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服务指南.doc
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无线寻呼系统(8525.1090仅指无线寻呼系统基地)
10
85172100
传真机
11
84701000
84702100
84702900
电子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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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91100
84691200
84692000
84693000
文字处理器
打字机
13
85281210
85281291
85281292
85281293
(五)
金属制品设备
1
84794000
捻股机
2
84794000
成绳机
(六)
主要配套设备
1
84196019
制氧机
每小时10000立米以下
2
84145990
高炉风机
AV80以下
二十一
包装机械
1
84418090
模切机
圆压平生产速度4000张/小时以下;平压平生产速度7000张/小时以下
2
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片材生产线
牙轮钻机
2
84305020
电铲
10立米以下
3
87041030
电动轮汽车
105吨以下
4
破碎机
84742090
(1)旋回破碎机
直径1600mm以下
84742090
(2)圆锥破碎机
直径2100mm c gh
5
球磨机
直径3米以下
6
转炉
30吨及以下
7
电炉
30吨及以下
8
84741000
浮选机
30立方米以下
9
84741000
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

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一、企业申报条件(一)符合本通知所规定的企业基本条件。
(二)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
(三)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四)进口产品应当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进口技术应当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六)进口《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83号)。
(七)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和技术总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二、支持方式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给予贴息方式支持。
贴息标准如下:(一)贴息本金。
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的进口金额乘以人民币汇率计算。
申请项目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8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位计算依据。
(二)贴息率。
按照不超过2018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三)贴息金额。
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计算,每户企业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对贴息总额低于50万元的地区和中央企业不予安排贴息资金。
三、填报材料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文件,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等。
(二)《2018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附表2-1)及电子数据。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关于租赁进口设备申请免税问题的复函(82)署税处字第130号-(81)266号

关于租赁进口设备申请免税问题的复函(82)署税处字第130号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一九八二年五月十一日函收悉。
关于你公司引进设备申请免税的问题,中共中央中发(82)6号文件的规定,是指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利用外资进口国内不能保证供应的、先进而适用的生产设备,可以申请免税。
如果承租企业列入技术改造规划,租赁设备经进口审批部门证明确属国内不能保证供应的、先进而适用的生产设备,承租单位(或经由你公司)可以提供租赁合同和经批准的“进口订货卡片”影印本,向我署申请减免税。
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进口设备,应按我署(81)署货字第266号文的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
一九八二年七月九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1)署货字第266号关于中外合营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和有关监管、征税、统计事项的通知广东分署、各海关、分关: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已以(81)外资外审字第005号文件,批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市机电设备公司和日本东方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经营“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的合同和章程。
该合营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的机械、设备、交通运输器材、电器器材、科学及精密器具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出租资产的销售处理业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法》第九条之规定,直接从外国或中国购买为经营前款租赁、租借业务的货物。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对租赁业务予以介绍和担保。
现将有关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自外国和港澳地区直接购进或租赁、租借进口的机械设备,按照国务院一九八一年一月十四日《关于严格控制机械设备进口的通知》和国家关于对外贸易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进口许可证。
对租赁、租借或转租赁出口的机械设备,按一般出口货物办理。
对广东、福建两省租赁机械设备进口审批问题,按国家机械委国机进发(1981)84号《关于广东、福建两省机械设备进口审批问题的通知》办理。
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指南

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指南免税政策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
增值税已经恢复征收办理程序和需提交材料:1.到各县市计经委办理立项手续;需提交:企业申请立项请示、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银行贷款意向书或承诺书、项目环评意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引进设备自用承诺书。
2.到省经贸委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手续;需提交:技改项目立项批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到外经贸部门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手续;需提交:项目批准立项的相关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省经贸委出具的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机电产品进口设备申请表》。
4.到当地海关办理免税备案手续。
5.企业对外签约或委托对外签约。
6.到当地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报批手续。
办理减免税流程图注1:科教用品及残疾人企业减免税项目无需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注2:科教用品及残疾人企业减免税项目不用办理备案手续。
注3:企业应于设备进口前,合同签订后到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申请手续。
注4:企业应于设备发运后,凭提单、装箱单、发票(均为复印件)及介绍信到海关领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注5:进口减免税设备的海关监管年限为五年,企业应于期满后主动向海关提出解除监管申请,或在监管期限内以缴纳剩余税款形式提前解除监管国内投资项目的减免手续1.减免税登记备案,应向海关提供如下单证:⑴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⑵ 企业的营业执照;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⑷ 减免税项目备案申请表及告知书(办理时领取并填写);⑸ 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2.减免税申请,应向海关人员提供如下单证:(1)进口合同;(2)进口代码协议(非本企业直接进口单位需提供);(3)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办理时领取并填写);(4)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进口仪器设备试剂采购及免税的注意事项

进口仪器设备试剂采购及免税的注意事项一.进口仪器设备免税政策我国对科研单位、高校、医院等特定机构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免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免征增值税:对于符合条件的科研单位、高校、医院等特定机构所进口的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
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例如购置合同、进口开票等证明文件,提供免税申请材料,向相关部门申请免税审批。
2.免收关税:对于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进口,可以申请免收关税。
需要向海关提供相关材料,例如购置合同、进口开票、免税审批函等。
3.降低征收增值税率:对科研单位、高校、医院等特定机构进口的一些仪器设备,按照政策要求,可以享受较低的增值税征收率。
需要根据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向相关部门申请。
二.进口试剂免税政策对于进口试剂,我国也有相应的免税政策。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免收增值税:2.免收关税:3.进口试剂的特殊管理:三.注意事项在进行进口仪器设备、试剂采购及免税时,还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合规:2.合理选择供应商:选择供应商时,需要关注其信誉度、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确保所购买的仪器设备、试剂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申请免税审批:在进行免税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政策要求,并按照流程和要求进行审批。
4.注意出口国财税政策:在进行采购前,需要了解出口国的财税政策,以便决策者更好地进行采购计划和预算。
5.注重物流及报关:在进行进口时,需要与物流公司和海关进行配合,确保仪器设备、试剂的安全快捷通关,避免因物流和报关过程出现延误或损失。
总之,进口仪器设备、试剂采购及免税需要遵循相关政策和规定,合法合规地进行。
同时,注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申请免税审批并优化物流与报关流程,可以帮助用户更好地进行进口采购活动。
进口设备的免表办理流程

设备进口免表办理流程内容概要一、免表办理作业流程的概述二、作业流程图及时效图三、征免税表的办理过程说明四、部分行业术语解析五、常见特殊状况及处理方式一、免表办理作业流程的概述1.法令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 国务院发(1997)37号文2.流程定义:指外商投资企业用于加工贸易生产从国外进口设备,经外经局审批后按海关监管相关要求审批办理征税或免税申请表的全部作业过程。
3.适用范围:投资设备(分免税和征税两种),该部分企业正常不付款,验资后入企业固定资产。
主要包括:1)进口机器、成套设备、生产线、测试仪器等2)注塑行业进口注塑成型模具等3)进口成套设备当批所附带之配套零部件及合理数量的配件等4.办理免表的相关说明:1)办理免表的前提条件:进口企业经营范围需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之内,并至外经委进行审批,由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签发《国家鼓励类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取得外资项目统一编号(如C33242303***)和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如F0320002,即鼓励类第3类第20条第02项)2)项目确认书中确定项目用汇额度:在项目用汇额之内,企业进口设备可以享受免税申请。
其中已进口投资设备总金额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设备投资额度内,企业进口设备在验资后作为企业的实物投资入资产,不作付款;如超过,则企业在验资后需凭增资报告至外经局办理增资手续,否则将无法正常做投资设备进口,需作付款的方式申请免税进口。
3)免表有征税和免税之分。
其中对于成套设备、机器等根据公司之经营范围常可申办免税,对于注塑行业进口注塑成型之模具也可以申请免税;对于冲压模具、及当次进口设备所附带之部分附件(如电脑、显示器、打印机等),常需申请征税免表或一般贸易进口,海关报关缴税后放行。
免税和征税可在同一张免表中。
4)免表的共20项次,其与报关单一一对应,如超过20项次,需分作另一张免表。
5.关于设备帐册(D帐册):加工贸易企业进口不作价设备,用于加工贸易生产,并在5年之内复运出境的设备,可至外经局申请作为不作价设备之审批,再经海关审批后核发D帐册,并作为保税方式加以管理和核销。
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东阳市财政(地税)局
放意见征求单,改进服务。
7、对企业的资料申报人员进行培训。
事项服务、指导材料的收集、归类、申报。
3、企业资质审批中,实现“容缺预审“法,对主件完整,次件不全的申报,在催办材料的同时,可以先发证。
4、对申报二级资质以上的或验审的企业,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根据需要陪同办理。
5、企业经营活动中,实行全程
分局负
责人
店分局事项
动服务2次,并建立台帐,及时发现及时受理。
各大队
址审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回归企业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公司、企业登记,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公益性骨灰安出具踏勘意见(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
联合会审由参与联合审批的多个部门、专家以会议形式对审批或核准项目进行审查,并出具会议纪要(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
联合协调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组织协调解决相关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审批意见不一而采用会议等形式
审查,权限内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办法》,中心管委会将协调和落实相关牵头责任部门单位对首批8项行政审批项目开展联合办理,采用并联审批、联合踏勘、联合会审、联合协调等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并联审批采用一个牵头部门受理、抄告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同步审批、限时完成。
联合踏勘
(城区)
(乡镇)线电视安装、恢复使用。
关于进一步规范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和技改项目抵免所得税确认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清单格式)

关于进一步规范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和技改项目抵免所得税确认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清单格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和技改项目抵免所得税确认书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规划[2007]83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省属企业及有关部门:进口设备免税和技改项目抵免所得税确认工作政策强、责任重大,对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和《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申报工作,明确申报依据和审核材料,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为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不包括中直企业)。
中直企业按隶属关系上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条目,不得随意放大或错误引用该目录的条目。
3.申报办理《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的项目必须是技术改造项目,新建、单纯扩建、基建及单台设备购置的投资项目不能享受抵免所得税政策。
二、申报资料(一)进口设备确认1.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或省属企业、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确认书请示三份。
2.项目备案证(或核准证、批复文件)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本)一份。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机构编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设备清单一式二份(进口设备清单格式见附件一)。
5.申请免税的设备清单一式七份(项目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格式见附件三)。
6.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7.按规定需要进行招标设备的委托招标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8.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材料。
(二)技改项目确认1.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或省属企业、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确认书请示三份。
2.项目备案证(或核准证、批复文件)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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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内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
项目确认书》服务指南
根据河北省办理内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要求,市发改委负责进口设备确认(包括限上及限下项目)的初审和请示工作。
一、办理范围
(一)内资企业
(二)外资比例小于25%的合资企业
二、申请办理程序
免税确认书的办理,各县(市、区)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及市直企业向市发改委写出请示,再由市发改委向省发改委正式报文提出申请,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后,出具免税确认书。
三、报审材料
1、县(市、区)发改局请示3份。
2、项目备案证(或核准证、批复文件)副本复印件一式四份。
3、项目可行性研报告正本2份。
可行研究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机构编制。
4、项目可行性研报告中提出的设备清单一式三份。
(进口设备清单格式见附件一)
5、申请免税的设备清单一式十份(项目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格式
见附件三)
6、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7、按规定需要进行招标设备的委托招标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合同复印件各二份
8、其它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材料。
办理进口设备免税和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的所有复印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确认书的出具
省发改委对有关材料审核同意后,采取一次性确认方式,共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附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一式七份,其中三份存档,一份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其余发企业、市发改委、项目主管地直属海关各一份。
五、免税确认书的变更办理程序
对已出具的内资项目免税确认书,在执行中如确需进行延期、增加用汇额度等事项变更的,需由市发改委或有关企业向省发改委正式报文提出变更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后,办理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县(市、区)计划局或市直企业请示(3份)
(二)已出具的免税确认书复印件(10份)
(三)调整事项的前后对比表及有关说明材料(2份)
(四)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简介(2份)
(五) 省以上项目核准或备案证复印件(4份)
(六)项目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10份(如果是用汇额度变更调整,需要15份,另外还需要调整前的设备清单5份)
(七)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份)
(八)进口合同复印件(2份)
六、办理时限
对免税项目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在收到申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单位;符合要求的,将在10个有效工作日内向省发改委出具书面请示。
七、附件
附件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进口设备清单格式
***公司(印章)***项目可研报告中提出的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
单位:万美元
填表日期:联系人:电话:
附件三:项目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格式(限下项目)
附件: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
冀发改规划确定[200*]号附表
***公司(印章)***项目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
单位:万美元
填表日期:联系人:电话:
初审单位意见省发展改革委审核意见
(盖章同意) (盖章同意) 注:1、该清单为企业最后到海关办理免税手续时所用清单,所填写内容要与实际进口的设备相一致,所有表格都要填上相应内容,不允许有涂改或空白。
*处要按照具体时间、具体单位、具体项目填上相应内容,如[200*]中*,当前是2007年,填上7即可。
2、对限上项目,将“冀发改规划确字[200 ]号附表”改为“发改规划确字[200 ]号附表”;“初审部门意见”改为“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初审意见”;“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审核意见”改为“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