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
集团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营,保障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遵循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层级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利润分配等。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经理层的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第七条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子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制定自身的业务发展战略,确保业务发展与集团公司整体战略相一致。
第九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经营合规。
第十条子公司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定期进行审计,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优化人员结构。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加强市场营销,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竞争力。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五章信息披露第十八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二十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团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集团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罚。
某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某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xxx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实现xxx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对集团各子公司的高效、规范管理,促进各子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相关《公司章程》,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子公司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xxx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各子公司无论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均受本办法约束。
各子公司应当按照集团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部署,为实现集团公司总体经营目标贡献力量。
第三条子公司的法律地位各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除外。
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目标方针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
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向集团公司寻求技术、管理、人才、市场开拓、培训方面的支持。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4.1集团公司依据对各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各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并通过财务预算控制和日常监管的途径行使股东权利。
4.2集团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对口原则对各子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4.3各子公司的证照和印章由集团公司统一保管,各子公司需要对外用印需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集团公司申请。
4.4各子公司在决定和处理重大事项时,必须上先报告集团公司审核。
前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计划及预算、收购兼并、重大投融资、资产处理、对外担保、签订业务合同、与拟上市企业签订《上市总顾问协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
子公司的组织架构及人事管理第五条子公司的组织架构5.1各子公司设总经理、业务开发处和行政管理处,有增设其他功能单位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5.2总经理是该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由集团公司指派。
5.3业务开发处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开发、战略合作方业务开拓、协助集团公司执行上市项目审查与尽职调查、客户、政府机构关系维护等工作。
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概述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对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实施的管理规定和程序。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保障子公司的经营稳定和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制定目的1. 明确权责:明确控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权责关系,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2. 加强监督:强化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子公司运营合规。
3. 风险控制:规范业务流程,防范和控制潜在风险,保障公司整体利益。
4. 促进发展:促进子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协同效应,提升整体业绩。
制度内容1. 组织架构控股公司董事会:对子公司经营进行指导和监督。
子公司董事会:履行经营管理职责,定期报告经营状况。
管理层:执行公司战略,推动业务发展。
2. 决策程序战略决策:由控股公司董事会批准,需要特别注意子公司发展方向和关键业务。
重大投资:根据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科学评估并决策。
人事任免:控股公司对子公司高管的任免事宜,需谨慎执行程序。
3. 财务控制财务报告:子公司需定期向控股公司报告财务状况,实现财务透明度。
审计监督:实施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监督,保障财务合规和真实性。
4. 风险管理风险评估:定期对子公司经营风险进行评估,有效预防和控制风险。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各类风险的应急预案,确保公司业务连续性。
制度执行制度应由法律团队、风险管理团队、内控团队等多方合作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并定期评估和更新。
在执行过程中,需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结语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公司运营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持续加强制度执行,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百度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百度全资子公司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子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百度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职责、决策程序、财务制度、人力资源、内部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坚持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子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结构第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负责子公司全面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以下设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子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制定子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重大投资决策等。
三、管理职责第七条子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执行公司规章制度,领导子公司经营管理。
第八条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负责,按照总经理要求,组织部门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等工作。
四、决策程序第十一条子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董事会决议应形成书面文件,并及时报送公司总部。
第十二条子公司一般决策事项,由总经理负责,必要时可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子公司各部门决策事项,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五、财务制度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子公司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定期报送公司总部。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六、人力资源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子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合理制定薪酬福利制度,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对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规范子公司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子公司定义及关系1. 子公司是指依据公司发展战略而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股权份额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3.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下独立经营,并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三、子公司管理内容1. 章程制定:子公司章程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明确子公司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
2. 人事管理:公司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并委派到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由子公司章程产生,并负有一定的职责。
3. 财务管理:子公司财务部门接受公司财务部的指导和监督,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性。
子公司需按比例分配利润给公司。
4. 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子公司的经营规划应服从公司总体战略,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并接受公司的业务指导。
对于重大交易事项,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5.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子公司应按照公司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四、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1.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管理办公室,负责子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子公司合规经营。
3. 公司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涉及重大事项,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全资子公司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规范管理,保障投资安全性、完整性和收益性,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监督管理,包括全资子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监督、考核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全资子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子公司设立与运营第四条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2.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3.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资效益;4. 保障公司权益,防范投资风险。
第五条全资子公司设立程序:1. 公司提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申请,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决议;3.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全资子公司运营管理:1. 全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经营活动的合规性;2. 全资子公司应按照公司要求,制定和实施经营计划,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3. 全资子公司应定期向公司报告经营情况,接受公司监督检查。
第三章子公司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监督:1.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实施监督管理;2. 公司定期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审计、检查,确保其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合规;3.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第八条全资子公司考核:1.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财务指标、经营指标、管理指标等;2. 考核结果作为全资子公司薪酬、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九条全资子公司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对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本制度部分用语释义(一)“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指XX股份有限公司。
(二)“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据我国境内法律法规和境外有关法律,独资或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本制度依照持股比例及控制与否将其划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三类公司,见下文所述。
(三)“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四)“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1、绝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50%但低于10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2、相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30%(含30%)但低于50%(含50%)。
但公司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对该公司具有控制性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3、控制性影响,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低于30%,但公司派出的董事人数占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实际控制其经营与决策,或可通过其他方式对该公司实施控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也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五)“参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不高于50%,且公司在该公司的经营与决策活动中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公司。
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

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拓展其业务,从而逐渐形成了众多的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母公司完全投资建立的,与母公司完全独立的法人实体。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对于母公司的发展和未来规划至关重要,如何规范全资子公司的运营成为企业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
因此,必须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实现母子公司互利共赢。
本文就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阐述。
二、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概述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是指母公司制定的针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该规定和制度是母子公司双方确定的行为准则,包括全资子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内容。
三、全资子公司管理机构设置对于全资子公司的管理机构,母公司应该按照公司法规定和经营需要进行合理设置。
通常情况下,全资子公司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1、董事会董事会是全资子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包括若干董事,由母公司或其授权人员任命。
董事会的职责是决定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审批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经理层的工作等。
2、监事会监事会是全资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所设定的监事人员组成。
监事会的职责是监督公司的财务情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告、检查公司是否按照法律和规章制度进行运营等。
3、经理层经理层是全资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母公司或其授权人员任命。
经理层的职责是具体实施董事会的决策,管理全资子公司的日常业务,达成公司的经营目标。
四、财务管理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是母子公司互利共赢的重要基础之一。
母公司应该建立健全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包括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管理、财务汇报、审计、风险控制等方面。
1、资金管理母公司应该对全资子公司的资金进行有序的管理,包括资金的拨付、监督、使用等方面。
全资子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的要求管理资金,并及时向母公司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2、财务汇报全资子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的要求,定期向母公司递交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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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按照市场化要求运作,促进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出资成立的全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对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人力资源、薪酬分配、战略规划、投资、财务、资金、资产、税务、关联交易、生产、采购、销售、合同、审计等方面制定基本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五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主要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对子公司履行以下监管职能:(一)运营改善部(资产运营处)负责组织编制设立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负责组织协调设立子公司的前期筹.建和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子公司日常事务的协调管理;负责子公司的绩效考核;负责组织拟定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组织核定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授权限额及限额内项目的备案;负责组织论证和审核子公司发展规划、授权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对外投资方案;负责组织审批子公司授权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立项和对外投资立项。
(二)经营财务部负责制定和落实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方案和资产评估、审计工作;负责依法行使对子公司财务监督权;负责对子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进行审核与监管,负责子公司对外担保以及开展金融属性的融资业务等进行审核与报批,负责对子公司筹融资、资金计划、发行债券等财务管理事项进行监督与指导;负责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评价和指导。
(三)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考核;负责子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和劳动用工的指导;负责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四)法律事务部负责子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的审核;负责协调子公司法律事务;负责子公司法律纠纷的协调处理。
(五)纪委机关(监察审计部)负责子公司的审计工作;负责子公司监事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监督子公司各类风险管控。
(六)公司其他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子公司相关业务进行监督与指导。
.子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和经理行使《公司第七条法》、子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司的权益。
法人治理结构第三章公司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八条结合子公司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子公司原则上不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第九条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和经理层。
子公司法人代表原则上由执行董事担任。
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职责应在子公司章第十条程中明确,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四章人力资源和薪酬分配第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一)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选任,副经理由经理提名,其任免与考核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子公司在不突破公司规定的管理人员职数内对管理人员进行任免和调整,报公司备案。
(三)子公司向控股、参股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层人员,由子公司制定并实施选派推荐方案,报公司备案。
第十二条组织机构管理(一)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自行设置、调整组织机构,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须报公司备案。
.(二)子公司新设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须报公司审批同意。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管理(一)子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合同由子公司继续履行。
(二)子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需要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由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子公司人员调整到公司其他单位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期满后需要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由公司或所在单位续订劳动合同。
(四)子公司可依据公司和子公司制度,对在子公司工作、与公司保持劳动合同关系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经公司批准后,由公司实施。
(五)子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并据此依法自行管理劳动合同。
(六)子公司新招聘员工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原则上不允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特殊情况必须报公司审批。
第十四条劳动组织管理(一)子公司自行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劳动定员及调整方案,报公司备案。
(二)子公司因生产经营实际,需增配人力资源,自主招工,原则上优先从公司内部调剂。
公司内部单位间调剂人员的,由供需双方单位协商同意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需从公司外引进关键人员时,由子公司提出申请,报公司审批同意后,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实施;公司统一政策性安置人员,子公司应按照公司统筹安排接纳安置人员。
(三)子公司可以自行通过公司备案的劳务派遣单位聘用劳务工,并参照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制定内部管理规范,自行签订劳务协议和管理劳务项目。
第十五条薪酬管理(一)子公司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浮动,工资总额及一次分配原则由公司确定。
(二)对外创收项目新增加利润可按一定比例计提奖励,根据业绩贡献自主进行分配,具体计奖比例由子公司经济责任制确定。
(三)子公司按多劳多得和与效益挂钩的原则,制定适应本单位特点的员工薪酬分配管理制度,报公司备案。
(四)公司有权对子公司提出专业管理考核意见,并由子公司自行分解落实。
(五)子公司职工的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由公司统一管理。
子公司负责提交社会保险相关资料和信息,上缴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五章发展战略及投资管理战略规划管理第十六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子公司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投资规划,拟订本单位发展规划、投资规划等,上报公司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管理(一)根据《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授予公司的权限范围,按“总额控制、分类管理”原则,授予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限额。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授权限额根据子公司资产总额、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划分,具体授权限额结合产业发展规划、经营效益、上年度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核定,原则上由运营改善部组织经营财务部进行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的项目立项,(含限额)(三)固定资产投资授权限额内由子公司自行组织论证后实施,并报运营改善部备案,运营改善部将其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总额。
(四)固定资产投资授权限额以上的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按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财务和资产管理第六章资本管理及运作第十八条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变动、子公司的资本管理,(一)股权结构变动、利润分配或弥补亏损等,由公司统一部署,统一组织。
子公司可提出本公司的资本运作方案建议,执行公司决定的资本运作方案。
(二)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参股单位的资本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变动、股权结构变动、利润分配或弥补亏损等,由子公司拟定资本运作方案经公司审批后按法定程序实施。
会计及预算管理第十九条(一)子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统一制定的财务制度及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并报公司备案。
(二)子公司应当贯彻执行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开展本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及时编制、上报本单位财务报告及年终决算报告。
(三)公司统一将子公司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全面预算要求承接拟订本单位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资金管理(一)子公司自行开设独立资金账户,开户行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报公司经营财务部备案。
(二)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基本周转资金,子公司自主负责本公司的长期借款、流动资金借款及融资业务。
子公司开展金融属性的融资业务(如供应链融资、股票、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需报公司审批。
对于公司提供的周转资金和借款等,按照市场化原则实行资金有偿占用。
(三)子公司不得为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提供担保。
(四)子公司自有资金实行自主管理,年度和月度资金计划报公司经营财务部备案。
(五)子公司大额资金支付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及《“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执行。
资产管理第二十一条(一)子公司应根据公司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开展本单位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国有产权登记、综合评价等综合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资产台帐,统计、汇总各类资产价值,及时向公司上报国有资产相关信息。
捐赠、(二)子公司对资产进行对外处置(含报废报损、划转、出售、出让、转让等)时,应报公司审批同意。
税收管理第二十二条子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税务管理方面制度,自主开展本单位的税务管理工作。
关联交易第二十三条(一)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与子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子公司应按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结算。
(二)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产生纠纷时,可上报公司,由公司协调解决。
子公司不得通过不执行或延缓执行的方式,破坏公司关联交易秩序。
(三)公司内部市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子公司承接。
第七章生产、采购、销售及合同管理第二十四条生产管理子公司与钢铁主业及紧密相关的生产组织由公司统一调度,其他生产组织根据子公司经营计划自行管理。
采购管理第二十五条.(一)子公司所需各类物资、设备、备件等,可委托公司统一采购、统一供应,子公司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订相关的需求计划。
(二)子公司专用物资可自行组织采购。
(三)可回收利用于钢铁主业生产的废旧物资、工业废料以及三废利用物资等原则上委托公司统一回收利用,其余的在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由子公司自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销售管理(一)子公司产品对外销售时由子公司自行组织,子公司应根据公司价格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和定价机制。
(二)子公司向公司及其他子公司销售产品形成关联交易的,按照确定的关联交易价格执行。
第二十七条合同管理(一)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建立适合于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合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报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二)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原则上使用格式文本,非格式文本合同按子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三)子公司对外合资合作合同、资产对外处置合同必须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才能签订,并报公司备案。
(四)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及时报告公司,由法律事务部统一归口管理,合同纠纷造成的损失由子公司负责挽回,合同纠纷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子公司承担。
.审计监督第八章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第二十八条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审计或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对子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对子公司的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第二十九条对公司的各项管限于: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子公;子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司的经营业绩、经营管理、财务收支情况、年度财务报表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任期经济责任及其他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