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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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现对本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1.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经校长批准后由教科室发放派遣通知单,教师凭派遣通知履行请假手续。
2.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的教师凭教科室派遣通知履行请假手续;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处室或教研组须派教师外出学习的,需填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申请表,由学校依据规定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
3.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教师一律不得参加。
4.原则上教师每学期只能参加一次市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
二、外出学习培训的有关程序
1.通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必须参加的培训,由教科室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审批。上级规定性外出学习人员,由教科室确定人员后报
校长批准,各处室或教研组自行派遣外出学习或培训的需先申请,然后报校长审核。教科室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有据可查。
3.请假。外出学习的老师凭上级文件和教科室派遣通知履行请假手续后到教务处登记签字;由教导处通知教务员调课。
三、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将不少于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稿)上交教科室,必要时向教研组或学校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推荐一人主讲。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或讲座后,凭教科室考核情况,经教科室主任签字后报校长审批,再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取得相应培训证书。
3.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凡不按时返
回,经核查,如无特殊情况,将按旷工处理。
4.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