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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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2017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2017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一、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1.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卫生。

2.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贮存、包装标识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

3. 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检,对不合格产品及时予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自查机制,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自行排查和整改,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食品流通和市场监督管理1. 食品流通企业须合法经营,取得相关许可证,并遵守食品流通管理规定。

2. 对食品市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控,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超标农药、添加剂超标等违法行为。

3. 对食品流通企业的卫生状况、存储条件、销售渠道等进行全面监管,确保食品经过流通环节后仍然安全可靠。

4. 对食品流通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对高风险企业实施更严格的监管措施。

三、加强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1. 对食品安全事件实行“三早”原则,即早期预警、早期发现、早期处置,确保食品安全事件不会对公共卫生造成严重影响。

2. 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报,引导公众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 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相关责任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处。

4.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自我保护意识。

综上所述,2017年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在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监督管理的同时,也加强了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全面提升了食品安全的质量和水平。

希望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共同建设一个安全、卫生、可靠的食品环境。

sc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17

sc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17

SC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17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SC食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积极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第四条企业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主要包括: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采购负责人等。

第七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是企业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第八条食品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

第十条生产负责人负责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质量负责人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采购负责人负责采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质量检验、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

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

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

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制度是为了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预防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状况,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学校食堂实行承包(托管)经营等形式的,应当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典版(五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典版(五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典版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

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典版(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性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性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食品经营者(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和运输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存期限等要求,合理选择储存设施和方式,保证食品储存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运输食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损坏或者变质。

第五章食品安全加工和制作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进行加工和制作。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加工工具、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加工环境卫生。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得添加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物质。

第六章食品安全销售第十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国家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对食品的安全检查势在必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一为了落实尧都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神,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全体师生就餐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幼儿园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建立组织机构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组长:张文青成员:张文萍吴夏沈文霞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张文青成员:张文萍吴夏沈文霞二、建立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尧都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未持证,追究本制度执行人及责任人。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1、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5、按标准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

(三)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食品所用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程序:(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后,用专用切菜板、专用菜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装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程(上海 2017 经营流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程(上海 2017 经营流通)

上海**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进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七、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1、采购人员负责对食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有效性的查验或验收并记录;
2、仓管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3、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做好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2017年5 月10 日。

2017最新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总6页)

2017最新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总6页)

北阳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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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

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

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废弃物质。

6、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

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尽可能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如实记录下柜和召回情况,并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

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七、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1、本单位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临近保质期食品标准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
期满之日前5天;(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2、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

3、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对于现场制售及厂家配送的凉拌菜、散装熟肉制品、糕点(无馅料的热加工产品除外)等易腐败变质的食品,做到当天生产、当天销售;当天未售出的不再进行销售。

5、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

仓库区域要设立明显的退换货区域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员工误将过期食品上架销售。

6、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

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

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

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十、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

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

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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