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有度》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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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 第二章:释法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 第二章:释法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第二章:释法在上一章中韩非子提出了法家的治国理念“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意思就是执法者强,国家就会强大,执法者弱,国家就会衰退。

并举了荆庄王、齐桓公、燕襄王、魏安釐王的故事来说明这个道理,四王在世强推法制,国家强大并国扩地,四王不在世,人亡政息,国家开始衰退。

这就是强人政治。

《有度》的开篇语“国无常强,无常弱”,这是“道”家思想的体现,“无常”就是不定形,是在不断的变化中,就像自然界一样,四季更替,变化不断。

人无常势,兵无常形、水无常态,都是指世间万事万物是在不断变化的,没有固定不变的。

但,天地有好生之德,万事万物都有其发展规律与圆满的结局,就看世人要不要按规律行事,要不要这圆满的结局。

按世俗的想法,世人都想要圆满的结局,但却不一定按事物发展的规律办事。

这就是世间的核心矛盾。

韩非子讲的很明白“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就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国家圆满的依据,荆庄王、齐桓公、燕襄王、魏安釐王四王强推法制,国家就强大,这是因果关系。

四王死后,人亡政息,后来者抛弃“法”,脱离了社会发展的规律,自然国家就开始衰退。

所以说国家强大不是偶然,是必然的结果。

一切遵循规律而为,圆满是必然的;一切不遵循规律而为,不圆满是一定的。

世间之事十之八九都是不圆满的,可见遵律而为是有多难,就连天地都不全,还需女娲去补。

这一章叫“释法”,就是放弃法制。

这是楚国、齐国、燕国、魏国四国衰弱的根本原因。

国家为什么会衰弱呢?韩非给出的答案“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就是四国的群臣官吏都专干乱国的事,而不干治国的事。

为什么群臣会专干乱国之事,难道没有人管吗?原因就是“皆释国法而私其外”,意思为国家混乱衰弱了,又都丢掉国法去营私舞弊。

韩非子还作了个比喻说明释法的恶性循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这好比背着干柴去救火,混乱衰弱只会加剧。

国家没有法制,君主就失去了治国权柄,官吏就没有办事依据,国家就会混乱,不法之徒得到管治与处罚,就会更加为非作歹,功臣贤者得不到重用与奖赏,就会消极隐退,不问世事。

韩非子的有度

韩非子的有度

有度制度建设是治理好国家的基本保证【引读】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没有制度就无法实施管理。

重视不重视制度建设,是“法治”路线与“人治”路线的主要区别。

按照法家的主张,不管是行政管理、人员任免、官员提拔等等,都必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按照制度办事。

制度最好定得严密一点,不要让管事的人手上有太多的自主权,否则开后门的、拉关系的、行贿受贿、结党营私的,就都会出现,腐败就产生了。

而最大的腐败就是对制度和原则的破坏。

在韩非子看来,有了严密的法规制度,奸臣便没有空子可钻,儒家提倡的什么仁义忠廉的道德就没有必要了。

换句话说,有了“法治”就可以不要“德治”,个人品德与能力因素似乎可以忽略。

但韩非子又强调法律制度需要强有力的君主来执行,可见人的因素还是不得不考虑的。

一执法者有力,国家才强大没有哪个国家会永远强大,也没有哪个国家会永远弱小。

执法的君主坚强有力,国家就强大;执法的君主软弱无能,国家就弱小。

楚庄王吞并二十六个小国,开拓疆土三千里,可是楚庄王死后,楚国却逐渐衰亡了。

齐桓公吞并三十个小国,开拓疆土三千里,齐桓公死后,齐国也渐渐衰亡了。

燕昭王以黄河为国界,以蓟州为都城,以涿州、方城为屏障,攻破了齐国,灭了中山国,当时各国凡是与燕国好的就有地位,与燕国不好的就倒霉。

可是燕昭王一死,燕国也就衰亡了。

魏安嫠王攻燕救赵,占领了河东之地,把陶、卫也吞下了,又出兵齐国,占领了齐国的平陆;又攻打韩国,攻取了管地,在淇水大获全胜;睢阳一役,打得楚军疲惫不堪,落荒而逃;在上蔡、昭陵一带,又大破楚军;魏国的军队遍布天下,威镇各国。

可是安嫠王一死,魏国最终也灭亡了。

可见,有楚庄王、齐桓公那样的君主,楚国、齐国就能称霸;有燕昭王、魏安嫠王那样的君主,魏国、燕国就能强大。

之所以后来都走向衰亡,就是因为后来的群臣官吏们只知道如何作乱,不懂治国之道。

等到国家出现了混乱,又把国法丢在一边,由着自己性子瞎搞,这不等于是负薪救火,乱上添乱吗?(84)二有了健全的制度,一切都好办当今,凡是能抛弃私心,规规矩矩遵循公法的,民众就安定,国家就太平;凡是不由着自己性子瞎搞,严格按公法办事的,国力就强大,敌人就害怕。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 第十三章:显己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 第十三章:显己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第十三章:显己在上一章中韩非子主要讲了法家对“廉、忠、仁、义”的定义,在韩非子看来,轻视爵禄藐视规则,心无衡心,随意择主,并不是正真的廉洁自律;那些不实事求是,说谎抗法,违背君主之意而强行进谏,并不是正真忠诚为君;违反君权原则,私自施恩行惠,取愉百姓收买人心,在社会中建立自己名望,这是不仁;那些愤世忌俗,怀才不遇,退隐山居,为一已私利,致君主与百姓于不顾,还用自以为是的话非议君主,这是不义。

在韩非子看来,要积极的溶入社会,承认现状,正视现实,知道正道,尽职尽责,循序改进,这才是正确的处世方式。

韩非子在说完“廉、忠、仁、义”后,重点说了一下“智”。

知识是用来解决问题,智慧是用来解决生存,在中国古代大多数情况下“智慧”是用来形容得道之人,就是洞悉自然规律与事物发展规律的人。

而获得知识,只是洞悉规律的基础。

韩非子是将自然规律社会化,依据自然规律演化出社会发展规律,所以他用社会中具体的人与事来说明什么是智。

对于臣子来说处理国事,尤其是外交事务,最能显出臣子的智慧。

在韩非子看来臣子【外使诸侯,内耗其国,伺其危险之陂,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亲,怨非我不解”。

而主乃信之,以国听之。

卑主之名以显其身,毁国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谓智。

】意思就是出使他国,损害祖国,等着祖国陷入危境,便恐吓君主说,交往没有他就不能亲近,积怨没有他就不能解除;而君主也便相信他,把国家托付给他;这样,贬低君主名声来抬高自己,损害国家利益来便利私家,我不认为是智。

韩非子的这一段可以总结为“卑主显已,不智之为”,说的明白一点不管对外还是对内贬低君主损害国家,抬高自己谋取私利都是不明智的作法。

在前几章我们一直在说国家朝廷是平台,君主是朝廷的管理者是平台的搭建者与拥有者,而臣子只是站在平台上的“舞者”,再说的深一点,自然法则是自然界的创造者管理者,个人只是自然界的一个物种中的一份子。

那么对于平台的尊重与敬畏是最起码的品行,如果臣子身居朝廷平台,拿着君主的俸禄,却干着损国利已的事,那么从道义上来讲是不聪明的也是不明智的。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 第六章:非任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 第六章:非任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第六章:非任在上一章中韩非子主要讲了“以誉进能”与“以党举官”导致官能缺失国家混乱的乱象。

乱象主要表现在权臣“忘主外交,以进其与”的结党营私之为。

后果就是“其下薄上,大过蔽多”,就是不忠于君,力少于君,权臣有过,朋党掩饰,致使国家行政体系与司法调查陷入混乱。

所以,忠臣死于非罪而隐退朝堂,奸臣获利于无功而继续进爵,这是亡国之本。

这一章韩非子继续讲“以誉进能”与“以党举官”造成的亡国隐患。

稳定有序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而这一切需要法律与制度作为依据。

但“以誉进能”与“以党举官”从上层破坏了社会的稳定有序,从上层开始放弃法律制度。

韩非子讲道“若是,则群臣废庆法而行私重,轻公法矣”,意思就是像这样下去,群臣就会废弃法治而注重私利、轻视国法了。

这里的“若是”,是指上一章的忠臣死于非罪而隐退朝堂,奸臣获利于无功而继续进爵。

人都有从众心理,或是随大流的心态,这主要来自于社会风气,看到别人通过不法之为获得了利益或是达到了目的,而没有受到惩罚,自己也想通过这样的行为获得利益或是达到目的。

这种不良社会风气的形成,最主要的原因是“放利”者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使得不法之为与放利、得利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法律与制度反而成了这种“顺利成事”的阻碍。

那么,“群臣废庆法而行私重”便成了“正常”之事,谁还把法律制度当一回事。

上行下效的结果就是不法之为演变为社会风气,社会风气固化为潜规则。

当“潜规则”横行时,朋党之势与朋党之祸就显现出来。

首先是“数至能人之门,不一至主之廷”,意思是臣子多次奔走奸臣门下,一次也不去君主朝廷。

事态发展到这一步已经非常严重了,臣子不上朝堂不效忠君主,而进权臣之门私忠于权臣,说明权臣之势已经巨大,足以抗衡与消灭君主。

其次是“百虑私家之便,不一图主之国”,意思千方百计考虑私家的利益,一点也不为君主的国家着想。

全国上下的臣子都在以权谋私,废法轻公,根本不顾及“官能”,不为国家着想不为君主着想,国家到了这一步,也就走到亡国的境地。

韩非子·有度(3)全文

韩非子·有度(3)全文

韩非子·有度(3)全文
臣子侵害君主,就像行路时的地形一样,由近及远,地形渐变,使君主失去方向,东西方向改变了,自己却不知道。

所以先王设置指南仪器来判断东西方向。

所以明君不让他的群臣在法律之外乱打主意,在法令规定的范围内谋求利益,举动没有不合法的。

严峻的法令是用来禁止犯罪、排除私欲的,严厉的刑法是用来贯彻法令、惩办臣下的。

威势不能分置,权力不能同享。

威势权力与别人同享,奸臣就会公然活动;法令不坚定,君主的行为就危险了;刑罚不果断,就不能战胜奸邪。

所以说:巧匠目测合乎墨线,但必定先用规矩作标准;智商高者办事敏捷合乎要求,必定用先王的法度作依据。

所以墨线直了,曲木就要砍直;测准器平了,高坛挞就要削平;称具拎起,就要减重补轻;量具设好,就要减多补少。

所以用法令治国,不过是制定出来、推行下去罢了。

法令不偏袒权贵,墨绳不迁就弯曲。

法令该制裁的,智者不能逃避,勇者不敢抗争。

惩罚罪过不回避大臣,奖赏功劳不漏掉平民。

所以矫正上面的过失,追究下面的奸邪,治理纷乱,判断谬误,削减多余,纠正错误,统一民众的规范,没有比得上法的。

整治官吏,威慑民众,除去淫乱怠惰,禁止欺诈虚伪,没有比得上刑的。

刑罚重了,就不敢因地位高轻视地位低的;法令严明,君主就尊贵不受侵害。

尊贵不受侵害,君主就强劲而掌握要害。

所以先王重法并传授下来。

君主弃法用私,君臣之间就没有区别了。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 第十五章:守要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 第十五章:守要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第十五章:守要在上一章中韩非子主要讲了当世臣子的假廉、假忠、假仁、假义、假智,这五种险世之说,为什么说是险世呢?因为按韩非子的说法如果国君支持这五种行为,那么国家就会陷入危险境地。

之后韩非子说了先王治国之法简单明确,主要就是“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无或作恶,从王之路。

”意为臣下不要逞威,不要牟利,顺从君主旨意;不要作恶,跟随君主脚步。

这里明确规定了臣子的行为与思想,要求臣子从行为到思想要与君主保持高度的一致,这是古代版的与时俱进。

鉴于世臣的险世之说,韩非子告诫君主“夫为人主而身察百官,则日不足,力不给。

”意为做君主的亲自考察百官,就会时间不够,精力不足。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天能做的事就那么多,而世间的事又成千上万,每天都在发生时刻都在变化,这就需要将各项事物归纳分类,找到各类事物发展的规律,按规律制订制度与流程,这样处理事物只需按制度办事就简单多了。

君主亲自考察管理天下的官员,时间不够精力也不够,只能靠制度办理。

为什么要按制度办理呢?韩非子认为“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

”意思就是君主用眼睛看,臣子就修饰外表;君主用耳朵听,臣子就修饰言辞;君主用脑子想,臣子就夸夸其谈。

如果君主是凭个人喜好与习性处理事物,那么臣子就会按君主的喜好与习性来粉饰事物,达到蒙蔽君主的目的。

如君主喜欢艳丽,臣子就修饰处表;君主喜欢好听的,臣子就会修饰言辞;君主喜欢思考,臣子就会大谈主张。

这样下来,君主并没有看到听到接收到事物的真相,就会影响决策。

所以在整篇《韩非子》中韩非子都告诫君主要站在事物外面看事物,就是要看清事物的真实,不要轻易听信臣子之言。

君主也是人,是人就有认识的局限性,所以韩非子说“先王以三者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数,审赏罚”意思就是先王认为这三种器官不够,所以放弃自己的才能而依赖法术,严明赏罚。

这就是管理学的精髓,个人认识的局限性让我们无法全面真实的认清事物,所以先王认为通过看、听、思并不一定能掌握事物的真实与全部,才放弃这三种方法,依赖法术,严明赏罚。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 第十章:镆铘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 第十章:镆铘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第十章:镆铘在上一章中韩非子主要讲了“贤臣”,什么是贤臣,就是“北面委质,无有二心”意思就是真心维护与效忠君主。

同时,用实事来证明自己的忠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在朝廷作别人不愿意作的卑贱(看不上)之事,在军队接受别人认为很困难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关键时刻与存亡之时表现出忠心,才是真正的忠心。

对于贤臣要有“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的守则精神,还有“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的职业操守,只有这样,君主才能撑控一切。

我记得有一次公司组织团建活动,在一张A3大的报纸上站最多人,看似简单的游戏却很考验组织能力与队员素质。

当大家一哄而上失败后,我喊了一句听队长的。

队长先让身强体壮的队员站中间胳膊扣紧胳膊,其它个小体轻的队员或站或挂在中心柱上,就这样我们队赢这个项目。

社会由无数的组织组成的,组织纪律与规矩是社会规则的重要组成部门,每个组织成员都能遵纪守则,社会整体就会安宁稳定。

不管是党政组织,还是公司经济组织,都要讲组织原则,组织成员都要讲组织素质。

什么是组织原则,就是“听队长的”,什么是组织素质,就是自觉的“听队长的”。

管理简单可分为决策、执行、监督,这也是传统的三权分治。

韩非子讲完贤臣德行后,接着讲了臣子的定位,就是爱岗敬业尽职,是君主决策的执行者。

韩非子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头,下以修足”,意思就是做臣子的,如同双手,上用来理头,下用来理脚。

韩非子把臣子的职能讲的非常明白,就是执行。

从战略的角度看,臣子的职能就是执行,从战术的角度看臣子的职责就是怎么把事情做好。

做什么事,是君主的决策,怎么把事做好,是臣子的职责。

韩非子“臣子如手”的比喻,不单是说明了臣子的职能,还道出了臣子的定位,就是君子的手,大脑支配手,手受大脑的支配。

如何把事情办好,韩非子给出的答案是“清暖寒热,不得不救;镆铘传体,不敢弗搏慼”,意思是冷暖寒暑,不能不管;刀剑近身,不敢不拼。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 第十八章:威制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 第十八章:威制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第十八章:威制在上一章中韩非子主要讲了不法臣子侵害君主采取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方式,在不知不觉中让君主失去正确的方向,犹如远处看物,渐近渐清。

韩非子借先王设司南证朝夕来说明律法的重要性。

站在法家的角度看,圣明的君主应该是不让他的群臣在法律之外乱打主意,在法令规定的范围内谋求利益,举动没有不合法的。

“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这就是律法想要达到的目的,也是理想的治官之境,臣子的言行与利益都在法律范围内,自然不会有不法之为。

自古律法都是以规范与惩罚为核心,是为遏制人性阴暗面而设计。

如果人人道德高尚、尊道守理,自然就没必要制定法律,但现实社会却是善恶同在,善者守法按规则行事,恶者违法破规则行事,破规就会破坏社会规则与秩序,使社会陷入混乱,法律的根本目的是建立规则和谐的社会,作用是遏制“恶”,打压人性的黑暗面。

所以韩非子认为“峻法,所以凌过游外私也;严刑,所以遂令惩下也。

”意思是严峻的法令是用来禁止犯罪、排除私欲的,严厉的刑法是用来贯彻法令、惩办臣下的。

一切犯罪的起因都是“过游外私”,就是私俗与侵越,所以韩非子才说严厉的法律,就是要打压人的侵越与私欲。

有法就有刑,法是界定罪过的,刑是处罚犯人的,所以韩非子说严厉的刑法是用来贯彻法令、惩办臣下的。

法是建立规则,刑是处罚违规,法是刑的依据,刑是法的体现,相辅相成,是有机的统一体。

韩非子正是基于法刑一体的思想,提出了“威不贰错,制不共门。

”的主张,意思就是威势不能分置,权力不能同享。

这也是为君之道,权柄不可外借与共享。

有法无刑,或是有刑无法都是不对的,有法无刑,法就没有了权威性与威严性,有刑无法,刑就失去了依据与法理,反而成了违法之为。

法家有自己一整套的思想理论与执行路线,诸子百家从不同的方向与角度提出自己的治国理念与方法,这是中华文明的精髓。

对于君主将权力与人分享,威势分置的作法,韩非子警告道“威、制共,则众邪彰矣;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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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
原文:
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社稷也,而荆以亡。

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

燕襄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

魏安釐王攻燕救赵,取地河东;攻韩拔管,胜于淇下;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安釐王死而魏以亡。

故有荆庄、齐桓,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釐,则燕、魏可以强。

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

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

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

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

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

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

此亡之本也。

若是,则群臣废法而行私重,轻公法矣。

数至能人之门,不一至主之廷;百虑私家之便,不一图主之国。

属数虽多,非所以尊君也;百官虽具,非所以任国也。

故臣曰:亡国之廷无人焉。

廷无人者,非朝廷之衰也;家务相益,不务厚国;大臣务相尊,而不务尊君;小臣奉禄养交,不以官为事。

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断于法,而信下为之也。

故明主使法择
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

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则君臣之间明辨而易治,故主仇法则可也。

故曰: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谬,一民之轨,莫如法。

厉官威民,退淫怠,止诈伪,莫如刑。

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

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

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

(取材于《韩非子》)
注释:【1】荆庄王:即楚庄王,春秋时期五霸之一。

【2】臣:韩非自称。

【3】仇:校对,以……核对。

译文:
一个国家不可能永远强大,也不可能永远衰弱。

君主依法办事,国家就强大;君主不依法办事,国家就衰弱。

楚庄王曾并吞二十六个国家,开拓三千里疆域;楚庄王抛下国家死亡之后,楚国便随之衰弱。

齐桓公吞并了三十个国家,开辟了三千里疆土;齐桓公死后,齐国因此衰弱。

燕襄王以黄河作为国界,以蓟城为国都,攻破了齐国,消灭了中山国,得到燕国支持的国家威望就重,没有燕国支持的国家威望就轻;燕襄王死后,燕国也因此衰弱。

魏安釐王攻打燕国救援赵国,夺回了河东魏国的故地;攻占了韩国的管地,又在淇水下游取胜;魏国的军队遍布天下,
威风传遍中原文明的国家;魏安釐王死后,魏国随之衰弱。

所以有了楚庄王、齐桓公,楚、齐就可以称霸;有了燕襄王、魏安釐王,燕、魏就可以强盛。

如今这些国家都衰败了,是因为群臣官吏都去干那些使国家动荡而不是使国家安定的事情。

这些国家本已经混乱衰弱了,他们的群臣又都丢掉国法而营私舞弊,这好比背着干柴去救火,国家会更加混乱和衰弱。

现在这个时代,一个国家能够除掉奸邪谋私之行而遵循国家法令的,老百姓就能安宁并且国家就能安定;能杜绝图谋私利的行为而实行国家法令的,军队就会强大而敌人相对弱小。

所以明察得失又有法度的规定,用来驾驭群臣,那么这样的君主就不可能被臣下欺诈;明察得失而又以法度作为标准以了解远方的事情,那么君主就不可能被天下轻重颠倒的事所欺骗。

现在如果按声誉选用人才,那么臣下就会背离君主而在下面紧密勾结;如果根据朋党的关系来推荐官员,那么老百姓就会致力于结党勾结而不求依法办事。

以虚假的名声为依据奖赏,以诽谤的流言作为依据施行处罚,那么喜欢奖赏而厌恶处罚的人,就会丢掉国家法定的职责,玩弄个人手段,互相包庇利用。

因此忠臣无罪却遭遇危难而死,奸邪之臣没有功劳却坐享安乐利益。

这是国家衰亡的根本原因。

如果像这样,群臣就会废弃法度而设法捞取个人权势,不把国家的法令当回事了。

屡次进出奸臣的家门,一次也不到君主的朝廷去;天天想着自己的好处,一点也不考虑君主国家的利益。

君主的下属官吏虽然很多,但都不是朝廷所需用来尊崇君主的;各种官员虽然一应俱全,但却不是君主所需用来承担国家大事的。

所以下臣我说:衰亡的国家朝廷中没有人。

朝廷里
没有人,不是朝廷中的臣子少了;私家致力于互谋私利,不致力于富强国家;大臣们致力于相互推崇,不致力于尊崇君主;小臣们拿国家的俸禄去培养私交,不把官员职责当回事。

之所以会造成这种局面,是因为君主在上面不依法决断政事,而听凭下面的大臣胡作非为。

所以圣明的君主用法制来选拔人才,不凭自己的意愿来用人;按法制来考核臣下的功绩,而不靠自己的主观来推测。

有才能的人不被埋没,坏人坏事无从掩饰,徒有虚名的人不能进用,遭受诽谤的人不被免职,那么君主就能明辨臣下的功过是非而国家就容易治理,所以君主依法办事就可以了。

所以说:高明的木匠用肉眼测度木材也合乎绳墨的标准,但首先一定要用规和矩作为标准;智慧极高的人虽很快就把事情做得合乎要求,但必须用先王的法制作依据。

所以用法令来治国,就是用法令作为标准衡量事物罢了。

法令不偏袒权贵,绳墨不迁就曲木。

法令该制裁的,智者不能逃避,勇者不敢争辩。

惩罚罪过不避开大臣,奖赏善行不漏掉平民。

所以矫正上面的过失,追究下面的奸邪,治理混乱而判断谬误,统一人们的行为使其合乎规范,没有比法令更好的了。

整治官吏而威慑民众,遏止过于懈怠的行为,制止诈伪的发生,没有比刑罚更顶用的了。

刑罚严厉,臣下就不敢凭地位高轻视地位低的人;法令严明,君主就能受到尊崇而不受侵犯。

君主得到尊崇而不被侵犯,那么君主就会强势而掌握治国的要领,所以先王把法令看得很重并将它传下来。

君主如果放弃法制而用私意办事,那君臣就没有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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