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工作管理规范(含表格)
督查督办表

督查督办表
督查督办表是一种用于监督和管理工作进展的工具,它可以帮助领导者或管理者追踪和控制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督查督办表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 工作项目及任务描述:列出需要督查和督办的具体工作项目和任务,明确每项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
2. 负责人和责任部门:指定负责完成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和责任部门,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责。
3. 督查指标和要求:制定督查指标和要求,明确每项工作的衡量标准和达成要求,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难题。
4. 进展情况记录:记录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包括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完成情况等,以便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5. 问题和困难记录:记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包括原因、解决方案等,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
6. 督办措施和要求:制定督办措施和要求,明确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和监督的方式和要求,以便推动工作进展。
7. 结果评价和总结: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评价,以便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督查督办表的使用可以有效提高工作的管理效率和质量,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督查督办表也可以帮助领导者或管理者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安排,以便更好地实现工作目标。
为了确保督查督办表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领导者或管理者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作需求和情况制定相应的督查督办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通过督查督办表的使用,可以帮助领导者或管理者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督查督办制度(附表单)

督查督办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XX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督查督办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司重要工作及时、有效地完成,按照XX集团督查督办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工作部为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督查督办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涉及以下内容。
(一)公司年度、季度、月度和周工作要点。
(二)公司领导在各类会议做出的决策、决定或布置的工作任务。
(三)上级单位领导在公司视察、调研时布置的工作。
(四)公司领导交办且需反馈的事项。
(五)上级布置的工作、集团公司绿色通道等重要文件办理情况。
(六)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第五条督办事项反馈及完成时限。
(一)有时限要求的工作,按时限要求及时完成并反馈。
(二)公司年度工作每季度末反馈一次,12月末前完成;季度工作每月末前反馈一次,季度末报送完成情况;月度工作每月中旬反馈一次,月末报送完成情
况;周工作在下一周周例会上反馈。
(三)公司领导在各类会议议定的事项以及上级领导检查布置的工作任务要
认真完成并及时进行反馈。
(四)上级布置的工作、集团公司绿色通道文件要在一周内给予反馈。
第六条督查督办时间。
(一)年度、季度、月度和周工作要点,公文办理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督查督办。
(二)上级布置的工作、集团公司绿色通道文件办理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督查督办。
(三)上级单位领导在公司调研、检查时布置的重点工作、重要会议确定事项以及其它重要事项适时进行督查督办。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规范(含表格)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规范(ISO9001:2015)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为切实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决议,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所属公司。
2、职能部门与职责分工2.1 集团公司督查工作主要由总裁办公室负责。
2.2 总裁办公室负有督查职责,必要时可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工作。
3、工作分类3.1 督查工作分为督办、检查两类。
3.2 督办主要包括对集团重要决策、决议的催办和监督;对集团公司重要会议决议的催办和监督;对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工作的催办和监督等。
3.2.1 决策督办:指集团公司制定的年度大事等重大决策及重点工作部署的分解、贯彻落实及督办。
3.2.2 会议督办:指集团公司重要会议决议的催办和监督,重要会议包括集团公司董事会、总裁办公会、月度讲评会、季度经营分析会、主要领导召开的专题会等。
3.2.3 文件督办:指对领导文件批示内容的催办和监督。
3.2.4 临时交办督办:指对领导书面或口头交办任务的催办和监督。
3.3 检查指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集团管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一段时期出现的思想动态、工作作风等问题(主要指不良问题),进行专门调查、督促,并要求相关部门整改、反馈。
3.3.1 管理标准执行情况检查:指对集团公司各部门管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督查,以及对各直属公司制定的管理标准执行情况的督查。
3.3.2 日常工作中看到、听到、查到的一些无人过问或解决不力的问题,提议专项查办,并经领导批准后进行检查。
4、工作程序4.1 立项在日常工作中,对上述各种需要督查的内容进行分析、登记,具体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4.1.1 根据督查内容划分轻重缓急,以便区别催办。
4.1.2 所有立项的督查内容均要登记归档。
4.2 通知4.2.1 决策督办、会议督办填写督办单,明确督办内容及要求、责任人、反馈时间等,必要的附上有关具体材料。
4.2.2 文件督办一般直接转发领导批示,在文件上注明批转责任人,要求反馈时间,需要特别强调的可同时发督办单。
督察办工作制度汇编表

督察办工作制度汇编表一、总则1.1 本汇编表旨在全面梳理和汇总督察办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为督察办工作人员提供清晰、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督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1.2 本汇编表适用于督察办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遵循,也可作为对新入职工作人员的培训教材。
1.3 本汇编表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工作职责2.1 督察办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2.2 督察办工作人员应遵守纪律,严守秘密,确保在工作中涉及的敏感信息和资料得到妥善处理。
2.3 督察办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确保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三、工作制度3.1 打卡签到制度:督察办工作人员需按时签到,确保按时到岗到位,不迟到、不早退。
3.2 请销假制度:督察办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3.3 严格纪律要求:督察办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各项纪律要求,确保工作秩序和效率。
四、工作内容4.1 督察办工作人员应贯彻和落实省委、市委、区委有关督察工作要求,确保政策部署得到有效执行。
4.2 督察办工作人员应研究提出全区督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4.3 督察办工作人员应听取督察工作汇报,审定督察工作报告,确保工作成果的质量和效果。
4.4 督察办工作人员应对督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向区委提出对督察干部的调配意见,确保督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4.5 督察办工作人员应研究督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确保督察工作的实效性。
五、工作纪律5.1 督察办工作人员应遵守“五个严格”的要求,即严格依法依规行事、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保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计划、严格完成工作任务。
5.2 督察办工作人员应遵守“六个一律不准”的规定,即一律不准泄露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一律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一律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一律不准违规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一律不准参与赌博活动;一律不准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
督办表管理制度

督办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本单位特制定本督办表管理制度。
二、目的1.规范督办工作流程,确保督办工作的有序进行;2.促进工作单位间的协作配合,加强信息的共享和传递;3.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工作目标的达成。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部门、单位、团体及工作人员,在进行各项工作时必须遵守本制度。
四、督办表的编制1.督办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名称及编号;(2)责任单位及责任人;(3)督办事项及目标;(4)督办时间及截止日期;(5)督办人及联系方式;(6)备注。
2.督办表的编制应当由主管领导或者工作负责人负责,并报批后方可执行。
五、督办流程1.督办发起:主管领导或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督办表,并确定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2.督办下发:督办表由主管领导或工作负责人下发至责任单位,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3.责任单位反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将完成情况及结果反馈给督办人。
4.督办跟踪:督办人根据责任单位反馈的情况,对工作进展进行跟踪并及时进行督促。
5.督办评估:督办完成后,主管领导或者工作负责人应当对工作进行评估,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认可或指导。
六、责任与义务1.主管领导或者工作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督办工作,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2.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督办表上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并及时向督办人反馈情况。
3.督办人要及时跟踪督办事项的进展,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督促,确保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七、制度执行1.制度的执行由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协助执行的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确保督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2.督办表由工作负责人或协助执行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定期进行归档和整理。
3.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主管领导有权进行相应的问责和处理。
八、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含编号及相关表格)

第一节目的第一条强化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督察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集团各项部署和决策等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
第二节适用范围第二条集团公司重要部署、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第三条集团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定事项的推进情况;第四条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的处理情况;第五条各部门重点工作需要横向督办协调的.第三节责任分工第六条集团运营部是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按照集团的要求深入实际开展具体工作,随时跟进督察,及时反馈情况。
第七条集团重点工作一经确定,其所在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将是第一负责人,且均应将重点工作当作重要工作任务来管理,按时、按质完成。
第四节督办流程督查督办具体分为登记、交办、催办、调整、办结、反馈和归档七个步骤。
第八条登记:在接到督查督办事项之后,运营部进行登记,包括承办部门、承办时限和工作要求等。
其中重大和复杂事项,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登记坚持一事一项的原则,并进行编号,按要求认真填写《督查督办登记表》,以备存查。
督查督办事项编号构成:YZ(集团)+总序号+部门类别+序号.部门类别分(共15个):人事行政部(HR)、运营部(YY)、法务部(FW)、财务中心(CW)、城市项目公司(YX)、城市项目公司(HX)、成本部(CB)、装饰部(ZS)、设计部(SJ)、工程部(GC)、采购部(CG)、拓展部(TZ)、营销部(YX)、城市商管公司(SG)、物业管理公司(WG)第九条交办:运营部通过《督查督办通知单》的形式,把督查事项发至有关部门,交办时要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第十条催办:为及时了解督查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运营部通过《督办事项催办单》或直接到承办单位催办等形式,适时加以催办查办。
第十一条调整:确因客观原因(如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周边工作环境变化、政策变化、集团策略调整等)不能按要求办结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在承办事项到期前填报《督办任务变更申请表》,按照督办事项确定的流程办理调整手续,未办理调整手续或审批未通过的,按原工作任务未完成进行处罚;集团内部协调不到位、领导未按时审批等不能成为调整理由.第十二条办结:承办部门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制度一、概述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
本制度旨在明确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责、流程和管理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推进。
二、职责分工1. 督查人员的职责:(1)负责对被督查工作的现场勘察、检查和核实,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2)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3)督促被督查单位或个人按期整改,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提供督查报告。
2. 被督查单位的职责:(1)积极配合督查工作,提供相关工作材料和信息;(2)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和汇报;(3)对督查人员的监督行为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建议。
三、督办流程1. 督查计划的制定:(1)按照工作要求和重点,制定年度督查计划;(2)明确每个督查任务的目标、依据和所需资源。
2. 督查实施:(1)督查人员按照计划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并进行现场检查和核实;(2)记录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并在现场向被督查单位进行说明和指导;(3)指出问题的原因和改进方向,并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3. 整改督办:(1)被督查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并向督查人员提交整改材料和记录;(2)督查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估,并填写相关督查报告;(3)根据督查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汇总,形成总结性报告。
四、管理要求1. 督查督办工作的记录和报告:(1)督查人员应及时记录现场的检查情况和问题,并填写督查报告;(2)被督查单位应按要求提交整改记录和汇报。
2. 督查报告的审批和反馈:(1)上级主管部门对督查报告进行审批,并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审批意见;(2)被督查单位应对督查报告中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汇报。
3. 督查督办工作的改进:(1)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2)定期组织督查工作经验交流和培训,提高督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项目监督检查管理规定及检查表格

项目监督检查管理规定1、总则为加强对工程管理项目力度,建立运转协调、务实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项目施工管理系统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施工工程安全性,保障各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工作稳步开展,结合珠海经理部目前各项目分布战线的实际情况,经理部制定实施对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本规定涵盖经理部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的要求及常规表格以及项目日常工作内容清单表格。
2、检查的主要依据安装公司《项目管理手册》(第二版)、《安全管理手册》,公司《2012年终项目管理综合检查考核评分表》3、检查的方式3.1公司组织的对部分项目的综合检查;3.3珠海经理部对管辖区域项目组织例行检查;3.3项目对所属项目自行组织检查;4、检查的形式检查内容分为基本固定部分资料检查、动态性检查。
检查形式周期性检查(月、周),分为经理部监督检查和项目自查。
检查模块分为项目管理体系检查及现场实物检查。
5、经理部项目综合检查要求5.1为对所管辖工程的项目风险防范与控制、进度管理、成本与合同管理、安全、质量、材料、项目团队建设、先进流与资金计划、生产管理等情况实施动态监督。
5.2对于中型以上(含中型)项目,经理部组织的项目综合检查至少1次/月,其它项目至少1次/2月,远征点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
5.3当项目主要领导发生变动、发生重大投诉或意外事故、关键部位(危险,风险)作业、项目出现亏损等情况时,以及重大节日放假前、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经理部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5本监督检查分为公司检查、珠海经理部检查、项目部自检及项目实物检查。
开工必备条件、资料检查以及日常检查两部分。
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开具整改通知单,责令项目限期整改。
其中项目进场施工1个月之内必须完成开工检查表中所提及的工作内容。
5.6经理部对项目的检查通报将上传办公平台生产管理栏目;5.7附:2013年度检查组人员安排表6、项目自行检查要求6.1项目经理(副经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负责人每周对施工区及现场生活区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检查(场外生活区每月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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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工作管理规范
(ISO9001:2015)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切实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决议,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所属公司。
2、职能部门与职责分工
2.1 集团公司督查工作主要由总裁办公室负责。
2.2 总裁办公室负有督查职责,必要时可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工作。
3、工作分类
3.1 督查工作分为督办、检查两类。
3.2 督办主要包括对集团重要决策、决议的催办和监督;对集团公司重要会议决议的催办和监督;对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工作的催办和监督等。
3.2.1 决策督办:指集团公司制定的年度大事等重大决策及重点工作部署的分解、贯彻落实及督办。
3.2.2 会议督办:指集团公司重要会议决议的催办和监督,重要会议包括集团公司董事会、总裁办公会、月度讲评会、季度经营分析会、主要领导召开的专题会等。
3.2.3 文件督办:指对领导文件批示内容的催办和监督。
3.2.4 临时交办督办:指对领导书面或口头交办任务的催办和监督。
3.3 检查指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集团管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一段时期出现的思想动态、工作作风等问题(主要指不良问题),进行专门调查、督促,并要求相关部门整改、反馈。
3.3.1 管理标准执行情况检查:指对集团公司各部门管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督查,以及对各直属公司制定的管理标准执行情况的督查。
3.3.2 日常工作中看到、听到、查到的一些无人过问或解决不力的问题,提议专项查办,并经领导批准后进行检查。
4、工作程序
4.1 立项
在日常工作中,对上述各种需要督查的内容进行分析、登记,具体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4.1.1 根据督查内容划分轻重缓急,以便区别催办。
4.1.2 所有立项的督查内容均要登记归档。
4.2 通知
4.2.1 决策督办、会议督办填写督办单,明确督办内容及要求、责任人、反馈时间等,必要的附上有关具体材料。
4.2.2 文件督办一般直接转发领导批示,在文件上注明批转责任人,要求反馈
时间,需要特别强调的可同时发督办单。
4.2.3 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的填写督办单,一般的可以口头通知。
4.2.4 管理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具体办法参照《管理标准检查考核管理办法》。
4.3 催办
4.3.1 通知下发后,根据需要对具体督查事项进行检查和落实,根据督查内容的轻重缓急情况进行催办。
4.3.2 催办采取电话询问、催办通知单等方式。
4.3.3 对需较长时间完成的督办任务,负责督查的责任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将任务分成若干小的阶段,分段跟踪检查,分段汇总,使领导能及时得到反馈信息,以便有效地进行调整控制。
4.3.4 对重要且复杂的督办任务,要主动参与,了解情况,给予必要的协助及督导,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现场督查。
4.4 反馈处结
4.4.1 对反馈的督办结果由责任部门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督办要求,合格的整理后报总裁办,由总裁办把关后报送领导批阅,不合格的退回责任单位重新整理。
4.4.2 领导批阅后无其它意见的按办结处理,进行归档,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进一步检查落实直至办结。
4.4.3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督查任务无法继续进行或需要延期完成,责任部门或
责任人应提前1/3时间向总裁办公室报告,说明原因,总裁办公室报有关领导同意后延期或取消,每项督查任务只能延期一次。
5、工作原则
5.1 严格时限
需要督查的不能遗漏,每项督查必须有明确的内容、责任人和反馈时间,立项的必须处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主动按时反馈,催办要及时,反馈不合要求的必须整改,不能按时完成的必须讲明原因。
5.2 事实清楚
督查工作必须实事求是,责任单位根据要求进行落实和反馈,不允许欺上瞒下。
5.3 处理得当
督查部门调查、反映情况要客观中立,不偏不倚,要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6、考核
6.1 对督办任务重视不够,不能按照督办单要求进行反馈的,考核责任人月、季度奖金200元;
6.2 催办过程中不配合督查组工作,影响督办工作顺利进行的,考核责任人月、季度奖金500元;
6.3 因督办部门工作不力,造成工作质量不高,报告退回要求整改在二次以上的,考核责任人月、季度奖金500元;
6.4 不能实事求是反馈情况,有虚报、假报、隐瞒等行为的,考核责任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