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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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事管理制度(7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7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7篇)学校人事管理制度(7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1一.业绩(50分)1.考勤(10分)签到:上午7:30——8:10下午1:30——2:10(冬令时1:50--2:10)每天座班五节。

每缺签一次扣一分,座班每缺一节扣2分。

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写好请假条调好课双方当事人签字,学校批准后方可生效。

2.教学常规(10分)2、按《徐门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评估。

3.教学质量(30分)按乡竞赛名次平均分五段,每段按分质计算。

二.政绩(50分)1.教育科研:凡在本学年度获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论文,经鉴订获省,市,县级分别奖10,8,6分2.学科竞赛:凡在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市,县,乡级奖项的分别奖8,6,4分3.体,卫,艺工作:凡完成学科基本任务以外,主动申请代其它学科的,经学校研究分配能够完成任务的每多一学科奖20分。

4.校园管理:凡在职责以外主动承担校园管理工作的(如班主任),奖10分。

在班级管理中失分的要减去,减完为止。

5,优质课:凡参加乡以上优质课教师,除本人晋级,评先同等条件优先外,分别奖4,6,8分。

6,凡发现教师乱推销引起不良反应,经调查核实,实行“一票制”作为末位淘汰对象。

以上两项合计得分就是本学年度个人工作的评估,分数的多少作为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据。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2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细则》,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学校教学及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必须要求字迹、图像清楚,书写工整,禁用圆珠笔、铅笔或纯蓝墨水书写。

2.立卷时应将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写档案名称,编写卷内目录,确定密级。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4篇)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1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宽严协调、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职工在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基础上,应当认真、负责、创新性地工作,给学校积极献言献策,推动学校的长远发展。

二、职工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学校职工享有以下权利:1、在制度范围内自主开展本职工作,进行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和实验;2、按时获取工作报酬,享受学校福利待遇和休假;3、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学校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4、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权利。

第五条学校职工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执行学校工作、教学计划,履行职工聘约,完成工作任务;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等方面的协调发展;4、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三、聘用制度第六条学校实行职工聘用制度,所有职工主要以聘用的方式与学校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第七条学校在聘用职工时应遵守以下条件:1、应聘者身心健康;2、应聘者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学生证或毕业证;3、外语教师应当有英语四级或六级通过证;4、师范类专业、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学生优先录用;5、荣获“三好学生”、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荣誉者优先录用;第八条学校在应聘职工时应遵循下列流程:1、应聘者填写职工应聘申请表;2、应聘者参加应聘面试;3、对通过面试者进行岗前培训;4、签订职工聘用合同。

第九条学校所有职工均应与学校签订职工聘用合同,合同中须载明职工和学校的权利义务关系、职工工资福利以及结算方式、合同解除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

第十条学校职工有下列行为,经学校人事主管部门的调查确认,学校应与该职工解除应聘合同:1、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2、三次以上无合理理由未按时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经批评仍无悔改的;3、体罚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5、散布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论,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6、其他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行为。

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4篇)

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4篇)

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中心学校的教育人事管理,保证教育人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提供良好的教育人才队伍,实现中心学校教育目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育人事管理的宗旨是:科学、公正、公开、激励。

第三条教育人事管理的原则是:有序、公平、公正、激励。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学校的教育人事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五条中心学校设立教育人事管理处,负责学校的教育人事管理工作。

第六条教育人事管理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订教育人事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师招聘、评聘、晋升和奖惩制度;(三)组织和开展教师培训和进修工作;(四)组织和监管教师绩效评价工作;(五)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六)做好教职工聘任、调动和离职工作;(七)协调解决教职工之间的纠纷和问题;(八)开展教育人事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工作;(九)其他与教育人事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教育人事管理处负责制定教育人事管理的具体办法,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第八条中心学校的领导班子应当定期召开教育人事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决策重大的教育人事问题。

第三章招聘和选拔第九条中心学校的教师的招聘和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教师的招聘应当通过报纸、网站、校园招聘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吸引有能力和资质的人才。

第十一条教师招聘的程序包括:招聘计划的制定、岗位申请的收集、资格审核、面试与考察、录用和公示等。

第十二条招聘流程应当明确、规范,并将招聘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第十三条教师的选拔应当综合评价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验、专业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风格等。

第十四条教师的选拔可以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等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公开选拔的教师应当参加公开竞争,不得任人唯亲或存在其他不公平的现象。

第四章评聘和晋升第十六条教师的评聘和晋升应当以绩效为导向,突出教学业绩和学术研究成果为主要评价指标。

第十七条教师的评聘和晋升程序包括:评审申请、材料审核、考核评价、评审决策、公示和通知等。

2024年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流程公正、透明、规范化,并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教职员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事管理职责第三条学校人事管理部门的职责学校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和实施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具体包括:1. 制定和完善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2. 组织人事人才需求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制定人才招聘计划;3. 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制定招聘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4. 实施员工培训和专业发展计划,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5. 负责员工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定福利政策和激励机制;6. 组织评价员工的表现和绩效,制定激励和晋升制度;7. 职工关系的维护和处理劳动纠纷的调解工作;8. 其他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的职责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具体包括:1. 定期对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2. 协助解决人事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纠纷;3. 对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政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第三章人才招聘和选拔第五条人才招聘和选拔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招聘过程中不得歧视任何人,所有候选人的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将以公正、公平的标准进行评估。

2. 能力导向原则:聘用的人员应具备所需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

3. 公告透明原则:学校将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标准和程序,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第六条招聘程序1. 学校人事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招聘需求计划,并按照计划发布招聘公告。

2. 候选人按照招聘公告要求递交申请材料,人事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候选人名单。

3. 对面试候选人进行面试和评估,制定面试评分标准。

4. 根据面试结果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5. 学校人事管理部门发布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模版(4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模版(4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工作,提高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人才优先发展的方针。

第三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依法进行,依据中央和国家教育部门下达的人事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

第四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应当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应当加强对学校人事信息的管理和保护,确保教职员工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七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应当充分倾听和尊重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教职员工参与决策的机制。

第八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评价和考核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价和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人事任用第九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人事任职应当坚持公开竞争原则,鼓励优秀人才的入职。

第十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人事任职应当坚持按岗位要求、按能力选拔的原则,选拔适合的人员。

第十一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人事任职应当坚持平等机会原则,不得以性别、年龄、民族等因素为由歧视选拔。

第十二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人事任职应当建立评选机制,积极引导教职员工的学术研究和创新能力。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三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和保存员工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应当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确保员工薪酬的公平和合理。

第十五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评估教职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

第十六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应当建立健全职称评定制度,公正、公平地评定职称。

第十七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发展规划和培训机制,支持和鼓励教职员工的职业发展。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十八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应当建立健全纪律处分制度,对违纪违法的行为予以处理。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个学校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一、人事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通过合理的人事安排和管理,全面提高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2.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能力,公正、公平地选拔、任用、使用、考核和激励教职员工。

(2)诚信原则:遵守信用和法律法规,坚持以真实、准确、详尽的信息作为人事管理的基础。

(3)奖惩分明原则:根据岗位绩效,合理设置奖励和处罚制度,激励和约束教职员工的工作动力和行为准则。

(4)公开透明原则:人事管理的过程应该公开透明,确保信息的公开公示和公正公开的选拔与任用。

二、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1.招聘与选拔:(1)制定合理人员需求计划,明确招聘岗位和条件;(2)公开公示招聘信息,确保信息透明和公正;(3)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选拔合适的人才。

2.任用与使用:(1)确保按照校内岗位安排、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合理安排人员;(2)明确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制定岗位职责书,并签订劳动合同;(3)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能力,合理分配教学和管理工作。

3.考核与评价:(1)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包括定期考核、临时考核和项目考核等;(2)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表现,制定考核细则和评价指标;(3)及时反馈考核结果,激励优秀人才,改进不足之处。

4.培训与发展:(1)制定培训计划,对教职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2)建立健全的职业发展通道,为教职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3)组织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提高教职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5.奖励与处罚:(1)根据教职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成绩,及时给予奖励,鼓励创新和进取;(2)对于不符合工作要求和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和纠正措施。

6.劳动关系的维护:(1)完善教职员工工资、福利、保险和安全保障制度;(2)建立劳动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劳动纠纷和教职员工的困难。

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1、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2、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开具相关手续。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根据区教育局规定,实行教师人事考评,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区编委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书。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

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7、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作出公正的评价。

8、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工作。

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二)是学校为了对人事管理进行规范和有效管理而制定的一套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学校人事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人员选拔、使用、培养和激励合理、公正,同时也为教职员工的权益和利益提供保障。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工作,提高人事管理水平,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教职工,是指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务的原则,保证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人事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

公开招聘和选拔人才,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提供公平的机会给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公平原则。

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能力,公平竞争,选拔优秀人才。

(三)公正原则。

依法行使人事管理权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公务原则。

依据学校教学和管理需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能力,实施合理安排,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人事管理的程序第六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人员配置情况,制定编制计划。

(二)招聘和选拔。

根据编制计划,组织招聘和选拔工作。

(三)录用和聘用。

对招聘和选拔合格的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录用和聘用。

(四)转岗和调动。

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实际和学校需要,进行转岗和调动。

(五)考核和奖惩。

对教职工进行定期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人员进行处罚。

(六)离岗和退休。

根据教职工的个人意愿和年龄条件,进行离岗和退休的安排。

第四章人事管理的具体规定第七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规定如下:(一)编制计划管理。

学校应当根据学科、教学任务、学生人数等情况,制定人员编制计划。

(二)招聘和选拔管理。

学校应当依法组织招聘和选拔工作,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正评审录用人员。

(三)录用和聘用管理。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录用和聘用的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四)转岗和调动管理。

教职工转岗和调动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签订相应的转岗或调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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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人事工作管理制度-制度大全学校的人事工作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每一所学校在对于各科目的教职工及后勤人员等进行管理时,要有多方面的人事管理制度,如考勤制度,请假制度等。

以下是全面的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考勤制度1、全校...每一所学校在对于各科目的教职工及后勤人员等进行管理时,要有多方面的人事管理制度,如考勤制度,请假制度等。

以下是全面的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考勤制度1、全校按行政、教务、学生、后勤四个部门进行签到考勤,分别由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具体负责。

行政部门包括校领导、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保卫科、基建科、电教网络中心、科研中心、图书馆、工会、团委会等人员;教务部门包括教务处、学前教育系、语言文学系、艺术系、美术系、基础教学部等人员;学生部门包括学生处、班主任、公寓管理员等人员;后勤部门包括后勤处及水、电、维修、清洁等服务人员。

各部门要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考勤制度,主管考勤领导要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全责,安排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

2、学校每月统计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

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于每月1-5日将上月出勤情况汇总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处。

人事处依据各单位考勤记载核发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

如发现有考勤上报不实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考勤主管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如发生较大考勤责任事故(主要指无故不及时上报考勤情况、职工旷工1天及以上或病、事假7天及七天以上隐瞒不报等),要扣发考勤员当月50%校内津贴。

3、人事处要加强考勤制度的检查落实,要协同当日值班人员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单位考勤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作记载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二、请假制度1、全校教职工要发扬爱岗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无故脱岗而影响正常工作。

教职工因病因事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要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手续须报人事处备案。

2、教职工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住院手续。

连续请病假者,应连续交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得一次请假而长期休养。

3、一般人员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处长或处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校长批准;中层干部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分管校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需经校长批准。

4、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在请假前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或课程,不得无故耽误学生课程。

5、职工探亲假处理办法如下:⑴在我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与配偶、父母亲异地居住,可以享受探亲假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报销路费。

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职工享受探亲假,也要办理请、销假手续。

⑴已婚教工夫妻两地分居,每年可探配偶一次,假期30天。

⑴未婚职工探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准假一次,假期45天。

已婚职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6、教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出示结婚证,可请婚假7天,晚婚的(男25周岁及以上,女23周岁及以上),婚假为15天。

7、教职工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生产,需向学校写出申请,产假为90天;晚育的(女方24周岁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

产假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女教职工流产,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两周,7个月以内流产休息四周。

在分娩前提前请假的,从请假之日起,计算产假总时间。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8、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请7天丧假,家居外地的来往旅途所需时间,可按事假对待。

9、教职工因疾病需要治疗或经医生诊断需要休息的,经同意后可休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有效病休证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财政列资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⑴病假在连续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⑴病假超过连续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执行: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校内津贴停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停发。

⑴病假超过连续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开始按下列标准执行: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校内津贴停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校内津贴停发。

⑴经医院诊断的绝症病人,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

⑴教职工因工负伤的,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

除经运城市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外,伤愈者必须按时上班,并按上班人员考勤并核发校内津贴.财政未列资人员请长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⑴编外人员病事假半个月以上者,停发工资、校内津贴;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者,编内人员予以警告处分,并扣发两个月的工资及校内津贴,编外人员予以辞退。

⑴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工资正常发放,校内津贴停发;超过规定的天数同以上病事假处理办法。

10、教职工因私事可酌情请事假,但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如超过15天,扣发第13个月奖励工资。

教职工请病假两天以上从第三天起,事假一天以上从第二天起每天按10元标准扣发校内津贴;旷工半天扣发50元校内津贴,超过三天扣发全月校内津贴。

11、教职工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扣10元,迟到早退者不计发补助。

12、教职工未经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擅自离职人员,作旷工处理;擅自离职一个月后不返校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各部门应及时将擅自离职人员报告人事处。

隐瞒不报将按较大考勤事故追究单位领导及考勤员责任。

13、教职工违反校纪校规,根据处分情况,分别给予下列经济处罚:⑴受全校通报批评的,扣发一个月校内津贴;⑴受警告处分的,扣发两个月校内津贴;⑴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发四个月校内津贴;⑴受记过处分的,扣发六个月校内津贴;⑴受到记大过处分,扣发十个月校内津贴;⑴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按处分后的职级发工资并扣发一年校内津贴。

三、考核制度(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即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学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的情况;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和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的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二)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受聘人员总数的15%。

(三)考核标准1、优秀: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师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出色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15%以内。

2、合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背师德表现,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基本适应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或有轻微违背师德和违纪表现。

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居下游,或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程序,造成严重事故;或存在搞有偿家教等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行为。

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应确定为不合格:⑴学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达5天以上的;⑴学年内因教育教学事故等受通报批评的;⑴实际完成工作量达不到聘任要求,又拒不接受安排其他工作的;⑴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⑴学年内受到行政、党(团)内纪律处分的。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学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

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

前一学年度被告诫的人员,在后一学年度仍表现不好的,不再给予告诫期,即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职务、职称评聘、奖惩、晋升工资等的主要依据。

1、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被聘任的资格;连续2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被聘任的资格;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推荐参加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当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2、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况调整工作岗位;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低聘;连续3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

3、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工作、降职、低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4、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四、节日奖、年终一次性奖、单位负担50%补贴、福利等的发放办法1、节日奖(教师节、春节)编内人员:当年确定发放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编外人员:按编内人员发放标准的一半计发2、年终一次性奖(第13月工资)、单位负担50%补贴部分仅发放财政列资人员,办法为:当年应发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3、福利部分(含端午节、防暑、中秋节、春节等)⑴端午节、防暑、中秋节福利:从2011年起执行编内、编外人员统一标准,发放之前在岗的享受,不在岗的不享受。

⑴春节福利:仅发编外人员,按100元标准发放,具体为:100÷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五、人员聘用制度1、正式人员聘用按上级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2、编外人员聘用由用人部门依据人员编制缺员情况,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

各部门领导原则上不应聘请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为本部门临时工。

聘用程序为:用人部门申请→人事处审核并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本人填写编外人员聘用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人事处长审核签字→分管校长签字→校长签字→聘用表交人事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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