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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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一)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一)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一)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是指政府部门对本职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的行为,并针对不合格的部门或个人进行问责和追责。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的实施,能够有效地推动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落实,同时也可以加强政府的监督职责,保障政府的公信力和行政效能。

一、督查督办的工作范围督查督办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政策执行情况、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处理情况等方面。

督查督办工作的范围需要明确,具体部门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清单和标准,以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精准性。

二、督查督办的工作模式督查督办的工作模式包括日常督查和突击检查。

日常督查是指通过制定督查计划、开展专项督查、收集线索、掌握情况等方式,对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长期跟踪、监督和评估;突击检查是指在特定时段或特定部门,对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实现问题及时发现、快速解决。

三、督查督办主体和权责督查督办的主体包括政府领导、督查组和督查员。

政府领导需要制定督查标准和督查计划,开展对政府各部门工作的督导和问责;督查组是指由政府组织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日常和专项督查;督查员则是指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具有督查督办的权责,主要承担督查督办的各项任务。

四、督查督办的问责和追责督查督办工作中,对于发现问题和存在不足的部门或个人,应及时问责和追责。

问责可以采用口头警告、书面通报、记过处分等方式;追责可以采用组织调整、工作停职、暂停接受业务指导等方式。

同时,对于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督查督办工作是政府部门实现职责落实、改善工作水平和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

政府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各项工作的快速推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督查督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级和单位履行工作职责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督办是指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或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催办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程序规范和信息公开,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的责任主体为上级机关,责任下达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等。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问题解决,推动工作改进和提高。

第二章督查督办程序第七条督查督办程序包括发现问题、转办问题、催办解决、督促落实等环节。

第八条发现问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调研、举报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上级机关在发现问题后,应当尽快将问题转办给下级机关或单位,并明确要求下级机关或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问题。

第十条催办解决是指上级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对下级机关或单位进行催促解决问题,可以采取口头通知、书面通知、会议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督促落实是指上级机关对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督查督办方式第十二条督查督办方式包括定期督查、专项督查、非上级机关督查等形式。

第十三条定期督查是指上级机关按照一定的周期对下级机关或单位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专项督查是指上级机关对某一特定领域或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和检查,以解决具体问题或改进工作。

第十五条非上级机关督查是指其他机关、社会组织或公众对上级机关或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督查督办结果第十六条督查督办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种情况。

第十七条满意是指被督查督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工作任务,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第十八条基本满意是指被督查督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工作任务,但效果与预期稍有差距。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督查督办工作是为了推动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称。

它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高公司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交)办事项的办理质量及效率,建立有效的公司督查督办工作体系、规范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公司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实现科学决策,确保公司安全、平稳、高效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督查督办工作开展原则包括: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改进创新,注重实效;加强协调,强化服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二级单位。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公司主要领导为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总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党委、行政各项事务督办工作。

其他副职按照分工对总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督办工作的开展。

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本部各部门和各二级单位具体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各自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踪做好本部门(单位)承办事项的开展落实,切实将督查督办工作列入本部门(单位)重要工作职能,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有效开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采用专人负责的做法,建立完善督查督办专员机制,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开展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作为本部门(单位)的督办工作联络人。

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制度体系;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规定了本部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提出督查督办立项建议、确定承办人、确保承办事项正常开展和检查办理效果等。

第十条规定了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督查督办管理办法、制定落实计划、确定承办人、确保承办事项正常开展和检查办理效果等。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了推动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高公司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交)办事项的办理质量及效率,建立有效的公司督查督办工作体系、规范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公司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实现科学决策,确保公司安全、平稳、高效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开展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制完善、程序规范。

(三)改进创新,注重实效。

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督办手段、深入工作一线、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问题清、督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四)加强协调,强化服务。

整合力量,及时协调处理督查督办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努力为领导、本部和基层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二级单位。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公司主要领导为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总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党委、行政各项事务督办工作。

其他副职按照分工对总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督办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本部各部门和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各自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踪做好本部门(单位)承办事项的开展落实,切实将督查督办工作列入本部门(单位)重要工作职能,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有效开展。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XXX督查督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XXX及公司各项工作部署,强化执行力建设,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各单位。

第三条督查督办对象为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督查督办的职责第四条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督办组织管理体系。

第五条办公室是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向领导报告督查督办结果的处理意见;对被督查督办的部门和单位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第三章督查督办的内容第六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情况。

第七条集团公司、XXX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相关工作安排的完成情况。

第八条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九条公司的严重决策落实执行情况。

第十条公司各种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各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整顿情况。

第十二条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第十三条月度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完成情况的反馈情况。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第十五条各部门、各单位执行上级要求,服务基层单位、员工的事情质量情况。

第十六条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内部协调、配合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第十八条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回复事项。

第十九条员工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解决处理情况。

第二十条批评、建议类事项。

第二十一条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第四章督查督办的基本要求第二十二条领导负责。

督查督办是一种领导职能,各级领导都要亲自过问,承担责任。

责任部门要按照领导或上级的指示精神,运用领导职权推动督查督办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一切督查督办事项立项都要报请领导批示;(二)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办结报告须经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第二十三条部门协助。

办公室协助领导抓好督促搜检事情。

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过程管理,促进管委会、***集团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大项目及重点工作及时高效落实,实现***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各下属子(分)公司及各项目部(以下简称“承办单位”)的各类督办事项。

第三条***集团督查督办工作坚持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实事求是、反馈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本单位督查督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以下工作内容列入***集团督查督办工作范围:(一)管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项问题会议议定的与***集团相关的各类工作任务。

(二)***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专项问题会议及其他会议议定的与***集团相关的各类工作任务。

(三)***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专项问题会议及其他会议议定的重大工作任务。

(四)***集团的重大建设项目。

(五)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督办机构及职责第六条***集团系统的督查督办工作由***集团督查办公室(以下简称督查办)负责,督查办设在***集团党总支办公室。

第七条督查办主要职责为对督办工作的立项、督促落实、组织检查、通报情况,并做好与上级督查督办单位的沟通对接工作。

第八条督查办定期编发《***集团督查周报》,及时通报督办事项进展情况。

第九条督查办根据督查工作具体情况,不定期编发《***集团督查通报》,表扬先进,警示落后。

第十条督查办建立督办台账,对列入督办的事项进行管理,台账要标明督办事项主要内容、承办单位、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

第十一条各承办单位落实工作任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条件,确保督办事项按照计划推进。

第十二条督查办将根据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创新其他督办形式,以促进督办事项完成任务,达成目标。

第三章督办方式第十三条对于需要督办的各类事项,一般以下发《督查通知单》的形式进行。

根据工作任务落实进展情况,督办事项分为三级:督办事项按照计划正常进行,列为一级督办事项,由督查办负责正常督办;未按照计划进行,有轻度延迟的事项,督查办下发《二级督查通知单》,并汇报分管领导进行督办;延误计划较多,有可能影响计划完成的,督查办下发《三级督查通知单》,由督查办汇报有关领导督办,并相应扣除承办单位当月绩效考核分数。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四篇)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四篇)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三)各部门(单位)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五)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六)同级部门(单位)委托的督办事项;(七)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条组织领导建立以行政管理部为主、其它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行政管理部专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

第四条公司其它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公司领导的要求,落实各项督查工作。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通过《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六条工作程序督查督办工作包括。

督查立项与任务分解、领导批示、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

督查立项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二)公司领导批示。

行政管理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中列明督查事项的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部门(单位)实施。

(三)承办。

相关部门(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

接受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单位)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或公司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单位)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督查督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级工作的督查督办,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机关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是指部门对重大事项或涉及重要利益的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分为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两种形式,督查对象包括各级及其部门、事业单位等。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正、严肃原则,确保监督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由设立的督查督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机构级别应与被督查对象相应。

第六条督查督办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督查督办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二)组织制定年度督查督办计划,确定重点督查督办内容和方式;(三)组织实施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评估督查结果,提出督办措施;(四)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督查督办工作;(五)收集、整理、分析督查督办的数据和情况,形成报告;(六)受理、处理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投诉;(七)开展督查督办人员的培训和交流。

第三章督查督办计划第七条每年,督查督办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督查督办计划,并报批后执行。

第八条督查督办计划应当确定重点督查督办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间,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作出调整。

第九条督查督办计划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关切、群众利益,确保督查督办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督查督办实施第十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采取调查、检查、听证、谈话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督查督办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杜绝徇私舞弊和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十二条被督查对象应当积极配合督查督办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情况,并按要求采取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并制定督办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落实。

第五章附件附件.1、督查督办工作流程图附注:本文所提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机关监督管理条例:国家法律法规之一,用于规范政法机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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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公司及公司各项工作部署,强化执行力建设,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各单位。

第三条督查督办对象为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督查督办的职责
第四条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督办组织管理体系。

第五条办公室是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向领导报告督查督办结果的处理意见;对被督查督办的部门和单位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第三章督查督办的内容
第六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情况。

第七条集团公司、**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相关工作安排的完成情况。

第八条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九条公司的重大决策落实执行情况。

第十条公司各种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各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整顿情况。

第十二条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第十三条月度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完成情况的反馈情况。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第十五条各部门、各单位执行上级要求,服务基层单位、员工的工作质量情况。

第十六条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内部协调、配合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第十八条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回复事项。

第十九条员工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解决处理情况。

第二十条批评、建议类事项。

第二十一条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第四章督查督办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二条领导负责。

督查督办是一种领导职能,各级领导都要亲自过问,承担责任。

责任部门要按照领导或上级的指示精神,运用领导职权推动督查督办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一切督查督办事项立项都要报请领导批示;
(二)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三)办结报告须经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第二十三条部门协助。

办公室协助领导抓好督促检查工
作。

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参与调查、出面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一般不直接查处问题,仅对一些重要的、综合性、典型性的事项进行直接办理。

对多数事项要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及时转送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助办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办理。

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由主管部门进行意见汇总,并负责协调综合;未明确主办部门的,由办公室负责协调。

第二十四条实事求是。

督促检查要秉公办理、实事求是。

督查工作人员在办理督查的各个环节要客观公正,防止片面粗糙,在办理各类督查事项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律为准绳,深入调查研究,防止主观偏见,对督查事项的事实真相不隐瞒、不夸张、不缩小、不歪曲,不允许任意曲解政策和法律。

第五章督查督办工作基本程序
第二十五条拟办。

在公司做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在接到公司领导的指示、交办事项之后,办公室要及时提出拟办意见。

拟办意见包括承办部门、单位(牵头单位部门、协办单位部门)承办时限和工作要求等。

其中重大和复杂事项,在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后,应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在承办部门、单位认可的情况下,报公司领导审定。

第二十六条立项。

办理意见确定后,即可登记立项。

立项要坚持一事一项的基本原则,一个工作部署或一项决策,立
为一项。

立项时要登记编号备案,以备存查。

第二十七条交办。

交办通常采用《工作任务督办单》的形式(见附1),把督办事项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特殊情况采用口头形式交办。

办公室在交办时要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责任明确。

第二十八条催办。

为及时了解督查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采取下发《工作任务督办单》、电话催办、短信催办、协同催办或直接到各部门、各单位催办等形式。

同时,积极协助被督查单位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第二十九条办结。

承办部门、单位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填写《工作任务督办回执单》(见附件2),经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办理情况,办公室按照交办要求对承办部门、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对不符合交办要求的,要退回承办部门、单位补办或重办;对符合交办要求的,呈报公司领导阅知。

第三十条反馈。

每件督查事项要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及时向批示领导报告结果,做到有分析、有建议,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要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并做出相应说明。

第三十一条归档。

督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第六章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三十二条专人负责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要按照专人负责的原则。

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承办,结果有反馈。

第三十三条日常检查制度。

在督查督办工作过程中,办公室要根据不同工作内容运用不同的形式,对被督查单位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

第三十四条情况通报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落实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要批示的办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三十五条保密制度。

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第七章督查督办工作方法
第三十六条定期督办法。

根据月度重点工作安排,突出重点、抓住热点、解决难点,实行月督办制度,实现月度工作的闭环管理。

第三十七条催报督促法。

重要决策出台或工作部署之后,在规定的上报或办结期限内,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办单位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进行催报。

第三十八条督查调研法。

办公室在开展督查督办工作时,要寓调查研究于督查之中,边督查边调研,进而形成调研成果,为公司领导做好参谋助手。

第三十九条重点督查法。

对重点工作的督查,主要包括:提出需要督促检查的具体事项和相关内容;拟定督查的具体方案和工作安排;具体实施督查工作;写出督查报告并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对整改的事项进行复查等。

第八章督查结果的处理
第四十条对认真落实、执行果断、措施得力的单位部门进行表扬、奖励。

第四十一条对没有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部署、安排、要求和指示精神的单位部门,要按照要求给予批评、指正,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及产生严重后果的,给予负责人以通报批评或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对部门、单位内部管理不善,并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及产生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对没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单位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工作任务督办单(模版)
2.工作任务督办回执单(模版)
3.督办管理流程
4.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工作任务督办单》(模版)
工作任务督办单
督办〔20xx〕×号签发:(公司领导签字)20××年×月×日
××(主送部门、单位):
为……(事由)请你部门(单位)对……(事项)落实(完成)情况进行反馈……。

一、内容要求
1. ……
2. ……
3. ……
二、反馈时间及要求
请于×月×日××:××之前将《工作任务督办回执单》以××形式报送办公室。

办公室审核:×××
监察部审核:×××
联系人:×××
联系方式:(电话、邮箱或QQ 等)
附件:……
《工作任务督办单回执》(模版)
工作任务督办回执单部门(单位):签发:(部门或单位领导)20××年×月×日
(主送单位):
我部门(单位)承办重点工作共()项,已完成()项,正在进行()项,未开展()项。

具体进展情况汇总如下:……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3:
督办管理流程
10
附件4: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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