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规定

股份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规定
股份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规定

股份公司子公司分公司

管理规定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XX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释义

母公司:指XX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指XX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分公司: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战略发展部:指XX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部。

董事、监事:除特别说明外,指XX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指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人事经理、其他经子公司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母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三条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唯一接口部门。

第四条母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东会

第六条子公司股东会由投资各方组成,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子公司必须单独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和其他性质的子公司可安排年度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或合并举行。

第七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一经通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

第三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八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

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

4、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5、及时审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生产经营信息;

6、配合董事长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

7、参与撰写子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定派出高

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8、分析子公司经营运作状况,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

9、分析、制订子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规划,研究改制、融资或上市等可能性;

10、根据子公司战略规划,与子公司经理层、其他董事讨论确定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11、指导子公司进行预算制定;

12、每季度对子公司进行实地查看,并参加生产经营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撰写制作子公司经营情况报告;

13、通过子公司经理层和董事会将母公司的建议和评价、要求落实;

14、董事、监事作出决策之前,应当就拟在董事会上讨论的问题与战略发展部事前沟通。战略发展部视情况需要牵头召开由派出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董事会预备会议。

15、与合作方股东、董事进行沟通和协调,并把有关重要信息及时告知战略发展部。

第二节董事会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其中一次应在每年11月15日之前召开,主要审议下一年度经营目标和预算计划;另一次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

第十条董事会工作报告一般是在总经理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通过的基础上制作而成,故其内容与格式基本一致,如果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合并召开,可略去成文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总经理工作报告和财务经理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见“附件一”。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文件应至少在召开前15日报送战略发展部审核,召开前10日通知董事及其他与会人员,召开前7日将正式定稿文件送达董事。

第十三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一经通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第十四条为便于子公司、子公司董事会与战略发展部和其他有关决策机构的及时沟通,规范子公司运作,提高效率,子公司董事会应设立董事会秘书,应由子公司副总经理或财务经理等兼任。小规模的子公司可以不单独设立董事会秘书,但应指定固定联系人与战略发展部保持经常联系。

第十五条子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准备和递交董事会的报告和文件;

2、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会议文件和记录的保管;

3、保证公司信息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地向本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战略发展部、股东和其他相关管理机构反馈与披露;

4、有权查询并知悉子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有权了解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

5、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协助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并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6、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十六条子公司监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2、检查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制度;

3、监督公司董事和经理的经营行为;

4、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

5、尽职履行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职责;

6、参与撰写子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7、通过子公司经理层和监事会、董事会将母公司的建议和评价、要求落实;

8、作出具体决策前,应当与战略发展部事前进行沟通;

9、与合作方股东、董事、监事进行沟通和协调,并把重要信息及时告知战略发展部。

第二节监事会

第十七条监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向股东会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

第十八条监事会和监事工作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二”。

第五章高管人员

第十九条子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下称“派出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派出人员必须向战略发展部提交定期书面经营述职报告,至少每半年一次;

2、派出人员必须向战略发展部提交就任述职报告;

3、派出人员应根据子公司经营情况向战略发展部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

4、派出人员必须根据母公司预算编制及调整流程,及时做好本公司预算编制和调整工作;

5、参与战略发展部组织的关于子公司战略规划讨论、修改、制定;

6、及时向我方董事、监事和战略发展部汇报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巨额亏损,资产损失、严重违法经营、行政法律处罚、主要人事突然变动等。

第六章绩效考核

第一节子公司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子公司绩效考核设定以下关键绩效指标:

1、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财务方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流动比率、净现金流量等;

3、市场开拓方面:市场占有率。主营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

等;

4、内部管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实际执行情况等;

5、研发方面:新产品数量、自主开发含量、自主开发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6、服务方面:用户满意度、投诉和诉讼情况等;

7、执行子公司管理制度情况;

8、战略发展部认为应作为绩效考核的其他指标。

根据子公司具体情况,可以选取全部或部分关键绩效指标。

第二十一条对关键绩效指标的权重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相对重要原则:八大类指标一般按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

况、财务、市场开拓、研发、内部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

况、服务相对重要程度递减排序分配;

2、个案原则:鉴于不同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权重按个

案原则确定;

3、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方面的指标权重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战略发展部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

等分别对子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作出独立评估,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同一的评估值。此评估值作为子公司董事会评价子公司管理层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每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

前,战略发展部予子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就考核指标、权重的调整取得一致,并报母公司投资副总裁审核。

3、董事会确定、描述考核目标值。

4、下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时,董事会根据目标值和实际完成

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绩效。

5、董事会根据子公司经营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对管理层整体奖惩方案。

第二节高管人员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模型和指标原则上参考母公司有关个人能力素质模型和业绩考核体系。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战略发展部可视情况,会同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每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相关部门等分别对子公司高管人员个人上年度业绩作出独立评价,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分值。此评分值作为子公司董事会评价子公司管理层个人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每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前,战略发展部予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别沟通,并上报投资副总裁审核。

3、董事会根据个人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的个人业绩。

4、董事会根据对管理层奖惩方案,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贡献程度,参考战略发展部对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具体奖惩方案。其中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奖惩方案由董事长提议,董事会通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由总经理提议,董事会通过。

第二十五条对于非母公司派出子公司高管人员,战略发展部如认为不胜任职位,可向子公司董事会提出撤换建议。

第七章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任何对外担保、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债券发行,以及超过10%净资产总额以上的资产处置、变卖、清算事项,必须先报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会同财务部审核或提出初步意见后,由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未经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子公司不得进行长期和短期对外投资。超过净资产总额10%以上的累计或单项对外投资需报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未经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子公司不得以高于正常融资成本利率进行融资。超过净资产总额30%以上的单项或累计对外投资需报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子公司进行改制,需将改制上市预方案报战略发展部审核后,由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做出书面决定;子公司改制上市实施过程应接受战略发展部的指导。

第八章信息制度

第三十条子公司与战略发展部共同确定专人(称为“信息责任人”,一般应为董事会秘书或固定联系人)负责与战略发展部的信息接口工作。

第三十一条母公司通过战略发展部传送的信息,送达子公司信息责任人即视为送达子公司。

第三十二条战略发展部、母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子公司之间设计子公司的信息、文件传送程序需遵循以下原则:

1、母公司各职能部门需要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

及下达文件、通知等信息与子公司,应通过战略发展部来传达、审核和统一管理。

2、母公司管理支持、技术研发、市场销售、生产制造等部

门若需要母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合作、帮助或提供信息,首先必须向战略发展部提出具体要求,投资管理部审核后,做出具体组织。

3、子公司项目公司其他部门提出要求合作、支持、信息提

供等,可请战略发展部帮助协调和沟通。

第三十三条子公司与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及母公司其他主管领导的文件、汇报制度如下:

1、子公司向派出董事、监事报送文件(包括董事会会议文

件)、信息,应统一由战略发展部转送;

2、董事、监事返回的有关文件、信息也由战略发展部统一

传送;

3、子公司经理层向母公司及其派出董事监事反映、汇报有

关经营情况时,应首先向主管投资的副总裁汇报,并与战略发展部联系,由后者具体安排向派出董事、监事和公司其他领导汇报事

宜;

4、战略发展部就子公司报送、请求审阅或表决文件中某些

议题向董事、监事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组织召开我方董事、监事预备会议。

第三十四条子公司应当向战略发展部定期报送以下文件:

1、经营报告清单;

2、月度财务报表;

3、月度经营情况说明;

4、季度经营情况说明;

5、季度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6、中期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7、其他战略发展部认为应报送的材料。

定期报送文件内容与格式一般要求见“附件三”。

第三十五条子公司应当就发生的以下重大事项向战略发展部提交临时报告:

1、生产经营的重大计划、举措或变化;

2、重大在建工程立项、实施;

3、重大研发项目立项、实施;

4、内部管理制度的重大变化;

5、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六条子公司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至少每季一次,讨论、分析、确定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制作会议纪要,并及时报送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视情况派员列席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十七条战略发展部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子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对生产经营情况由疑问,战略发展部应书面提出,子公司应予明确书面解释。

第九章其他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子公司应当遵守母公司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具体内容见《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十九条子公司应当遵守母公司制定的财务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见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

第四十条子公司应当遵守母公司制定的战略规划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见战略管理的有关制度。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母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经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外派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经理、其他高管人员

的工作报告内容与格式

?董事、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

一、总结前一年度经营情况

1、前一年经营、管理综述,包括产品、市场、研发、技术、内部管理规范和

提高等方面;

2、经营指标实际完成与目标的比较分析,阐明产生差异的原因。

二、本年度经营计划及目标

1、经营计划总体设想;

2、市场开拓、产品与技术研发、内部管理革新与规范等方面目标与设想;

3、支撑经营计划与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和对策;

4、对公司未来2-3年的发展提出规划。

?其他高管人员的工作报告格式参考上述格式,内容限定于其所负责

的工作内容。

?财务经理年度工作报告内容:

一、前一年度财务完成情况概述

1、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总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2、收入、成本、费用指标按分产品、分项目、会计帐目实际完成情况;

3、实际完成与预算目标的差异分析;

4、附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5、对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偿债能力作出评价;

6、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本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总指标;

2、收入、成本、费用、利润预算目标按产品、项目和会计帐目的分解情况;

3、资本性支出计划,包括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技改等;

4、附上预算资产负债表、预算损益表、预算现金流量表。

5、实际预算目标的关键事项和措施。

格式要求:

(1)尽量采用量化数字和表格,但要防止为了量化而量化;

(2)对照比较分析的行文格式。

附件二

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的内容

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一下几个方面:(1)对董事会、经理层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

(2)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作出评价;

(3)对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作出陈述;

(4)对公司重大担保、投资、资产处理及交易行为作出评价,提请股东注意。

附件三

财务信息

1年度与中期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2月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重大事项说明或财务政策变更说明;

3季度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重大事项说明或财务政策变更,以及经营情况说明和财务分析等。

4上述材料作为附件,在下述报告清单中列明。

子公司定期报告清单

公司名称:

注:本页填写并签名后以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发送至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报送完整财务报告的,就不再填写财务报表等相应栏目。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

监事会(或监事)。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人

F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F分公司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3994 F分公司管理制度 F branch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

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50%; 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或其它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机构设

置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子公司应按时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经理会成员和会议记录人签字。 第八条经理会形成决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存档。 第九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被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同时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它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

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

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管理,规范子公司按照市场化要求运作,促进子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出资成立的全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对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人力资 源、薪酬分配、战略规划、投资、财务、资金、资产、税务、关联交易、生产、采购、销售、合同、审计等方面制定基本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 项权利。 第五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子公司以其 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主要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对子公司履行以下监管职能: (一)运营改善部(资产运营处)负责组织编制设立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方案; 负责组织协调设立子公司的前期筹 —1—

建和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子公司日常事务的协调管理;负责子公司的绩效考核;负责 组织拟定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组织核定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授权限额及限额内 项目的备案;负责组织论证和审核子公司发展规划、授权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以及对外投资方案;负责组织审批子公司授权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立项和对外投资 立项。 (二)经营财务部负责制定和落实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方案和资产评估、审计工 作;负责依法行使对子公司财务监督权;负责对子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 弥补亏损进行审核与监管,负责子公司对外担保以及开展金融属性的融资业务等进行审 核与报批,负责对子公司筹融资、资金计划、发行债券等财务管理事项进行监督与指导; 负责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评价和指导。 (三)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层等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免与考核;负责子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和劳动用工的指导;负责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 管理。 (四)法律事务部负责子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的审核; 负责协调子公司法律事务;负责子公司法律纠纷的协调处理。 (五)纪委机关(监察审计部)负责子公司的审计工作; 负责子公司监事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监督子公司各类风险 管控。 (六)公司其他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子公司相关业 务进行监督与指导。 —2—

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规定(正式版)

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推行区域安全负责制的意义、目标 “区域安全负责制”是推进基层安全自主管理的有效载体, 通过建立“区域安全负责制”, 把分公司所有的管理空间和作业区域内的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管理层面、每一个岗位人员, 明确每个层面、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区域、安全管理权限和所承担的责任, 从而构建“事事有标准、人人有责任、处处有人管”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长效管理体系, 实现企业持久的本质安全。 二、区域安全负责制的内涵 区域安全负责制, 就是将企业所有的管理空间和作业区域细分到人, 由区 域责任人主动查找本区域内的安全隐患, 主动制止本区域内的人员违章, 以实 现区域安全自主管理的一种方法。 区域责任人包括:本区域内的工作人员, 在该区域内的服务人员(如检修人员等), 到该区域内指导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三、区域安全负责制的工作要求 1、强化教育。要让所有员工知道自己的管理区域, 自己的管理责任, 知道安全检查的标准, 知道安全检查的方法, 懂得安全检查表的使用。 2、强化检查。车间、部室领导要强化验证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

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有效激励集团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 和创造性,推动子公司的持续发展及规模效益增长,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而实现集团公司总体战略和可持续发展 的最终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层 二、绩效考核管理 (一)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及 相关制度修订的审批;审批子公司年度经营管理计划;监督考核过程并负责处理考核中的有关问题;对绩效奖金的发放标准及考核系数进行研究和审批; (二)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部、集团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考核、综合考核信息、汇总考核结果等。 三、绩效考核内容 (一)岗位职责明确的工作事项完成情况; (二)集团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任务或阶段 性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四、考核标准 绩效考核档位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需改进(D)四档。

需改进(D)考核档位优秀(A)良好(B)合格(C) 定义超额完成工作目标或为 公司创造出超值价值,有 杰出的工作表现和优良 的工作质量,该项工作始 终超越常规标准要求。 全面完成工作目标, 有良好的工作表现和 良好的工作质量,该 项工作有时超出常规 标准要求。 基本完成工作目标,工 作表现和工作质量基本 符合公司对该项工作的 期望要求,能达到常规 标准要求。 尚未全面完成工作目 标,工作表现和工作质 量尚能满足公司对该项 工作的要求,偶尔达常 规标准要求。 1.2—1.5 1.0—1.1 0.8—0.9 0.5 考核系数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目标分解 1.绩效考核办公室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任务编制各子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任务书,提交集团公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2.各子公司对集团下达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任务进行 分解落实并制定季度工作计划。 (二)考核实施 各子公司每季度末将本季度经营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表,经子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交绩效考核办公室审核备 案。 (三)考核评分 1.绩效考核办公室将各子公司经营和目标任务推进落 实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提交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2.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子公司工作情况发表意见后, 由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子公司进行投票排序,经绩效考核办公室统计后确定各子公司最终排序。 3.排序前三名的子公司系数在本季度平均系数的基础

总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总公司对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对分、子公司的协调管理,帮助分、子公司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分、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完善分、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维护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原则性规定,仅规定各项事务管理的权限划分,各项事务管理的具体实施程序依照总公司公司其它规章制度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具体管理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公司,是指由总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本办法所称分、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四条分、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第二章管理模式 第五条总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管理重点 1.派驻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制定分、子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决定其战略和发展规划; 4.决定其重大投资项目,并负责实施; 5.注重风险控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 6.协助其开展外部资源的整合及建立系统的管理和运营体系; 7.提供任何必要的技能和资源支持,如项目开发、资金、政府关系等,并培育其建立核心竞争力;

8.实施严格的财务监控。 第六条总公司通过外派代表(如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形式来保障对分、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监督。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直接参与分、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外派人员在做好分、子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应切实保障总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七条总公司决策权集中于公司高层,包括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总公司的审计部、财务部、企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承担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相关管理职能。 第八条下列事项,需由总公司决定,通过总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1.决定外派人员名单及职责; 2.决定分、子公司发展战略; 3.审批分、子公司重大改革方案; 4.审批分、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和退出方案; 5.审批分、子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6.审批分、子公司的增资或减资方案; 7.审批分、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 8.决定分、子公司的薪酬、考核的基本政策和原则; 9.决定对分、子公司的审计事项; 10.决定分、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资产处置,基建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 11.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动和处置; 12.分、子公司投资性支出; 13.分、子公司重大合同; 14.需报总公司审批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各职能部门的具体管理职能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定稿)

xxxx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2007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1)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2) 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2) 第五章审批和审核的责任承担 (3) 第六章监督检查 (3) 第七章附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xxx各项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xxxx有关制度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总部及其下属子集团。 第三条总裁及各子集团总经理对本单位授权审批会计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授权审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点主要包括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以及批准范围、批准权限、批准程序、承担责任等。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审批; 2)业务经办; 3)保管; 4)审核与会计记录; 5)稽核。 第六条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内部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七条审批人员只能审批其下级经办的事项。审批人员不得审批或变相审批自己经办的事项,其经办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由其上级审批;各下属子集团总经理为经济

业务事项经办人的,应当由总裁审批。 第八条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设置多层审批的,不宜设置审批层次过多。一般情况下,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一般不超过四层: 1)xxxx总部的审批层次为:中心总监、副总裁、总裁; 2)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xxxx副总裁或总裁 (如果超出子集团总经理的权限)。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第九条审批权限分为审核和审批两类: 1)审批: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批准。 2)审核:指各级财务人员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 审核经济事项的审批是否符合流程的规定,各级审批人是否符合审批权限,经 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十条xxxx应当对资金开支等经济事项进行审批处理,并按审批对象的类别界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范围,并按照确定的审批层次确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权限。 财务总监一般应对企业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予以审核,但可以根据审核业务量和相关专业会计人员的能力,授权给相应的专业会计人员代为审核,并确定各审核人员的审核权限及审核限额。 第十一条xxxx各单位对实物资产的验收、领用、发出、盘点以及损失处理等活动的审批规定参见xxxx其他相关制度。 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的对各项资金开支的具体审批权限参见附件一、二。 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第十二条审批的一般程序是:先下级,后上级;先经业务线、行政线有关部门,后报

跨区域经营管理办法

跨区域经营管理办法 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规范集团公司各区域市场管理,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协调跨区域经营单位间相互关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坚持各区域公司立足本区域,在授权范围内积极开展经营活动,将属地区域公司做强、做精、做顺,实现企业发展战略。 第二条对具有跨区域经营管理能力,在不影响原属地区域公司经营的情况下,遵循责权利一致原则,明确责权利后,允许跨区域承揽工程项目。 第三条跨区域公司的管理要兼顾集团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的各方责权利。应依照《内部单位承包经营协议》和《内部生产经营责任书》规定的权责,协商签订跨区域经营的具体协议。

第二章跨区域经营管理情况分类 第四条项目部所属区域公司到工程所在地区域公司进行跨区承接项目(含专业承包,下同)。 第五条区域公司到集团暂没有设立区域公司的地区跨区域承接项目。 第六条集团总承包公司到各区域公司跨区域承接项目。 第三章跨区域经营管理工作流程 第七条项目部所属区域公司到工程所在地区域公司属地进行跨区域经营。 项目部所属区域公司填写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详见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送工程所在地区域公司→项目部所属区域公司负责人与工程所在地区域公司负责人洽谈责权利等内容并签定协议→报公司市场管理部及资产财务部备案。 第八条区域公司到暂没有设立区域公司的市场经营

如果可以单项备案:区域公司填写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详见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报集团公司市场管理部→市场管理部协同区域公司进行调研→报公司市场管理部备案。 如需成立分公司:区域公司填写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详见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报集团公司市场管理部→市场管理部协同区域公司进行调研→如需成立分公司→上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上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如需成立子公司:区域公司填写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报集团公司市场管理部→市场管理部协同区域公司进行调研→如需成立子公司→上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上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工程完工后,分公司、子公司的所有证照(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投标交易卡等)、印章等由区域公司集中上交集团相关部门处理,集团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计清算。 第四章跨区域经营管理责权

XXX集团子公司租赁管理办法

XXX公司 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 XXXX部 2017年2月22日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第三章租赁业务管理第四章租赁安全管理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经营国有资产的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出租空置国有资产,避免资产空置导致的资源浪费,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之目的,根 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南国资发[2015] 5号文《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 管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 况,现就规范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有关事项,特拟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租赁业务的管理。工程承包、劳务外包 等不涉及资产使用权转移的对外经营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租赁,是指公司作为出租方,将自身拥有或有处置权的非流动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设施设备、广告 位经营权等)出租给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简称承租人) 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包费、管理费或者其他收入的经营行为。下列情形除外:

1.XXX集团内部的兄弟公司,租赁公司资产进行办公或其非经 营性质的行为,且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短期租赁行为; 2.公司以销售为目的以租代售方式经得总部公司审批同意的短期对外租赁行为; 3.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四条 租赁承包经营有利于公司搞活内部经营机制,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但租赁承包涉及法律事项较多,重大资产租赁承包为公司重要经营活动,因此,公司租赁业务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加强对租赁业务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经营。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1.根据《市国资委南国资发[2015]5号《关于规范区直企业 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南国资委(2014)76号〈关于南宁市国 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部分中介机构合并更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从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或者广西中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总部公司)机构备选库中完成待出租资产的评估、上平台公开招标等相关业务。

某公司的分公司管理制度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释义 母公司: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分公司: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战略发展部: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部。 董事、监事:除特别说明外,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指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人事经理、其他经子公司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

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母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三条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唯一接口部门。 第四条母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东会 第六条子公司股东会由投资各方组成,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子公司必须单独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和其他性质的子公司可安排年度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或合并举行。 第七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一经通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

子公司业务授权审批制度

子公司业务授权审批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对其子公司的控制管理,避免因子公司超越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从事相关交易或事项而给企业造成投资失败、法律诉讼和资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组织及人员的管理。 第3条基本要求 1.子公司的组织设置应当规范高效,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2.子公司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可靠,编制与报送流程应当明确规范。 3.子公司业务权限应当合理,重大业务应当经母公司相关程序严格审批。 第2章业务范围及审批权限 第4条对外投资控制 1.子公司应及时将金额较大或风险较高的重大投资项目向母公司汇报。 2.子公司中涉及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出具可行性研究,并向母公司提交投资申请报告,经子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并形成决议后,提交母公司董事会审核。 3.子公司应及时将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向母公司回报,接受母公司的监督检查,并会同母公司有关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估,重点关注投资收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子公司是否涉嫌越权申请等情形。 第5条融资管控 1.凡是引起注册资本变动的筹资活动以及重大的负债筹资活动,子公司应当提出方案,经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提交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母公司可以采用单笔负债额度控制、负债总额控制、资产负债比率控制和资产负债比率与企业绩效挂钩控制等方式对子公司的负债筹资活动进行控制。 第6条对外担保与捐赠管控 1.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或互保时,需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才能进行相应的担保事宜,获得

审批后,子公司应当建立备查账簿,逐笔登记贷款企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时间、经办人、批准人等信息,母公司负责组织专人定期检查。 2.子公司对外捐赠资金或资产,超出一定限额的,应当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经批准的对外捐赠事项,子公司应当建立备查账簿,逐笔登记捐赠对象、捐赠资产、捐赠金额、时间、经办人、批准人等信息,母公司负责组织专人定期检查。 第7条重大交易或事项的内部报告和对外披露管控 1.重大交易或事项经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母公司董事会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重大交易或事项应予以对外披露。 2.重大交易或事项内部报告和对外披露流程及控制应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的有关规定。 第3章其他规定 第8条子公司不得从事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之外的交易或事项。 第9条对于超越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的交易或事项,子公司应当提交母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10条重大交易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发展计划及预算,重大投资,重大合同协议,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处置,重大筹资活动,对外担保和互保,对外捐赠,关联交易等。 第11条对于子公司发生的可能对企业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交易或事项,母公司应当在子公司章程中严格界定其业务范围并设置权限体系,可以通过类似项目合并审查、总额控制等措施来防范子公司采用分拆项目的方式绕过授权。 第4章附则 第12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13条本制度由母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14条本制度由母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15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摘自实战红色管理创始人孙军正老师培训课堂经典案例)

区域公司管理办法

区域公司 项目进度计划执行管理办法 1.前言 为保障各项目健康良好运作,提高多项目平行运作效率,由各区域计划财务部计划管理组主导相应区域公司项目计划的执行管理。 2.管理目标和基本原则 2.1.管理目标: 2.1.1.适时掌控各部门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 2.1.2.及时跟踪、推动在计划执行过程中部门间搭接工作的协调情况; 2.1. 3.按时分析、总结计划执行中的重要经验和教训,并形成资料库; 2.1.4.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地更新、统筹项目计划; 2.1.5.为各部门提供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公司资源支持。 2.2.基本原则: 达成上述工作目标的同时,尽可能节约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反馈时间。 3.基本流程和工作方式 3.1.基本流程 3.1.1.工作方式: ?周管理工作方式 每周了解部门间需协调的重点搭接工作(主要通过周办公例会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的配合需求),并在每周办公会纪要中以《计划配合工作专栏纪要》的形式予以发布、提示。每周五前跟踪检查上述工作的实际协调、落实情况,下周办公会对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并发布在《计划配合工作专栏纪要》中。 ?半月管理工作方式 每月中(15日左右)通过办公例会和实地访谈,对照当月各部门的项目工作计划,检查两周内的计划执行情况,对下两周内的计划执行关键节点和难点予以强调。并将计划执行的检查

结果以《月中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通报》在公司OA上发布。 ?月度管理工作方式 A.每月25日:计财部下达下月《公司月度项目计划》(草案) B.次月1日:各相关部门提交《月度项目计划执行总结表》和下月《月度项目计划 表》。 C.次月2~4日:计财部根据部门报表与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 D.次月5日:计财部召开月度项目运营分析会,分析总结上月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重 要经验、教训和责任落实,下达下月项目工作计划; E.次月6日:计财部发布上月《公司月度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和本月《公 司月度项目计划》。 F.信息发布途径:OA系统报表管理模块 附件: ?《月度项目进度计划表》 ?《月度计划执行总结表》 龙湖集团

集团公司分级管理办法

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子公司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桑德再生” )子公司级别划分标准,设定桑德再生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权限,实现股东及其他相关方利益最大化,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桑德再生管理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 )。桑德再生管理的参股子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桑德再生作为子公司主要出资人,依法对子公司享有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资产收益等权利,有责任对子公司实施分级管理和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按照规定建立高效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自身经营领域和地域特点等不断完善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自主履行正常的管理和经营职责。 第五条子公司根据核定的级别享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子公司级别越高,自主管理权限越大。 第二章分级管理 第一节分级标准 第六条根据企业规模、经营成果、管理团队和企业文化等因素将子公司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七条特级子公司具备规模优势,经营业绩突出,管理团队具有优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责任意识很强,发展前景良好,在桑德再生资源板块至关重要, 年度综合评估超过90分以上。 第八条一级子公司颇具规模,经营业绩较好,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较高、责任意识较强,发展前景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在桑德再生资源板块比较重要,年度综合评估达到75-90 分。 第九条二级子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一般,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正在不断提升、责任意识较强,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年度综合评估达到60-75 分。 第十条三级子公司规模较小,经营业绩较差甚至亏损,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需要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力较弱,发展前景黯淡,企业存在较多 问题,年度综合评估60 分以下

建筑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建筑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1 分公司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条分公司的设立 1、申办分公司要具备的以下条件: (1)必须设立固定的工作办公场所。 (2)必须选好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懂工程建设管理,具有良好从业素质的人员担当分公司负责人。 (3)必须设有专(兼)职财务人员。 (4)分公司必须配备能开展建筑施工工作的施工队伍。最低配备标准为1个总工程师,2个专业工程师,2个专业技术员。分公司为施工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包括注册建造师、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员)。 2、分公司的审批 (1)分公司具备以上条件后,由总公司派员进行实地审核,上报总公司批准。 (2)分公司的设立,需经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董事长批准。 (3)按公司规定交纳承包保证金。 (4)分公司自行负责分公司的注册备案等工作,总公司负

责提供注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二条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建筑施工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由公司委派人员负责保管使用。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建筑施工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建安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建筑施工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施工队伍,总工程师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港澳资讯提供(仅供参考,风险自担) 公司公告:杰赛科技(002544)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建立规范高效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子公司经营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系指: (一)本公司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 (二)本公司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 (三)本公司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母公司在战略决策、高级管理人员委派、规范运作、财务与预算管理、重大信息报告、考评与激励、审计监督等方面对子公司进行投资管理,母公司各职能部门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部运营控制制度,在职能范围内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指导、协调、支持与监督。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子公司的管理模式包括以下几种模式: (一)直接管理方式。对于依托新项目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在运营上除履行控股股东职责外,不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委托管理方式。对于依托公司现有业务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在运营上委托并授权公司事业部对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在母公司总体战略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五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母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控股子公司的治理 第六条控股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该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设置、规范运作。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母公司通过子公司的股东会和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 第七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一)全资(100%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应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子公司董事(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母公司委派,并经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审议聘任,子公司监事由子公司股东会产生。一般地,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长,由母公司总裁兼任;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纳入母公司干部考核体系。 (二)控股子公司。应通过子公司《公司章程》约定或按出资比例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并经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审议聘任。委派人员的任期按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母公司可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人员做出调整,并履行相应程序。 第八条母公司委派与变更子公司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一)由母公司总裁推荐提名人选,提交总裁办公会议审议; (二)报母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核定; (三)公司总裁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以母公司名义办理正式委派和变更公文; (四)提交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由子公司按其《章程》规定予以确认; (五)子公司将最终任命公文(名单)报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子公司办理有关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 第九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依法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管理制度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项目经营管理 办法

湖南建工集团 经 营 管 理 办 法

集团经营管理办法 目录 第壹章总则 第二章介绍信、法人委托书管理 第三章投标管理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五章区域、专业运营管理 第六章运营统计管理 第七章运营费用及奖励 第八章其它 第九章附则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进壹步优化运营管理,规范运营行为,规避运营风险,提升运营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运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协调”的原则。集团各单位于开展运营活动中,全面服从集团及各单位本部的指导、协调和统筹管理。 2、“归口管理”的原则。集团各单位运营工作要全面实行归口管理,对管理成熟的区域、专业能够实行授权。 3、“效益优先”的原则。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

点抓规模大、影响大、效益高的工程项目,规模小、影响不大、效益不高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予承接。 第二章介绍信、法人委托书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联系业务介绍信统壹由市场运营部负责开具、协调和管理。 第四条运营业务介绍信严格实行预登记制度,各单位市场运营部和相应授权管理机构要及时做好项目信息的收集、评审等工作。 第五条业务介绍信开具管理应遵循以下“六大原则”:统筹协调、自营优先、资源优先、专业优先、区域优先、时效性原则,且按之上的先后顺序来确定介绍信的优先开具原则。 第六条根据介绍信开具管理“六大原则”确定业务主要联系单位或个人,待招标公告发布后或持有正式招标邀请函,按《集团项目责任人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关联手续,按分级审批的原则开具介绍信。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项目承接风险评价机制,成立“项目承接审核领导小组”,负责于介绍信、投标和合同洽谈阶段特殊项目的评估。 第八条介绍信开具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实行分级审批。原则上壹般项目由市场运营部审批开具;BT、BOT和代建项目,民用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壹定资金要求和总价包干、低价中标的项目,省内、省外有壹定规模(各单位可依

某集团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XX集团 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改记录

目录 1 总则 (1) 2 管理原则 (1) 3 管理办法 (2) 3.1 治理结构 (2) 3.1.1 集团总裁及总裁办公会 (2) 3.1.2 监事 (3) 3.1.3 董事会 (3) 3.1.4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 (4) 3.1.5 全资子公司总经理 (4) 3.2 重大事项管理 (5) 3.2.1 组织结构与人事任免 (5) 3.2.2 经营计划与预算 (6) 3.2.3 投融资与并购 (6) 3.2.4 薪酬福利与绩效考核 (7) 3.2.5 财务制度与资金管理 (7) 3.2.6 重大资产采购与租赁 (8) 3.2.7 部控制与审计 (9) 3.2.8 对外宣传与披露 (9) 3.3 资源共享与支持 3.3.1 法律事务 (10) 3.3.2 行政事务 (10) 3.3.3 政府事务 (10) 3.3.4 品牌推广 (10) 3.3.5 员工培训与活动 (11) 4 审批 (11) 5 关联 (11)

1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北京XX科技集团(简称“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简称“全资 子公司”)。 2、为保证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强化企业部控制,防各类风险,降低运营成本, 明晰集团公司与各全资子公司的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本制度所论及的全资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修订后 的定义,只有“北京XX科技集团”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集团企业发展部及集团总裁办公会。 2管理原则 1、集团公司管理定位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监控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 服务支持中心: (1)战略规划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实施纲要和年度经营计划; (2)投融资决策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投融资事项,确保实现集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投资收益达到最大经; (3)业务监控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免、薪酬福利及考核办法;批准全资子公司的年度预算和重要规章制度;批准全资子公司对外媒体 宣传和对外公告容;对全资子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报表 真实情况、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及潜在法律诉讼等重大事项实施审计,降低投资 风险; (4)财务管理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报表核算办法;调剂全资子公司资金余缺,为全资子公司的运作提供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全资子公司 的税收规划,汇总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信息; (5)服务支持中心:与全资子公司共享法务、政府关系及基金申请、经营资质与知识产权申办、品牌推广、行政及员工培训等事务的资源,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其他必要的服务支持。 2、全资子公司管理定位为利润增值中心和业务管理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1)利润增值中心:全资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全额投资的企业,是集团投资损益的主要责任人,通过完成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指标实现利润增值; (2)业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治理层级的要求,制定全资子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正常和良好的沟通机制,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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