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剖析
委托代理制下国有企业高管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

委托代理制下国有企业高管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摘要:国有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而国有企业高管的激励与约束问题,又是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所面临的重点和难点。
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调动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必须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高管激励与约束机制。
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对国有企业高管激励约束机制进行分析。
关键词:委托代理;国有企业高管;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一、国有企业高管激励与约束机制的理论概述笔者将国有企业的高管人员界定为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在内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在委托代理制下,国有企业的高管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其自身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对委托代理这一理论基础进行了解。
(一)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是现代企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至今已有40多年历史。
它的创始人包括威尔森、斯宾塞、泽克海森、罗斯、莫里斯、霍姆斯特姆、格罗斯曼和哈特等。
委托代理理论基于委托代理关系产生,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它是生产力不断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的必然产物。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主要涉及到两种人:委托人和代理人。
当委托人委托代理人来处理某项事物比自己亲自处理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同时代理人也能从接受委托中获得比从事其他活动更多的收益时,委托代理关系就会产生。
也就是说,它的产生根源就在于委托代理双方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
在现代公司企业中,股东是委托人,经理是公司企业的代理人,代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其授权范围内替委托人进行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并相应地拥有某些决策权。
在现代公司企业中,股东的产权解体为股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1]。
股东拥有股权,而将公司法人财产权赋予董事会。
股权主要衍生出两项权利: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
股东的剩余索取权指股东对公司净利润的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的要求权。
剩余控制权有两个方面:一是表决权,即对选举董事会、高层经理任免以及重大事项拥有投票表决权;二是股份转让权,即股东可以不经过公司的同意,自由地转让其股票。
国有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最新)

国有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企业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引进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有效利用优质资源,增强企业在专业领域的竞争优势,对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或企业部分国有资产)实施委托经营管理(以下简称托管)。
第二条为规范托管行为,理顺托管关系,有效提高委托经营的监管力度,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委托经营管理行为,是指区属国有企业作为委托人与接受委托的企业或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人),通过委托经营管理方式,将区属国有企业或企业部分国有资产委托受托人经营和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委托经营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被托管企业)是指业务专业性强,需要有专业团队经营和管理的企业。
第二章托管的性质及范围第五条被托管企业的资产属国家所有,由受托人实施经营和管理,委托人对其实施监督。
第六条根据不同企业的行业特点,可以对企业整体托管,也可以实行部分托管;托管的范围为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托管的内容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章托管的原则及管理方式第七条托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权责明晰原则。
托管涉及的委托人、受托人和被托管企业的权利、义务,必须通过协议(合同)的形式界定,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各方的利益;2、充分授权原则。
委托人是以企业委托的方式将所属企业委托受托人进行管理,必须给予受托人充分的管理授权,保证其正常行使对被托管企业的管理权力;3、有效监督原则。
委托人对受托人和被托管企业重点事项进行监督,各项监督必须做到实时有效。
第八条委托人对被托管企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管理:1、通过对经营计划的审批、重大经营决策的审批等从权限上进行控制与监督;2、通过派驻到被托管企业的董事、监事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3、通过强化信息报告制度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4、委托人不直接干预受托人、被托管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章委托人管理职责第九条对被托管企业的监督与管理由委托人的各个职能部门负责。
基于委托代理关系运作的国有企业高速公路产权转让

现代商业MOD RN BUS IN S S58The Industrial Study产业研究随着逐步地深化改革,各省、市这几年的国有企业高速公路产权交易非常活跃,因此从委托代理关系对国企高速公路产权转让进行研究对我国现阶段来说具有现实意义。
我国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复杂,国有企业高速公路产权转让行为实际上是依托在一条漫长而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链上进行的。
透过委托代理关系的视角探讨国企高速公路产权转让行为,可以清楚了解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更好地对产权转让进行效应分析,这对实践工作有很大的利用价值。
一、国有企业高速公路产权转让及其必要性1.1国有企业高速公路产权转让的释义国有企业高速公路产权转让是国有经济成分之间或国有经济成分与其他非国有经济成分之间发生的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一种,包括高速公路项目的财产所有权、财产占有权、财产使用权、财产收益权和财产处置权的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行为,是国有企业所有者以高速公路产权为交易客体而进行的一种市场经营活动。
1.2国有企业高速公路产权转让的必要性(1)是国有企业适应政府政策变化,顺应企业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
国有企业对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的投入以往完全靠政府补助,但自2003年开始,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政策有很大改变,政府除对极少数国家高速公路重点建设项目还安排一定额度的项目资本金外,其他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的来源大部份要靠企业自筹解决。
国有企业为了适应政府战略目标的变化,同时也为了打破以往国有股一股独大、低效率地经营管理高速公路的格局,走产权转让这一条道路是势在必行的。
通过招商引资等产权转让方式促使高速公路项目向产权多元化转变,一方面减少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高速公路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以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高效地运作高速公路项目,促使国有企业顺应改革发展的浪潮不断地变革与创新。
(2)实现了经济转型的平稳过渡,调整了产权社会结构。
产权转让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所有制结构,让出市场发展空间,吸引外资、民营、私人资本等非国有资本以及其它地区的强势国有资本进入。
浅析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成因及其责任追究的实施建议

证券投资SECURITIES INVESTMENT浅析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成因及其责任追究的实施建议任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摘要:在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作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一项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依托公司治理理论,剖析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背后的治理原因,并据此探讨国有企业落实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治理保障及实施建议,期望有效落实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以缓解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关键词: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公司治理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企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8月颁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据此,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多项指导意见,更为具体地,2018年7月,国务院制定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明确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界定为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工作。
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公司治理理论,探讨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的原因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建议,为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实践工作提供必要的理论借鉴。
一、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的成因分析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中产生了多层委托代理关系,根据委托代理理论,拥有所有权的股东与拥有经营权的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成为第一类委托代理关系;拥有委派董事的大股东与无委派董事的小股东之间存在第二类委托代理关系[1]。
由此可见,若国有企业发生违规经营投资行为,应该从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分析其原因。
(一)国有企业体制痼疾尽管国有企业实现了公司改制,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但其经营管理仍无法脱离政府的影响。
很多国有企业凭借先天的资源垄断或行政垄断,享受政策福利,不需要担忧市场竞争压力,从而导致缺乏创新意识,经营效率低下,甚至在出现亏损时仍由国家补齐亏空。
委托代理理论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应用

0 胡l 华 兴 (t .京市纺织纤维检验 所 匕 102) - I 京 005
【 摘要 】 委托代理理论是现代企业管理的理论基础 , 是过
去3 0多年 里 契约 理 论 最 重要 的发 展 之 一 , 的 中心任 务 是研 究 它
但 是这种重视 的理 想能否变成现 实仍 旧是事业单 位固定资产
产 管理 者提 供 帮助 。
一
委托代理理论是过去 3 0多年里契约理论最 重要 的发展之
。
它是 2 世纪 6 年代末 7 年 代初一些经济学家深入研究企 0 0 0
业 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起来 的。委托代理理论 的中
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 的环境下 , 委托 人如 何设计最 优契约激励代理人 。世界普遍存在 委托代理关 系, 在 委托代理 的关系当中 ,由于委 托人与代理 人的效用函数 不一 样, 委托人追求 的是 自己的财 富更大 , 而代理 人追求 自己 的工
有资产委托给事业单位进行经管。 目前 , 为解决 国有资产管 理 中的委托代 理风险 问题 , 国家 对事业单位 的领 导干部 也实行经济指标 考核 , 资产 的保值增 如 值指标 。对领导干部在任期 间的 固定 资产 管理 、 用等情况进 使
指标 等。事业单位在本质上是国家就其国有资产委托给事 业单 位进行经 管 ,法人 与国有资产 的所 有者就是一 种委托 代理关 系。同时法人也因为作为这种关 系的代理 人承担被考核责任 ,
【 关键词 】 固定资产 委托代理理论
一
、
引 言
固定资产是指那些使 用期限超过 一定年限并且 单位价值 在一定标准 以上 ,并且在使 用过程 中保持 原有物质 形态的资
产。固定资产在事业单位 的资产中 占有相 当大 的比重 , 而且 由 于我国的事业单 位多起源 于计划经济时代 , 由于历史的原 因和 管理惯性 , 固定 资产 的管理 上存在很 多薄 弱环节 , 这影响 着国
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撰写的要求与常见问题剖析

并征得被告人郑金本人的同意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指派本律师担任被告人郑金的一审辩护人。
四、基础工作描述
■实事求是地描述:阅卷、调查、会见、参 与法庭调查。
▲没有调查说调查
五、是供参考还是供审查
■结合本案事实与证据,依法发表如下意见, 供合议庭(审判员)审查。
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撰写的要求 与常见问题剖析
主讲人 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 主任
省优秀青年律师
徐宗新
总体要求
行文结构合理;标点符号规范;观点鲜明、 正确;论证全面、充分、深刻;充分结合法 律、法规、法理进行分析;运用法言法语; 结论客观合理。
具体要求与问题剖析
一、题目 ■ 某某案 原告(被告)代理意见或辩护意见 ▲是“意见”,不是“词” ▲关于孙生受贿一案的辩护词 ▲孙生涉嫌受贿一案辩护词 ▲第一审代理词(代理意见应分原告或被告) ▲民事诉讼第一审原告代理词
▲参考;备案;审议。
六、结构
■一、(一)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①的顺序; ▲1、2、3、4 ▲首先,第二,三、四、(一)(二) ▲一、首先,另外,再次,最后;二、第一,
第二,第三,第四;三,其一,其二,其三, 其四
▲一:本案原、被告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应按约履行合同项下的 付款义务;
■模范结构:(陈擘) 一、 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商标权的侵犯 1.原告并非商标所有人 2. 原告提供的证据也不能证明其享有独占使用许可权以及可以独立行使
二、抬头
■ 某某法院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可敬的公诉人)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尊敬的审判员 ▲审判员、尊敬的主审法官、合议庭各位法
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文章首先概括介绍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然后总结国企混改中存在的三个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国企混改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机理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深化国企混改的相关政策建议,为国企混改提供一定的实践指导。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概述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其本身具有特殊性,能够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
但是由于国有股“一股独大”,国家绝对控股,则更容易受到政府行政干预,影响国企投资行为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引起企业非效率投资,出现发展疲软的情况,生产经营效率相对不高。
因此,为了促进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效率得以提升,我国把目光放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希望借助民营资本使国企在市场竞争中更具有活力,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可以看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简称“国企混改”)是我国经济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鼓励并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这对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可以有效缓解政企不分现象,使政府职能与企业职能分开,可以有效划分国家各级政权机构与经济组织的权限,改善国企监管方式,完善企业所有制制度,有利于经济长期稳定增长。
二、国企混改中存在的问题(一)国有股“一股独大”国企混改是在国有资本中引入非国有资本,进而变革股权结构,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使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更具活力。
国有企业的国有股东往往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在进行国企混改时,引入非国有资本不仅可以提升非国有企业股东的地位,使其在公司的决策中拥有话语权,同时也加强了对国有控股股东的监管,非国有股东的参与也会促使企业以追求盈利为目标,从而提升企业的投资效率。
当国家绝对控股时,国企更容易受到来自政府的行政干预,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国有企业内部制衡能力较差,从而引起非效率投资。
董事会的治理机制在国有股居于绝对控股地位时往往不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在国有股处于相对控股地位而非绝对控股时,非国有资本的竞争机制能够有效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委托-代理框架下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述评
钩的高收入”选择 比重为 7 . 那 么要解决由于资本所有权 , 43 %,
和经 营权 的分 离而 产 生的 委托代 理 问题 的 实质 就是 必 须设计 出
个代理人能够接受的契约,使得代 理人在追求 自身效用最大 化的同时。 也实现委托人效用的最大化。 而年薪制和股票期权制
一
则是体现“ 与业绩挂钩” 的两种主要的激励机制。
有 资 产 的 流失 。
( ) 励 机 制 的 建 立与 完 善 一 激
离 . 生 了 具有 中 国特 色 的 委 托代 理 问 题 。 产
( ) 有 资 产 所 有 者 缺 位 。 委 托 代 理 关 系链 条 上 的 相 一 国 各
关 人具 有 利 益 的 双 重 性
所谓企 业 激励 . 就是 指运 用政 策力 量 、 市场 力量 、 权力 量 、 产
动 之 中 .而且 以往 国有 企 业 领 导 决 策 错 误所 导 致 的 损 失 一 律 由 国家 承 担 . 现 在 实 施 年 薪 制 . 以建 立企 业 “ 策 失 误 追 而 可 决 究 制 度 ” 追 究 相 关 代 理 人 的责 任 。然 而 年 薪 制 无法 激励 或 约 . 束 经 营者 的长 期 行 为 ,未 能包 含对 企 业 未 来 的 长期 发展 的激 励 。诸 如 在 公 司 并 购 、 组 及 重 大 长 期 投 资 等决 定 时 , 了确 重 为 保 个人 当年 的 收 益 .企 业 经 营者 可 能倾 向于 放 弃那 些有 利 于
【 关键词 】 国有企业 ; 委托代理 问题 ; 激励 ; 约束
【 中图分类号 】451 F 2 .1
一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10 - 7 3 2 0 )3 0 0 - 2 0 7 7 2 (0 6 0 - 09 0
委托代理制下代理成本与国企激励机制问题研究
果除了受代理人努力程度的影响外 , 事实上也受许 多代理人难以把握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由于委 托人 和代 理人 都是独 立 的经济人 ,并且 具有不 一致 的 目标 函数 , 理人 为追求 自身效 用 的 代 最大 化就会 采取 对 自己最 优 的行 为 , 会利 用 委 托人 授予 的权力 ,以损 害委托人 利益 为代 价来 谋取 自身 利益 ,由此就 产生代 理成本 问题 。所 谓 的代理 成本 也就 是指代 理人 为委托 人带来 的利益损 害和委 托人 为了减少代理人造成的损失所付 出的成本 , 它包括 委托 人对代 理人 激励 、 监督 、 调整所 用的 费用和剩余 损失 。一般 来看 , 理成本 必 大于零 。 代
避 免地存 在利 益 冲突 。
具有的这一特征 , 才导致现代企业在运营中产生 了 传统企 业所不 曾有 过 的代 理 问题 。 我 国国有 企业 改革 已经确立 了 以建 立现代企 业 制度为目标 , 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是公司制, 包 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公司制的特 点就是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 选用有经营才 能的人来经营企业 , 保证企业 的经营绩效。国有企 业 的所 有者 是 国家 , 经 营者 是 厂长 、 理 , 国有 而 经 即 企业 的企业 家 , 权分 离 带来 了一种 委 托一 代理 关 两
中, 存在着效用不一致, 并由此引起代理成本 问题。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才能使企业 家的利益和
企业 有关各 方的利 益 紧密相联 , 荣辱与共 , 能使 国有企 业的种种 “ 才 顽症 ” 以解决 。 得
关键 词 :委托一 代理 ; 理成 本 ; 代 国企企 业 家; 励 约束机 制 激
S p. 0 6 e t2 0
国有集团企业财务管理探析
点之一。
述第 二个 层次中 . 董事会为委托人 , 总经
抓好 工程 材料管理是 降低成本 的重要环
节。 ) ( 抓劳务管理 ,降低人工 费用 。施工 3 企业属 于劳动 密集 型企业 ,工费支 出在 工程 中占 了不 少的比例 。应 尽量减 少管 理人 员. 压缩非 施工人 员, 合理 使用劳务 作 为降低工程 成本 、获得最 佳效益 的重 要途径 。首先 ,要进 行用工制 度的改革 , 少 使用或不 使用成建制 的外部队伍 。其 次, 以劳动定 额为依据 , 把好分 配关,实 行 责任成本预 算的上不 封顶 、下不保底 的 工资分 配制度 ,合理 配备项 目部 管理 人 员, 做到人尽其才 、 才尽其用、一人 多
管理 显得尤为重要 。
一
项新 的工艺 , 使用一种新 的材料 , 工程进 度及经济效益就会有非常明显的提 高。5 () 抓 机械管理 . 降低使用成 本。 按机械设备
使 用厦管理规 章制 度 , 格按操 作规程 严 办事 , 克服重使用、 轻维修的思想和拼设 备 的短期化行 为。 ) ( 提高工程优 凫率 . 6 杜
理关 系中总经理 为委托人 ,财 务经理及
一
般财 务人 员为 代理人 ,负责 拟订各种
计划具俸的 l e t 常财务决策、财务分析和 报告 、实施财势预算等。在这一环节 中, 财权分散 , 内部约束软化。 往往使财务管 理活动不能正常进行,很难达到预期的
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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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 日, 国有企业的改革已取得阶段性的突破 与进 展 , 但
是不可否认 , 由于国有企业产权 的“ 虚拟化 ” 和经理人 员任命 的
国家是非 人格化 主体 , 具有多 重的管理 目标 , 不可能直接
经营管理 国有资产。于是 , 形成一个多个层次 的委托代理 关系,
行政化机 制 , 委托代理关 系的特殊性 , 及 导致 国有企业 长期效
众所 周知 , 我国国有企业 中的委托 代理层次过 多 , 而在冗 长的委托代理链中 , 全体 人民与国家政府是国有企业 的第一级 委托代理关 系。也就是说 , 全体 人民通常被当作国有企业 的初 始委托人 , 但笔者认为并非如此 。首先 , 国有资产在本质上确是
托人 , 即作 为“ 中间人” 的各级政府兼具“ 运动员” “ 和 裁判员” 的
蚀 , 究其深层原因 , 但 主要 是由于委托人 的道 德风险才使得 代 理人有可能 , 又有条件低成本地去侵蚀国有资产。其道德风险 表现在以下方面 : 其一 , 委托人努力监督代理 人败德行 为的动
高产出 低产 出
Q , 1— t — Q
Q 2 1 一Q2
企业经理 的工资 为 w, 在高产 出和低产 出情况下工资分别
率低 下 。
一
即“ 国人民 代表大会一 国务院一 各级地方政 府一 国有资产 管 全
理委员会一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一经营者” 。在这个 委托代理 链 中, 初始委托 人和最终代理入之 间的任何一 个环节 , 是上一 既 个委托代理 关系的代理 人 , 同时 又是下一个委 托代理 关系的委
、
关 于初 始 委 托 人
■r
c
企 业 经 贸
;
【 摘要 】 由于 国有企 业产权的“ 虚拟” 征和 经理 人 员任 特
命 的 非 市 场化 机 制 . 有 企 业 的 内在 矛 盾 突 出表 现 为 委 托 代 理 国
产所有者的全体 人民 , 与中央政 府一样 , 都追求资本的保值 、 增
值和利润最大化 , 即全体人民与国家的 目标 函数一致 。再次 , 表
既没有选 择代理人 的权利 , 又没有签订合约的权利 , 因此 , 全体
人民与 国家不具备委托代理关系的要件 。其次 , 作为独 立的“ 理
性人 ”委托人和代理人都追求 自身利益 的最大化 , , 作为 国有资
可以仅从 自己的意图出发任命代理人而 不需要 负担 责任 , 因而 没有足够的动力去发现 和选择最有能力 的代理 人出任 经营者 ;
时, 代理 关 系 便成 立 。也就 是说 , 托代 理 关 系存 在 于 一切 组 织 委
国有企业的初始 委托人 ,其 充其量就 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 , 而
国家才是实际意义上的国企初始委托人 。
二 、 有 特殊 身 份 的 “ 间人 ” 具 中
中, 存在于企业的每一个管理层级上 , 我国国有企业亦不例 外。
控 制 问题 滋生 . 而导 致 国 有企 业 效 率低 下 。 从
【 关键词 】 国有企业 委托代理 剩余 索取权 控 制权
委托代理关系产生于所有权与经营权 的分离 。最 早提 出这
一
概念 的是密 西尔 ・ 詹森和威廉姆 ・ 麦 克林 , H・ 他们 认为 , 一个
企业组织是由一系列不同层次 的委托代理关 系组成的整体 。当 委托人雇 佣代理人完成 某项 工作 ,并授予代理 人一定 的决策
双重身份 。国家将 国有企业的委托权授权给各级政府官员来实 行, 而代表委托 人的政府官 员具 有很 高 的权 威 , 们拥 有一定 他 的控制权 , 自身并没 有剩 余索取权 。即控制权的行使 不是 为 但 了获得剩余索取权 , 从而权 、 、 责 利不能有机地统一起来 。他们
属于全民 共有, 然而 , 虽然拥 有国有企业 的最终所 有权 , 但他们
为 W 和 w, 其效用函数为 U[ U( ) , w— a ]机会成本为 T, 对应的
保留效 用为 Un在不完全信息情况下 , 。 要激励代理人付出努 力,
必 须满 足下 面 两个 不 等 式 :
Q。 w 一 ) (一 ) w 一 ) U( e + 1 Q u( e ≥u。 () 1 Q U( e+ 1 Q U( ze ≥Q: w ) (一 ) w ) w一 )(一 ) w- ) U( + 1 Q u(
关 系的特 殊 性 , 始委 托 人 不 明 确 、 间代 理 链 冗 长 、 初 中 以及 对 最
终 代 理 人 的约 束软 化 和 激 励 不 足 . 成 代 理 成 本 增 加 、 造 内部 人
面 上看 , 是全体人民将 资产委托给 中央政府 , 但全体 人民与 国
家都 不能过细干预企业 的经营 活动 ,而 且一旦企业发生意外 , 全体人民和国家 同时承担 “ 倾家荡产 ” 的责任风险 。最后 , 全体 人民拥有资产但 不拥 有剩余 索取权 , 与支付高额 费用去监督 代 理人 的行 为相 比 , 他们并不能从监督 活动 中获益 , 因此缺 乏监 督 的积极性 , 同时 , 也无法转让 剩余 索取权 , 全体人 民是无法 通 过行使退出权惩 罚中央政府 的。综 上所述 , 全体人 民未必就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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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经济》 0 年2 下) 当 2 9 月( 0
同样 , 被选拔出来的经营者 , 也只对 有选择权 的政府 官员负责 , 并不是对围有资产负责。有研究认 为 , 我国国有资产的大量流
N0  ̄ / -N 5
/ 出水平
a 一1
a 一0
失虽然在现象上更 多地 表现 为经营者对 国家 所有者利益 的侵
() 2
力源于其拥有剩余索取权 , 因此 , 只有行使控 带权 的政府 官员 0
不可能像私有产权 的公 司股东 那样有足够 的动力去对经理 人 员进行评判 、 约束和监督 , 导致委托者 的偷懒行为 。其二 , 兑 在 现给 予经营者激励性报酬 的合 同或承诺方面 , 由于执行 与否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