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外出管理制度十篇

外出管理制度十篇外出管理制度篇1ⅰ国内部分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a主管级:每日1,20元b一般级:每日1,00元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公司因公外出管理制度

公司因公外出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外出的行为,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职员、管理人员等。
三、外出审批程序(一)员工因公外出需要提前向直接主管提交外出申请,包括出差目的、时间、地点、交通工具等信息。
(二)直接主管审批后,将外出申请表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准,如需经过财务部门预算支出,需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交申请。
(三)外出人员应根据规定的行程和时间安排,如有变动需提前向主管汇报并取得批准。
四、外出行为规范(一)外出期间,员工需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出行,不得违章操作,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二)外出需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携带公司资料和设备时应妥善保管。
(三)外出期间需注意个人安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保障人身安全。
五、外出费用报销(一)员工因公外出期间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需按照公司规定报销。
(二)员工需凭有效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财务部门申请报销,经财务部门审核核准后方可报销。
(三)公司对超出规定范围的费用不予报销。
六、外出违规处理(一)员工若有违反公司外出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甚至辞退等。
(二)员工如果因外出行为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后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需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并公告后方可执行。
对于不遵守规定的员工将采取适当的制裁措施。
以上就是公司因公外出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严格遵守,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企业出门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企业出门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外出行为,确保员工安全、维护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企业员工外出行为,应遵循本规程的规定,做好出行前的准备工作,遵守相关规定,保护自身安全,维护企业利益。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企业员工在工作中需要外出的情况,包括公务出差、参加会议、拜访客户等。
第四条外出期间,员工应当全程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向公司汇报行程和工作情况。
第五条外出期间,员工应当服从公司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超范围行事,不得私自调整行程。
第六条出差期间产生的费用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及标准办理报销,不得私吞、挤占。
第七条出差期间禁止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违反当地法律法规。
第八条出差期间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出差前的准备第九条出差前,员工应当向公司提交出差申请,明确出差目的、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等信息。
第十条出差前,员工应当妥善安排好个人行李、证件等物品,确保出差期间的生活用品齐全。
第十一条出差前,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准备工作,提前了解目的地的情况。
第十二条出差前,员工应当向家人、朋友通报出差信息,确保个人安全。
第十三条出差前,员工应当接受公司对出差行程的安排和指导,提前了解出差期间的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
第十四条出差前,员工应当充分理解公司的相关政策和制度,遵守公司的规定。
第三章出差期间的行为规范第十五条出差期间,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违反规定行为。
第十六条出差期间,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出差期间,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不得出现不文明行为。
第十八条出差期间,员工应当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纪。
第十九条出差期间,员工应当按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第二十条出差期间,员工应当严格控制出差费用,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资金。
班级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班级外出活动管理制度随着现代教育的发展,班级外出活动已经成为学生们课程之外的一种重要学习方式。
这些活动不仅能够增强学生们的社交能力,还能够增进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
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班级外出活动管理制度,对于保证活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非常重要。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班级外出活动的管理制度。
一、出游前的准备工作为了保证班级外出活动的顺利进行,出游前的准备工作必不可少。
首先,班主任应该与学生及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出行意愿以及受限情况,制定出游计划。
其次,班主任需要进行景点的调研,确保景点具备一定的教育意义,并且能够保证学生的安全。
同时,还需要了解景区的旅游政策和安全预警情况,以便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二、制定活动纪律活动纪律是班级外出活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班级外出活动是学生们全面发展的机会,因此,在活动中,学生应该遵守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离队,不与他人发生冲突。
同时,活动期间,学生们也应该保持文明礼貌,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保护环境。
活动纪律的制定不仅有利于学生们自觉遵守规定,还能够保证活动的秩序和安全。
三、设立安全责任人班级外出活动期间,安全责任人的设立尤为重要。
该责任人应该是一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具备一定的急救和安全应对知识。
安全责任人可以帮助学生们解决一些突发事件,例如:迷路、丢失财物、伤病等问题,并及时上报给学校和家长。
安全责任人的设立能够提高活动的安全性,使学生们更加放心地参加活动。
四、明确学生安全保障措施为了保障学生们的安全,学校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学校应当购买安全保险,为学生们提供经济支持和紧急救助。
其次,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他们在活动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学校还应与旅行社、景点方等建立紧密联系,及时分享学生信息,以便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五、推行班级外出活动评估机制为了进一步提升班级外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学校应当建立评估机制。
外出管理制度

外出管理制度外出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们⾏动的准则和依据。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编为⼤家收集的外出管理制度(15篇),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外出管理制度(15篇)1 (⼀)总则 第⼀条本办法依据机械⼯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事管理规则之规定订定之。
第⼆条本公司员⼯出差旅费之⽀给概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出差分为: 1.当⽇出差:出差当⽇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当⽇出差 第四条员⼯当⽇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
第五条当⽇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给误餐费每餐30元。
但外勤已⽀津贴⼈员概不⽀给误餐费。
第六条当⽇出差除依前条规定⽀给误餐费外不另⽀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给。
第⼋条当⽇出差⼈员必须于当⽇赶回,不得在外住宿。
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三)远途出差 第九条本公司员⼯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程、出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可出差。
第⼗条远途出差之员⼯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条未及呈准出差⼈员须补办⼿续后⽅得⽀给出差旅费。
第⼗⼆条出差⼈员因急病或不可抗⼒之天灾地变致⽆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必须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误乃得⽀给出差旅费。
第⼗三条出差⼈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内填具'员⼯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四条出差⼈员之交通⼯具除可利⽤公司车辆外,以利⽤⽕车、公路车为原则。
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员核准者得利⽤空运交通⼯具。
公务外出的管理制度

公务外出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外出行为,加强对公务外出事务的管理,提高公务外出效率,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和效能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执行工作任务的活动,包括国内公务外出和国际公务外出。
第三条公务外出应当坚持服务为先、事实为主、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做到节约使用、规范管理。
第二章公务外出申请和批准第四条公务外出人员应当根据出差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出差的目的、时间、地点、行程等相关情况,并按照规定填写《公务外出申请表》。
第五条单位领导接到公务外出申请后,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出差目的和经费预算等情况进行审批,不得违规批准。
第六条对于需要国内公务外出的,单位领导应当按照规定审批;对于需要国际公务外出的,单位领导应当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单位领导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公务外出申请,并签署《公务外出审批表》。
第八条公务外出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差计划和行程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延误。
第三章公务外出的行为规范第九条公务外出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应当维护单位声誉,做到言行举止得体,严守纪律。
第十条公务外出人员应当根据出差需要合理使用公款,做到勤俭节约,不得奢侈浪费。
第十一条公务外出人员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不得从事与工作任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损害单位和国家利益。
第十二条公务外出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如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处理时,应当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处理。
第四章公务外出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三条单位领导应当对公务外出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务外出活动合法、合规、合理。
第十四条单位领导应当定期对公务外出行为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十五条公务外出人员应当按照单位规定要求提交出差材料和报告,不得拖延、漏报或者虚报。
第十六条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对公务外出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并做出书面报告。
机关单位外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外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纪律,保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参加各类活动、考察、学习、培训等。
第三条机关单位外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外出活动合法、合规。
2. 安全第一:确保工作人员外出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 高效务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外出活动取得实效。
4. 严格审批:外出活动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不得擅自外出。
第二章外出审批第四条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外出。
第五条外出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 外出事由:简要说明外出原因、目的和必要性。
2. 外出时间:具体起止时间。
3. 外出地点:目的地、考察单位或培训地点。
4. 外出人员:参加外出的工作人员名单。
5. 外出经费:预算外出期间的费用。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审查外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外出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外出申请予以驳回。
第七条经批准的外出活动,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不得擅自改变活动内容、时间、地点。
第三章外出期间管理第八条外出期间,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单位形象。
第九条外出期间,工作人员应遵守纪律,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第十条外出期间,工作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单位能够随时联系到本人。
第十一条外出期间,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单位文件、资料和个人物品,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外出期间,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单位监督,不得违反规定。
第四章外出报销第十三条外出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报销申请。
第十四条外出报销应包括以下内容:1. 外出时间、地点、事由。
2. 外出人员名单。
3. 外出费用清单。
4. 支付凭证。
第十五条部门负责人应审核报销申请,对符合规定的报销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予以驳回。
外出管理制度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公司外出管理工作,提高各部门衔接,特制定《员工外出制度》。
一、适用范围:1、本制度“外出”指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因公外出离开县城;2、本职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办理业务时;3、上级交代须办理业务,需外出办理业务时;4、其它特殊事务;二、实施细则:1、预计外出前,需提前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报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外出办理公司业务。
2、将《员工外出申请单》交综合部留存。
综合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度车辆。
3、员工外出时需保持手机的畅通,如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不能在预估时间内返回者,应电话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
4、外出办事人员报销:①外出伙食补贴原则为每餐不高于15元/人,每天不高于40元/人。
(不超过用餐标准按实际用餐费用据实报销)②凡非紧急事务,公司鼓励以公共交通为主。
外出交通费除公司车辆外,其他交通费按票实报。
③报销时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由当事人及陪同人、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财务签字,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
三、请假:员工因事需请假时,需填写请假条,找主管部门签字,请假条交办公室后方可休息,负责按旷工处理。
(扣三天工资)请假条------------------------------------------------------------------------------------------------------------------------------------------员工外出申请表交综合办公室备查。
员工返回时必须知会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综合办公室人员如实填写返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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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管理制度(精选17篇)外出管理制度第1篇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一、此制度中的外出学习培训指根据师训计划或因工作需要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师到校外参加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活动。
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外出学习培训,由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外出学习培训人员。
三、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出学习培训由教导处制定培训方案,填写《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审批表》,提前一周报局分管领导(有校长参加的还须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备案。
四、外出学习前认真填写《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及相关工作必须由本人跟年级或相关处室协调、落实到人、做好交接。
五、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外出学习培训机会,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工处理。
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教师外出学习要带着自己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在学习培训中主动求得专家或优秀老师的解答和指点,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交流讨论,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汇报学习情况,完成二次培训,具体内容有:1.要根据学习培训内容认真填写《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情况记录表》。
2.通过汇报课、讲座、经验介绍、谈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在本教研组或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八、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汇报完学习情况、完成二次培训、上交材料后,由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签字,到总务处报销,总务处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不在计划内、无审批、无文件通知、超预算的外出学习培训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九、未尽时宜,另行通知。
外出管理制度第2篇经校务会讨论通过,关于教职工公假、病假、事假、调休等请假制度作以下补充规定,如有违反或除特殊情况外,无论何种事由未办理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
一、关于公假1、教职工公假到校办请假备案,另请附会议通知,(教研活动不需会议通知)。
2、中层干部公假到分管校长处请假,到校办备案,另请附会议通知。
二、关于病假(看病)1、病假需向人事部门递交由医院出具的病假单。
2、每月固定看病的教师:请交书面申请,并提出具体时间,交至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提交校务会讨论。
如在此之外再有病假,至人事部门请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不影响上课外出看病,如有医生事后开具的病假单或者有学校的调休单可以不按病假处理。
原则上每月不能超过二次,每次半天。
4、如身体原因(大病、重病),不能坐班,则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交人事部门,经校务会讨论批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因其它原因或短期身体不适申请不坐班的教师,实行弹性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30——下午3:00)。
三、关于事假1、半天的事假:填写请假单,并交至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同意后在校办备案。
2、一天及以上的请假:如果是因为重要的家事等,请交书面申请,并交至人事部门。
经校务会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中层干部事假需另向分管校长请假。
四、关于调休1、不影响学校工作,调休最多一天,原则上不可调休连续一天以上,如有病假单,可以调休充病假,最多不可超过病假天数。
2、除突发事件,请假或调休需提前一天到人事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递交调休单(原则上当天调休不予批准)。
3、中层干部调休需另向分管校长请假,并至校办备案。
注:所有请假请附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如没有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一律不能认定已办理任何类型请假手续。
外出管理制度第3篇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由包联单位牵头负责,组织社区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包联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命令。
一、工作职责1.核实外地返乡人员及车辆信息是否准确,加大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2.要求返乡人员及家属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同时保证这些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的日常生活,包括采购物品、代买药品、代交水电等费用。
3.对小区人员及车辆实行一口进出,关闭其他出入口。
4.对出入小区人员和车辆逐一进行体温监测和检查,发现有发热症状的及时登记报告,持续跟踪联系,做到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
5.全程做好检测、检查、登记、询问、随访等工作和纸质可查阅、可分析、用得上的材料。
二、工作时间安排各包联单位要选派干部,从 1 月 30 日起,按照每天早 7 点—12 点、12 点—17 点、17 点—22 点三个时间段,加强小区门卫值守,每班选派2 名机关干部(较小小区可选派 1 名机关干部)与社区网格员、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认真登记外来车辆信息和进出人员信息,动态掌控疫情通报及群众关心关注问题。
附:具体工作要领测量体温大于37度人员进行登记,如是本地非外出人员发热,则建议其到旗人民医院后楼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是外地或外出归来人员发热则登记后派穿防护服人员送其到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居家自行隔离人员测量体温用水银体温计测腋下体温5分钟以上,腋下体温达到37.3度及以上并伴有咳嗽及呼吸系统等症状同时有中高风险疫区接触史,经留史的则立即上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发热登记表里的暴露史:1.本人有从中高风险疫区返回经留史。
2.最近有接触过中高风险疫区返回人员接触史。
3.最近接触过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人员。
新加入的群成员请将备注名称修改为“单位+姓名”格式。
外出管理制度第4篇为加强夜间期间护卫员的管理,增强组织纪律性,制定本规定。
一、外出的定义:凡在当日22:00至次日07:00期间离开本单位管理区域者均视为外出。
二、正常情况下,除培训(训练)时间外,07:00至22:00期间为自由活动时间(应急分队队员除外),用于护卫员处理个人事务。
三、自由活动时间如需离开本单位管理区域,应当口头告之本班护卫领班或在《外出登记薄》上注明外出去向,留下本人通讯联络方式,便于及时联系。
四、凡在当日22:00至次日07:00期间离开本单位管理区域或不在管理区域者,必须严格按级请(销)假。
(一)22:00至00:00期间外出由护卫主管批准,但应口头告之本班领班;(二)00:00至07:00期间外出由管理处主任或授权人批准,但应口头告之本班领班。
五、所有在外护卫员晚上22:00以前必须统一归队,如遇以下两种情况应按此法操作。
(一)事前预知会超出22:00以前归队的,应提前向批准权限人请假;(二)因特殊情况超出22:00以前归队的,应按预计归队时间提前向批准权限人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准假,否则视为不假外出。
六、本单位已婚护卫员其配偶居住工作地附近的,可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负责人核实情况后,应当允许在外与其配偶同居。
七、外出护卫员经过道口(大堂)时,应主动将已审批的《外出请假条》交给道口(大堂)值班员,当外出护卫员返回时,应及时向道口(大堂)值班员销假,值班员应在请假条上注明请假人返回的具体时间,于次日上交护卫主管。
外出管理制度第5篇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活动对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以下简称外出活动)是指: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活动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在校外进行的社会实践、实习实训、考察参观、德育教育、班会、郊游等活动。
二、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加强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
(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校长是外出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外出活动班主任或领队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三)“安全、就近、就地”原则出行路线、目的地要提前弄清情况,有所安排,做到心中有数。
不安全、不了解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外出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得超出珠三角范围。
学生班级郊游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严禁动用学习时间或调课外出郊游。
(四)宜少不宜多原则原则上以班级(或部门)为单位组织学生活动,不得在校外住宿。
组织一次活动原则上一次不超过500人。
(五)适宜性原则应当遵循教育规律,次数适宜,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三、工作要求(一)实行备案管理,严格申报程序1.外出活动,组织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报教育指导中心批准备案。
在申报时,组织者要提前5个工作日,并提供以下材料报批:1.填写《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一式两份);2.外出活动安全方案(含活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3.参加活动人员名单;4.所用车船合格证明的复印件;5.若由旅游公司组团活动,提供所签订的“合同书”。
学校审核部门要在接到申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组织者必须在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并组织外出活动。
(二)加强活动管理,落实“六定”措施每次外出活动必须做到有班主任或领队教师带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组织能力强、有责任心、富有安全管理经验的协管教师。
要落实“定组织、定人数、定路线、定范围、定责任、定费用”六项措施。
(三)做好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六严禁”“四必须”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对参加活动的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讲清注意事项,做好各项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借用、租用关系单位、共建单位和私人等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严禁学生爬树、爬岩;严禁路过森林或有易燃物的地区使用明火;严禁追逐打闹;严禁到池塘、水库、海滩等安全不明区域洗澡、游玩。
必须注意饮食卫生;必须遵守集体活动的作息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的基本行为准则;必须尊重当地的风俗人情。
四、应急处置1.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过程中,如不慎发生意外事故,要树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2.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按程序迅速上报,不得瞒报、误报。
学校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自组织指挥,处理事故。
3.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家长安抚工作)。
五、责任追究对不申报或申报未获得批准而擅自组织外出活动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