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与继承法知识问答
婚姻继承法习题集

继承法习题集第一章继承和继承法概述一、填空题1、继承因而开始。
2、继承发生于之间。
3、按照是否按照遗嘱人意思发生的继承,继承可以分为和。
4、从性质上理解,继承法为、、、。
5、人民法院贯彻执行继承法,要根据社会主义的法制原则,坚持,贯彻的精神,依法保护。
二、判断题1、现代民法上的继承是指广义的继承。
()2、我国继承法在形式上采取单行法的方式,这说明我国继承法不是民法典中的一编。
()3、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既是继承法的目的和任务,也是继承法的首要原则。
()4、形式意义上的继承法是指作为单行法的继承法或者是民法典中的继承编。
()5、根据继承人参与继承时的地位,继承可以分为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三、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哪个不属于本位继承?()A、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B、妻子继承丈夫的遗产C、父母继承子女的遗产D、孙子女代替已故的父亲继承祖父母的遗产2、现代民法中,继承开始的原因只限于()。
A、自然人死亡B、买卖C、夫妻因离婚分割财产D、分家析产3、我国继承法上的继承指()。
A、身份继承B、祭祀继承C、财产继承D、革命传统继承4、继承法编制体例中的法典主义,可分为()。
A、编入亲属编B、编入财产取得编C、编入物权编D、独立一编5、继承权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
A、继承权男女平等B、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C、养子女、形成事实上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D、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平等四、名词解释1、继承2、本位继承3、继承法五、问答题1、继承包括哪些种类?2、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第二章继承法律关系一、填空题1、继承法律关系是的一种,以为基础。
2、根据继承的方式不同,继承法律关系分为和。
3、我国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4、继承权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期间,从之日起计算,但是,自之日起超过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5、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或者人民法院管辖。
二、判断题1、继承只能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开始。
婚姻家庭继承法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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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继承法选择题库
一、不定项项选择题(共25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
1、夫妻婚前的财产应该归()所有。
A、各自所有
B、男方的归夫妻共有
C、女方的归女方所有
D、夫妻共有
答案:A
2、()属于扶养人
A、父母
B、子女
C、配偶
D、成年的兄弟姐妹
答案:ABCD
3、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尚未同居生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
A、不可以以配偶身份继承死者遗产
B、可以配偶身份继承死者遗产
C、由死亡一方的父母决定
D、由人民法院判决能否分给其适当遗产
答案:A
4、()是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
A、分居满两年
B、已经办理结婚手续
C、感情确已破裂
D、双方同意离婚
答案:C
5、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小于()周岁,女不得小于()周岁;在原规定的年龄基础之上
加()周岁为晚婚。
A、22,20,3
B、25,23,3
C、25,23,2
D、22,20,2
答案:A
6、()属于结婚的必备条件。
A、符合法律要求
B、符合一夫一妻制
C、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D、达到法定婚龄
答案:BCD
7、无需见证人在场的遗嘱方式是()。
婚姻家庭继承法选择题

婚姻家庭继承法选择题库一、不定项项选择题(共25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1、我国法律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的特定期间是()A、女方怀孕期间B、女方分娩后一年内C、女方哺乳期间D、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实施中止妊娠手术后六个月内答案:ABD2、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A、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B、两者适用范围不同C、两者死亡的继承人不同D、两者使用方式不同答案:B3、建国后,我国共颁布过()婚姻法。
A、一部B、二部C、三部D、四部答案:B4、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小于()周岁,女不得小于()周岁;在原规定的年龄基础之上加()周岁为晚婚。
A、22,20,3B、25,23,3C、25,23,2D、22,20,2答案:A5、干涉婚姻自由的两种主要形式为()。
A、包办婚姻和强迫婚姻B、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C、无效婚姻和事实婚姻D、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答案:B6、下列哪些制裁办法适用于违反婚姻家庭法、需要追究民事责任的行为()A、降职B、开除C、停止侵害D、返还财产答案:CD7、《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原则是()A、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B、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C、平等自愿D、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答案:ABCD8、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体现了()的原则。
A、保护妇女B、姓名自由C、人身自由D、男女平等答案:D9、收养年满()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A、十八周岁B、十四周岁C、十周岁D、十六周岁答案:C10、()不适用代位继承。
A、法定继承B、遗嘱继承C、遗赠D、捐赠答案:B11、下列各种婚姻关系中,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A、仅差20天即达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形成的婚姻B、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形成的婚姻C、为取得巨额遗产与他登记结婚而形成的婚姻D、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限内一方与他人结婚而形成的婚姻答案:B12、()是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
婚姻法与继承法习题与答案3

一、单选题1、下列不属于离婚后果的是()A.继承人资格的丧失B.抚养义务的消灭C.再婚的自由D.日常家事代理权的产生正确答案:D2、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A.共同财产B.依双方约定C.依房产登记D.个人财产正确答案:A3、下列债务中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是()A.婚后甲向丙借款,乙在合同上签字表示同意B.甲婚前借戊10万元,婚后购置家庭共同生活用品C.甲乙二人结婚后,甲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为甲个人债务的D.甲乙二人婚后购置家用电器所生借款正确答案:C4、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在以下哪种情形下,可停止支付抚养费?()A.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B.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C.子女成年,但尚在校接受高中以下学历文凭教育D.子女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正确答案:A5、孙某与周某离婚后,法院判决孩子由周某抚养。
后孙某起诉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以下哪一情形下,法院不予支持?()A.8周岁以上子女不愿与其共同生活的B.周某身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的C.周某未尽相应抚养义务D.周某因伤残无力抚养子女正确答案:A6、下列哪种情形下,法院不得判决中止探望权的行使?()A.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时间、方式探望,严重影响子女学习、生活的B.不直接抚养子女方未支付抚养费C.不直接抚养子女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对方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正确答案:B7、与现行《婚姻法》第39条相比,《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第1087条增加的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A.照顾女方B.照顾子女C.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D.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正确答案:D8、甲在2010年1月购买了一套房屋a。
2011年甲与乙结婚,2014年甲的儿子丙病重身亡,临死前遗嘱将一套房屋'b指定由甲继承,遗嘱言明甲继承的房屋b为甲单独所有,排斥甲夫妻共有。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小题

婚姻法与继承法练习题继承法1.老人赵某75岁,有二女一子,均已成年并有正常收入。
因赵某传统思想严重,故自书遗嘱一份,言明其去世后将其积蓄20万元全部由儿子继承。
遗嘱上有赵某的亲笔签名及日期。
这份遗嘱()。
a.无见证人见证,且其两个女儿也不知情,无效b.未经公证,无效c.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无效d.体现遗嘱人的自由意志,有效2.甲、乙为夫妻,均无父母子女。
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
丙、丁均独立生活,且与甲、乙往来较少。
2003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
戊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气息,戊遂将乙送往医院,但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经查甲、乙共有房屋三间。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的遗产由丙独自继承b.甲乙的遗产由丁独自继承c.甲乙的遗产由丙、丁平分d.甲乙的遗产归甲、乙所在村所有3.当几种继承方式间发生冲突时,按其效力(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应是()。
a.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b.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c.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d.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4.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
李某有三个女儿,并收养了一子。
大女儿中年病故,留下一子。
养子收入丰厚,却拒绝赡养李某。
在两个女儿办理丧事期间,小女儿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留下一女。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二女儿和小女儿之女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b.大女儿之子对李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c.小女儿之女属于转继承人d.分配遗产时,养子应当不分或少分5.田某死后留下三套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
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两子一女。
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
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a.二儿子和女儿b.小儿子c.小儿子之女d.大儿子之子女6.杨靖生前租住三居室住房一套,另有存款12000元,摩托车1辆,彩电、音响各1台,股票、国库券若干。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考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10分):亲属、亲权、夫妻别体主义、六礼、二、简答(每题5分,共40分):1、婚姻家庭关系的特点?2、结婚的必备条件?3、我国古代的离婚方式有哪些?4、法定财产制下的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包含的内容?5、遗嘱的有效条件?6、法定继承的特征?7、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8、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50分):1、XXX与XXX于1997年经人介绍相识,l998年6月两人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7月,XXX的父亲死亡,XXX获得遗产现金3万元,8月,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
2000年1月,XXX与XXX的女儿出生,XXX的父母给了孩子5000元钱,嘱咐XXX为孩子存起来,XXX便将其用自己的名字存入银行。
2000年5月,XXX因交通事故受伤,获得赔偿金l万元。
自2004年起,XXX与XXX因性格不和经常争吵,XXX与单位一女同事关系则越来越亲密,并于2004年底起在外租房,以兄妹名义同居。
2006年1月,XXX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XXX离婚,并由自己抚养孩子,同时提出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在离婚诉讼期间,吴军就其一项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可获l0万元。
请根据案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并说明以下题目:(1)法院应否支持XXX的离婚及损害赔偿请求,其依据是什么?(2)本案中涉及的XXX继承的3万元现金、XXX父母给孩子的5000元、XXX交1通事故后所获赔偿金、专利转让费等应如何分割?2、XXX与XXX是邻村青年,1988年12月,两人以订婚形式确立了恋爱关系。
1990年5月,两人在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仅以宴请亲朋乡邻的方式举办了婚礼。
当时,XXX23岁,XXX22岁。
1996年,两人有了女儿XXX。
XXX 头脑灵活、吃苦能干,在成家以后的日子里,先后盖起两层小楼,冰箱、电视等各类家庭用具一应俱全,并有了自己的货运小汽车。
婚姻法与继承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婚姻法与继承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婚姻法与继承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
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A.调解B.宣布婚姻无效C.离婚D.撤销结婚登记答案:C解析:除非一方当事人死亡,取得离婚证明的法律文书,始得解除夫妻关系。
2.下列各项财产中,哪项财产在夫妻共同生活较长时间后仍是个人财产?A.复员军人在复员时所得的医疗费B.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C.复员军人所的复员费D.婚前的个人财产,由双方长期共同经营的答案:A解析:这涉及共有财产的转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财产分割意见:"复员时所得的医疗费不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医疗费仍是个人财产”。
3.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应如何处理?A.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B.调解无效,可判决不准离婚C.调解无效,应判决不准离婚D.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答案:A解析: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的离婚,由有过错的一方提出离婚的,如原来夫妻感情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对方谅解,应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契裂,调解离婚无效,应判决离婚,但要分清责任和做好有关工作。
无过错的一方提出离婚。
经调解和好无效时,应准予离婚。
4.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送给胡某作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
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1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
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谁继承?A.甲和乙B.甲、乙和丙C.甲、乙、丙和胡某D.甲、乙丙及胡某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机,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5.村民甲与妻子感情较好,但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而欲离婚,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A.法院不能判决离婚B.法院必须判决离婚C.法院调解无效,则判决离婚D.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不准离婚答案:D解析: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继承法》测试题(带答案)

婚姻法与继承法随堂测试一、判断题1.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法律规定自己决定自己的婚姻、父母和任何人不得干涉。
(√)2.有配偶者但感情不合又与他人结婚的也是重婚。
(√)3.兄弟姐妹之间关系是旁系血亲关系。
(√)4.婚约已经订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5.法律所规定男女双方的最低结婚年龄称为法定婚龄。
(√)6.我国婚姻法规定,患轻度麻风病和已经治愈的人均可结婚。
(×)7.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祖父母关系。
(×)8.夫妻双方如离婚,孩子归哪一方,由哪一方抚养,另一方从离婚之日起不再负担。
(×)9.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10.现役军人的配偶不能首先提出离婚。
(√)11.无效婚姻与同居在法律上是同一概念。
(×)12.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所生子女,不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13.在继承遗产中,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既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还包括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
(√)1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相等。
(√)15.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可以让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16.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税务,也负有清偿的责任。
(√)17.丧偶儿媳带着年迈公婆改嫁,虽仍照顾公婆生活,但不能再做第一顺序继承人了。
(×)18.甲和乙的外祖母是表姐妹,故甲和乙不能结婚。
(×)19.非婚生子女不能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20.某自小被父母遗弃,所以父母去世后,他不能继承遗产。
(×)21.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就有权赡养养父母而不再赡养生身父母,所以有权继承养父母遗产,而无权继承生身父母遗产。
(√)22.继子女和继父母、生父母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1.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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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知识问答1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答: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答:《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3无效婚姻具体指哪些情形?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达到法定婚龄的4什么是可撤销的婚姻?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多少?答: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无效婚姻或者被撤销的婚姻的法律效果是什么?答: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的处理,不得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谁所有?具体包括哪些财产?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以下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权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八)其他应该归夫妻共同所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上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照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7婚姻法规定的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指什么?答: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上述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8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的归属吗?答:可以。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9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0父母对子女购置房子的出资的如何认定归属?答: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11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义务如何?答: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中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随着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灭。
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中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12抚养教育和赡养扶助的义务除了存在于父母和子女之间外,是否还存在于其他亲属关系中?答:是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
另外,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应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13离婚诉讼必须进行调解吗?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答: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略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刚提出离婚诉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4在什么情况下不准男方提出离婚?答: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理由、新情况,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5夫妻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答: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判决。
16夫妻离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如何清偿?答: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除外。
17婚姻法如何规定离婚后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的?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18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答: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所提出的上述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赔偿责任主体为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上述情形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上述情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继承法知识问答1.继承法规定的遗产的范围是什么?答:《继承法》第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民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2.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答: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由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3.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是什么?答: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什么叫做代位继承?答:所谓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5.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原则有哪些?答: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6.遗嘱的分类及生效要件是什么?答: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在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一种,应当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机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