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AEO认证范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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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2、信息内容的安全。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传播安全。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委的信息网络系统传播,避免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第二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三条信息的内部管理

1、各部门在向网络系统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载;

2、根据情况,采取网络病毒监测、查毒、杀毒等技术措施,提高网络的整体防病毒能力;

3、各信息应用部门对自己所负责的信息必须作好备份;

4、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查,网站各栏目信息的负责部门必须对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信息发布后还要随时检查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如发现被删改,应及时向管理部报告;

5、涉密文件不可放置个人计算机中,非涉密电子邮件的收发也要实行病毒查杀。

6、各部门发布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第四条信息加密

涉及公司利益的秘密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2、入侵他人计算机;

3、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4、未经授权对网络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复制和删除等;

5、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6、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7、故意干扰网络的畅通运行;

8、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划分

本部计算机分为涉密和非涉密两部分,涉密计算机指主要用于储存或传输有关人事、财务、经济运行、信息安全等涉及单位秘密的图文信息的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指用于储存或传输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表或公布的图文信息的计算机。管理部和财务部各一台计算机按照涉密要求进行管理。

二、非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

1、各部门的计算机,部门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本部门计算机操作的管理、保密和安全,以防止误操作造成系统紊乱、文件丢失等故障。

2、计算机主要是用于业务数据的处理及信息传输,提高工作效率。严禁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及运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3、新购的计算机、初次使用的软件、数据载体应经我部计算机管理员检测,确认无病毒和有害数据后,方可投入使用。

4、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部门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程序和网络,并与计算机管理员联系及时消除。

5、爱护机关计算机设备,保持计算机设备的干净整洁。

三、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

1、涉密的计算机内的重要文件由专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随意复制和解密,未经加密的重要文件不能存放在联网的计算机上。

2、对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到管理部转存到光盘或其他可移动的介质上。存储涉密信息的介质应当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管理。

4、涉密的计算机信息需打印输出必须到管理部专用打印机打印输出,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的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在管理部专用设备粉碎销毁。

5、对信息载体(光盘、U盘等)及计算机处理的业务报表、技术数据、图纸要有专人负责保存,按规定使用、借阅、移交、销毁。

四、其他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结合国家、省、市及本部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机房管理制度

为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和各类设备运行处于良好状态,正确使用和维护各种设备、管理有章、职责明确,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机房属重要涉密岗位,必须严格管理。

2、严禁在网络服务器上安装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将外来不明的磁盘、光盘、软件在网络服务器上使用。

3、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机房,不准违规操作和使用机房设备,不准私自将机房设备带离机房。

4、做好机房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不准在机房堆放杂物和垃圾,保持机房室内整洁。下班时,必须关闭不用的设备及电源,锁好机房门窗,方可离开。

二、日常管理规定

1、到机房工作的人员不得在机房内吃食品,饮水,吸烟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到机房工作的人员严禁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强磁、腐蚀性物体等危险物品进入机房。

3、到机房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不能乱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严禁在机房大声喧哗、玩电子游戏、聊天等。

4、机房内不能存放任何食品,严禁在机房内存放杂物,严禁在机房内使用其他用电器。

四、运行维护规定

1、配电柜一年进行至少两次维护检查。内容包括:清扫灰尘检查各接点、触电的温升,松紧。

2、机房每年进行两次专业保洁,维护内容:对机房的地板进行调整和清洁、对底板下、天棚板上进行清洁。

五、安全保密规定

1、网络运行安全管理

(1)对INTERNET网的进口要加装防火墙。防火墙的设置要经常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以防入侵。

(2)对所有服务器要安装病毒软件,要经常对防病毒软件进行升级。经常对计算机病毒进行检测。

2、系统设备安全管理

(1)进入机房不得带拷贝工具和便携机;

(2)机房内所有服务器应设有开机密码、系统登陆密码;(3)机房内所有服务器都应设有带密码的屏幕保护;

(4)网管人员操作后应将服务器处于锁定状态;

(5)非网管人员不得私自操作任何服务器;

(6)严禁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机房;

(7)非机房工作人员在机房工作是必须有机房值班人员陪同;(8)机房内各类服务器应由专人分类管理。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未经网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参数。

2、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3、公司局域网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用户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有损公司利益的有关信息。

4、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和相关业务数据进行备份以防发生故障时进行恢复。

二、帐号管理

1、网络帐号采用分组管理。并详细登记:用户姓名、部门名称、口令,存取权限,开通时间,网络资源分配情况等。

2、网络管理员为用户设置密码口令,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保密情况进行修改口令,用户应对工作站设置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

3、用户帐号下的数据属于用户私有数据,当事人具有存入权限,管理员具有管理和备份存取权限。

4、网络管理员根据有关帐号管理规则对用户帐号执行管理,并对用户帐号及数据的安全和保密负责。

5、网络管理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将任何用户的密码、帐号等保密信息等资料泄露出去。

三、网络管理员职责

1、协助制定网络建设方案,确定网络安全及资源共享策略。

2、负责公用网络实体,如服务器、交换机、集线器、防火墙、网线、接插件等的维护和管理。

3、负责服务器和系统软件的安装、维护、调整及更新。

4、负责网络账号管理,资源分配,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

5、监视网络运行,调整参数,调度资源,保持网络安全、稳定、畅通。

6、负责系统备份和网络数据备份,负责各部门电子数据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7、保管网络拓扑图接线表,设备规格及配置单,管理记录,运行记录,检修记录等网络资料。

8、每年对本单位网络的效能和各电脑性能进行评价,提出网络结构、技术和网络、管理的改进措施。

四、安全管理职责

1、保障网络畅通和信息安全。

2、在发生网络重大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网络正常运行。

3、充分利用现有的安全设备设施、软件,最大限度地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和黑客攻击。

4、加强信息审查工作,保存,备份至少90天之内网络信息日志,及时加以分析,排查不安定因素,防止黄色,反动信息的传播。

5、经常检查网络工作环境的防火、防盗工作。

五、病毒的防治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得在机关的局域网上制造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引入病毒。网络使用者发现病毒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报告。网络管理员及时指导和协助处理病毒。

2、各部门应定期查毒,(周期为一周或者10天)管理员应及时升级病毒库,并提示各部门对杀毒软件进行在线升级。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网站所辖计算机进行操作、运行、管理、维护、使用计算机系统以及购置,维修计算机及其软件的部门,必须遵守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三、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四、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1、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2、向计算机应用部门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3、购置和使用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五、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管理部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培训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人员;

3、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4、对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和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5、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做好检测、清除的记录;

6、购置和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7、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人,并保护现场。

8 、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审查,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9、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部门应建立计算机运行记录制度,未经审定的任何程序,指令或数据,不得输入计算机系统运行。

10、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引起的计算机及其软件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发现染有计算机病毒的,应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在未消除病毒之前不准投入使用。

11、通过网络进行电子邮件或文件传输,应及时对传输媒体进行病毒检测,接收到邮件时也要及时进行病毒检测,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

1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⑴收集、研究有害数据;

⑵出版、刊登、讲解、出租有害数据原理,源程序的书籍,资料或文章;

⑶复制有害数据的检测,清除工具。

六、凡未按以上预防计算机病毒步骤执行而造成机器感染病毒并传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及以上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100-200元/次的处罚。

密码安全保密制度

一、提高安全认识,禁止非工作人员操纵系统主机,不使用系统主机时,应注意锁屏。

二、每周检查主机登录日志,及时发现不合法的登录情况。

三、对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所用口令每半年更换一次,口令要无规则,重要口令要多于八位。

四、加强口令管理,对文件用隐性密码方式保存,确认所有帐号都有口令,当系统中的帐号不再被使用时,应立即从相应的数据库中清除。

五、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接任人员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一、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管理部建立台帐,信息安全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三、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总经理批准。

四、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五、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检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秘密信息。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六、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七、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八、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管理部,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九、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一、网络的服务器,具有合法权限的用户才能进行相应权限范围内的操作,任何其他非法操作都属于入侵行为。

二、所有用户,不准扫描端口,不准猜测和扫描其他用户的密码,不准猜测和扫描网络的服务器和交换设备的口令。

三、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服务器的系统日志,如发现有入侵情况,应用时采取措施,保留原始数据,以便进行调查取证,并向总经理汇报,做好入侵情况登记。

四、服务器如果发现漏洞要及时修补漏洞或进行系统升级。

五、要定期对网站进行网络数据包的监控,及时发现和网络运行情况,全面监视对公开服务器的访问,及时发现和拒绝不安全的操作和黑客攻击行为,阻止网络内外的入侵。

六、网络信息安全员履行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的职责,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或入网计算机的人或事。

七、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管理部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八、网络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及时排除系统隐患。

网络资源管理

一、网络资源和服务器由信息系统管理员统一进行规划、管理和监督。

二、服务器及个人用机的管理:

1、服务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在信息系统管理员处备案,未经授权,非管理员不得对其进行操作。

2、各科室及以上的服务器管理员有责任对其负责的服务器进行例行检查,包括:服务器的CPU、内存、硬盘等资源利用情况;服务器上运行的服务使用情况;服务器上运行的杀毒软件的及时更新;

3、服务器管理员要做好服务器的备份工作,至少每季度有一份完整备份,重要数据及时备份。信息系统管理员有责任监督、协调其备份工作。

4、服务器管理员每月定期对服务器做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服务器检查日志。

5、服务器管理员每半年需修改服务器密码一次。当服务器管理员有变更时,管理员密码需及时更改。

6、各部门所有人员应自行维护电脑的正常使用,并按照要求进行设置及及时进行补丁更新,不得擅自退出域、去除域管理员权限、修改主机名、修改IP等。

三、IP地址的管理:

1、IP地址由服务器管理员统一规划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任何设备的IP地址。

2、工作需要公网IP,需申请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3、公司公网IP使用无工作需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服务器管理员收回。

AEO海关一般认证文件00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注:要有备份系统,电脑装杀毒软件,设备密码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计算机内文件安全及不受入侵,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计算机的管制。 3 执行程序 3.1 计算机的使用措施 3.1.1公司及各部门的计算机只能经由公司授权的雇员操作使用,每台电脑应设置进入密码保 护,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篡改资料或从事其它不法活动,见《授权使用电脑及上 网 人员名单》; 3.1.2每位电脑使用者必须接受本程序和如何识别文件与资料诈骗方面的培训,只有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才 可操作电脑; 3.1.3使用者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3.1.4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相应的位置上; 3.1.5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系统软件和私自打开主机机箱; 3.1.6打印机墨盒经专人确认后,方可使用,严禁私自更换和添加墨水; 3.1.7严禁使用电脑在上班时间内浏览非法网站、玩游戏、听音乐等; 3.1.8公司所有电脑都设置电脑使用密码和荧幕密码并定期更改,以防他人盗取。如发现密码已 泄露,则立即更换。欲设的密码及由别人提供的密码应不予采用; 3.1.9操作员不可随意让不熟悉的人使用自己的电脑,如确有必要使用,必须在旁监督; 3.1.10任何人未经操作员本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3.1.11严禁恶意删除他人文件、破坏公司系统; 3.1.12先以加密技术保护敏感的数据文件,然后才通过公司网络及互联网进行传送,在适当的情 况 下,利用数字证书为信息及数据加密或加上数字签名; 3.1.13不随便运行或删除电脑上的文件或程序,不要随意修改电脑参数等; 3.1.14不要随便安装或使用不明来源的软件或程序.不要随意开启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或电子邮 件附件; 3.1.15收到无意义的邮件后,应及时清除,不要蓄意或恶意地回寄或转寄这些邮件; 3.1.16不要随意将公司或个人的文件发送给他人,或打开给他人查看或使用; 3.1.17工作移交时,严禁恶意破坏、删除、隐藏计算机中文件、数据。 3.2 计算机的安全措施 3.2.1由网管负责所有电脑的检测和清理工作。 3.2.2由各部门最高负责人对电脑的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2.3网管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网络用户,用于进入公司的网络系统,不同的用户有不同的登陆密码和 相应的权限,使每位人员可以而且只能使用到自己所需之资料。 3.2.4公司所有电脑都设置电脑使用密码、荧幕密码、防火墙和杀毒系统,并为所有电脑设置密码保护, 若三次输入密码错误,将自动对该电脑锁定保护,以防止计算机系统遭非法进入。电脑一般不能超

最新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最新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1.3 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 a.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b.转口货物; c.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d.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e.外商暂存货物; f.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g.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1.4 保税仓库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货物,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1.5 保税仓库应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积极维护海关对保税仓库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 1.6 保税仓库应参照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与之相对应的货物进、出、存台帐管理系统。 1.7 保税仓库需变更名称、地址、仓储面积(容积)、所存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等事项的,应当经直属海关批准。

1.8 保税仓库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海关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海关监管规定,接受海关培训。 1.9 保税仓库应遵守直属海关的规定进行月度核销和年度审核。 1.10 保税仓库设置单证信息管理、货物收发、货物复核、收费结算等岗位,并制订相关的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 1.11 保税仓库储存货物,要与货主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收费标准及违约责任条款。 1.12 保税仓储货物,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1.13 当法院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来仓库处理保税货物时,仓库工作人员应请其先到海关办理手续,并及时与海关取得联系。 2 安全和消防 2.1 进入库区严禁烟火;每位员工都有制止吸游烟行为的义务,工作时不准吸烟,中午工作间隙吸烟的须到吸烟室。 2.2 库房和办公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2.3 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腐蚀品进入非危险品仓库。 2.4 库区和库房配备的消防水龙头、灭火器和其他消防器具必须齐全有效,符合消 防部门的规定。 2.5 不得有任何阻塞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行为。 2.6 仓库的库门实行双锁双人管理。仓库门开启后,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应随时关闭无人看管的库门。当日作业完毕后,切断电源、关好气窗、锁好门。

AEO海关一般认证文件岗位职责

A E O海关一般认证文件 岗位职责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1目的 规定公司海关认证(AEO)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2范围 适用公司内和海关认证相关的部门 3岗位职责 3.1海关认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员) A.根据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要求建立海关认证体系; B.确保AEO认证所需资源的提供 C.协调公司内部在运行AEO认证体系时各部门的工作; D.批准AEO认证内审相关文件资料; E.批准AEO认证文件的发布和实施; F.确保公司与海关相关的业务满足海关相关的法规要求 G.对责任追究与改进机制产生的活动的批准; 3.2报关部 报关部主管 A.负责公司进出口相关单证的复核; B.负责监督跟踪掌控各类报关业务的流程,熟练并掌握现场报关(进出口提 前转关、二次转关、属地申报、退换货等各类通关模式);加工贸易账册申 请、变更及核销,客户商品归类的审核; C.解决处理报关事务的各项突发问题,确保公司进出口业务顺利运作; D.全面负责报关部的日常事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报关事务及报关业务运 作流程的梳理、制定及优化; E.对WTO政策、海关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策略,灵活 运用政策,满足公司报关及办理批文的需求 F.负责厂长、及报关部人员的海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报关员 A.负责本公司进出口生产性原材料、产品的报关清关工作。 B.进口设备、备件、进出口样品的报红作。 C.收集报关必备单证,做到单证齐全、单物相符。 D.向海关申报查验、纳税、放行手续,做好商检资产评估报验工作。- E.负责做好商检、卫检、动植物等必要的到场开箱查验和协调事宜。 F.做好委外托运申请、运输、保险等事宜;发生供货商交付货物有损坏时,应 及时向有关部门取证,并配合索赔事宜。 G.及时做好仓储费、运费等费用台账及相关报关单证资料的存档工作。 H.及时跟踪和报告项目报关进展动态,并完成主管临时工作交办和本相关的 工作。 3.3财务部 财务部主管

AEO海关认证(验厂)工作及准备事项

AEO海关认证(验厂)工作及准备事项 一、工作要求 各部门按照《AEO认证手册-浙江斯大威电器有限公司(2018版)》及《AEO(一般认证)认证手册海关认证规范》开展工作,做好相关文件的整理和现场的管理。 二、各部门工作准备 总经办与行政部主持开展迎接海关人员审厂会议,由总助和行政部负责人主要负责此次审厂,各部门配合工作。 营销部提供相关单证、单据(见手册附件五《AEO认证手册文件清单》); 行政部提供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见手册附件五《AEO认证手册文件清单》)等相关管理的书面文件;各种现场检查的检查表;安保负责现场警报处理(海关人员会随机取点触碰警报,等待保安到场); 采购部提供与供应商相关的文件资料(见手册附件五《AEO认证手册文件清单》); 物控部负责提供物料的运输、存放等相关资料(见手册附件五《AEO认证手册文件清单》); 营销部与行政部负责提供计算机信息方面的资料信息(包含业务资料、单证资料等,要求账、单、物一致,如果使用ERP或管家婆之类的系统管理软件,则要求相关负责人进行操作。行政部则提供技术支持,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改善。) 财务部提供公司的近期财务资料(包含财务报告、盈亏状况报告) 三、具体操作内容 根据工作准备及海关人员要求,各相应部门应当按照实际要求进行配合工作,从文件查阅到电脑系统操作、再到现场勘查与实战演练。所有工作应当保证在符合以下内容中进行。 1. 内部控制标准 (一)组织机构控制 内部组织架构 要求企业提供公司管理层职责分工的书面文件,审核企业是否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海关事务,该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职位等相关信息,并进行面谈了解海关事务运行情况。 要求企业提供企业认证的书面或者电子档案,并进行查阅。 海关业务培训 要求企业提供公司内部培训记录,查阅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员、负责海关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每年参加了1次以上的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内部培训。与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员、负责海关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面谈,检查其了解、掌握海关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别是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二)进出口业务控制 单证控制 要求企业提供含有公司进出口单证复核或者纠错制度或者程序的书面文件。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申报前或者委托申报前有专门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对进出口单证涉及的价格、归类、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内部复核。 要求企业提供负责进出口单证内部复核的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名单,并与部门主管或者岗位人员进行面谈,了解进出口单证内部复核的内容,是否包含了价格(合同、发票、收付汇凭证等其他商业单证中涉及成交价格的构成和调整项目的内容,不应存在漏报或者不一致的情况)、归类(是否为税则、税则注释、本国子目注释、归类决定列名以及特定当事人做过预归类决定的事项)、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规范申报要素等内容;了解内部复核流程,是否与书面文件相符。 抽查10份以上的进出口单证(不足10份的,全部查看),审核是否有效执行内部复核程序。必要时,验证其复核的准确性。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公安部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 手续货物的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1.3 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 a.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b.转口货物; c.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d.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e.外商暂存货物; f.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g.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1.4 保税仓库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货物,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 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1.5 保税仓库应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 关联网,积极维护海关对保税仓库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 1.6 保税仓库应参照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与之相对应的货物进、出、 存台帐管理系统。 1.7 保税仓库需变更名称、地址、仓储面积(容积)、所存货物范围和商品 种类等事项的,应当经直属海关批准。 1.8 保税仓库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海关有关法律 法规,遵守海关监管规定,接受海关培训。 1.9 保税仓库应遵守直属海关的规定进行月度核销和年度审核。 1.10 保税仓库设置单证信息管理、货物收发、货物复核、收费结算等岗位, 并制订相关的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 1.11 保税仓库储存货物,要与货主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 和义务、收费标准及违约责任条款。 1.12 保税仓储货物,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 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1.13 当法院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来仓库处理保税货物时,仓库工作人员 应请其先到海关办理手续,并及时与海关取得联系。 2安全和消防

海关一般认证文件 内部审核

注:内部审核(审计)主要体现对所发现问题的责任追究 1目的 为明确AEO认证体系的内部审核事项,以定期对我公司运行AEO认证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等进行评估,以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定期AEO认证内审。 3执行程序 3.1公司定期对工厂内的安全系统进行内部审核,一般是一年一次,发生下 列特殊情况时可考虑增加审核频次: 3.1.1发生重大AEO认证方面事故或顾客投诉情节重大; 3.1.2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 3.1.3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变更。 3.2内部审核的依据: 3.2.1公司AEO认证体系文件: 3.2.2海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 3.3审核的准备 3.3.1AEO认证负责人任命或担任审核组长,选派内审员。 3.3.2审核组长策划并编制内审检查表《AEO内部审核记录》,必要时组 织召开审核组预备会,宣读审核计划,提出审核要求,分配审核任 务,并准备审核的各项工作; 3.3.3《AEO内部审核记录》经AEO认证负责人批准后提前通知受审核部 门;

3.3.4《AEO内部审核记录》至少应包括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中进 出口业务控制及贸易安全标准内容。 3.4内审实施 3.4.1审核员根据《AEO内部审核记录》,通过询问、观察现场和检查记 录、资料、文件等方式进行审核,并做好记录; 3.4.2内审时审核员要客观公正地对待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3.4.3在内审中发现公司内部人员及报关人员私揽货物报关、假借海关名 义牟利、向海关人员行贿等行为时,根据《AEO-006 责任追究制度》 处理; 3.5审核报告: 3.5.1根据内审结果对AEO认证体系在本企业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 综合评价,并出具《AEO内部审核报告》,对于不合格项目应制定纠 正措施并实施纠正,审核组长负责跟踪验证并向AEO认证负责人报告 验证结果。 3.5.2审核所发现的问题涉及到责任追究时,需在审核报告内注明责任追 究的内容。 4相关记录 4.1AEO内部审核记录 4.2AEO内部审核报告 制定:审核:批准:

aeo海关一般认证员工进出管理

注:所有员工带厂牌,有统一厂牌,须穿厂服,敏感区域有授权人员名单 1目的: 2为了对本公司员工身份进行有效识别,防止外来非授权人员的入侵,特制订本程序。 3范围: 4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的通行控制。 5执行程序 5.1所有员工都发有厂证,员工必须凭厂证才可以进入工厂并随时佩带以 便识别,对非正常上下班时间进出工厂的员工在保安岗进出登记备 查。 5.2员工进入厂区严禁带一切违禁品,如(刀具、毒品、易燃、易爆品), 由保安负责检查,一旦发现有违禁物品要立即报告主管,主管根据事 态的轻重决定是否报警。 5.3对员工外出所携带物品进行检查,若发现有公司产品或公物外出应将 所携公物人员及物品扣下,并上报行政主管处理。 5.4保安在大门口负责监督员工是否佩带好厂证进入或是否有未经允许的 不法分子混进工厂,如有保安有权将其拒之门外,并将可疑分子上报 行政主管处理。 5.5限制未经授权人员接近成品存放区、原材料区、装卸货区、空/满柜存 放区、电脑及信息资料、其它敏感性区域,工厂应在这些敏感区域张 贴“限制区域,未经授权不得入内”字样标语和授权进入人员名单。 5.6进入工厂某一个敏感区域如装货、仓库、计算机室和数据室时,只允 许该部门的工作人员或已获取授权人员才可进入,见《授权进入限制区 域人员名单》。 5.7生产部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相互窜部门。外来考察、检查、验货等人 员的进入保安人员需知会行政主管,由行政主管通知安排人员陪同方可 进入。 5.8若有辞退、开除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不允许再进入生产区域,有个 人物品未取回时,行政部安排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5.9保安每天24小时要对工厂周围进行巡逻,确认是否有身份不明人员或 未佩戴工作证的员工,确认是本公司员工则要求其纠正,发现身份不 明的人员要立即逮住及报警。 6相关记录 6.1授权进入限制区域人员名单 制定:审核:批

海关AEO认证范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2、信息内容的安全。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传播安全。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委的信息网络系统传播,避免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第二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三条信息的内部管理 1、各部门在向网络系统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载;

2、根据情况,采取网络病毒监测、查毒、杀毒等技术措施,提高网络的整体防病毒能力; 3、各信息应用部门对自己所负责的信息必须作好备份; 4、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查,网站各栏目信息的负责部门必须对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信息发布后还要随时检查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如发现被删改,应及时向管理部报告; 5、涉密文件不可放置个人计算机中,非涉密电子邮件的收发也要实行病毒查杀。 6、各部门发布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第四条信息加密 涉及公司利益的秘密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2、入侵他人计算机; 3、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4、未经授权对网络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复制和删除等; 5、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6、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7、故意干扰网络的畅通运行; 8、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第237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月29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署长于广洲 2018年3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以及企业相关人员信用信息的采

集、公示,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认证企业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 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上述企业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海关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与国家有关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以下简称“三互”)。 第五条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中国海关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协定以及本办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AEO互认合作,并且给予互认企业相关便利措施。 中国海关根据国际合作的需要,推进“三互”的海关合作。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 第六条海关可以采集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下列信息: (一)企业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信息以及企业相关人员基本信息; (二)企业进出口以及与进出口相关的经营信息; (三)企业行政许可信息;

AEO海关一般认证021实体安全程序教程文件

A E O海关一般认证021实体安全程序

注:建筑物检查表内一定要体现围墙的检查。有维修的情况,维修记录要能对应上;仓库门窗是可以封闭的,敏感区域要有视频监控, 1目的 2为了规范公司对实体安全方面的措施及做法,确保符合AEO场所安全标准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3适用范围 4本程序适用于与本公司AEO场所安全标准要求有关的设施及活动。 5程序 5.1围墙/围栏设施、建筑物结构设置与维护 5.1.1工厂周边应以围墙包围,货物处理及储存区域应单独区域存放国内、国际、高价 值及危险货物。所有围墙必须定期检查其完整性及损坏情况。 5.1.2围墙高度至少2.0米,工厂监控设备应覆盖围墙,,以防止不能及时有人爬墙而入 从事不法的活动; 5.1.3应清除工厂周边内外杂物如树木、植物和废物等,以保证保安人员的视线无遮挡 物,防止有人躲藏或爬入而无法及时发现; 5.1.4所有建筑物必须使用坚固的材料构成(如使用实心砖砌、钢筋混泥土等材料构 成),并足可抵御外界的非法入侵;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设 施(包括门和窗),所检查或发现有损坏的建筑设施必须及时维修,并且要跟进维修 的完成情况,以确保这些设施随时维持在良好的状态,检查记录于《建筑物检查 表》; 5.1.5公司必须安装安全可靠的门/窗装置,所有门/窗户必须由内上锁,防止有人从外打 开窗户,下班或放假期间建筑物门/窗必须上锁。 5.1.6保安要在工厂周边进行常规的不定时安全巡逻,并配备监控设备和照明设备,以 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公司范围从事盗窃、恐怖及其它非法活动; 5.2大门及警卫室设置与监控 5.2.1工厂围墙或栅栏的缺口处必须设立大门,大门能够被很好的上锁。 5.2.2大门的数目必须降至最低以便于出入安全的管理。 5.2.3工厂应在大门口设置警卫室并派驻保安值班,对人员及车辆的进出进行有效地 把守或监控,以防止不法人员或未获授权人员的进入。 5.2.4员工进入厂区应佩带厂牌(厂牌上的照片应与本人相符),保安人员应禁止无厂 牌者进入并对其进行盘问。 5.2.5对于访客的进入管制,访客进入工厂时必须经管理层批准并出示带有相片的个 人证件,以供识别和登记使用;所有访客在工厂范围内必须有保安人员或相关 工作人员陪同,并佩带访客证。供应商来访前必须提前预约,同时要遵守公司 额外的安全控制。保安室贴供应商的姓名及地址以确保进出的安全。 5.2.6对于邮寄品/邮件的管制,收到的邮包或邮件应在分发前定期进行检查并记 录。 5.2.7对于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发现后报告行政主管。 5.3监控和报警系统设置与维护 5.3.1工厂厂大门、仓库、装卸货区域及围墙四周装有可将图像实时传送到控制室的 监控摄像机,由控制室警卫监控,并通过记录装置进行录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海关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37号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03.03 【实施日期】2018.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2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月29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署长于广洲 2018年3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以及企业相关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公示,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认证企业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 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上述企业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海关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与国家有关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以下简称“三互”)。 第五条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中国海关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协定以及本办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AEO互认合作,并且给予互认企业相关便利措施。 中国海关根据国际合作的需要,推进“三互”的海关合作。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 第六条海关可以采集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下列信息: (一)企业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信息以及企业相关人员基本信息; (二)企业进出口以及与进出口相关的经营信息; (三)企业行政许可信息;

申请海关AEO认证必须知道的5件事

2019年申请海关AEO认证必须知道的5件事 ——不知道这5件事肯定难过 随着海关AEO认证新标准的发布及各项对认证企业联合激励措施的推出,越来越多的企业准备在2019年内申请海关AEO认证。企业最常问的几个问题是:“从现在开始准备海关AEO认证需要多长时间?” “企业准备海关AEO认证要怎么做?” “......” 其实,就笔者多年的关务工作经验和对AEO认证工作的理解来看,往往这些企业的问题都问错了,他们更应该关心的是——申请海关AEO认证的条件是什么!没错,各位报关同仁们既然谈到海关AEO认证就一定对海关总署237号令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都很熟悉了,其实从表面上来看,除了失信企业、被降级不满一年和认证未通过不满一年的情形以外,貌似没有设置任何准入门槛。难道这就意味着所有企业都可以申请AEO认证吗?当然不是! 大家都知道,向海关提交认证申请,都是通过互联网+海关提交申请信息, 然后到海关现场去交付资料就可以了。既然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并且很快可以被海关入库,那么不存在不受理申请的问题。但是,真正的问题在于:如果你对海关AEO认证的政策不够了解,即便用了很多时间去做准备工作,但可能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根本无法通过认证,那你怎么去跟领导交待呢?! 所以说,不存在申请门槛不代表海关AEO认证没有门槛,并不是每一家企业都适合申请认证的。 成功通过海关AEO认证的5大先决条件 如果把申请海关AEO认证这个环节作为游戏关底的话,你要先通过五个隐藏关卡。 条件1:员工人数 是的,你没看错!并不是海关歧视中小企业,而是的确存在人数的要求(这里大中型生产企业请忽略)。笔者碰到很多次这样的认证咨询:“我旗下有一家贸易公司和一家报关行,能否申请AEO认证。” 类似这样的设置并不鲜见,多出现在大型集团化企业和私营企业中。这里重点以私营企业为例,他们往往是专注于某一领域的进出口贸易,随着业务量逐渐增加,为了降低成本和便于管理,就将原有报关部门独立出去成立一家报关行或者新设一家报关行来解决本公司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高级认证”指南

50 51 内部组织架构 ◎准备各部门(含管理层)职责分工的文件及组织架构图。◎明确各部门(含进出口业务、财务、内部监督)具体职责。◎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准备企业认证的书面或者电子档案。 海关业务培训 ◎应准备公司内部培训制度(含海关法律法规内容)。◎应准备培训记录,确保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员、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内部培训。 单证控制 ◎应准备进出口单证复核或者纠错的制度或者程序,确保专人进行复核、纠错。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在申报前或者委托申报前,有专门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对进出口单证涉及的价格、归类、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内部复核,做好书面或电子记录备查。 ◎报关企业应在代理申报前,有专门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对委托人提供的监管证件、商业单据、进出口单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合理审查,做好书面或电子记录备查。◎物流企业应有专门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对运输工具进出境申报信息、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转关单(载货清单)等物流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进行复核,并做好书面或电子记录备查。 单证保管 ◎应准备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按照海关要求对出口纸质和电 内部控制标准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高级认证”指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中,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有5大类18条32项,如何正确理解与执行才能顺利通过海关认证? 1. 子报关单证、物流信息档案进行妥善保管。 ◎确保对报关专用印章、海关制发的有关文书有效保管。进出口活动 ◎应准备货物流、单证流、信息流的流程控制的书面文件,确保合规且风险可控。 ◎一般贸易——企业所涉及进出口货物在价格、归类、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等方面无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加工贸易及保税进出口——使用电子E账册的企业所涉及的料件进口、单耗管理、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库存盘点、成品复出口、内销处置等环节无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使用电子手册的企业,加贸业务管理应按照流程规定执行。 ◎减免税货物(含不作价设备)——使用和处置没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 ◎保税物流及免税品销售——没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其他贸易方式货物进出口(以上四类除外)——企业所涉及货物或者物品没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内审制度 ◎应准备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书面文件,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岗位,或聘请外部专职人员独立对进出口业务等实施内部审计。 ◎应准备公司内部审计档案(审计报告等),每年至少要内审一次。责任追究 ◎应准备公司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的书面文件,明确对进出口业务发现的问题或者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应准备公司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的书面文件,明确对企业人员和报关人员私揽货物报关、假借海关名义牟利、向海关人员行贿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改进机制 ◎应准备公司改进制度或者措施的书面文件。 ◎应指定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按照海关要求的规范改进事项的具体规范改进实施。信息系统 ◎企业系统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记录企业生产经营、进出口或者代理报关活动,具备财务控制和关务物流控制模块。数据管理 ◎企业应可通过系统进行生产经营数据以及与进出口活动有关数据的录入等操作并保证录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系统数据自进出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保存3年以上。◎企业应可通过系统实现进出口或者代理报关活动等主要环节的流程检索、跟踪。 信息安全 ◎应准备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记录。 ◎应准备公司信息系统使用手册,有专门程序或者制度,识别信息系统的非正常使用,包括非法入侵信息系统,篡改或者更改业务数据,并对上述行为有严格的责任追究。信息系统要使用专人账户和密码,并且定期更改用户密码。 ◎企业系统应具备数据恢复、备份手段,应用反病毒软件和防火墙技术。

aeo海关一般认证文件007进出口业务改进制度

注:在内部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有改进措施和责任追究即可 1目的 为应对在报关工作中发现的潜在报关风险以及存在的差错、应对海关要求的规范改进事项及内部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以对原因进行分析检讨的同时,改进流程、规范行为操作,防止差错发生或再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关务管理、进出口经营活动和内部审计中,对已出现的或潜在的报关风险或差错的控制。 3定义 通关风险和差错:没有满足海关规定的要求,可能存在违法违规风险。 改进措施:为防止已出现的报关风险或差错或其它不希望的情况再次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用的措施。4职责 海关认证负责人:负责改进措施的批准。 报关主管:提出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报告,监督、确认改进措施施行效果。 报关员:实施改进措施。 内审小组:针对内审中发现的进出口业务问题要求报关部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责任追究; 5执行程序 5.1对在进出口业务工作中所发现的风险和差错,形成报告,要求报关部限期完成整改,报告内容 主要包括:改进措施、改进负责人、改进完成时间、责任追究等内容。 5.1.1进出口单证复核时发现的问题,必要时要求报关员改进; 5.1.2内部审计时内审小组针对进出口业务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改进; 5.1.3海关认证负责人发现进出口报关工作中的问题,必要时要求报关部改进。 5.2原因分析 5.2.1责任部门/人员应对报告阐述的问题进行分析,确定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以及造成的不 良后果。 5.3制定改进措施 5.3.1针对不同的问题,责任部门应在在5 个工作日内制定改进措施,改进措施应符合本文件 的要求; 5.4改进措施的确认 5.4.1改进措施由海关认证负责人确认后责任部门实施。 5.5改善责任部门依照经确认的改进措施及相关进出口制度,执行改进措施,并保留相关记录 5.6定期或不定期检验改进情况,并将改进效果书面上报海关认证负责人。 6相关记录 6.1改进措施记录 制定:审核:批准:

海关认证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

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二、为了明确进出口业务的程序,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使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所涉及的程序。 三、一般贸易进出口业务 1、出口业务 1)业务部门向客户寄发样品或客户寄样,要求凭样生产。客户确认样品后,双方签订合同; 2)合同的付款方式,若是采用信用证付款,业务人员必须要求客户在规定时间内开出信用证; 3)接单人员必须根据合同下达生产订单给生产部门,并明确货物完成期限、质量标准、装箱等贸易资料。 4)接单人员在生产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包装资料给生产部,提供特殊的质量要求给质检部,并提供运输信息与要求给销售部; 5)生产部应根据生产订单,评审无误后根据交货期和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编制生产任务书下发给相关车间; 6)质检部必须对产品品质进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抽检,把握出货产品质量;货物备齐后,如需法定商检的产品向商检局申请报验。 7)销售部在合同要求的出货时间前3天应提供以下资料:销售合同、该合同下的信用证、货物明细表。 8)单证员根据货运委托书向船运公司或货代订舱,单证员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取得订舱信息,若不能订到舱位或目的港不能确认的,要在当天通知业务员,以便及时通知客户。9)定好船期后,要发装箱通知单给成品仓库;集装箱拖走后,相关人员要向成品仓库索取发货清单或者装箱明细表。 10)据实际发货情况填制报关文件,报关文件包括: A、出口商业发票 B、出口装箱单 C、出口报关单 D、申报要素 E、报关委托书 F、报检委托书

G、其他特殊文件 11)、以上报关资料盖好公司在海关备案的法人及法人代表章寄给代理报关单位。 12)、制作好整套议付单据,在开船后五个工作日内递交整套议付单据。 A、在L/C结汇方式下,若议付行对单据有异议时,单证员必须耐心解释或及时更正,需要担保时,认真出具担保书。 B、在D/P或D/A结汇方式下,要向客户取得准确的国外代收行详细地址,并提供给委托行。 C、在T/T结汇方式下,要求一律要等收到财务部的货款到帐通知后,再将正本单据寄往国外客户。 D、在任何一种结汇方式下,若客户有要求扣款或减价时,必须取得销售经理的批准后方可放单。 E、业务员对单据要跟踪查询,直到单据安全到达对方手中。 F、任何正本单据在交接过程中都要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 13)、议付单据送交银行的同时,根据报关单内容制作“税务”出口专用发票。 14)、出货后一个月内,要做好电子核销及退税单的退单工作,并在收汇后及时在电子口岸做好核销。 15)、所有单据副本,要做好归档工作。 2、进口业务 1)、由采购部与国外出口商签订合同,财务部根据进口合同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2)、进口货物涉及进口许可证的,采购部需事先办妥有关手续,并领取许可证后,方可组织货物进口。 3)、货物到港后,委托报关行报关,缴纳海关税款后,及时将进口货物拉回工厂使用。4)采购人员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合法途径采购进口货物,不得非法收购走私进口货物。5)公司不得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法规,擅自无证进出口货物。 本制度自发文即日起生效,任何人违反应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报关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报关管理,使报关业务更加有效,准确与符合法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企业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 3、公司属自理报关企业,仅为本企业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由于出口口岸的限制,一般通过口岸的代理报关企业代为办理手续。 4、货物出口时报关业务员必须在货物装船前一或二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进行报关业务。 5、报关业务前必须做好以下单据: 1)、出口业务:出口报关委托书(网上授权),出口发票、装箱单、报关单、出口商检委托书。 2)、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委托书,进口发票、装箱单、提单和其他特殊单证,如手册、进

海关一般认证文件 AEO内部审核

注:内部审核(审计)主要体现对所发现问题的责任追究1目的 为明确AEO认证体系的内部审核事项,以定期对我公司运行AEO认证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等进行评估,以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定期AEO认证内审。 3执行程序 3.1公司定期对工厂内的安全系统进行内部审核,一般是一年一次,发生下列特殊情况时可考虑增加审 核频次: 3.1.1发生重大AEO认证方面事故或顾客投诉情节重大; 3.1.2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 3.1.3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变更。 3.2内部审核的依据: 3.2.1公司AEO认证体系文件: 3.2.2海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 3.3审核的准备 3.3.1AEO认证负责人任命或担任审核组长,选派内审员。 3.3.2审核组长策划并编制内审检查表《AEO内部审核记录》,必要时组织召开审核组预备会,宣读 审核计划,提出审核要求,分配审核任务,并准备审核的各项工作; 3.3.3《AEO内部审核记录》经AEO认证负责人批准后提前通知受审核部门; 3.3.4《AEO内部审核记录》至少应包括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中进出口业务控制及贸易安全标 准内容。 3.4内审实施 3.4.1审核员根据《AEO内部审核记录》,通过询问、观察现场和检查记录、资料、文件等方式进行 审核,并做好记录; 3.4.2内审时审核员要客观公正地对待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3.4.3在内审中发现公司内部人员及报关人员私揽货物报关、假借海关名义牟利、向海关人员行贿等 行为时,根据《AEO-006 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3.5审核报告: 3.5.1根据内审结果对AEO认证体系在本企业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AEO 内部审核报告》,对于不合格项目应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审核组长负责跟踪验证并向AEO 认证负责人报告验证结果。 3.5.2审核所发现的问题涉及到责任追究时,需在审核报告内注明责任追究的内容。 4相关记录 4.1AEO内部审核记录

AEO海关一般认证021实体安全程序【精】-精心整理

注:建筑物检查表内一定要体现围墙的检查。有维修的情况,维修记录要能对应上;仓库门窗是可以封闭的,敏感区域要有视频监控,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对实体安全方面的措施及做法,确保符合AEO场所安全标准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本公司AEO场所安全标准要求有关的设施及活动。 3程序 3.1围墙/围栏设施、建筑物结构设置与维护 3.1.1工厂周边应以围墙包围,货物处理及储存区域应单独区域存放国内、国际、高价值及危险 货物。所有围墙必须定期检查其完整性及损坏情况。 3.1.2围墙高度至少2.0米,工厂监控设备应覆盖围墙,,以防止不能及时有人爬墙而入从事不法的 活动; 3.1.3应清除工厂周边内外杂物如树木、植物和废物等,以保证保安人员的视线无遮挡物,防止有 人躲藏或爬入而无法及时发现; 3.1.4所有建筑物必须使用坚固的材料构成(如使用实心砖砌、钢筋混泥土等材料构成),并足可 抵御外界的非法入侵;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设施(包括门和窗),所检查 或发现有损坏的建筑设施必须及时维修,并且要跟进维修的完成情况,以确保这些设施随时维 持在良好的状态,检查记录于《建筑物检查表》; 3.1.5公司必须安装安全可靠的门/窗装置,所有门/窗户必须由内上锁,防止有人从外打开窗户,下班 或放假期间建筑物门/窗必须上锁。 3.1.6保安要在工厂周边进行常规的不定时安全巡逻,并配备监控设备和照明设备,以防止不法分 子闯入公司范围从事盗窃、恐怖及其它非法活动; 3.2大门及警卫室设置与监控 3.2.1工厂围墙或栅栏的缺口处必须设立大门,大门能够被很好的上锁。 3.2.2大门的数目必须降至最低以便于出入安全的管理。 3.2.3工厂应在大门口设置警卫室并派驻保安值班,对人员及车辆的进出进行有效地把守或监 控,以防止不法人员或未获授权人员的进入。 3.2.4员工进入厂区应佩带厂牌(厂牌上的照片应与本人相符),保安人员应禁止无厂牌者进入并 对其进行盘问。 3.2.5对于访客的进入管制,访客进入工厂时必须经管理层批准并出示带有相片的个人证件,以 供识别和登记使用;所有访客在工厂范围内必须有保安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陪同,并佩带 访客证。供应商来访前必须提前预约,同时要遵守公司额外的安全控制。保安室贴供应商 的姓名及地址以确保进出的安全。 3.2.6对于邮寄品/邮件的管制,收到的邮包或邮件应在分发前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 3.2.7对于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发现后报告行政主管。 3.3监控和报警系统设置与维护 3.3.1工厂厂大门、仓库、装卸货区域及围墙四周装有可将图像实时传送到控制室的监控摄像 机,由控制室警卫监控,并通过记录装置进行录制。

海关总署令第2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4-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4年9月4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署长于广洲 2014年10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保障贸易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公示,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中国海关依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AEO互认,并给予互认AEO企业相应通关便利措施。 第五条海关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国际合作需要,与国家有关部门以及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建立合作机制,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第二章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 第六条海关应当采集能够反映企业进出口信用状况的下列信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一)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信息; (二)企业进出口经营信息; (三)AEO互认信息; (四)企业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 (五)其他与企业进出口相关的信息。 第七条海关应当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公示企业下列信用信息: (一)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信息; (二)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结果; (三)企业行政处罚信息; (四)其他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 海关对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为5年。 海关应当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方式。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海关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海关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复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异议的理由成立的,海关应当采纳。 第三章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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