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管理办法
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的统一和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子公司、分公司是公司派出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从属组织,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子公司、分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市场需要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设立和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分公司的设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行政审批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严格执行。
第五条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行为,应当遵守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定,不得违背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超出注册登记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统一制定发展规划、决策方案,对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与管理第七条子公司是公司的法人独立组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条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公司具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需求;(二)公司有足够的实力承担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三)公司有经营子公司的合法资质和条件;(四)子公司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并决定,明确子公司的设立原因、目标和任务。
第十条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地域位置等,合理划分子公司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确保子公司的独立性和权责一致。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制定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策略,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
第十三条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第三章分公司的设立与管理第十四条分公司是公司的经营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1.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2.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或非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职能部门,代表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股东的权利。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并应依照本办法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第二章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理、资源、资产、投资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六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规定,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七条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规范运作第八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子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以下相同)、董事会、监事会。
全资子公司可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执行董事。
控股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可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第十条子公司应按照其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董事、股东或授权代表、监事签字。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
第十二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时,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议召开5日前报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审核判断所议事项是否须经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为了更好地实现战略布局和资源整合,公司决定设立子公司。
为了确保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运营,公司制定了本《子公司管理办法》。
二、子公司设立1. 设立原则子公司设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市场需求和资源优化的考虑。
2. 决策程序(1)子公司设立需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
(2)相关决策应充分评估市场前景、投资回报率、风险控制等因素,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资金筹措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可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公司和子公司共同协商决定。
三、子公司治理结构1. 董事会子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母公司委派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任期。
董事会对于子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具有最终决策权。
2. 高级管理层子公司设立高级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层对于子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营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3. 监事会可根据子公司经营规模和发展需要设立监事会,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和经营风险进行监督和审查。
4. 管理委员会子公司设立管理委员会,由企业在各业务板块中负责人组成,对子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进行指导和协调。
四、子公司经营管理1. 经营决策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经营决策方案,并报经董事会批准。
2. 财务管理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包括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资金管理等,确保财务状况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3. 内部控制子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控、审计和监督机制,确保业务运作的合规性和风险的控制。
4. 人力资源管理子公司应制定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人员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发展。
五、子公司业绩评估1. 目标设定子公司应按照公司整体目标和战略规划,制定具体的业务目标和绩效指标。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精简版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1. 引言在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管理问题。
母公司作为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需要明确规定,以确保子公司的运营与发展与母公司的整体战略保持一致。
本文将就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说明。
2. 控股关系确定在制定管理办法前,母公司需要明确与子公司之间的控股关系。
控股关系可以通过持股比例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当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的50%以上时,可以被认定为控股关系。
3. 人事安排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中,需要明确人事安排的规定。
母公司可以指派高级经理或者董事会成员进驻子公司,参与子公司的决策过程,确保子公司的决策与母公司的整体战略一致。
母公司还可以提供人力资源支持,为子公司提供培训和人才发展计划,以提高子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
4. 财务管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也需要进行明确规定。
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真实可靠。
母公司需要制定合适的财务指标来评估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提供财务支持,以确保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5. 战略规划母公司作为整个企业集团的战略决策者,需要对子公司进行战略规划。
母公司应与子公司进行定期的战略讨论,确保子公司的发展目标与母公司的整体战略一致。
母公司还可以通过提供市场信息和竞争情报等方式,为子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支持和指导。
6. 风险管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中,需要明确风险管理的规定。
母公司应与子公司共同制定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确保子公司在面临各种风险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应对。
母公司还可以为子公司提供风险管理培训和资源支持,以提高子公司对风险的感知和处理能力。
7. 监督与评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需要明确监督与评估的机制。
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业绩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评价等方式,评估子公司的经营风险和管理效果。
如果发现问题,母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子公司的错误行为,确保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5篇)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对子公司的协调管理,帮助子公司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维护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原则性规定,仅规定各项事务管理的权限划分,各项事务管理的具体实施程序依照总公司公司其它规章制度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具体管理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____%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____%以下但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四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第二章管理模式第五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重点1.派驻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3.决定其战略和发展规划;4.决定其重大投资项目,并负责实施;5.注重风险控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6.协助其开展外部资源的整合及建立系统的管理和运营体系;7.提供任何必要的技能和资源支持,如项目开发、资金、政府关系等,并培育其建立核心竞争力;8.实施严格的财务监控。
第六条公司通过外派代表(如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形式来保障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直接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外派人员在做好子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应切实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七条公司决策权集中于公司高层,包括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的投资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承担公司对子公司的相关管理职能。
第八条下列事项,需由总公司公司决定,通过总公司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1.决定外派人员名单及职责;2.决定子公司发展战略;3.审批子公司重大改革方案;4.审批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和退出方案;5.审批子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6.审批子公司的增资或减资方案;7.审批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8.决定子公司的薪酬、考核的基本政策和原则;9.决定对子公司的审计事项;10.决定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资产处置,基建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11.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动和处置;12.子公司投资性支出;13.子公司重大合同;14.需报公司审批的其他事项。
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子公司管理办法一、引言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达到或超过50%的企业,是母公司的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存在着特殊的关系,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子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子公司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决策机制等,以确保子公司的健康发展并与母公司协调一致。
二、组织结构2.1 子公司董事会子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董事会,负责监督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事项。
子公司董事会应由母公司派出的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确保独立性和公正性。
董事会应设立常务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在日常经营和决策中发挥作用。
2.2 子公司管理层子公司管理层应由母公司委派,负责具体的运营管理和业务决策。
管理层应建立层级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三、职责分工3.1 母公司职责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控股股东,有以下职责:- 提供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确保子公司与母公司的战略目标一致;- 配置优质资源,支持子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审核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财务报告、投资决策等;- 监督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2 子公司职责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体,有以下职责:- 落实母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业务方向,积极开展业务、增强盈利能力;- 按时提供财务报告和经营分析等信息给母公司,确保透明度和准确性;- 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与母公司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 合规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四、决策机制4.1 战略决策战略决策由子公司董事会和母公司董事会共同参与,母公司董事会对子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决策进行审核和批准。
4.2 经营决策经营决策由子公司管理层负责,根据子公司经营情况和母公司要求进行决策,并及时向母公司汇报。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制度母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运营进行监督和审计。
,子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流程的规范和合规性。
5.2 评估机制定期对子公司进行绩效评估,包括财务指标、市场占有率、员工满意度等,以评估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效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1. 简介子公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购买或者控股另一家公司的股权而成立或成为其母公司。
子公司通常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在某些情况下,母公司可能对子公司进行直接的管理和监督。
子公司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指导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子公司的良好运营和母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2. 子公司管理原则(1)法律合规:母公司应确保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独立运营:子公司应享有相对独立的经营权,母公司应尊重其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
(3)风险控制:母公司应对子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
(4)信息共享:母公司和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及时、准确地交流业务信息。
3. 子公司管理制度(1)组织架构:母公司应明确子公司的组织结构,并确立职责分工和权力范围。
(2)董事会监督:母公司可以派遣董事或监事进入子公司董事会,行使监督权,并及时了解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3)内部控制:母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合规审计等,确保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合规、规范。
(4)业绩评估:母公司应制定子公司的业绩考核机制,并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或纠正措施。
4.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应该基于合作与互信,并且要确保有一个透明和有效的沟通机制。
母公司应提供必要的支持给子公司,包括技术、人力资源、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以促进子公司的长远发展。
5. 子公司管理的挑战和对策(1)信息不对称:子公司可能不愿意或者能力有限地向母公司提供准确的经营信息。
母公司可以建立定期的报告制度,要求子公司提供经营报告和财务报表。
(2)利益冲突: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益可能不完全一致,母公司应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考核体系和利益分配机制来解决这一问题。
(3)文化融合:子公司往往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经营理念,母公司应尊重子公司的文化特点,并通过培训和交流来促进双方的融合。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分(子)公司管理办法发文日期:2022年9月15日制度版本修订台账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分(子)公司的设立 (5)第三章部门职责 (5)第四章治理机制 (8)第五章分(子)公司经营管理 (9)第六章人力资源管理 (10)第七章财务管理 (10)第八章采购管理 (12)第九章资产管理 (12)第十章信息系统管理 (12)第十一章管理方式 (13)第十二章分(子)公司注销登记 (13)第十三章附则 (14)XX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管控,确保分(子)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分(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集团公司整体运营效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50%以上但未达到 100%,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分公司”是指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分公司受其总公司的委托从事业务活动。
第三条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阶段、子公司内部管理现状、业务类型、跨区域经营特点和人力资源状况,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采取财务管控为主、战略管控为辅的集团管控模式。
集团公司主要从日常经营、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和重大事项的最终审批或报备等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分公司的业务归属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对分公司享有完全的控制权,未经集团公司授权,分公司不得独立对外开展业务。
第四条子公司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合法有效的运作法人资产。
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公司名称]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子公司的管理,加强对子公司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子公司设立与撤销第一条子公司设立1. 营业执照已经领取,并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分有限公司可以申请设立子公司;2. 子公司设立应当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经过申请、审批等程序完成;3. 子公司设立工作应当由公司法务部门、财务部门、战略发展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
第二条子公司撤销1. 子公司撤销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 子公司撤销需报公司董事会批准,由公司法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第一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1. 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 子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3. 子公司财务年度结算工作应当及时完成。
第二条子公司的业务管理1. 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应当与公司的总体战略相一致,上级公司应当对子公司的业务进行指导;2. 子公司业务开展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3. 子公司业务预算应当与全公司的业务预算协调一致。
第三条子公司的人事管理1. 子公司应当按照全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执行;2. 子公司应当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人事管理工作;3. 子公司领导班子的组建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领导班子任命制度执行。
1. 子公司应当按照全公司的审计管理制度进行审计工作;2. 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接受全公司内部稽核人员的安排和检查;3. 子公司应当配合公司高管层对子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章子公司的风险防范与控制第一条子公司的风险防范与控制1. 子公司应当按照全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工作;2. 子公司应当确保落实全公司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3. 子公司应当积极报告风险情况,及时处理风险事件。
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
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的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由本公司单独出资设立,拥有 100%股权的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其经营活动应符合本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
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与注销第四条子公司的设立应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
设立子公司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组织架构、经营计划等内容,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子公司的注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子公司的章程进行。
子公司的注销方案应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依法办理相关的注销手续。
第三章子公司的治理结构第六条子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第七条子公司的股东会是其最高权力机构,本公司作为子公司的唯一股东,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第八条子公司的董事会由本公司委派的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人数根据子公司的章程确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第九条子公司的监事会由本公司委派的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人数根据子公司的章程确定。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章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十条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自身的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并报本公司审批。
第十一条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融资、对外担保等,应报本公司审批。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本公司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本公司有权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并报本公司备案。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向本公司报送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绩、市场动态、重大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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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围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本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3条子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运作,严格遵守上市规则、控制度等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细则。
第4条控股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第5条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2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6条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
控股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
公司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7条集团公司依照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8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在控股子公司《章程》的授权围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本公司董事会负责。
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经营计划在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本公司反馈。
第9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2.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财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财务会计等方面进行监督。
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主要负责对派往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4.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上报、对外宣传、证券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3章财务管理第10条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监督管理。
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第11条控股子公司不得违反程序更换财务负责人,如确实需更换,应向公司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派。
第12条控股子公司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参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其财务管理制度并报公司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13条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建立会计账簿,登记会计凭证,自主收支,独立核算。
第14条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负责编制全面预算,对经营业务进行核算、监督和控制,加强成本、费用和资金管理。
第15条控股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16条集团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控制度适用控股子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管理。
第17条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与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要求,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对报送容和时间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财务报表同时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18条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报表、利润报表、现金流量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
第19条集团公司委派的参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股权代表应负责于每一个季度结束后1个月,向公司报送任职参股公司该季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等,或应公司要求及时报送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第20条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和财务部门报告资金变动情况。
第21条控股子公司根据其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资金。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越权进行费用签批,对于上述行为,控股子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拒绝付款,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
第22条控股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隐瞒其收入和利润,私自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第23条对控股子公司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财务制度情形的,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国家财经法规、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第24条控股子公司应当妥善保管财务档案,保存年限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4章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第25条控股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应根据本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制定自身经营管理目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计划管理体系,确保能按计划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及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投资收益。
第26条控股子公司应于每年度结束前由总经理组织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并经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应在本公司审核批准后,经控股子公司股东会审批并实施。
控股子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容:1.主要经济指标计划,包括当年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指标;2.当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计划差异的说明,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市场营销策略;3.当年经营成本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及下一年度的年计划;4.当年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下一年度资金使用和投资计划;5.新产品开发计划;6.股东要求说明或者子公司认为有必要列明的其他事项。
第27条如行业相关政策、市场环境或管理机制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不可预见原因而影响到经营计划实施的,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本公司。
第28条集团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或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控股子公司对经营计划的制订、执行情况行业及市场情况等进行临时报告,控股子公司应遵照执行。
第29条控股子公司应定期组织编制经营情况报告上报本公司,报告主要包括月报、季报、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月报上报时间为月度结束后日,季报上报时间为季度结束日,半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每年7月15日前,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年度结束后1个月。
第30条控股子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程序化。
在报批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查、可行性研究、组织论证、项目评估,做到论证科学、决策规、全程管理,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31条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应接受公司的指导、监督。
第32条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对投资控股、参股的公司的日常管理,应逐个建立投资业务档案,加强对控股、参股公司的跟踪管理和监督。
第33条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在按审批程序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前,由公司法律审计部、财务部门对合同容进行会审,在合同签署后报送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34条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超过500万元以上的非日常经营性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等重大行为,应经过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控股子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之前,应及时报告公司,在本公司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后方可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第35条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遵照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经过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控股子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应先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派员参加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第36条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遵循《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的管理制度,经过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控股子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应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担保议案。
第37条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5章重大信息报告第38条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向本公司报告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重大经营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及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子公司应依据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的实施细则,报送本公司审核后实施。
第39条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任何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仔细查阅并确定是否存在关联方,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若构成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本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报告义务。
第40条本公司需了解有关审批事项的执行和进展情况时,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与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41条控股子公司应制定重大信息部制度,因工作关系了解到相关信息的人员,在该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义务。
第42条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将会议决议及有关会议资料向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
第43条控股子公司应依照本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合同》、《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代码证书、印章样式、资质证书、年检报告书、政府部门有关批文、专利商标证书、各类重大合同等重要文本,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并报本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第6章部审计监督与检查制度第44条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控股子公司的审计监督,由公司审计部负责根据公司部审计工作制度开展部审计工作。
第45条部审计容主要包括:财务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第46条控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给予主动配合。
第47条经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控股子公司后,控股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48条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销售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调离子公司时,必须履行离任审计。
第49条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及销售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配合对其进行的审计工作,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不得敷衍和阻挠。
第50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检查制度,具体工作由公司运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行政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第51条检查方法分为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
1.例行检查主要检查控股子公司治理结构的规性、独立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的合规性。
2.专项检查是针对控股子公司存在问题进行的调查核实,主要核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章程履行的情况、部组织结构设置情况、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记录及有关文件、债务情况及重大担保情况、会计报表有无虚假记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