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行为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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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分类表

三违行为分类表

附件:“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纵、违反劳动纪律。

根据三违产生和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将三违分为A、B、C三类。

A类是特别严重三违,即可能导致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三违;B类是严重三违,即危害程度仅次于A类的三违;C类是一般三违,即情节和后果较轻的三违。

三违行为分类表类属序号A类“三违”行为考核内容备注违章指挥1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

2 违反“十不吊”规定指挥起重操作。

3 多台吊车联合作业无统一指挥;起重行车作业多人指挥。

4 发生事故后,未经许可指挥他人恢复生产。

5 指挥他人破坏事故现场。

6 在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下,组织他人生产。

7 指挥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8 指挥(私自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人员进入机房重地。

9 隐瞒险情,欺骗、诱使、强令别人进入危险区域或处于危险中。

10 批准使用不合格安全设施、装置。

11 施工(检修)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

12 管理人员在违章行为现场没有制止住违章行为。

13 指挥或批准使用未登记、未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类属序号A类“三违”行为考核内容备注违章14 两米以上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未高挂低用。

15高处、立体交叉作业不正确戴安全帽、乱抛物件、未采取设置警戒区、未搭设防护棚等安全措施。

16 运行的皮带、辊道和机电设备等状态下手脚靠近传动部位或留长发职工作业未将发辫盘入帽内。

17 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办动火证、无专人监护,没有落实安全措施。

18电、气等能源介质停和送未按规定执行停送牌制度。

未严格执行变压器室钥匙管理规定。

19 未严格执行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20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独立从事特种作业或无上岗证操作特殊设备。

21皮带、辊道、机电设备等旁有人,未确认提醒就启动设备。

在轧制过程中,冒险处理中轧机、精轧机出口、安装水管等。

22 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控制点进行定期检查。

23 吊运管道、设备等物件时,人作为配重。

24 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区域未按规定携带检测报警或防护装置。

“三违”定义及严重三违判定

“三违”定义及严重三违判定

各位领导:为明确“三违"行为类别分级,现将集团公司安监局拟定的“三违”定义及常见严重“三违”行为发给你们,集团公司安监局将参照这份文件中相关内容对“三违”行为严重程度进行判定,请各矿安监部门务必组织充分讨论,提出宝贵意见,更好的完善和明确严重“三违"的判定方法。

请于4月30日前通过OA系统将意见发至集团公司安监局XXX处。

“三违”定义及严重“三违”判定一、定义三违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操作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违章指挥是指各部门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

违章作业是指操作人员违反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不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程序进行操作,冒着危险作业的行为.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员工违反劳动规则和秩序,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二、“三违”性质分类与界定标准分类:三违分为轻微违章、一般违章、严重违章.严重三违:三违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对安全生产有重大影响,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严重后果(造成事故)的行为和现象。

一般三违:三违性质比较恶劣,情节较为严重,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较严重后果的行为和现象。

轻微三违:三违情节轻微,对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危害后果的行为和现象.三、常见严重“三违”(一)通用部分1、特种作业司机在机器运行中脱岗的。

2、爬、蹬、跳运行矿车、乘人车或乘坐运行皮带的。

3、入井人员携带烟火或手机、电子表、随身听等物品的。

4、井下擅自拆卸矿灯的。

5、采掘、巷修不按规定使用临时支护的。

6、蓄意破坏通风设施、安全监控设施或其它安全设施的。

7、违章放炮,放炮不执行清底验炮规定或放明炮、糊炮、未按措施要求处理残爆、落炮的。

8、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假检或未井下交接班的。

违章分类及扣分标准

违章分类及扣分标准

一、扣分标准:Ⅰ类违章每次扣3分/次;Ⅱ类违章每次扣3分/次;Ⅲ类违章每次扣1分/次。

二、违章分类:(一)一类违章3.无票作业、无票操作、无证操作、无证驾驶。

5.进入工作现场不戴安全帽或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安全帽不系下颌带。

6.高空作业不搭设脚手架或使用不合格脚手架作业的。

8.凡电气设备停电作业未按规程规定停电、验电、挂地线和悬挂标志。

9.使用不合格的操作票(漏项、错项)、无故解除防误闭锁进行操作的。

10.不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随意变动安全措施的。

12.在运行或备用皮带上站立、跨越皮带或传递各种工具。

1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遮拦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带手套或用抹布缠在手上在裸露的球轮、齿轮、链条、钢丝绳、皮带、轴头等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其他工作。

20.在高空管道上行走、站立者。

22.制粉系统检查、锅炉除焦、带压补漏等不戴防护面具、不穿防护服和不戴防护手套者。

23.带电设备附近用导电的金属或非绝缘用具测量或进行其它工作。

24.低压操作不戴线手套、高压操作不戴绝缘手套、操作时应使用专用工具而没有使用者。

29.专职监护人擅自离岗。

33.在生产现场禁烟区吸烟。

34.不服从领导,不执行调度命令。

35.违反东北公司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

36.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严禁……”、“禁止……”的行为。

(二)二类违章6.转动设备停运检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续、未采取防止误启动设备的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未会同值班人员一起检查、确认无工作人员还在设备上工作,就欲启动运行的。

7.使用不合格的各类工器具。

10.不正确使用梯子、使用不合格的梯子及无监护人的。

11.操作时不执行“四对照”而进行操作。

12.对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不全、不当、许可人不补充、不纠正。

15.不按操作程序操作,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

16.不使用操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遗漏或颠倒项目,开关设备未使用双重编号。

18.无故用万能钥匙解除防误闭锁。

27.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按规定办理开工和终结手续。

违章行为分类

违章行为分类
B
105
在工业监视器上玩游戏、看电影。
B
106
站在沸腾炉口正面操作,开启沸腾炉门时未戴手套。
B
107
开启回转窑炉门、窗时,未戴手套及用长柄工具或观察窑内情况时未用防护面罩;未按规定作业。
B
108
处理链篦机侧板、篦板故障时,站位不当或未仃机处理,无人员监护。
B
109
抓斗作业时,矿槽矿堆过高时未及时处理或做平安平台;在堆满的矿槽下行走。
C
158
电动铲运机、液压台车操作工随身未携带试电笔或未验电确认。
C
159
掘进台车电缆未按要求挂好、挂高。
C
160
使用无防脱钩装置葫芦。
C
161
下班后,未切断电葫芦电源。
C
162
电机车工连接车辆时未使用专用工具。
C
163
喷浆岗位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铁凳和木板搭建平台或平台未搭稳。
C
164
对铲运机加气时正面对着轮胎钢圈充气。
A
50
1人单独操作剪板机或叠料剪切及无法压紧的较窄板料。
A
51
双回路供电柜试验未采取隔离,挂接地线,挂好停电牌。
A
52
在潮湿地点进展电焊作业未采取绝缘措施。
A
53
金属受限空间内作业使用的行灯电压高于12V;潮湿受限空间内作业使用的行灯电压高于24 V。
A
54
职工在上下班和处理公务途中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车辆〔含私家车、摩托车〕。
A
5
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办动火证、无专人监护
A
6
水、电、风、气、油等能源介质停、送未按规定执行停送牌制度、未落实平安确认制;带电作业不按规定操作或未使用绝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过期的绝缘用具〕。

交通法解读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分类

交通法解读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分类

交通法解读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分类在交通法中,对于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的分类十分重要。

这不仅有助于理解不同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还能为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提供指导和依据。

本文将为您解读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的分类,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交通法规。

一、违反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规定的行为在道路上,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起着引导和规范交通流的作用。

然而,仍有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忽视或故意违反规定。

这些行为包括闯红灯、压黄线、不按规定使用变道信号、无视禁止标志标线等。

这类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交通法对其进行了严格的惩罚。

二、超速行驶的行为超速是机动车驾驶人常见的违法行为之一,也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据道路的情况和车辆的种类,交通法规定了不同的限速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超过规定的限速标准行驶,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对于超速行驶,交通法一般会采取罚款、扣分等措施进行处罚,以提醒驾驶人谨慎驾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酒驾、毒驾和走私毒品的行为酒驾、毒驾和走私毒品是极其危险和违法的行为。

一方面,酒驾和毒驾会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走私毒品则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因此,交通法针对这些行为有着严厉的法律制裁,采取吊销驾驶证、拘留、罚款等措施进行严惩,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

四、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驾驶证是违反交通法的违法行为之一。

这类行为的目的通常是逃避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管和处罚。

然而,交通法通过对这类行为进行限制和处罚,从而保障交通管理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正常运行。

五、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而驾驶机动车,是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危及道路交通安全,也损害了其他合法驾驶人的权益。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驾驶人的安全,交通法规定了驾驶机动车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并规定了不同类型驾驶证对应驾驶不同车型的范围。

违章行为分类

违章行为分类
B
131
使用电动工具未事先检查电源线及电动工具的完好情况。
B
132
不按规定使用手拉葫芦。
B
133
搬运作业未穿防砸鞋。
C
134
现场作业未戴安全帽、坐在安全帽上。
C
135
运转设备旁工作地面有油污、积水、冰雪易滑未采取措施。
C
136
起重指挥人员未佩戴明显的标识或戴手套打手语指挥起吊作业。
C
137
行车动车前未鸣笛或打铃报警。
B
115
刨床操作者站立在刨床工作行程正面。
B
116
洗床操作者站立在铣床切屑飞流方向。
B
117
高频淬火时未选择正确的胎具。
B
118
电缆试验完成后未充分放电。
B
119
铲车大臂未放下或铲斗未放到规定的位置就运行。
B
120
翻斗车未停稳起顶、未落顶起步。
B
121
车辆加油不熄火。
B
122
修理车辆、车辆喷漆时吸烟。
违章行为分类举例表
序号
违 章 行 为
类别
1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
A
2
两米以上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使用腐烂、缺损的安全带)或安全平台无安全防护栏杆。
A
3
高处、立体交叉、井下作业不戴安全帽、乱抛物件,未采取设置警戒区、搭设防护棚等安全措施。
A
4
运行的皮带、辊道和机电设备等旁边女职工未将发辫盘入帽内。
B
123
调配药剂未确认。
B
124
车辆未停稳上车取样。
B
125
直接用手拿调温融样瓶。
B

杜绝三违,避免安全事故

杜绝三违,避免安全事故

杜绝三违,避免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发生,归根结底就是由于人的行为不规范,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

要有效地杜绝三违,最基本的就是要敢于同一切违章行为作斗争,敢于像钉子一样钻进去,从根本上铲除违章生产、违章作业的土壤,不给违章以喘息的机会。

因此,工作中一定要按章办事,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安全。

严守操作规程,才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

1、三违的定义与行为分类01、什么是三违呢据统计,安全事故中有90%以上都是因为三违而导致的。

所谓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也是企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不按章程办事的违章行为的统称。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比如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违章作业:主要是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安全守则、安全用电规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全生产通知、决定等作业行为。

比如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或拆改挪用设施设备;随意爬脚手架和高空支架等。

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如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其他纪律等。

02、三违行为的六种类型三违是安全生产中最大的敌人,在安全隐患排查中如果不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反对三违行为,那么必定会酿成严重恶果。

通过对三违发生的成因和性质分析,可以大致将其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一、引言在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过程中,为了保障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通过严格执行来确保员工的纪律性和工作质量。

其中,三违行为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工作安全和生产秩序。

二、概述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的背景1. 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任务,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可能会危及到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的损失。

2. 三违行为的含义三违行为指的是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通常分为违章、违纪和违法三类。

违章行为是指员工未按规定进行操作,或者违反安全操作流程;违纪行为是指员工违反单位的纪律规定;违法行为是指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安全生产规定的明确三违行为管理制度首先需要明确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并将其以文件形式发布,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够了解到相关的规定内容。

2. 三违行为的分类和处罚措施三违行为管理制度对三违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并针对不同的违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例如,对于违章行为可以采取警告、记过、罚款等处罚措施;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除了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3. 三违行为的报告和处理程序三违行为管理制度要求员工在发现他人或自己有三违行为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同时,制度还规定了对于实施三违行为的人员进行调查和核实,并根据事实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四、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培训和教育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使其明确三违行为的危害性,并了解相关的违规行为及其处罚措施。

2. 监督和检查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部门或人员,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员工进行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三违行为并进行处理。

同时,还应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到违规行为的监督和举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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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92
高温露天作业或雨中作业未对气瓶采取遮阳防雨措施。
B
93
用氧气顶吹乙炔皮管。
B
94
用带有油污的手套、工具进行氧气操作。
B
95
氧气瓶内的氧气全部用完,瓶内未留有100~150kPa的压力。
B
96
电焊作业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B
97
电焊机的一、二次电源线未采用铜心橡皮电缆(橡皮套软线);一次线长度超过3米。
151
带手套打大锤,大锤弧线范围内和下方站人。
C
152
用嘴吹、手抹锉屑。
C
153
货物装载、捆绑不牢或人、货混载及货车斗内载人。
C
154
电瓶充电不开瓶盖;电瓶加电解液时没戴防护眼镜。
C
155
一只手拿腐蚀性试剂瓶。
C
156
下井不戴手电筒、作业过程中进出巷道不戴手电筒、充电手电筒电量不足。
C
157
进入铲运机临时出矿封闭区域前,未示意铲运机司机停车。
吊装油桶、乙炔瓶、氧气瓶等危险物品时,未用安全可靠的吊篮吊装作业。
C
186
抓斗吊停在铁路上(检修除外并采取防范措施)。
C
187
驾驶车辆时接打手机、饮食、吸烟或与他人闲谈。
C
188
驾驶车辆空挡滑行。
C
189
铲车驾驶室带人,车门未关好就作业。
C
190
车辆检修作业时未挂禁动牌;
C
191
车辆行驶途中未熄火驾驶员离开。
B
123
调配药剂未确认。
B
124
车辆未停稳上车取样。
B
125
直接用手拿调温融样瓶。
B
126
大爆破作业装药完毕,爆破区未挂安全绳和清晰的安全警示牌。
B
127
电机车逆向行驶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到位。
B
128
运送火工材料在井口码头门停留时间过长。
B
129
领用火工材料途中抽烟。
B
130
集控工没有与值班长联系或确认盲目启车。
违章行为分类举例表
序号
违 章 行 为
类别
1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
A
2
两米以上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使用腐烂、缺损的安全带)或安全平台无安全防护栏杆。
A
3
高处、立体交叉、井下作业不戴安全帽、乱抛物件,未采取设置警戒区、搭设防护棚等安全措施。
A
4
运行的皮带、辊道和机电设备等旁边女职工未将发辫盘入帽内。
B
69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夹、索具。
B
70
起吊有棱角物件时未采取垫上包角垫等防滑、防坠措施。
B
71
起重设备的上升极限、大车缓冲器、警铃等安全装置损坏未发现报告或未及时整改。
B
72
临时用电不规范。
B
73
钻越道口栏杆和铁路车辆、在铁路上行走和停留或横过铁路未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B
74
设备检修、施工拆除未设立警戒区、挂警示牌。
B
131
使用电动工具未事先检查电源线及电动工具的完好情况。
B
132
不按规定使用手拉葫芦。
B
133
搬运作业未穿防砸鞋。
C
134
现场作业未戴安全帽、坐在安全帽上。
C
135
运转设备旁工作地面有油污、积水、冰雪易滑未采取措施。
C
136
起重指挥人员未佩戴明显的标识或戴手套打手语指挥起吊作业。
C
137
行车动车前未鸣笛或打铃报警。
A
44
装药器留有残药。
A
45
台车、铲运机等带电机械设备在作业前未验电,出车前未对方向、刹车、灯光进行点检。
A
46
未按规定使用起复器处理掉道车辆。
A
47
溜井附近作业未采取防坠安全措施;井筒旁作业未系安全带。
A
48
未在放矿硐室内放矿作业。
A
49
未停机、挂牌、单人或使用专用工具处理、料仓、漏斗、槽式等料柱堵料。
A
21
未“敲帮问顶”便开始作业。
A
22
工作面出现悬顶、空场、鸡窝、立槽、黄水时,仍然擅自出矿或未处理确认就进行爆破作业。
A
23
爆破作业单人点火或不按规定时间点火。
A
24
工作面虽未施工,但留有盲残炮超过24小时未处理,而又无标记。
A
25
掘进打(残眼);处理盲炮时,用手直接拉、拔、掏起爆药包。
A
26
炮烟未排出,进入作业现场。
A
50
1人单独操作剪板机或叠料剪切及无法压紧的较窄板料。
A
51
双回路供电柜试验未采取隔离,挂接地线,挂好停电牌。
A
52
在潮湿地点进行电焊作业未采取绝缘措施。
A
53
金属受限空间内作业使用的行灯电压高于12V;潮湿受限空间内作业使用的行灯电压高于24 V。
A
54
职工在上下班和处理公务途中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车辆(含私家车、摩托车)。
B
88
处理电机车集电弓故障时,摩电线未停电、单人作业,无人监护。
B
89
清理曲轨平台无人监护,未送红灯,未放拦杆,未系安全带。
B
90
使用超过(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折减后的断丝报废标准或超负荷的钢丝绳;使用危险断面的磨损量达到尺寸的10%的或焊条补焊的吊钩。
B
91
用明火、电热器或炽热铁块烘烤或用铁器敲击氧气、乙炔瓶;
B
110
在金属切削机床(机床、刨床、锯床、镗床、洗床、钻床、滚床、扦床)运行中调整或测量工件。
B
111
机床加工细长杆轴料时,尾部无防弯装置或托架。
B
112
2人共用1台砂轮机同时操作。
B
113
砂轮机使用时,操作者侧面磨削或站在砂轮机正面操作。
B
114
剪板机操作者送料的手指离剪刀口的距离小于200mm。
C
165
使用活动扳手时用加力杠。
C
166
火药库岗位对进库人员确认不到位,管理不严。
C
167
闲杂人员进入信号室或信号工未及时制止。
C
168
皮带未停车时处理矿石大块。
C
169
拆、装筛网(板)时不戴手套。
C
170
冲洗现场时,水溅到操作箱、电机及接线盒或灯泡上。
C
171
更换三角皮带时将手伸入皮带轮内侧。
C
172
C
192
接触有毒有害作业时未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C
193
其他未列举,违反安全规程、制度的列为C类违章。
C
B
98
出车前未对车辆制动、转向、灯光、轮胎进行点检。
B
99
装药作业中未按规定使用照明。
B
100
油库、炸药库未对口交接班。
B
101
将铲运机停在溜井旁点检或载人并高举铲斗在井口更换灯炮。
B
102
湿手操作电器设备。
B
103
处理酸管漏酸时,未戴硝酸防护用品进行处理。
B
104
未将球磨摆式开关打在故障位置,盲目用双手盘车。球磨摆式给矿机正常运行中处理卡堵故障;
A
62
从事高压作业时变电工户外操作未穿绝缘鞋,未戴绝缘手套。
A
63
试验电工作高压试验时未设置护栏或警戒区域,试验安全距离不够。
A
64
违章指挥。
B
65
操作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B
66
用手代替手动工具或用手清除铁屑。
B
67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B
68
人为损坏或擅自短接安全装置。
A
32
罐笼、电梯未停稳,开、关安全门(安全栏杆)或摇台。
A
33
溜井安全设施不全从事出矿作业或停止出矿未及时恢复安全护栏。
A
34
皮带在运行中更换托辊、支架、刮板或处理头尾轮粘矿;皮带小车滑动,随手用石块或其他东西阻档。
A
35
设备未停机将头、手伸入人孔门、卸灰阀、下料口等检查或处理故障。
A
36
检修车辆时,车轮未垫三角木,大厢(铲斗)未用圆木支撑。
B
115
刨床操作者站立在刨床工作行程正面。
B
116
洗床操作者站立在铣床切屑飞流方向。
B
117
高频淬火时未选择正确的胎具。
B
118
电缆试验完成后未充分放电。
B
119
铲车大臂未放下或铲斗未放到规定的位置就运行。
B
120
翻斗车未停稳起顶、未落顶起步。
B
121
车辆加油不熄火。
B
122
修理车辆、车辆喷漆时吸烟。
A
10
未按规定对重大、A、B等危险源控制点进行定期检查。
A
11
进入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域抽烟、打手机。
A
12
非岗位人员触动或开关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
A
13
跨越运行中的皮带、辊道和机电设备及隔机传递工具物品。
A
14
在起吊重物下行走和停留。
A
15
坑道掘进、楼梯口、洞口、井口、坑道口等临边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
C
158
电动铲运机、液压台车操作工随身未携带试电笔或未验电确认。
C
159
掘进台车电缆未按要求挂好、挂高。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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