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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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手册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手册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手册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范围本手册旨在制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相关规定,以确保企业生产活动符合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要求,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所有生产制造企业内部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3 审核原则依据清洁生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

第二章审核程序2.1 审核准备2.1.1 审核目标和范围确定本次审核的具体目标和范围,明确审核的重点和重要环节。

2.1.2 审核人员选拔从具有相关经验和资质的员工中选拔审核人员,确保审核过程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2.2 审核实施2.2.1 会议召开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审核会议,明确审核的流程和要求。

2.2.2 现场调研对企业生产车间、设施设备进行实地调研,了解生产过程以及废水、废气等排放情况。

2.2.3 资料核查对企业相关的生产资料进行核查,包括排放记录、能源消耗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等。

2.2.4 交流沟通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企业的环保政策和现有的治理措施。

2.3 审核总结2.3.1 审核报告编制审核人员编制审核报告,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

2.3.2 审核总结会议召开审核总结会议,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汇报审核结果和建议,共同商讨整改措施。

第三章审核要求3.1 环境保护措施企业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废气、废水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3.2 资源利用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的消耗和浪费。

3.3 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促进企业清洁生产的持续改进。

3.4 法律法规遵守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执行环保政策,做好环保相关的申报和备案工作。

第四章审核结果的处理4.1 整改措施企业应根据审核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4.2 效果评估企业应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和改进。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制订技术导则》(环境保护部HJ 469-2009)附件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制订技术导则》(环境保护部HJ 469-2009)附件

附件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令)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重点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28条第二、第三款规定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包括:(一)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以下简称“第一类重点企业”)。

(二)生产中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有毒有害物质是指被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以下简称“第二类重点企业”)。

第三条 国家环保总局将根据各地环境污染状况以及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分析企业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或排放情况,以及可能造成环境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公布《需重点审核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第四条 第一类重点企业名单的确定及公布程序:(一)按照管理权限,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提出本辖区内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初选名单,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或有毒有害原辅料进货凭证、分析报告,将初选名单及企业基本情况报送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二)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初选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后,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对企业名单确定后,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名单。

公布的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址(生产车间不在注册地的要公布其所在地的地址)、类型(第一类重点企业或第二类重点企业)。

企业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名单公布后,依据管理权限书面通知企业。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旨在规范工业企业的生产过程,推动清洁生产理念的广泛应用,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
1. 生产过程规划:工业企业应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规划,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废物的最小化排放。

生产过程应考虑节能、节水、减废等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目标。

2. 设备选型:在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择节能、环保的设备,并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维护方便。

3. 节能措施:工业企业应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增加能源回收利用、改进设备效率、优化能源结构等。

4. 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应采取减少废物和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废物分类、回收再利用、减少有害物质使用等。

5. 环境污染监测:工业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监测系统,定期监测排放物和废物的质量和数量,并及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6. 培训与宣传:工业企业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培训,推广清洁生产理念,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7. 监督与评估: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审核和管理,定期评估企业的清洁生产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进行奖惩。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的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可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 环办科技[2018]5号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 环办科技[2018]5号

附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企业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在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后和中/ 高费方案实施前的时间节点,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的过程。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后,对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绩效、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性评定,并做出结论性意见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国家考核的规划、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需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和“申请各级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财政资金的企业”以及从事清洁生产管理活动的部门,其他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的企业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四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应坚持科学、公正、规范、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第六条地市级(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提出年度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名单及工作进度安排,逐级上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确认后书面通知企业。

第七条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应向本地具有管辖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相应的技术佐证材料;(二)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提交《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六条中咨询服务机构需具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自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要求提供相应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清洁生产审核详细步骤

清洁生产审核详细步骤

识别问题
分析现状调查结果,找出生产 过程中的问题和污染源。
提出解决方案
针对识别出的问题,提出具体 的清洁生产方案,包括改进工 艺、设备更新、管理措施等。
评估方案的经济与技术可行性
经济评估
分析清洁生产方案的投入和预期效益,评估其经济可 行性。
技术评估
评估清洁生产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包括技术成熟度、 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等。
VS
制定目标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清洁生产潜力评估结 果,制定清洁生产目标,明确要达到的资 源和能源消耗减少、废弃物减量等指标。
04 清洁生产方案制定与实施
提出清洁生产方案
确定审核重点
根据企业生产工艺、产品和排 污状况,确定审核的重点工艺
、设备或污染物。
调查现状
收集审核重点的相关数据和信 息,包括污染物排放量、能源 和原材料消耗等。
清洁生产审核详细步骤
目录
• 审核准备 • 预评估 • 评估 • 清洁生产方案制定与实施 • 持续改进
01 审核准备
明确审核目标
确定审核范围
明确审核对象,包括生产过程、设施、 产品等,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审核。
确定审核目标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审核需求,设定 具体的审核目标,如降低能耗、减少 废弃物排放等。
专家咨询
请教环保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潜在的污染 源进行评估和识别,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分析生产流程中的能耗和物耗
能耗分析
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进 行统计和分析,了解各环节的能 源利用效率和节能潜力。
物耗分析
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辅 助材料和水等物质消耗进行统计 和分析,了解各环节的物质利用 效率和节约潜力。
优化和改进清洁生产方案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

附件1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推进清洁生产,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在企业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后,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清洁生产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的过程。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方案后,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绩效、清洁生产目标实现情况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性评定,并做出结论性意见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企业,其他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四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应坚持科学、公正、规范、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第六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全部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工作,并列出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计划清单;(二)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已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能源使用情况和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或排放情况。

以上应选取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前12个月内的数据。

(三)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要求,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或者虽有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或设备,但已列明并提出调整改造计划;(四)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第七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向本地具有管辖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三)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或者企业自行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等数据,监测数据选取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前12个月内的数据。

清洁生产审核流程详解

清洁生产审核流程详解
设备,用水用电,产污排污情况,废水废气处理工艺, 排水总量及监测情况,管理,存在旳问题等内容。
2、评价企业旳产污排污情况,主要是三废产生原因、 处理排放分析。
3.拟定审核要点,主要是企业能耗大,物耗大,污染 重,存在明显清洁生产潜力旳车间或工序等。
3.针对审核要点设置清洁生产目旳,涉及本轮审核旳 和3年后旳目旳。
Cleaner Production And Energy Audit Center
全方面系统地产生方案
• 原辅材料和能源替代 • 技术工艺改造 • 设备维护和更新 • 过程优化控制 • 产品更换或改善 • 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循环利用 • 加强管理 • 员工素质旳提升以及主动性旳鼓励
Cleaner Production And Energy Audit Center
可行性分析
1.进行市场调查 2.进行技术评价 3.进行环境评估 4.进行经济评估 5.推荐可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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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洁生产审计流程(续)
方案实施
1.组织方案实施 2.汇总已实施旳无/低费方案旳成果 3.验证已实施旳中/高费方案旳成果 4.分析总结已实施方案对企业旳影响
方案名称
W1
加强设备维护维修,杜绝跑冒滴漏
W2
加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及考核
序号
方案名称
W1 降低药桶中药旳残留量
W2 提升垫板盖板利用率
W3
烤箱放板数量管制
W4
制定用水定额
W5
提升涂布油墨使用面积
W6
生产线停机时不关水电开关罚款
W7 建立合理化提议制度
建立持久旳清洁生产机 W8 构
不合格品采用人工修补 W9 ,降低返工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一、目的和范围清洁生产是指为了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措施。

本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适用于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利用、能源消耗、废弃物排放等环境影响进行审核,以及对清洁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估。

二、审核组成员和职责1.审核组成员由企业管理层、生产部门负责人、环保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2.审核组负责制定审核计划、实施审核、收集和整理审核结果、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3.审核组成员应具备相关生产工艺及环保法规知识,且需接受清洁生产审核相关的培训。

三、审核内容1.资源利用情况:审核组应对企业原料、水、电等资源的消耗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2.能源消耗情况:审核组应对企业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包括电力、燃料等能源的消耗情况;3.废弃物排放情况:审核组应对企业废弃物的产生、处理和排放情况进行调查;4.清洁生产目标达成情况:审核组应评估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措施的效果,以及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促进情况。

四、审核程序1.审核前准备:审核组首先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清洁生产目标及相关文件资料;2.实地审核:审核组对企业各部门进行实地审核,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3.审核报告编写:审核组整理审核结果,并撰写审核报告;4.审核报告审核和整改:审核组报告由企业管理层审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5.审核报告提交:审核组将审核报告提交给监管部门,并定期进行自查和外审。

五、审核结果1.审核结果以审核报告形式呈现,对企业资源利用、能源消耗、废弃物排放、清洁生产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估;2.根据审核结果,提出清洁生产改进建议,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措施;3.审核结果作为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改进、提升生产效率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

六、审核程序的改进企业应定期对清洁生产审核程序进行检讨和改进,及时更新相关知识、法规和技术,确保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七、持续改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实施并非一劳永逸的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完善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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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审核指南清洁生产审核指南武汉市清洁生产中心郭学荣20113>.1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第一篇清洁生产概述一. 清洁生产的涵义;二. 清洁生产的产生和发展;三. 实施清洁生产的目标和意义;四. 实施清洁生产的途径和工具;一. 清洁生产的涵义UNPE(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96)定义为: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思想,该思想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地运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提高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

——对生产过程,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削减所有废弃物的数量和毒性;——对产品,要求减少从原材料获取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对服务,要求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和所提供的服务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定义为:本法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清洁生产”定义的解读思想本质:创新性的环境战略;核心要素:源削减、污染预防;实施对象:生产过程、产品、服务;运用要求:对生产过程—节能、降耗、减量、降毒、替代、淘汰;(全过程)对产品—防治整个生命周期可能产生的危害;(全周期)对服务—将一切可能产生的危害,纳入环境保护范畴;(全范围)工作宗旨:环保设计、节约、替代、再利用;过程控制;提高生态效率,减少环境风险。

基本特征:预防性、系统性、实用性。

创新:与企业成本控制有机结合的环境风险防治模式。

二. 清洁生产的产生和发展1. 人类面临的环境问题:二战以后,由于发达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忽视对工业污染的防治,致使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公害事件不断发生。

典型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是1952年12月5日-9日发生在伦敦的一次严重大气污染事件。

这次事件造成多达12000人因为空气污染而丧生,并推动了英国环境保护立法的进程。

1952年12月5日开始,逆温层笼罩伦敦,城市处于高气压中心位置,垂直和水平的空气流动均停止,连续数日空气寂静无风。

当时伦敦冬季多使用燃煤采暖,市区内还分布有许多以煤为主要能源的火力发电站。

由于逆温层的作用,煤炭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粉尘等气体与污染物在城市上空蓄积,引发了连续数日的大雾天气。

期间由于毒雾的影响,不仅大批航班取消,甚至白天汽车在公路上行驶都必须打开大灯。

当时在正在伦敦举办一场牛展览会,参展的牛只首先对烟雾产生了反应,350头牛有52头严重中毒,14头奄奄一息,1头当场死亡。

不久伦敦市民也对毒雾产生了反应,许多人感到呼吸困难、眼睛刺痛,发生哮喘、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病人明显增多,进而死亡率陡增,据史料记载从12月5日到12月8日的4天里,伦敦市死亡人数达4000人。

根据事后统计,在发生烟雾事件的一周中,48岁以上人群死亡率为平时的3倍;1岁以下人群的死亡率为平时的2倍,在这一周内,伦敦市因支气管炎死亡704人,冠心病死亡281人,心脏衰竭死亡244人,结核病死亡77人,分别为前一周的9.5、2.4、2.8和5.5倍,此外肺炎、肺癌、流行性感冒等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也有显著性增加。

12月9日之后,由于天气变化,毒雾逐渐消散,但在此之后两个月内,由于又有近8000人因为烟雾事件而死于呼吸系统疾病。

1956年,日本熊本县水俣湾附近发现了一种奇怪的病。

这种病症最初出现在猫身上,被称为“猫舞蹈症”。

病猫步态不稳,抽搐、麻痹,甚至跳海死去,被称为“自杀猫”。

随后不久,此地也发现了患这种病症的人。

患者由于脑中枢神经和末梢神经被侵害,轻者口齿不清、步履蹒跚、面部痴呆、手足麻痹、感觉障碍、视觉丧失、震颤、手足变形,重者神经失常,或酣睡,或兴奋,身体弯弓高叫,直至死亡。

当时这种病由于病因不明而被叫做“怪病”。

这个镇有4万居民,几年中先后有1万人不同程度的患有此种病状,其后附近其他地方也发现此类症状。

经调查研究,1956年8月由日本熊本国立大学医学院研究报告证实,这是由于居民长期食用了八代海水俣湾中含有汞的海产品所致。

20世纪后期:环境问题已由局部性、区域性发展成为全球性的生态危机.酸雨、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锐减、森林破坏等,成为危及人类生存的最大隐患。

长江某段污染废弃物场水质破坏湖泊绿潮烟尘排放空气污染酸雨沙尘暴森林过度采伐湖泊干凅光污染怀宁血铅事件安徽怀宁血铅超标儿童在医院接受救治本报合肥1月9日电 (记者何聪朱磊)安徽省政府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安徽省怀宁县血铅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截至1月5日,该县共有307名儿童到省立儿童医院进行血铅检查,228名儿童血铅含量超标。

经过监测确认,怀宁县博瑞电源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因。

通报指出,怀宁县环保部门对博瑞电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把关不严,对企业长期违法试生产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

目前,怀宁县政府已对县环保局局长赵一平进行停职处理。

怀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该企业北边卫生防护距离(500米)内开发规划确定的工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

将被追究责任。

2. 传统治污方式(末端治理)的弊端(我国现行环保法规的主体---以排放标准为依据的排污收费制度先污染、后治理)1) 末端治理的投资费用大、运行费用高。

企业承担着生产成本和治污费用的双重负担。

在环保问题上,如何处理好环境效益与企业效益之间的矛盾?成为企业可持续经营一大难题。

2) 由于治理技术发展的局限性,末端治理往往不是彻底治理,而是换介质的排放或污染物的转移,不仅不能根除污染。

还可能造成二次污染;3) 末端治理不涉及资源的有效利用,不能制止自然资源的浪费,也没有考虑企业的成本因素。

使企业在环保工作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

3. 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的区别与联系随排放标准严格,费用增加治污费用减少费用生产成本增加生产成本降低与末端治理相容并存联系耗用增加(治理污染消耗)资源耗用减少间接可推动减少废弃物明显减少环境效益环境效益和企业效益效果先污染,后治理污染物消除在源头和生产过程方式事后控制源头削减,事先控制思路末端治理清洁生产比较项目4. 清洁生产的产生和发展20世纪60年代:美国化工行业的“污染预防审计”;1976年:欧共体“无废工艺与无废生产工艺研讨会”,提出“消除造成污染的根源”的思想,首次提出“清洁生产”的概念;1979年:欧共体理事会宣布推行清洁生产政策;1984-87年:欧共体环境事务理事会三次拨款支持建立清洁生产示范项目;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l IE/PAC)制定《清洁生产计划》;1990年起:UNEP先后举办了多次“国际清洁生产研讨会”;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21世纪议程》;4 清洁生产的产生和发展1996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更新“清洁生产”的定义;1999年,第五次国际清洁生产研讨会(汉城)发布:《国际清洁生产宣言》;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的一些企业相继尝试运用:如“污染预防”、“废物最小化”、“减废技术”、“源削减”、“零排放技术”、“零废物生产”和“环境友好技术”等方法和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削减污染物,以减轻对环境和公众的危害。

美国:1984年国会通过《资源保护与回收法—有害和固体废物》,首次将“废物最小化”作为环保国策;1990年国会通过《污染预防法》;1991年EPA公布“污染预防战略”计划与具体行动;欧洲国家:瑞典: 1987年最早开展“废物最小化评价”活动;德国、荷兰、丹麦等国:清洁生产评估活动、“财政资助与补贴”等供给政策、清洁生产审计手册的应用、推广;国际组织:联合国人类环境与发展大会联合国(环境署、开发署):“国家清洁生产中心计划”、“国际清洁生产会议”、“国际清洁生产宣言”。

国际环境治理方式发展过程清洁生产在中国80年代:经济、社会、环境“三统一”方针、工业污染防治中的一些预防思路与提法的产生。

(第一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会议、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1992年:推出“中国清洁生产行动计划(草案)”(国家环保总局-UNEP IE/PAC我国第一次国际清洁生产研讨会)1993年:第二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会议确定了清洁生产在我国工业污染防治中的作用与地位(国家经贸委、环保局,上海)——工业污染防治向生产全过程控制的转变。

1994年:国务院通过《中国21世纪议程》设立“开展清洁生产和生产绿色产品”方案领域,清洁生产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国家经贸委与环保局利用世界银行技术援助贷款,进行“推行中国清洁生产”项目研究,选定25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示范(B-4项目);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议》明确规定所有新、扩、改项目采用能物耗小、污物少的清洁生产工艺;1997年:国家环保局《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环保部门将清洁生产纳入已有的环境管理政策中;1998年:国务院(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工业项目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1999年:国家经贸委《关于实施清洁生产示范试点通知》选择北京、上海等10个试点城市,5个试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示范试点;1999年: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将《清洁生产法》的制定列入立法计划;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布《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5个行业57项技术);200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16)号令《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下发(151)号文:《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2008年: 环境保护部环发〔2008〕6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2009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469-2009:《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制定技术导则》2010年: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54号文:《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我国清洁生产的成果企业示范 1994年以来全国开展或启动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涉及化学、轻工、建材、冶金、石化、电力、造纸、化肥、飞机制造、医药等十几个行业、数千家企业,取得良好效果。

宣传与培训截至2008年,已组织700多期清洁生产培训班,2万多人次接受培训。

使不同层次的管理者了解了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技术人员获得专门的清洁生产知识和技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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