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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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

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依法进行处罚。

八、医疗废物收集及暂存管理1. 各科室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 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放入标有相应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按要求做好交接、登记工作。

3.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科室的医疗废物收集、分类、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监督执行情况。

2. 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分类管理1. 医疗废物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分类收集。

2. 各科室应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容器进行分类收集,并标明废物类别。

四、收集与储存1. 医疗废物必须在产生后立即进行分类收集,不得混合存放。

2. 收集后的废物应存放于专用的废物储存设施内,储存设施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3. 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时限应及时处理。

五、运输与交接1. 医疗废物的运输应使用专用的封闭运输工具,避免废物泄露。

2. 运输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运输安全。

3. 废物交接时,应有交接记录,明确废物种类、数量、交接时间等信息。

六、处理与处置1. 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不得私自处理。

2. 处理后的废物应符合环保要求,确保无害化处理。

3. 处理单位应提供废物处理的合格证明。

七、监督检查1. 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定期对各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八、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通过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要性的宣传。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制度内容。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促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2. 产生医疗废弃物的临床科室负责生成、收集、暂存和分类投放医疗废弃物,并组织好相应的培训。

3. 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搜集、集中存放、转运和最终处理,并负责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 技术科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制定废弃物处理的方案,并负责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5. 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

三、医废分级管理1. 感染性废弃物: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高风险废弃物、中风险废弃物和低风险废弃物。

高风险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中风险废弃物可以与普通医疗废弃物混装集中暂存,低风险废弃物可以按照一般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 化学性废弃物:将其分为酸性废弃物、碱性废弃物、有机溶剂废弃物和其他化学品废弃物。

不同类型的化学性废弃物需要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和监督。

四、收集、暂存和运输1. 收集:临床科室应将医疗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并将收集的废弃物及时交给环境卫生部门。

2. 暂存:医疗废弃物暂存应采取密闭、防腐蚀、防污染的措施,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暂存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3. 运输: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将暂存的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转运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五、最终处理1. 常规医疗废弃物:常规医疗废弃物可进行化验焚烧、高温蒸煮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方式。

2. 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应委托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篇)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篇)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制度。

1、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2、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按回收流程执行。

3、医疗垃圾应存放于黄色防渗、防锐器穿透的盛装容器内。

4、暂存地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防止小孩接触等安全措施。

5、运输时要做到容器完整,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医疗垃圾直接接触身体。

6、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暂存时间不得超过____天。

8、禁止医疗垃圾转让、买卖、邮寄。

医疗废物收集、储存、移交工作制度1、医用废弃物由临床各科室产生,临床科室按废弃物分类分别存放在所规定的所有医用废弃物标志的塑料袋内,按标准处理后存放。

2、医用废弃物收集时间为每日按时由各科固定的职工收集,并移交至医院固定收集点,收集点工作人员按分类,存放在贴有标志的存放点内存放。

3、收集人按双人交接做好签字移交。

4、收集点工作人员,按时与医疗废弃物处理人员做好医用废物的及时外送移交工作并做好数量登记等工作。

5、每月底将月度报表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存,以备检查。

6、收集点工作人员做好地面、送货车等工具的消毒常规工作,按上级规定消毒药物及浓度进行消毒。

7、存放点贴有明显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8、工作人员规范上岗,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及帽子。

9、医用废弃物不得私自出售和转卖,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处置过程中预防医疗废物刺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防护知识。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4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4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保护环境,维护医疗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科室内各类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工作。

第三条本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由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本科室全体医务人员、护理人员、清洁人员等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废物分类第五条科室医疗废物分为四类,即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尖锐器械和一般废物。

第六条感染性废物包括:被感染或疑似感染的生物医疗器械、材料、废弃物品、液体和固体排泄物、分泌物。

第七条化学性废物包括:废液、废药、废化学试剂、废药瓶、废污染的胶布和纱布等。

第八条尖锐器械包括:锐利的医疗器械、玻璃、注射器、针头等。

第九条一般废物包括:非感染性的、无害的医疗废弃物品,比如纸张、玻璃、纱布、胶布等。

第十条在临床操作时产生的具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必须在专用的医疗废物储存箱内进行收集、储存和运输。

第十一条废物分类应当在产生环节进行,各类废物都应在储存前进行分类。

第三章废物收集、储存和运输第十二条科室废物收集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收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废物收集容器应当使用专用的刚性红色或黄色塑料箱,箱体应加盖密封。

感染性废物容器应专为收容感染性废物而设计,外表标示有危险性气象符号,并在容器表面粘贴标签。

化学性废物容器应专为收容化学性废物而设计,外表标示有化学性无标志,并在容器表面粘贴标签。

第十四条废物储存点应当设立在离临床操作现场最近的位置,应远离人员流动区,并且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废物储存点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以确保废物安全储存。

第十六条废物运输应当由专用车辆进行,运输途中应当做到安全、稳定、不泄露,不扬散。

第四章废物处置第十七条科室应当建立废物处置联络站,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废物处置相关证明。

第十八条感染性废物应当通过专门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焚烧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2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2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

如:“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

3.住院部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科室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

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

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5.医疗废物每日收集并存储在存储间。

16.医疗废物每日存储要有登记,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

记录应保留三年。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2)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服务得到了显著的改善和发展,但与此同时,医疗废物的数量也逐年增加,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一定的威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源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临床科室、门诊部主任、辅助科室负责人、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

2、各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3、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

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4、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试剂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5、批量报废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械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6、医疗废物中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7、放入包装袋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包装袋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处要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中文标签,同时填写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8、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将分包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医院暂存地点并加锁防盗,医疗废物在院暂存时间不应超过2日。

9、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的泄漏。

10、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2篇)

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2篇)

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检验科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检验科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技术人员和护士等。

三、责任分工1. 检验科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标识和运输工作。

2. 医生负责对产生医疗废物的工作进行管理,并负责废物的处理方案的制定。

3. 技术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打包和运输工作。

4. 护士负责医疗废物的分装、存储和监控。

四、医疗废物分类1.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一般医疗废物和有害医疗废物三类。

2. 感染性医疗废物是指可能携带病原体的废弃物,如病人排泄物和分泌物、手术刀具等。

3. 一般医疗废物是指没有感染性的废弃物,如废弃药瓶、输液器等。

4. 有害医疗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或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如化学药品容器等。

五、医疗废物包装与标识1. 医疗废物包装要求密封、牢固、防漏和防破裂,可使用医疗废物专用袋或硬质容器。

2. 医疗废物包装要标明废物类别,如感染性医疗废物、一般医疗废物或有害医疗废物。

3. 医疗废物包装上要标明生成单位、日期和包装人员。

六、医疗废物存储与运输1. 医疗废物存放区应设立在封闭、通风良好、无明火的地方。

2. 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有害医疗废物应单独存放,禁止与一般医疗废物混放。

3. 医疗废物运输要采取专用车辆,确保废物不泄露、不散落和不外溢。

七、医疗废物处理1. 感染性医疗废物应进行高温高压焚烧处理,确保病原体被彻底杀灭。

2. 一般医疗废物可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破碎、焚烧或埋地处理。

3. 有害医疗废物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禁止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

八、培训与宣传1. 检验科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加强员工的管理意识和技能。

2. 检验科负责人要制定宣传计划,向员工宣传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意识与素质。

九、监督与检查1. 监督部门要定期对检验科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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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016年
一、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绿洲公司)处置。

二、建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具体监督由院感科、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

三、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一次性医疗物品外包装、输液瓶等作生活垃圾或可回收物品处理。

四、及时收集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五、锐利针头和各类医用锐器应放置在锐器盒内或直接放置周转箱黄色垃圾袋内。

六、检验科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先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七、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八、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已封口的包装物外应系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院及科室名称、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九、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运送人员交接前置于科室密闭加锁的存放点,避免流失。

十、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运送人员到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在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十一、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科室(院感科、总务科),并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

十二、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者根据《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施行行政处罚。

十三、做好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并登记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四、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工作的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接触医疗废物应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十五、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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