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问责方法(定定)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范本(2篇)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问责制度是组织管理中的重要工具,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明确责任的保障。
为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充分发挥问责制度的作用,提高组织绩效,特制定本细则。
二、问责的目的问责的目的在于推动责任落实,促进组织的良好运行和发展。
通过问责,可以追究责任,激励责任人改进工作,推动问题的及时解决。
三、问责的主体组织内部问责工作的主体是上级组织或职能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确定问责主体的具体范围。
四、问责的对象问责的对象是直接责任人,即具体承担某项任务或职责的个人或团队。
五、问责的依据问责的依据是责任追究原则和相关规章制度。
责任追究原则包括事实性、合法性、公正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原则。
六、问责的程序1. 问题的发现:上级组织或职能部门发现与工作要求不符的情况,可以启动问责程序。
2. 问题的调查:上级组织或职能部门展开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并听取被问责人的陈述。
3. 问题的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和证据材料,对问题进行核实和判断,确定责任人。
4. 问责的通知:上级组织或职能部门向责任人发出问责通知,明确责任事项和追责要求。
问责通知需具体明确,列出被问责人的违规行为、责任和违反的规章制度。
5. 问责的听证:对于有争议的问责事项,可以组织听证会,听取被问责人和相关证人的陈述和辩解,形成听证报告。
6. 问责的实施:根据问责程序和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问责处理,采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解聘等不同的处罚措施。
7. 问责的反馈:问责处理结束后,上级组织或职能部门需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结果的反馈,告知处理决定和原因。
七、问责的方式1. 口头警告:对于问题较小的责任人,可以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其改正错误。
2. 书面警告:对于问题较严重的责任人,可以进行书面警告,并要求其认真对待问题,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3. 记过处分:对于责任人的错误行为较为明显,但尚未达到较严重的程度,可以给予记过处分,并要求其进行深刻反省和改正错误。
问责制度(精选多篇)

xx 医院行政问责制度为切实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权力,推进依纪行政,根据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问责的原则有责必问的原则;逐级问责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体现政策的原则;从严管理,违者必究的原则。
二、问责的对象各科室主任、副主任、负责人、科室主管领导,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制度问责。
三、问责的主体(一)问责事项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即: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的决定,政令不畅的;对医院明令禁止的行为,不住手、不纠正的。
2.办事拖拉、推委扯皮。
即: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对医院要求及时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委扯皮,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3.不求进取、平庸无为。
即:对医院和卫生厅作出的重要布置及安排的工作任务,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对工作拈轻怕重、讨价还价,影响整体部署安排的。
4.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即:对职责内的事项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处置中隐瞒真象、歪曲事实的。
(二)问责方式1、(1)诫勉谈话;(2)取销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责令公开道歉;(5)通报批评;(6)调整工作岗位;(7)停职检查;(8)劝其引咎辞职;(9)责令辞职;(10)建议免职。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者并用。
以上问责方式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政纪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立案查处。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情节轻微,伤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行政责任人采用诫勉谈话,取销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行政责任人采用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特殊严重、伤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责令辞职,免职的方式问责。
3、1 年内浮现 2 次以上被问责的;在问责过程中,干扰、妨碍、不配合调查的;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问责实施的,应从重处理。
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工作措施(3篇)

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工作措施1. 制定明确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问责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行政问责的对象、标准和程序。
2.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3. 加强问责责任的落实:明确问责责任的界定和分工,健全责任追究的程序和制度,确保问责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4. 加强问责监督和评估:建立问责监督和评估制度,对行政问责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增加问责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加强问责信息的公开和发布,让公众了解问责的过程和结果,增加问责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6. 加强力量和资源的保障:加大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提高问责制度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问责工作落地生效。
7. 加强沟通和宣传:加强与公众和媒体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传达问责的政策和规定,增加问责工作的声音和公信力。
8. 鼓励和支持举报和揭露:建立举报和揭露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问责工作,及时发现和曝光问题,推动问责的深入开展。
9. 加强培训和教育:加强对行政问责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问责工作人员和公众的意识和能力,确保问责制度的落地实施。
10. 不断完善和改进:根据实践经验和社会需求,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行政问责制度,推动行政问责工作的发展和提升。
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工作措施(2)行政问责制度是指在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人员违法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况下,依法对其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的工作措施是推动公正高效的行政管理,保障国家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高政府的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介绍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立法工作。
完善行政问责制度需要有明确的法律基础。
要出台符合国情和实际情况的行政问责法律法规,明确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和问责方式。
企业行政管理问责制度

企业行政管理问责制度
简介
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企业行政管理问责机制,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分工
- 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制定行政管理策略和目标,并确保其落实到位。
-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具体的行政管理措施和执行计划,并组织实施。
- 员工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监督措施
- 内部监督: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企业行政管理进行评估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外部监督:接受政府和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按法定
程序接受问责。
问责措施
- 行政管理不力或出现失职行为的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辞退等。
绩效考核
- 将行政管理的绩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通过绩效考核结
果评估和奖惩,激励管理人员和员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修订与解释
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所有,任何变更均
需经过合规程序批准。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结论
企业行政管理问责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对于优化组织效能,提
高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行政问责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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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决定书范文篇一XX医院行政问责制度为切实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权力,推进依纪行政,根据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问责的原则有责必问的原则;逐级问责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体现政策的原则;从严治理,违者必究的原则。
二、问责的对象各科室主任、副主任、负责人、科室主管领导,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制度问责。
三、问责的主体(一)问责事项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即: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的决定,政令不畅的;对医院明令禁止的行为,不停止、不纠正的。
2.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即: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对医院要求及时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3.不求进取、平庸无为。
即:对医院和卫生厅作出的重要布置及安排的工作任务,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对工作拈轻怕重、讨价还价,影响整体部署安排的。
4.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即:对职责内的事项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处置中隐瞒真相、歪曲事实的。
(二)问责方式1、(1)诫勉谈话;(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责令公开道歉;(5)通报批评;(6)调整工作岗位;(7)停职检查;(8)劝其引咎辞职;(9)责令辞职;(10)建议免职。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并用。
以上问责方式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政纪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立案查处。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行政责任人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行政责任人采用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责令辞职,免职的方式问责。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我项目部为了落实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到个人,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1.施工现场责任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2.副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第二责任人。
3.总工为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第三责任人。
4.安全办、综合办施工作业组负责人为施工现场第四责任人。
每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自查自检追究,实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二)第一条:指导思想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促使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问责原则1、安全生产问责坚持有错必究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时间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三条:问责范围1、问责方式分为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和交通事故问责,对安全隐患产生单位、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2、问责范围为公司所属各单位、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事故相关责任人和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
第四条:问责内容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包括机构人员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投入以及隐患整改等方面基本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
2、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事故原因分析、责任人员处理、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等情况。
第五条:对责任人的问责追究方式: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2、停职检查3、调整工作岗位4、留用查看5、免职6、经济处罚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第六条:问责追究1、一级问责:(1)发生主责交通事故,一次死亡____人,或一次重伤____人以下:(2)发生同责交通事故,一次死亡____人;(3)发生场内工伤事故6级致残____人以上或4级以上致残____人以上;(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车保、货损、人员受伤救治,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二十万以上,或本年度累计直接经济损失达三十万以上;发生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根据问责内容,依照事故调查或倒查责任,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以下处理:(一)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视情节严重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二)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停职检查;(三)对肇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四)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减、扣发安全风险金和单位经费。
银行行政管理问责制度

银行行政管理问责制度1. 背景银行行政管理问责制度是为了加强对银行行政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银行行政工作的高效与规范。
该制度旨在建立一个明确的问责机制,提高行政管理中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效率,以促进银行的发展。
2. 目的银行行政管理问责制度的目的是:- 提高银行的行政管理水平;- 确保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加强对行政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促进行政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化。
3. 职责和权限3.1 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执行银行行政管理问责制度,具体职责包括:- 制定行政管理规定和标准;- 监督行政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组织行政管理工作的评估和考核;- 提出行政管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3.2 银行领导层银行领导层在行政管理问责制度中扮演重要角色,其职责包括:- 确定行政管理目标和政策;- 分配行政管理资源;- 监督行政管理工作的落实;- 对行政管理工作结果进行评价和决策。
3.3 银行员工银行员工在行政管理问责制度中有以下职责和权限:- 遵守行政管理规定和标准;- 完成行政管理工作任务;- 主动报告行政管理工作进展和问题;- 提出行政管理改进的建议。
4. 问责程序银行行政管理问责制度的问责程序包括以下步骤:4.1 监督和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对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包括:- 收集行政管理数据和信息;- 分析行政管理工作情况;- 评估行政管理工作结果。
4.2 发现问题在监督和评估的过程中,如发现行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应及时记录并进行问题分析。
4.3 提请解决对于发现的问题,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相关责任人提请解决,并要求责任人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5. 改进机制银行行政管理问责制度还包括改进机制,旨在促进行政管理工作的不断提高和优化。
具体包括:- 定期检视和评估行政管理工作;- 提出行政管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实施改进措施,并评估改进效果。
6. 结论银行行政管理问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有助于提高银行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促进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是指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追究其行政责任的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应该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
这些责任人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等。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出现责任事故后,相关部门应进行调查、定责,并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问责的方式可以包括严重警告、降级、罚款、停产整顿等。
2. 企业负责人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如果发生责任事故,应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不力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对安全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问责。
4. 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应对个人行为进行追究,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此外,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还可以建立责任人名录,并定期公布相关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和问责结果,形成有效的威慑机制。
总之,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企业和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二)是指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失责等行为进行追究责任和问责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责任追究的主体:责任追究主体为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管理人员等,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2.责任追究的内容: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失责等行为进行追究责任和问责,包括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停职检查、降职、撤职、辞职、开除等处分。
3.责任追究的程序:责任追究应当依法进行,包括事实查清、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等。
责任追究工作可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通过调查组、核查组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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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寅鼎实业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问责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政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高效的实施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增强员工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行政行为过失责任的追责,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罚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三、本办法只针对行政行为过失进行问责,业务工作过失按照公司业务考核规定进行处罚。
四、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第二章处罚分类
对出现行政行为工作过失及违反公司规范管理的各种行为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以下处罚:
警告,通报批评,取消晋升资格,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取消年终奖,降级使用,离岗培训,调离岗位,留用察看,解聘或辞退、开除。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三章问责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追究责任人责任或者经济处罚。
1. 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或者工作质量达不到
要求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处罚200元罚款。
情节严重,影响公司全局工作开展的。
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损失额报公司决策层后赔偿经济损失,并处500元(含)以上罚款。
2. 不按公司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的,给工作质量完成造成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处200元(含)以上罚款,多次违规操作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离岗培训及以上处分,并处500元(含)以上罚款。
3.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本职工作采取消极态度,推诿或者拖延不办的,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视情节及后果严重性给予100元(含)以上300元(含)以下罚款。
4. 超越本人权限实施工作的,视后果严重情况给予警告处分至辞退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赔偿经济损失,并处100元(含)以上500元(含)以下罚款。
5. 在需要互相配合的工作中,相互推诿,拖延不办,或者不移交、不配合其他部门工作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处100元(含)以上罚款,因不配合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处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并处300元(含)以上罚款,同时对项目牵头人追查领导责任。
6. 破坏内部团结,恶意诽谤,无理取闹,中伤他人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处200元(含)以上罚款。
7. 无故缺席各类会议及培训学习活动的,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处50元(含)以上200元(含)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相关条款作辞退处理。
8、在工作期间干私活、偷懒或打瞌睡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处50元(含)以上200元(含)以下罚款。
9. 损坏公司公共财物的或者因为本人过失造成公司物资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照价赔偿。
情节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者全局工作的,在照价赔偿的基础上还要给予取消当月绩效奖金以上处分,并处500元(含)以下罚款。
10. 公司员工着制服上岗,仪容仪表整齐大方,不按规定着装,穿拖鞋或短裤上岗等,不文明形象的,第一次警告处分,并处罚款100元(工程部等现象工作人员特殊对待)。
11. 迟到、早退、旷工,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等违反考勤行为的,按照公司人事制度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有下情形之一的应该从重处理:
1.拒不承认错误,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2.连续三个月内出现2次以上(包括2次)或一年内累计出现3次追责情况的。
3.后果严重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5.主观上具有恶意性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从重处罚的情形。
有下情形之一的应该从轻处理:
1.主动承认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2.积极消除影响,挽回损失,有立功表现的。
受处分期间待遇:
1.受警告处分期间(3个月内),符合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条件的,不予晋升工资档次,从处分期结束次月起晋升工资档次。
2.受通报批评期间(6个月内),符合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条件的,不予晋升工资档次,从处分期结束次月起晋升工资档次。
3.受离岗培训,调离岗位,降级使用处分的,从公司文件下发当日起,执行新的工资级别标准。
离岗培训处分结束后,从正式上岗之日起执行正常工资级别标准。
4.受留用察看的,如3个月内再次受到处分,给予解聘或辞退处理。
第四章责任分类
部门负责人对员工具有监督及指导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如下属员工因领导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过失的,经查实受到处理的,部门负责人要负连带责任,视不同情节,予以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
1.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做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2.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审批职责,导致工作过失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3.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是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行为的,导致工作过失的,承办人负责直接责任。
4.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误的,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却未纠正的,导致工作过失了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5.审核人不采纳或者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后导致工作过失发生的,审核人负主要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
6.集体研究、认定导致过失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第五章追责程序
一、行政部对公司所布置的任务有督办完成的义务,如员工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出现本办法第三章规定情形的,由行政部进行追责。
二、行政过失追责程序
(一)成立调查小组;
(二)调查事实:
(三)听取过错责任人陈述(含书面报告);
(四)书面提出处理意见;
(五)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审查,做出处理决定;
(六)告知责任人处理决定。
三、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诉,由行政部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讨论,作出决定后下发处理决定。
申诉处理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四、被处罚对象拒接受处理决定的,由行政部提请按照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免去其职务,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一)
按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处罚资金用于奖励公司月度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由各部门书面形式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汇总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或扩大会议)决定后,每月10号前发文奖励。
第七章附则(二)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有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上级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具体规定处理。
本办法的修订提议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审定权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本办法与海南寅鼎实业劳动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海南寅鼎实业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