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工管理制度资料
司炉工管理制度

司炉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司炉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司炉工管理制度。
二、工作职责1. 司炉工是负责锅炉和炉膛的操作、检修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2. 司炉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锅炉运行稳定、安全。
3. 司炉工要负责检查锅炉设备、燃料供应、炉膛状况等,并及时上报问题。
4. 司炉工要维护好锅炉设备,保持设备的清洁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5. 司炉工要与其他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安全管理1. 司炉工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2. 司炉工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司炉工在工作中要注意随时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4. 司炉工要定期对锅炉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5. 司炉工要熟悉灭火器和其他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火灾事故。
四、纪律要求1. 司炉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2. 司炉工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打牌、上网等非工作行为。
3. 司炉工要保密公司的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不得将公司机密信息泄露给他人。
4. 司炉工要遵守工作制度和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或私自调整工作任务。
5. 司炉工要保护公司的设备和财产,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
五、奖惩措施1. 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出色的司炉工,公司将予以奖励和表彰,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工作不认真负责的司炉工,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3.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行为,司炉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3. 司炉工应当认真学习、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加以贯彻落实。
司炉工管理制度范文

司炉工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司炉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负责炉膛的运行和维护,对生产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司炉工队伍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司炉工队伍。
三、职责分工:1.司炉工:(1)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保障生产安全;(2)负责炉膛内部状况的观察和测量,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3)根据生产计划,准确控制炉膛温度和压力,保证生产正常运行;(4)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炉膛设备的维护和故障处理;(5)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2.监督管理人员:(1)监督司炉工的工作,确保工作按规定进行;(2)协助司炉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3)对司炉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1.安全意识:司炉工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技术要求:(1)司炉工必须具备熟练的炉膛运行和维护技术,能够解决常见故障;(2)司炉工要不断学习和提升专业知识,以适应生产和技术变化。
3.工作纪律:(1)司炉工应按时到岗,做好交接班工作;(2)司炉工应按规定做好运行记录,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问题;(3)司炉工需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安全。
五、制度执行:1.培训:新员工入职时需要进行系统培训,了解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
同时,新员工还需接受岗前培训,熟悉炉膛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2.考核评价:每年对司炉工团队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
3.安全奖惩:严禁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人将按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违规者将予以纪律处分。
4.违纪纪律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的司炉工,可按程序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罚。
六、制度保障:为保证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应加强对司炉工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的司炉工档案,记录其培训情况、考核评价等。
七、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企业管理部门。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司炉工安全工作制度(5篇)

司炉工安全工作制度1、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热水锅炉安全规程和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进行司炉操作。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期间严禁离岗,保证正常合理供热,时刻观察锅炉运行情况,查看水表、水质和进水情况。
3、锅炉运行前要做好锅炉水位、压力表、安全阀、注水器、备用水、水处理设备全面检查,要经常对引风机轴承加油,确保安全运行。
4、锅炉主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负责本班锅炉的保养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醒下一班同志注意,为下一班烧炉准备好条件。
6、锅炉用水要严格采用软化水,水处理要认真负责,保证水质符合标准。
7、搞好锅炉房的卫生清洁工作。
8、司炉长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认真检查司炉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锅炉运行记录和水处理记录。
9、安排落实好锅炉维修保养工作,对司炉工进行班次安排,对锅炉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司炉工安全工作制度(2)是指司炉工在工作过程中需遵守的一系列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这种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司炉工在高温、高压等复杂环境下的安全,并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具体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培训:新员工入职前需接受相关安全培训,了解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措施等。
2. 安全设备: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例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等,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3.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包括开炉、关炉、调压等各个操作环节,并严格执行。
4. 安全通知与警示:及时向司炉工发布相关安全通知和警示,以防范潜在的危险与风险。
5. 定期安全检查:定期对相关设备和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6. 应急预案:制定火灾、泄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措施。
7. 事故记录与学习:对任何事故发生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并通过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流程和安全管理。
司炉工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也需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以确保司炉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稳定。
司炉工岗位工作制度(4篇)

司炉工岗位工作制度一、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
三、熟悉掌握锅炉性能、操作方法,严格按规程进行作业,使锅炉安全运行。
四、对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五、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六、对任务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七、禁止非工作人员擅自入内,对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一、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上班锅炉运行情况。
二、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三、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四、交班时,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必须当面交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
五、因交班未交待清楚而发生事故时,由交接双方共同负责。
六、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班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在案。
安全操作规程一、检查锅炉本体及辅机是否正常,有关附件管道是否安全可靠。
二、关闭排污阀,打开进回水阀门,进行给水工作,开启放汽阀排除炉内空气,关闭放汽阀。
三、开启点火门,进行点炉升火,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再开炉排,调节风量,使炉膛负压维持在20~30pa。
四、锅炉正常运行是要求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监察工作,确保安全可靠。
五、当锅炉负荷变化时,先改变引风,再改变送风,然后改变炉排速度,必要时可以增减煤层厚度。
六、停炉时,先关鼓风,再关引风,停止炉排转动,请除煤闸门下面的煤,防止烧坏煤闸门。
七、锅炉停炉后,待炉水温度下降到50℃以下,并且炉内煤已燃尽或压火后,才能停泵。
水质管理制度一、熟悉水质软化的原理和操作方法。
二、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操作规程,确保供给锅炉合格的软化水。
三、熟知本职业务,搞好增产节约,降低盐耗,提高软化能力。
司炉工管理制度

司炉工管理制度1. 引言司炉工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加强对司炉工的管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健康,明确司炉工在工作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的文件。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司炉工的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司炉工,包括在工业生产中从事锅炉、窑炉、煤炉等加热设备操作和维护的工作人员。
3. 司炉工的职责和权利3.1 司炉工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按照设备工艺规定操作和调整锅炉、炉窑等设备; - 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工艺和设备故障; - 维护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 配合工程师、调度员等人员开展工作; - 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参与安全技术交底。
3.2 司炉工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获得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 要求企业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 -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 获得与岗位相匹配的薪资和福利待遇。
4. 工作纪律4.1 工作时间:司炉工应按照企业的工作安排准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休,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获得批准。
4.2 安全操作:司炉工在操作设备时,应按照工艺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和未经许可的操作。
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3 设备维护:司炉工应定期检查设备状况,及时清理设备内部的尘埃和杂物,保持设备良好的工作状态。
对于设备损坏或需要维修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护。
5. 安全责任5.1 管理层责任:企业管理层应制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设备维护保养。
5.2 司炉工责任:司炉工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相关安全规定。
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风险,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5.3 安全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相应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
司炉工岗位工作制度范本(五篇)

司炉工岗位工作制度范本1、严格执行燃气锅炉操作规程,遵守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操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要承担责任。
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有关方面报告。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觉,班前、班中不喝酒,不做与司炉无关的工作。
不准无关人员进入锅炉间及控制室,离岗、换岗时要征得负责人的同意。
3、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做到记录准确、如实,不得假报,保持运行记录完好、整洁。
4、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5、定期排污,冲洗压力表,做好安全阀、超温、超压、燃气泄漏报警连锁的人工试验,保持灵敏可靠。
6、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力处理的事故应立即报告负责人,杜绝事故发生。
7、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监督。
加强对各岗的联系,服从班长的指挥,并做到礼貌上岗。
8、努力学习有关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锅炉操作技术水平。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接班制度1、接班必须在锅炉正常运行或正常停炉规定时间的前____分钟进行。
锅炉出现事故正在处理当中,不能进行交接班,经交班人员同意,接班人员可以协助参与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
2、司炉工交接班时应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
(1)燃气压力正常,水系统压力、温度等符合要求。
(2)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
(3)当班记录填写齐全、清楚。
(4)锅炉房卫生整洁。
(5)安全附件、各类仪表指示正确,动作灵活。
五不交。
(1)不交给醉酒或患病不宜操作的司炉工。
(2)接班人未到,不交给其他无证司炉人员。
(3)当班内发生问题,尚未向负责人汇报或未予妥善处理时不交。
(4)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未查明责任前不交。
(5)燃烧不正常,未弄清原因前不交。
3、接班人员必须提前____分钟到岗。
4、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私自离去。
5、接班人员必须和交班人员共同巡视,详细了解上一班的运行情况,仔细查看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锅炉司炉工规章制度

锅炉司炉工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锅炉司炉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特制订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所有从事锅炉司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锅炉司炉工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
第三条锅炉司炉工作时间为8小时,超过工作时间需要进行加班,加班费按照国家相关
规定发放。
第四条锅炉司炉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责任心和紧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事故需要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第五条锅炉司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参数和操作方法,严禁违章操作。
第六条锅炉司炉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管线和阀门等设施,保持设备完好,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第七条锅炉司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必须保持工作状态全神贯注。
第八条锅炉司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用具,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安全。
第九条锅炉司炉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工作区域整洁,禁止在工作区域吸烟、喧哗、乱丢杂物,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
第十条锅炉司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级领导和安全监管机构的指挥,积极配合检查,配合安全演练,维护公司和自身的利益。
第十一条锅炉司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服从工作安排,保障公司生产秩序和安全。
第十二条锅炉司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平公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违反者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锅炉司炉工作人员因病或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工作职责,需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锅炉司炉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开除。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相关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4篇)

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司炉工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司炉工安全生产,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司炉工安全生产中的各个环节和方面。
第三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防范为主,综合预防为辅,防治结合,源头治理。
第四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坚持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制度。
第六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企业领导班子全面负责,具体责任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承担。
第七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内容由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八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司炉工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第九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体要求是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压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应坚持科学规划、系统完备、措施有效的原则。
第三章责任制第十一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企业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企业领导班子应牵头制定和审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定期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领导班子应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案,明确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十四条企业领导班子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五条企业领导班子应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方案,并督促落实。
第十六条职能部门应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职责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七条职能部门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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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炉工管理制度
(一)司炉工管理制度
1、司炉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及体检合格,持证方可独立操作;学徒、实习人员必须由师傅带领,否则不准操作。
2、锅炉投入运行必须经过上级锅炉监察部门检查、登记或定期检验,凭证使用,否则,司炉人员可拒绝操作。
3、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汽水系统、给水系统、燃烧系统情况,工作前必须巡视、检查设备的各部分运行情况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自动保护装置)及通风除尘设备、防噪声设备、给水设备等,以及锅筒、水管有否明显变性、臌包、泄漏,并进行交接。
确认良好后,方可接班操作。
4、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
作业人员应熟知备用照明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5、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
当日用的燃料也不得堆放过多。
6、运煤与加煤时,应慎重检查,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
清炉渣应在用汽量少时进行。
7、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进入煤仓斗捅煤;或冬季在室外煤堆取煤时,掏洞挖煤,以防煤层突然陷落伤人。
8、锅炉房门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关住。
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锅炉房。
9、锅炉房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所收集的尘埃。
操作时,应防止二次扬尘。
发现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10、作业人员在锅炉运行时,不得从事与锅炉操作无关的事情。
11、机器外露传动部分的防护罩要保持完好,不准随意乱拆乱扔,也不准擦拭正在转动中的机器设备。
12、严禁在有压力或锅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汽、水喷出被击伤。
正在修理中的设备,要挂警示牌。
电气设备检修,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13、若在汽、水管的法兰及其接头处,安全阀、人手孔及检查孔等处巡视检查时,不应在正面,而应侧视。
操作时应戴防护手套,以防烫伤。
14、操作者拉合电闸时,手必须干燥或配有绝缘措施,闸刀盖应完整,防止电弧伤人。
15、进入锅炉内之前,炉膛和烟道、人手孔须先打开,进行通风不少于半小时。
若该炉与其它运行的锅炉之间有共同的管道连接在一起,则这些管道或烟道(包
括给水管道,蒸气管道、排污管道等),必须用金属盲板隔开。
当压力降到大气压力,温度降到40℃以下时,方可打开人孔或手孔。
对蒸发量大于10吨/小时的锅炉,还应按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先检测氧气浓度,确认其保持在18%以上时,然后才能进入锅炉内。
16、进入锅筒炉膛或烟道内工作时,应设人监护。
并能看见被监护者。
关闭人孔,烟道门时,必须清点人数,保证无人滞留。
17、在锅筒或水箱内工作时,要轮换工作,最长不要超过30分钟。
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作业时,照明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而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时,可采用不高于36伏的照明电压。
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18、在锅炉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检查。
例如:锅炉水位,压力波动情况,是否在许可范围,排污管是否关闭严密,受辐射热部位的锅炉壳体、水管或水冷壁管是否臌包,变形,胀接部位或对流管束部分有否泄漏,炉墙部分有否冒烟,水循环是否通杨。
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出,若解决不了应及时向领导反映解决。
19、在锅炉房操作需要上、下时应走梯台或使用活动梯子,不得随意踩上、踩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0、冰冻季节,锅炉及管道停用,应放尽冷凝水、残留水,防止冻坏设备、管道。
湿法保养的锅炉及管道应加保温层,发现管道冻结,严禁用蒸气解冻,应采用热水逐渐解冻。
压火停炉应将风门调至最小,并经常监视炉膛,防止锅炉升压。
21、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现场。
22、按照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锅炉房。
接班人若迟到或缺勤,交班人应向领导报告,并坚守岗位直到新派接班人到后方可离去。
(二)司炉工交接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岗,做好接班前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上班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班的准备工作,各部位要保持运行正常为接班做好准备工作。
3、在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人员需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4.1五交:
4.1.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4.1.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度可靠。
4.1.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1.4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1.5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4.2五不交:
4.2.1不交给喝酒的司炉人员。
4.2.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4.2.3在处理事故时不交班。
4.2.4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不交给无证司炉工。
4.2.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线路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代,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的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6、接班人员在交接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人员负责。
(三)锅炉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锅炉安全运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无证人员不准随意操作锅炉。
2、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对锅炉各运转部分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严防发生事故。
3、在锅炉运行过程中随时观察各压力表、温度表指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随时记录锅炉运行状态记录,定期进行比较,发现隐患立即查找故障原因并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故障严重要上报设备动力部门,经主管厂长批准后停机检修。
5、维护与保养
5.1每日保养:对锅炉各运行系统及附机进行检查并加注润滑油。
锅炉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声响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直至故障排除方可继续运行。
5.2周期保养:由设备部、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进行,重点检查各个安全控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压力表及安全阀要定期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四)锅炉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操作工每天对使用的锅炉进行检查。
检查项目:温度、压力、润滑、仪表以及各个辅机的运行状态,简单问题可自行修理解决,恢复锅炉正常状态。
较大故障要积极采取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得到批示后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2、维修工每天进行巡回检查,内容包括:
2.1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规程。
2.2锅炉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是否超负荷。
2.3锅炉及各附机零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2.4各润滑点润滑是否按要求进行。
2.5锅炉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不能处理的,要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决定处理办法。
3、设备部每月巡检四次以上,随时掌握锅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问题严重的设备应列入检修计划。
4、设备管理部门应制订巡回检查路线。
5、设备管理部门对巡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采取积极措施,根据巡检情况对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等进行系统分析,为锅炉维护保养提供依据。
(五)锅炉房管理制度
1、除锅炉运行、维修及相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锅炉房应挂“锅炉重地,闲人免进”警示牌。
2、锅炉房严禁存放物品,如临时借用锅炉房,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3、对锅炉房内存放的货品需按暖通科及消防科要求位置存放。
4、对已存放的货品,因锅炉、电等突发情况而造成的损失,责任由存放方自负。
5、锅炉房统一由设备部暖通科进行日常管理。
6、在锅炉房内维修工作结束后,清理场地,人走灯灭、关门。
7、在锅炉房内动火,需由消防部门同意,并有人员监护。
8、锅炉房卫生由使用部门负责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