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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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驻马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附件一驻马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 (4)第三章建筑容量 (5)第四章建筑间距 (8)第五章建筑退让 (11)第六章建筑高度控制 (17)第七章建筑基地绿地 (18)第八章停车场. (20)第九章管线工程. (23)第十章附则. .................. .. (27)第十一章附录 (2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城市建设行为,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驻马店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暂行)和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省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包括地下建、构筑物)。

本市临时用地、临时建筑和个人建房(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的)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本规定未包括的范围,应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划分和归类,详见附录1。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

在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技术规定《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录4)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凡《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录4)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并超出附录4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建筑容量(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驻马店市驿城区郊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驻马店市驿城区郊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农 村经 济学
现 代农 业科 技
2 1 年 第 7期 01
驻 马店 市驿 城 区郊 区现 代 农 业发展 规 划
邱 美 樊新 民 徐 海云 王 光远 ,
(河 南 省驻 马 店 市 驿 城 区 农 业 局 , 南 驻马 店 4 30 驻马 店 市 驿 城 区 古 城 乡政 府 ; 驻马 店 市 驿 城 区 农 产 品 质量 检 测 中 心 ) 河 6 00;
基 地 ; 展 巩 固 诸 市 乡 6 .7h 公 害 红 石 榴 、3 .3h 发 66 m 无 5 33 m2
农 业基础 设施 投 入 , 加快 农 业科 技成 果 转化 , 力打 造 三大 全 基 地 , 强 四大 龙 头 , 力发 展 蔬菜 种 植 、 果 业 和休 闲观 育 大 林 光 农业等 特色 农业 , 速推 进驿城 区现 代 农业 的发展 进程 。 加
24 水 产 业 发 展 目标 .
21 0 0年 全 区 渔 业 总 产 量 达 1 6 , 养 殖 水 域 面 积 达 0t可 4
力争 通 过 3年 努 力 , 形成 主 导产 业特 色 突 出 、 设施 装 备
水 平显 著提 高 、 务体 系配 套 完善 、 业效 益 明显 提升 的现 服 农 代 农 业体 系 。 菜 、 果 采摘 、 闲 观光 农 业 三大 优 势 产 业 蔬 林 休
企业, 提高 生 产 能力 和经 济 效益 , 增强 市 场 竞 争力 。 2 1 到 02
年, 全区 食用 菌产量 达 到 5 0t 0 左右 , 产值 3 0万 元左 右。 5
23 林 果 业 发 展 目标 .
高 产稳产 田面 积 1 3万 h , . 3 m 占耕地 总 面积 的 3 %; 粮 田 5 吨

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工作汇报材料一、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00年,驻马店撤地设市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市委托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02年年底编制完成;2006年3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省建设厅的安排,考虑郑(州)信(阳)快速通道、京广客运专线建设等新的发展因素,又对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进行了修编,2007年12月获得省政府批准。

修编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调整为2006—2020,规划期末中心城区人口73万人,用地规模76km2。

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性质、发展方向、城市规模等做了界定。

(一)城市性质:豫中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以农副产品加工、医药轻纺工业为基础的,发展商贸、旅游和高新产业的现代化大城市。

(二)城市发展方向:城市主要以向北发展为主,适当向西、东发展。

(三)城市规模:城市近期(201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48.5万人,用地规模51.4km2,规划期末组合城市人口规模115—1 —万人以上,中心城区人口73万人,上报用地规模76 km2,实际用地规模98 km2。

(四)中心城区的功能分区。

1.西南组团为市级商业金融中心、生活综合区。

2.西北组团为城市新区,城市行政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区以及配套居住区。

3.东组团为一、二、三类工业区,仓储及物流服务中心,配有组团级商业中心和配套的居住区。

2001—2020版城市总体规划实施10年来,对于指导城市建设发展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至2010年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规模达已达60 km2,人口规模已超过50万。

二、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情况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2006—2020版城市总体规划已经无法满足现实需要。

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城镇化工作总体部署,到2020年,全省的城镇化率要达到50%以上,现有总体规划无法为未来城镇化发展提供空间;二是现有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大部分已安排建设项目,可用建设用地余量不多;三是驻马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有近60 km2不在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市产业集聚区、装备产业集聚区(隶属驿城区)、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隶属市经济开发区)部分用地也超出了总规确定的用地范围,无法实现三规合一。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发展的意见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发展的意见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6•【字号】驻政[2012]24号•【施行日期】2012.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发展的意见(驻政〔2012〕24号)驿城区、遂平县、汝南县、确山县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心城区是我市城镇体系建设的核心和龙头,具有很强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为加快我市中心城区建设,促进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的“三化”协调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加快中原经济区发展战略和产业转移的机遇,按照“一中心五组团”发展格局的要求,以“四城联创”为平台,加强项目、制度和队伍三项建设,实施组团发展连通融合工程、新城区配套开发工程、城中村旧城区改造完善工程、城乡结合部延伸衔接工程、产业支撑发展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六大工程。

规划建设金顶山、宿鸭湖休闲旅游风景区,练江河养生休闲商住区、小清河文化休闲商住区,高铁广场商务中心,乐山大道高档百货超市商业区、火车站综合商业区等特色商业区,文明大道、纬十路两侧商贸物流区以及工业集聚区等九大功能片区,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水平,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产业支撑有力、山水园林宜居、历史文化厚重、城市风貌鲜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二、目标任务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每年分别增加10平方公里以上和10万人以上,到201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分别达到100平方公里和100万人。

加快旧城区改造步伐,每年完成城中村改造数量不低于中心城区城中村总量的1/3,棚户区改造数量不低于总量的1/5。

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中心城区年度市政基础设施投资突破30亿元且逐年增长;城市发展融资每年不低于60亿元。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建设和管理体制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建设和管理体制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建设和管理体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07•【字号】驻政[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建设和管理体制的通知(驻政〔2012〕2号)驿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建立权责明确、建设有序、管理规范、运作高效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市、区两级在中心城区土地出让收益分配与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城市管理职责相一致的原则,借鉴外地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就规范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通知如下:一、土地出让收益分配和城市管理费征收(一)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范围,构建市、区两级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

1.辖区政府(管委会)土地收入征收范围经市政府批准立项实施的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土地、收回房屋的征收报批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土地出让收入由辖区政府(管委会)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并按照土地出让总价款的8%提取城建统筹资金上解市财政,专项用于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奖励。

工业项目用地经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核准后,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土地征收报批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土地出让收入由辖区政府(管委会)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2.市财政负责征收、辖区政府(管委会)参与分成的土地收入范围及分成比例除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征收的土地收入外,其余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全部由市财政负责征收,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市财政收取的以出让方式供应的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含规划调整用地)所取得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纳入市、区分成范围。

驻马店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驻马店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驻马店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报批稿)驻马店市城乡规划局2015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建设用地 (4)第一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4)第二节建筑容量 (11)第三节项目选址 (13)第三章建筑工程 (14)第一节建筑规划设计 (14)第二节建筑退让 (14)第三节建筑间距 (18)第四节建筑高度 (23)第五节城市景观与环境 (23)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 (25)第五章道路交通 (26)第一节城市道路 (26)第二节交叉口 (27)第三节出入口 (29)第四节公共交通 (30)第五节停车场 (31)第六章绿地 (34)第七章市政工程 (36)第一节供水工程 (36)第二节排水工程 (37)第三节电力电信 (38)第四节供热工程 (40)第五节燃气工程 (40)第六节管线综合 (40)第七节环卫消防 (44)第八章附则 (4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城乡建设行为,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包括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与各项建设活动。

各县(区)、乡镇、独立工矿区可参照执行。

各县宜参照本规定,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县的相关规划技术规定。

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未明确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一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三条根据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具体分类和代码详见表2-1、表2-2。

表2-1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表2-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第四条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的划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分类和表2-3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执行,并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15•【字号】驻政办〔2019〕109号•【施行日期】2019.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19〕10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驻马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8月15日驻马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及《河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要求,为加快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有效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抓手,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合理调控经济社会发展及其建设布局与国土资源生态环境承载之间的关系,促进合理开发、充分利用和有效保护国土空间资源,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快国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

二、总体目标立足“豫南中心城市”战略定位,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合理配置各类自然资源、全面开展国土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等各个方面,系统提出全市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

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空间管控底线。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21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21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21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29•【字号】驻政办〔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21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21〕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驻马店市2021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月29日驻马店市2021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豫办〔2020〕17号),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市委经济工作会精神,站位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入实施“六大提升专项”,着力优化要素保障生态,持续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确保制造业比重稳中有升,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目标。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新入库规上工业企业100家以上,传统产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培育高成长性工业企业3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开发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0.9%;万元制造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左右。

二、构建制造业创新体系,增强自立自强能力(三)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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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年)》解读之一2012-04-19来源:驻马店日报作者:规划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立足天中,以全新的视角、全新的理念,对我市2010—2030年城市发展作出了新的、全面的规划。

从即日起我们将推出《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年)》解读的系列报道,以满足社会各界对我市城市未来发展的高度关切,并期望广大读者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共建我们美丽、和谐、幸福的家园。

125 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美好梦想,我们的城市也有一个属于自己美好未来的梦想:通过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努力把驻马店建设成为山城田湖相融、城乡协调共生、水光山色相映,产城融合互动、宜居宜业美丽幸福之城。

高端定位打造区域发展之核城市的发展定位,是城市的灵魂和生命力。

《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面对全球一体化大背景下城市发展的大趋势、大方向,结合我市自然地理、历史文化、城市现状和经济社会大发展的需要,以全新的发展理念,提出了抓住加快中原经济区的发展机遇,以区域统筹和科学跨越为导向,以“三化协调、城乡统筹”为目标,全面协调社会、经济、生态可持续发展,努力把驻马店建设成为“三化”协调、城乡统筹的区域发展之核,现代制造、商贸物流发达的产业集聚之区,山水秀美、天中特色浓郁的宜居宜业之城的城市发展定位。

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加快,中原城市群已形成覆盖全省域的新格局,中原经济区东南部的黄淮四市以及安徽省的淮北、宿州、阜阳、亳州四市普遍发展水平偏低,是中原经济区“三化”战略中重要的开发地区,该板块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发展极核来引领带动区域发展。

驻马店作为地区中心城市,处于“京广产业带”和“黄淮、京九产业轴”的战略连接点,肩负着发展多种战略产业的重任。

通过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建立主导产业体系和核心竞争力,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将成为“三化”协调发展、引领区域发展的增长极核。

依托“天下之中”的区位优势,借助良好的交通条件,通过“三化”协调、城乡统筹发展,在多轮驱动的推动下,驻马店将成为产业发达、城市服务职能完备的中心城市,辐射中原经济区南部经济洼地区域的核心。

我市作为传统的农业地区,工业化发展迅猛,城镇化也处于快速扩张期。

抢抓机遇,率先推行改革、先行先试,将成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中“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

我市现有的城乡差距格局明显,统筹城乡发展尤为急迫和必要。

通过发挥自然生态格局的优势资源,以统筹城乡公共设施、产业和基础设施为主要路径,构筑城乡一体化空间的基础和支撑体系,打造宜居城乡,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驻马店将成为区域城乡统筹的实验区。

我市农业基础雄厚,基础性资源(土地、劳动力)的配置相对充裕,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通过加大支柱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同时大力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我市必将成为以农副产品加工、现代加工制造产业集群为主导的特色产业集聚区。

我市在城市增长力、经济实力及生活质量上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综合竞争力较强。

地理区位、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农村消费人口众多,在区域的腹地拓展潜力较强。

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发展和完善全国性和区域性专业市场,建设辐射带动豫东南,乃至整个中原经济区南部的商贸物流中心。

“山得水而活、水得山而壮、城得山水而媚”,我市最大的特色在于“山—城—湖—田”的景观格局,景观体系的营造就成为塑造我市人居环境最好的切入点,也是形成城市特色最重要的基础。

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是建设宜居城市的关键因素。

我市拥有重阳文化之乡、梁祝之乡、嫘祖之乡、冶铁铸剑之乡、盘古之乡。

天中多君子、多名士、多贤达。

“天中牌”的文化底蕴与内涵,为城市奠定了独具魅力的文化特质。

宜居城市的建设需要营造低密度、基于绿色的舒适人居环境。

我市地域辽阔,城市布局较为分散,人口密度相对较低,拥有“一马平川”的大地景观,为建设宜居城市创造了良好的空间格局总之,我们具有努力把驻马店建设成为“三化”协调、城乡统筹的区域发展之核,现代制造、商贸物流发达的产业集聚之区,山水秀美、天中特色浓郁的魅力宜居之城得天独厚的基础和条件。

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我们确立了新的发展方式和战略选择,这就是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

组团发展打造中心城市集群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是推动区域经济建设和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地域空间形式,也是世界城市化发展的大趋势。

通过集中打造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区,构建跨越发展的核心平台。

打破“均质化”发展的惯性,按照“有机集中”的思路,集中力量打造一个“强有力”的发展极核。

我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就是要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强化中心城市的集聚吸引能力,增强城市中心带动作用。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最大限度地整合发展要素和优势资源,联合遂平、确山、汝南,打造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城市集群,使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区互相依托、协同发展,实现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区能级的全面提升,辐射带动区域全面发展。

规划纲要以全新的理念对未来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区作出了以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构建起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遂平组团、确山组团、汝南组团为支点的“一核三极”、“一环三带”的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

“一核三极”。

“一核”即中心城区。

在现有老城区、行政新区的基础上,城市向北拓展,建设北部综合新区;依托集聚区建设,城市东拓打造产业新区。

同时,依托西部的石武高铁驻马店站,建设站前新区。

通过几大新区建设整合空间资源,强化区域中心服务职能,提高区域竞争力。

其主导功能为公共服务与生产性服务、商务办公、商业、商贸物流、职业教育、高新技术等。

重点建设四大中心。

行政新区文化中心。

以新区行政中心为核心,在107国道、开源大道结合穿城水系布局行政办公、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民提供生活服务,打造城市文化中心。

高铁商务服务中心。

依托高铁驻马店站,沿开源大道、淮河大道布局商务办公、商贸、居住等功能,打造集对外交通、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居住办公于一体的城市西部区域中心。

老城商业服务中心。

在老城区现有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城市更新,对原有功能进行优化整合,盘活土地,主要发展商业、休闲、生活服务等,建设老城综合服务中心。

产、学、研中心。

依托驿城大道、创业大道,布局职业教育、科技研发园区,打造豫东南职业培训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技术支撑。

“三极”即遂平组团、确山组团和汝南组团。

规划纲要对“三极”的开发建设也作出了具体规划。

“一环三带”。

“一环”即都市旅游休闲环。

通过对现有省道、县道改造升级,打造S220省道、S334省道、S219省道、希望大道与县道构成的旅游休闲环路,依次串联嵖岈山风景区、板桥水库、铜山风景区、薄山湖风景区、宿鸭湖、南海禅寺等众多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并通过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与一市三县相连接,拉近城市与旅游景区的时空距离,使市民亲近自然山水,并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发展短程休闲旅游产业,扩大城市知名度。

“三带”即城市空间发展带、产业聚集发展带、商务休闲发展带。

城市空间发展带。

以107国道为主轴,结合铜山大道、乐山大道,北连遂平,南接确山。

依托轴带发展公共服务、生产性服务、商业商贸、居住等城市生活服务功能,形成南北向城市空间发展带。

产业聚集发展带。

在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之间依托驿城大道、前进大道布局食品、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煤化工、建材等产业园区,打造南北向的产业功能带。

商务休闲发展带。

以开源大道为核心,西连高铁驻马店站,东经宿鸭湖旅游区至汝南,形成商业休闲轴。

主要发展商务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度假、都市农业观光、历史文化旅游等产业,构建辐射东西的商务休闲带。

拓展空间实现区域和谐共生规划纲要提出的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空间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打造竞争力与组织力卓越的区域中心城市、高效率与高弹性兼备的组团城市。

通过全面提升产业结构,在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区乃至更大空间范围内协调产业布局,为新经济的发展提供资源地和承载空间。

提高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为形成强大的区域中心城市创造空间载体;通过快速交通网络沟通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区的多个发展单元,加快区域内发展单元间的基础设施一体化、城市功能整体化和布局结构网络化建设,建立一个高效率运行、高应变功能的组团式空间结构,以紧凑开发的理念进行城市组团建设;通过足够的生态空间和绿色廊道构建大尺度自然空间与中微观环境相结合的生态框架,在不超越适宜自然生态自我修复的环境开发容量内,协调城市建设、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实现城市与自然生态的共融、共生、共长。

围绕这一战略目标规化纲要提出了多项战略措施。

集聚优势,强化中心。

目前,我市的城镇体系首位度低,城镇体系规模结构分散,需要采取非均衡发展模式,集中力量打造强有力的发展极核,以提高城市发展能级,增强集聚效应和对周边城镇与地区辐射作用。

在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区建设发展集合的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整合发展要素和优势资源,中心城区组团结合复合型新区、产业集聚区建设,着力推动产业高端化和功能现代化,提升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市域经济发展极核作用与对外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同时,按照规模做大、实力做强、功能做优、环境做美的原则,壮大遂平、妆南、确山城市组团的规模,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环湖发展,重构秩序。

利用区域内的山体、水库、湿地、农田、林地等自然生态资源,布局深入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区内部的绿核、绿廊,打造生态廊道和城市风景道,改善城市热岛效应,建立有机开敞的城市空间格局。

积极有目标地进行生态绿化建设。

在生态绿地内建设功能明确、规模适度、生态作用明显的郊野绿地和湿地公园,作为城市发展的生态屏障,营造城市特色生态空间轴带推进,对接联动。

我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空间主要集中于京港澳高速“黄金轴带”上。

随着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的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将积极利用周边的自然空间要素,统筹城乡空间资源,加强宜居城乡建设,由西至东创造出“生态宜居带”,与南北向的城市、产业发展主轴形成对照。

通过提供完善的城市配套和舒适宜人的生活条件,吸引人口迅猛集聚,逐步壮大城市规模,进一步提升区域辐射能力。

强调城乡居住空间的理想分布,形成与自然生态环境和谐相融的理想状态。

城市的未来不是梦,所有的梦想都会成真。

一个山城田湖相融、城乡协调共生、水光山色相映、产城融合互动、宜居宜业的现代化中心城市组团集群,正在悄然崛起于新时代的阳光之中。

《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年)》解读之二山水共融生态宜居中心城山是屹立的精神,水是流动的灵魂。

把城市融入山水之间,城市便有了山水的灵秀和生命的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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