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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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重工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振华重工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振华重工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制度1. 振华重工集团的应收账款那可真是大事儿啊!就好比你借钱给别人,你不得清楚啥时候能收回来呀!咱集团就得有套严格的管理制度。

比如,每笔账款都得有明确的记录,就像给它们贴上专属标签一样,这样谁负责、啥情况一目了然。

2. 咱集团对客户的信用评估得重视起来呀!这就像找朋友一样,得找靠谱的,不然账款咋收得回来呢?要是随便就把货给了信用不好的客户,那不就麻烦大啦!3. 催收账款得及时呀!这可不是能拖的事儿,就跟追债似的,不能等对方都忘了这回事儿才去要。

得设定好时间节点,一到时间就行动,不能马虎!4. 集团内部各部门得协同合作呀!这可不是一个人能搞定的事儿,好比一场足球比赛,大家得配合好才能赢。

财务、销售都得一起使劲,共同把应收账款管理好。

5. 对于那些长期拖欠的账款,咱可不能心软啊!这就像治病一样,得下猛药。

该采取措施就得采取,不能让集团的钱打水漂呀!6. 员工的培训也很重要呀!他们得清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是咋回事,就像士兵得知道作战规则一样。

不然怎么执行好呢?7. 定期审查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也很有必要呢!这就像给车子做保养,看看有没有啥问题,及时调整改进。

难道不是吗?8. 咱得跟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呀!不能账款一出去就不管了,这就像放风筝,线得在自己手里。

时不时地问问情况,让客户也重视起来。

9. 设立奖励机制也不错呀!对于那些把应收账款管理得好的部门或个人,给点奖励,大家不就更有积极性啦!这多好呀!10. 振华重工集团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呀!这是关乎集团发展的大事,可不能马虎。

大家都行动起来,让集团的资金流转更顺畅!我的观点结论:振华重工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只有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才能保障集团的资金安全和运营顺畅。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11.04•【文号】银监办发[2003]131号•【施行日期】2003.1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业务范围的批复(2005)(发布日期:2005年3月8日,实施日期:2005年3月8日)废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办发[2003]131号)贵州银监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办新业务的请示》(成银发〔2003〕139号)收悉。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3号)和《关于实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0〕218号),现批复如下:一、核准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以下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二)同业拆借;(三)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四)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五)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七)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八)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九)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十)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鉴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不理想,暂不批准该公司办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业务。

三、请你局通知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按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并报你局备案。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一、引言商业保险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和实施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可以为企业提供全面保障和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本文将围绕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展开论述,包括保险需求评估、保险产品选择、保险合同管理、理赔处理等方面。

二、保险需求评估在制定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之前,企业应对自身的风险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通过风险评估和定量分析,确定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以及可能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

同时,还需要考虑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法律法规要求等因素,以确定企业所需的保险类型和保额。

三、保险产品选择基于对企业风险的评估,企业可以选择适应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

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型,企业可以选择财产险、责任险、员工福利保险等不同种类的商业保险产品。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企业应考虑保险公司的信誉度、保险条款的详细性和灵活性,以及保费的合理性等因素。

四、保险合同管理保险合同是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约定,对双方的权益具有法律约束力。

企业在管理保险合同时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1.签订合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和掌握保险条款、限制和免责情况,确保企业获得全面的保险保障。

2.合同交付和存档:保险合同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和员工。

同时,应与保险公司建立合同清单,定期复核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3.合同变更和终止:如果企业的风险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保险合同的变更或终止,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遵守合同约定的程序和要求。

五、理赔处理发生意外事故或风险事件时,企业需要及时启动理赔流程,以便获得快速、准确的理赔结算。

以下是企业在理赔处理中应注意的几个要点:1.及时报案:企业应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调查报告等必要文件。

2.配合调查:企业在理赔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保留证据:企业应妥善保留与理赔有关的证据和文件,以备需要时提供给保险公司。

4.理赔结算:保险公司在完成理赔审核后,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振华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docx

振华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docx

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工作,规范保险活动行为,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效益,根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实施细则》(中交股财发﹝2014﹞285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其所属各部门、事业部、中心及各级子集团或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业保险是指各单位根据经营生产管理需要,针对资产、工程及人员等向商业保险机构所购买的各类商业保险。

公司及各单位经营活动主要涉及的商业保险范围有:1、统保采购:财产险、起重机及钢结构产品保险(货物海运险、安装工程及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包括雇主责任险、出国人员意外险、员工医疗类保险)、机动车辆保险;2、单项采购:船舶保险(船壳险、船东保赔险、油污险)、船舶建造险、平台建造险、施工机具保险、各类责任保险及其他保险等。

第四条公司按集团统一要求在中交财务公司指定的保险经纪公司协助下开展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借助保险经纪公司的专业经验和技术,全面提升公司商业保险业务集中管理水平。

23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招标中心是公司负责商业保险集中管理的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一)制定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相关办法,牵头组织全公司的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二)汇总公司各单位保险需求信息,并向中交财务公司及其指定的经纪公司提交投保需求申请;(三)监督指导各单位在中交财务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范围内实施保险采购;(四)组织各单位按月统计保险投保、理赔数据;(五)督促保险经纪公司跟进各单位的投保需求,协助安排保险,提供期内服务及协助保险索赔工作等;(六)督促保险公司受理各单位保险索赔申请,落实理赔服务;(七)每年对各单位保险集中管理执行情况实施分析、评价、总结,接受中交财务公司对于保险集中管理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八)组织各单位配合完成对中交财务公司的保险代理执行情况,保险经纪公司及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完善保险服务评价体系,对中国交建商业保险集中管理效果进行评估等工作;(九)配合完成保险集中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保险管理,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商业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健康保险等。

第三条公司商业保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保险业务合法、合规、稳健开展。

(二)风险可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保险产品,确保保险风险可控。

(三)保障有力:通过保险手段,降低公司风险损失,保障公司利益。

(四)持续改进:不断优化保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商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商业保险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商业保险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司商业保险业务的规划、审核、报批和跟踪管理。

(三)组织保险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四)监督保险合同履行,处理保险理赔事宜。

(五)协调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关系。

第六条各部门、子公司应按照本办法及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以下职责:(一)配合商业保险管理部门开展商业保险业务。

(二)及时向商业保险管理部门报告保险业务情况。

(三)配合保险理赔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章保险产品选择与购买第七条公司商业保险产品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

(三)具有合理的保险费率和保障范围。

第八条公司购买商业保险,应经过以下程序:(一)业务部门提出购买保险申请,包括保险产品、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

(二)商业保险管理部门进行风险评估,提出购买意见。

(三)公司领导审批。

(四)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第四章保险合同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保险合同管理制度,确保保险合同合法、合规、有效。

第十条保险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一)保险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

商业保险管理手册

商业保险管理手册

商业保险管理手册1 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商业保险行为,有效化解风险,制定本手册。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企业财产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工程项目险、机动车保险的投保、服务、索赔等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3 术语和定义3.1 商业保险本程序所称商业保险是指公司除按国家规定参加的社会保险和按股份公司规定参加的补充保险之外,在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各种保险。

包括:企业财产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

3.2 企业财产险本程序所称企业财产险是指被保险人对其拥有的各种财产进行投保,投保财产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协议规定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

公司投保的企业财产险包括管线及沿线生产运营资产投保的财产一切险、工程项目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和其他财产保险等。

3.3 公众责任险本程序所称公众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它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3.4 雇主责任险本程序所称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雇主)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被保险人经营业务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人身伤害,被保险人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3.5 工程保险本程序所称的工程保险主要包括针对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依法应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综合性保险;参与工程项目管理、设计和施工的人员意外伤亡保险;与工程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货物运输保险、施工机具保险、设计责任保险等其他保险。

4 职责4.1 总经理办公会4.1.1 审批公司商业保险的总体方案;4.1.2 审定公司年度保险计划;4.1.3 审查公司年度商业保险执行效果。

4.2 财务处4.2.1 是公司商业保险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商业保险管理;4.2.2 负责拟订及修订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4.2.3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价,提出公司商业保险策略;4.2.4 负责组织提出公司商业保险建议方案并拟定公司年度商业保险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2.5 负责协调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索赔工作;4.2.6 负责统计上报公司保险事故及保险事项等报表及相关信息资料;4.2.7 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保险工作;4.2.8 考核保险公司、中介机构服务质量;4.2.9 负责组织保险知识培训和保险业务宣传工作;4.2.10 负责对保险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及分析。

大型企业的商业保险计划

大型企业的商业保险计划

大型企业的商业保险计划第一章企业商业保险计划的概述大型企业的商业保险计划是保障企业经营及员工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企业商业保险计划是指企业在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服务和风险管理的同时,为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付出的费用。

所有企业商业保险计划均由企业持有,并由企业自愿选择和承担保费和风险。

第二章商业保险计划的种类1. 财产保险计划财产保险计划通常是企业常选的商业保险计划之一,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些包括财产损失险、工程险、车险、机器损坏险等一些相关的保险。

2. 人身保险计划人身保险计划通常是针对企业员工制定的。

通常包括医疗保险、人寿保险和意外险等。

与财产保险计划相比,人身保险计划通常受到政策法规和人治保险公司风险评估的影响较大,需要更细致的管理和更严格的评估过程。

3. 财产和人身保险计划的合并具有一定规模和综合风险的企业,常常选择将财产保险计划和人身保险计划合并起来,选择跨业务单元及跨地区的综合计划,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风险管理效力。

第三章选择大型企业商业保险计划的注意事项1. 选择保险公司选择保险公司时,需要考虑其声誉、稳定性、服务质量和金融实力等方面,避免因选择不当而带来的风险。

2. 分散风险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保险单中,从而降低整体风险的水平。

3. 风险评估与管理大型企业需要制定专业风险管理计划,对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该计划需要包括管理和预防灾害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4. 保险计划的评估企业需要监测保险计划的情况,比较目前保险计划与其他保险计划之间的差异,选择最为适合企业的商业保险计划。

5. 合同时效企业将合同时间安排合理,以免因保险单到期而无法获得保险赔款。

第四章风险管理的五个阶段1. 风险识别和评估企业鉴定危险因素,对具体危险因素分析,估算潜在的损失程度和可能的发生概率,从而确立竞争、经营、财务和战略目标。

2. 风险管理策略的界定和选择在分析风险性和潜在影响方面,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风险管理策略,这包括自我保险、风险转移、风险降低和风险池化等。

上海振华重工振华港机重工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上海振华重工振华港机重工_企业报告(业主版)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本报告于 2023 年 09 月 02 日 生成
5/9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三、采购供应商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上海振华重工振华港机重工的主要供应商有上海祥明仪表机箱有限公司、江苏泽熙铜业有限公司、上 海康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近 1 年中标数量分别达到 2 次、1 次、1 次。 近 1 年(2022-10~2023-09):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上海振华重工振华港机重工十三 台外场龙门行车油漆项目
中溧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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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9 月 02 日 生成
4/9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6)专用设备修理(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1.4.1 重点项目
(1)机械设备(5)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上海振华重工振华港机重工一台 起重机司机室招标项目
上海祥明仪表机箱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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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9 月 02 日 生成
3/9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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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2-11-05 2022-11-17 2022-11-25 2022-12-27
(2)采矿业和制造业服务(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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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工作,规范保险活动行为,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效益,根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实施细则》(中交股财发﹝2014﹞285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其所属各部门、事业部、中心及各级子集团或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业保险是指各单位根据经营生产管理需要,针对资产、工程及人员等向商业保险机构所购买的各类商业保险。

公司及各单位经营活动主要涉及的商业保险范围有:1、统保采购:财产险、起重机及钢结构产品保险(货物海运险、安装工程及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包括雇主责任险、出国人员意外险、员工医疗类保险)、机动车辆保险;2、单项采购:船舶保险(船壳险、船东保赔险、油污险)、船舶建造险、平台建造险、施工机具保险、各类责任保险及其他保险等。

第四条公司按集团统一要求在中交财务公司指定的保险经纪公司协助下开展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借助保险经纪公司的专业经验和技术,全面提升公司商业保险业务集中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招标中心是公司负责商业保险集中管理的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一)制定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相关办法,牵头组织全公司的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二)汇总公司各单位保险需求信息,并向中交财务公司及其指定的经纪公司提交投保需求申请;(三)监督指导各单位在中交财务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范围内实施保险采购;(四)组织各单位按月统计保险投保、理赔数据;(五)督促保险经纪公司跟进各单位的投保需求,协助安排保险,提供期内服务及协助保险索赔工作等;(六)督促保险公司受理各单位保险索赔申请,落实理赔服务;(七)每年对各单位保险集中管理执行情况实施分析、评价、总结,接受中交财务公司对于保险集中管理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八)组织各单位配合完成对中交财务公司的保险代理执行情况,保险经纪公司及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完善保险服务评价体系,对中国交建商业保险集中管理效果进行评估等工作;(九)配合完成保险集中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设立商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保险工作负责人,落实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的相关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本单位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按月统计本单位商业保险投保需求,并向公司招标中心提交保险需求申请。

(附件1)(三)统计本单位年度保险投保计划,明确投保险种及投保范围,上报公司招标中心;(附件2)(四)根据需要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对重大项目保险方案进行评定,并报分管领导审批,评定结果报备公司招标中心;(五)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统保采购工作;(六)按期交纳保险费用(七)负责协调本单位保险索赔工作;(八)每月完成本单位保险管理工作开展、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上报工作(附件4和附件5);(九)参与完成对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的考评工作;(十)具体负责本单位其他日常保险管理工作。

第三章保险主体及投保险种第七条各单位应在由中国交建招标选定的保险经纪公司协助下,并通过中国交建招标选定的12家国内大中型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对于项目有特殊要求及现有合作的保险公司无法承保的保险,需要提供书面资料报公司招标中心审批,否则不能擅自当参与整个采购过程。

(一)统保采购安排:指公司在保险经纪公司的协助下就符合特定条件的项目,通过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统一的保险方案和费率,与保险公司签订预约保险协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统保进行采购。

对于统保采购的保险项目,在保险经纪的协助下由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统一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

对于各单位上报的保险需求,如符合统保条件,由保险经纪公司联系需求单位,协助填写出单通知等材料,办理投保手续,按统保标准条件出具保险单;各单位接收保单后,按协议约定办理付款。

公司目前针对财产险、船舶保险(船壳险、船东保赔险、油污险)、起重机及钢结构产品保险(货物海运险、安装工程及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包括雇主责任险、出国人员意外险、员工医疗类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实行统保采购。

(二)单项采购安排:指各保险需求单位根据项目合同要求或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在保险经纪公司协助下对保险进行单独采购。

对于单项采购的保险项目,保险经纪公司根据保险需求单位递交的资料及保险需求,进行风险评估并制作保险询价、招标方案,并协助需求单位办理投保手续,签订保险协议,并按付费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需求单位保险工作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项目的保险招标方案进行评定,并报分管领导审批;日常保险询价方案由保险需求单位保险工作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定,并报部门领导审批。

保险需求单位保存相关档案资料,并报公司招标中心,如重大项目,还需备案保险询价、招标方案、评标报告或报价分析报告、保险协议等资料。

保险采购权限:1、对于保险费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保险采购项目,保险需求单位在保险经纪公司的协助下询价采购保险,并报招标中心备档。

招标中心视情况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对于保险费大于20万元(含)人民币且小于100万元人民币项目,保险需求单位在保险经纪公司的协助下招标采购,并报招标中心备档,招标立项由分管副总裁签字审批。

招标中心派员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3、对于保险费大于100万元(含)人民币的项目,保险需求单位在保险经纪公司的协助下招标采购,招标立项时应报招标中心备档,招标立项由分管副总裁签字审批。

招标中心派员全程参加招标。

第五章保险索赔管理流程第十条保险索赔管理工作程序(一)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合同的履行主体(出险单位)应当及时通知保险经纪公司,由保险经纪公司专职服务人员向保险公司转报案,出险单位经办人员应同时将出险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各单位主管部门再报公司招标中心进行备案;(二)根据保险公司答复的现场查勘时间,各出险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对现场查勘所形成的任何书面材料,须由保险经纪公司审核,并经本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字确认;(三)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根据现场查勘情况一次性向出险单位列示索赔所需相关资料清单后,出险单位相关人员应当按照资料清单的要求,收集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索赔资料在提供给保险公司前应当提交保险经纪公司进行初审,同时要经本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方可递交,遇重大出险项目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参与审核;(四)保险公司根据索赔资料、现场查勘情况出具核损报告,由保险经纪公司初步审核后,由出险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对重大出险项目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参与审核;(五)出险单位对核损报告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并举证,视需要在保险经纪公司的协助下与保险公司开展谈判工作,重大出险项目谈判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参与;(六)赔案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出险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协议;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相关保险协议约定进行处理;(七)赔案符合预付赔款条件的,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协助出险单位催促保险公司预先支付部分赔款,出险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接收保险公司的预付赔款;(八)出险单位应建立保险索赔工作档案,重大出险项目的保险索赔资料应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电子档案备案,上级主管部门再上报公司招标中心备案;(九)不同项目、不同险种的索赔处理流程存在一定差异,具体的应按所签订的保险协议执行。

第六章履约管理及保单维护第十一条保险协议的履行主体为各投保单位。

第十二条保险协议的履行主体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参加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对应保险管理部门组织的保险知识、保险合同培训,完整把握保险协议的内容;(二)指定保险事务负责人,落实保险管理责任;(三)妥善保管保险协议、单据和保险协议履行过程的有效证据;(四)当保险标的状况发生变化及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当及时通知本单位保险主管部门和保险经纪公司;(五)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维护保险标的安全;(六)提前退出保险或者保险项目调整,在征询保险经纪公司意见后,由保险主管部门提出并经过本单位批准程序报公司招标中心批准后,按保险公司退保或者批改程序办理。

第七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公司招标中心对各单位商业保险集中管理执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特殊情况可组织专项检查。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理:(一)与中国财务公司指定的保险经纪公司以外的经纪公司开展业务;(二)未通过中交财务公司商业保险操作平台擅自投保商业保险;(三)擅自放弃保险管理权益的,导致风险增加或风险不能弥补的;(四)不按时完成规定的信息统计与分析上报工作的;(五)保险业务管理配合工作不力,被投诉属实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形。

第十五条中国交建建立投诉制度,在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未能有效履行责任时,各单位必须向公司招标中心投诉,公司招标中心负责反馈中交财务公司。

第十六条各单位对保险集中管理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公司考核,具体操作办法遵照相关的考核办法执行。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公司及各单位商业保险活动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招标中心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九条公司各单位职责内容发生变化,办法将随之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单项采购保险需求申报表附件2年度保险招标立项申请单附件3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件414附件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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