“不断革命”的循环困境,关键还在于能 否形成一种合理的制度,确立韦伯所谓的法理 型权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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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现政治合法性的途径 如何实现和提高政治合法性 : 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我们可以将政治合法化的
过程分为输入(input)和输出(output)两个程序或环节。 从输入的角度分析,社会成员个体的愿望和资源 需求需要经过国家和政府而得到处理和安排,所以,共 和主义的理论告诉我们,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于民主 过程(the democratic process)、代议制度 (representative institutions)以及各种透明化的程序 (transparent procedures)。自由主义理论则告诉我们, 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建立在法治(rule of law)和限制国家 行为(the restriction of state action)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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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现政治合法性的途径 从输出的角度分析,政治合法性也来自于 国家和政府政策满足社会成员的愿望和需求。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 认为,趋利避害是人 的本性,人以追求最大功利为目的,人们之所 以服从国家,是因为服从的利益大于不服从的 利益,所以,国家只能通过尽可能地提供公共 物品和服务以最大满足人们需要来赢得合法性。 一个国家政权要实现长治久安,除了必须 掌握暴力机器(军队和警察)、拥有文化领导权 (令人信服的理论和意识形态)之外,还必须通过 以下原则和途径建立广泛的政治合法性基础:
【精品】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思考中国共产党从诞生起就立志职掌政权,建设一个人民民主的新中国,共产党现领导人民进行国家建设,早己经是执政党了,但并不是共产党人打江山,就要坐江山,现我就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研究。
一、共产党执政的历史合理性1840年鸦片战争到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是一部“救亡图存”的斗争历史,先后涌现出了洪秀全、康有为、孙中山等一批又一批的领袖。
中国革命的斗争历史反复证明:尽管这些领袖人物及其领导的历史活动都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促进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但是无论是旧式的农民革命,还是戊戌变法式的改良运动和资产阶级领导的辛亥革命都没有彻底的挖掉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统治中国的根基,因而无法真正实现“救亡图存”的历史史命。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在此后长达10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民人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
然而由于农民阶级的局限性,中国民族阶级的软弱性、妥协性,这些斗争都无一例外地先后以失败告终。
中国革命要胜利,必须由一个新的阶级来领导,这个新的阶级是与先进生产力相联系的、富有组织性纪律性、革命最坚决最彻底的阶级,即中国无产阶级。
这一新的阶级在五四运动中以独立的姿态登上了政治舞台,领导中国革命的责任也就历史地落在这一新的阶级及其政党—中国共产党身上。
二、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理论依据1949年各民主党派向中国共产党发出的一份贺电,代表全国人民的心声:四万万人挣脱千年封建专制的枷锁,洗刷一百年帝国主义欺凌的耻辱,这是一件无比痛快的大事,,假如中国人民没有中国共产党就不知道黑暗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终了。
各民主党派人民投了共产党的票,政协的《共同纲领》一致推举中国共产党为执政党,其他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而不是在野党,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实际上体现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宪性和合法性。
共产党由于先进性和代表性,领导中国人民打败日本侵略者,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认同,成为执政政党是合理和合法的。
政治权力与政治合法性
政治权力与政治合法性
一、政治合法性的概念与构成要素
政治合法性是社会秩序和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与状态,是统治者“政治统治”与民众“政治服从”之间的关系。
其构成要素有:①意识形态;②施政绩效;③社会价值;④民主法治。
二、政治权力对政治合法性的影响
1、政治权力的无限扩张,会降低民众对政治的信任,从而削弱政治合法性。
2、腐败问题是政治合法性的一大危害,是动摇执政根基的危险因素之一。
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公务员道德素质和职业素质低下,法制不完善。
3、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攻坚期、利益调整期、矛盾凸显期,社会心态不够平和,如果政治权力运行不规范,就很容易诱发仇富仇官心理,影响政府施政能力,侵蚀政治合法性的根基。
三、解决政治权力对政治合法性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1、规范政治制度,维护公平正义。
2、完善协作机制,扩大政治参与。
积极适应人们日益增强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
3、重视解决民生问题,扩大政治合法性的群众基础。
4、加大反腐败力度,形成科学有效的反腐机制。
第六章 练习与答案
第六章练习与答案一、填空题1、政治秩序并不要求预测人们的行为,它更多地关注人们之间的____________行为。
2、以____________为特征的统治在政治秩序中是不可少的。
3、从古代儒家的____________、农民起义者的“替天行道”,到近代的《天朝田亩制度》,孙中山先生的“天下为公”,直至当代的人民公社,我们都可以从中看到理想社会的影子。
4、柏拉图认为理想国中的三种人共同具有的品德是____________。
5、在法治的情况下,人们可以对制度形成一种稳定的预期,从而有利人们在政治中有序地解决其____________冲突。
6、在韦伯看来,____________就是促使人们服从某种命令的动机,故任何群体服从统治者命令的可能性主要依据统治系统的合法化程度。
7、政治领导人的合法性虽然对于他本人的政治领导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并不直接影响到____________的合法性。
8、____________制度将选举制度、代议制度和权力制约结合起来,体现了当代人们心目中的政治正义观念。
9、稳定的政治共识在社会____________上表现为政治秩序的合法性,而政治体系的运转则是依靠治理来实现的。
10、政治合法性究竟以什么作为它的基础,这一问题关涉到人们对____________的根本价值观及其实现方式的理解。
11、一般而言,在经济结构中具有相同地位的人们的____________主张也一致,它们便形成了阶级。
12、政治合法性在效率上的体现又称为____________,它根源于人们对政治合作的目的。
13、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危机的发生一般还伴有政治体系的____________危机。
14、契约是一种达成____________的行为,运用到治理中去,就要求行动的各方对于行动要达成共识。
15、在当代社会,如果某种政治制度在政治正义观取得优势,在____________方面却落后于别的备选制度,这也可能会削弱这一政治体系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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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 不管它们如何有效 率和有条 理 , 只要 它们不 正 义, 就必须加 以改 造或 废 除” 。正 义原则 将 “ 指定 各 种可行 的社会合作 和政 府形式 ” 预先决定 调节 人们 , “ 那些互相对立 的要求 的方式 , 定他们社 会 的基本 决 蓝图” 。德 国思 想家 哈贝马 斯提 出“ J 重建 ” 合法 性
第 1 第 3期 1卷 21 年 3月 01
宜 宾 学 院 学 报
J un lo bn Unv ri o ra fYii iest y
Vo . 1,N 3 11 o Ma c r h.2 1 01
建构 “ 公平正义 ” 的政治 合法性基础
赵 敏
( 四川师范大学 外 国语 学院 , 成都 60 6 ) 10 8
古希腊 政治思想家 和哲学家在对合法性思考
中, 将评价 和衡 量现 实 的政 治制度 是否 具有 合 法性 的标准 和原则称为 “ ” “ 善 或 正义 ” 。亚里 士多德认 为
是成功的 、 定 的统 治 , 稳 它必 然就 是 合法 的 , 而那 些
不稳定的统治 , 则必然就是“ 不合法 ” ,不合法 ” 的 “ 的 统治本身就没有存在的余地。也即, 合法性表现为 既定政治统治 的稳定性 。 韦伯经验主义合法性理论基 于“ 事实” “ 与 价值 ”
赵 敏: 建构“ 平正义’ 公 ’ 的政 治合 法性基础
7 3
相分离 的价值 中立 原则 对合 法 性作 出 的解 释 , 陷入
了“ 历史解释的无 标准性 ” 。当代美 国 自由主义政 治
推进现代化进程 具有重要 现实意义 。 中国共产 党领
哲学家 、 伦理学家约翰 ・ 罗尔斯认 为 , 正义 乃是合 法 性 的基础 , 他说 : 正义是社会 制度 的首要价 值 , “ 正像
世俗 的还是暴政 的 , 也无 论它 的社 会性质 如何 , 只要
国家伴 随着阶级统治 的出现而产 生 , 其产 生之后 , 人
类社会面临 着一个 问题 , 即它 必须 回答一 个 国家所
建立起的政治统治是否 和为什么应该 获得其 民众 的
忠诚 的问题 。这就是对合法性 问题 的最初的思考 。
宗教改革 和世界 贸易 的兴起 , 新兴 的 资产 阶级统 治 的合法 性 借 助社 会 契 约 理论 为支 撑 。根 据 这 一 理
论, 资产阶级统治权威 的合法性 , 在 以人们 自愿 建立 同意为前 提 条 件而 订 立 的 社会 契 约 的基 础 上。 同 时, 卢梭等人为 人们 的 同意预 设 了既定 的符合 正义 的原则 和规范 , 自由、 等、 爱 、 产神圣不 可侵 如 平 博 财
尝试性 的被运用来分析 中国政治现实。
一
家的“ 目标不是为了某一 阶级 的单独突 出的幸福 , 而 是为了全体公 民的最大 幸福 ” [1这样 的 国家才是 , 3 43 3
正义的 国家 。中世 纪宗 教权 力统领 下 , 君 权神授 ” “
奠定 了统治 秩序 的合 法性 基础 。伴 随着 文艺 复兴 、
关键 词 : 西方 合 法 性 理 论 ; 治 合 法 性 ; 平 正 义 政 公
中图分类号 : 6 2 D 0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 1 3 5 2 1 ) 3 0 2 0 17 —56 (0 1 0 —07 — 3
自 从人 类历史 上有 了国家 、 入政治社 会 以来 , 进
犯 等。
西 方 合 法性 理 论
合法性 理 论 研 究 国家 政 权 兴衰 成 败 的政 治 现
象, 其考量 的对象是 国家政治 体系 。在人类 历史上 ,
1 9世纪末德 国社会 学 家马克 斯 ・ 韦伯 , 作 为 他
现代合法性理 论 的奠基 人 , 对合 法 性进行 了系统 界 定和研究 。韦伯 主张 合法 性 问题 拒绝 价值 追 问 , 它 只需要人们 以功 利主义 的态度来对 待 。在现实 的政 治统治 中, 无论它 以什么样 的形 式 出现——宗教 的 、
人们 就开始对 政治 的合 法性 问题 进行 思考 。“ 法 合 性” 1 im c) (e t ay 不仅是政治学 , gi 而且是哲学 和社 会科 学的一个 重要范畴¨ 。对其 进行 的理论 追索构 成 了 J 贯穿西方政 治学 发展 的一条 重要脉 络 和关键 线 索 。 2 世纪9 0 0年代 以来 , 中国政治理论界 开始 引介和研 究西方政治合法性理 论。一些学者认 识到合 法性 问 题 的客观性 、 研究 的普遍性 和必要性 , 将合法 性 问题 的研究作 为政 治学 研究 的新 视 角 , 法 性理 论 也 J合
理论 。他给合 法性 作 出 的定 义 为 “ 法 性意 味着 某 合
导的 中国特 色社会 主 义建 设 过程 中 , 济体 制 的转 经 轨, 社会结构 的转型 , 给执政 党和政府 提 出了巨大 的 挑战 。特别是伴 随着 经 济迅 速 发展 , 会利 益 阶层 社 日益分化 。各种 凸显 的复杂 冲突和 矛盾使政府 执政 能力 面临严 峻 的考验 。某些 地 方 的基层 政府 , 政 执
摘要 : 西方合法性理论对我 国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 实借鉴 意义。我 国的政 治合 法性基础 已经发 生 了深刻的 变化 , 建构我 国现阶段 政治合法性的核 心在于 实现公 平正义。 因此 , 立足 于我 国政治现 实, 积极建 构合 法性 资源, 主动响应
民众追 求公平 正义的合 法性价值取 向和诉 求, 才能树立政党 、 政权 、 政府的威信 ,正义 ’ 正义 以公共利益为依 , 归。 【 拉图在其 《 想 国》 ”3 柏 ” 理 中表 达 : 我们 建立 国
收稿 日期 :2 1 0 0 0— 6—2 4
作者简介 :赵敏 (9 5 , , 17 一) 女 四川宜宾人 , 助理研 究员, 硕士 , 主要从事社会主义行政 管理与 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