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项目建设期各项费用核算的思考(同名43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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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变化及影响的思考

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变化及影响的思考

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变化及影响的思考引言建筑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对国民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建筑业会计核算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变化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变化以及对建筑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影响,并提出一些相关的思考。

一、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变化1. 合同成本的核算在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业面临着对合同成本核算的新要求。

传统上,建筑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主要依靠完工百分比法来确定收入和成本的确认,但是在新的准则下,建筑企业需要根据与客户合同的履行情况来确定收入,同时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合同成本的实时追踪和核算。

这意味着建筑企业需要提高对合同成本的监控和核算能力,以及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和成本的准确核算。

2. 收入确认的时间节点根据新收入准则,建筑企业需要根据合同履行的进度和完成程度来确定收入的确认时点。

这就要求建筑企业要加强对项目履行情况的监控和追踪,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以便确定收入的确认时点。

建筑企业还需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项目的进展和收入的确认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

3. 变更和索赔的处理在建筑项目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发生项目变更和索赔的情况。

在新的收入准则下,建筑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变更和索赔进行合理处理,并及时反映到相关的会计核算中。

这就要求建筑企业需要加强对项目变更和索赔的管理和核算能力,确保变更和索赔的处理能够符合新的准则要求。

二、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影响1. 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比性由于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业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筑企业在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修改和调整。

这就会影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比性,使得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难以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进行准确的评估和比较。

建筑企业需要在实施新收入准则的过程中,加强对财务报表编制的规范和透明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变化及影响的思考

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变化及影响的思考

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变化及影响的思考随着《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建筑业会计核算也将面临一系列的变化。

这些变化涉及到合同成本的核算、合同损益的确认等方面,对建筑企业的财务报表和业绩指标都将产生影响。

本文将对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变化及其影响进行分析和思考。

一、合同成本的核算在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企业需要对合同成本进行更加细致的核算。

根据《新收入准则》,建筑企业需要对合同的履约成本进行识别、分摊和确认。

这就要求企业对合同成本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核算,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确认、成本的分摊方法的确定等。

这对企业的成本核算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需要企业加强对成本核算的管理和控制。

二、合同损益的确认在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企业需要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或实际完成成本法来确认合同损益。

这将导致企业在收入确认和成本确认方面的时间点发生变化,同时也会对合同的损益进行更加细致的核算和分析。

这就需要企业对合同损益进行更加详细的跟踪和核算,确保合同损益的准确确认和披露。

三、影响分析1. 财务报表的影响新收入准则要求建筑企业对合同成本和合同损益进行更加详细的核算和确认,这将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合同成本的更加细致的核算将影响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的项目确认和金额确认,也将影响到企业的成本费用核算和披露。

合同损益的确认时间点的变化将导致企业损益表上的数据发生变化,对企业的盈利情况和经营状况都将产生影响。

2. 经营决策的影响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业的会计核算变化也将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影响。

企业需要更加关注合同成本和合同损益的确认,更加关注合同履约的质量和效率,以确保合同成本和损益的准确确认。

这就要求企业加强对项目的合同管理和质量控制,加强对成本和损益的管理和控制,同时也需要企业进行更加精细的经营决策分析和预测,以确保企业的经营决策更加科学和合理。

四、建议《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将对建筑业的会计核算产生深远的影响,建筑企业需要充分认识到变化带来的挑战和机遇,积极应对,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合同成本和合同损益的准确确认和披露,同时确保企业的经营决策更加科学和合理,资金运作更加稳健和健康。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新收入准则下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新收入准则下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新收入准则下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近二十年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我国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凭借着纵深的产业链,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有效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城市乡村建设。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房地产开发产业链中关键的一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从2022年开始,受新冠疫情和国家政策调整影响,房地产下行,大量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最终破产。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唯有提高经营能力,加强成本管控工作,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经营成果。

而收入与成本的核算管理工作,对实现这一目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诸多的因素,使得建筑施工企业在新收入准则下的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核算工作面临许多难题与困惑。

例如收入和成本不配比,造成会计信息数据失真,难于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企业的成本决策和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通过对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实务中常见的收入与成本核算问题进行剖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成本管理水平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新建收入准则;建造合同收入成本核算;解决对策引言在经济下行,建筑施工企业市场竞争加剧,利润日趋透明的背景下,基于一定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整理,实施科学、有效的收入与成本核算工作,提高企业各类资源的综合调配能力,为企业管理者提供精准的财务数据,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及事后评价,以帮助领导层做出正确决策,更好地面对市场的严峻挑战,激发企业的活力,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拓展企业的发展效果,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核算的相关理论概述(一)建造合同概述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业务和一般的生产企业具有很大的不同,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先销售后生产、建设周期长(通常会跨越一个或几个会计年度)、体积大造价高等特征。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工程建筑企业成本核算影响的思考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工程建筑企业成本核算影响的思考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工程建筑企业成本核算影响的思考摘要: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与企业的经营效益息息相关,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存货管理以及重新归集计量基础等诸多方面,都会对于企业正常的财务工作产生相对较大的影响,在此大背景之下,如何能够针对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并且针对传统核算手段进行革新已经成为当前建筑企业必须要考量的关键问题。

基于此,文章主要针对当前新会计准则之下,成本核算工作的基本流程以及变化情况,对于建筑工程送企业在成本核算过程当中容易忽略的相关问题,并且依照问题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建议,以此来推动企业财务部门滞后工作思想的转变,提升核算效率的同时,为后续的重大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参考。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建筑工程施工;施工成本;成本核算全新的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针对成本核算过程当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其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以更精准的方式来展开成本的核算工作。

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其主营业务以工程施工项目为主,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来进行成本计算,能够更好的提升工程造价的精确度,而且气本身具备准确归集以及严格审核之目的,对于利润的合理获取以及管理水平提升都有积极意义。

在当前全新会计准则中的账务处理、财务科目、转接方式方面的新规定,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必须要针对其进行深度的解决,并且依照现行的会计准则来展开成本核算工作,以此来为企业的正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这对于更好的推动企业的发展,同样具备重要意义。

1.新会计准则在成本核算方面的转变1.1会计科目上教育之前有一定调整全新的会计准则与当前国际通用的财务报告准则的相似度明显更高,并且建立起了一套具备较高完善度的诊疗体系,这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更好的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提供了相对清晰的指引,以此来更好的帮助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针对财务信息进行更加精准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报告。

在建筑企业在实际开展核算工作的过程当中,新的跨级准则针对收入、成本确认以及转接进行了重新的调整,关于其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地方:(1)增设了以核算工程项目为主的“合同履约成本”科目;(2)取消原本的额“合同毛利”项目,增设了“合同资产”以及“合同负债”两个新的项目;(3)将原本的“预收账款”科目调整成为“合同负债”;(4)将质保金纳入至“合同资产”科目之中;(5)在“合同结算”科目之下进行了“价款结算”科目的设置,此科目更加适用于特殊情况,其能够客观的体现出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数目。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工程建筑企业成本核算影响的思考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工程建筑企业成本核算影响的思考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工程建筑企业成本核算影响的思考作者:张殷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0年第02期[摘要]组织好成本核算,对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落实各部门的经济责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很大推动作用。

本文首先介绍了成本核算的重要性,然后介绍了新准则实施后对建筑企业成本核算的影响,最后针对这些变化提出了加强成本核算的措施。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建筑企业成本核算成本管理是实现企业财务目标——利润最大化的主要手段之一。

成本核算与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有机构成了成本管理系统。

组织好成本核算,对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落实各部门的经济责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很大推动作用。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成本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在工程建筑企业核算项目中,由于工程建筑企业成本核算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所以加强工程建筑企业的财务成本核算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目前工程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以及建筑项目管理的模式,提高经济项目经济效益的根本途径就是加强工程建筑企业施工项目的成本核算管理。

1、加强项目成本核算是建筑企业外部经营环境的要求建筑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包括政策法规环境、技术环境和市场环境。

近20年,我国建筑业先后实施了项目经理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项目经理责任制明确了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中的责任,提高了建筑企业的“寻租成本”;招标投标制有效建立了工程建设的竞争机制,规范了建筑企业工程承接行为;建设监理制使业主的技术力量与建筑企业平衡,减少了其在施工中以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来降低成本的可能性。

建筑技术环境的最大进步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在施工管理中的应用。

计算机提高了工程管理效率,为成本核算提供了技术基础,网络技术的产生,尤其是大量建筑材料网站的出现,使项目施工成本日益透明化。

建筑市场环境出现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特点。

由于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宏观控制,同时建筑市场又存在许多经营规模、经营方式和管理水平相近的施工单位,激烈的竞争是不可避免的。

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核算问题的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核算问题的探讨

NAND 收稿日期:2014-02-20作者简介:李福茂(1973-),男,山东青岛人,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学。

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核算问题的探讨李福茂(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青岛266400)摘要:在建工程在会计核算中占有重要地位,企业准确地对在建工程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能够有效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本文围绕在建工程,探讨了科目设置以及转固定资产等相关问题。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在建工程;会计处理中图分类号:F275.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 (2014)04-0110-01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在2006年制定,并按照要求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推开,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对在建工程作出专门的规定,不过仍然将在建工程视作企业取得固定资产的一种重要形式,并在固定资产这一章中做出了会计核算规范要求。

一、在建工程相关明细科目的设置企业在建工程一般情况下都应当结合实际生产设置到相应的二级科目,在二级明细科目中应当包含设备、进度款、人工费用、利息支出、土地使用权等。

企业可以依据需要设置进度款这一科目,通过这一科目的设置来反映和汇总企业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成本,同时还可以依据这一科目准确计算出企业在建工程的资金流出,进行工程转包的企业一般都需要设置进度款这一会计科目。

同时,对于原先的待摊费用科目,在新会计制度下可以不再单独设置,企业可以依据需要将其细化置于其他费用这一会计科目中,这主要是由于在企业在建工程核算中,往往会涉及到小额材料费、利息支出以及设备检测费等其他的隐形待摊支出费用。

对于企业在建工程中需要的机械设备,企业可以现将其置于工程物资这一会计科目中,并结合实际需要转到相应的二级明细科目中,主要包括特种设备的检测费、设备的安装费等。

企业进行在建工程核算时,还应当对工程项目进行细化。

一个大的项目往往包含着多个小的在建项目,将在建工程细化可以准确地计算出企业单个投资项目的实际成本支出,这样不仅仅有助于质量控制,也能够实现成本的有效管理。

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财务核算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财务核算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财务核算问题及对策研究发布时间:2021-10-14T06:27:35.668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17期作者:胡爽[导读] 新会计准则是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结合各行各业的经营管理的现实需要,对旧会计准则进行丰富和完善基础上颁布的新内容胡爽黑龙江盛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 150000摘要:新会计准则是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结合各行各业的经营管理的现实需要,对旧会计准则进行丰富和完善基础上颁布的新内容。

在新会计准则实施背景下,在建工程核算中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

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是提升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核算工作水平和质量,确保在建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文围绕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财务核算问题及对策展开研究。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在建工程;财务核算1 新会计准则对在建工程财务核算的影响分析第一,新会计准则对接国际化的标准,在工程结算步骤层面更为规范和精炼。

首先,采用工程业务单独核算。

通过工程业务单独核算可以准确地对在建工程开工以来的各项收款进行确认。

其次,通过对工程业务进行单独核算,可以更为准确和直观的反映出在建工程的成本。

第二,新会计准则将非货币性福利纳入职工薪酬范围,对职工薪酬的含义进行了更加完整和全面的界定。

新会计准则对职工薪酬的规定为更为详细。

通过采取福利性措施可以提升员工收益,明确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薪酬关系,减少企业与员工之间出现收益纠纷。

第三,新会计准则中对建造合同的分立标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针对建造合同的合并与分立标准,新旧会计准则的规定基本相同。

但在新会计准则中进一步增加了一项新标准,即追加资产的建造。

在判定是否为单项合同时,主要考察是否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一是,在确定资产追加的造价问题时,原合同的价钱不列入范围内;二是追加的资产与原合同存在显著差别,主要体现在技术和设计两个层面。

第四,新会计准则下设置了“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结算”,分别取代了“工程施工一合同成本”科目和“工程结算”,取消了“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新会计准则下建筑工程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新会计准则下建筑工程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新会计准则下建筑工程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作者:万慕慈来源:《商情》2020年第16期【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新会计准则给建筑工程会计核算工作带来的变化,并结合具体案例给出了解决方案,希望为新会计准则推行落实后的建筑工程会计核算方面的工作尽快适应变化提供合理参考。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建筑工程;会计核算建筑工程需要较长的时间成本投入,因此企业投入的资金也比较多,同时建筑项目涉及到的核算工作也更为复杂。

会计核算工作是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部分,企业相关部门需要依据新会计准则的推出提高核算工作的质量。

一、新会计准则带来的改变(一)项目结算规范性提高传统的会计准则将建筑工程资金的确认和收入放在一起处理,在会计结算时需要将建筑工程项目的投入和收入后进行区分。

新会计准则与传统准则相比更加强调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人员能直接在建筑工程业务中确认建筑项目从始至终的全部资金往来,对工程的成本和收入区分更加方便。

(二)员工福利计入薪资传统的会计准则对员工的薪资体系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样容易导致建筑工程在会计核算时进行人工成本的核算不够准确。

而新会计准则能够直接对员工薪资进行区分,从多个角度划分人工成本类别,同时由于传统会计准则中没有对建筑企业非货币型的福利进行划分,新的会计准则直接将此种福利计入员工薪资,并在会计核算时进行了明确规范,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了保护。

(三)明确了建造合同的标准传统会计准则对于建筑合同没有过多的规范,新会计准则为建筑合同签订添加了更多标准,主要是对单项合同的判定标准进行了具体规范,将单项合同的成本和收入作为会计核算整体目标,确保建筑工程的成本更加精确。

(四)对企业业绩产生影响传统的会计准则会在建筑工程完工时进行核算,而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资产减值导致的损失不能转回,使建筑企业面临新的经济风险。

二、新会计准则下建筑工程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与对策(一)工程财务信息与会计信息存在偏差在实际的会计核算工作中,建筑工程项目会以单据的形式进行投资核算,但目前我国部分建筑企业的施工和财务工作是没有关系的,这就导致在会计核算时,工程的实际支出信息与会计核算有较大偏差,加大了企业会计核算的难度,导致建筑工程的成本得不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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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项目建设期各项费用核算的思考
30万吨/年PVC项目是甘肃金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在2012年度为发展金昌市区循环经济而设立的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延伸化工产业的循环经济新项目。

目前该项目处于基础建设期,如何依照现行的各项财经法规及相关各项税收管理规定,针对各项建设投资开展准确、合理的财务核算及管理,此刻就摆在财务人员面前,结合会计制度学习,现探究如下,不妥之处,请提出宝贵意见。

一、新设立公司在筹建期费用核算中有关会计、税收法规的演变
目前针对筹建期各项费用会计核算处理相关规定略显有些凌乱,但是我们依照各项相关制度出台时间全部列示,其发展变化轨迹是逐步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

各项规定的不明确,给财务人员会计核算实务操作带来较多的困惑。

(一)、1993年7月1日两则两制时期相关规定
1、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1992年颁布的《公司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令第5号发布)第三十二条规定: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公司在筹建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应计入有关涉及固定资产类(含在建工程核算未来转固定资产部分)单独计值外,其余即期费用应当
作为开办费入帐。

开办费应当在公司开始生产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各行业会计制度随后给了更具体的规定,如《工业公司会计制度》(92财会字第67号)规定:递延资产核算公司发生的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开办费应当在公司开始生产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1992年颁布的《公司财务通则》(92财政部令第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开办费自投产营业之日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一般性会计规定没有明确给出摊销年限的规定,而是由《企业财务通则》加以明确。

2、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
1994年2月4日《公司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4财法字第3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公司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开办费是指公司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税法规定不仅给出了筹建期的定义,而且明确了开办费具体项目
和扣除年限。

(二)、2001年新会计制度出台及相关准则时期回顾
1、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2001年《公司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中对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内容规定: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

本次改革将分期摊销改为一次摊销,同时基本继承了1994税法对于筹建期费用项目构成的规定,但是还不如税法规定的严谨,难道筹建期间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就不能计入长期待摊费
用?
2、税收法规未发生变化。

(三)、最近的2006年新公司会计准则时期相关规定
1、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首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首次执行日公司的开办费余额,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内全部确认为管理费用。

上市公司执行
知》规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公司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外资公司自我国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为筹建期。

困惑: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实施后,已经废止了的1994年《公司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筹建期的规定是否还能作为实务中的依据?在这个推崇统一国民待遇的年代,已经过时了的《关于外商投资公司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关于筹建期的规定是否能适用到全部的中国公司?如果上述规定都失效或不适用,那么在实务中,如何判断公司开始生产经营?是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开始购买原材料,还是从开始生产产品或者开始销售产品或是其他?
(二)建设期间费用项目构成
目前能找到的对筹建期费用项目构成规定最为准确的是1994年《公司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但是《实施细则》现已废止。

公司筹建期间尤其是那些固定资产购建活动跨期较长的公司发
生的费用中,哪些能资本化、哪些应该作为开办费发生时即入费用?是否公司处于基建期,所有费用都计入在建工程核算,其现金流量表也仅是限于对筹资和投资活动进行反应,我们了解到以往相关会计准
则没有给出明确答案,现有的各项规定中只有借款费用、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无形资产资本化的一些条件而已。

三、新准则下公司项目建设各项费用的处理
会计实务中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千差万别,很难有一个或几个具体标准来作为判断公司筹建期开始、结束的依据,也很难将所有公司可能发生的费用项目均予以统一,不同的会计人员对公司筹建期间及相关项目构成界定的不一致,最终将导致会计信息可比性降低或丧失。

根据对新准则的理解,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目前相对有效的处理,应该按筹建期各项实际支出的类别,分别处理如下:
(一)公司管理机构(保障公司基本运营)含公司成立初期所发生的前期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在发生时,即作为开办费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各项明细科目”核算。

(二)公司为项目现场直接提供现场管理、技术服务类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由于直接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计入“在建工程----待摊投资”科目予以核算。

(三)公司项目建设期间购建的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计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四)公司项目建设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根据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的条件,对具体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则需要予以具体区分,应资本化的计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应费用化的应严格计
入当期财务费用核算。

(五)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用于试车生产或在建工程购建活动的,依照相关要求应计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或销售的,根据税收法规相关规定应计入“生产成本”或“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对于销售收入部分应计提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资产减值损失,应该按照资产减值准则和其他相关准则规定,将减值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七)公司项目建设期间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对于计入递延收益且又需要一次性计缴公司所得税的部分,则构成一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预计未来期间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该暂时性差异时,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由于本人对财务制度学习更新及掌握的不足,以上各项观点、部分财务概念的应用及叙述,不乏有错误或欠缺之处,且由于时间仓促行文整理也缺乏逻辑梳理,各项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各位财务同仁及有意研究建设期财务核算的朋友能不吝提出您的宝贵意见,以此共同学习、探究寻源。

若此文能抛砖引玉,为我公司PVC项目建设财务核算管理明晰方向、提供帮助,则是我最大的收获。

甘肃金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
刘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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