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标准版本
反违章管理考核细则模版(二篇)

反违章管理考核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反违章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要求,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本考核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反违章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安全人员、监督人员等。
第三条考核目的是通过考核来评价反违章管理工作的效果,发现问题,改进管理方法,推动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纪律、知识水平、工作技能及安全管理方面等。
第五条考核方式包括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
第六条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与绩效考核挂钩。
第二章日常考核第七条日常考核是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和工作纪律进行评价。
第八条日常考核主要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工作态度:包括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主动沟通等方面。
2. 工作效率:包括问题处理的及时性、工作计划的执行等方面。
3. 工作纪律:包括违章处理的合规性、违章处理单的准确性等方面。
4. 安全意识:包括熟悉公司安全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
第九条日常考核采用定期评分制度,每个月进行一次评分。
第十条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如下:1. 优秀:分数在90分及以上。
2. 良好:分数在80分至89分之间。
3. 合格:分数在60分至79分之间。
4. 不合格:分数在60分以下。
第十一条日常考核结果由考核人员评分后进行汇总,交由第三章指定的综合考核小组进行备案。
第三章定期考核第十二条定期考核是每季度对反违章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价,重点包括工作效果和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定期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进行,小组成员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定期考核的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反违章工作措施:包括反违章工作方案、标准及措施等。
2. 参与反违章管理工作的人员数量和质量。
3. 现场管理情况:包括监督检查的频次、发现问题的能力等。
4. 工作成效:包括违章数量减少、事故频率降低等。
第十五条定期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如下:1. 优秀:分数在90分及以上。
反违章管理考核细则(四篇)

反违章管理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和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违章管理工作,促进各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考核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各部门和单位的违章管理工作。
第三条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违章数量的控制和违章处理工作的质量。
第四条考核标准1.违章数量控制标准:将违章数量控制在每月100起以下为合格,100起以上为不合格。
2.违章处理工作质量标准:按时如实录入和处理违章信息,并确保处理结果准确无误。
第五条考核方式1.违章数量控制考核方式:按月度进行考核,对每个部门和单位的违章数量进行统计和评估。
2.违章处理工作质量考核方式:按季度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违章信息比对和处理结果审核。
第六条考核依据1.违章数量控制考核依据:对每个部门和单位的违章数量进行统计和评估。
2.违章处理工作质量考核依据:将违章处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和比对,审核违章处理结果。
第二章考核方法第七条违章数量控制考核方法1.各部门和单位应将每起违章记录在册,并按月汇总上报。
2.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的违章数量进行统计和评估,形成考核报告。
3.考核报告应包括每个部门和单位的违章数量和考核结果。
第八条违章处理工作质量考核方法1.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将违章信息录入系统。
2.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的违章信息进行比对和审核,形成考核报告。
3.考核报告应包括每个部门和单位的违章处理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使用1.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和奖惩的依据,对考核合格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扬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和处罚。
2.考核结果将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和评估。
第十条考核结果的公示1.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考核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发布。
第三章考核监督第十一条考核监督机构1.违章管理考核监督机构由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共同组成。
2.违章管理考核监督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
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正式版

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正式版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内部违章行为的管理,确保生产、营运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定义1.违章行为: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
2.违章考核:对职工的违章行为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或奖励措施的考核过程。
第三章违章考核内容1.违章行为的认定标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对违章行为进行明确的认定标准。
2.违章行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违章行为性质和影响程度,将违章行为进行分类。
3.违章行为的证据收集:对职工的违章行为进行证据收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违章考核程序1.违章行为的发现:违章行为可以由监督员、职工互相监督或者其他途径发现。
2.违章行为的记录:发现职工违章行为后,必须立即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
3.违章行为的调查:相关部门必须依法展开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听取职工的陈述,并进行综合评估。
4.违章行为的认定:根据调查结果,对违章行为进行认定,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奖励。
第五章违章考核结果1.违章行为的处罚:根据不同的违章行为性质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
2.违章行为的奖励:对一些积极配合调查、具有改正态度的职工,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措施,包括表扬、奖金等。
3.违章行为的纪录保存: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和奖励结果进行记录,并保存在职工档案中,以备查阅。
第六章违章考核的监督与评估1.监督员的职责:公司应设立监督员,负责追踪和监督违章行为的处理过程,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违章考核的评估:公司应定期对违章考核的结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七章附则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工。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并及时通知所有职工。
以上是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的正式版,该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职工的行为表现,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燃气公司反“三违”管理规定-模版

反“三违”管理规定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二、按违章行为与违章者的安全技术素质、心理、习惯、管理能力等关系,违章分为:偶然性违章:违章者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或经验,对规章制度、系统运行情况、设备性能等掌握不够、理解错误、判断错误,或由于疏忽、遗忘而导致的违章行为。
习惯性违章:违章者明知规程制度,由于不良作业传统和作业习惯,为图某种需要而有意或无意不按章行事。
三、按违章行为的性质及存在的安全风险大小,违章分为:一般性违章:违反有关规程制度的要求,所存在的安全风险一般。
严重性违章:违反有关规程制度的要求,所存在的安全风险较大。
四、违章指挥的行为有:1、不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不按操作规程或施工作业方案指挥动火、连头、带气开孔、通气、施工、检修等特殊作业。
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或工程施工未明确工程管理人员的。
3、设备修理无方案、施工维修无设计或设计未按规定审批。
4、有设计或方案不执行。
5、试压、吊装以及危化品接卸、储存、发放不执行工艺纪律。
6、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保障措施强行冒险作业。
7、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8、不给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发现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劳动防护服装不规范时不及时纠正。
9、装卸、施工作业不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
10、交叉作业没安排统一的安全协调人。
11、指挥、强令未使用防爆工具、未佩带防护用品的人员在危险化学品区进行作业。
12、管理人员为赶进度强令工作人员减少安全防范环节、省缺有关操作要领和过程。
油田公司反“三违”管理办法

油田公司反“三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从严治理各类违章行为,防范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以下简称《禁令》)、《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浙油字[2012]116号)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三违”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一)违章指挥:是指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违反本岗位工作职责、安全环保职责和岗位操作规程要求指挥作业的行为。
(二)违章操作:是指在工作中,不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中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以及违反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或提示的行为。
(三)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在工作时间,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单位及为公司提供工程技术服务的承包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为公司反“三违”工作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一)监督各单位(部门)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要求。
(二)建立和完善公司反“三违”规章制度。
(三)统计分析各种“三违”行为发生的规律及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四)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单位(部门)的“三违”查处工作。
(五)每月按本办法将违章处罚情况在《质量安全环保月报》中进行通报,并形成处罚意见报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进行兑现。
第五条安全环境监督中心的反“三违”职责:(一)根据不同季节和生产特点,分析存在的安全风险,确定工作重点,制定检查计划,对工作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二)深入施工作业现场,督促、检查和指导反“三违”工作。
(三)对检查出的违章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对不能立即整改且无有效控制措施的隐患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四)对危及安全生产且不能当场整改的严重违章或重大安全管理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顿。
(五)定期上报监督结果、分析报告、对策及建议,发现重大事项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
反违章考核细则样本

反违章考核细则1 作业性违章1.1 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配戴不符合规定,考核违章人100元。
1.2、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考核违章人10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1.3、安全带不符合规定或未挂在牢固物件上,考核违章人10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1.4、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或携物登高,考核违章人10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1.5、在升压站无栏杆物架上行走而无防止坠落办法,考核违章人10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1.6、倚坐高处平台、天桥、楼梯栏杆,考核违章人100元;跨越栏杆、皮带,考核违章人200元。
1.7、检修作业或运营操作未安排监护人(工作负责人),考核班长或机组长200元。
1.8、监护人做与监护无关工作或擅自离开现场,考核监护人200元。
1.9、在不合格检修平台(暂时平台)上工作,而又不采用特殊安全办法,考核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1.10、接触或接近灼热工件时,不戴手套,不穿工作服,考核违章人100元。
1.11、搬迁和使用浓酸或强碱性物质时,不按规定戴口罩、橡皮手套、防护眼镜,不扎橡皮围裙,不穿长筒胶鞋,考核违章人10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1.12、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考核违章人100元。
1.13、使用磨光机、无齿锯等电动工具时,不戴防护眼镜,考核违章人100元。
1.14、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营,未采用可靠办法就进行试车工作,考核违章人300—1000元;1.15、在地下维护室、沟道和金属容器内工作无人监护,考核违章人50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100元。
1.16、在备用皮带上站立、行走,考核违章人200元。
1.17、在运营及备用设备、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行走或站立而无特殊安全办法,考核违章人200元。
1.18、跨越或穿越安全围栏,考核违章人100元。
1.19、女同志进入生产现场不将长发盘在安全帽内,考核违章人100元。
反违章考核实施细则

反违章考核实施细则
反违章考核是指对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规定等行为进行评估和考核,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追究责任、纠正偏差、保证行为的合规性和规范性的一种措施。
下面是关于反违章考核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
1. 考核指标: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包括违反的法律法规、纪律规定等具体条款和标准。
考核指标应该具体明确、可操作,便于评估和判断。
2. 考核周期:设定适当的考核周期,可以是每季度、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考核。
考核周期要足够长,以确保对违章行为有足够的时间观察和评估。
3. 考核对象:明确考核对象,例如公司管理层、员工等。
对于各个具体岗位和职责,可以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4. 考核方式: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通过定性评价和实际统计数据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估考核对象的表现。
5.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对违章行为严重的给予惩罚,并进行相应的整改和督导。
6. 数据统计与分析:通过对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分析违章行为的原因、趋势和影响,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
7. 监督与检查:建立反违章考核机制,加强对考核对象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8. 宣传与教育: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意识,加强对违章行为的自觉预防和禁止。
以上是对反违章考核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时要根据不同组织的特点和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2024年反违章考核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反违章考核实施细则1.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设备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
2.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供电局。
3.引用/应用标准《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4.术语和定义4.1违章是指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外包工程队工作人员等)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电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章制度规定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2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基建中,不遵守安全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4.3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有关安全工作规程、设计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等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4.4指挥性违章是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4.5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生产、施工的各级领导者和行政、技术管理人员在落实国家、行业、网、省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不能真正到位,不能认真执行规程制度或借故不执行规程制度和某些规定,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5.职责5.1局长负责批准本细则。
5.2安全监察部的职责5.2.1负责组织编制、发布、回顾、修编本细则。
5.2.2负责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2.3督促检查各单位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
5.2.4负责建立局级违章档案,统计、核实各单位违章情况并报人事部和企业管理部。
____人事部的职责5.3.1负责建立局级违章积分档案,定期进行通报。
5.3.2根据违章积分情况按照本细则要求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
5.4生产技术部的职责5.4.1督促检查各单位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RHD-QB-K571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
标准版本
燃料部反违章考核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部员工(含协作单位员工)自觉遵章守规,杜绝违章行为,确保安全人身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一、一类违章行为
1、跨越或穿越未采取措施的运行或停止的皮带;
2、解、系缆绳、登船作业未穿救生衣;
3、上下船舱未使用安全带和防坠器或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带;
4、未采取措施或无人监护下进入落煤斗清理积煤或检修作业;
5、输煤栈桥中或桥抓上或堆取料机上吸烟。
发生以上违章行为的本部员工将下岗培训一个月并按厂部规定停发当月岗位工资等奖金,协作单位员工发生以上违章行为,电厂、燃料部将责令该单位辞退违章员工。
二、二类违章行为
1、检修工作不办理工作票或边办票边作业或工作票措施执行不到位;
2、安全措施未完善即开始动火作业或其它检修工作;动火监护人在动火作业过程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擅自离开作业现场;
3、进行6KV电气操作无操作票或无人监护或操作时没执行唱票和复诵不戴防护面罩;电气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户外设备不穿绝缘靴;
4、在转动设备或皮带上进行清洁工作或其它
检修工作;
5、在同一船舱口同时进行卸煤、清舱作业;
6、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如电焊、起重作业等);
7、桥抓转移舱口或在驾驶台、超高克林吊附近移动桥抓时无人指挥监护;
8、吊推扒机时没有专人指挥;
9、登船走梯安全网布设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未指出(考核福建省砂石出口公司)。
发现以上违章行为,部门将考核违章人员或协作单位1000元,同一人同样违章第二次,给予加倍考核,并给予待岗培训两周(待岗期间奖金执行厂部规定),协作单位员工同样要求脱产培训。
三、三类违章行为
1、进入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不按规定系好
安全帽绳;
2、不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电火焊作业时不戴防护镜和面罩;粉尘大的作业环境不戴口罩;自燃严重的环境不戴防毒面具)
3、厂内机动车超速行驶;
4、在生产区域或厂内其它禁烟区吸烟。
5、不合格工器具仍在使用或检查发现工器具未按要求检定;
6、其它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
发现以上违章行为,部门将考核违章人员或协作单位200元。
四、其它
1、协作单位人员违章除了考核以外,另外按厂部规定将给予安全业绩扣分。
2、本部门员工第二次违章,将给家属发安全监
督通知书;协作单位员工一旦违章将给协作单位负责人发安全监督通知书。
3、发现他人违章并给予制止的给予100~1*元奖励。
燃料部
201*-*-*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