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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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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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小抄版一、目录(共44题,后有页码)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1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

---------13.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

--------14.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出一份传真-----------------------15.某制衣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高档毛衣向某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机织设备-----------------------------------26.某水果批发商(简称甲方)曾向南方某县水果供应点(简称乙方)购买过荔枝。

-----27.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28.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拉油的设备,-------------------29.某矿泉水厂(以下简称甲方)为便于联系业务,扩大销路,聘请某机关-------------210.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

11.甲公司与乙袜厂于某年4月6日签订了一份丝袜供应合同。

---------------------312.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

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

------313.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

------------314.某村配电室(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与该村粮食加工专业户杨某---------------3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316.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317.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4 18.1999年10月11日,某化工厂为扩大生产,向某公司借款20万元------------------419.某市胜利电镀厂(以下简称甲方)从1996年起为某市汽车油箱厂-----------------420.某中学与某服装厂在1999年11月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421.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422.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423.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524.某市朝阳玻璃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天然气供应公司----------------------------------525.某村委会与村民张某签订了荒山植树承包合同-----------------------------------526.1999年11月,某市钢材厂与某铁道工程局签订买卖铁轨合同-----------------------527.曹某和陈某两人是好朋友。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题目,购房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案例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购房款,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然而,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导致合同未能履行。

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请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和案例判例,分析甲方和乙方在购房合同违约责任问题上的法律责任,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受让人因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终止合同的,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
付的定金。

因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综上所述,甲方应当承担购房合同违约责任,并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为了解决此问题,建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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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题库一、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1.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辆汽车,并支付相应的货款。

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在指定日期将汽车交付给甲方,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和车辆证书。

然而,在约定日期到来时,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无法取得汽车。

2.法律问题•乙方未能按时交付汽车是否构成违约?•甲方可以采取何种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

乙方未能按时交付汽车,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解决方案甲方可以先与乙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提供相应的赔偿。

如果协商无果,甲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1.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租一间房屋,并支付相应的租金。

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租金,并按照约定的期限退还房屋。

然而,在约定期限到来时,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也未能按时退还房屋。

2.法律问题•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和退还房屋是否构成违约?•甲方可以采取何种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

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和退还房屋,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解决方案甲方可以先与乙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提供相应的赔偿。

如果协商无果,甲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法律合同纠纷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合同纠纷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案由:合同纠纷案情简介:2010年,开发商与物业签订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物业对开发商开发的某住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合同期限为5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月1日止。

合同约定,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2元,物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以下服务: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绿化养护、设备维修等。

合同签订后,物业按照约定向开发商收取了物业服务费。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以下问题产生了纠纷:1. 物业服务质量的争议:开发商认为物业在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业主的生活质量。

2. 物业管理费收缴问题:开发商认为物业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存在乱收费现象,且部分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

3. 物业管理费的使用问题:开发商认为物业在物业管理费的使用上不够透明,存在浪费现象。

二、争议焦点1. 物业服务质量的争议:开发商与物业就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是否存在不足产生争议。

2. 物业管理费收缴问题:开发商与物业就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拖欠及乱收费问题产生争议。

3. 物业管理费的使用问题:开发商与物业就物业管理费的使用透明度及是否存在浪费现象产生争议。

三、法院审理1. 关于物业服务质量的争议: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服务。

开发商提供的证据显示,物业在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业主的生活质量。

因此,法院认定物业在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瑕疵,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关于物业管理费收缴问题: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开发商提供的证据显示,物业存在乱收费现象,且部分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

因此,法院认定物业在物业管理费收缴方面存在不当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3. 关于物业管理费的使用问题: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在物业管理费的使用上,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1年5月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2021年6月向乙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

然而,在货物交付过程中,乙公司因自身原因导致货物延迟交付,直到2021年8月才将货物全部交付给甲公司。

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物存在瑕疵。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

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定金。

二、案情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不存在上述无效情形,因此合同有效。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且货物存在瑕疵,构成违约。

(1)关于货物延迟交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债务的,应当按照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延迟交付货物,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关于货物质量瑕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瑕疵,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定金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具有良好信誉的建筑施工企业。

2018年5月,甲公司决定开发一座住宅小区,经过招标程序,乙公司以最低投标价中标。

双方于2018年6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该住宅小区的全部建筑工程,合同总价为2亿元人民币,工期为18个月。

合同中还约定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

案例分析:一、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问题1. 招标程序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应当依法公开招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招标。

在本案中,甲公司通过招标程序选择了乙公司,招标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2. 投标报价是否合理?乙公司以最低投标价中标,但最低投标价并不一定代表最合理。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甲乙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1. 工期延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乙公司应在18个月内完成工程。

然而,由于乙公司施工管理不善,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加快施工进度,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2. 工程质量问题在工程验收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施工的住宅小区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地面不平、防水层破损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住宅小区的使用功能和安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乙公司应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违约责任。

三、合同解除与争议解决1. 合同解除由于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因此,甲公司应首先尝试与乙公司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则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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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小抄版一、目录(共44题,后有页码)1. ------------------------------------------------------ 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 ----------------- 1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

-------- 13 .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 50吨钢材。

------- 14 •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岀一份传真 -------------- 15 •某制衣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高档毛衣向某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机织设备 ---------------------- 26 •某水果批发商(简称甲方)曾向南方某县水果供应点(简称乙方)购买过荔枝。

-----27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28 •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拉油的设备, ----------- 29 •某矿泉水厂(以下简称甲方)为便于联系业务,扩大销路,聘请某机关 --------- 210・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

11 •甲公司与乙袜厂于某年4月6日签订了一份丝袜供应合同。

---------------------- 312.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

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

------313. 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 W型电话机,每台单价 90元。

--------- 314•某村配电室(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与该村粮食加工专业户杨某 ----------- 3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 ----------- 316 •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 ----------- 3仃.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 -------------------- 418. 1999年10月11日,某化工厂为扩大生产,向某公司借款20万元-- ---------- 419.某市胜利电镀厂(以下简称甲方)从1996 年起为某市汽车油箱厂---------- 420.某中学与某服装厂在1999年11月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 421.2000 年 3 月 15 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 422. 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 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 ---------- 423. 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 (5)24. 某市朝阳玻璃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天然气供应公司 (5)25. 某村委会与村民张某签订了荒山植树承包合同 ----------------------- 526.1999年11月,某市钢材厂与某铁道工程局签订买卖铁轨合同 ------------------ 527. 曹某和陈某两人是好朋友。

《合同法》期末期末复习案例分析题

《合同法》期末期末复习案例分析题

《合同法》期末期末复习案例分析题案例一: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订货单,订货单中要求乙公司在7月10日之前答复,订货单发出后,由于所定货物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故甲公司又向乙公司发出第二份订单,订单中说明第一次订单的价格作废,如同意降价百分之十,则在7月20日之前答复即可。

两份订单乙公司都按时收到了。

乙公司在7月1日的时候回信,信中说明,完全接受第一次订单的条件,不同意降价,信件在7月1日寄出,正常情况下7月8日之前肯定能够到达甲公司,但是由于甲公司所在地邮政工人罢工,拖延了送信时间,故甲公司在7月15日才收到乙公司的回信,甲公司在7月15日当天回复乙公司,第一次订单已作废,接受无效,乙公司认为第一次订单不能失效,甲公司在7月20日的时候通知乙公司,他们受到回复的时间是7月15日,已经逾期了。

乙公司不同意甲公司的观点,双方发生争议。

问题:双方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解答:成立。

甲公司的第一份订货单是要约,根据题意,两份订货单都是按时收到,可以推出第二份订货单晚于第一份订货单到达乙公司,故甲公司的第一份订货单(要约)未能依法撤回;因第一份订货单规定了答复期限,是一份不可撤销的要约,所以第二份订货单中提出的降价不能影响第一份订货单的内容。

乙公司的答复是承诺,但因投递的问题导致承诺迟到,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否则承诺有效。

甲公司7月15日的第一次回复以第一次订单作废为理由,而不是承诺迟到,因此该承诺已经生效,合同成立。

案例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空调机1000台,6月5日前交货,由乙公司自行提货。

乙公司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230万元。

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价值15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

5月25日,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甲乙合同项下的空调机转售给丙公司,并告知丙公司直接向甲公司提货。

6月5日,丙公司向甲公司提货,甲公司因为未接到乙公司通知,拒绝交货,丙公司与乙公司经过交涉,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向丙公司交货,丙公司于6月30日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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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集案例(一)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机电公司以下称乙方是长期矿山机电产品供需协作单位。

某年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机电购销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供应20千瓦电机10台。

合同未注明电机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根据价格和双方以往的交易,甲方购买的电机应是直流电机。

甲方强调因技术改造急需,该批电机必须在20天内交付,为此双方约定逾期交货由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四处寻找货源,至第19天时尚无着落。

乙方经理王某为逃避支付违约金,便准备了20千瓦交流电机。

在甲方开车提货时,乙方将10台20千瓦交流电机装车让甲方运走。

因双方系长期合作单位,装车后甲方也未细看。

在卸车开箱时,甲方发现乙方所供电机不是自己所需的直流电机,于是指责乙方以假充真,要求支付万元违约金并交付10台直流电机。

双方为此争执一月之久。

此时乙方已购进20千瓦直流电机,遂给甲方换了电机,但拒不承认逾期交货,称原合同并未注明电机系直流或交流,致使发货人产生误解,其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试分析:(1) 乙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哪一项基本原则?(2) 甲乙双方的纠纷应如何解决?法理分析在本案中,乙方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我国合同法第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

在大陆法系,它常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或称为“帝王规则”,其含义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可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同时,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在合同订立、履行的各个阶段均有体现。

本案中,虽然双方所订合同没有明确是交流电机还是直流电机,但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可以明确买卖标的物应是直流电机。

同时,乙方调换电机的行为也可以证实这一点。

本案中,乙方对甲方所购货物的用途应有所了解,且两种电机的价格相差甚远,乙方以不知合同中的标的系直流或交流电机为由,以交流电机顶替直流电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有明显的过错,应负违约责任。

案例(二)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

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

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为什么?法理分析()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法律依据是1999年10月日生效的《合同法》。

()依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法律、行政法法规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采取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

依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起生效。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生效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理应按照《合同法》合同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这个案例说明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与书面合同的法律效力同等,有些同学认为,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如书面合同,这是个误区。

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是一样的,都经过一个严肃的缔约过程。

案例(三)某木材公司以下称甲方库存有5000立方米优质红松。

某年月日,甲方给某家具厂以下称乙方发函询问其是否愿意以750元立方米的价格购买一级红松,并由甲方代办托运,限在天内答复。

乙方当时正与数十家乡镇企业搞联营,急需优质木材,在收函第天即回电话愿意以750元立方米的价格购2000立方米一级红松。

当晚,双方经理协商将代办托运改为乙方用专列自提。

月25日,乙方租用的专列驶进甲方货场,乙方业务员带着汇票准备签约、提货和结算一次完成。

正在此时,甲方副经理得到可靠消息:天后一级红松的价格要涨至980元立方米。

如果现在与乙方签约,以750元立方米价钱卖出,2000立方米要少赚46万元。

甲方遂以原要约是指代办托运,并无规定受要约方派专列提货,现在其派专列来,单方面变更要约条件,视为其没接受原要约,其承诺只是一个反要约。

因此,甲方拒绝乙方签约并提货的要求。

乙方经反复请求无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支付2000 立方米木材并赔偿损失。

试分析:()甲乙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此案应当如何处理?法理分析通过这个案例要把合同的要约和承诺复习一遍,加深印象。

(1) 甲方双方签订的木材订购合同有效。

因为,合同的订立过程是指合同当事人合意的过程。

也就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所作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

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是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的。

我国《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这就是说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缺少了其中一个,合同就不能成立。

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我国《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所以,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出的要约、承诺等一系列行为均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 甲方应承担合同违约的全部责任,即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以750元立方米的价格供应一级红松2000立方米,并赔偿乙方租赁专列的滞待费用。

案例(四)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

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

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试分析:()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应如何处理?答案要点:()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这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欺诈他方当事人使其陷于错误,从而与其订立的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合同。

所谓欺诈是指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当作真实情况来表示,旨在使他人发生错误,并迎合自己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

构成欺诈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构成要件:()须有欺诈行为,包括陈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一般情况下,欺诈都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但依照法律或交易习惯负有告知义务时,沉默也可构成欺诈。

()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这种故意是指虚构事实的故意和隐瞒事实的故意,即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而与其订立合同的故意。

至于是否有取得财产利益上的故意,则在所不问。

()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也就是说须相对人陷入认识错误,而这种错误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

所谓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而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并与之订立合同的行为。

胁迫行为给对方当事人施加的是一种威胁,这种威胁必须是非法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有合法的理由向对方施加威胁则不构成胁迫。

以欺诈、胁迫手段所订立的合同,在一般大陆法中,是作为可撤销或者可变更的合同。

按民法通则的规定,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

但合同法对此作了区别规定,即只有该行为损害国家利益时,合同才无效,如不损害国家利益,则作为可撤销的合同。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所订立的合同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而故意共同实施订立合同的行为。

构成恶意串通的合同须具备以下成立要件:()须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须合同当事人为恶意,恶意是指当事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所订立的合同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须当事人之间有通谋。

即当事人均相互了解对方的真意旨在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而仍为配合。

相反,若有一方当事人不知此情况,则不构成恶意串通的合同。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是表意人与相对人串通合谋实施的与其内心意思不一致的行为。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涉及的面比较广,例如,暴利行为、危害家庭关系的行为、违反性道德行为、赌博性质的行为、有损人格的行为、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损害普通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等等,有些行为即使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也可能归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

()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

通过案例,我们主要掌握如何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就要根据我们刚才提到的五个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是无效的。

在合同效力里,无效合同的内容占有很大的比重。

而且在合同法的案例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成立的重要的条件。

案例(五)1997年月日,某化工厂为扩大生产,向某公司借款20万元,约定于1998年月日偿还,若迟延还款,某化工厂承担违约金。

1998年月日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偿还借款,某化工厂因产品销售不好,一时无力清偿20万元借款,于是某化工厂向某公司请求暂缓一段时间偿还,某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此后双方未再发生联系。

2000年月20日某公司找到某化工厂要求偿还借款并付清迟延还款违约金。

某化工厂以还款时效已过,拒绝还款,某公司遂诉至法院。

试分析:()某化工厂拒绝还款的理由是什么。

()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还款的请求能否得到实现?法理分析()这个案例属于合同变更类型中的一种,即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协议变更。

所谓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某化工厂拒绝还款的理由是某化工厂要求暂缓偿还借款,某公司并未作任何表示,但双方对于暂缓多长时间约定的不明确,因此属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推定为合同没有发生变更。

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78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的,推定为未变更。

”按照《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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