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旗下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确保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战略框架下实现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旗下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经营组织。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第二章子公司治理结构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机构,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五条子公司董事会由集团公司委派董事和子公司董事组成,董事长由集团公司指定。
第六条子公司监事会由集团公司委派监事和子公司监事组成,监事长由集团公司指定。
第七条子公司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组成,总经理由集团公司指定。
第三章子公司战略规划与业务管理第八条子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战略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子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业务运营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第十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定期向上级公司报告业务运营情况,包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风险控制等。
第四章子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定期向上级公司报送财务报表,接受审计。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章子公司人力资源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关注员工福利,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满意度。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监督与考核制度,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对子公司进行监督与考核,定期评估子公司经营状况。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三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指集团总部对其下属的分公司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体系。
这些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权力权限等进行规定和管理,明确分公司的上下级关系和职责范围。
2. 目标管理:集团制定分公司的经营目标,包括市场份额、销售额、利润等,通过各种手段如年度计划、指标考核、奖励机制来实施目标管理。
3. 绩效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通过设定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估体系,对分公司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以激励分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 财务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包括财务制度、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确保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集团的要求。
5. 人力资源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人力资源进行管理,包括人员的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公司具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支持业务发展。
6. 营销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营销活动进行管理,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开发、销售渠道、促销活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公司的营销策略与集团的整体战略相一致。
这些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分公司的各项工作能够有效、有序地进行,为集团整体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并最终实现集团与分公司的协同发展和共同目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确保分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符合集团的战略和政策,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的所有分公司,包括新设分公司和已经设立的分公司。
第三条管理原则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1. 统一性原则: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与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
2. 独立性原则: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享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但必须遵守集团的政策和规定。
3. 责任原则:分公司负有向集团汇报和接受监督的责任,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权责。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 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 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 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 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 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 全资子公司, 即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 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 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 直接或间接) 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50%;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 直接或间接) 份额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或其他原因, 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机构设置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并按照本制度规定, 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 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 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 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
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 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
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管理制度范文(3篇)

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管理制度范文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____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____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____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____%股权的子公司;(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____%;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____%,但因股权分散或其他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____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____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
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子公司应按时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经理会成员和会议记录人签字。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对旗下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提高集团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突出主业,依法出资设立的经营组织,具体分为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三种类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子公司,集团公司各归口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细化完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经理层履行职责,经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五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其中,董事长、副董事长由集团公司提名。
第六条子公司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层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公司高效运转。
第三章经营投资决策第八条子公司经营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1)服从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2)注重风险控制,确保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3)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资效益。
第九条子公司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流程,明确决策权限和责任,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子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规经营,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2)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强化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职责,规范财务操作。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集团公司报送财务信息。
第五章审计管理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对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审计。
第十五条子公司审计工作由集团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
集团对子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保障集团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旗下所有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原则,确保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战略指导下,实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及子公司投资计划,对子公司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集团公司监事会对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监督,维护集团公司和股东利益。
第七条集团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战略决策,对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管控原则第八条战略协同原则:子公司业务发展应服从集团公司总体战略,实现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协同发展。
第九条财务管控原则: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子公司财务稳健。
第十条风险管控原则:集团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子公司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预警,降低风险损失。
第十一条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实行三级法人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只负责管理二级法人单位,不直接干预三级法人单位。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明确经营目标、任务和措施,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财务报表、经营报告等,接受集团公司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可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集团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子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子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应按照职责分工,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条子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八条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子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安全检查制度;(三)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四)安全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情况。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按照事故等级和性质,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落实事故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管理制度范文(3篇)

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基本原则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各层级人员应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依法依规、公正透明地管理公司事务。
第四条组织架构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根据经营需要,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
确保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划分明确,各项工作有效衔接。
第五条决策机制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
重大决策应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并由公司核心决策层审批。
第六条信息共享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信息共享畅通。
各部门之间要及时传递必要的信息,并且反馈问题和建议。
第七条目标管理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制定明确的年度目标,并将其分解到各部门和员工,并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
确保公司整体目标与个人目标相一致。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八条经营决策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营销、生产、财务等方面的决策。
经营决策应经过科学分析和论证,保障公司的长期发展。
第九条财务管理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
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审计监督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并接受集团公司的监督,接受外部机构的审计。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管理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
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十二条信息化建设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合理利用信息技术,推动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和数字化。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十三条组织建设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建立合理的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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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50%;
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或其它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机构设
置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
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子公司应按时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经理会成员和会议记录人签字。
第八条经理会形成决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存档。
第九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被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
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同时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它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
理制度或办法,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人事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人事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本着合理合法原则,规范用工行为。
第三条非经集团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应在其任命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四条子公司应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参照本地区、本行业的市场薪酬水平,制订有一定竞争性的薪酬激励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及时将以下信息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一)年度劳动力使用计划及上年执行情况;
(二)年度人工成本、工资总额计划及上年执行情况;
(三)部门主管人员年度薪资实际发放情况;
(四)在公司定员范围内,子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五)子公司应制定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及日常管理办法;
(六)其它需要报备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信息。
第六条集团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维护集团公
司利益,忠诚地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向子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执行绩效考核机制,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每年须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填报绩效考核表,以企业当年设定的战略经营目标为绩效考核标准。
财务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财务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与集团公司并轨。
第二条子公司应健全会计机构设置,并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集团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制度。
上述归口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一)财务会计人员招聘与使用;
(二)资金统一调度。
除预留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之外,剩余资金全部上划到集团银行账户;
(三)财务会计岗位设置;
(四)对财务会计人员的监督与考评;
(五)融资行为;
(六)集团公司规定的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